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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智识@IdeoBook™ &#187; 人文情怀 (Humanitie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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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aw, humanities, social sciences</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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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邓晓芒“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句读”课程录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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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0 Mar 2010 18:50:43 +0000</pubDate>
		<dc:creator>爱德布克</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人文情怀 (Humanitie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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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句读第1次课 2010.3.6.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句读第2次课 2010.3.13.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句读第1次课 2010.3.6.</p>
<p><embed src="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U2NTE3NTgw/v.swf" quality="high" width="480" height="400" align="middle" allowScriptAccess="sameDomain"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embed><br />
<span id="more-1011"></span><br />
<embed src="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U2NTY3MTQ4/v.swf" quality="high" width="480" height="400" align="middle" allowScriptAccess="sameDomain"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embed></p>
<hr />
<p>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句读第2次课 2010.3.13.</p>
<p><embed src="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U3OTQ1MTEy/v.swf" quality="high" width="480" height="400" align="middle" allowScriptAccess="sameDomain"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embed></p>
<p><embed src="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U4MDM2NDA4/v.swf" quality="high" width="480" height="400" align="middle" allowScriptAccess="sameDomain"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embe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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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塞林格作品新封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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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1 Feb 2010 21:25:11 +0000</pubDate>
		<dc:creator>爱德布克</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人文情怀 (Humanities)]]></category>
		<category><![CDATA[读书生活 (Reading)]]></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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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塞林格肯定是一个奇人，其中一奇是他对自己作品的封面设计要求极为苛刻，不过他作品的（美国版）封面却多不好看，比如代表作 The Catcher in the Rye 的封面，我就无论如何喜欢不起来：

不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868/salinger-rip/">塞林格</a>肯定是一个奇人，其中一奇是他对自己作品的封面设计要求极为苛刻，不过他作品的（美国版）封面却多不好看，比如代表作 <em>The Catcher in the Rye</em> 的封面，我就无论如何喜欢不起来：</p>
<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16769177?tag=oceintelleweb-20"><img src="/img/0316769177.jpg" alt="The Catcher in the Rye" /></a><br />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某些封面设计不佳的原因，塞先生才对封面变得苛刻起来。不过，丑陋的局面即将改变了，《卫报》<a href="http://www.guardian.co.uk/books/gallery/2010/jan/29/j-d-salinger-book-covers">报道</a>，塞林格作品将以新的系列封面重印上市：</p>
<blockquote><p>Before his death, JD Salinger&#8217;s publisher, Hamish Hamilton, worked with him to produce jackets for reissues of his books (originally planned for June, they are now due out next month). &#8230;</p>
<p>Simon Prosser, publishing director, Hamish Hamilton: &#8220;There are strict rules about JD Salinger&#8217;s covers. The only copy allowed on the books, back or front, is the author name and the title. Nothing else at all: no quotes, no cover blurb, no biography. We&#8217;re not really sure why this is, but it gives you definite guidelines. Last year we decided it was probably time to re-design the covers, and we wanted a unique typeface that stood out. We commissioned Seb Lester, the highly regarded type designer, to hand-draw a font; that font, on the cover of these re-issues, is a one-off and is known in-house here at Hamish Hamilton as the &#8216;Salinger&#8217;.&#8221;</p></blockquote>
<p>这套新封面是 <a href="http://www.seblester.co.uk/">Seb Lester</a> 设计的，相当赏心悦目：</p>
<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41950457?tag=oceintelleweb-20"><img src="/img/0241950457.jpg" alt="For Esmé – with Love and Squalor" /></a><br />
This collection, originally published as <em>Nine Stories</em> in the US in 1953, contains some of Salinger&#8217;s greatest short fiction, including the title story (first published in the <em>New Yorker</em> in 1950), in which an army sergeant recalls his meeting with a young girl before he was sent to war, and A Perfect Day for Bananafish, the first of Salinger&#8217;s stories of the Glass family.<br />
<span id="more-1007"></span><br />
<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41950449?tag=oceintelleweb-20"><img src="/img/0241950449.jpg" alt="Franny and Zooey" /></a><br />
Salinger&#8217;s third book, published in 1961, takes us deeper into the verbose, intellectual, fragile lives of the Glasses &#8211; a brilliant but brittle family of Upper West Side New Yorkers &#8211; through the doings of two of the younger members of the clan, brother and sister Franny and Zooey.</p>
<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41950465?tag=oceintelleweb-20"><img src="/img/0241950465.jpg" alt="Raise High the Roof Beam, Carpenters and Seymour: An Introduction" /></a><br />
The third instalment in the Glass family saga is narrated by Buddy, the second of the Glass brothers. His purpose is to introduce us to his older brother, Seymour, whose suicide is the subject of Salinger&#8217;s earlier story, A Perfect Day for Bananafish.</p>
<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41950430?tag=oceintelleweb-20"><img src="/img/0241950430.jpg" alt="The Catcher in the Rye" /></a><br />
Salinger&#8217;s most famous work, <em>The Catcher in the Rye</em> has sold more than 65m copies around the world since its publication in 1951. The story of three days in the life of Holden Caulfield &#8211; whose irritable ennui and contempt for what he calls &#8216;phoneys&#8217; have made him a poster-boy for adolescent disenchantment &#8211; as he drifts around New York after being expelled from school, is widely held up as a defining novel of the 20th century.</p>
<p>上述新书将由企鹅集团旗下的 Hamish Hamilton 出版社出版，塞迷们可以买来收藏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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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奥斯丁·萨拉特等编《法律与人文导论》[Law and the Humanities: An Introduction]</title>
		<link>http://www.ideobook.com/772/law-and-the-humanities-an-introduction/</link>
		<comments>http://www.ideobook.com/772/law-and-the-humanities-an-introduction/#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1 Feb 2010 02:59:10 +0000</pubDate>
		<dc:creator>爱德布克</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人文情怀 (Humanities)]]></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学文论 (Legal Studies)]]></category>
