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莎乐美、潘金莲和巴别尔的骑兵军

二〇〇〇年我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观看了王尔德的话剧(诗剧)《莎乐美》的演出。我想写点感想之类的东西,一想就想了四年多。

独幕剧,不长,把美女、宫廷、爱、屠杀、死亡、人头、宗教或邪、舞蹈……混在一起,刺激得令人目不暇给,却又难于理解把握。舞台呈斜面形,适合观众观看,却给演员走动增加了难度。主角是一位年轻美女,嗓子是英伦三岛尤其时兴的甜、糯、沙瓤极品。服装倒是没有问题,并不暴露。中场休息的时候女演员与我们见面,她很社交,得知第二天有爱尔兰文化部长为我们举行的招待会以后,立即表示她也要来,其实没有来,如我所料。

我一面看一面想的是我们的国粹潘金莲。此后更是想起来没有完。

莎乐美莎乐美与潘金莲,同样地美丽而又似乎邪恶。二人同样地把爱情与杀人和血腥连结在一起。二人同样以杀人始,以被杀终。两人同样爱上了不爱自己、对爱无回应的人:先知约翰与武松。两个人都有另外一个男人的性介入:一个是莎乐美的继父希律王,一个是西门庆大官人。(希律王还兼着潘金莲故事中的张大户,即原来潘的主人、在潘金莲身体上未能得手,遂将潘金莲下嫁武大郎的那个极端坏蛋的角色。)根据学者特别是女性主义学者的分析,希律王对于莎乐美存在着性侵犯与性压迫。两个故事里都有一对嫂子与小叔子的恋情:《莎乐美》中是莎乐美的母亲与小叔子希律王成了婚,潘金莲的故事中是潘金莲苦恋武松。

在西洋,叔嫂之恋是否有特殊含义,非我所知。在中国,“养小叔子”是难听的话,《红楼梦》中的焦大曾经揭露过贾府的这种腐败。中国农村有一种说法,小叔子与大嫂戏耍是无伤的,俗话说“长嫂如母”。小叔子可以提出要吃大嫂的咂儿(奶头)。而大伯子对于弟媳是必须严肃和中规中矩的,大伯子如果与弟媳有事,由男方负责。那么,小叔子与嫂子中间有了事,就纯然是女方恶劣。

水浒传》里另有一个嫂子“调戏”小叔子的故事,就是潘巧云看中了她先生的义弟石秀,最终死于小叔子设计的套里。

两者还都有一个年长的女子,一个是莎乐美的母后,据《圣经》原文,本应是此人教唆莎乐美要挟父王割下了约翰的头,原因是先知约翰反对她与希律王的婚姻。在王尔德的剧作中,这个角色的作用不明显。另一个是王婆,作用大了去了。

潘金莲与莎乐美都是有争议的女性角色,潘金莲与莎乐美的故事也都是余波未断、始终不息,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她们的故事愈来愈现代化、后现代化了。

继王尔德用法文写了诗剧《莎乐美》以后,由他的友人道格拉斯译成了英语,其后又搞成歌剧,拍了电影,画了各种油画,最近在澳大利亚搞成了舞剧,基本裸体演出,很热。

潘金莲的故事,发展壮大成了《金瓶梅》,另有京剧《狮子楼》;“五四”后有欧阳予倩的话剧为之翻案,改革开放以后有魏明伦的所谓“荒诞川剧”,其实内容仍然围绕着在潘金莲的故事中的新旧道德认定问题。香港名小说家李碧华早就写过《潘金莲的来世与今生》一书,据此拍过三级片;最近,内地的当红作家阎连科又把潘金莲的故事今天化农民化,写成《潘金莲逃出西门镇》,把武松写成只要升迁不要爱情的农村基层土得掉渣的干部,把潘金莲写成追求爱情而历尽艰辛,终于不得的悲剧性伟大女性。

然而二者又有明显不同。首先,潘金莲与莎乐美的杀戮方向是相逆的:与莎乐美有关的杀戮是这样进行的:一、叙利亚军官因拗不过莎乐美的任性,放她见到了在囚的先知约翰,所以对希律王感到惭愧而自杀。我观剧的印象,则是叙利亚军官也爱上了莎乐美,不成,自杀。二、莎乐美向约翰求爱不得,乃要求杀下约翰的头。据说这与西方的恋头癖有关,《十日谈》与《红与黑》里都有关于恋头情结的情节。三、莎乐美被希律王所杀。

