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随笔 · ESSAYS

冯象:夺福

雅各夺福,说是命数,又不像。故事得从他母亲不育讲起。不育是圣祖夫人莎拉以降,以色列家的女人每每要忍受的“耻辱”(创30:23)。但利百加福气好,丈夫以撒爱她,为她向天父求子。终于,结婚第十九年,有喜了。不想腹中胎儿踢打不停,利百加做了一件之前没有哪个夏娃女儿敢做的事,就是去耶和华显现处祈问。神谕传下,却令她心头一颤(创25:23):

你一胎孕育了两个国家
肚里一对相争的民族;
一个要比另一个强大
老大要给老二为奴!

按:原文末句,werab ya`abod za`ir,可两读,如拉比注释,作倒装句“老二给老大为奴”,亦通。故而经文所述这一对孪生子迥异的相貌性格,以神谕观之,并无孰优孰劣的表示:以扫红肤多毛,又名红哥(’edom),终日游猎山野,父亲喜欢;雅各白皙好静(tom,本义完好),守着帐篷,是母亲的宝贝。大人不掩饰偏爱,孩子心里便存了芥蒂。

利求同:大数据智能时代,医改何处去?

这两年,医改新政频繁出台。比如2015年6月,开始实施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取消绝大多数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2016年7月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缩小政府对医疗服务的定价范围,目标是2020年,形成“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与此同时,人社部开启了公立医院去事业编制的人事改革,即建立医护人员的雇佣制,以吸引私人资本。回头看,这些新举措,无非是剥离政府对全民健康和医疗服务几十年来一直承担的义务,仅保留法律监管职能,放手让市场(读作资本)来安排、取舍医疗服务。

市场,教科书上说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有供给有需求,就有竞争和垄断。谁嬴谁输谁能垄断,只要不违法,就算合理公平,虽然立法几乎总是滞后,管不了强者通吃的现实。实际上,市场只遵循一条规则:赢利。其余都是可忽略的。但医疗服务不是这样,它一点也不价值中立,而是有一条伦理底线,就是维护促进患者和公众的健康福祉。这是医疗服务作为一项社会事业,老百姓认同的安全底线。也可以说,医疗为谁的问题,就是如何保障中国社会的安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么看,本轮市场化、资本化的医改同医疗服务的价值目标间的冲突,其可能引发的社会经济、伦理和政治危机,就显得格外刺眼了。

那么,这场医改是从哪儿来的呢?从主事者给药品定价改革列出的两条主要理由可见端倪:一、“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体制机制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为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创造了条件”,意谓开放药品价格,搞市场竞争/垄断,时机成熟了。二、声称实行药品限价的,“主要是社会医保体系尚不成熟的国家或没有实行单一社会医保体系的国家。而开放“市场交易价格”,通过“采购和价格行为等综合监管,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的,则是“社会医保体系相对成熟统一的国家和地区”。后者“已经逐渐成为主流”(发改委)。

冯象:那生还的和牺牲了的

四月间在上海讲学,蒙田雷君赠一本新书《非凡的时光》,是他们六位青年才俊合译的美国法学名家的访谈录。高铁上一气读完,饶有兴味,因为书中所记十个受访者,多是哈佛耶鲁的熟面孔。尤其开篇结尾的二位,邓肯·肯尼迪先生与科尔曼先生,让我想起留学时候的一些趣事,颇感亲切,如下:

初抵剑桥,阔别多年的知青战友M从洛杉矶飞来探望。走进哈佛老院(Harvard Yard),她掏出相机拍照,忽听身旁有个男中音道:要不我帮你俩来张合影?扭头看,是一个笑容可掬、微微谢顶的绅士,自我介绍,说是做律师的,刚去过中国旅游,名叫布莱德利。M走后,布律师就约我出游,参加他的哈佛同学聚会,遂成了好友。

