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纳德·德沃金:《身披法袍的正义》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身披法袍的正义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身披法袍的正义》(Justice in Robes),周林刚、翟志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豆瓣@小组

购买本书:亚马逊中国当当网

内容简介

法官的道德信念对他关于法律是什么的判断应该如何发生作用?在这本新书中,罗纳德·德沃金认为,这个问题比通常所理解的要复杂得多,在开列的各种维度——语义学、法理学、教义性的维度中,法律与道德毫无疑问地相互交织。德沃金这本集新篇旧作于一体的文集,是明白易懂、条分缕析而又充满激情的推理的典范,将会激发起有关正义在法律中的角色的极为重要的争论。

书评

《身披法袍的正义》与其说打开了一座装满固执己见的实用主义者或纯粹分析法学的细致概念分析者的书籍的图书馆,不如说开启了我们思考法治的新选择。——杰里米·沃尔德伦(Jeremy Waldron),《纽约书评》

过去的三十多年,罗纳德·德沃金是法官能够或者应该仅仅“遵从法律”这一观念最具影响力和启发性的分析家。——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新共和》

《身披法袍的正义》成功地解释了德沃金的信念、其他理论家的主张,以及为什么谁是正确的这个问题是至关紧要的。——《出版商周刊》

桑吉夫·戈伊尔:《社会关系:网络经济学导论》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社会关系:网络经济学导论

桑吉夫·戈伊尔(Sanjeev Goyal):《社会关系:网络经济学导论》(Connection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Economics of Networks),吴谦立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豆瓣@小组

内容简介

网络渗透在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每个角落,并且在解释众多的社会和经济现象方面,扮演着一个突出的角色。直至1990年代以前,网络在标准的经济学中并没有多少声誉,但从那时起,网络理论的研究蓬勃发展。这方面研究的核心思想,是理性的参与者个体之间的关系模式会影响其行动,并且决定其收益。这些关系的重要性,反过来又激发了对网络形成的过程进行研究。

在《社会关系》一书里,桑吉夫·戈伊尔把有关网络和经济活动的当代思维置于具体的场景里。他为这方面的研究开发出一个总体的架构。在本书的第一部分里,他展示了对于个体的收益,其在网络里所处的位置具有显著的效应,有鉴于此,每个个体自然都要采取行动建立关系,使得网络对自己有利。这个思想激发了本书的第二部分,由此发展出建立在个体动因基础上的网络形成的一般理论。戈伊尔评估了现有研究发现的坚固性,并且指出了尚未有解的实质性问题。《社会关系》把简单实例与正式模型和完整的数学证明结合在一起,是网络经济理论的一本简明扼要而又自成一体的著作,应该成为经济学及相关学科研究生必备的参考资料。

书评

网络正在成为一个崭新而令人振奋的跨学科研究领域,它整合了来自许多领域里的思想,包括社会学、经济学以及计算机科学。这些学科各自研究网络及其社会背景如何影响最终结果。《社会关系》从经济学的角度,为这个欣欣向荣的研究领域作了出色的介绍。有志者无论从哪个角度在这个领域里进行研究,这本书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爱娃·塔多斯(Eva Tardos),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科学系

桑吉夫·戈伊尔是这个领域的主要贡献者,他为这个领域的研究展示了一幅清晰而广泛的图像。《社会关系》分析了两个重要问题。网络的互动结构如何影响经济结果,以及如果人们有意识地选择与之建立关联的对象,网络将会如何演变?——阿兰·科曼(Alan Kirman),法国联合大学,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

过去十年里,对于讯息、社会以及生物网络的研究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我们能够碰到的最复杂而又互相联接的经济系统,将会成为网络研究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戈伊尔的《社会关系》是网络经济学的第一本综合著作,在这个迷人的征途上迈出了第一步。 ——阿尔伯特—拉斯罗·巴拉巴斯(Albert-Laszlo Barabasi),美国圣母大学物理系

经济学对社会网络的研究是一个崭新而令人兴奋的途径。《社会关系》为之提供了一个综述。本书提供的说明涵盖广泛的领域,包括信息—分享网络、企业间的研究—协作网络以及劳动力—市场网络,也能为非经济学家阅读,它回答了两个主要的问题:个体间的关系模式如何影响其行为、结果的有效性和信息的传播?建立关系的终极动因是什么?高度推荐本书。 ——加布里埃尔·德芒格(Gabrielle Demange),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

欢迎通过电子邮件订阅本站文章

输入电子邮件地址订阅本站文章:

[email-subscribers namefield=”NO” desc=”” group=”Public”]

(您随时可以取消订阅,在任何一封订阅邮件的末尾都有退订链接。如果您此前已经通过 FeedBurner 或 FeedBlitz 订阅了本站文章,应该仍然有效。但我们不再对这两个邮件服务加以维护。)

感谢您的订阅!

