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哪怕摩西再世
宽侄:
谢谢发来照片,让我们重温欢聚的时光。
回国一趟,同事见面,都说晒黑了。“黑”是恭维,仿佛我在百慕大群岛度假来着。我们邻居,去年到云南旅游的胖太太爱琳倒是苗条了,一听伯母称赞,更是满脸笑容:I know,可不,我减了十八磅!没有,没练瑜珈术,练什么都不如送我那麦当劳儿子上大学!原来,那孩子平时每周要妈妈开车带去麦当劳几回,这学期他一走,“空巢妈妈”告别“垃圾餐”,人就瘦了一圈。
你看,如今“黑”皮肤成了休闲享受的标记,大众化的便宜快餐反而担了不健康的恶名:语义就这样产生于对话的场合。由此想到,上回谈翻译的“再造原意”,那“原意”也是由译者和读者,通过不同语境一次次“交谈”令其清晰而富有意味的。
下面答复你的好朋友的提问:翻译《圣经》是否集体合作较好?“信达雅”如何兼顾,还是应有别的标准?问题不小,可能会扯得远一点——但看得出,他是读了书,独立思考了才形成看法的;这一点,你得向他学习呢。
一
译经给常人的印象,大约总是某个教会委任集体班子的“项目”。可是纵观历史,钦定本除外,马丁·路德那样的独译才是成功的通例(见前信《海枣与凤凰》)。比如罗马教会的标准经文拉丁语通行本,便是圣杰罗姆(约347~420)的杰作。俄罗斯东正教的教会斯拉夫语译本,则来自 Gennadius 大主教的遗稿(1499),往前还可以追溯至斯拉夫字母的发明人圣徒西里尔(St. Cyril, ?~869)与其兄(St. Methodius, ?~884)的译经传道。而与路德几乎同步,廷代尔(William Tyndale,约1495-1536)立志“要让扶犁童子知晓的经文比[教士]还多”,以生动准确的口语,开现代英语译经之先河,在教会的火刑柱上赢了“英语圣经之父”的美誉(包伯里克,章二)。就连众译本之祖,希腊语七十士本,按照传说——而传说寄托了人们对译经的理想——也是七十二位以色列长老受埃及王托勒密二世(公元前282~246在位)请托,分头独力译出的(故事见《创世记·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