八八年,卫斯理女子学院友人D君以学姐希拉里为榜样,念了法律。暑期她到州长杜卡基斯的办公室实习,向我谈及州府的内幕,法律人如何纵横捭阖。我心想,这肮脏的法治,莫非上演的是中国的明天?便找布律师商量报考法学院。他非常支持,说:历史上,法律不就是文学的一支?修辞术而已,奥古斯丁没当上圣人那会儿的营生。你的情况,像我们一个同学邓肯;他是天才,原本立志学习罗马诗人贺拉斯,要给美国文学树一块“不朽的纪念碑”。后来钻研“西马”和法国后结构主义,痛感“民有、民治、民享之政权”业已堕落,祖国亟待解放,就上了耶鲁法学院。现在他是哈佛“批判法学”运动的领军人物了。说着,从书架上取下一册,是邓肯送他的文集,让我拿回去读。

冯象:“使耻辱更加耻辱”——致《北大法律评论》编辑部(三)

编辑同学:

这次年会人不算多,却很成功,足可称贺。四位老师的发言跟提问评议,有板有眼,谈的都是实际问题,体现了《评论》的好传统。希望坚持下去。

不过我写此信,首先是致谢,感谢你们赠送的惊喜——母亲松江女中时代的一封家书。是网上拍得的吧,真是再好没有的纪念。看内容,像是一九三四年六月上海会考前寄出的,距今八十多年了。母亲在女中,是理科尖子,但受国文兼世界语老师徐声越(震堮)先生影响,终生保持了对文学的爱好。同年考取浙大。入学后发现学术气氛沉闷,校方压制学生;抗议无果,遂转学北平,上了清华物理系。来到清华园,才感觉如鱼得水,十分喜欢。不久,经好友中文系同学孙兰(韦毓梅)介绍,加入了蒋南翔的读书小组。“一二九”运动,翻墙进城上街游行,被军警抓住关在牢里,最后还是梅校长出面,将她们一伙保出来的。所以我从小知道,中国的学生运动,物理系同学总是冲在头里的。

当然现在时代不同了,不能动辄闹“群体事件”。但青年的迷惘、学界的沉沦、人的理想追求和斗争精神,并没有变。这是我回忆旧事,想到与各位分享的一点。

沈明:“路”vs.“网”:全球化与地方化的角力

研究全球化的文献已经汗牛充栋。宽泛地说,全球化与世界历史的近现代化过程大体是同步的。在这个意义上,几百年来,全球化是一个历久弥新的历史进程。尽管每一代人都感觉自己生逢全球化时代最前沿的历史时刻,但事实上,全球化并非一个线性进化过程:在某些非常重要的领域,例如就劳动力的跨国自由流动而言,二十一世纪的全球化程度还不及十九世纪。阻碍或者牵制全球化的因素显然既复杂多样又盘根错节,但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恐怕就是民族国家的主权及其治理对全球化的敌意了。通俗地讲,在全球化这一宏大的叙事层面上,地球村从来都是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故而全球化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建构出来的社会工程或者乌托邦,而只能是由种种利益驱动的政治经济博弈的动态过程。道理这样讲似乎有些抽象甚至空洞,我们不妨以不久前出版的一本书为例子,由国际贸易这一典型的全球化论题入手,看看从古老遥远的丝绸之路到——比如说——案头昨天报纸上还在热议的“一带一路”、“亚投行”这些上下几千年纵横几万里的“风马牛”,如何被全球化的理论勾连在一起,以及这种整合过程为什么必然充满了羁绊、分歧乃至冲突。