按照这个顺序,搬到中国潘金莲的故事上来,大致应是:一、武大郎因得爱无门而自杀。二、潘金莲因求爱不成而杀死了武松,三、西门庆发现潘金莲这样酷爱武松而且出手狠辣,乃杀掉潘金莲。

潘金莲的杀人故事则是:一、张大户想占有潘金莲的身体,不成,乃做主将潘嫁给武大郎。二、潘金莲不爱武大郎,而爱上了二郎武松,不成,与西门庆通奸。三、武大郎碍事,被潘金莲联手西门庆,毒死。四、武松为哥哥报仇,杀死潘金莲与西门庆。

而按照中国的潘金莲故事模式,我们也可以为莎乐美设计一个中华式、《水浒传》式的故事:一、希律王为自己到手方便,将莎乐美许配给叙利亚军官,继续与莎乐美胡搞,叙利亚军官碍手碍脚,被莎乐美联手希律王毒死。二、先知约翰讨厌莎乐美的性骚扰,并与叙利亚军官是把兄弟,乃为乃弟报仇杀死莎乐美。三、先知约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杀了希律王并思夺取政权——之后是成则王侯败则贼,王侯则万众欢呼,贼则终被招安或另有明主消灭之。

比较一下二者的杀人方式也发人深省,莎乐美是向父王勒索,由卫兵将约翰斩首,再献头,至今伊拉克有些武装人员采取的仍然是这个古老的方式。中国的屠杀则更热闹。请看武松是怎么样杀潘金莲的:

那妇人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四家邻舍眼都定了,只掩了脸,看他忒凶,又不敢劝,只得随顺他。

注意,四家邻舍都在,共同观看梁山好汉排名极靠前的武松的英雄事迹。

而同书中的另一个潘淫妇巧云,被宰杀得更是火爆异常:

迎儿见头势不好,待要叫。杨雄手起一刀,挥作两段。那妇人在树上叫道:“叔叔,劝一劝!”……杨雄却指着骂道:“你这贼贱人!我一时误听不明,险些被你瞒过了!一者坏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后必然被你害了性命!我想你这婆娘,心肝五脏怎地生着!我且看一看!”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杨雄又将这妇人七件事分开了,却将钗钏首饰都拴在包裹里了。

可以看出小说写到这里的神采飞扬、满足酣畅,杀淫妇,是英雄们的庆典,比杀贪官富商过瘾得多。

比较起来,宋江杀阎婆惜倒还简单:

……那一肚皮气正没出处,婆惜却叫第二声时,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颡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宋江怕他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这么一比,就出现了华夷之辨。

神州大地最讲究“文以载道”。一部《水浒传》里杀了三个淫妇:潘金莲、阎婆惜与潘巧云。小说正邪分明,判若水火。后来的欧阳予倩与魏明伦则是明确地替“淫妇”们说话,带有人性论与女性主义的价值引进与价值启蒙色彩。其用心仍然在文以载新道,翻案之道。所以,《水浒传》虽涉嫌诲盗而被禁过,具体到潘金莲的故事,则反而被接受了,没有引起太大的风波。

而王尔德一开始就唯美地欣赏莎乐美,极力突出了对于莎乐美的情欲与美丽的表现。莎乐美则从正反方面吟咏先知约翰的肉体:

我渴望得到你的肉体!你的肉体像田野里的百合花一样洁白,从来没有被人铲割过。你的肉体像山顶的积雪一样晶莹,像朱迪亚山顶的积雪,滚到了山谷来了。阿拉伯皇后花园的玫瑰也不如你的肉体白净。

这之后是约翰的拒绝,约翰大义凛然地批判道:

退回去!巴比伦之女!女人是人间的万恶之源!别跟我讲话。

我不听你讲话。我只听上帝的声音。

这倒有点武松的腔调,与《水浒传》英雄所见略同,华夷也有——至少是曾经有共识。至于在肖洛霍夫的《被开垦的处女地》里,英雄的贫农拉古尔洛夫的语言则表达为:

女人,是人民的鸦片烟!

