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你听见阳光的碰撞——北大法学院2007级迎新致辞

苏力

暑假之初,电邮,一位美国教授问起“小资”和“愤青”的英译。其他特点除外,“小资什么都知道,但从不上街游行;愤青上街游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说,小资总体说来循规蹈矩。回信称,希望更多的人如此,因为他实在tired of处理作弊的学生。他没说具体,我也没问。但我想起早先一个报道,他的大学刚处理了一桩学术作弊:在一场take home的必修课考试中,30多名学生互相抄袭,最终9人开除、15人停课、10人重修。网上有帖子暗示,开除的,有8名中国学生;停课的,5名;重修的,6名。这位中国法教授,大概是参与处理了这一令人难堪、痛心但必须严肃处理的事件。  

不是告诫学术纪律,尽管有这个意思。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一向老实守规矩的中国学生,会不时发生这种令人震惊甚至骇人听闻的事情?去年,香港有位内地去的研究生,甚至试图贿赂老师。这当然有,但显然不仅仅是个人品行或知识问题;更深地,它反映了转型社会的规范和规范重建问题。近来沸沸扬扬的食品、药品问题,“纸包子”新闻等,其实也都与此有关。  

传统社会是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践中那却只是少数为官或预备从政者的事;普通人只顾得上齐家,责任和义务都止于熟人和所属社区;朋友相互帮忙,“两肋插刀”,似乎怎么做都不过分;你的利益增加了,社区的利益就增加了,无需考虑哪怕是邻村人,除了联姻外,他们不属于你想象或真实的利益共同体。但在现代社会,不论你多么怯生,目光所及几乎全是陌生人——看看身旁的同学,也看看我!也不论你何等多疑,也只能相信陌生人——看看你的手机或 iPod,身上的T桖,手中的矿泉水或“可乐”,还有这不知该说是脚下还是头上的理教大搂。不论是否愿意,你我的生活世界都由无数陌生人、其产品以及我们对他/它们的信任构成。一个跨越国界、遍及全球的利益共同体已经成型,还在扩展。  

这是一个空前深刻的变化,需要法治;但不仅是法治。许多曾经可以接受、习以为常或天经地义的做法,甚至某些传统美德,也必须完善、调整或改变,有的干脆必须放弃。学习上也如此。强调独立思考,“集思广益”甚或“助人为乐”因此受到限制。不再是“不让一个阶级兄弟掉队”,大学就是要考察、测度和比较个人能力,确保向天下陌生人推荐规格不同但让人放心的人才。“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一旦知识要面对社会,作弊就不仅关系个人,更会导致信息错误:不仅关于你自己,而且关于你与他人的比较能力以及你经手的种种产品。无数遍布世界各地的陌生人怎么保护自己?潜在的严肃社会后果逼出了严格的规矩。一旦触犯,就是一个记录;你就得像郑智化柔情歌唱的那样,“用一辈子去忘记”,哪怕你感到的只是严酷。  

有道德意味;但我不是说教,没说好坏,只分析后果。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并一定程度上仍然生活在熟人社会,耳濡目染,有的还很重;但要想在这个正逐步展开的现代社会中好好并放心活着,我们就必须形成、自觉并严守一些新的社会规范。许多人,不只是作弊被发现的同学,也包括那些没被发现、没机会作弊甚或一直守规矩的同学,包括我和许多成年人,还不仅在学习上,而是在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往往没有足够留心:深刻的社会变迁已设立了我们做人的新的责任底线,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素质要求。大学的功能,因此,不局限于传授和创造知识;它更是以陌生人的环境和只看标准的方式塑造着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格,以此履行它对全社会乃至人类的责任。  

因此,你们来北大就不只是读好书。我甚至不认为这会是你的头号任务,不仅因为你们每个人的智力和潜能;更重要的,知识并非一个人的社会贡献或个人幸福的第一素质。社会需要的杰出者、成功者,并不等于,也几乎从来不是,那个时代的成绩最优者、学位最高者甚或最博学者。想想也曾在这个校园待过的毛泽东。想想3个月前才获学位的“哈佛历史上最杰出辍学生”盖茨同学。  