		<category><![CDATA[读书生活 (Reading)]]></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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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Law and the Humanities: An Introduction, edited by Austin Sarat, Matthew Anderson, Cathrine O. Fran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Book Description
Law and the Humanities: An Introduction brings together a distinguished group of scholars from law sch...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521899052?tag=oceintelleweb-20"><img style="float:left" src="/img/0521899052.jpg" alt="Law and the Humanities: An Introduction" /></a><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521899052?tag=oceintelleweb-20"><em>Law and the Humanities: An Introduction</em></a>, edited by Austin Sarat, Matthew Anderson, Cathrine O. Fran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p>
<p><strong>Book Description</strong></p>
<p><em>Law and the Humanities: An Introduction</em> brings together a distinguished group of scholars from law schools and from an array of the disciplines in the humanities. Contributors com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abroad in recognition of the global reach of this field. This book is, at one and the same time, a stock-taking of different national traditions and of the various modes and subjects of law and humanities scholarship. It is also an effort to chart future directions for the field. By reviewing and analyzing existing scholarship and providing thematic content and distinctive arguments, it offers to its readers both a resource and a provocation. Thus, Law and the Humanities marks the maturation of this “law and” enterprise and will spur its further development. </p>
<hr />
<p><strong>Table of contents</strong></p>
<p><a href="http://assets.cambridge.org/97805218/99055/frontmatter/9780521899055_frontmatter.pdf">Contributors</a> / ix<br />
Acknowledgments / xi<br />
<a href="http://assets.cambridge.org/97805218/99055/excerpt/9780521899055_excerpt.pdf">Introduction: On the Origins and Prospects of the Humanistic Study of Law</a> / Austin Sarat, Matthew Anderson, and Cathrine O. Frank / 1<br />
<strong>I. PERSPECTIVES ON THE HISTORY AND SIGNIFICANCE OF SCHOLARSHIP IN LAW AND THE HUMANITIES: THREE VIEWS</strong> / 47<br />
1 A Humanities of Resistance: Fragments for a Legal History of Humanity / Costas Douzinas / 49<br />
2 Three Tales of Two Texts: 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 the Humanities / Kathryn Abrams / 73<br />
3 Law, Culture, and Humility / Steven L. Winter / 98</p>
<p><strong>II. IDEAS OF JUSTICE</strong> / 123<br />
4 Biblical Justice: The Passion of the God of Justice / Chaya Halberstam / 125<br />
5 Ideas of Justice: Natural and Human / Catherine Kellogg / 141<br />
6 Ideas of Justice: Positive / Matthew Noah Smith / 161<br />
7 Postmodern Justice / Peter Goodrich / 188</p>
<p><strong>III. IMAGINING THE LAW</strong> / 211<br />
8 Imagining the Law: The Novel / Susan Sage Heinzelman / 213<br />
9 Imagining Law as Film (Representation without Reference?) / Richard K. Sherwin / 241<br />
10 Law and Television: Screen Phenomena and Captive Audiences / Susanna Lee / 269<br />
11 Imagining the Law: Art / Christine Haight Farley / 292</p>
<p><strong>IV. LINGUISTIC, LITERARY, AND CULTURAL PROCESSES IN LAW</strong> / 313<br />
12 Language / Penelope Pether / 315<br />
13 Interpretation / Francis J. Mootz III / 339<br />
14 Narrative and Rhetoric / Ravit Reichman / 377<br />
15 Justice as Translation / Harriet Murav / 398<br />
16 The Constitution of History and Memory / Ariela Gross / 416</p>
<p><strong>V. INSTITUTIONAL PROCESSES</strong> / 453<br />
17 Trials / Lindsay Farmer / 455<br />
18 Testimony, Witnessing / Jan-Melissa Schramm / 478<br />
19 Judgment in Law and the Humanities / Desmond Manderson / 496<br />
20 Punishment / Karl Shoemaker / 517<br />
<a href="http://assets.cambridge.org/97805218/99055/index/9780521899055_index.pdf">Index</a> / 531<br />
<span id="more-772"></span><br />
<strong>Austin Sarat</strong> is the William Nelson Cromwell Professor of Jurisprudence and Political Science at Amherst College. He is author or editor of more than seventy books, including <em>Mercy on Trial: What It Means to Stop an Execution</em>; <em>When the State Kills: Capital Punishment and the American Condition</em>; <em>The Cultural Lives of Cause Lawyers</em> (with Stuart Scheingold); and <em>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Law and Society</em>, among many others. Sarat is editor of the journal <em>Law, Culture and the Humanities</em> and of <em>Studies in Law, Politics, and Society</em>. In 1997, Sarat received the Harry Kalven Award given by the Law &#038; Society Association for distinguished research on law and society. In 2004, he received the Reginald Heber Smith Award, given biennially to honor the best scholarship on the subject of equal access to justice. It was given in recognition of his work on cause lawyering and the three books he had produced on the subject. In 2006, the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Law, Culture and the Humanities awarded him the James Boyd White Prize for distinguished scholarly achievement in recognition of his “innovative and outstanding” work in the humanistic study of law. In 2009, he received the Stan Wheeler Award from the Law &#038; Society Association for distinguished teaching and mentoring.</p>
<p><strong>Matthew Anderson</strong> is Associate Professor and Chair of the Department of English and Language Studies at the University of New England. His teaching and scholarship combine an interest in law and in literature, particularly the ways in which issues of trauma and justice are registered in legal and literary texts. In 2005, he edited a special issue of <em>Studies in Law, Politics, and Society</em>, “Towards a Critique of Guilt: Perspectives from Law and the Humanities.” In 2009, he and Cathrine O. Frank received a grant from 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 (USA) to direct a summer institute for college and university faculty on “The Rule of Law,” with an emphasis on the place of legal studies in the liberal arts.</p>
<p><strong>Cathrine O. Frank</strong> i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in the Department of English and Language Studies at the University of New England. Frank teaches and publishes in the areas of Victorian studies and law and literature. She has written on testamentary law and the realist novel as legal and literary modes of creating individual and cultural identity in such journals as Law and Literature, College Literature, and English Literature in Transition. Her book <em>Law, Literature, and the Transmission of Culture in England, 1837-1925</em> is forthcoming in 201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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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苏力：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title>
		<link>http://www.ideobook.com/920/we-are-embedded-in-the-world/</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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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4 Feb 2010 22:45:40 +0000</pubDate>
		<dc:creator>苏力</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人文情怀 (Humanities)]]></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学文论 (Legal Studie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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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从戴安娜之死说起