这一类仇恨女性的语言显现了不同的意识形态(不论价值取向是直指上帝,暗指英雄主义或明指人民)都多少包含着相当合理的禁欲主义倾向(连俗欲都管不住,还能成就什么大事伟业?)许多伟人因出家离家毁家或终身不娶不嫁而突出了一生奉献的光辉形象,不论是释迦还是胡志明、林巧稚,他们极受大众尊敬爱戴。当信奉这种价值取向而又不够坚强的人在男权社会遭遇美女辣妹(辣嫂)的情欲勾引难以自持时,自易变成痛恨:天理(或佛法之类)痛恨人欲,是因为它们确实常常受到人欲的挑战,被人欲所动摇。我以为同时这还是男权社会的庸众,对于阴阳不调、阴盛阳衰的生理状况的无可奈何,乃恼羞成怒,演化为色厉内荏的破口大骂。而在向希律王勒索取下了约翰的头颅之后,莎乐美匪夷所思地狂吻约翰的唇,说道:

啊,我吻到你的唇了,约翰,我吻到你的唇了。你的唇为什么有点苦呢?是血的味道吗?不,或许,这就是爱情的滋味?人们都说,爱情有一股苦苦的味道。但那又怎么样呢?那又怎么样呢?我吻到你的唇了,我吻到你的唇了……

当然,这会被认为是变态,恐怖,恶心。顺便说一下,关于约翰的肉体的台词,书面体加翻译腔起到了相当的间离效果,如果换成地道的中华口语或某地方言,那些话的色情意味就极可能属于扫黄打非范畴了。

所以,《莎乐美》的命运比潘金莲的故事还多舛。从一出来王尔德就挨骂,被认定了是伤风败俗。连巴黎这样开放的地方也禁演过这出戏。后来王尔德终于因同性恋事败露被判刑劳改,从引领时代潮流的风头人物变为罪犯,最后隐姓埋名,去国而死。

我早就知道王尔德是唯美主义者,但是只看他的童话《快乐的王子》,我几乎以为他是左翼。看过《莎乐美》,我服了,他是不是唯美唯得走火入魔了呢?

艺术大概是惟一允许走极端的领域,由于它是非现实非实践性非操作性的。艺术上的走火入魔毕竟可以提供新的冲击、新的话题、新的启示。美常常与善在一起,但也有邪恶的美,美也可能与血腥、与恐怖、与死亡、与暴戾等在一起。而且,正像无巧不成书,无教化不成书一样,无恶、无假、无丑也不成书更不成戏。所以古今中外都有类似白骨精、狐狸精、褒姒、妲己、海伦、女巫、黑天鹅、吸血鬼直到某某宝贝、某某娃娃式样的“邪恶”美女文学人物。黑白分明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是一种办法,这种对立在我国文学中源远流长。而恶美、假美、真恶、真丑或者是丑而善,丑而真的人物(如《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这种安排更是十九世纪以来,批判现实主义出现以来——更不要说现代主义的出现了——成为文学艺术的所好,是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题材处理方法、艺术概括与艺术表达的方法,更是一种对世界和已有的文明的质疑,对黑白分明的思维模式的质疑,是对人心的折磨和震撼。

水浒传》虽然不符合儒教的礼治,却符合民间道德的“万恶淫为首,百善义为先”(原文是孝为先,从孝为先变成义为先,反映了《水浒传》主题思想从主流性向民间性的倾斜)原则。这样《水浒传》的英雄不但人人带有禁欲主义的变态性,而且以手刃淫妇为英雄主义为至美至德,为人生大乐。而且,你不能不认定:英雄们在杀女人中发泄着自己的变态肉欲。

尤其到了京剧那里,人们喜爱《杀嫂·祭兄》一折,与其说是今天的——“五四”后几十年的观众在接受戏剧的道德教化,不如说是在欣赏武松的豪迈——凶恶,潘金莲的淫荡——妖冶——恐惧——挣扎,求生本能与终于未必是大快人心的伏“道”。京剧的一大优点是“有声皆唱,有动皆舞”的唯美主义与技术化。不论是偷情、盗窃、打屁股、当间谍、当叛徒、枉杀、呼冤、受刑、受死……都舞蹈化、音乐化与审美化了。在《杀嫂·祭兄》中,潘金莲穿着素中有花的衣衫,高挑儿身材,一会儿花言巧语,一会儿破绽百出,一会儿色胆包天,一会儿求活不得,到了这关头什么都不在话下了,躲杀、抢背、涮腰、摔叉子接乌龙绞柱,辗转腾挪,生命体验堪称极致,身段远胜时装模特,动作更比鸭子步丰富高明,因淫而死,为色而亡,这里头有一种生命的躁动与疯狂,有一种人性恶的悲剧性,暗合着多少受众的又喜又怕又惊又爱又叹又恨又幸灾又乐祸的心理!煞是精彩好看!英雄武松,耍出刀花,劈、闪、刺、砍,杀向除美貌与情欲别无装备的嫂子,也是表现了坐怀不乱的中华男儿的理想精神与所向无敌的豪杰气概,欣赏之更不必偷偷摸摸,欣赏之更显示出接受者的伦理道德、遵纪守法!

