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

黄灿然:作家才能是环境限制不了的

记者 彭晓芸

南都周刊:德国汉学家顾彬最近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张爱玲、林语堂、胡适,他们都能够用外语写作。有些作家两种外语都没问题,比方说鲁迅。49年以后基本上你找不到一个会说外语的中国作家。所以他不能够从另外一个语言系统看自己的作品。”您怎么看他的这个批评意见?

黄灿然:总的来说,我认为顾彬的谈话,是对中国当代文学一些现象的描述,在我看来都挺准确的,也是常识,只不过换上汉学家来说,显得新鲜罢了。但是现象归现象(四九年以后作家都不懂外语,这是准确的描述),如果深究下去,我们会发现还没有触及本质。譬如说,林语堂和胡适都不是纯文学创作的作家,鲁迅也不是,张爱玲是。但我们还有一个沈从文,他的数量和质量应该在其它纯文学作家之上,可偏偏他是不懂外文的。还有,我们整个辉煌的中国古典文学,作家们都不懂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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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周刊:您写诗,译诗,评诗,还翻译了不少理论书籍,对另外一门语言,比如英语的娴熟掌握,以及翻译的过程,对您的创作,起到什么作用?

黄灿然:看英文、看英译、做英中翻译,对我来说当然非常重要。看英文、英译,使我可以一旦喜欢某个作家,就能立即大量阅读他们的作品。还有就是单纯作为一个读者,在别人的传统里看东西,又不在那些传统里写作,不受那些传统的束缚。做翻译对我愈来愈重要的是使我得到休养。但只是对我来说,我不能因此认为别人也应该这样。真正的诗人和作家都是例外的,不受任何标准或普遍现象的限制。我也是例外,别的也写诗也写评论也做翻译的人就不如我。我看到一些诗人,一些朋友,他们不懂外文,但他们看外国作品的能力,远远超过一些懂外文的作家。同样,我也知道有不少人懂外文,却不会好好利用,与不懂外文没什么两样,甚至生活在别人的国家,使用别人的语言,自己也是文学中人,但对别人的文学还是半知无解(说一知半解太恭维他们)。

学会阅读与思考——访赵晓力老师

赵晓力老师是学生眼中极具个性的老师,因为他渊博的学识,冷峻的作风,直言不讳的性格和对学生的严格要求。

4月的一个午后,记者与赵晓力老师进行了2个小时的交流。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当初高考报考志愿的时候是怎么选择法律这个专业的?是出于对法学的喜好吗?

赵晓力赵晓力(以下简称赵):这个未必是。你们学习法律的时候,法律已经很热了,你们都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的。89年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中学里学过相应课程的你是知道的,比如说,你知道物理系是干什么的,化学系是干什么的,中文系是干什么的——当然这里面有误解。许多文学青年认为中文系是作家班,进来之后才发现中文系不是培养作家而是研究作家和作品的,不免沮丧。我至今还记得当年南大中文系老生帖在树上的迎新标语:“黔无驴,有好事者车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

法律是中学里没有的课程。政治课上学过一点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那是针对“坏学生”的,能考上大学的都不是坏学生,是不是?我的印象中,我们南大89全班五十多个人,上大学前不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的占大多数。许多人第一志愿报的是中文、国际贸易之类,第一志愿没有录上才到了法律系。

我的第一志愿报的就是法律。我可能比其他人了解得多一点,当时《光明日报》有一个的系列访谈,访谈的对象是八十年代知识界的人物。通过这个访谈,我大概明白了大学里各个学科是干什么的。

我报志愿的时候,采用的是排除法。我当时大概知道别的学科需要什么。比如说学经济的话,数学要好一些,我的数学并不是最好的;学哲学的话,必须是天才,我不是天才。我对法律有些模模糊糊的了解,好像还知道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因此就选择了法律系。

记:您当时选择法律时,想过毕业以后的出路吗?