尤其本科同学,一定要刹住把“大一”当“高四”的惯性,别盯着老师、教科书、考试或“保研”;更别以为搭上了时代或是北大这趟车,就上了保险。伟大时代一样有失意者,北大出身也难免有人还是找不到北光想着大。你的中国和世界也在你周围,在课堂、宿舍、食堂和志愿者活动中,在包括恋爱、社团甚至打扫卫生等日常琐细中,要以你们张扬个性的循规蹈矩或循规蹈矩的个性张扬,全面培养和增强自己的素质,积累你现代社会生活的资产和信用。前面提到的对所有陌生人的基本诚信,也是其中之一。  

这个追求,不高,但艰巨且必需;对你自身,也对整个社会。数年后,走进市场,走进社会,走向国际,不仅作为北大产品,更作为北大甚至中国的形象大使,你的胸襟气度,为人处世,言谈举止,规矩方圆,而不只是你的知识,同样推动深刻全面的社会转型,同样构成一个大国的软实力。  

而如果不理解你正进入一个现代社会生活的训练营,忽略了大学可能给予你的博杂教训,就会是你追随终身的一个遗憾;如果只记住了一些互联网上很容易检索的法条,背下了一堆翻译软件就可以完成的单词,即使你所有考试都是“优”,甚或不幸获得了硕士、博士,也还是北大教育的一个失败。  

开始了!再也不会有比这更饱满、丰润的经历了,你这一生!上万名男孩和女孩——你都能听见阳光的碰撞——合作、竞争、妥协、创造和分享,从陌生到熟悉,从忐忑到自信,还有终身受用的友谊,一夜反恻的无眠;当然,也还有你得当心却还是不可避免、可能击伤但不应击倒你的欺骗甚至被叛;还有那必不可少的失落、困惑和幻灭,以及只有青春才配享用,也只有青春才敢享用的失败。而这之后,会是,更应当是,未来岁月中你所有的应对自如和从容不迫!  

北大法学院,重复她的祝福和相信:在这里你将度过的,也许不是你最幸福,肯定不是你最灿烂,但必定是你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2007年9月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楼

附:苏力: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

康慨:《哈利·波特》批判

  7月21日,在早餐桌上,我捧着厚达759页,价值180元人民币的《哈利·波特与Deathly Hallows》,直接从后翻起,飞快地读完了最后一部分“十九年后”,不由得发出一声长叹:总算结束了……

  那天早晨7点,全球化的阳光沐浴着古都北京,我也出现在一家大书城的售卖现场,见有许多高中生模样的中国青年,像是没有睡醒,文静地站在长长的购书队列里,等待着《哈利·波特》第七部的全球首发。这里没有太多狂欢的气氛,不免令敬业的新闻工作者感到不爽。但是我回到家,看到BBC的电视报道,原来西半球早已进入了状态。

  最后的狂欢就是最疯狂的狂欢。从纽约到莫斯科,从开普敦到奥斯陆,这世界,数以千万计的人都像着了魔,男女老幼,为了同一本书,蜂拥着,尖叫着,兴高着也采烈着。24小时之内,仅在美国一地,新出的“哈七”便一举卖掉了830万本,史无前例,何其巨大!

  我也留意到一些不合拍的东西,尽管它们已被淹没在无尽的狂欢中。

  在美国,纽约西塞内卡镇的两位少年,当夜去鲍德斯书店购《哈利·波特》,凌晨驾返,撞树翻车,其中14岁少年不幸死亡,18岁驾车者重伤。而在巴基斯坦,有人在卡拉奇《哈利·波特》销售现场外布置汽车炸弹,逼使发售流产,巴军士兵连夜拆弹,并荷枪守卫,如临拉登。

  十年来,《哈利·波特》承担了太多的东西,政治的,宗教的,经济的,艺术的……问题是,它果然能承受如此之重吗?或者换句话说:至于吗?

  它拿天文销量说话,戴上种种夺目的光环,被高捧至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得享“经典”美誉,且于阅读之普及,出版业之脱困,均功莫大焉。

  果真如此吗?