也欢迎您通过 Twitter @ideobook 关注本站消息:

联系本站编辑,请发电邮至 ideobook@gmail.com 。

理查德·波斯纳:《并非自杀契约: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

理查德·波斯纳文集 ★ 新书讯

并非自杀契约理查德·波斯纳:《并非自杀契约: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Not a Suicide Pact: The Constitution in a Time of National Emergency),苏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豆瓣@小组

* * *

“9·11”之后,美国采取了一系列国家安全措施:监听公民的电话、联邦调查局查阅图书馆的借阅记录、建立军事法庭审理包括美国公民在内的嫌疑恐怖分子,等等;所有这些都大大挤压了长期和平时期美国宪法保证的、民众已习惯的公民自由。由此提出了一个关键性两难,在一个恐怖主义对公民自由和安全的威胁增大的时代,能否以及如何平衡宪法保护的个人自由利益和公共安全利益的冲突?法院、国会和行政部门的角色又应当是什么?美国著名法官、法学家波斯纳在本书论辩说,在严重恐怖威胁和大规模杀伤性手段急剧扩散的时期,适度压缩公民的宪法性自由因其必要而是正确的。恐怖主义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不给恐怖疑犯与普通疑犯同等的宪法性权利;宪法必须保持其流动性和可变性,回应当前重大事件所产生的压力;在安全紧急时期法院和法律的回应有重大局限性,必须允许政府以某些未获法律授权的行为来保护国家安全和个人自由。

公民宪法权利必须在燃眉的情境中作实用主义调整,美国宪法从来不曾,也不应是一份为法条紧捆的自杀契约。

除了恐怖分子,我们还有其他敌人。但正因为恐怖威胁的特点是特别狠毒,才要求有回应措施来检验我们对公民自由的执着,也使自由与安全的宪法平衡成为一个急迫问题。时光流走,“9·11”袭击的影响正在隐退,遗忘和自满正成为生活的常态。我们更安全了吗,或我们只是感觉更安全了?

……思考宪法权利的恰当方式是天平这个隐喻。……由于各自利益的砝码改变,这个天平需要并接受不时的调整。我们越感到安全,我们就会给个人自由加上更多砝码;我们越感到危险,我们就会给安全加上更多的砝码……但这都是些细节。最精华的要点在于,法律必须以某种方式调整适应因紧急状态而发生的这种困窘。

——理查德·波斯纳

波斯纳(1939-),先后以最优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59)和哈佛法学院(1962)。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69)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至今(1993-2000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波斯纳是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同时也是法律与文学和实用主义法学的领军人物。他的著作众多,辐射广泛,有所谓“一个人的智库”;他的法律学术和实践重塑了美国的法学和法律。

“他是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前无古人。任职上诉法院、仍属最高产的法学家之列,同样前无古人。如果以引证率测度影响力,那么当仁不让,波斯纳是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劳伦斯·莱西格语)

苏力,少年从军,当过工人、政府雇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学士,1982);1985年读研究生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LL.M(McGeorge)、M.A.和Ph.D(Arizona State)学位。1992年起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长江学者。

理查德·波斯纳文集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华尔街的“遗毒”

2009年7月

李小科 译

每一次危机都会有它的结束。眼下的情况虽有些惨淡萧瑟,但此次危机终将会过去。没有哪一次危机,尤其像影响如此剧烈的当下危机,在其消退之时不给我们留下一笔遗产。就此次危机而言,留给我们的将是一次在世界范围内展开思想交恶战——哪一种经济制度可以给最大多数的民众提供最大的福祉。这场思想观念之战的激烈,没有什么地方比得过它在第三世界国家达到的程度;占世界人口80%的亚非拉居民,他们当中有14亿人每天仅靠1.25美元维持生存,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争论热度超过以往。在美国,称某人为社会主义者也许只不过是非常廉价的用语(a cheap shot)。然而,在大多数国家,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斗争,至少与被许多美国人贴上社会主义标签的那些东西之间的斗争,仍然很激烈。在当下的经济危机当中,不可能有赢者,只有失败者;而最大的失败莫过于对美国式资本主义的支持了。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种恶果将伴随着我们。