一切都四散了，再也保不住中心……
——叶芝《基督重临》
1997年8月30日午夜，备受公众和传媒(或者应改为传媒和公众？这是一个问题)关注的英国王妃戴安娜魂断巴黎...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从戴安娜之死说起</p>
<blockquote><p>一切都四散了，再也保不住中心……</p>
<p>——叶芝《基督重临》</p></blockquote>
<p>1997年8月30日午夜，备受公众和传媒(或者应改为传媒和公众？这是一个问题)关注的英国王妃戴安娜魂断巴黎；[1]一个星期之后，英国举行了据称是继丘吉尔之后20世纪最隆重的葬礼。备享哀荣之后，戴安娜的灵魂将得到安息。然而她身后的这个世界却仍为她和她的死不安，以至于远在东方的《天涯》杂志为此要编发一个专题，以至于我这个只能算知道戴安娜名字的法律教授也居然开“机”，而不是提笔，为她的死写下这篇并不仅仅关涉法律的短文。 </p>
<p>一</p>
<p>许多人将戴安娜之死归罪于传媒；戴安娜之兄查尔斯·斯潘塞更明确指责报界手上有戴安娜的血。但是，这种情绪化语言不应影响我们对这一不幸事件本身的考察，以至于走进了语言构建的迷宫。只要仔细看一看有关报道，就会发现，即使是那几位追逐戴安娜的摄影记者，也没有造成戴安娜的死亡，最多只是引发戴安娜死亡的因素之一。司机体内的过度酒精(超过“正常”范围三倍多)，超高速行车(时速160公里)，以及死者未系安全带(唯一系了安全带的保镖活了下来)，我想，如果不为感情迷惑，任何人都可以判断，这些才是造成车毁人亡的真正的和最根本的原因。酒后驾车和不系安全带与“狗仔队”的追踪毫无关系，却为法律甚或现代公共道德所不容；高速行车也许与试图摆脱记者有关，但这也不足以构成在市区违章超高速行车的一个充分理由或借口；毕竟，可厌的狗仔队的亮闪闪镜头并不是匪徒的黑洞洞枪口。因此，就戴安娜之死而言，我认为，承担主要责任的应当是酗酒的司机，以及要求或至少默许了(对于这一点，我们也许永远无法知晓)高速行车的多迪和戴安娜。说记者杀死了戴安娜，如果不是非常不公平，那也是一种修辞。事实上，法国警方也仅仅宣布对这些记者是否构成“非故意杀人”或“见死不救”进行调查，至于能否提出指控，即使提出指控后能否最后认定，都还是问题。如果事实真的大致如新闻报道所言(我的判断还是将不幸地取决于传媒)，那么，我敢预言，对这些记者将不了了之；他们最多只会受到一些象征性的处罚。[2]</p>
<p>我并不试图为这几位摄影记者开脱责任。就这一事件而言，他们确有“责任”。他们的令戴安娜讨厌但难以逃避和躲藏的镜头；车祸发生后他们没有首先救人(尽管这仍并不一定是他们的法律责任，而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道德责任，因此不是强制性的)，却抢着拍摄可供发表赚钱的照片；他们甚至可能妨碍了救援人员的及时救助；这些也许都是他们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应当受到某种行政和/或职业的惩处。但这都不是对戴安娜之死的法律责任。<br />
<span id="more-920"></span><br />
二</p>
<p>如果上述分析成立，那么，我们就要问一问，为什么人们会谴责这些记者，甚至称传媒杀死了戴安娜，称他们或它们对戴安娜之死负有法律和道德的责任？而与此同时，却没有任何人称这些记者要对司机和多迪之死承担责任？公众为什么会有这种明显的厚此薄彼？又为什么会对上一节所述的、明显于他/她们眼前的“事实”视而不见？</p>
<p>显然，我只能结论说，公众谴责传媒并不是因为它造成了戴安娜之死——尽管是因为戴安娜之死。只有在这一点上，我们才可以看到公众对传媒的谴责何以可能。</p>
<p>在过去的不到二十年间，人们几乎是看着戴安娜如何从一个美丽、青春和清纯(这两个词居然同音，也许这意味着两者在现实世界的联系和语词上的同源？)的平民少女成为高贵的英国王妃，成为两个可爱王子的母亲，成为一位在全世界的慈善事业都有影响的公众人物。她拥有一切可能被人们视为与幸福相联系的“东西”，几乎每个男人和女人都可以从她身上发现自己的某些憧憬和梦想。然而，人们又几乎是看着这位有一切理由得到幸福的女子的幸福如何烟消云散：夫妻反目，丈夫“不忠”，本人承认与他人“有染”，婚姻破裂；当命运似乎开始转机，爱情重新降临之际，在一个青春已逝、美貌犹存的中年，却突然死亡。这一切已不仅是她的不幸，已足以使她成为一个关于人类个体命运无常的象征。</p>
<p>更重要的是，这一切都通过媒体直接展示在人们眼前。当传媒创造了可爱和令人怜爱的她的时候，实际上是创造了大众与他/她们所钟爱的形象之间一种难分难解的情感关系。所谓“可爱”和“令人怜爱”并不是一种由某人占有或天然具有的“物”或“品质”，而意味着一种关系，一种诉诸怜爱者自身情感的关系。因此，在传媒中，当人们看到戴安娜的青春和爱情均在逝去，婚姻在破裂，在媒体和公众面前承认“有染”，为记者所纠缠和困扰，并且是“即使你在那里苦苦挣扎，我也只能默默地注视”[3]，以及当她最后在突如其来的灾难中香销玉殒——这一切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自己想象的美与善的逐步毁灭，人们愤怒了。他/她们需要保持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戴安娜对她自己的死可能具有的责任势必成为这些人的盲点)，需要情感的排解。人们无法苛责同为死者的司机和多迪，因此，与戴安娜之死有某些、哪怕是微乎其微的关系，同时也确有某些道德缺失的记者以及他们所代表的传媒就很“自然地”成为受谴责的对象。</p>
<p>从这一层面上看，戴安娜之死引出的谴责传媒似乎更多是因为社会失去了一个他/她们喜爱的人物，必须寻找几只替罪羊。这只羊，一方面掩盖了本文一开始指出的死者本人的过错，使其死显得更为无辜；另一方面，更保持了一个由传媒和大众合谋创造的完整的美丽、善良甚至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形象，来填补社会的失落。在这一点上，我甚至要说，人们不是为戴安娜伤悲，而是为他/她们自己失去了一个偶像伤悲，为他/她们自己并不意识到的残酷的善良或善良的残酷而伤悲。这并不是说有公众有意这般行为(但也不排除有人利用这一事件)，而是说社会本身会有这种集体下意识的反应。这就是戴安娜死亡之地的著名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一个世纪前就曾指出的一类普遍现象：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找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4]只要看一看，人们将所有悲伤都倾给了戴安娜，而不是倾给同样无辜甚或更为无辜的多迪，就可以理解这一点了。</p>
<p>三</p>
<p>鉴于围绕戴安娜之死的社会心理，我们也就不难看出公众对传媒的指责很容易过分(因此，传媒并非无辜)。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传媒机构和传媒人士都以刺探戴安娜或其他名人的私隐为工作中心，骚扰戴安娜的主要是一帮自由摄影师和小报记者。大的传媒机构，即使有时也关心和报道了戴安娜的私隐，并在特定意义上参与了制造戴安娜的痛苦，但它们一般并没用令人反感的方式获得有关信息，也不渲染，而是有自我约束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戴安娜死后，有记者试图向某大报高价出售戴安娜奄奄一息的照片，就被该报拒绝；传媒界也有人对这几位狗仔记者行为的谴责和对新闻自由的反思。这都表明，就整体和就平均水平来说，传媒界的人不一定比普通人更缺乏道德感和道义感；当然，这也不意味或隐含着另一个判断：就整体和平均水平来说，传媒界的道德感比普通人更高。问题是并不存在一个铁板一块的传媒；那样的传媒是我们自己的创造，是“传媒”这个词实体化之后给人们的一个错觉。</p>
<p>事实上，在西方国家，报纸和小报有比较严格的区分，那些不择手段刺探和公布名人私隐的往往只是小报。一般说来，大报和电视台比较严肃，尽管有时也会有越界的或打擦边球的行为。将这些不同的传媒机构或不同的人放在同一个范畴来加以谴责是不公正的；这正如不能因为出了一个希特勒，所有的德国人就都得对希特勒的罪行负责一样。</p>
<p>我还想指出，尽管在戴安娜身上，无孔不入、毫不留情的传媒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她的痛苦，因此也加剧了热爱她的公众的痛苦，但不也正是这个传媒，曾给她带来幸福和光彩，给热爱她的公众带来满足和快慰？！而且，也恰恰是传媒无孔不入的能力和毫不留情的曝光也曾在另一些场合迫使另一些人，即使是非常有权势的人，不得不行为有所收敛，甚至揭露出了不少违法、犯罪和不公的现象，公众由此获益。因此，我们必须问一问自己，为什么当戴安娜春风得意之际，我们甚至欢迎那喜好刨根挖底的传媒；而当戴安娜陷入困境之刻，我们就要谴责那同样是穷追不舍的传媒？凭什么传媒对“坏人坏事”应当追查到底，而对戴安娜这样的美人或好人就应当“镜”下或笔下留情？而在刺探到个人隐秘予以曝光之前，传媒又何以可能事先区分好人和坏人呢？他们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替代公众的判断？只要我们保持一种严格的逻辑，其结论必然是严酷的。社会之所以容忍这种有时很过分的“新闻自由”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一个社会的选择。而一旦社会做出了选择，形成了作为制度的新闻自由，传媒拥有了作为一种权利的新闻自由，就不可能事先完全排除这种自由带来的某些压迫人的结果(又一个悖论)，也不可能事先完全排除传媒界某些人滥用这种权利。如果要想彻底消除，除非是废除传媒的这种自由。但是，我们愿意走那么远吗？</p>
<p>四</p>
<p>即使对那些在我们看来滥用了自由的小报或记者，我们也不应仅仅停留于“道德化”的谴责。我们必须追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类令人讨厌的记者和小报？为什么在一个创造了“私隐”和“私隐权”概念的现代社会，会出现诸如戴安娜遭遇的那种侵犯私隐的境况？仅仅用某些人道德或职业道德的缺失无法解说。甚至我们无法笼统地说这是市场竞争和新闻自由的产物。新闻自由仅仅是一个概念，它并没有规定这种自由必定是戴安娜遭遇的那种自由；而市场需求也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的需求构成。因此，我们要问，是什么构成了这种状态的新闻自由，什么支撑了这一市场？我并不认为那些小报是某些人“低下”“卑俗”欲望的产物。高尚与卑下读者群之区分也许是我们习惯的、简单的“善”、“恶”两分观念的产物。在我看来，这种令人讨厌的小报的存在和繁荣与“人性”的某些未必真是弱点的弱点有关。</p>
<p>试反身自问一下，我们许多人、甚或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地有那么一种希望了解他人隐秘的欲望。[5]记得上研究生时，我当时的女友、后来的妻子来访，顷刻间，几乎所有同学，包括平日最憨厚的同学也都不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以倒点开水、找点饼干之类的借口，都跑到我的宿舍来看一眼，弄得不谙人情世故的我莫名其妙。一般说来，这种好奇心既无恶意，也无恶果，相反可能是出于一种关切，一种友爱(因此，只有“追星族”才会将心中偶像的所有鸡零狗碎都牢记心中)；但这已是一种人性的证明。这种好奇心或欲望是如此强烈，其力量有时会非常强大。即使是其“原始”形式，例如乡村、单位或隔壁邻居的风言风语，也造就了古已有之的“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和“人言可畏”的名言。现代社会的市场更是将这种分散的欲望集中起来，规模化地生产，规模化地消费，并且以这种生产不断创造新的消费，这种本来并不必然“恶”的欲望因此具有了一种非常压迫人的力量。在这里，市场只是一个放大器。</p>
<p>这并不仅仅是一种学术推理。我敢保证，在沉痛哀悼戴安娜的人群中，至少有相当大一部分人都从或爱从各种小报上了解戴安娜的“个人情况”(私隐的一种比较中性的表述)，而其中最为哀伤的人也一定是平日最关切戴安娜轶闻秘事的人。如果没有一种深厚的关切，没有一种相当程度的了解，一个人既不会爱、也不会恨某人，更不会为之哀伤流泪。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普通中国农民听到戴安娜之死的心境——无动于衷。应当说，他/她们的这种欲望并不低下，也不必然具有伤害力。但就是这种无害的欲望培养了、促成了那种有害的小报和令人讨厌的记者。</p>
<p>我们在这里看到一种表面看来悖谬、实际统一的现象。正是公众的关切、爱戴引发了或至少是加剧了戴安娜生活的悲剧和痛苦，引出了那比好莱坞警匪片更为狂野的公路追逐。葬礼上的泪水和街头的小报都源自那种窥探私隐的欲望，是同一心理在不同场合的表现。我们因此可以看到“人心险恶”的另一种解释。</p>
<p>五</p>
<p>正是由于这种“人心险恶”，我们也许应当对传媒加以某些必要的限制。然而，我曾在其他文章中比较详细地分析过，这种限制有可能损害另一种同样值得保护的价值，在此不再赘述；[6]而且，就限制追踪名人私隐问题而言，除非这种限制铭刻在记者灵魂中，否则很难实现，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话。原因除了上一节指出的人性特点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市场外，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因素。</p>
<p>首先，名人和名人周围的许多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利用传媒谋求各种利益，这也包括不幸的戴安娜本人。在这个意义上，戴安娜以及其他抱怨传媒侵犯私隐的名人往往不是完全清白无辜的。我并不是指戴安娜承认婚姻期间与其骑师“有染”之类的事，而是指她在许多时候并不拒绝传媒；她不仅利用过传媒，而且在某些时候甚至是大力玩过传媒这把“火”。在一定意义上，公众面前的那个“人民的王妃”(英国首相布莱尔语)的形象就是她与传媒的合谋。例如，为了捐款，她拍卖了个人晚装，创造了时装拍卖的最高价。这并不是因为她个人的晚装本身特别昂贵，而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她利用了自己对于传媒所具有的特殊影响力，也利用了传媒塑造出来的她的公众形象。</p>
<p>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福柯指出的那种权力的逻辑：权力并不是哪一个人绝对拥有的“东西”，而是一种可能会发生流变的关系。[7]当你利用了传媒，那么就意味着你不可能不被传媒所利用；当你通过传媒说话，传媒也在通过你增加了自己的影响。你不可能玩弄传媒于股掌，让它仅仅听命于自己，只获得传媒的好处，而拒绝曝光的不利。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从来都只能是某些人的一厢情愿。尽管玩火者并不必定都自焚，灼伤却难以避免。对于那些准备利用传媒的人，那些急于出名，急于“包装”自己、出售自己形象的人，这也许是一个重要的警示。</p>
<p>这也就意味着，传媒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尽管集团内部也有利益的冲突。多年以来，传媒不仅给自己戴上了“无冕之王”、“第四权力”、“舆论监督”之类的政治的和道义的桂冠，而且创造了一个利润巨大的市场。传媒不断预测、顺应、塑造乃至创造消费者的口味，不断替消费者选择、创造着他/她们所需要的各种类型的偶像，思考着如何将之“包装”，如何将之“推出”。在这一背景下，我甚至怀疑，前面提到的那家声称自己拒绝刊登戴安娜之死的照片的报纸，以及目前传媒对戴安娜之死的自我“反思”，不是另一种有意的甚至是下意识的自我炒作，不是传媒自我形象的另一种塑造和强化，不是媒体权力的另一种行使和对这种行使的另一种正当化。哦，这样的分析也许太刻薄、太冷酷了；但是，如果社会本身比这还“刻薄”、“冷酷”呢？</p>
<p>六</p>
<p>现代社会创造了私隐概念，创造了私隐权，[8]私隐由此得到了更多保护；许多善良和天真的法学家这样告诉我们。但是，为什么要创造私隐概念？只要我们睁眼看一看，正是那创造了私隐概念和私隐权的社会条件也创造了私隐概念发生的前提以及私隐权的另一面——黑暗和残忍的一面，即对私隐的残酷剥夺和利用。</p>