我们要讨论的书是阿努帕姆·钱德(Anupam Chander)的《电子丝绸之路》。钱德教授任教于美国戴维斯加州大学法学院,是一位网络法与国际贸易法专家。他这本书系耶鲁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书出自知名学术出版社,封底印有哈佛、耶鲁、哥伦比亚等精英法学院学者(以及美国参议员、WTO官员)的推荐语,不过其文体定位却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从全书的结构、行文以及特别是文献引证来看,应该说其性质更接近 journalism。话这样讲,并非基于某种所谓的学术自信或自大贬低洋人同行,因为至少“他们是不大敢一把剪刀、一瓶浆糊闯天下的”(借用冯象老师说法)。其实,指出学术味不够浓这一点,虽然算不得赞许但也并未意在贬低。我们知道,与国际商贸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研究多属实践性很强的部门法领域,对于这类论题来说,纯学术的、着力追求理论创新的“阳春白雪”型写作很可能只是富有“波西米亚”意味的自娱自乐。立足于严肃的实证材料的分析和研究——而非花拳绣腿或者屠龙术——应该成为法学研究的主流。这一点对当下中国来说格外值得强调,因为门派/语词之争变换了模样,在法学界代代转世生生不息,甚至可以化神奇为腐朽: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的战斗本身其实构成了(或者说延续了)政法法学。钱德教授这本书即便在纯学理层面上缺乏建树,但其务实的方法、扎实的材料、多学科视角及其提出的诸多问题与分析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国际商贸与互联网既是当今世界的重大政治经济学问题,也是重大的法律问题。我相信政治法律经济贸易等诸多相关专业的学者,以及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普通读者,都能从这本书中汲取有益的信息和洞见。以上简单介绍之余,应该说明,笔者的醉翁之意不在作为部门法的国际贸易法研究,而在提取该书宏旨,在一个较为抽象的层面上,即所谓“理论”层面上,略微探讨一下电子丝绸之路、互联网、世界贸易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尝试初步挖掘这种关系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学含义,特别是全球化和与之相反的力量“地方化”之间的张力与互动。可以说,这是形塑当代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的结构性力量和基础性动因之一。

冯象:考验

《创世记》二十二章:此后忽一日,上帝决定考验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上帝说,带上你的儿子,你心爱的独生子以撒,去到摩利亚,将他做全燔祭献给我!

亚伯拉罕一生坎坷,在天父手里屡遭磨难。最后一次,当“考验”(nasah)化作圣言,唤着他的名字,hinneni,在这儿呢!他没有犹豫。他明白,此时此刻,若非绝对服从考验者的命令,便不足以证成耶和华的先知,不能无愧于子民圣祖之称号。

可是,如果说先知受苦乃神的考验,关乎人神关系的日常维护(详见《信与忘·约伯福音》),那就回避不了经师论辩的一个老问题:造物主无所不知,何须考验他的先知?不是吗,人心里在想什么,遇事会如何表现,都一清二楚摆在他眼前,只要他愿意(参约2:25):人算什么,至高者这般抬举(伯7:17-18)——

这么放心不下,
天天早上审察,
一刻不停地考验?

所以揆诸圣史,上帝一而再、再而三地考验先知,似乎只有两种可能:其一,那不是动真格,绝非不放心怕看错人,而是创世宏图的设计;目的在树楷模,让子民受教育。不过,成效未见得理想,时间久了,容易变成走形式:受考验的无须承担大的风险,只消表态积极教条正确,便可充当好人。结果非但无助于教化百姓,反而奖励了伪善,每每被恶人利用,败坏了以色列的风气——这一点国人是最有体会的。故天父将亲选赐福的“信约之友”召来审察(赛42:19),应该不是做做样子。

冯象:后悔

没有什么比上帝后悔更可怕的了。《创世记》六章,上帝说:我要把我造的人,连同鸟兽爬虫,从大地上通通消灭。当初真不该造他们的!

可是,造物主全能全知,宏图预定一切。他怎会学我们这些“尘土所造,一碰就碎 / 蛾子般的人类”(伯4:19),一件事稍不顺遂就改变主意,就翻悔?“像亚当子孙,常变心”(民23:19)?甚而雷霆震怒,想毁掉自己的亲手所抟?他这是什么意思?

诚然,逻辑学家早已发现,全知和全能这两项品质,是无法兼容于同一主体的。全知即超越可知而预见未来,但那就意味着,凡已知而尚未发生的皆不受干预,便是上帝也不能“搅局”,绝对不能。故全知者不得享全能。反之,全能等于全知失效,此刻所知,下一刻未必归于已知;大能者随时可以介入历史,改写已知的进程(道金斯,页78)。

那么可否设想,耶和华至大,非我们的时空所能容纳,因而行事不必符合逻辑;“一切造化,皆是他的意愿”(诗115:3),属奥秘?像大卫王咏赞的:圣殿约柜只是至高者的脚凳,他永恒的居处却不在我们中间,在重霄之上(诗99:5, 132:7, 33:14)。这么理解,假若指创世原本的目标,是不错的。那是天父认定的“非常之好”(创1:31),自第一个安息日,便给亚当子孙悬起一幅乌托邦画卷,恰好用来对照今世的朽烂。然而,既已完美,它就不会有任何意外或需要改进处,故也无须高踞天庭宝座的那一位眷顾:全知全能,乃因全善而成。

The Complete Posner on Posner Series @ Concurring Opinions

The Posner on Posner series began on November 24, 2014 and ended with the Afterword on January 5, 2015. Below is a hyperlinked list of all the posts.