Freefall1989年柏林墙的倒塌,标志着共产主义思想已不再可行。共产主义面临的问题早在数年前就显现出来了。但在1989年以后,人们很难在为其辩护。有一度曾出现这样的情况,仿佛共产主义的失败意味着资本主义的必然胜利,而且将以美国式的资本主义取得胜利。弗兰西斯·福山将民主的市场资本主义定义为社会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以此宣告“历史的终结”。事实上,历史学家可能会将1989年后的20世纪看作美国人的短暂胜利。随着许多大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倒闭,接连不断的经济动荡和危险投机,这一短暂胜利要结束了。同样,关于“市场原教旨主义”的争论也不再持续,人们不会再围绕“无约束的市场自身是否将确保经济的繁荣和增长”这样的问题争论不休。今天,只有那些上当受骗者仍在坚持市场具有自我调节性,在相信我们依靠市场参与者的利已行为就可确保任何事情的规范运作和有序运行。

这场经济论争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得尤为起劲。尽管我们这些身处西方的人渐已忘记,在190年前,全世界GDP的三分之一出自中国。但在突然间,殖民剥削和不平等的商业贸易以及发生在欧美的技术革命,将发展中国家远远地撇在了后边;到1950年时,中国经济只占世界GDP的5%。在19世纪中期,英法两国向中国发动战争,促使它开放世界贸易。这就是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战争之所以如此命名,原因在于西方国家除了毒品以外,再无其他有价值的东西能向中国出售;它们利用人们吸嗜成瘾后对毒品产生的依赖,向中国市场顷向鸦片。这是西方为了平衡贸易支付差额而做出的最早尝试。

桑福德·列文森:《美国不民主的宪法》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桑福德·列文森(Sanford Levinson):《美国不民主的宪法:宪法哪儿出毛病了(我们人民该怎样矫正它)》(Our Undemocratic Constitution: Where the Constitution Goes Wrong (And How We the People Can Correct It)),时飞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豆瓣@小组

内容简介

美国不民主的宪法宪法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受尊敬的文献之一。但是,它是这样一个文件,即使那些事实上并没有获得大众的绝大多数选票支持的白宫候选人,也会按部就班地摆弄它。它给予怀俄明州投票的权重与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样多,而不顾加利福尼亚这个由牛仔组成的州的人口数是怀俄明州的七倍之多这个事实。 它赋予美国总统根据他的政治见解就可以否决国会两院的立法议案的权力。对于一个共和政制来说,这是反映了当下美国人的制度需求和制度匮乏的良方吗?

桑福德·列文森对这部广受尊敬的宪法投下了严肃的目光,他争辩说,这部宪法的绝大多数条款促成了一个既不公正也无效率的政府。按照既有的蓝图,我们既不可能由我们自己来处置这个不胜任的总统,也无法保证政府在灾难性的袭击后还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可能不太重要,但是毫无疑问问题丛生的是最高法院法官们的终生任职的提名。更为灾难性的是,美国宪法是当今世界既存的宪法当中最难修改或更新的宪法。

民主辩论没有留下几个没有翻动的硬石头,但是,我们倾向于想当然地来看待我们的宪政结构。列文森大胆地敦促美国人民,要他们承担一项长期以来未曾完成的公共讨论,即他们应当怎样采取最好的措施来改革这个最为空洞的文献,制定一部足以容纳美国民主价值的宪法。


书评

桑福德·列文森这趟对神圣事物不敬的旅程,揭示了我们美国的宪法是怎样用难以察觉的或没那么难以察觉的方法来阻碍民主政府负责任地进行民主实践的。如果我们忽视了他的批判,那么我们就是在冒险。——布鲁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耶鲁大学法学院

