冯象:把一场生命过上两辈子
采访人:苌苌、符郁。
这一年,一直读《万象》上冯象先生的《尘土亚当》的连载,有机会见到作者本人却是在北京大学承办的“北京论坛”上。这是一个涉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冯象作为法律分会场的特邀嘉宾从波士顿返京,与陈弘毅、贺卫方等法律界大腕同台发言,他演讲的题目是《法律文明面对腐败呆账》。今年9 月,冯象的译著《创世纪》即将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我们因此有机会在酒店的午餐桌上交谈,面前的冯象先生儒雅、谦和,并不像他的文字让人以为的那么古顽,精力好得让人对他要完成全部《圣经》的重译很有信心。冯象出生于50年代,父亲冯契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1968年上山下乡,负笈云南边疆。后获得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这是那个“在哈尼山寨的集市上,望着狗追着小孩摇尾巴,心里却在上演亚瑟王与圆桌武士故事的少年”吗?只感觉,这个人物很超现实,仿佛把一场生命过了两辈子。
冯象现定居美国,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业余写作,著/译有《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中国知识产权》、《木腿正义——关于法律与文学》、《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政法笔记》、《创世纪》及法学评论等。
问:《圣经》的旧译本尽管有些缺憾,但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重译它意义何在?
答:我的翻译主要是从学术角度出发的:希望还原本来的意思,或者考证清楚里面的一件事说的是什么。《圣经》的中文版繁多,没有一个确定的人人接受的版本。和合本算是流行比较广泛的,它是20世纪初的传教士和新教各派合起来做的一个版本,他们来自不同派别,很难统一,所以这个版本是个妥协的产物。在那个历史关头,和合本《圣经》使用的既不是文言,也不是现代汉语,而是一种比较古拙的语言,后来的所有中文译本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出来的。《圣经》的翻译从20 世纪初年到现在没断过,但是从文学角度来看,文学水平不高,它最大的问题是它没有跟上新文学运动的潮流。
从翻译的角度,我也觉得《圣经》非常值得翻译,是一个翻译家一生能够得到的最大的挑战。中国历史上经历过两次翻译运动,一次是佛经,一次是马列(见后文)。《圣经》在西方各种语言中也有类似的地位,英国民族语言的修炼和现代德语的形成都与《圣经》的翻译有关系。而这方面,《圣经》的中译本成就不高,有必要重新翻译,所以我提到改造圣经词汇,这关系到句法、词汇和整个语言的变迁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信达雅的版本,一个能够对得起历史的版本,一个能够像西方语言当中的圣经那样,就语文而言有权威性的版本。
问:您的《创世纪》和我们以前读到的版本有什么不同?
答:这本书有点像故事新编,里面的很多故事是没有收入到《圣经》里的。一般在中国,大家谈到《圣经》是把它作为一个基督教文献来看的,但是从《圣经》发展的历史来看,它其实是犹太教的文献,犹太人在三千年以前积累下来的文化,古代犹太人有很多传说,两河流域的历史比中国还要悠久,而且它跟现代也有关系,我们平常所说的西方文明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希腊罗马的文化,还有就是巴勒斯坦那边启蒙的文化,犹太人的希伯莱文化作为西方文明的另一个源头,这方面国内研究的特别少,我想让国人了解一下古代以色列人的历史文化和它的传说。
伪经和犹太人的传说很有意思,古代犹太人是一个宗教民族,政教一体,影响到他们的想象力,挺特殊的。闻一多说过,希伯莱人和中国人在文学方面特别像。中国人和希伯莱人都喜欢写诗,喜欢抒情,不爱玄想,不讨论上帝问题——人怎么能理解上帝?他们是这么考虑的。一部《犹太法典》加上评论,世界上恐怕只有少数专家看过,太复杂了,但是里面说穿了也不复杂,谈论的都是日常伦理,这个和中国人特别像,女人、男人、劳动、饮食,就是这些事情。
书里还有一些不同的解释,这些解释我写成注,用小一点的字加在旁边。我没有使用尾注,这本书是翻译给中国人看的,现在谁有耐心看一堆注啊。但又不能让大家像看小说那样,一目十行,最好还能琢磨琢磨,得到些知识,这才叫经呢。《尘土亚当》这部分是翻译《圣经》时的副产品,翻译到了一段,发现后面的故事很有趣,可是不能把它都变成注啊,那就写个故事吧。
问:中古英语文学为什么那么吸引您?