《哈利·波特》批判:金元帝国的鲜艳诱饵

作者:汪剑钊

  眼下,文化产业不仅能够带来巨大的利润,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而且也日益开始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哲学家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很早就警觉地预言,文化产业带来的绝非仅仅是技术方式的变化,而且它也会影响到一个民族的思维,亦即“以同样的方式影响人们傍晚从工厂出来,直到第二天早晨为了维持生存必须上班为止的思想”。一个近在咫尺的例子,就是有关《哈利·波特》系列书籍的出版现象。

  据资料统计,哈利·波特系列目前在全球发行量接近3亿册,前两集改编的电影票房收入分别超过了两亿美元,市场价值已达50亿多美元。但是,这种现象毕竟如《哈利·波特》本身那样,它是一个人造的魔法,一次由货币为源动力驱动成功的商业操作。

  《哈利·波特》第一卷出版之时,具有商业敏感的投资商就盯上了它,把它作为当时萧条股市的救星。等电影上市后,据说美国在线时代华纳的股票就成了纽约股市的抢手货。甚至有人公开说,《哈利·波特》将拯救全球经济,未来十年它将成为美国在线时代华纳的“摇钱树”。于是,精明的商家与媒体通力合作,一方面,大量开发和生产与《哈利·波特》相关的衍生产品,诸如玩具、服装、影碟、书籍、饮料、食品、电子游戏;另一方面,各大媒体为下一部未出版的作品预先大造声势,吊足了读者和观众的胃口,更在互联网建立网站,借助当今最便捷、最快速和最大众化的传媒方式有组织的扩大其影响。毫无疑问,《哈利·波特》的商业成功,是典型的当代文化产业的成功,也是典型的大众文化和大众传播媒体合谋的结果,而这样的文化产业是建立在消费社会和享乐主义盛行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抛开具体的技术操作暂且不谈,就《哈利·波特》作品本身来看,它已经具有了大众娱乐产品的典型标志。

高鸿钧:《比较法研究》点滴

米健教授和卫球教授希望我写点关于《比较法研究》的回忆文字。就我自己而言,作为副主编的时间只有短短两年,工作实在平淡得出奇,乏善可陈,加上时间已久,往事如烟,觉得几乎无话可说。

记得当初卫方办刊物的热情很高,1987年就折腾出《比较法研究》来。他兢兢业业,苦心经营了两年,然后就“下海”了。我接手他的工作,辅助潘汉典先生操持这份刊物。两年后我离开了法大。

记得当时《比较法研究》获得的是“内部准印”刊号,算是半公开刊物,不能通过邮局发行,我们自己向订阅者邮寄,每期印出后,大家都免不了要忙碌一阵子。由于她“妾身未明”,学校自然不把她当作一个刊物,其处境与明媒正娶的《政法论坛》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由于没有固定的经费支持,稿费和印刷费都不能及时到位,我们要不断地向学校领导乞讨。大家调侃说有种办《挺进报》的感觉,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抱怨归抱怨,但面对许多作者和读者的支持和厚望,我们又不得不硬挺下去。尤为感人的是,潘先生对每期文章都认真通读,对于其中的译文还亲自进行校对。

回头翻翻1989-1990年那八期,讨论的议题主要有法律文化、法律移植、中西法律传统比较等,现在这些论题都显得十分平常,但在当时它们却显得很新颖,并为后来相关论题的深入讨论开了个头。想到这一点,作为一个参与者多少感到些许欣慰。

记得当时大家都穷得像教授,但却穷得很真实,“论文”和“专著”之类词语会使人产生庄重甚至神圣的联想,剪刀加浆糊的嫁接技巧还没有发明,字数GDP大战和项目大比拼的锣鼓也没有敲响。那时学者虽然傻得像博士,但却傻得比较可爱,还没有聪明到敢于并且善于忽悠的程度,因而“法忽悠学”或“忽悠法学”还没有横空出世,“大师”或“教主”的智者头衔还都缺位。那时没有版权的限制,可以随便翻译国外的著作,但学者却都出奇地老实,甚至心存敬畏,不敢随意发表译文或出版译著,不像时下一些译者这样大胆、高产,以致喝下的是奶,撒出的是尿。《比较法研究》能够具有良好的声誉,主要在于她一以贯之坚持了求真唯实的精神。

《比较法研究》从最初的艰难时世到今日的兴旺繁荣,主要归功于卫方最初的创意、国莹的坚持和米健长期主持下的发展。我只是临时客串一个片断,由于“半截子革命思想”作怪,很快就退场了。但是,我始终关注她的进展,并为她能够取得今日的成就感到高兴。

主编米健教授动议回忆她的历程,为了不至于“三缺一”,我就临时再客串一次,算是凑个份子。

最后就说句祝愿的套话:祝《比较法研究》越办越好!