桑福德·列文森是我们时代最具想象力、最具原创力、最具煽动力的宪法学者。他对宪法那别出心裁、尖酸刻薄的批评有助于更细致地解读这部宪法,并迫使我们直面我们的宪法的真实想法。每一个美国人都需要读读这本书,并且想明白他或她是否同意列文森的看法,即当务之急是放弃国父们的制成品,在此基础上采纳一个全新的政府体制。我们不能忽视这部著作。——沃尔特·戴林格(Walter Dellinger),美国前任检察总长,奥梅尔维尼和迈尔斯研究所

一旦涉及就宪法以及解释宪法条款的传统模式提出具有挑战力的问题,就很少有学者能够和桑福德·列文森并驾齐驱。不管你同意还是不同意他的分析以及他开出的药方,都无关宏旨;重要的是他迫使读者去思考那些在常人眼里未曾提及的宪法问题的维度。在《美国不民主的宪法》这本书中,列文森教授那具有挑战力的思维正处于最佳状态。——罗伯特·P·乔治(Robert P. George),普林斯顿大学

这是一本表达清晰、令人印象深刻的书,《美国不民主的宪法》就我们建国的奠基文件的本质提出了棘手的问题。作为当今美国最重要的宪法学者之一,列文森在此论证了美国宪法正处在一个急需剧烈变革的关口。这是一本及时且重要的著作,如果它的理念引发了真正的争论,我们的国家将从中获益匪浅。——艾莉纳·卡岗(Elena Kagan),哈佛大学法学院

*

桑福德·列文森(Sanford Levinson):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教授。主持W.St.贾武德和W.St.约翰·贾武德百周年纪念讲席(W.St.John Garwood and W.St.John Garwood Centennial Chair),哈佛大学2008秋季学期访问教授。主要著作:《宪法信念》(Constitutional Faith),《铭之磐石》(Written in Stone: Public Monuments in Changing Society),《驯服多样性》(Wrestling with Diversity),编辑《酷刑文集》(Torture: A Collection)系列丛书。

时飞,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讲师。

社会思想译丛 Social Thought Library

理查德·波斯纳:《论剽窃》

理查德·波斯纳文集 ★ 新书讯

论剽窃

理查德·波斯纳:《论剽窃》(The Little Book of Plagiarism),沈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ISBN: 7301162308, 9787301162309. @豆瓣@小组

购买本书:亚马逊中国当当网

文学、学术、音乐、艺术和电影创作中的剽窃是一个魅惑着西方文化景观的争端问题,在本书中,美国最富影响力和争议的法律学者之一理查德·波斯纳法官对剽窃问题做出了简明、生动、令人耳目一新的考察。畅销小说作家J.K.罗琳和丹·布朗、知名历史学家多丽丝·凯尔斯·古德温和斯蒂芬·安布罗斯、哈佛法学教授劳伦斯·揣伯、查尔斯·奥格里崔、初出茅庐的小说家卡薇娅·维斯瓦纳坦:这些人都曾被指控过剽窃——对于智识财产的盗窃——由此激发出的种种专家意见在媒体上广泛传播。但是,到底什么是剽窃?这个内涵出名地含混的语词的含义,作为跨越时代的历史与文化变迁的后果,是如何发生演变的?剽窃行为到底是愈演愈烈了,还是仅仅由于技术进步而变得更容易发现了?现如今的表达性作品市场如何影响了我们自己对剽窃的理解?真的存在“隐藏的记忆”吗——一种对他人作品的无意识的、非故意的盗用?剽窃者的神秘动机和古怪借口是什么?剽窃这种“罪过”触发了哪些形式的惩罚和赦免?某些特定类型的剽窃可能有什么益处?本书对这些纠缠的问题多有讨论。

《论剽窃》激人思辨、富于洞见,论说异常清晰、直率,是一本短小精悍的分析性杰作,是“美国最伟大的二十位法律思想家之一”(《法律事务》)、一位以智识探险和勇于破除偶像著称的杰出法官的作品。

基斯·威廷顿:《司法至上的政治基础:美国历史上的总统、最高法院及宪政领导权》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司法至上的政治基础:美国历史上的总统、最高法院及宪政领导权

基斯·威廷顿(Keith E. Whittington):《司法至上的政治基础:美国历史上的总统、最高法院及宪政领导权》(Political Foundations of Judicial Supremacy: The Presidency, the Supreme Court, and Constitutional Leadership in U.S. History),牛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豆瓣@小组

