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父母

黄灿然:我的衣食父母

一九八二年初春,我买了一本香港三联书店繁体字版的《新英汉词典》,因为我已在九龙官塘重生英文夜校报了名,准备学英文——此刻当我写下“重生”,联想到学英文给我带来的重生机会,我才突然明白了这两个字的意思。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买这么一本按其规模来说是中型的,对我来说却是超大型的工具书,因为我读的是小学课本,并且是从ABC学起,一般只需要一本小学生英汉词典就够了。事实上,在夜校开列的购书单中,就有一本小学生英汉词典。

那时我二十岁,移居香港已有四年余,由于抵港时既不懂英文也不懂广东话,我没有继续我的学业,而是汇入了几乎所有来港的亲友和同乡的共同命运——在制衣厂打工。在念到高中二年级也即移居香港之前,我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也背不出来,只懂得一个英文字——农民。

奇迹发生了,从夜校第一堂课起,我便对英文入迷,就像当初念第一个中文字就对汉语入迷一样。大陆中学英文课本安排的单词,我称为“概念联想法 ”,例如“农村”、“城市”、“农民”、“工人”;而香港小学英文课本安排的单词,我称为“读音和拼写联想法”,例如 cake,cat,car,bar,bag, bay,或者说,我一开始就学会了用这种方法来背单词。

几个月后,我开始看课外书,张道真的《实用英语语法》、各种英语杂志和英汉对照读物,还有若干英文原版——我书架上最早的英文诗集,是一九八三年在辰冲书店购买的《叶芝诗选》。张著后来遭一些人士指摘,但对我来说,它是一本很好的读物。事实上,我对英语语法一知半解,就像我对现代汉语语法一知半解。张著有很多英汉对照的例句,我就是通过反复阅读例句,揣摸意思。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我把注意力从事实上我怎么也掌握不了的语法分析,转移到读懂每一个肯定比语法分析更丰富的句子,尤其是留心语气的变化;第二,我不知不觉学起翻译来了。关于第一点,我想起一件事。我后来读大学的时候,一位同学翻译了一篇散文,让我看看,我把原文和译文对照了两三段,就发现不少错误,其中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她在译文中把一些句序作不必要的置换。我指着其中一句说,不可置换句序,按照这个语气和逻辑,后面应有如此如此一种关系,出现如此如此一个情景。她失声叫道:正是如此。那个关系和那个情景发生在两三段之后。

在学英文的过程中,《新英汉》一直是我的良伴。也许是我命中注定要靠英汉词典自学,当年在大陆的中学,教到国际音标的时候,我竟然听懂了并且基本上掌握了。我没想到,多年以后当我打开《新英汉》,那两三堂国际音标课,就这么悄悄地派上用场。

夜校的课程实际上只是教给我一些基础知识,并为我提供一个强制性的学习场所,尤其是做功课;至于要学习我模模糊糊希望掌握的英文,还得靠大量阅读课外读物,而阅读课外读物,就得靠英汉词典。《新英汉》由于例句极其丰富详尽,便成为我更重要的老师。而我相信,它大概也会把我当成重要的学生,因为我每次讨教都很认真,把每个词条的例句慢慢研究一番。我用两年时间修完香港六年制小学课程,然后到广州华侨学生补习学校补习了三个月。三个月后我如愿考入暨大新闻系国际新闻专业。大学课程中,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英语,不过老实说,就算全部掌握大学英语课程,并且都考个优,也只能勉强称为略懂英语。一切还得靠自学,尤其是靠英汉词典。我不但靠英汉词典学习英文,而且靠它做起翻译来了,并且是译诗——很抱歉,被我拿来开刀的,是帕斯捷尔纳克的英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