答:现在在美国,中古文学是一个被精简课程,但在以前,我们学英美文学的,不管有没有兴趣都得学。我这辈子很幸运,碰到的都是一流的老师,我上北大后,领我入门的是李赋宁先生,他今年刚刚去世,他们那代人是有学问的,我特别相信一代不如一代,人类文明的衰落不可避免。中古英语文学让我感兴趣的是与现代文化不一样的地方。欧洲现代文明的渊源是中世纪。在现代西方还在运作的那些机构、制度、道德风貌、宗教,也就是现代基督教的前身,都是中世纪开始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中世纪文化是理解现代西方的关键。研究了中世纪,就希望知道它的源头在哪里,那么就得研究一点古代的东西,学一点古代的语言,然后又发现古代英语还和希伯莱人在中东的文化有关,又开始学点希伯莱文……学问这东西永无止境。
问:您在一篇作品中提到,财产对亚当子孙命运的摆布,是您对法律问题产生兴趣的开端,于是您就从一个古英语学者变成了法律专家。那这个转换过程中,您是否能从以前的专业中借力呢?
答:其实我们以前学文学就等于是在学法律。在过去,文学的作用跟法律的作用是一样的。毛主席怎么治理中国?写诗,闹革命,革命就是行动的诗,管理社会也是通过文学作品,《红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些都是革命文学。现在说是靠法律,实际上靠的是编故事,靠电视剧和媒体,到最后还是靠耍笔杆子的,那些宏大的东西要是不通过故事出来,法律永远不可能让老百姓懂。既然搞法律和搞文学差不多,而且我觉得这两个东西越来越像,那学学蛮好的。
法律也是语言工作,只不过法律语言有它自己的一套技巧,你代表当事人,在法庭上话该说到哪一步就说到哪一步,那是要求。发达国家的法律很难懂,因为是古代留下来的,一旦变成法律语言,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和涵义之后,不能随便动它。如果中国没有孙中山革命、共产党革命,一直延续下来的话,那么今天中国的法律语言会非常保守,只是经过几场革命以后,法律术语和老百姓的话很接近。不过现在的中国,法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过程已经开始了,法律语言正在慢慢脱离老百姓,老百姓越来越看不懂。学法律的人一般语文都不好,他们的语言能力都不是从文学标准来衡量的,而是从办案子、起草文件、非常实用的角度出发的,不能考虑语言本身是否好看、清晰。
问:现在中国法律界有蒋庆倡导的“读经派”,搞法律的人读四书五经,从中寻找精神寄托,似乎是一个既不往左转,也不往右转,而是往回转的状态,很想听听您的看法。
答:人们主动学习儒家的道德、制度,应该是个好现象,一个民族有了自信心以后,就会觉得家里什么东西都是好的,等中国再富强一些,在知识分子当中,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会慢慢回来,再说,儒家的思想和资本主义没有矛盾。而且中国人历来有大国心态,还会觉得老祖宗的东西更自豪一些。
问:记得您把Tristan的中文名字翻成“哀生”,古色古香,也符合这名字原来的意思,可现在书店里很多书都是翻译体,硬梆梆的,几乎不能叫翻译,而是暴殄天物。本来一幅古典油画,到我们这儿被弄成了后现代的什么东西。
答:那就是马列编译局的功劳。书店里的翻译著作很多,但哪一本不像它生出来的蛋?东施效颦,但还效得不好。说到翻译,我觉得现代翻译的经典不是《圣经》,而是马列主义文本,我指的是它的影响力,对后世中国人的理论思维和表达方法有决定性影响。今天的中国人要想正正经经写一点有理论涵义的文章,抄的都是它的句法词汇,所有美妙的、强有力的、难听的句式,都源自那里。