<p>是的，初民社会、乡土社会中确实很难有“私隐”。在一个关系密切的群体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自然很难发生这样的概念，也不可能产生作为权利得到法律保护的私隐。[9]但这并不意味不存在作为事实的“私隐”。没有现代传媒，信息和知识基本是口耳相传，许多事都局限于各个不同的“圈子”内，事实上的“私隐”随着人际关系的差序结构而存在。而现代社会之所以需要一个私隐概念，也许并不是因为传统社会中没有私隐，很可能恰恰是由于传媒的出现、市场的出现，市场和传媒的结合所产生的那种巨大的压迫人的力量不断且很容易侵入个人、家庭的私人空间。现代社会之所以需要将私隐作为一种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将一部分个人生活置于他人和公众的干预之外，也许恰恰是反映了私隐已经稀缺。但是，当法律划定了这条不能触动的界限之际，不也就划定了可以肆无忌惮剥夺、剥削的界限吗？而且这条界限还可以在实践层面不断侵蚀。</p>
<p>因此，我们看到了一系列悖论：一方面，我们不能当面问一位女性的“芳龄几何”(这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恐怕也只是1990年代以来的事)，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在电影甚或电视中看到那些很难和孩子、父母或朋友一块观赏的“镜头”，在街头巷尾，在网上，你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那以最现代方式展示的人最原始的隐秘的音像资料；一方面，在美国，女性人工流产已成为受宪法保护个人的私隐权，[10]而另一方面，这种权利却一次次在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庭公开辩论后由大法官来确定，不时还有国会或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干预；一方面，同性恋被认为是个人的私隐，而另一方面，同性恋者又为他们法定权利和婚姻而招摇过市，走上街头和议会。请注意，我并不是指责什么，也不意图指责什么，这就是现代社会，一个也许并不糟糕的社会。我仅仅想指出的是，现代社会陷入了一种巨大的精神分裂。而传媒，如果一定要说它的功过，那只是强化了、加剧了这种分裂，并将这种分裂的艰涩和痛苦以更强烈的方式展现在我们眼前，然后，又毫不悔改地继续操练。</p>
<p>在我看来，这一事件不仅触动了公众与戴安娜之间难以分解的情感关系(因此不存在这种情感关系的多迪和司机被遗忘了)，还伴随了一种困惑和发泄；因此，本文第一节所辨析的戴安娜是否真的为传媒所杀，这个问题对于公众其实并不重要(而仅仅对那几位倒霉的狗仔队记者重要)。由于传媒曾展示塑造了一个幸福的和一个痛苦的戴安娜，我们也的确可以说是传媒杀死了那个作为符号的戴安娜。在一片对传媒的谴责中，因此，我听到了生活在传媒时代的人们对戴安娜悲剧引发的对人类自身荒谬、悖论式的难堪境地的质疑。戴安娜的生和死正是这样一种现代人类生存境地的象征。</p>
<p>七</p>
<p>戴安娜已死了，她曾面对的问题还活着；她的灵魂安息了，她身后的这个世界却还焦躁不安。的确，“死并非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这些问题不会因她的死而消失，也不会因反思她的死而消失，我们还必须活着、思考和选择。而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的这些文字不也正以另一种方式剥夺和消费着戴安娜之死这样一个私隐，参与塑造着这一作为公众事件的个体死亡？我的文字将通过传媒发表出来，读者你也将通过传媒阅读这些文字。当我领取稿酬之际，我难道不正以另一种方式剥削着死去的戴安娜的私隐？</p>
<p>我和你都已深深嵌在这个使戴安娜不幸的现代世界之中了，尽管我们似乎是在“反思”！</p>
<p>1997年9月10日于北大蔚秀园</p>
<p>&#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p>
<p>* 原载于《天涯》1997年第6期。</p>
<p>[1] 戴安娜王妃1961年7月1日出生于一名英国伯爵家庭。她幼年父母离异，学业平平，甚至没能读完中学；在一家贵族幼儿园当老师期间，她同英国王储查尔斯相遇并恋爱；之前没有交过男朋友。1981年7月29日她同查尔斯王子结婚，英国广播电视公司用33种语言向世界转播了这个20世纪最隆重的婚礼，全球7亿多观众观看了直播。婚后，两位小王子威廉和哈里先后出世。戴安娜几乎重现了一个20世纪的灰姑娘童话。</p>
<p>1990年代初，媒体开始关注查尔斯王子与戴安娜王妃婚姻中的麻烦。1992年出版的《戴安娜，她的真实故事》称查尔斯长期有婚外情，戴安娜曾因此试图自杀。1992年12月9日，英国首相梅杰在下院宣布，王储和王妃正式决定分居。1994年6月29日，在电视采访中，当着1270万观众，查尔斯承认自己对戴安娜“不忠”，与已婚的卡米拉有25年之久的感情。同年10月3日，前英国皇家骑兵队军官詹姆斯•休伊特出版《爱河中的王妃》，以300万英镑出卖了他与戴安娜长达5年的恋情。11月20日，戴安娜接受英国广播公司记者采访，在全球2亿电视观众面前，剖白十几年王室婚姻的恩怨，承认曾患易饥症试过自杀，与休伊特通奸，对丈夫不忠。伊丽莎白女王忍无可忍，于1995年12月20日公开责令查尔斯和戴安娜“尽快离婚”。</p>
<p>双方就封号、赡养费、孩子监护权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英国最血腥的离婚”(查尔斯语)。最后协议，查尔斯一次性付给戴安娜1500&#8211;2000万英镑的赡养费，并负担她每年50万英镑的私人办公室开销；离婚后戴安娜失去“殿下”封号，但因她是未来国王的母亲，地位特殊，仍被视为王室成员；戴安娜和查尔斯共同拥有两名小王子的抚养权，戴安娜可就有关小王子的事作决定；戴安娜可继续住在肯盛顿宫，她的私人办公室也将由圣詹姆斯宫搬往肯盛顿宫。1996年8月28日，白金汉宫宣布，王储查尔斯与王妃戴安娜的离婚正式生效。此前，英国从未有过王储离婚的事。戴安娜离婚前就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为艾滋病、癌症和心脏病病人募捐，支持医学研究，促使各国达成了禁用地雷的国际协议；成为英国王室的形象大使。离婚后，她继续立志当“人民心中的王妃”，在本国民众间和世界上都赢得近乎神奇的地位。</p>
<p>1997年8月30日午夜，在法国巴黎，戴安娜同42岁的男友多迪·法耶兹，英国一名有争议的原籍埃及富商的儿子，在家族开办的酒店进餐后，去法耶兹在巴黎西郊的一座别墅。七名骑着电单车、追踪名人私隐的摄影记者紧紧追随。为逃避跟踪，戴安娜的司机行车时速约160公里，在巴黎埃菲尔铁塔附近塞纳河畔隧道内遇车祸，同车男友和司机一同惨死，一名保镖受重伤。追踪的摄影记者在救护车抵达车祸现场前拍下了照片。事后巴黎检察署化验了戴安娜座车司机保罗的血液，证实保罗驾车前曾服食两种抗抑郁药，还喝了酒，血液酒精含量超过法定含量的三倍以上。</p>
<p>法国警方随即开始调查盘问七名追逐戴安娜的法国摄影记者，多人被指控涉嫌“杀人”。记者则否认。戴安娜的兄弟斯潘塞伯爵认为报界“手上沾满鲜血”。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这类小报在市民心目中的地位大大降低；并有83%的市民支持立法，给予王室家族和其他公众人物更多私隐权。英国传媒还一致同意，今后将不再报道侵犯戴安娜两个儿子的私隐。有摄影记者以100万美元要价向媒体出售据称是戴安娜车祸的照片；美国《国民问询报》总编辑科兹则呼吁世界各国抵制刊登戴安娜致命车祸的现场照片。但与此同时，英国各大报刊都因报道戴安娜之死而销量激增，高达 50%&#8211;20%不等。</p>
<p>1997年9月6日，英国为戴安娜举行了据称是继丘吉尔之后20世纪最隆重的葬礼，超过100万名哀悼者聚集在戴安娜出殡必经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外。英国首相布莱尔称戴安娜是“人民的王妃”。英国广播公司用44种语言向全球转播，25亿人观看了电视直播。此外，白金汉宫为纪念戴安娜王妃设立了基金，据称，短短的4天内就筹集到1亿英镑捐款。</p>
<p>[2]之后法国的司法调查和法院判决不幸验证了我的这一预言。2006年2月22日法国司法部官员宣布了法国上诉法院2月17日的判决，3名摄影师雅克·郎之万、克里斯蒂安·马蒂内和法布里斯·沙塞里当年从酒店外开始追逐拍照，后来又拍摄车祸现场，两次违反了法国的私隐保护法规，判决每人象征性赔付死者多迪之父1欧元。请看，“三摄影师每人须赔一欧元”，《华商报》，2006年2月24日。</p>
<p>[3] 转引自张承志：《北方的河》，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7年。</p>
<p>[4] Emil Durkheim, <em>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em>, trans. by W. D. Halls, Free Press, 1984.</p>
<p>[5] 为什么如此？波斯纳指出了窥探他人私隐具有自我保护的正面的社会功能。可参看，Richard A. Posner, “A Theory of Primitive Society,” in <em>The Economics of Justice</e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147-148。</p>
<p>[6] 苏力：“《秋菊打官司》的官司、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法学研究》，1996年3期。</p>
<p>[7] Michel Foucault, <em>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em>, trans. by Alan Sheridan, Vintage Books, 1978.</p>
<p>[8] Samuel Warren and Louis D. Brandeis, “The Right to Privacy”, 4 <em>Harvard Law Review</em> 193 (1890).</p>
<p>[9] 请看，Posner, “A Theory of Primitive Society,” 同前注5。</p>
<p>[10] Roe v. Wade, 410 U.S. 113 (1973).</p>
<p>本文收于<a href="/307/how-is-an-institution-evolved/">《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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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波斯纳、桑斯坦（编）《法律与幸福》（Law and Happines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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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31 Jan 2010 16:57:42 +0000</pubDate>
		<dc:creator>爱德布克</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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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Law and Happiness, edited by Eric A. Posner and Cass R. Sunstei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0.
Product Description
Since the earliest days of philosophy, thinkers have debated the meaning of the term happiness and the nature of the good life. But i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26676013?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img style="float:left" src="/img/0226676013.jpg" alt="Law and Happiness" /></a><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26676013?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Law and Happiness</em></a>, edited by Eric A. Posner and Cass R. Sunstei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0.</p>
<p><strong>Product Description</strong></p>
<p>Since the earliest days of philosophy, thinkers have debated the meaning of the term happiness and the nature of the good life. But it is only in recent years that the study of happiness &#8211; or &#8216;hedonics&#8217; &#8211; has developed into a formal field of inquiry, cutting across a broad range of disciplines and offering insights into a variety of crucial questions of law and public policy. <em>Law and Happiness</em> brings together the best and most influential thinkers in the field to explore the question of what happiness is &#8211; and what factors can be demonstrated to increase or decrease it. Martha C. Nussbaum offers an account of the way that hedonics can productively be applied to psychology; Cass R. Sunstein considers the unexpected relationship between happiness and health problems; Matthew Adler and Eric A. Posner view hedonics through the lens of cost-benefit analysis; David A. Weisbach consider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appiness and taxation; Mark A. Cohen examines the role that crime &#8211; and fear of crime &#8211; can play in people&#8217;s assessment of their happiness; and, other distinguished contributors take similarly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the topic of happiness. The result is a kaleidoscopic overview of thi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field, offering surprising new perspectives and incisive analyses that will have profound implications for the law and our lives.<br />