赵:没有。我相信当时99%的学生上大学的时候都不会去考虑毕业以后的事情。当时是国家包分配的。工作不是你考虑的事情,是国家考虑的事情。当时也没有你们现在体会到的专业之间的这么森严的壁垒,学法律也未必要干法律,上了法律系也并不意味着你所有的时间都要学法律。86年才通过《民法通则》,而且当时人们还在对中国经济改革需要民法还是经济法激烈争论,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繁琐的民法课,唯一在智力上有点吸引力的是刑法,它有个犯罪构成的理论。我记得是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法律才热起来,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嘛。

记:能不能谈谈您的大学生活?

冯象:学术永远是少数人的事情

罗敏

  冯象的名字总与其父亲、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冯契相连。因而,每次归国之行,他总是回到上海,居住在曾经的小屋里。3月22日,他又回来了。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的邀请下,冯象为数十名学生讲述他最近的翻译工作。不少学生拿着他最近出版的《木腿正义》(增订版)《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来听笔锋锐利的冯象“说”。而小小的房间里,冯象声音低沉,时有停顿,目光常停留于桌面之上。演讲毕,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许纪霖称此是“一场真正的学者的讲座”。

冯象  冯象让人平静。次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谈到某些话题,他的语气不乏严厉,却径直将人带向思考的中心。喧闹的咖啡厅里,记者不禁想起前一晚,灯光昏黄,人群在晚餐后散去,冯象戴上“Republic”品牌的帽子,一个人向儿时的屋子走去。他身影偏斜,脚步深深浅浅,给人的感觉,却很坚定。

  我们对西方的了解远远不够

  《第一财经日报》:近几年来,你一直在译介西方经典,如《贝奥武甫》、《圣经》,也在报纸杂志介绍一些如古希腊传说之类西方文化,还探讨现代法治问题。你是否认为,当代中国人对于西方,无论是西方传统还是现代思想、制度建设的了解都远远不够?

  冯象:不够。我们称20世纪引进西方思想、制度的过程叫“现代化”。如今现代化走到一半,也许快成功了,但还没有到终点,需要进一步研究西方的思想、文学。这恐怕是一个挺长的历史过程。

  因为中国还不发达,所以希望了解别人的长处。这种渴望,除非到国家变得非常强大、变成思想文化输出国的时候,否则不会满足。而现在,中国仍是一个进口国,消费品广告、服装、化妆品、汽车、住房设计都是进口的,文学艺术的进口只是大潮流中的一部分。

  《第一财经日报》: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如甘阳等人,他们所介绍的是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一直到尼采等人的思想史的一路,你更多介绍文学和宗教作品,你是否认为在西方思想史上,后者的影响更大、更为基础?

冯象 重译圣经 无关信仰

撰文/颜菁/摄影/小詹

冯象  插队云南:卷入“文革”的毛孩子

  冯象是“老三届”知青里的最后一拨,自称“卷入‘文革’的毛孩子”。说是初中毕业,其实只读过一年初中就跟在别人屁股后面“闹革命”了。1968年,在“知识青年去农村接受再教育”的号召下,他和同学们离开了学校,从上海来到云南的弥勒县插队。

  因为父母早已被打倒,去云南的决定是冯象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商量的。“那时候我冬天会生冻疮,周围人都说别去北方,受不了,听说云南的自然条件好一点。另外,我父母抗战时期在西南联大待过,又在云南生活过,连带我也觉得云南并不算太陌生的地方。”

  冯象感慨当时根本不觉得自己是毛孩子,自认为完全有能力对自己的将来做出选择。“所以说小孩不怕吃苦,长大怕苦了,我现在就能体会到我们的上一代在‘文革’中受的苦。你现在再把我送到农村去劳动改造,我根本不可能像15岁的时候那样能吃苦了。”

  尽管对云南一无所知,但还算幸运的是,冯象插队的地方比较富裕,劳动了两年后,他就到更边疆的村寨当了一名乡村老师。

  “那里是真正的边境,在越南、老挝和中国三个国家的交界上,当初叫六村,现在叫绿春。再翻一座山就出国了,比我早的老师还给分配一支枪,防土匪用的。”

  冯象说当时有一部越南电影《乡村女教师》,描写的内容跟他的生活一模一样。步行好几天走进大山里的一个小山寨,村里分他一间茅草房,一半用来睡觉,另一半当教室,中间钉上木板隔起来。孩子们由他按照年龄大小进行编排,村里的文化教育就全权交给了他。

