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主编:《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三卷

《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三卷

《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三卷,苏力主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ISBN: 9787503684883. 定价33元。

论文

私法规范中劳动群众集体概念的符号分析(张晓勇)

集体所有权的主体究竟是谁,私法规范中的语词“劳动群众集体”所指为何的问题,是我们合理化集体所有权制度面临的当头棒喝。1958年以前,中国法中的集体所有权制度是按照苏联法的合作社所有权来构造的,劳动群众集体与合作社概念可以“互训”(同义互相解释)。但此后,劳动群众集体的“所指”发生变迁,不再是合作社。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乡镇企业法》等私法部门有关劳动群众集体的陈述,延续了《民法通则》、《民通意见》中关于劳动群众集体的“叙述句法”关系,但该当叙述句法在《物权法》中的实质突破有限。劳动群众集体的所指既不可能是“共有人共同体”,也不继续为“合作社”,而似乎与“总有团体”十分接近。然而,由“叙述结构”观之,劳动群众集体参与的所有关系实际上仍然受国家控制,中国法中的劳动群众集体与总有团体仍有所区别。

评论

为什么法院不接受外嫁女纠纷——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权力和政治(贺欣)

法院近年来拒绝接受一些纠纷的行为,质疑了法院完全受强势政治权力控制的传统观点。本文通过仔细考察广东地区法院处理“外嫁女”案件的过程,认为法院有效地抵制了解决此类纠纷的外来压力。由法院解决此类纠纷存在法律障碍和执行困难,法院最终将纠纷处理的责任推给政府,但同意通过行政诉讼审查政府的决定,从而在与政府的权力关系中保持有利的位置。因此可以推断,通过策略性的解读法律并同其他强势政治权力谈判,法院有能力精心盘算和改变他们自身的状况,尽管他们的行为仍然镶嵌在特定的政治和权力背景之中。

中国法官最大化什么(艾佳慧)

本文在既有种种正式、非正式法官管理制度的制约下,讨论了中国法官的诸多偏好,并给出一个初步的中国法官效用函数。在比较中美法官效用函数差异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法官管理制度背后的人性和信息渊源。根据“工作特定性高低与人才选拔制度的重要性成反比,而与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成正比”这一理论,与重视事前遴选、放松事后监督的英美制度不同,忽视事前选拔而强调事后行政化监管的中国制度结构造就最大化收入和官位的法官群体,因此,应当转换中国法官管理制度的思路。

大理院合伙法律性质判例发展考述(林达丰)

民国初年在缺少民法典的情况下,关于合伙性质的法律规范经由大理院判例构建。但缺少立法权的大理院只能在随机出现的终审或司法解释申请中逐步规定,由此形成判例编年色彩浓厚的原始状态。合伙性质规则亦受影响,依编年分列各类判例之间。该状态虽可满足史学的基本要求,但合伙制度是各种专项问题规范的综合,根据法学研究的需要,这些规范在以特定法律关系为归类标准的排列方式下,方能呈现体系特征。因此,本文于现有庞杂的编年体材料中攫取这部分规则,在满足体系性要求的前提下,对其历史演变重新作出描述。

判决书对民事司法解释的引证(侯猛

衡量最高法院在整个法院体制中司法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其制定的司法解释被法院判决书的引证程度。以民事司法解释为例,一方面,司法解释文件或单个司法解释条文被判决书引证次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司法解释被判决书引证的规范化程度会影响法院(包括最高法院)的公信力。由此,关注司法解释与法院(包括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之间的联系,应该成为最高法院下一轮司法改革的重点。

陪审制:国家权力的支配和再分配(肖成)

陪审制的研究与国家权力密切相关。通过立法这一形式,国家权力不仅推动了研究热潮的形成,也影响了研究的方向。国家推动陪审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国家治理”,“治理”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期望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保障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求得社会和谐安定;二是运用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具有的政治和历史资源来证明和加强统治的合法性,落实国家意识形态。然而,陪审制实际上是对国家权力的分享,而且与科层化的法律系统整体相悖。即使能动主义国家会主动推行陪审制,吸引公众,但其科层式结构又会将公众排除在外。

报告

“规则之治”时代的来临?——皖北李圩村纠纷调查(陈柏峰)

在李圩村,纠纷解决的系统日益被纳入国家秩序体系中,这个体系越来越重视具体的法律规则,互让伦理在村庄纠纷解决中日益衰落。从土地纠纷来看,具体明确的规则越来越起着关键性作用,但这不能被认为是“规则之治”时代已经到来。因为在家庭纠纷和一些日常性冲突中,力量不均衡的村民之间存在压迫与被压迫关系,国家法律和村庄习惯中的规则并没有被付诸实践。放在现代性的背景下,当前中国村庄逃离了自然风险和安全风险,没有了从前的种种束缚,村民的强势地位不再脆弱,村庄公共需求也不再是硬性的,农民不断从传统的村庄地方性约束中解放出来,直接面对国家和市场,村庄人际关系和秩序随之发生变化。李圩村纠纷解决的现实表明,中国村庄如何面对法律制度的现代性冲击,仍是一个问题。

编辑手记

5 Comments

  1. 大坏猪 · 2009-1-16 Reply

    相当不错的书.不过什么时候出第四卷啊.

  2. Editor · 2009-1-18 Reply

    今年春天吧。

  3. 网友 · 2009-2-25 Reply

    第四卷有消息了吗?

  4. HM · 2009-2-25 Reply

    现在已经进入清样阶段了,出版社初步计划是在4月份之前出版。以下为目录:

    法律与经济学专号
    张五常论新劳动法 张五常
    中国律师产业实证研究——从进入壁垒切入 李国庆
    中国司法执行难的计量分析 唐应茂 盛柳刚
    关于海瑞定理Ι 苏力
    刑事诉讼中计件考核 朱桐辉

  5. 网友 · 2009-2-26 Reply

    只有五篇文章?不过瘾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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