购买本书:亚马逊中国当当网

Winner of the 2008 J. David Greenstone Award, Politics and History Sectio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Winner of the 2008 C. Herman Pritchett Award, Law and Courts Sectio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内容简介

当最高法院解释宪法时,是否应该由它最后说了算?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看起来肯定这样想,但批评者认为这种观点威胁民主制度。但基斯·威廷顿论证,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并不是简单地争夺这项权力并规避这个问题的政治属性。大法官们一直拥有政治参与者授予他们的这项权力,并且这种授权是为了政治参与者自己的利益。在这部研究美国司法至上的宏观政治史中,威廷顿认为总统和各种政治势力的领导人都致力于将最高法院推上神坛,并且鼓励大法官们接受最高法院作为宪法的最终解释者这个角色。

威廷顿考察了为什么总统经常认为司法至上对他们最有利,为什么总统很少承担解释宪法的责任,以及为什么宪政领导权经常被交给法院。伦奎斯特法院在推翻国会制定法上史无前例的坚定自信仅仅是自建国时代以降的宪政发展史中的一个最晚近的例子。一直以来,总统努力争取宪政领导权是非常少见的,但是这些少见的例子反映了这种选择会获得暂时的政治优势。较为经常的做法是,总统一直采取合作姿态,增加最高法院的权力并鼓励它采取积极行动。通过挑战那种认为法官僭越了民主制度的传统观点,威廷顿论证了司法至上恰恰是民主政治的产物。

菲利普·佩迪特:《语词的创造:霍布斯论语言、心智与政治》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语词的创造:霍布斯论语言、心智与政治

菲利普·佩迪特(Philip Pettit):《语词的创造:霍布斯论语言、心智与政治》(Made with Words: Hobbes on Language, Mind, and Politics),于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豆瓣@小组

Winner of the 2008 PROSE Award for Professional and Scholarly Excellence in Philosophy,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

购买本书:亚马逊中国当当网

内容简介

长期以来,霍布斯所持有的极端的政治观点吸引了如此多的注意力,以至于完全遮蔽了其著作中有关语言、心智、推理、人格与团体构成等诸多方面的论述。但正如佩迪特在《语词的创造》一书中所展示的,这部著作本身具有广泛的兴趣,它批判性地形塑了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佩迪特在本书中宣称,是霍布斯——而非卢梭等之后的思想家——开创了语言的发明这一主题。这一观念认为,语言是一项改变了人类心智的文化革新。在霍布斯的理论中,这种革新是一把双刃剑。它使得人类可以进行推理、使自己作为人来行事以及联合成团体,但它也使得人们开始为未来与自己相对于他人的地位而感到焦虑不安;它将人类带出了充满动物的安宁的伊甸园,使其进入到一种无法避免冲突的生活——即自然状态——之中。然而,在霍布斯看来,如果语言可以将人类带入这一荒原,也同样可以将人们带出。它可以使得人们建立起国家,在那里,法律与道德的语词具有共同的、强制性的意义,并且可以诉诸绝对主权者的制裁。

海伦民:醉心梦语(四十二)也说“地下出警队”

近闻长沙打掉了成批的“地下出警队”,而河北邯郸也摧毁了一些“地下110”。在拍手叫好和欢呼胜利的同时,人们也会生发一些疑问。

一.民众为何有事不去找警察和工商等执法部门,或把纠纷诉诸司法,而宁愿去找业余警察或地下执法者?这背后的原因很多,例如一些人从事的是黄赌毒非法活动,需要“地下出警队”保驾护航。但黄赌毒分子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可能感到求助“地上出警队”或“政府110”成本过高,结果不确定。

二.据说,人们有了纠纷或麻烦去找执法或司法部门,有时必须背后运作和托人说情,而解决的结果往往取决谁的关系更硬,看谁的出钱多。这样一来,人们就宁可或者默默忍受,或者请托“地下出交警队”帮助“消灾”或“摆平”。这好比穷人无力求医,往往只能求助于民间郎中或巫医神汉。