如此说来,人们的思想再现代,女性主义思潮再发达,哪怕潘金莲被追认为幸福解放标兵兼启蒙主义先贤,老戏《杀嫂·祭兄》仍将长期存在下去。

至于绘画特别是西洋油画中。血腥暴力场面更非罕见。人们仍然会欣赏那种气势,那种惨烈,乃至于从这种画面中体验历史的威严。

这一类的审美,是有前提的:一、与审美对象保持距离,不是以参与者而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进行观照。二、假设审美对象已经发生已经过往,或者只是存在于艺术家的想像中的虚拟事件。因而不涉及诸如刑法、民法、救助、道德裁判之类的问题,也不涉及观照者的责任。三、承认这一类审美对象的非功利性质,在西方,文艺作品中的这一类题材不带有指令性指导性乃至也不带有分明的示戒性惩罚性。在中国,以示戒为标榜,以欣赏为卖点。

那么人为什么会观赏这一类对象?精神分析学告诉我们,这是由于人类的心底长期压迫着的那黑暗的一面:纵欲以及禁欲直到自宫,杀戮和犯罪,乱伦……人类文化给人们树立了许多公认的规则,文明人遵守这种规则,活得很辛苦。这种规则有理地或者过分地约束着人性的另一面,即打破一切规则把一切规则搞个稀巴烂的放纵的不顾死活的那一面。例如淫荡,说穿了就是性欲强到了失控地步,原因可能是由于粗鄙、缺乏教养,也可能是由于性低能的男人对之既羡又畏;本来没有那么大的罪,却常常被中外正人君子视为邪恶。人们批评淫荡、谴责淫荡,却又在艺术尤其在戏剧中长久地表现之。于是出现了以下说法:叫做男人追求的是圣母加妓女式的情人,而另一面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人性本身就是充满悖谬充满张力的。欲望带来活力也带来骄纵,文明带来规则也带来压制,激情带来快乐也带来危险,尝试带来创造也带来痛苦,甚至痛苦也能带来庄严崇高或是仇恨乖戾。人可能为圣也可能为魔。人可能贪纵自暴也可能萎缩自戕。人至少有好奇心,想知道那些不可以轻易付诸实践的事儿的真相。人还有试试极致的心,想把一种情绪一种欲望一种性格发展到极致观照一下,体验一下。真理多走一步会成为谬误,这是从认识论意义上说的,而性格——欲望 ——追求在艺术中多走一步就可能成为邪恶的“美”。在舞台上,荡妇往往会比圣女更引人注目,在生活中,唐·璜也比柳下惠更动人。那么文艺上的对于这种恶之 “美”的观照与体验不失为一个调节人性正视人性,虚拟地满足上述好奇心、某些欲望与极致追求的办法,代价比较小,相对容易掌控。尤其是京剧式的形式主义、程式主义、唯美主义、表演主义、技术主义,创造了间离式的艺术风格,也推迟了价值审判的迫不及待与严厉生硬。但也不是没有代价的,王尔德的《莎乐美》被认为是伤风败俗,是代价。潘金莲故事的代价则是压制与犯罪的恶性循环,而且从《水浒传》的价值认定来说,这仍然是诲淫诲杀之作。

从通俗文化的角度来解释,就是受众要寻求刺激。不仅武松杀嫂、莎乐美杀约翰能带来刺激,赵艳容在《宇宙锋》中装疯,搂着父亲赵高一会儿高呼“我那亲生的儿啊”,一会儿高呼:“我的夫啊……我和你,红罗帐,倒凤颠鸾”也是一种假乱伦叫做语言乱伦的刺激。如果不是在舞台上,如果不是特定的装疯情节的需要,谁能听到这种荒唐?谁又有这种说伤天害理的胡话的话语权!而赵艳容如果没有这种语言表演,他爹赵高不相信她是真疯,观众也不看戏了。

其实刺激这个词未必仅仅是通俗,现今的多少一鸣惊人、哗众取宠、酷评文字、乖戾主张、愤世嫉俗、大言欺世的设计与实行,都是精通制造刺激三昧的操作。

也有极富含金量的,包含着巨大的社会与思想内容,关系着严肃的历史与文化嬗变的刺激,曰醍醐灌顶,曰当头棒喝,曰振聋发聩。最切近的是去年下半年由王天兵编辑,戴骢翻译,巴别尔原著的《骑兵军》的出版。此书表现的是苏联十月革命后十四国干涉时期,布琼尼的哥萨克骑兵在乌克兰与入侵的波兰白军战斗的故事。巴别尔无与伦比地把血腥的战争和暴力审美化了。这样的审美由于有了严肃的意识形态与历史使命做精髓与旗帜,就大大地合理化、崇高化、政治化了。