Table of Contents

  1. The Maverick – A Biographical Sketch of Judge Richard Posner: Part I
  1. The Maverick – A Biographical Sketch of Judge Richard Posner: Part II, The Will to Greatness
  1. The Man Behind the Robes — A Q & A with Richard Posner
  1. The Judge & Company – Questions for Judge Posner from Judges, Law Professors & a Journalist
  1. On Legal Education & Legal Scholarship — More questions for Judge Posner
  1. On Free Expression & the First Amendment — More questions for Judge Posner
  1. On Privacy, Free Speech, & Related Matters – Richard Posner vs David Cole & Others
  1. On Judicial Reputation: More questions for Judge Posner
  1. Posner on Same-Sex Marriage – Then & Now
  1. Posner on Case Workloads & Making Judges Work Harder
  1. The Promethean Posner – An Interview with the Judge’s Biographer
  1. Afterword: Posner at 75 – “It’s My Job”

Forthcoming: Richard Posn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pring, 2015) by William Domnarski.

Richard Posner

冯象:邓析堂对话——与斯特、成凡、柏峰谈法学如何重新出发

李斯特:冯老师,昨晚您的讲座《要当心假先知》,谈到接班人的问题。我想,我们今晚要讨论的“法学如何重新出发”这个题目,应该跟接班人也有关系。这个接班人,肯定不只是说领导人,含义要广得多吧。您能给我们解释一下吗?尤其是在当下,接班人的问题有什么独特的地方?

冯象:是这样的,斯特,接班人问题,我在《法学的历史批判》里提了一句,称之为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一大历史教训(见《北大法律评论》13:2, 2012)。如何反思,总结经验,开辟新路,我以为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当前一切进步思想的艰巨探索的总背景。体制内,新世纪的病症,则没那么复杂。主要是干部的选拔培养跟组织官僚化了,搞出一堆死杠杠,像年龄、学历、秘书渠道、政绩指标等等,很多问题都是由此而来的。例如高校,怎么会走上这条邪道的?做老师的,不要求他好好教书育人,成天“评估”甚至“国际评审”他的论文发表、申请课题、学科基地、排行榜名次什么的。难道主事者不知道,这些花招损害学术糟践人才不算,引发了多少腐败,国家的经费也就是老百姓的钱,都打水漂了?当然不是。他只是在应付干部考核罢了。为官一任,必须出政绩,才能升迁。于是把压力转嫁到老师们身上,玩起了核心期刊、英文发表、影响因子的游戏。打着“世界一流”的幌子,其实是官僚制度的流弊。

那么,具体到法学,接班人的困境又是如何呈现的,出路在哪呢?我指的不是师生间的知识传承,也不是学术梯队的建设。这儿我想讨论的,是更新我们的法律教育,抛弃旧法学而重建伦理的可能。

冯象:错扮“公民”

国庆节,校园静了,正好写东西。忽接友人短信:下雨啦,出来遛个弯?人艺上演《公民》,“大导”林兆华讲溥仪的故事,争议很大!还没回,电话来了。我说这年头,有哪样营销不靠“争议”吸引眼球?她说不是噱头,是溥仪亲属和授权传记作家严正质疑,说不定哪天就禁演了呢,您一定感兴趣!