<span id="more-898"></span><br />
<strong>About the Author</strong></p>
<p>Eric A. Posner is the Kirkland and Ellis Professor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School. He is the author or coauthor of several books, including <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226675742?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The Perils of Global Legalism</em></a>. </p>
<p>Cass R. Sunstein is administrator of the White House&#8217;s 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Regulatory Affairs,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on leave from Harvard Law Schoo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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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J. D. Salinger, R.I.P.</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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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8 Jan 2010 21:06:07 +0000</pubDate>
		<dc:creator>爱德布克</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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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D. Salinger [1919.1.1.-2010.1.27.]
Obituary @NYT @WP @TIME
又：九十华诞；Justice to J.D. Salinger。...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img/JD_Salinger.jpg" alt="J D Salinger" /></p>
<p><strong>J. D. Salinger [1919.1.1.-2010.1.27.]</strong></p>
<p>Obituary @<a href="http://www.nytimes.com/2010/01/29/books/29salinger.html">NYT</a> @<a href="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10/01/28/AR2010012803177.html">WP</a> @<a href="http://www.time.com/time/arts/article/0,8599,1957492,00.html">TIME</a></p>
<p>又：<a href="/663/">九十华诞</a>；<a href="http://www.nybooks.com/articles/14272">Justice to J.D. Salinger</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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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高鸿钧：《黑客帝国》的隐喻：秩序、法律与自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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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6 Jan 2010 19:22:37 +0000</pubDate>
		<dc:creator>高鸿钧</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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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清华法治论衡》第12辑“社会理论之法前沿”卷首语
在“社会理论之法”的论题中提及《黑客帝国》，犹如在麦当娜的话题中扯上麦当劳，似乎离题太远。然而，当我们注意到以下线索，就...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fzlh.ideobook.com/">清华法治论衡</a>》<a href="/866/tsinghua-journal-rule-of-law-12/">第12辑</a>“社会理论之法前沿”卷首语</p>
<p>在“社会理论之法”的论题中提及《黑客帝国》，犹如在麦当娜的话题中扯上麦当劳，似乎离题太远。然而，当我们注意到以下线索，就会觉得这种联想也许并非牵强附会。在那部影片中，一个黑客去同尼奥私下交易，尼奥从一本掏空的书中拿出一张非法软件，《拟像与仿真》的书名随之闪现。这个特写镜头暗示影片与作品的潜在联系，也传达了导演对该书作者的敬意。该书作者是是当代社会理论大师鲍德里亚，导演卓斯基兄弟是他的书迷，影片立意、话语和意象无不闪烁着鲍式的思想、洞识与灵感。另一个线索是，德国的托依布纳是卢曼社会系统论和法律系统论的得力传人，他在《匿名的魔阵：跨国活动中“私人”对人权的侵犯》一文中，所使用的“魔阵”一词是Matrix的中文译名，而“黑客帝国”恰是Matrix另一种中文译名，两者都是对现代社会的隐喻。</p>
<p>一</p>
<p>Matrix是什么？它是母体，是魔阵，是系统，是控制。它是我们最大的敌人，置身其中，四处一望，我们可以见到官员、商人、教师、律师、木匠以及其他芸芸众生。Matrix无处不在：当我们置身办公室、课堂、会场、股市、网络、厕所以及睡梦中，它都如影随形，跟踪着我们，控制着我们。正是这个Matrix蒙骗了我们的眼睛，使我们看不见真相，麻醉了我们的神经，使我们觉察不到虚假。它禁锢了我们的大脑，使我们失去了反思意识；束缚了我们的手脚，使我们丧失了反抗能力。我们处在战时，却误以为和平；成为了奴隶，却误以为自由；拥抱愚昧，却误以为追求真理。于是，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br />
<span id="more-871"></span><br />
在这个系统里，我们是一段被编码的程序，代码决定了我们的功能，架构决定了我们的选择范围。在那里，我们选择程序和被程序所选择，我们甚至选择了超出自己理解能力的选择，而对于选择的真正考验就是再次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人们或者不能预测自己的选择结果，或者对他人的选择结果不能预测。我们有时知道应该怎样选择，却不能那样选择，有时虽然知道能够那样选择，但又不知道怎样选择。这是一个选择的世界，没有管辖、没有控制和没有界限的世界，一个什么都可能发生的世界，选择就是一切。关键不在于选择什么，而在于使人们感到是自己在选择；关键不在于事实是什么，而在于使人们相信事实是什么。</p>
<p>在这个系统中，没有价值而只有程序，正如景观社会没有本真而只有模拟。程序驱动程序，程序复制程序，程序打劫程序，程序删除程序，程序就是一切，正如模拟复制模拟，模拟盗取模拟，模拟覆盖模拟，模拟就是一切。程序与模拟产生诱惑，诱惑源于诱因，诱因产生意义。没有意义就没有我们的存在，意义创造我们，链接我们，操纵我们，指引我们，驱动我们；意义规定着约束我们的意义，决定着我们所追求的意义。意义即游戏，游戏而陶醉，陶醉而眩晕。</p>
<p>意义自有原因，于是我们去理解各种原因，是原因区别了我们和你们、你们和他们；区别了文明与野蛮、进步与落后；区别了过去与未来，现实与理想。原因是力量的源泉，没有它就没有力量。然而，原因很快就不再重要，重要的只剩下感觉。感觉是对结果的品味，品味来自刺激，刺激源于诱因，于是我们都是刺激的俘虏和诱因的猎物。凡事都有定期，万物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播种有时，收获有时。有时天行有常，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时天秩失序，种下龙种，收获跳蚤，孵下凤蛋，跳出秃鹫。只要已经发生的事情就是应该发生的事情，而应该发生的事情未必将会发生。社会是另一种自然，人性是另一种动物性，法律是另一种政治，代码是另一种法律。</p>
<p>Matrix是一个主机控制下的系统网络，人们一旦与之链接，就不愿断开，许多人已然适应而且上瘾，离不开这个系统，转而会捍卫它。于是，我们宁愿选择红药丸，生活在虚假的感觉奇境中，而不愿选择蓝药丸，寻找荒漠的真实世界。在那个奇妙的世界，我们都可能既是受监视者又是特工，既是受虐者又是施虐者，既是人质又是恐怖分子，既是自己又是自己的敌人。</p>
<p>上述语言和情景不是《黑客帝国》写照吗？那是一个虚幻的世界，一个机器控制的系统。然而，这不禁使我们联想到边沁的“全景敞视监狱”，韦伯的“铁笼”，福柯的“规训社会”，卢曼和托依布纳的“自创生系统”。在边沁那里，“全景敞视监狱”是控制囚犯的完美设施；在韦伯那里，自由的生命个体在算计和博弈中，最终却落入了形式理性的牢笼；在福柯那里，宣称解放的人类，最终却把社会打造成规训无所不在的牢狱；在卢曼和托依布纳那里，现代社会和法律都分化成铁板一块的系统魔阵。系统自我建构、自我描述、自我调节、自我维持、自我操作、自我创生；它是沟通的建造物，是代码区分的二元世界。于是就有了君子与小人、信徒与异端、人民与敌人、以及合法与非法之别，于是控制就变得简单，规制就来得方便。系统虽然无所不在，却又无影无形吗；虽然无所不知，却可以对外界充耳不闻；虽然无所不能，却可以有所为有所不为。系统是个匿名的魔阵，人们无从反抗；系统的“滤霸”不断升级，随时过滤杂音，删除乱码。</p>
<p>二</p>
<p>如果说Matrix就是社会的缩影，那么，它不是一个扭曲和虚假的社会吗？然而，正常和真实的社会又在哪里？柏拉图说，它在理想国里，现实是一个扭曲的洞穴。然而洞穴中的众生已经过惯洞穴中的生活，真实世界的阳光特别刺眼，于是人们宁愿生活在洞穴中，在黑暗中捕捉真实的虚影。实际上，在哲学王领导的真实世界里，人类并没有真正的平等和真实的自由。在那个理想国里，国王还是国王，士兵还是士兵，奴隶还是奴隶，所不同者只是国王用哲学统治，士兵具有了“卫国者”的光荣称号，奴隶换成了另一批“会说话的工具”。由此看来，那个真实的理想国，不过是另一个虚拟的洞穴，变化在于精神控制代替了身体枷锁。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p>
<p>如果说传统的宗教救赎带来的是精神奴役，那么现代的解放追求打造的则是规训铁笼。绝对精神只有在自我献祭中才灵光偶现，永久和平凭靠的是核威胁的恐怖平衡，无产者在世界边缘分化成碎片，资产阶级在全球中心结成了铁盟。坚船利炮换成了跨国公司，传教士换成了大律师，八国联军换成了G8峰会，《南京条约》换成了《华盛顿共识》，自然法变成了人类之法。昔时丛林游击队长变成了今日铁政治腕，当年工会领袖变成了当下法团巨头，自由主义者把自由变成了意识形态教条，民主主义者却以专政方式推行民主。于是历史充满了变数和吊诡：政治是战争的继续，经济是军事的替代，法律是政治的变种，文化是时尚的别名，和谐是冲突的间歇，梦幻是现实的投影。从红场到黑海，到处都矗立着权力的凯旋门；从多瑙河到莫愁湖，处处都闪烁着货币的金字塔。等式似乎永远平衡，变化的只是因数，余数被省略了。</p>
<p>面对这个充满魔力的Matrix所施展的“吸星大法”，老左翼在历史发展的“否定的辨证法”中陷入悖论；新工党则改弦易辙，匆忙中把“人类动物园”改建成“丛林迪斯尼”；后现代主义在精神呜咽中叙说着对文明的不满，并在审美迷狂中实现着自我超越；新保守主义则根据旧版社会达尔文主义，热泪盈眶地宣布新自由主义是“历史的终结”；而原教旨主义则在极化地方性知识的精神亢奋中，从恐怖战略中发现了行动的力量。于是，热血青年从街头广场退入购物中心，产业工人急于把蓝领换成白领，莘莘学子则迫不及待地加入房奴、车奴和卡奴的虚拟矩阵。政治领袖在继续忽悠民众的同时，想方设法完成知识符号的现实超度，因为他们深知，知识就是权力，技术官僚就是系统控制的工程师，没有知识的权力，技术官僚就缺乏控制的力量；没有权力的知识，系统工程师的控制就无从谈起。</p>
<p>幸运的是，信息技术为人们建构了一个虚拟世界。人们在那里享受空虚的充实，而不再忍受充实的空虚；可以把陌生人变成老熟人，把老熟人变成陌生生人；把妻子变成情人，把老板变成老公。真实世界是荒漠的废墟，单调而乏味，压抑而拘束，而虚幻世界则是奇妙的仙境，丰富而有趣，轻松而自由，因而《黑客帝国》中一些选择了蓝药丸的战士十分后悔，想要重返虚拟世界，想要品味鲜美的牛排，不愿再强咽无味的稀粥。为此，他们不惜背叛队友和进行疯狂报复。</p>
<p>科学探索实在，却筑造出虚拟世界；理性祛除巫魅，却使世界陷入疯狂。对于这种吊诡，我们觉得不可思议，想不清楚，说不明白。疑问萦绕着我们的头脑，困扰着我们的心灵。我们对于现世感到无奈，就寄望来世天堂；对现实不满，就逃向虚拟世界。天国之城虽然没有征服尘世之城，虚拟世界却覆盖了现实社会。</p>
<p>在网络编织的虚拟世界，世界数字化，生活虚拟化，生命游戏化，灾难戏剧化；在那里，红色歌曲，黑色幽默，绿色革命，白色恐怖，桃色事件，黄色笑话……应有尽有。在那个“网络共和国”中，人们不再是“贾雨村” 或“甄士隐”，而是“门修斯”或“常凯申”；在那个“信息乌托邦”中，人们不再“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而可以思想裸露，精神裸奔，身体裸聊，可以建社区、偷白菜，包二奶……一言以蔽之，那里可以言现实想言而不敢言，为现实想为而不敢为，而不再限于“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工业世界的政府们，你们这些令人生厌的铁血巨人们，我来自网络世界——一个崭新的心灵家园。作为未来的代言人，我代表未来，要求过去的你们别管我们。在我们这里，你们不受欢迎，在我们聚集的地方，你们没有主权”。巴洛的《网络独立宣言》对于网络世界的自由似乎信心十足。</p>
<p>然而，这一理想不久就灰飞烟灭。虚拟社会天生也不自由，规制它的是架构和代码：架构就是约束，代码就是法律。代码是一种变相的规制，正如凝视是一种无声的语言。虚拟社会天生也不民主，统治它的是编程者、黑客和监控者，编程者设下程序“枷锁”，扣下代码“暗杠”，黑客的“特洛伊木马”游荡在我们信息隐私的王国中，随时可以攻陷我们的“城堡”，而无所不在的电子蠕虫就潜伏在我们的网络头脑中，随意透视我们的每根神经。虚拟世界之于现实社会，颇似马克思针对路德教所言：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俗人，但又把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宗教解放出来，但又把宗教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但又给人的心灵套上了枷锁”。在虚拟世界，我们的“另一个自我”和“第二人生”再次不幸地陷入了规训之网，与真实世界不同的是，那里的立法者主要是隐形程序师而不是在场政府，执法者主要是技术诀窍而不是政治权力，法律规则主要是代码不是法典，司法者不再是法院法官而主要是……</p>