冯象:为什么“法律与人文”

“法律与人文”是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我起个头,简单讨论一下为什么法律教育和法学需要人文这个问题吧。文史哲作为一般的文化修养,是包括法律人在内的公民社会成长的条件。显然,我们今天不是在这个意义上谈论人文。

传统上,法律与人文的关系非常密切。法律依托文本,由人文知识集团操作,是所谓文明社会的一大特征。一切成文法社会,包括英美判例法,都是如此。换言之,人文对于法律人来说,不仅是一般的文化修养,还是法律技术的基础或行业基本功。起草文件、调解纠纷、法庭辩论,这些事都需要人文的阅历。但这种技术性的知识运用也不是我们今天的题目。我们希望探讨的,其实是这样一个学术问题:人文的思想立场,特别是人文的批判精神,能够对中国法学提出什么样的挑战?

我们来看看中国法学的现状。自七十年代末开始重建法制至今,总体而言,法律教育和法律人的人文成分(考试范围、学科出身)无大变化。但相对而言,可以明显感觉到,社会科学的知识、理论和方法,影响越来越大了。实际上,官方和民间的学科分类都已将法学列为“社会科学”。这样划分是有些道理的,因为法学的方法的确在向社会科学靠拢,经常借用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的理论。形成这一趋势的原因很复杂,或许和大学的“表格化”管理、消费社会的膨胀有关。也跟现代/西方式法律的保守性格有关。此外,法律是“地方性知识”(吉尔兹语),不能提供分析自身的方法。教科书上的三段论司法推理,其实是一套循环解释的技术;就是从法条抽取原则和学说,再用这些原则学说来分析法条的含义,论证其正确或错误的适用。循环论证是做不了学问的。所以我说,法学若要把“地方性知识”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就得“融入”社会科学(见拙文《法学方法与法治的困境》)。当然国内外都有论者指出,即便如此,法学也不属于社会科学,行业性质不同。但无论如何,大家都承认,社会科学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正在成为法学的主流。

木腿正义那么,我们今天怎样看待、进而主张人文呢?能不能“零敲碎打”地主张,比方说,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故而追溯传统必须重视史料的收集和梳理?不可否认,这是人文的用处了。再如,法律的基本原则、各派学说都可以做抽象的理论辨析,上升到哲学层面讨论,结果诞生了法哲学一门专业。那也是人文。更不用说遍地开花的“法律与文学”运动了。但这只是知识领域的划分,仍旧比不上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广泛地介入并引导法学研究。

我有个想法,来杭州前和笑侠提过。我们主张人文,归根结蒂,只有两条理由:一是迄今为止,社科主流对新法治的剖析批判还不很成功。可能因为社会科学在中国尚且不够成熟(相对人文而言),无力突破法治意识形态的羁绊。它很少触及政法体制的深层结构;老百姓每天面临的困境,从上访村到拆迁户,反腐败到基层民主,医疗改革到社保崩溃,它也是清谈多于探究。从体制上看,比起“不实用”的文史哲,政经法等学科的市场资源多,更愿意“跑点”竞贿,收编为“基地”“工程”。因此,提倡人文的自由思想和独立精神,是我们坚持教育伦理、抗拒学术腐败、争取学术自由的当务之急。

第二,随着腐败日益合法化制度化,法律必然充斥具文,蜕变为“潜规则”的母法。具文化了的法律,仿佛一部冗长的“哈利波特”或续不完的迪斯尼动画片,是社会现实剪碎拼贴再颠倒了的虚构。而且惟有不停地虚构,那颠倒了的现实即“人人平等”的神话才不会化为乌有。这样,当法治的故事与虚幻的正义消除界限,当权利和腐败彼此不分,理论的进步就一定首先是人文精神与思想立场的进步了;反之亦然。注意,我这是就学者的职责,即社会批判和理论建构而言,不是说法律人的日常实务;理论和实务不可偏废,都是同学们在法学院学习、训练的内容。以上两点,便是我们在法学领域寄希望于人文的理论挑战。能不能做出贡献,乃至影响主流,则有待我们的努力了。

 

我总觉得,作者谈论自己的作品是件尴尬事。尤其今天这么严肃的场合,还存在一个悖论,让我难以直接回应大家的精彩评论。刚才几位发言提到罗兰·巴特的命题“作者已死”,就是说,作者写完作品便退出语义生成的舞台,作品的“原意”得靠读者和批评家来敷演了。按照这一理论,我该换个身份,“复活”作为读者发言。可是一旦“轮回”做了读者,就违反了法律或“大写的理性”对作者的定义(《著作权法》第十一条),没办法依常理解释,例如当初我这句话是那个意思;更不能诉诸普通读者的同情的理解和想象,以作者身份保持与读者的距离——那段让读者信赖作者、与之对话而跨越“生”“死”的心理距离。