三.当事人出资并陪同执法者办案,已经盛行多年。执法者也有苦衷,人口四处流动,一些案件查起来十分困难,办案经费不足,无法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例如异地追讨债务,债权人不出资,不好好伺候,谁为你去跋山涉水,到处奔波?一般民众的想法很简单,谁能搞定,谁办事的成本低,就找谁搞定。这种想法也许属于法律意识淡薄。但这里提出的一个疑问是,“地下出警队”的涌现,是否表明正式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实际缺位?否则,“地上出警队”为何被“地下出警队”所取代。

四. 人们的另一个疑问是,“地上出警队”为何长期容忍“地下出警队”的竞争?其中原因很复杂。首先,他们要全力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其次,他们要为外企、国企和重要的私企保驾护航,因为这事关当地税收和鸡的屁;最后,他们要把亲戚朋友的事情维护好。剩下的事,就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了。好人斗好人,算是误会;好人打坏人,那是活该;坏人整坏人,则属报应。

冯象:在公权力的背后——答晓峰

近来,公权力滥用的事件屡屡见诸新闻媒体,钓鱼执法、跨省追捕等已成为人们熟知的案例。如何限制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如何对公权力有效监督?人们常常从法制建设是否完备的角度来考虑,但是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冯象教授看来,法律之上,对于公权力还有更为严格的职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要求,而伦理精神,恰是我们这三十年改革所忽视的东西。

在您看来,这些滥用公权力的事件,主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所谓“公权力”,是一句学界的行话切口,把官场腐败抽象化,用来跟另一个抽象概念“个人权利”对照。后者又往往理解成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公民享有的人身、财产和社会文化等权利,而政府对之负有依法保护的责任。三十年法制建设,天天这么宣传,称之为“普法”。然而,这么说容易遮蔽一个事实,就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各样权利和自由,不一定是根据法律产生的,有好些立法之前就在那儿了,像各地的风俗习惯,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大小事儿。这些自由并非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简单地视为立法上的空白,随便取消。比如,父母给孩子取名,用生僻字,政府该不该管?我写过文章讨论这事。

还有你们媒体,时不时喜欢唠叨,缺一部《新闻法》哪。仿佛婆婆管得还不够多似的。其实新闻立法,有《宪法》上那一条自由足够了,剩下的只是司法解释、案例分析和学理探讨的问题。做成单行法规,不论由全国人大来制定,还是交到行政主管部门手里,都极易限制新闻自由,反而使得一些不利于言论自由同媒体“松绑”的做法合法化了。套用“公权力”这个委婉语,那就是,立法越多,公权力越大,越能合法地干涉老百姓传统上一直享有的一些自由,以及因为科学技术发展而获得的新的自由、新的权利。互联网就是一个例子。互联网当然需要管理,诈骗赌博、虚假广告、儿童色情网站之类,不管不行。但如果法网太密,一天到晚监控,便会妨碍用户的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如此法治,实属公权力扩张的一条捷径。立法既可以保障公民权益,也能限制甚至侵害公民权益,这是全社会应当十分警觉的。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怎样平衡社会各阶层/集团不同的利益。行政部门有他们关心的问题,被监管行业有自身的利益,此外,还有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同前面两方的利益有时重合,有时矛盾。立法,便需要有一个民主程序来保证各方的声音都能够发出来。这一点,有几部法规做得好,如修订《婚姻法》,《物权法》也还可以,拖了几年,让人听见尖锐的批评;有些就匆促了,只照顾相关利益集团,忽视了公众的利益。然后两个环节,就是执法和司法。因为立法技术的成熟,纸面上兼顾各方利益,不等于实际执法、司法就有效能。腐败猖獗的地方,立法再怎么完善,执法司法也好不了。问题出在执法与司法队伍本身的建设。

好,您接着谈。

海伦民:醉心梦语(四十一)学生治死老师没商量

初看题目,读者还以为本文议论的是“法大杀师案”。实际上,这篇文字涉及的是最近爆出的另一个事件,即北大第一医院学生治死老师案。记得多少年前,市面上流行“爱你没商量”的俏皮话。这句话虽然痞味十足,倒能表示出一种霸气,用在本案似也凑合。

一.熊卓为是北大第一医院的研究员,属于老师的辈份。2005年12月,她感到腰疼,遂到本院诊治。本来是个简单的手术,但经过一番治疗,“断了三根肋骨,心脏也破了,肝脏也破了”,竟莫明其妙地离开人世。