<p>虚拟世界造成了信息偏食和群体极化，带来了网络贩毒和在线卖淫，导致了违法与犯罪的隐蔽化、跨国化和全球化，而这一切都对现实社会构成了侵害。于是，现实的法律对网络的架构和代码进行规制。由此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相互联通。更准确说，虚拟世界是现实社会的翻版，现实社会是虚拟社会的投影，扭曲社会是正常社会的镜像，正常社会是扭曲社会的别称，正如数字不过是自我的心理投影，真实乃是大脑中的刺激信号。技术控制比权力统治更有效，代码规制比法律调控更直接，私人管制比政府治理更便捷。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虚拟世界中自以为自由的网民，也许比现实社会之人更是奴隶。 </p>
<p>三</p>
<p>如果说“锡安”是人类的缩影，它被自己的制造物逼入绝境之后，生存迫令自然就是“拯救锡安”。“锡安”隐喻上帝子民之城，暗指基督教圣地，是西方世界的缩影。于是就有了自我与他者的区分。自我是西方，是正义的真实社会；他者是非西方，是邪恶的虚拟世界；正义与真实的化身是尼奥，邪恶与虚拟的符码是史密斯，于是一场进攻与防卫、恐怖与反恐怖以及生存与灭亡的大决战不可避免。虚拟世界的机器人强大无比，不然，便不足以表达人类恐惧之深，不足以彰显人类危机之重，更不足以体现人类拯救之迫。尼奥隐喻耶稣，一位黑客出身的“克里斯玛”，他要破解母体自我繁殖的密码，改变等式平衡。</p>
<p>然而，尼奥毕竟是凡人，要对拯救使命有信心，还需要一点外力。这就是“先知”预言的力量。预言者是希腊oracle（神谕者）的现代版。女性身份增加了预言的神秘，据说女人比男人更易着魅和更能通灵。她的黑白混色皮肤或许暗喻种族平等，但与歌星杰克逊无关，因为他曾极力把身体漂白，且同具男女性征。当然这更不是兆示奥巴马当选，因为他即便皮肤黝黑，当选后是否会把观念漂白，尚不可知。预言的奥妙在于模糊，就如生活的真谛在于糊涂，生命的真谛在于操心。与刘姥姥三进大观园不同，预言者多次出场，但她所透露的 “天机”不过三条洞见：认识自己，改变的不是物象而是意念，预言具有自我实现的效应。这三条看似是平常道理，但内涵都是吊诡或悖论。自己是自我观察的盲点，认识自己是个悖论；事物的本质是观念的产物，我们对自己的观念无法同时进行二阶观察，这也是悖论；乐观的预言未必兑现，悲观的预言却往往应验，这里充满着吊诡。先知的言谈举止和周围环境都暗示她来自生活世界。这自然让我们联想到，哈贝马斯寄望生活世界，希望那里的日常语言所承载的交往理性能够生成合法之法，从而降服政治系统的权力之妖和经济系统的金钱之魔。就此而言，哈贝马斯是一位预言者。</p>
<p>昂格尔是另一位预言者，他宣称自由主义的形式法业已解体，取而代之的法范式或许是源自生活世界的习惯法。这种视角与埃利希的“活法”暗合。这两位预言者的预言并没有很快应验，欧陆的法典“死法”早已把埃利希的生活“活法”吞没，而美国的自由主义形式法并未解体，解体的却是预言者所创建的批判法学流派。不过，在法律全球化过程，他们的预言有些歪打正着。新商人法以商人私约的形式成为了“活法”，逃避了主权的规制，托依布纳说这是埃利希“活法”预言的兑现。然而不幸的是，这种来自经济系统的“活法”却成为规避劳保和环保的 “腐败之法”。生活世界也许是个未经反思的习俗“荆丛”或巫魅之乡，那里流行过美国南部的《黑奴法典》，“焚寡殉葬”的印度乡之俗，或许会联想到犹太人的割肉还债之约。抛掉了锁链上的假花，并不是为了戴上没有任何花朵的锁链；否定了敷粉的发辫，并不是要同没有敷粉的发辫打交道，马克思的名言可以作为一种警示。真正自由的活法是公民自我立法，只有在交往理性滋润的生活世界才能够生成这种活法。这种活法也许存在自主公民的观念中和公民自主的行动中，存在于基本人权与人民主权的互动中。</p>
<p>    尼奥不是史密斯的对手，因为史密斯是尼奥的负相，正如人类不是机器世界的对手，因为机器世界是人类社会的翻版。这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尼奥一定要牺牲，否则就缺乏悲壮；尼奥也一定要复活，不然就没有希望。于是，那个古老的神话——爱情，便成为了牺牲与复活的媒介，只是把传统的叙事顺序颠倒了一下：不再是英雄救美人，而是美人救英雄。性爱只能激活个体的灵魂，救世主的复活却能带动集体精神，只有“克里斯玛”与芸芸大众的相互诱惑和一道眩晕，才能成就拯救世界的伟业和壮举。这又落入了韦伯政治方案的窠臼。</p>
<p>事情并不如此简单。尼奥不过是一段超级程序，而“先知”也不过如此，他们的合谋与“锡安”大众的合力，也无法应对虚拟世界的进攻，因为系统的代码早已设定，程序按其功能迫令，是其所是，成其所成，毁其所毁，灭其所灭。更何况机器人比人类更少怯懦和私心——设计时把这些基因缺陷剥除了。这就需要尼奥返回源代码，会见程序设计师，通过改变源代码改变等式平衡，改变系统的运行逻辑。马克思、尼采、福柯和哈贝马斯尽管路径不同，都认为现代性问题主要出在源代码上，都想设法改变现代社会的源代码。 </p>
<p>四</p>
<p>系统一旦运行起来，就会形成自我复制和自我维持的逻辑习性，就会诱导人们适应和上瘾，改变源代码必然引起程序混乱和功能失调。程序设计师只有在感到“史密斯”会失控时，才会同意尼奥的建议。改变者与维护者一场生死搏斗在所难免，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尼奥只有先染毒才能消毒，而成功意味着与“史密斯”同归于尽。通过消灭自己来消灭敌人，一如系统通过改变自己而改变环境，这本是就是一种悖论性博弈。至此，影片所演绎的古老故事，即正义与邪恶之战，似乎落下帷幕，关于耶稣牺牲自我拯救世人的新版隐喻，也已了然。剩下的一个问题则是，既然机器世界是人类社会的复制品，虚拟世界是真实社会的投影，源代码的彻底改变，是否要以“锡安”的毁灭为代价？</p>
<p>对于现实社会的Matrix，人们即便能够发现源代码，返回源代码并根本改变它也几无可能。权力和金钱两个代码，控制人类社会为时已久，权戒与钱戒之难，难于毒戒与赌戒，也难于网戒与色戒，因为它们已经成为我们基因的另一半，正如撒旦是天使的另一半，男人是女人的另一半，股市是赌场的另一半。这就不难理解，任何推翻过去压迫的尝试，都没有带来解放的现实，任何翻转现实统治的超越，都打造了另一种未来的统治现实。如果说传统法律承载的是等级特权，身份奴役，压抑人格、机械团结和施舍正义，那么，现代法律所内含的则是自我分层的平等，自我放逐的自由，自我分裂的人格，自我分化的团体以及自我颠覆的正义。前者是弱肉强食的历史墓志铭，后者是自我解构的现代讽刺画。解决问题的方案有时会造成更多的问题，就如医治病人的疗方常常会带来更多的病症。完美世界如同完人，只存在于幻想之中，正确的答案所以一直在回避我们，也许是因为我们过于满足现实或追求完美，因而丧失了去弊和纠错的机缘。</p>
<p>诅咒过去与讥讽现实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正如期待来世与盼望天国无益于苦难的解脱。树上不言树下事，十分世界在眼前，禅宗的“当下即是”显得更为脚踏实地。无论是生命政治的倡导还是交往理性的吁求，无论是对“活法”的善意期待还是“宪法爱国主义”的良苦用心，虽然对于改进社会现实都不无启示，但似乎都无法改变现代社会的“源代码”及其运行逻辑。我们以为，真正的契机和希望也许既不在于整体建构或彻底颠覆，也不在于置换源代码或理性重构，而在于社会危机的压力和对灾难的反思，因为正常时没有人会思考为什么会正常，更不要说改变了；在于有识之士的现实批判与公民大众的权利吁求，因为既得利益者大都满足并维护现状。当奴役成为一种常态，人们就把奴役当作自由，当羁縻成为一种秩序，人们就把就羁縻称为解放。</p>
<p>对于社会的反思来说，一万句苦口婆心的劝谏，不如一个灾难的教训更有效；对于人类和平而言，一千个世界主义的口号不如一次残酷的战争更有效；对于系统的调整来说，一百种环境刺激不如一次重大危机压力更有效；对于民主和自由来说，数十部宪法不如一个个自主的公民更有效。故而，马克思从阶级压迫中预见了解放的动力，康德从战争的残酷中看到了永久和平的曙光，福柯从权力的规训中洞悉了个体伦理完善的重要性，哈贝马斯从生活世界自主公民的呐喊中察觉了现代性的希望。为此，我们需要的是愚公移山的行动，是普罗米修斯的勇气，弗弗西斯的耐力，夸父追日的悲壮，精卫填海的坚持。 </p>
<p>有些事情永远不变，有些事情应该改变。必须坚守永远不变的事情，必须改变应该改变的事情。于社会是如此，政治是如此，法律是如此，于个人也是如此。</p>
<p> 己丑年秋</p>
<p>高鸿钧 于清华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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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斯蒂芬·哈里斯：《理解圣经》（Understanding the Bible）第8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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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3 Jan 2010 19:55:21 +0000</pubDate>
		<dc:creator>爱德布克</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人文情怀 (Humanities)]]></category>
		<category><![CDATA[读书生活 (Reading)]]></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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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著名的圣经学习参考书，最新版：
Stephen Harris, Understanding the Bible, 8th edition, McGraw-Hill 2010. ISBN-10: 0073407445; ISBN-13: 9780073407449.
Overview
This best-selling nonsectarian guide is designed for students undertaking their f...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073407445?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img src="/img/0073407445.jpg" alt="" /></a><br />
著名的圣经学习参考书，最新版：<br />
Stephen Harris, <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073407445?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Understanding the Bible</em></a>, 8th edition, McGraw-Hill 2010. ISBN-10: 0073407445; ISBN-13: 9780073407449.</p>
<p><strong>Overview</strong></p>
<blockquote><p>This best-selling nonsectarian guide is designed for students undertaking their first systematic study of the Bible. Placing each 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Apocrypha, and the New Testament fully in it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ontext, Understanding the Bible acquaints readers with the content as well as the major themes of each biblical book, and familiarizes them with the goals and methods of important scholarship.</p></blockquote>
<p><span id="more-914"></span><br />
<strong>Table of contents</strong></p>
<blockquote><p>Chapter 1 &#8211; The Bible: An Overview</p>
<p>Chapter 2 &#8211; The Process of Formation: How the Bible Was Transmitted, Canonized, and Translated</p>
<p><strong>Part I &#8211; The Hebrew Bible: Tanakh, or Old Testament</strong><br />
Photo Essay &#8211; Mesopotamia: Fountainhead of Biblical Tradition</p>
<p>Chapter 3 &#8211; The Ancient Near East: The Environment That Produced the Bible</p>
<p>Chapter 4 &#8211; The Torah: Five Books of Divine Teaching<br />
Photo Essay &#8211; Archaeology and the Bible</p>
<p>Chapter 5 &#8211; The Prophets (Nevi&#8217;im) I: The Story of Israel from the Promised Land to Exile</p>
<p>Chapter 6 &#8211; The Prophets (Nevi&#8217;im) II: Individual Spokespersons for God<br />
Photo Essay &#8211; Nebuchadnezzar&#8217;s Babylon</p>
<p>Chapter 7 &#8211; The Writings (Kethuvim): Books of Poetry, Wisdom, Short Fiction, Apocalyptic Visions, and Sacred History</p>
<p>Chapter 8 &#8211; Books of the Second Canon: The Apocrypha</p>
<p>Chapter 9 &#8211; Between the Two Testaments: Roman Power, Greek Culture and the Growth of Multiple Judaisms</p>
<p><strong>Part II &#8211; The New Testament: The Christian-Greek Scriptures</strong><br />
Photo Essay &#8211; Archaeological Sites and Artifacts Associated with Jesus&#8217; Life</p>
<p>Chapter 10 &#8211; The New Testament: A Preview of the Gospels</p>
<p>Chapter 11 &#8211; The Gospels: Four Portraits of Jesus<br />
Photo Essay &#8211; Diverse Portraits of Jesus</p>
<p>Chapter 12 &#8211; The Continuing Quest for the Historical Jesus</p>
<p>Chapter 13 &#8211; An Account of Christian Origins and the Pauline Letters<br />
Photo Essay &#8211; Paul and His World</p>
<p>Chapter 14 &#8211; General Epistles and a Vision of End Time</p>
<p>Chapter 15 &#8211; Our Biblical Legacy: Evolving Concepts of God</p>
<p>Glossary of Major Biblical Characters, Terms, and Concepts</p>