这本书能够把生与死,血与痛,勇敢与蛮横,仇恨与残忍,信仰与迷狂,卑鄙与聪明,善良与软弱审美化,把人性中最野蛮的与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写得如此精练和正当正常,如此令人目瞪口呆,如此难以置信却又难以不信,这是很不寻常的。你读一下《马特韦·罗季奥内奇·巴甫利钦柯传略》吧:

它,一九一八年,是骑着欢蹦乱跳的马……来的……还带了一辆大车和形形色色的歌曲……嗬,一九一八年,你是我的心头肉啊……我们唱尽了你的歌曲,喝光了你的美酒,把你的真理列成了决议……在那些日子里横刀立马杀遍库班地区,冲到将军紧跟前,一枪把他崩了……我把我的老爷尼斯京斯基翻倒在地,用脚踹他,足足踹了一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我彻底领悟了活的滋味……

这是一份革命宣言!是农民起义的圣经!是造反有理的替天行道!也是使一切温良恭俭让的小资大资小文人酸绅士吓得屁滚尿流的冲锋号!

这里的主人公是一个牧民,老婆被地主老爷霸占,工钱被克扣。巴别尔的骑兵军也是爱憎分明的,不但要杀坏蛋,而且光杀不过瘾,要踹一个小时。而踹一个小时当然不合现代文明的规范,也不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条例。哥萨克的魅力几乎胜过了水浒,也胜过007,因为一骑马,二爱(干)女人,三杀人不眨眼,四在大空间即草原或谷地上活动,五是真的,有历史为证。有了这样的骑兵军,水浒好汉也罢,莎乐美也罢,相形见绌或者可以搭车顺风了。我们以首篇《泅渡兹勃鲁契河》为例,

田野里盛开着紫红色的罂粟花……静静的沃伦……朝白桦林珍珠般亮闪闪雾游去,随后又爬上……山岗,将困乏的双手胡乱伸进啤酒草丛。

写到这里仍然是平静的与传统的俄罗斯文学的风景画描绘,但是下边:

橙黄色的太阳浮游天际,活像一颗被砍下的头颅……

这里也出现了恋头癖,然而写的不是性与爱,而是革命、阶级斗争、民族斗争。故事主人公做梦也是梦见你枪毙我,我枪毙他。故事主人公睡了半夜不知道他是与死尸同眠。斗争与爱情都要冲破压抑,冲破既有的观念与规则。如果你到陕北延安附近的安塞县听原汁原味的民歌,你就会发现,那么多革命的边歌曲,其旋律取材于当地的爱情酸曲。被压抑的爱情,被污辱的尊严,其悲情与反抗,其以死相争的决绝,心理结构上有共同性,且都有一种特殊的美感。

骑兵军三大领袖:伏罗希洛夫,布琼尼,夏坚科巴别尔的《骑兵军》也是这种矫枉过正的产物。哥萨克骑兵,把斗争搞到了极致。以至于故事里的戴眼镜的主人公,为了显示在开杀戒上绝不犹豫半点以被哥萨克们接纳,上来一脚就把一只鹅的鹅头踩扁,(又是恋头癖?)来显示自己绝非孱头。这里哥萨克的魅力很大程度上是审美方面的,是说人要克服自身的善良——软弱、忌杀的一面,成为乐于征战敢于随时不眨眼地杀敌的永远勇敢的斗士极致。仅仅从审美上说,这与欣赏莎乐美的血腥与欣赏武松的杀戮可以互为参照。从绝对的意识形态性上来说,至少莎乐美与潘金莲直到赵艳容都是反叛性的,或多或少都具有对于体制与维护体制的规则的挑战性。所以据记载刘少奇同志很欣赏《雷雨》中的繁漪(也是有准乱伦记录的),并认为新的条件下繁漪是可以成为共产党员的。

这样我们就可能给刺激和内心黑暗说、利比多说以一个更光明正大的解释,文学上的反抗,艺术的反抗,爱情、情色上的反抗和阶级的人民的反抗,在某种情势下呼唤着“恶”之花,死之美,砸个稀巴烂的狂放与豪迈。而站在暴力革命学说的立场上,这里所说的“恶”正是历史的金刚力士,是创造历史,创造新一轮社会正义的铁与火;它们至少比武松、石秀的杀嫂更理直气壮。