  “当了老师就有一份口粮,知青种地不行,教书是受欢迎的。当地的少数民族最欢迎两种人:医生和老师,对这两种人特别尊敬。学生们帮我打柴挑水,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也给我端过来。他们有很多人现在都当了官,还经常邀请我回去看看。”

  自学外语:改变命运的军代表

  当了一年多的孩子王,一天,冯象接到当地军代表送来的口信,让他上公社一趟。“这位军代表是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专门监听境外的电台,听力特好。他知道我一直自学英语,说是要考考我。”

  原来自从尼克松访华后,学英语不再是“封资修”,因急需英语老师,云南省就办了一个英语教师训练班,军代表有意推荐冯象。冯象跟着马帮出大山接受了军代表的考试,不久就接到了参加培训的通知。“训练班在大理,由上海来的老师教,我就这样捞到了半年的学习机会。”

  读书时一直很调皮的冯象,下乡后百无聊赖开始看书。数理化自学起来很困难,他就专攻文科。由于小学学过俄语,中学又接触过一点英语,自己对外语也比较感兴趣,他自学起了英语和法语。

  家里人对冯象学外语多少有些提心吊胆,因为看的净是“封资修”的东西,生怕他闹出乱子。好在他身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没人管。

  “边疆地区能收到的电台特别多,当时我听的都算是‘敌台’,BBC什么的,还有苏修的电台,哪个波段、哪个时间是哪个国家的我熟极了。老乡以为我听的就是汉语,所以我的英语听力还没上大学就过关了,读大学时专业课免修。”

  每月冯象还把自己的翻译和作文寄给杭州的姨夫,请他批改。姨夫曾留学英国八年,是伦敦大学第一位中国硕士和第一位名誉博士,冯象用的英法文词典和外文原著都是他赠送的。

  半年的培训结束后,县中学的校长看中了冯象,将他从大山里调到县中,从此他成为一名正式教师。而那位给了他人生第一次重要机遇的军代表随部队开拔后,冯象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圣经、普法及其他——冯象访谈录

简介(略)。二〇〇四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先后出版了冯先生的《政法笔记》和《创世记:传说与译注》两书,引起读书界广泛关注。九月间,冯先生来湘潭探亲,笔者专程到湖南科技大学与冯先生会面并做了以下的访谈。(向继东)

《圣经》与“普法”

向:先谈谈你今年出的这两本书吧。我记得,《创世记》里的故事在《万象》杂志连载时,好像题为《尘土亚当》?

冯:是的。但出书时考虑,作为书名,一个多卷本的开篇,为了跟后边各卷的篇章衔接,还是依照传统叫《创世记》的好。

向:你在前言中说,关于《圣经》的版本文字、历史和思想背景,拟另文讨论。这里能谈一点吗?还有,《圣经》早有中文译本,且被广泛接受,为什么还要重译呢?

冯:《圣经》对于现代中国人的意义,我在《政法笔记》和彭伦先生的采访里说过,这儿不重复了。希伯来语《圣经》的版本文字,包括中文旧译的一些问题,我准备抽空把译经的笔记整理一下,择要发表,稍加讨论。

中文旧译中流行较广的有“和合本”,可以简单谈谈。那是新教各派上世纪初妥协合作,在上海出版的。它用了一种生造的“白话”,念起来大舌头似的,大概是受了传教士的影响吧,我叫它“洋泾浜中文”。本来,经文拗口一点也无伤大雅,让信众和普通读者慢慢习惯就是了。但它运气不好,生不逢时;“五四”以后,现代汉语文学的发展即新文学运动走了另外一条道,和合本那个“白话”就留在死胡同里了。常有教友告诉我:读不懂。当然,我们现在用来思考、写作和讨论问题的汉语的词汇句法和节奏,它的丰富的表达力,还经过“红宝书”的熏陶和马列编译局的锤炼,就更不一样了。你读读香港、台湾的学术和翻译作品,马上就感到差距不是一点点,是一个时代。和合本另外一个缺点,是舛误太多,没有吸取当时西方已有的《圣经》研究成果。有些地方错得还蛮有趣,我给你举个例子:《创世记》开头,上帝在深渊大水之上造了光。然后说(1:6)——