大陆50年代以后,其他方面受到的干扰很大,翻译还不错,一直到现在,许多中国作家的语言训练和灵感都是通过翻译作品。但是中国人的西学,90年代以后衰落得很快,越来越像香港,人人都懂一点英语,有点洋气,但是没有什么人真懂西洋文化。你拿今天港台的理论著作来看,差的很远,表达也不精确,对西方概念的把握很可怜。他本来英语不好,不能怪他,可是他的中文也不行,他能写琼瑶、金庸那样的东西,但是写不了学术著作,他没有现代汉语经过马列编译局的改造之后那种精确、宏大、西方式的深度和结构,马列主义文本把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都变了。
翻译这事,有点像作诗,很难说明白个中感觉。它太具体了,就得你一点点做熟,懂得一些技巧了,有了兴趣,那就好。傅雷先生翻译巴尔扎克或者罗曼·罗兰,要把一本书读得滚瓜烂熟才开始翻译,而且他很多作品都重译过,不是翻译一次就算了。翻译就是要吃透了,慢慢翻,更重要的是要符合原著。翻译是没止境的,总是在涂涂改改。有的大部头,像《圣经》,中国和外国一般都是集体翻译,图快,缺点就是风格不统一,所以翻译不可能完美,批评别人容易,说到自己实际上是一样的。
问:有一次看到伍迪·艾伦说“如果这辈子能重过,一定不读《贝奥武甫》”,就去查这个“贝奥武甫”是什么,结果就联接到了您这里,说您早在80年代就翻译这部史诗。为什么翻译连外国人都不想读的作品?
答:他可能想说这东西太难了,把他折腾得要命。古代英国人是从北欧坐海盗船移民过去的,他们的故事跟现代的英国人有完全不同的背景,《贝奥武甫》对他们来说是北欧传统的文化,对现代英美人来说,有点像看外国的东西,小孩课文里要学这个,念起来觉得特别难。英语一直到莎士比亚才进入现代,在语言学上叫做现代英语,在此之前不太一样。我把它翻译成中文,有一个目的,就是让普通读者知道一下还有这样的英雄史诗,比较古朴的社会里的理想,当然也有个人兴趣。
问:看来他们也需要像余冠英这样的学者,做古代文化精华的今译,那您有没有想过把《诗经》译成英文?
答:我年轻的时候做过中翻英,不过是作为一个练习,训练自己的英语。关于翻译我这么觉得,最好是本国人把外文翻成母语。中国有很多人中翻外也做得很好,但对我来说,一方面是比较累,还有一方面,虽然语言本身的难度没那么大,但是对于感情的把握,对于语言中细腻部分的处理,如果不是母语,如果没有在那个国家生活过相当长的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方面我有过经验,我用中文写文章,就能体会到读者看到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要是翻译成洋文,可能意思上是通的,但是洋人看还会觉得差那么一点。外国也有很好的汉学家,在这些领域做得很好,不亚于中国人。
(整理文稿未经作者本人审阅)
原载《经济观察报》,2004年9月13日。
现在中国法律界有蒋庆倡导的“读经派”,搞法律的人读四书五经,从中寻找精神寄托,似乎是一个既不往左转,也不往右转,而是往回转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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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向下跳,不是向回转。
作为后殖民时代的大国,中国的文化不是靠这样的怀旧和自闭就能够复兴的。
蒋庆已经不应该算是法律界的人了,不知道提问者是怎么想的。读经是一件可笑的事,为这件可笑的事居然还能发生一场论战,就更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