被她说中了。我跟《我的前半生》一案,就是溥仪夫人李淑贤同溥仪的合作者李文达先生(及群众出版社)的马拉松官司,有点缘分。那是法学院二年级,选修知识产权,受该案启发,作了一篇论著作权回溯适用跟政法策略演变的文章。投去全美音乐作者与出版家协会(ASCAP),居然得了奖。我留学八年才回国探亲,用的是那笔奖金。而且马上,麻省两位参议员肯尼迪和克里就寄来了贺信——因我是麻省居民,协会通报了他们。其实那会儿法学刚入门,对于抽象物上的私有产权掩饰社会矛盾改写历史等诸多问题,理论上如何把握,远未想明白。真正攒了心得,是在港大教了几年书以后。所以后来带研究生,也不要求他们想法成熟了再动笔,论证略不周全亦无妨。第一要紧的是能调查实际,有理论自觉,见潜力。年轻人做学问,不能让一篇仅有五个人读(往往也就随便翻翻)的论文给拽住了。

冯象:葛流帕福音——电邮五通

(九三年十一月)

仁卿如晤:

今日感恩节,到港大已逾三月。昨晚备下学期课,读一案例,事涉圣杯传说,颇有趣。躺下忽然想到,拿它作小说如何,竟兴奋得睡不着了。起床草就两段,抄给你看,一笑。

话说英格兰南部格拉斯顿伯利(Glastonbury)地方,有一片古寺废墟。古寺的历史可上溯到罗马时代,创始人相传即那位收殓耶稣遗体的善人约瑟。约瑟从耶路撒冷来的时候,随身带了救世主用过的一只酒杯,就是他被捕前与十二门徒共进逾越节晚餐,举在手里说“这是我的血”,印证上帝与人立新约的圣杯。约瑟死后,圣杯就匿了踪影。据说,只有心中从未生过一丝淫念的处子,方能看见:“见杯者得与主同在,享永恒的福。”

一九二五年,当地一女子自称善与神灵沟通。她得知废墟的这段因缘,有心要揭开圣杯的奥秘,约了两个朋友一同做降神会。不料善人没有请来,女巫的灵魂却脱了躯壳,径直飞到耶稣一个弟子葛流帕的脚下。正待解释,圣人道:你不认识我,我却知道你。来得正是时候,你替我接着传道吧!女巫慌忙提笔记录。友人在旁,只见她双目紧闭,飞也似的写去,末了大叫一声,扔了笔倒在地下。把纸捡拢来看,一张张写的全是古体英文,题作《葛流帕福音》。三人惊诧不已。一友人征得女巫同意,把《福音》带回家去研读。心想:这是天上圣人传世的文字,我好好整理了加上注释出版,岂不功德无量?于是便动手干起来。没想到女巫不愿出版,两人因此争执不休。后来,女巫干脆一纸诉状递进法院,要求宣告自己为《福音》的唯一作者及版权所有人。案件呈交伦敦(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伊夫大人主审。大人听罢两造诉辩和证人证言,心里暗暗称奇。几番斟酌,挥笔写下一篇现在成了知识产权法经典的判决书,大意如下(Cummins v. Bond, [1927] 1 Ch 167;讨论合约的部分从略):

利求同:当世界穿上创新的“红舞鞋”

创新,在今天的语境,通常是指新思想新方法应用于实践,影响了社会发展或市场竞争(参见弗兰克留,页49)。一般说来,市场上的创新容易发生在产品、服务和技术的边缘交叉地带,如开发微信打破了手机市场巨头间的“均衡”。因此,对于创新,新的交叉关系,尤其是现有知识体系的边缘地带的探索、开发和利用,就成了关键。

这正是互联网大数据的长项。互联网已经覆盖了我们的生活,大数据的海量信息,加上聪明的算法,给创新提供了无尽的源泉。魔法般地,许多看似遥远、互不相干的事物和现象,一经串联,就显出了规律;从前被人们忽略或者接触不到的地方,突然可以放大观察了。大数据在信息和创新之间搭起一座桥,世界就变了样,简直焕然一新了。

于是,我们迎来了一个喧嚣鼎沸的商品和服务的创新潮。网上新事多多,商家奇招不断;不久前,横空出世的打车软件就是其中一朵夺目的浪花。阿里巴巴率先推出“快的打车”软件, 腾讯的“嘀嘀打车”几乎同时上市,发红包争夺市场。智能手机用户接了红包,大呼方便,赞口不绝;的哥那一边,因为每一单搭载都有奖励,自然也喜笑颜开。一时间,大江南北, 竞争硝烟滚滚,市场热火朝天,谁说这不是创新的威力呢?可是,老人小孩打的,却变得困难了。有时候,例如下雨天,不用智能手机、没有打车软件的人,打的竟成了奢望。