拙译: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
和合本: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

“诸水”不通。原文复数(mayim)形容水势浩淼,并无诸水分流的意思;后者是陆地升出海面后的景象(1:9)。“空气”则是误译。按照古代近东闪族人的宇宙观(希伯来人属于其中说西北闪语的一支),天空是一座晶莹透亮的穹隆(raqia`),托起天河,罩住大地。河水透过穹隆的孔隙或窗口漏下,便是雨。所以苍穹为固体,像一只倒扣的碗,是上帝造来分开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的。古代译本,例如希腊语七十士本和拉丁语通行本,都是这么理解的(stereoma / firmamentum > 英语钦定本:firmament)。和合本怎么会误译为“空气”呢?我没有考证过。没准,参与译经的传教士们接受了现代科学观念,把经文“重译”了。

向:《圣经》和犹太教有很大的关系,是吗?

冯:论起源,希伯来语《圣经》(基督教称“旧约”)本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典籍和民族文化遗产。书中记载的人物事功和神迹,古人留下许多传说。其中有些对后世影响极大,从宗教思想、道德哲学到文学艺术、民间风俗——包括基督教在内——例如恶天使撒旦(上帝和子民的敌手)的故事。我就尝试着拿来“故事新编”了。

向:我觉得《创世记》和《政法笔记》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恐怕是对宏大的人类文化的追溯,而后者则是直面当下的急切关怀。

冯:没有办法,我们老三届“知青”伤亡惨重,“欠债”太多,不得不写。

向:我很喜欢《政法笔记》。读过你这本书,印象很深。从技术层面来看,你是一位随笔文字的高手,简洁的笔法,犹如史记;从思想层面看,你说的都是关于政法的问题,但文字穿透力极强,犀利而又不露锋芒,且都击中法律背后的要害。这样的书,学府里一般所谓的教授恐怕是很难写出来的。

冯:过奖了。法律其实跟文学差不多,只是文字拗口一些,道理浅白一点;两者都是教化或思想改造的利器。我在《木腿正义》和《政法笔记》里讨论过这个问题。政法实践对于(广义的)文学艺术的依赖、渗透和利用,在现代西方式法治意识形态建成,即支配大众想象力之前,向来不是秘密。问题的关键是,其实现代法治也是这么运作的,靠银屏故事、报屁股漫画、电脑游戏、武侠和言情小说等等来说事、论理、蒙人。美国也是法盲大国,它怎么治理?当然不靠律师法官,而是靠好莱坞“偶像产业”(包括色情文艺)和主流传媒“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么潜移默化、灌输教育出来的。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政法业者尤其政客、律师的名声那么糟糕,大众依然相信法治,至少相信没有更好的制度选择。但是,中国又有独特的国情:因为大众媒体和学界老在说“普法”,老百姓以为法律真是看不懂的什么“东东”了,认了“秋菊”的命,哈哈。学者的任务,便是揭示这场“普法”运动之下、之后的问题。

冯象:把一场生命过上两辈子

创世记

采访人:苌苌、符郁。

这一年,一直读《万象》上冯象先生的《尘土亚当》的连载,有机会见到作者本人却是在北京大学承办的“北京论坛”上。这是一个涉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冯象作为法律分会场的特邀嘉宾从波士顿返京,与陈弘毅、贺卫方等法律界大腕同台发言,他演讲的题目是《法律文明面对腐败呆账》。今年9 月,冯象的译著《创世纪》即将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我们因此有机会在酒店的午餐桌上交谈,面前的冯象先生儒雅、谦和,并不像他的文字让人以为的那么古顽,精力好得让人对他要完成全部《圣经》的重译很有信心。冯象出生于50年代,父亲冯契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1968年上山下乡,负笈云南边疆。后获得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这是那个“在哈尼山寨的集市上,望着狗追着小孩摇尾巴,心里却在上演亚瑟王与圆桌武士故事的少年”吗?只感觉,这个人物很超现实,仿佛把一场生命过了两辈子。

冯象现定居美国,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等领域的法律业务,业余写作,著/译有《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中国知识产权》、《木腿正义——关于法律与文学》、《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政法笔记》、《创世纪》及法学评论等。

翻译《圣经》是一个翻译家一生能够得到的最大挑战

问:《圣经》的旧译本尽管有些缺憾,但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重译它意义何在?