二.熊卓为的丈夫感到妻子死得不明不白,便要查个水落石出。他发现,给妻子做手术的“医生”竟是没有行医资质的在校学生,治疗环节存在诸多问题。于是,他开始要求院方给个说法。院方称,患者出现了“并发症”,医院“立刻调集人员全力抢救,但终因病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这种说法似乎可以普遍适用于医疗事故的辩解,就如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官方的解释总是“少数坏人挑动了不明真相的群众”。

三.死者的丈夫自然不会满意这种说法,苦苦追寻真相,想给妻子冤魂一个安慰,并通过此案,促使医院真正对患者负责,避免这类悲剧。医生在本院治疗竟落得这般结局,若是普通百姓,那命运就更可想而知了。然而,个人面对机构,外行面对专家,毕竟会感到势单力薄,就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只要医院把病例进行修改(据称篡改100多处),院方有关领导、医生和学生众口一词,法院就难以认定此案为医疗事故。这个案件一拖就是几年,一直没有结果。

边凯玛里亚·冯塔纳:《蒙田的政治学:〈随笔集〉中的权威与治理》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蒙田的政治学

边凯玛里亚·冯塔纳 (Biancamaria Fontana):《蒙田的政治学:〈随笔集〉中的权威与治理 》(Montaigne’s Politics: Authority and Governance in the Essais),陈咏熙、陈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豆瓣@小组

购买本书:亚马逊中国当当网

内容简介

本书运用翔实的史料和文献,清晰地勾勒出蒙田在16世纪法国宗教战争中的政治活动及其对《随笔集》创作的影响,将蒙田对社会现实和政治、法律实践的洞见置于欧洲政治思想发展的脉络之中,令人信服地呈现出蒙田的政治思想和立场,论证了《随笔集》可能是欧洲进入基督教时期后第一部全面批判权威,坚定捍卫个人自主、信仰自由与宗教宽容等现代自由主义价值观的重要作品,而且无论在体裁、方法还是见解上都是特立独行的。本书反驳了传统评论对蒙田的误解,为解读《随笔集》这部不朽的经典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启迪。

海伦民:醉心梦语(三十九)“钓鱼式执法”有创意

据说几个月来,一些学者忽然发现了中国式法制的重要价值,颇有“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之感,于是开始聚精会神地进行总结“经验”,打造“模式”,以便在全球推广。不过,他们当寻找独创的“中国元素”时,似乎进展并不顺利。近期媒体爆出的上海“钓鱼式执法”,为他们寻找的“经验”或“模式”,似乎可以提供难得的例证。

一. 10月14日,孙中界从河南风尘仆仆来到上海,大街上车龙马水,人山人海,街道两旁耸立着高楼大厦,商行店铺;黄浦江里穿梭着轮船游艇,劳燕忙鸥;东方之珠高耸云霄,新浦东日新月异……这一切都使刚到那里三天的他感到如梦如幻,兴奋不已。能够在这个大都市找到一份工作,他深感到庆幸。他还听说,上海的管理很规范,人人遵守规则,心里就感到很踏实。

二.他没有见过世面,更没有城市人那么多的心计和防范,以为别人遇到难处,理应帮一把。当有“乘客”诚恳求助时,没有多想就慨然应允。他哪里会想到,那求助的“乘客”在给他下套设钩,转眼间他成为了“非法运营者”,不由分说就被取证、审讯和罚款。他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和阵势,惊的目瞪口呆,吓得六神无主。秋风暗动蝉不觉,钓钩漂浮鱼怎知。

三.遇到这种事,浑身长嘴说不清,跳进黄河洗不清,向公司怎么交待?向哥哥怎么解释?还没挣到钱,就要交巨额罚款,帮助人落得个违法,他不理解这是怎样的世道,无法忍受这种冤屈,于是便举刀挥向了自己的手指……

四. 闻知此事,记者感动了,公众愤怒了,连黄浦江也怒吼了。人们早就听说,上海的“钓鱼式执法”十分了得,但没想到官心如此险恶,苛政如此歹毒。面对公众的质疑,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早有准备,理直气壮地回应:“10·14”涉嫌非法营运一事,执法合理,证据确凿,不存在“钓鱼”或“倒钩”问题。这种回答自然在预料之中,所有官方机构遇到公众质疑,第一反应都是辩解,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城管执法局怎么能不保护自己的下属?怎么会不竭尽全力地维护自己的“公正”形象?