创新不是件大好事吗?怎么会同消费者过不去?太不可思议了。其实并不奇怪,这就是创新——互联网时代创新的复杂性、多面性了。顾名思义,创新首先是新,是未知;因而其影响,一时和长远的利弊,往往是扑朔迷离、难以预料的。创新其实是风险的化身:不仅创新者要冒风险,不怕失败;接纳创新产品的市场、消费者,以及整个社会,也得做好失败的准备。主流经济学和管理学告诉我们,创新的目标是开拓市场、降低成本、击败对手,等等。这是取创新收益者即成功商家的视角。但这也意味着,创新的成功与否,不能没有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同。消费者因此在创新的竞技场上成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即商业和技术创新取悦的对象。

沈明:自我殖民与批评伦理——简评《北大的文明定位与自我背叛》

“燕京学堂”事件,自高峰枫发表《谁的“燕京学堂”?》一文(《上海书评》2014年5月25日)开始,受到传媒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日渐发酵,讨论逐步升温,加上北大部分教师学生两个月来网上网下的抗议活动,它已然成为高等教育界今年的一大热点事件。“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今天,文科学界两位重量级学者甘阳、刘小枫发表文章《北大的文明定位与自我背叛》(《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7月24日,以下简称“《北》文”),进一步以猛烈的火力批判了北大燕京学堂计划,以及由它所代表的英文至上乃至“去中国化”对中国“文明定位”的损害。料想此文必将进一步助推反对意见,使相关讨论走向深入。

《北》文批评力道十足,说了不少不客气(甚至意气用事)的话,读来颇有畅快之感。文章重申了作者多年来对中国大学改革的意见和批评,其中很多观点笔者都非常赞同。然而,掩卷反思,我想至少有两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进一步辨析商榷,求教于甘刘二位学长与读者诸君。

首先是树靶子问题,表现在《北》文提出的“英文北大”与“中文北大”的二元对立。这一对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定语言”)大概是二位作者的发明。不消说,在这样一篇时评文章中,读者不应咬文嚼字,追究此种概念的精确性,只要明白作者意在通过简捷直观的符号性表达批判中国大学教育和学术的自我殖民化,也就够了。但问题是,《北》文将“英文北大”与“中文北大”描述成几乎势不两立的状态,以过于简化的处理方式粗暴打发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作者称拟建的燕京学堂为“租界英文学堂”,大加鞭挞,提出中文必须取代英文成为北大的“法定语言”。与此同时,《北》文也意识到不能搞一刀切,因此爽快地赋予了理工科 “治外法权”,甚至慷慨到称理工科“全盘英文化”也“没有什么关系”的程度。于是,人们不禁要问,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就必须由中文作为大一统的“法定语言”吗?《北》文对燕京学堂 “英文中国学”的批判笔者基本上都赞同——“英文中国学”的荒谬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文章试图“以小见大”,将其论说对象从燕京学堂本身提升到中国文化与学术主体性及文明定位之高度的时候,就有以偏概全、大而化之的嫌疑了,因为它在强调中文之为“法定语言”的正当性的时候,似乎有意无意地将“中国学”等同于全部人文社会科学,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高峰枫:谁的“燕京学堂”?

2014年5月5日,北京大学宣布正式启动“北京大学燕京学堂”计划(Yenching Academy,Peking University)。根据北大的官方介绍,这是一个独立建制的教学科研实体机构。燕京学堂为住宿式学院,将开设一年制的“中国学”硕士项目,包括“哲学与宗教”、“历史与考古”、“语言、文学与文化”、“经济与管理”、“法律与制度”和“公共政策”六个方面的课程体系,主要以英文讲授。2015年9月,第一届学生即将入校,其中包括六十五名海外学生、三十五名中国大陆学生,所有人都将获得全额奖学金。教师的配置,是从北大现有教师中联合聘任三十人,从国内外招聘“杰出学者”二十人,并邀请“国际顶尖访问教授”二十人。