<p>Selected Bibliography</p>
<p>Index</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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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高峰枫：保罗的右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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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1 Jan 2010 17:49:45 +0000</pubDate>
		<dc:creator>爱德布克</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人文情怀 (Humanities)]]></category>
		<category><![CDATA[读书生活 (Reading)]]></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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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英国作家威尔逊（A. N. Wilson）多才多艺，而且多产。他不仅创作小说，还是知名的传记作家，所作《托尔斯泰传》和《C. S. 路易斯传》都是极负盛名的作品。威尔逊对基督教念念不忘，上...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3047458?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img style="float:left" src="/img/0393047458.jpg" alt="God's Funeral" /></a>　　英国作家威尔逊（A. N. Wilson）多才多艺，而且多产。他不仅创作小说，还是知名的传记作家，所作《<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3321223?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托尔斯泰传</a>》和《<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3323404?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C. S. 路易斯传</a>》都是极负盛名的作品。威尔逊对基督教念念不忘，上世纪最后十年间，曾接连出版三部著作：《耶稣传》（<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3326330?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Jesus: A Life</em></a>, 1992），《保罗传》（<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3317609?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Paul: The Mind of the Apostle</em></a>, 1997），《上帝的葬礼》（<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3047458?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God&#8217;s Funeral</em></a>, 1999）。最后这一部书讨论的是欧洲十九世纪宗教的衰落，书名来自哈代于二十世纪初年所作的一首诗。前两部书则直探基督教历史本源，分别为创教两位核心人物作传。威尔逊写的虽然是畅销书，但是看他附在书后的参考文献，可知他对于专业学者的研究成果非常熟悉。能广泛涉猎新约研究的各家著述，又不掉书袋，将枯燥的学术问题讲得清楚、有趣，这可算是这两部传记的突出特点。　　</p>
<p>　　要想了解耶稣，需先了解保罗。因为新约中的保罗书信，写作时间要早于福音书，是基督教文献中最早论及耶稣的。更重要的是，历史上的耶稣能演化成神学上的“基督”，保罗起了关键作用。新约当中有一部《使徒行传》，算得上是保罗最早的传记。保罗是犹太人，少时来到耶路撒冷，追随法利赛人。一开始，他对于奉耶稣为救世主的新兴教派极端敌视，下手不留情面。《使徒行传》中说他“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8:3），“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9:1），明显是逼迫早期信徒的急先锋。保罗后来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忽见大光，并听到有声音斥责他的所作所为。那声音又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保罗于是三日之内，目不能视物，不吃也不喝。这便是保罗皈依的经历，在《使徒行传》中记录了三次（第9章、22章和26章）。<br />
<span id="more-642"></span><br />
<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3317609?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img style="float:left" src="/img/0393317609.jpg" alt="Paul: The Mind of the Apostle" /></a>　　保罗皈依后，屡屡道及自己不光彩的过去，不怕将自己树为坏典型。在现存书信中，我们经常能听到他忏悔的声音：“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加拉太书》1:13）但是保罗和那些曾追随耶稣的使徒，虽然都孜孜岌岌，传布有关耶稣的福音，但他们的侧重点却明显不同。威尔逊指出（《保罗传》，69页），那些亲炙耶稣的第一代弟子于耶稣死后，聚在耶路撒冷，耐心等待这位救主的降临；而保罗则风餐露宿，摩顶放踵，在罗马帝国境内四处奔走，传扬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神子。保罗在传教过程中，与之从游的既有商贾、奴隶、士卒、工匠，也有哲人、官吏、庙祝、巫人。我们可以说，耶稣的弟子追想缅怀的是耶稣的生，保罗念念不忘的则是耶稣之死。</p>
<p>　　读一读保罗书信，可以说保罗对耶稣之死简直是“着迷”、甚至是“着魔”了。看这一句：“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拉太书》2:20）再看这句：“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拉太书》6:14）让人不解的是，保罗为何如此“迷恋”耶稣？如果我们抛开《使徒行传》中神异的记述，如何来解释保罗对耶稣这种刻骨铭心的纪念？　　</p>
<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3326330?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img style="float:left" src="/img/0393326330.jpg" alt="Jesus: A Life" /></a>　　学界历来有共识，就是认为保罗从未见过耶稣。但是威尔逊仍然想问个究竟，为什么保罗会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周游各地，传教三十年？这种激情和执拗，这样的坚忍和忠贞，背后到底有什么精神力量在支撑？威尔逊提出一个大胆的假设，便是保罗曾经见过耶稣。在《耶稣传》里，威尔逊就猜想，耶稣被捕、被移交罗马总督的过程中，保罗很可能作为犹太祭司长的随从，参与其中（36页）。威尔逊以为，既然保罗曾迫害过耶稣的弟子，那么时间倒推两三年，保罗参与迫害他们的师父，便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在五年后出版的《保罗传》中（54－55页），威尔逊仍认为，若保罗曾担任过耶路撒冷圣殿的守卫，有权柄来羁押拜耶稣的信徒（《使徒行传》9:14），那么他极有可能在抓捕和处死耶稣的行动中，见过耶稣本人。</p>
<p>　　为证明这样一个“奇谈怪论”，在《保罗传》中，威尔逊对《哥林多后书》5:16一节作了一番大胆的揣测。保罗在这里先谈到耶稣一人替众人死去，这样的爱乃是对世人的激励，然后他说：“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外貌认人了，虽然凭着外貌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这是和合本的译文。“凭着外貌”与原文kata sarka两字对应，更直接的翻译可以是“按照肉身”，英文钦定本圣经就直译作after flesh，被威尔逊赞为“保留了原文的神秘”。</p>
<p>　　同样这一句，我们来看看天主教思高本圣经的译法：“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再按人的看法认识谁了；纵使我们曾按人的看法认识过基督，但如今不再这样认识他了。”“按人的看法”翻译的还是kata sarka这两个字，但相较于after flesh或“按照肉身”的译法，距离字面意思更远了一些。我手边有一部1997年出版的《哥林多后书注释》（作者是Simon J. Kistemaker），将这至关重要的两字翻译成 from a worldly perspective，这也就是“按人的看法”的意思。</p>
<p>　　思高本在此句有注释，颇能代表“意译”一派的看法，现抄录一句，只把人名改成通行的译法：“‘按人的看法’，意即按一般世俗的见识。保罗在归化以前，是以犹太人的成见来衡量基督，不以他为弥赛亚，因而竭力窘迫他的教会；但自归化以后，则以信德的眼光认他为天主子、救世主、万民所期待的弥赛亚。” 由此可见，《哥林多后书》这一句中两个关键词，既可硬译为“依肉身”，也可意译为“依俗见”。</p>
<p>　　“依肉身认过基督”和“依俗见认过基督”，这其间的差异就太大了。如果我们认定保罗想说的是“依肉身认过基督”，那么很容易从中推导出“认过基督的肉身”这层含义。这种意思也正是威尔逊所乐于见到的。在《保罗传》中，他“变本加厉”，将这句更加“露骨”地译作“虽然我们在基督生前（when he was alive）曾认识他，如今却不复见其真身了”（《保罗传》，53页）。经过这样的处理，这句话便名正言顺地成为威尔逊的证据，证明保罗自己亲口说过曾见过耶稣。</p>
<p>　　威尔逊的猜测还不止于此。他要告诉读者，保罗不仅见过耶稣，而且耶稣生前还给保罗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可是，多么深的印象才算“难以磨灭”？看保罗自己的话。“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加拉太书》6:17）保罗所说的“印记”（stigmata）可以指古代印在奴隶身上的烙印，尤其对于企图逃跑、或者有过失的奴隶，这是一种严厉的惩罚。这个“印记”也可以指古代神庙中的奴隶或者侍奉某位神灵者，身上打下的印记。注释家一般都将此处的“印记”解作保罗传教当中遭受迫害，身上留下的斑斑伤痕。保罗曾历数自己所受过的种种折磨，包括多次下狱、受鞭刑拷打、几乎丧命（《哥林多后书》11:23）。这些疤痕既是保罗出生入死的记录，也是他伏侍“主人”耶稣的证明，还是他可以自夸的“勋章”。但是威尔逊却对这些印记作了更加出格的解释。</p>
<p>　　四福音记述耶稣被捕一段，都写到耶稣的门人作了小规模的抵抗。《马可福音》是这样记的：“旁边站着的人，有一个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14:46）《路加福音》增加了新的细节，说被砍掉的是右耳，而且耶稣还施神迹，摸了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22:50-52）。威尔逊据此推断，保罗有可能就是被砍掉耳朵的这名仆人，他所说的“印记”可能就是耶稣为他疗伤后留下的疤痕。威尔逊意味深长地说： “若时光倒流，我能亲见保罗本人，定当仔细察看他的双耳。”（《耶稣传》，205页）其实何必“双耳”？审视其右耳足矣。</p>
<p>　　至此，“威尔逊猜想”的基本轮廓就清楚了，大致可归为三点。第一，保罗是正统犹太教的“青年骨干”，热心护教，积极参与迫害耶稣的各项活动。在抓捕耶稣过程中，极有可能亲眼见过耶稣本人。第二，逮捕耶稣之时，发生小规模械斗，保罗冲在最前面，被砍去一只耳朵，但旋即被耶稣“接耳”。第三，这番奇遇让保罗遭受巨大震动。由于耶稣的神力和人格力量的感召，保罗思想动摇，最终被十字架上的死者收服，投入受迫害者的阵营。耶稣给保罗留下刻骨铭心的印象（更确切地说，似乎应该是刻“耳”铭心），保罗的心理产生逆转，仇恨转成悔恨，悔恨又生出对耶稣的心理固恋（fixation）。就这样，强烈的负疚感变成迷恋、迷狂，这便是保罗对耶稣念念不忘的根本原因。</p>
<p>　　威尔逊的假说其实不能算新奇，德国有学者于二十世纪初曾提出过类似意见，但自觉证据不足，遂放弃。威尔逊凭借文学家的想象重提这一理论，假设可称大胆，求证却不够小心。对“依肉身”一句的理解有生吞活剥之嫌，实在不够稳妥。保罗的耳朵被砍下，这也属于臆测，并无有力的证据。威尔逊本不以考证见长，他的长处是能将学术的“干饭”化成普通读者能够吸收的“流食”。威尔逊重提这个假说，不能排除有标新立异、吸引读者眼球的嫌疑，但也不能就此说他的书全无价值。这两部传记或许不入专家学者的法眼，但是威尔逊的奇谈怪论或许能给普通读者带来更大的震撼和更多的遐想。若真有读者也像书中的保罗那样受大震动，就此痴迷于新约的历史研究，那威尔逊这两部“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的畅销书也可称得上功德无量了。    </p>
<p>　　保罗卒于何年何地，我们并没有确凿的历史证据。在早期教会传统中，保罗和彼得据说都在罗马殉教，罪魁祸首是尼禄皇帝。公元64年，罗马的一场大火导致尼禄大举迫害基督徒。火灾的起因，说法不一。据塔西陀《编年史》记载，当时有传言说尼禄为建造新宫，唆使人纵火。另有一说，称尼禄放火，是为了重现古代特洛伊城被焚毁的景象。尼禄是能从残酷中体会风雅的人，据说当熊熊烈火将罗马城照如白昼时，尼禄在郊外行宫的阳台上，高声吟诵荷马的诗句。但是面对残垣断壁，尼禄不得不对人民有所交待，于是便拿刚刚兴起的基督教作为替罪羊。据塔西陀记载，尼禄将基督徒投喂野兽，甚至“点天灯”，拿活人当照明的火把。在早期教会传统中，保罗便是在65年或者66年的迫害中被枭首的。</p>
<p>　　如此“传统”、如此循规蹈矩的结局，小说家威尔逊难免会觉得平淡。在《保罗传》的结尾，威尔逊说他宁愿选择实验小说中那种开放性的结尾。保罗在《罗马书》结尾处，说自己就要从罗马经过，前往西班牙（15:28，和合本译作“士班雅”）。一世纪末的一份文献称保罗确已抵达大地的“西极”，也就是欧洲的最西端。也许他真的来到西班牙，将他创立的宗教带到伊比利亚半岛？保罗会不会死在西班牙某个无名的村庄？循着这个思路，威尔逊设计出全书的结尾：“嗜血的罗马皇帝，梵蒂冈花园，被点燃的人体发出凄厉的嘶喊。有人以为保罗已死，有人以为他和大家一道殉难。但在我的想象中，他在遥远的西部，彻底遗忘了自己开启的大业，凝视着起伏的大海。他曾在那海上颠簸，守候基督的降临。”（249－250页）</p>
<p>　　威尔逊写保罗“彻底遗忘自己开启的大业”，我觉得这是一处败笔。一生轰轰烈烈，最终退隐山林，遗落世事，这未尝不是另一种俗套。如果威尔逊心中那个“小说家自我”跃跃欲试、不可遏制的话，倒不如老老实实，按更加老套的写法，写写保罗在弥留之际，回想平生曾驻足过的那些地方，回想怎样迫害人，又怎样被别人迫害。若按照这个思路写，那么结尾处的保罗也许会下意识地摸一摸那只失而复得的耳朵，摸摸那道伤疤，就是那个加利利人在他身上留下的永恒印记。这时，《加拉太书》那句话，对于临终的保罗，就霍地变成他预先为自己写好的墓志铭：</p>