五. 然而,社会公众已经不容易忽悠,这种类似官方发言人的“回应”,激起了更大的愤怒。一些调查终于揭开了黑幕,这种“钓鱼式执法”已存在多年,有些执法部门雇佣了批量“钓饵”人员,通过提成的激励机制,每年的罚款收入高达数千万。许多受害者都求告无门,诉诸法院也落得败诉的结局。难怪浦东执法部门有人得意洋洋地宣称,“去年6场诉讼我们无一败诉!”执法部门有司法通道保驾护航,当然感到底气十足。

刘皓明谈荷尔德林

白谦慎

二十世纪初,埋没了一个世纪的荷尔德林后期诗歌得以面世,作品融会了欧洲启蒙运动后政治、历史、宗教、哲学和诗学中最核心的观念,很快吸引了德语世界内外的学者、诗人及哲学家的关注。然而,诗人后期诗歌文本复杂且思想艰深,阅读和理解荷尔德林从来不是一件易事。任教于美国凡萨学院(Vassar College)的刘皓明教授最近译注了《荷尔德林后期诗歌》,完整地将荷尔德林引入汉语的语境。刘皓明先生认为,近世中德两个文明面临的困境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尽管德国后来的历史也是不足法的,但作为示范,我们必须理性地、无感伤地、实事求是地研究荷尔德林和他身后的这个西方最主要的一个传统。

荷尔德林后期诗歌荷尔德林对中国的文化圈来说是个熟悉的陌生人。一方面他的名字是个高频词,但似乎直到最近,我们对他本身所知甚少。你为什么会想到翻译这部诗稿?而且这本书也不单纯是部译作,里面有大量的注疏、文献整理,耗费心力可想而知,你下这番工夫的初衷是什么呢?

刘皓明:荷尔德林研究是我准备已久的一个计划。在德语文学这方面,我的博士论文是关于里尔克的。但是在着手写博士论文之前,我在西方文学中的研究重点其实是荷尔德林。为此我做了多年的准备工作。只是直到2005年,我才有时间和勇气开始写作这部书。关于开始的时间,我想提一个似乎偶然的前后联系:2005年夏,我走了一趟丝绸之路,最远到达喀什。结束以后回到美国,便开始写作这部书。这次万里之行,可能在无意识中给了我写这部书的勇气和动力。

听起来有点玄妙,算是某种感应吗?在西域和德意志之间,在你和荷尔德林之间?可以分享一下这个体验吗?

刘皓明:如果说感应,可能存在于一种地缘战略和地缘政治学中。荷尔德林除了去过一次法国西南,在那里见到过海以外,一生主要在其家乡士瓦本地区度过。但是在他后期诗歌中,存在一种宏观的地缘和历史战略,从印欧远祖的种族和语言起源,到希伯来希腊的精神遗产与继承,再到当下和未来的海外殖民与霸权,其脉络是清晰完整的。2005年夏,我走在我们的西域的路上,在平地看茫茫戈壁,在空中看绵绵天山,对汉唐时代军人、官吏和商贾当年往返于这样的路上,不免有所感叹。这大概就是你说的这个玄妙的感应吧。当然,这只是一种相当抽象的层次的感应。

空间的确能给人这样宏观的感觉。具体到这部书,它也有一个奇妙的空间,一边是德汉对照的诗,一边是你的评注。可以说一边是诗人,一边是你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的地理学和地缘政治学呢?

刘皓明:你这个说法很有意思。让我用不那么玄妙的话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在中国,关注西方文史哲研究和出版的人都意识到,从译介到深度阐释的过渡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国内的阐释,更多是直接翻译西方研究者的研究著作。这种方式有较大的偶然性,常常把某一领域里无足轻重、有争议、甚至被推翻的论著翻译过来,给中文读者造成这就是某个诗人或哲学家的权威乃至终极阐释的印象。例如海德格尔的荷尔德林阐释。我以前就这个问题发过一篇短文,我的书中也有专门一节更详细地追溯其来龙去脉;在里尔克阐释领域,例如无批判地介绍和传播天主教的阐释。这种盲人摸象式的、介绍式的阐释方式应该向自主的、独立立论的阐释方式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