而即使你从意识形态上完全不认同布琼尼的骑兵军,你也同样可能欣赏巴别尔,例如美国,对苏联作家包括诺贝尔奖得主肖洛霍夫早已不睬,却至今对巴别尔情有独钟。当然,这里包含着唯美主义、形式主义的欣赏,尤其欣赏他为文的简练、晶莹与力道。本书推介者王天兵先生说,巴别尔的为文像用兵一样,往往一点就刺中咽喉,直取性命。这也像欣赏潘金莲的鹞子翻身与莎乐美的提胯旋转,欣赏武松的刀花与叙利亚军官的英俊。与死亡的联系显现了她们(他们)的艺术形象不同流俗,非同小可。

当然,请小心,这样的文艺奇葩的出现绝非轻易。身为犹太人,追求成为哥萨克骑兵的一员,身为知识分子,却追求无产阶级革命的巴别尔,不但追求文学的极致也追求人生的极致的天才的浪漫的巴别尔,最后还是被斯大林当间谍处决了。王尔德的遭遇还算幸运。

莎乐美》也还有其他解读方式,如下一段,也是莎乐美的台词,讲约翰的:

你的头发令人发指。它粘满泥土和灰尘。它像扣在你额头的一顶荆冠。它像绕在你脖子上的一疙瘩黑蛇。我不爱你的头发……

底下说的是莎乐美爱的是约翰的红唇。其实此前刚刚要摸约翰的头发的也是莎乐美。除了莎乐美的任性以外,这里还有点文化冲突与文化对话文化互补的意味。一个是娇生惯养而且涉嫌淫荡的美公主,一个是苦行僧式的圣徒。这样的爱情正是对于规则的谋杀,古往今来的文学作品都喜欢把规则踩在脚下,如写查泰莱夫人与花匠热恋,王子爱上了灰姑娘……这种对于规则的谋杀,安慰了旷男怨女与被压迫工农的心。不过王尔德、巴别尔走得更远,而《宇宙锋》、《杀嫂·祭兄》走得更润滑。毕竟中国文明讲究谋略,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欲取先予,外松内紧等等,非我族类,不足道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只有写出了超过生命的事件或者理念或者情欲,才算是达到了艺术的极致。所以人性论者们爱讲什么爱与死的永恒主题。这个公式是永远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X故,二者皆可抛。即使这个白莽的译本并不完全符合裴多菲·山陀尔的原作也罢。

古今中外的意识形态、哲学、神学、伦理学、文学与艺术,都对X进行了并且正在进行着惨烈的追寻与表现。这是文学艺术回避不开死亡等不愉快的对象的一个原因。当然,作为一个庸人,我宁愿多读一点被讥为布尔乔亚、小布尔乔亚的生命的安宁与温馨,不论怎样对《莎乐美》、《杀嫂·祭兄》、《骑兵军》谬托知己,我仍然没有出息地祝祷这样的安宁温馨早日普照世界。越安宁就越觉得不妨在舞台上看点血腥:我建议京戏演演《莎乐美》,芭蕾舞演演潘金莲,电影拍拍《骑兵军》。好在我也心存侥幸地设想,多演莎乐美未必就多出美女杀情人的案例,多演《祭兄》,也不大可能从此小叔子们磨刀霍霍。拍了《骑兵军》呢,算了吧,巡航导弹与信息战的时代,各国早没有骑兵啦。

长文已经写完,意犹未尽的是,看到近日传媒上一些议论,说是哈佛大学(原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王德威教授近日论及“沈从文的存在,砍下了鲁迅的巨头”(大意)。贬鲁扬沈早已不算新奇,沈砍鲁头云云,未免有恋头癖倾向了。看来欧洲文明确实影响深远,来自地母崇拜、谷灵信仰时代的恋头癖,不仅影响了薄伽丘写出伊莎贝拉将自己情人的头颅供养在花盆里养出最新最美的鲜花,影响司汤达的《红与黑》写出玛特尔小姐与王后玛格丽特的头之恋,影响了王尔德的莎乐美,而且一直恋到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这里,呜呼,伟哉!

原载《读书》2005年第3期

1 Comment

  1. songchris · 2005-7-1 Reply

    即使再等待多四年,这样的文章也是值得期待的,《读书》?算了吧,我宁愿在这里看,也没有去看“杂交状态”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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