所以我想就谈两点:一是如何看待西方尤其美国的学说和实务的“入侵”。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始于清末民初,大框架取自欧陆,学说则兼采欧美。这是解放前旧法治的情形。解放后受苏联影响,机构设置和教材学理照搬,但组织制度和政法实践延续了中国革命的传统。文革结束,法制重开,西方学说又回来了。九十年代起,美国的理论和律师实务占了上风,从商界和学界成两头夹击之势。官方政法话语随之掉头,词汇提法更新换代。进入新世纪,反而是有些美国专家信息不灵,不太适应了。例如德沃金教授,他来中国讲学,便经历了一场“文化休克”(culture shock)。原本兜里揣着“异见人士”名单,准备掀开“竹幕”传播人权思想西方价值的;哪想到,从官府到学府,满眼西装革履,满耳“人权自由民主宪政”。气得他回到纽约登报批中国人虚伪,传为美国汉学界的笑话。

于是就有了新法治下,中国法学如何借鉴西方学说,并挑战主流立场和原理的问题。这问题一般说是不会有西方专家来为我们解答的,因为西方法学处理的,首先也是本土的传统与实践。毋宁说,许多时候,由于西方学术的强势和法治话语的“正确”,一些西方流行的理论教条和实务做法,极易成为我们思考的障碍和改革的歧路。因此我有这么个希望:认真研究西方的理论与制度、调查分析中国的现状之外,我们的法律教育还应强调一条:要鼓励不“正确”的想法,敢于怀疑、反思、批判。法律之为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理由在此。

其次,间接回答各位同仁的提问,谈谈自己对“法律与文学”运动的看法。我们称它为“运动”,是因为其中进路繁多、方法各异,像苏力讲的,看不出它会整合成一个理论流派(《法律与文学·导论》)。作为运动,“法律与文学”七八十年代在美国兴起,原是对法律经济学的保守立场的反动。多数论者对文学作品的解读,后现代、女权及族裔理论的运用,都是以法律经济学为靶子的。但是那样学究气的争论,对于我关心的中国的问题(社会控制、文化生产、政法策略的转型等等)并无太大意义。所以念法学院的时候,我读了很多案例文献,可是如何分析,提出有意义的理论问题呢?考虑了很久,试着写了两篇讨论兵家传统和著作权的论文,也没想明白。后来到香港教书,常回内地,同新法治的实践接触多了,才慢慢把一些基本问题厘清了。就是那些法律绝对保持沉默,千方百计遮掩的事情,例如私有产权的重建。这些年来大力鼓吹私权神圣,无非是要给产权复辟一个说法,争取一个平稳的过渡。但过渡期间产生了巨大的社会不平等、腐败和掠夺,各种特权与强权的合法性,或它们作为受保护权益的地位,又是从何而来的呢?产权复辟本来是毫无道德理想可言的,“私有”二字开头还是禁忌,故而媒体宣传只能从功利或工具主义的角度为它辩护。那么,是什么样的社会与文化屏蔽机制,使得人们,那些最容易被伤害的多数,低头认命而无力抗争呢?

我以为,这便是新法治的任务了。正是通过人们产权意识中最薄弱的环节,即抽象物上的私有产权——知识产权——开始了复辟的“平稳过渡”;在知识产权改写历史、重塑文学的同时,悄悄启动了新的社会与文化屏蔽机制。

我很欣赏李琛老师先前的发言。她说法律文本和文学文本一样,也是一种叙说,有着相似的温情的释读。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新法治的“温情”运作,一刻也离不开广义的文学,包括大众文艺与媒体的宣传配合(参见葛兰西,页389以下)。这一点我在《木腿正义》和别处讲过。但我今天要指出的是,由此出发,有可能为中国法学开辟一条进路,促其加入社会批判和理论挑战的前沿。这,就远不止“法律与人文”的题目了。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注:本文为作者在浙江大学“法律与人文”研讨会的两次发言。会上蒙胡建淼、葛洪义、许章润、郑成良、何勤华、刘星、钱弘道、苏力、沈明、刘忠、胡水君、孙笑侠诸先生析疑指正,获益良多,谨此一并鸣谢。