<p>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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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高峰枫：六十年无教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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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7 Jan 2010 04:18:16 +0000</pubDate>
		<dc:creator>爱德布克</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人文情怀 (Humanities)]]></category>
		<category><![CDATA[读书生活 (Reading)]]></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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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造就美国人：民主与学校》，[美] E. D. 赫施 著，耶鲁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第一版。
　　美国普通民众缺乏基本国际常识，这方面的笑料不少。在YouTube上，如果你输入Kellie Pickler这个名字，...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00152817?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img style="float:left" src="/img/9780300152814.jpg" alt="The Making of Americans" /></a>《造就美国人：民主与学校》，[美] E. D. 赫施 著，耶鲁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第一版。</p>
<p>　　美国普通民众缺乏基本国际常识，这方面的笑料不少。在YouTube上，如果你输入Kellie Pickler这个名字，会发现一段很流行的视频，点击率已接近四百万。凯莉是美国“超女”，2006年《美国偶像》第五季的第六名。在人气正旺的时候，她上了福克斯电视台一档娱乐节目《和小学生比智慧》（Are You Smarter Than A 5th Grader?）。凯莉抽到一道小学三年级水平的地理题——“布达佩斯是欧洲哪个国家的首都？”审题之后，美女顿时傻了眼。只见她摊开双手，困惑地瞪着大屏幕，说了一句很雷人的话：“我原先还以为‘欧洲’是一个国家呢。”现场观众大笑。无奈，美女只好求助于她的“救星”、小学生内森。答案揭晓：匈牙利（Hungary）。美女的眼睛瞪得更大，并作难以置信状，喃喃自语道：“肚子饿（Hungry）?怎么还有国家叫这名儿？我听说过‘火鸡国’（Turkey）、法国，还真没听说过‘饿肚国’。”观众笑翻。</p>
<p>　　弗吉尼亚大学荣休教授赫施（E. D. Hirsch, Jr.）在他2009年的新著《造就美国人》（<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00152817?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The Making of Americans: Democracy and Our Schools</em></a>）中，也提到这个广为流传的段子。这位八十二岁的老先生不是要拿“无知美少女”来打趣，而是再次提醒他的同胞：美国的公共教育已经病入膏肓，再不出重拳，不下猛药，只会继续误人子弟。凯莉就是明证。</p>
<p>　　赫施这个名字，对国内的外国文学界来说，并不陌生。上世纪八十年代，当詹明信和伊格尔顿的著作风靡校园时，我们就在各式《文学理论导读》有关解释学那一章，和他提前见过面了。这是因为赫施年轻时写过一本《解释的有效性》（<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00016921?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Validity in Interpretation</em></a>，1967年），对于新批评的所谓“意图谬误”或者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视界”，都有所矫正。<br />
<span id="more-564"></span><br />
<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4758439?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img style="float:left"  src="/img/9780394758435.jpg" alt="Cultural Literacy" /></a>　　赫施的学术方向后来发生重大改变，其标志便是他1987年出版的《文化常识》（<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394758439?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Cultural Literacy</em></a>）一书。题目中的 literacy一词，意思本来是“识字”，指基本的读写能力。前面一加“文化”二字，就不再是学字母、记单词这么简单的事了。赫施要扫除的，不是美国的文盲，而是公立学校中的“文化盲”。赫施发现，很多中小学生对于尽人皆知的美国历史人物和事件，是一问三不知；问他们西方文化的基本常识，竟然也是一脸茫然。在这本二十多年前出版的畅销书里，赫施举了一些实例。比如，老师告诉学生，拉丁文是“死语言”，当今世界已没有什么人讲了。学生当即反问道：“那拉丁美洲的人说什么语呢？”这样的例子虽不如“饿肚国”那样骇人听闻，也足以让人为孩子的知识水平捏把汗了。</p>
<p>　　在《文化常识》一书里，赫施为美国的公共教育敲响了警钟。从此，他也改变身份，从英国文学教授变成教育家，大力呼吁公立学校要踏踏实实地将西方文化的典故和常识传授给中小学生。难能可贵的是，赫施不是光说不练的空谈家，而是宣传家和实干家。他开始大力提倡所谓“核心知识” （core knowledge），成立“核心知识基金会”（Core Knowledge Foundation），推广自己的主张。1991年，他选择两所公立小学作试点，大获成功。如今在全美四十七个州已有超过一千所“核心知识学校”。大学教授投身中小学教育，这正是美国版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p>
<p>　　在《造就美国人》这部新书当中，赫施花了更多篇幅，揭示了美国中小学教学质量滑坡的根源，那就是没有统一颁布、详细制定、循序渐进的课程规划。美国本来有“公校”的传统（common school，即公立小学），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之前，虽然联邦或者各州政府没有出台统一的教学大纲，但编教材的学者对于孩子应该掌握哪些知识都有共识。虽然各校使用的课本各异，但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却大致相同。但是大约一百年前，公校的理念受到挑战，美国中小学教育由此被新理论“绑架”而步入歧途。</p>
<p>　　十九世纪末年，一群教育工作者为凸显美国的独特性，彻底告别欧洲传统，打出不再受传统奴役的旗号。他们将公立小学的教育贬斥为死记硬背，并提出一套新的教育理念取而代之。基础教育的重点不再是传输具体知识，孩子的兴趣和需要反倒变成教师优先考虑的问题。如此一来，教育不复以教学内容为中心（subject-centered），而改弦易辙，变成跟着孩子的指挥棒团团转（child-centered）。在这种教育观念的支配下，教师不需要预先设计课程，不必拟定教学计划，教学完全从学生兴趣出发，完全是自由、即兴、“灵感式”的。</p>
<p>　　这种忽视教学内容、提倡发扬学生个性的教育观念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逐渐占了上风，赫施早在《文化常识》一书中就将这种观念名之为“浪漫主义形式论”（romantic formalism，110页）。此种新派教育理念的思想根源，据赫施诊断，是卢梭式的浪漫主义：孩童仿佛生来便有未经染污的 “天性”、“灵性”，这些与生俱来的禀赋如同含苞待放的花蕾，只要去除外在的约束，便会自然地绽放。所谓“形式论”，是指教师完全放弃对教学内容的控制，只强调教学方法。老师“教什么”并不重要，“怎么教”才见功夫。到了这部新著中，赫施更加直截了当，把左右美国教育界六十多年的“谬说”斥为“反课程运动”（anti-curriculum movement，27页）。</p>
<p>　　“反课程”反的是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教授“死知识”（facts）。任何对学生直接的宣讲，都被视为灌输。教育不再是由教育者事先精心设计好的讲授，而变成受教育者（学生）的“自我发现”和“心灵解放”。学生心中深埋的灵性种子被教师以多重方式激活，然后自发成长、开花结果。这等于教师将主导权拱手让给懵懂的孩童，自己的任务只限于旁观学童心智的自然成长，然后欢喜赞叹。在“反课程派”看来，固定教材、课上讲解都无异于束缚学生心灵的桎梏，而学生自己做“项目”（project）才是唤醒灵性最有效的方式。这种极端放任的教学理念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达到高潮，当时有所谓“开放教室”教学法，赫施引用了1971年媒体的报道，以说明这种教法的随意性：</p>
<p>　　最惊人的是，学生没有课桌，老师没有讲台。教室好像一个工作坊。一把又大又旧的安乐椅，三个孩子随随便便坐在那儿，一个坐椅子上，一个坐扶手上，还有一个坐在椅背上，都是自己在闷头看书。旁边有几个孩子舒舒服服趴在垫子上，他们刚写了一首歌，正往歌本里抄。有几张桌子上堆满磁铁、三棱镜、放大镜、显微镜，好像是科学课……还有几张桌子并在一起，桌上有一大堆数学教具，数码锁、教算术的颜色棒、尺子、方格纸……老师有几分钟时间到两个男生的小圆桌旁坐一会儿，和他们用单词卡片学词汇……孩子们在教室里出出进进。（41页）</p>
<p>　　从1963年到八十年代中期，全美高中毕业会考的语文和数学平均成绩大幅下滑，赫施认为罪魁祸首便是这种松散、“边玩边学”的教学方式。教师没有标准的教程做参照，对于学生应该掌握哪些基本知识，心中一片茫然。结果，大家各自为战，随意挑选课本，既不考虑前后衔接，也不考虑学生的整体知识结构。这种混乱的局面，赫施用书中一章的标题总结出来，便是——“六十年无教程”。　　</p>
<p>　　赫施医治此种“浪漫派幼稚病”的良方，自然是他念兹在兹的“文化常识”。这些文化基础知识，学生无论如何也不能从幼小心灵中独立开发出来，而需要由教师按部就班、持续不断地传授给孩子们（114页）。赫施最反对的就是“培养学生创造力、养成批判性思考方式、提高阅读技巧”这些含糊其辞的口号。你尽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如果缺乏共享的文化常识，这些所谓“能力”便都是花架子，拼不过实打实的“死知识”和“硬道理”。赫施自己的倡议其实很简单（167-168页），那就是美国各州都能制定一份中小学“核心课程”。这份教学大纲必须很“明确”，就是说，不能只说“怎么教”，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明 “教什么”（content-specific），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知识点”。此外，课程必须是分年级制定，以体现系统性、连贯性。</p>
<p>　　赫施批判美国现行公立教育，还有更为深远的政治意义。他认为，只有学生掌握公共、共同的核心知识，在校生的学习成绩才不会因贫富、族裔这些问题而拉大差距。只有各校有大体一致的教学安排，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即使频繁转学，也不会因衔接不上而造成教育的中断。只有牢固掌握“核心知识”，学生才能在教育上达到相当程度的平等，待日后进入社会，穷孩子也罢，富家子也罢，至少在知识储备方面，大家也许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因此，赫施认为，有没有统一的教程，实际上关涉美国立国的根本原则，也关涉美式民主的成败。所以他才特意选择了《造就美国人》（<em>The Making of Americans</em>）这样一个题目。</p>
<p>　　赫施的倡议引来很多争议，也遭遇了激烈的抵抗。老先生在最后一章中大吐苦水（172-179页），叙述自己的设想在各州是如何被封杀的。美国教育界中，上到教育理论家，下到普通教师，有不少人认为“核心课程”实在是开历史的倒车，让“死记硬背”、“鹦鹉学舌”这些僵尸复活。但赫施自己说，家长心里都有一杆秤，清楚哪种教育对孩子更好（参看59，176，以及233页第33条注释）。</p>
<p><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618226478?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img style="float:left" src="/img/9780618226474.jpg" alt="The New Dictionary of Cultural Literacy" /></a>　　在《文化常识》书后，赫施开出了一份六十多页的文化常识清单，从儿歌到神话、从历史地理常识到基本科学用语，包含面很广。这份美国文化的“密电码”后来经不断修订、扩充，到2002年已变成将近七百页的《文化常识新编词典》（<a href="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0618226478?ie=UTF8&#038;tag=oceintelleweb-20"><em>The New Dictionary of Cultural Literacy: What Every American Needs to Know</em></a>）（大家不妨借助这个词典来测试自己对美国文化的了解程度）。即使在赫施最初拟定的“核心知识”中，“匈牙利”和“布达佩斯”也都榜上有名。如果“美国偶像”凯莉当年能上附近街道的“核心知识小学”（没有择校费），就断不会闹出 “饿肚国”的笑话来。</p>
<p>　　在这部新书的附录里，赫斯将自己设计的教学大纲，从历史、地理部分里，摘出学前班到小学二年级这三年应掌握的“知识点”（189-209页），作为对自己倡议的说明。我将美国史之外的部分摘要翻译一下，以便读者具体了解赫施的“核心知识”到底包含哪些内容。</p>
<p>　　小学一年级人类早期文明：</p>
<p>　　（一）两河流域：两河的名称、文明的摇篮、最早的文字记录、汉谟拉比法典的意义；（二）古埃及：地理位置、尼罗河、涨潮和农耕、法老、金字塔、木乃伊、象形文字；（三）世界主要宗教：教学目的不在于探讨神学问题，而在教授基本词汇，以便学生理解历史事件和思想。教师用尊敬、客观的口吻谈论主要宗教：</p>
<p>　　（1）犹太教：一神论、出埃及的故事、以色列、大卫之星、希伯来圣经；</p>
<p>　　（2）基督教：出自犹太教、耶稣其人、“弥赛亚”的含义、圣诞节、复活节、十字架；</p>
<p>　　（3）伊斯兰教：发源于阿拉伯地区、信徒称“穆斯林”、阿拉、穆哈默德、古兰经、清真寺、新月形记号。</p>
<p>　　小学二年级古代文明：</p>
<p>　　（一）印度：印度河、恒河；印度教：婆罗门、毗湿奴、湿婆；印度教的圣书，如《梨俱吠陀》；佛教：悉达多王子成为佛陀，意思是“觉者”；佛教出自印度教，传到亚洲诸国；阿育王；</p>
<p>　　（二）中国：黄河、长江、孔子的基本主张（比如祭祖）、长城、造纸、丝绸、农历新年。</p>
<p>　　（三）古希腊：地中海、爱琴海、克里特岛；希波战争（马拉松、温泉关）；雅典（城邦、民主制）；奥林匹克；希腊主要神祇；希腊大哲（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亚历山大大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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