答:我的翻译主要是从学术角度出发的:希望还原本来的意思,或者考证清楚里面的一件事说的是什么。《圣经》的中文版繁多,没有一个确定的人人接受的版本。和合本算是流行比较广泛的,它是20世纪初的传教士和新教各派合起来做的一个版本,他们来自不同派别,很难统一,所以这个版本是个妥协的产物。在那个历史关头,和合本《圣经》使用的既不是文言,也不是现代汉语,而是一种比较古拙的语言,后来的所有中文译本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出来的。《圣经》的翻译从20 世纪初年到现在没断过,但是从文学角度来看,文学水平不高,它最大的问题是它没有跟上新文学运动的潮流。

从翻译的角度,我也觉得《圣经》非常值得翻译,是一个翻译家一生能够得到的最大的挑战。中国历史上经历过两次翻译运动,一次是佛经,一次是马列(见后文)。《圣经》在西方各种语言中也有类似的地位,英国民族语言的修炼和现代德语的形成都与《圣经》的翻译有关系。而这方面,《圣经》的中译本成就不高,有必要重新翻译,所以我提到改造圣经词汇,这关系到句法、词汇和整个语言的变迁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信达雅的版本,一个能够对得起历史的版本,一个能够像西方语言当中的圣经那样,就语文而言有权威性的版本。

问:您的《创世纪》和我们以前读到的版本有什么不同?

答:这本书有点像故事新编,里面的很多故事是没有收入到《圣经》里的。一般在中国,大家谈到《圣经》是把它作为一个基督教文献来看的,但是从《圣经》发展的历史来看,它其实是犹太教的文献,犹太人在三千年以前积累下来的文化,古代犹太人有很多传说,两河流域的历史比中国还要悠久,而且它跟现代也有关系,我们平常所说的西方文明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希腊罗马的文化,还有就是巴勒斯坦那边启蒙的文化,犹太人的希伯莱文化作为西方文明的另一个源头,这方面国内研究的特别少,我想让国人了解一下古代以色列人的历史文化和它的传说。

伪经和犹太人的传说很有意思,古代犹太人是一个宗教民族,政教一体,影响到他们的想象力,挺特殊的。闻一多说过,希伯莱人和中国人在文学方面特别像。中国人和希伯莱人都喜欢写诗,喜欢抒情,不爱玄想,不讨论上帝问题——人怎么能理解上帝?他们是这么考虑的。一部《犹太法典》加上评论,世界上恐怕只有少数专家看过,太复杂了,但是里面说穿了也不复杂,谈论的都是日常伦理,这个和中国人特别像,女人、男人、劳动、饮食,就是这些事情。

书里还有一些不同的解释,这些解释我写成注,用小一点的字加在旁边。我没有使用尾注,这本书是翻译给中国人看的,现在谁有耐心看一堆注啊。但又不能让大家像看小说那样,一目十行,最好还能琢磨琢磨,得到些知识,这才叫经呢。《尘土亚当》这部分是翻译《圣经》时的副产品,翻译到了一段,发现后面的故事很有趣,可是不能把它都变成注啊,那就写个故事吧。

彭伦:从哈尼山寨教师到文法双料博士——访旅美学者冯象

  1971年,在中国、越南、老挝三国交界处的一个哈尼山寨,一个十七岁少年,望着山寨里狗追着拉屎的娃子摇尾巴,背诵着借来的《基础英语》教程中的课文,心里上演着一出中世纪欧洲的亚瑟王传奇:受伤的亚瑟王登上黑衣女子的帆船远去,留下他的爱将、圆桌骑士伯畏在岸边叫道:“主公哪,如今圆桌散尽,只剩下我一个,孤零零走在生人和敌人中间,我去哪里好?”悲凉的话引起了这个三年前孤身从上海来到云南边疆的少年深深的共鸣。

