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学术永远是少数人的事情

罗敏

  冯象的名字总与其父亲、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冯契相连。因而,每次归国之行,他总是回到上海,居住在曾经的小屋里。3月22日,他又回来了。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的邀请下,冯象为数十名学生讲述他最近的翻译工作。不少学生拿着他最近出版的《木腿正义》(增订版)《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来听笔锋锐利的冯象“说”。而小小的房间里,冯象声音低沉,时有停顿,目光常停留于桌面之上。演讲毕,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许纪霖称此是“一场真正的学者的讲座”。

冯象  冯象让人平静。次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谈到某些话题,他的语气不乏严厉,却径直将人带向思考的中心。喧闹的咖啡厅里,记者不禁想起前一晚,灯光昏黄,人群在晚餐后散去,冯象戴上“Republic”品牌的帽子,一个人向儿时的屋子走去。他身影偏斜,脚步深深浅浅,给人的感觉,却很坚定。

  我们对西方的了解远远不够

  《第一财经日报》:近几年来,你一直在译介西方经典,如《贝奥武甫》、《圣经》,也在报纸杂志介绍一些如古希腊传说之类西方文化,还探讨现代法治问题。你是否认为,当代中国人对于西方,无论是西方传统还是现代思想、制度建设的了解都远远不够?

  冯象:不够。我们称20世纪引进西方思想、制度的过程叫“现代化”。如今现代化走到一半,也许快成功了,但还没有到终点,需要进一步研究西方的思想、文学。这恐怕是一个挺长的历史过程。

  因为中国还不发达,所以希望了解别人的长处。这种渴望,除非到国家变得非常强大、变成思想文化输出国的时候,否则不会满足。而现在,中国仍是一个进口国,消费品广告、服装、化妆品、汽车、住房设计都是进口的,文学艺术的进口只是大潮流中的一部分。

  《第一财经日报》: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如甘阳等人,他们所介绍的是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一直到尼采等人的思想史的一路,你更多介绍文学和宗教作品,你是否认为在西方思想史上,后者的影响更大、更为基础?

  冯象:这倒不一定。我觉得两方面的工作都应该有人来做。80年代有80年代的环境,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有其合理性。查建英《回忆八十年代》,基本上把当时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理论问题都谈到了。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界变得技术化、变得务实了。90年代的知识界不太一样,他们经过80年代的反思,有自己的路子。如在法学界,80年代也喜欢讨论文化问题,90年代则强调社会学、经济学的研究。到21世纪,人文学科讨论的声音不如原来大了,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的声音则变大了,参与的学者也多了。

  但我翻译文学作品、翻译《圣经》,纯粹是个人的事情,是学要有所用,未必和社会进程有什么关系。

  《第一财经日报》:你曾经谈到过,你的师长辈,像李赋宁先生、杨周翰先生,对西方的了解反而更深。

  冯象:更深。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化、商品化重新定义了学术,定义了学术生产的规则,在这个新规则下,急功近利才会成功,所以它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另外,现在中国很多学者的洋奴气更浓了,洋奴气足,你便学不了西方的东西。

  但是,中国教育制度的问题,和学术没有太大关系。这是受教育者的悲剧,不是学术的悲剧。大部分著作是为谋生,譬如说你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若干篇论文才能评教授,这是工业化管理,并非学术。学术永远是少数人的事情。社会上必须有少数人脱离高校谋生手段真正做学术。所以,我对中国学术依然乐观。我知道很多学者,脱离了体制,或者在体制之内担任一定职务,但能够匀出一部分精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人的选择范围大了,你可以表面上应付比较机械的一套,同样也可以有资源、能力、同道做其他事情。

  美国大学不把职业化教育当作首要目标

  《第一财经日报》:你说中国现代学者因为有洋奴气而无法理解西方,这是由于失去了传统的根基吗?

  冯象:不是。实际上,传统倒是在复辟,像包二奶、多妻制都是中国传统社会固有的。这些传统与所谓的现代化没有矛盾,是并行不悖的。因而,生活越富裕,传统因素会越强烈,20世纪上半叶的西方思潮、革命运动会越衰落。西方思想是可以用来包装传统的。我们在学校里西化一些,谈谈西方,但社会上的人有一套自己的思维体系。但是,慢慢他们学会讲什么权利、义务、个人主义了。

  原先,某些大陆学者痞子气多、流氓气多、草根气多,但现在已有改变。表面上是让人变得斯文一些、有教养一些,但实际上,他们的眼界变得更为狭小、务实、不愿意成大事。你看现在的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关心的就是谋生。

  《第一财经日报》:你的老师辈,以及你本人,受到的教育面都是非常广的。而你现在所从事的是法律。能谈谈其他学科的熏陶对你的影响吗?

  冯象:我在北京大学的专业是中世纪,在哈佛大学留学时也主要研究中世纪。中世纪是多文化汇合的时候。我的兴趣很广,什么书都看。

  法律本身是一个循环解释的系统。比方说,我们刚制定了一个《物权法》,其中的规则如何解释?在司法活动中,你要从法律内部提取一些原则去解释它。但是研究法律,必须在法律制度之外另外有一些工具、思想。西方传统的文学、伦理、宗教思想,是很重要的一个侧面,有助于我们理解西方式的法律制度发生、运作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法学是一门西学,不是中国固有的法律思想。中国的法律思想也许可以叫“律学”,而我们现在研究的“法学”,与中国古代传统是不衔接的。

  《第一财经日报》:也就是说,一个人在研究法律的时候,必须先了解人性?