参考书目(以著/编者姓名拼音为序):

  • 德沃金(Ronald Dworkin):《在北京认真对待权利》,载《纽约书评》(New York Review of Books),2002.9.26。
  • 方流芳:《如何认真地看待学术游戏——读德沃金访华报告有感》,载《视角》3:1,2003。
  • 冯象:《木腿正义》(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 冯象:《法学方法与法治的困境》,载《北大研究生学志》1/2006。
  • 葛兰西:《文化论集》(Antonio Gramsci: Selections from Cultural Writings), David Forgacs/Nowell-Smith编,哈佛大学出版社,1991。
  • 吉尔兹(Clifford Geertz):《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邓正来译,载《法律的文化解释》,梁治平编,北京三联,1994。
  • 苏力:《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北京三联,2006。

名家推荐2007暑假阅读书目之赵晓力篇

赵晓力
年龄35
现职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法律社会学、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赵晓力十年法学教育大跃进,全国法学院系数量已超过600;法学大学生找工作一年比一年难;即便找到了也是专业不对口的居多。据法制网记者陈虹伟等人的调查,中国政法大学2006届法学专业毕业生1400多人,正式签约进入法院的有80人,检察院50人,公安局39人,大多数进入地方基层机关,从事律师行业 30人,专业对口率14%;北方交通大学2006届法学专业104名毕业生中,只有3人从事政法工作,专业对口率3%。而法学院现有的课程却越来越“专业”,仅仅传授“法治”这种意识形态和“诉讼”这一门解决纠纷的知识,好像法律人的工作只剩下打官司,而忘了律师还有大量的非诉业务要做,企业还需要大量了解行业和产业的公司法务人才,政府和社会还需要大量的研究、制定公共政策的专才。而这些知识,都不是那些越来越繁琐和概念化的民法课所能提供的。法学大学生,即便仅仅为自己的前途着想,也需要考虑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扩大自己的社会科学知识面了!

  • 何美欢:《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在中国的民法课言必称德国的同时,2001年德国重要的律师事务所除了一所之外,其余全都被美国化的英国律师事务所合并,传统属于法国律师天下的国际仲裁领域,也被美国大律师事务所占据。而美国大律师事务所不屑于兼并德国律师事务所,是因为即使适用德国法律的企业并购,德国客户聘用的也是美国大律师事务所——何美欢教授此书,描绘了一幅法律全球化事实上蜕变成法律美国化的图景。而伴随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全球攻城略地的,是美国法学教育的全球传播、美国式法律文件和业务方法的全球传播,以及美国法律的全球传播——通过强有力的游说改变各国政府的立法和决策过程。美国法律跨国公司攫取的是律师业务中利润最丰厚的高端部分,其后果是各国本土的律师事务所被迫转入日趋激烈的低端竞争,降低了本土法律教育对最优秀学生的吸引力,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国内法律教育界对何美欢教授此书中提出的法律职业危机和法律教育危机采取了鸵鸟政策,不过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将迫使每一个法学院教师和学生最终正视这一点。

  • 韦伯:《韦伯政治著作选》(英文影印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德国这样的大国必须承担自己在历史面前的特殊责任,原因是,“倘若决定未来文化特征的权力,在没有斗争的情况下便被俄罗斯、英语民族、拉丁民族所左右,我们的后人绝不会认为丹麦、瑞士、荷兰、挪威应当为此负责,而只会认为应该由德意志民族国家为此负责。”———自觉地把自己这一代人放在民族未来世代承认的祖先的位置上,这正是韦伯对当时正在迅速崛起的德国人所规定的历史态度。《韦伯政治著作选》收录的“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及“以政治为业”已有中译,其他以“政治领导权”为论述核心的“德国的普选与民主”以及“德国新政治秩序下的议会与政府”等篇什,也都是热衷于思考中国宪政问题的法科学生应当重点参考的。

  • 路风:《走向自主创新:寻求中国力量的源泉》(广西师大出版社,2006)