  三十二年过去了,这个少年已相继获得哈佛大学中古文学博士、耶鲁大学法律博士学位,走上哈佛法学院的讲台。而当年在那“周围,日子一天天变黑”的岁月里将他的思想“从绝望中痛醒”的亚瑟王传奇,也由他第一次系统地介绍到国内,先是从2000年起在《万象》杂志连载,最近又由三联书店以《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为名增补结集出版。一个春日的下午,我见到了作者冯象先生。

  冯象出自书香门第,父亲冯契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名教授。1968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把初中尚未毕业的冯象“发配”到了云南弥勒县,从此改变了他的命运。“在云南乡下九年是我人生经历中最关键的一段时间,”冯象说。最初两年多,他在生产队种甘蔗。到1971年,眼看招工无望,回家无期,他报名进深山老林,到绿春县哈尼族山寨教书。这里也有一帮被打成右派或戴了“历史问题”帽子下放支边的落难弟兄。一帮人碰在一处,弹起吉他,“酒精中毒”之际,才暂时忘却苦闷,懂得了平日背诵的英国诗人丁尼生的诗句:“世道在变,旧让位于新/上帝的旨意,自有种种方式实现/免得一部好惯例用久了,坏了人间。”

  其时,冯象已经开始自学英语和法语;兄弟民族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化也让他着迷。冯契先生在“牛棚”里读到儿子描述各民族语言和山歌俚语的信,觉得他对语音声律有特殊的敏感,鼓励他钻研语言学。1977年恢复高考,云南有个土政策:报考英语专业的中小学教师,只可录取在本省师范院校。冯象只能被录取在昆明师范学院外语系。好在昆明师院在西南联大旧址,冯象得以在此广泛阅读云南大学及西南联大旧藏中外文图书。1982年,冯象考入北京大学西语系,师从系主任李赋宁先生学古英语和中古英语。老先生当时精力充沛,还有一个习惯,看到好书就买两本,一本自己读,一本送弟子。于是,每星期冯象上李赋宁家读古英语,就用李先生的书作课本,逐字逐句讨论语法词源,再译成现代英语。

  在北大,冯象打下了希腊语、拉丁语、德语等欧洲语言基础。1984年,他经美国哈佛-燕京基金会选拔,赴哈佛大学英语系攻读中古文学博士学位。

  当时哈佛英语系是中古文学研究的重镇。系主任班生是乔叟和亚瑟王传奇权威,古英语史诗《贝奥武甫》由史诗现代英语译者兼剧作家阿尔弗雷德主讲,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爱尔兰诗人希尼则客座教授修辞学(后来希尼也译了《贝奥武甫》)。正是在这个时期,冯象将《贝奥武甫》译成中文,后于1992年在三联书店出版。

  就在冯象埋首遍览欧洲中世纪文学之时,中国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的政法体制开始转型,商品经济重新建立,原本由革命文艺承担的一部分社会控制策略改由法律途径实施,法治话语渐渐加入主流意识形态。”他解释说,“做学问和搞创作一样,必须有批判意识,必须刨根问底。因此在文学商品化、‘边缘化’亦即附庸于资本及其法治话语之际,就应当考虑研究法律了。”他认为,在这个资本再临中国(叶芝形容过的“second coming”)的历史时刻,作为知识分子,有责任为弱者和被压迫者说话,包括用资本的语言即法律说话。

  文学博士改行读法律,这在中国也许没有,在美国却不希奇,法学院教授很多都有其他学科硕士或博士学位。冯象在哈佛做完博士论文,即考入耶鲁大学法学院。他把研究重点放在与文艺创作和知识商品化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

  1993年获法律博士,冯象应聘到香港大学法律系任教。1999年,他回到美国,从事知识产权和竞争资讯方面的法律业务,并担任哈佛法学院客座教授。在国内,他用自己两个专业领域的知识,一边在《读书》杂志开设探究法理的专栏《政法笔记》,一边在《万象》杂志写亚瑟王传奇。