  冯象:那当然。说到底,法治是一套约束体系,尤其是要约束有权力的人。我们说一个社会比较有法治,往往是指官员依法办事,比较有纪律。所以法治的核心永远是人的问题。

  法律是政治的一部分,政治是人和人的关系。所以你看,纯粹的技术性训练的法律教育,无法培养出知道如何处人处事的人。美国的主要法学院都不把培训专业人才当作自己的目标。我所上的耶鲁法学院,宗旨只有一个字:“excellent”,也就是优异、优秀。法学院就是要培养品质优异的人,无论他今后去当律师、法官,还是想当总统,或者想去好莱坞写剧本,这些都是法学院的目标。

  这种口气很大,与国内不太一样,它根本不把职业化教育当作自己首要的目标。美国的主要大学都这样,它建设一种氛围和意识形态,在这种语境下,你如果告诉别人我到这里是为学一门技术以谋生,别人会取笑你。所以,即便这样想的人,也需要伪装成有志向的人。它使每个人羞于说那些平凡的事情。

  重译《圣经》无关信仰

  《第一财经日报》:这几年来,你把主要功夫用在《圣经》中文版的翻译上。你曾经谈到过,将《圣经》当作一种文学作品来重新发现它。《圣经》的文字风格有何特征?

  冯象: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学学者,我读《圣经》、研究它主要是作为文学训练的一部分。我曾用八个字概括它:朴素、圣洁、雄健、热烈。我们现在的译本,朴素马马虎虎,圣洁谈不上,雄健更差得远,热烈百分之百没有。翻译中若能做到这四点,基本上就成功了。

  《圣经》是一个民族在上千年历史过程中所积累的、他们认为是精华的东西的汇编。所以,它的风格是多样化的,无所不包。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反讽:按理说,似乎搞一个班子翻译它会比较多样化,因为30个人有30个人的个性,但实际上,由于工业化组织、成稿要求等限制,译稿反而会变得非常平,没有个性。相反,一个人翻译,反而会比较有个性。因为他可以随心所欲。

  《第一财经日报》:《圣经》作为口传文学方面的经典,能反映出怎样的思维特征?

  冯象:它比较直观,喜欢讲故事、讲寓言。因为是口传给老百姓听,《圣经》的句子比较短,复杂的句子比较少,花里胡哨的东西也比较少。这和荷马史诗、希腊人的文学作品不一样。因为要帮助记忆,荷马史诗中有许多套话,每次讲到一个人物,都要用套话来形容。

  《第一财经日报》:是否如果我们越过《圣经》这一类的文学经典,我们根本无法了解西方人的心灵?

  冯象:当然。西方文明有两大源头:古希腊罗马的偏理性主义的、思辨的传统,以《圣经》为代表的希伯来人的讲究道德义务、伦理制度的传统。就中国20世纪的发展来看,我们介绍希腊罗马思想多一些,尤其是希腊文学、希腊哲学,但在希伯来经典的介绍方面就弱一些。

  《第一财经日报》:能否谈谈这些经典对西方现代社会的影响?

摩西五经  冯象:很多。譬如说,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都是从《摩西五经》来的。西方的文学艺术、哲理、政治制度,都与之相关。我们现在的一夫一妻制的伴侣型的婚姻理想,普通老百姓和知识分子奉为理想的那种婚姻、恋爱关系,与中世纪基督教传统有关。基督教是坚决坚持一夫一妻制,反对多妻制、反对其他方式的不平等的婚姻关系的。

  此外,比如说神的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对后世影响很大。尽管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不同,每个人的人格同样具有神性,这种观念对后世的哲学思想、法律制度有深远影响。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来自于这一传统。

  《第一财经日报》:在《她身旁的丈夫》一文中,你讲到2004年克里竞选美国总统失败,是输在《圣经》的“传统道德宗教信仰”上。能否谈谈这方面的影响?

  冯象:《圣经》对美国人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布什本人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美国打伊拉克,有时布什讲话会有意无意流露出“对方是邪恶的”这样的话。尽管在许多国家看来,随便把一个国家定为“邪恶的”非常可怕,但对美国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有一些说服力的。

  美国的南方和中西部人口大多数宗教意识很浓厚,因此,在美国搞政治必须诉诸于《圣经》和基督教。而在美国东北部的纽约和波士顿一带,自由知识分子比较多,他们宗教情绪比较淡,但美国大部分地区并非如此。

1 Comment

  1. welgume · 2007-4-6 Reply

    大部分著作是为谋生,譬如说你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若干篇论文才能评教授,这是工业化管理,并非学术。学术永远是少数人的事情。社会上必须有少数人脱离高校谋生手段真正做学术。

    对冯先生的这个结论持相对同意,但是对论证持怀疑。“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若干篇论文才能评教授”,估计这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即使回到美国,情况大体也是如此。

    前几天看到一个国际关系学者的文章,他说,Foreign Affairs 是一本非常有影响力的杂志,但是在上面发表的论文,很多时候并不能够作为评定职称的标准。

    “社会上必须有少数人脱离高校谋生手段真正做学术”,在当下的社会,我觉得这更加不可能了。

    当然,冯先生这些话只是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说的,可能论证并不严谨,希望能够给出更有力的说法,或者说举出例子:在美哪些人是不需要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就能够获得教授这一教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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