虽然目前公布的资料和数据都不多,但根据有限的报道,可大体获知这一新机构的办学宗旨和特色。我对于“燕京学堂”在命名、选址以及学科定位等方面都存有不少疑惑,特借《上海书评》一角,发表一点浅见,希望能将所牵涉的复杂问题辨析清楚。

北大与燕京

在北大发布的官方文稿中,对于这一机构的定位和宗旨有这样的阐释:燕京学堂“根植京师大学堂的中华文明底蕴,绵延北京大学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精神命脉,承接百年燕园孕育的博雅教育理念和国际化视野”。这一句大可斟酌。新文化运动恰恰以激烈反对传统文化而著称,这样的“精神命脉”是很难和传统文化的“底蕴”相协调的。而且,此机构的正式名称中有“燕京”字样,英文表述也启用传统的拼写(Yenching),再加上“百年燕园”的提法,凡稍知近代教育史的人,都自然会联想到著名的燕京大学

利求同谈美国的全民医保计划

2014年1月1日,美国《患者保护和平价医疗法案》即医改法案将正式实施,美国原来的医保计划的困境在哪里,这次医改会引发什么样的变化,这次涉及全体美国人的改革,命运究竟如何?利求同女士曾多年在美国的电讯、保险和人力资源大公司从事知识管理与竞争信息咨询工作,她认为,这次医改法案最核心目标的有三点:一是让所有的人都加入医保,二是提高医疗质量,三是降低医疗服务的费用。

美国即将启动全民医保。能简单介绍一下这部最新医保改革法案吗。奥巴马强力推行的这一法案,其核心是什么?

利求同:二〇一〇年三月,国会通过了《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以下简称《平价法》),奥巴马总统当月二十三号签字生效。这就是令美国两党和利益集团争战不休的“奥巴马医改”(Obamacare)的主要成果。这《平价医疗法》的核心目标有三个:一是全民医保,二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是降低费用。

基于《平价法》,明年元旦起,美国将正式启动全民医疗保险,按计划逐步实施,至二〇一九年全部完成。这在美国,实在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几代美国人奋斗的结果。美国的医疗服务,一直是以医学发达、资源充足而骄傲的。但是问题也很大:服务分布不均,费用居高不下且不断攀升,财政不堪重负,老百姓和企业叫苦连天;还有大量人口没有医保。据联邦人口局(Census Bureau)的统计数据,二〇〇九年,无医保者高达五千多万,占总人口的16.7%,简直不像这个世界的唯一超级大国了。

所以长期以来,迫于民怨,两党都一致认为医改势在必行。但如何改,却是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毕竟牵扯到不同阶层地域、不同产业、不同组织的不同利益。之前,克林顿政府企图大改,由希拉里主导,因为起步失当,得罪了既得利益,不久就偃旗息鼓。小布什总统任上,也尝试过改革医疗信息系统,没有动真格。但民怨蓄久了,就“倒逼改革”,跟中国是一样的情形。于是奥巴马在第一次总统竞选中向选民许愿医改,实现全民医保。上任第二年,就做起来,最后《平价法》得以通过,为全民医保铺平了道路。显然,这是老百姓大力支持的结果。针对现有医疗体系的三大问题:服务覆盖面不全、医护质量需优化及高费用,《平价法》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有些新举措尤其引人注目,如:强制个人购买医保;全职员工50名以上的企业必须给员工提供医保;向高收入者征收较高的医疗税;规定最低医保计划的基本保项;以及建立联邦/州政府的网上医保交易所(Exchanges),开辟网上医保市场,帮助民众选购保险公司提供的达标医保计划,等等。《平价法》试图在原有的公民自愿和市场机制中,注入集体互助精神。它保留了原系统中所有的子系统—— 包括雇主计划,老年人计划、低收入者计划,以及开放市场上的计划——, 加上新建的政府医保交易所,集合成一个全民医保体系。《平价法》连同配套的相关条例,涉及面之广、规定之琐细,可谓空前。有国会议员数了数,说这套法规目前已经长达20,202页,而条例解释还远未完善!“奥巴马医改”牵动的利益之错综复杂,于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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