  冯象告诉我,他接下来的一大任务是重译《圣经》。“实际上,《圣经》对中国知识界和现代文艺的影响非常大。基督教东渐,如果从利玛窦开始算,已经四百年了。然而常有人(包括宗教界人士)对我说,看不懂中文《圣经》。怎么会有那么多问题呢?除了技术上的困难和教派分歧,我想现在通行的和合本《圣经》诞生于上世纪初,正是文言白话夹杂时期,而新文化运动的健将们没有一个参与翻译,大概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天主教另有思高本《圣经》,较贴近原文)。我在乡下自学英语的时候开始读英语钦定本《圣经》,后来陆续收集研究了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圣经》及拉丁、法、德等古今译本。现在有了一点学术积累,也有资料方面的条件(哈佛的图书馆和一流的书店),所以觉得可以做这项工作了。”他从希伯来语《圣经》的头五篇摩西五经开始翻译、注释,同时将有关的研究,包括神话传说、律法史料和考古发现整理出来。去年,他就在《万象》杂志上开设《尘土亚当》专栏,讲述古代以色列民族的故事。

  “从洋务运动起,中国就开始热切而执著地学习西方的文化、思潮、制度等等,然而我们对西方文化经典的研究和探讨,至今仍很粗略。我们这一代经历了‘文革’洗礼成长起来的学者,到现在学术上已有相当的积累,应该继承先辈学者三、四十年代开创的事业,把自己所学、所思写出来。我想这不仅是我的兴趣,也是我的责任。”冯象最后说。

贵得肆志,纵心无悔——沈明采访冯象

冯象的新书《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即将出版,北京大学法学院沈明先生就此与作者做了书面访谈。

沈明:二〇〇〇年以来,您在《读书》杂志上陆续发表了“政法笔记”系列文章,在知识界引起不小反响。《政法笔记》这本书里的其他文章我也大多读过,而且不止一遍。可是要对这本书归纳出一个总体印象,却不容易。我觉得,您在《县委书记的名誉权》一文的结束语点破了主题:“一言以蔽之:宪政重建。”也许是受到美国法学的某种影响,宪政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中国法学界(乃至整个知识界)的热门话题,而您的文章也以多少有些“另类”的姿态加入了这一讨论。依您之见,我国宏观社会政法语境的变迁是否足以促成宪政问题在今天的重新凸显?中国素无宪政,何谓“重建”?在法治建设受制于政治体制的条件下,新一轮宪政舆论与理论热潮在多大程度上不是“戴着脚镣跳舞”的“自娱自乐”?

冯象:“宪政”是一面旗。一样的旗号,可以有不同的目的用意和行为效果。旧中国也搞过宪政,立了不少法,也有舆论和理论浪潮,但没成功,被革了命。我小时候,有位邻居老先生,他是那个时代投身宪政建设的法律精英,东吴还是什么大学毕业,解放后境遇之尴尬可想而知。前几年回上海探亲碰上,老先生颤颤巍巍拉着我的手说:“你看我,一辈子就这么浪费掉了!你们好呀,你们赶上法治建设的新时期了!”所以现在不是开辟新天地,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东西;虽然具体做法要讲究技巧,要运用政治智慧,要善于抓住机会。基础还是清末民初那两代人打下的。就法制和宪政而言,那些人的成就(术语概念组织架构等整套制度的引进和创立),是我们后人不可企及的。

沈明:也许是您曾在耶鲁法学院这个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大本营接受法律教育的缘故,我在您的文章中清晰地感受到了现实主义法学及其后继者批判法学的思想痕迹,比如您对我国一九四九年以后的官方政法意识形态的某种肯定和发挥,进而揭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现代法治意识形态。在学术界宪政“合唱”与“对唱”的四面楚歌之中,您的声音是“另类”的,但至少在我看来也是一种脚踏实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启蒙。然而,现实主义和批判法学的思想资源对于公、私权力(利)对比悬殊的中国社会现实来说,显然有其消极的一面。另一方面,我觉得一些学者以学术“大词”包装起来的研究,未必尽是“一厢情愿”的理论游戏,也可能是出于各自的政治立场,在社会政法制度博弈实践中采取的一种委婉的策略。是的,宪法和现代法治意识形态都有两重性,然而“皇帝的新衣”也可以解作一个充满智慧的博弈,在这一游戏格局中,“骗子”、臣民和皇帝的优劣处境是显而易见的。不知您怎样看待上述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请原谅我这种不准确的概括)两种方法的差异以及它们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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