“全球经济共同体的扩展只不过是各民族之间相互斗争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并没有使各民族为捍卫自己的文化而斗争变得更容易,而恰恰使得这种斗争变得更困难,因为这种全球经济共同体在本民族内部唤起当前物质利益与民族未来的冲突,并使既得利益者与本民族的敌人联手而反对民族的未来。”用韦伯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演讲中的这段话来概括路风教授一系列关于民族汽车工业、大飞机发展战略以及自主电信标准TD-SCDMA的研究,可以说再确切不过了。路风教授用第一手的企业和产业调查证明了“用市场换技术” 的如意算盘是如何怯懦地失败的,用铁一般的事实与逻辑打破了那种只考虑短期静态比较优势、不考虑长期动态比较优势,只考虑一代人的消费享乐、不考虑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庸俗经济学所制造的种种神话,这种思考,正是韦伯当年所呼唤的“超越我们自己这一代的墓地的思考”。

  • 李鹏:《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新华出版社、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

本书连同作者的《市场与调控:李鹏经济日记》以及关于电力的三部日记(三峡日记、电力日记、核电日记)一样,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榜样。本书记录了民法典草案、合同法、土地管理法、证券法、村委会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宪法修正案等九届人大主要立法工作的进程,也记录了九届人大在对政府进行预算监督和经济监督以及对司法进行司法监督的尝试。从书中可以看出,在法院的强烈反对下,人大对司法进行监督尤其是个案监督方案的流产;而作为前总理,在对政府进行预算监督和经济监督方面又是如何驾轻就熟。总之,此书完全应该作为研习中国宪法和中国政治的学子们的第一手参考书,从中,你会看到活的“法”和行动中的 “法”。

原载《南方周末》2007.7.5.

谌洪果:枫桥经验与现代法治

“枫桥经验”的形成源于1963年改造“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创新实践。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不同于全国其它许多地区“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的做法,枫桥地区采用了充分发动群众,开展说理斗争,不打人、不捕人的做法,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自食其力的新人,得到毛泽东的肯定,称之为“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要求各地仿效、试点、推广。在当时正式下发的中央文件中,明确把枫桥经验称为“对敌斗争”的经验,这一概括隐含着该经验与延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某种背离——前者主要针对敌我矛盾,后者主要针对人民内部矛盾,虽然它们在实现共产党的治理功能上具有实质的统一。尽管枫桥经验后来也发展成为了以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主导的实践,但它仍然保留甚至发扬了将人民内部纠纷视为“矛盾”来处理和解决的方式,其典型的体现就是1980年以来形成的所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本模式。

诗:穆旦(查良铮)《赠别》

1

多少人的青春在这里迷醉,
然后走上熙攘的路程,
朦胧的是你的怠倦,云光和水,
他们的自己失去了随着就遗忘,

多少次了你的园门开启,
你的美繁复,你的心变冷,
尽管四季的歌喉唱得多好,
当无翼而来的夜露凝重——

等你老了,独自对着炉火,
就会知道有一个灵魂也静静地,
他曾经爱你的变化无尽,
旅梦碎了,他爱你的愁绪纷纷。

2

每次相见你闪来的倒影
千万端机缘和你的火凝成,
已经为每一分每一秒的事体
在我的心里碾碎无形,

你的跳动的波纹,你的空灵
的笑,我徒然渴望拥有,
它们来了又逝去在神的智慧里,
留下的不过是我曲折的感情,

看你去了,在无望的追想中,
这就是为什么我常常沉默:
直到你再来,以新的火
摒挡我所嫉妒的时间的黑影。

1944年6月

苏力:责任高于热爱——北大法学院2007届学生毕业欢送会致辞

苏力

(2007年6月21日北大法学院毕业欢送会致辞)

又是合影留念,又是祝福叮咛,又是离愁别绪;只不过这是2007年的六月。

去年说是今后全校统一毕业典礼,法学院还是举行了今天的欢送会;名字变了,主题、情调和程序却都差不多。确实,一起待了好几年,哪能悄默声息地就走了?世界上好多事改头换面也要坚持不懈,这也算遵循先例,即所谓制度吧(对不起,一不小心,又给大家讲起了法理)。甚至听说,有同学大气磅礴地替我撰写了题为《光荣与梦想》的致辞,10天前就在未名BBS上“剧透”了;前天,一位英语国家的记者为此还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室,我不认领,还以为我矫情,一定要强加于我。谢谢这位同学的良苦用心。虽说如今倡导志愿者行动,但也不能如此深入普及吧?太多的事不可替代;你有权沉默,无权代理。而且,照着你的稿子念,看到帖子的同学会觉得忒没劲,且不说枪手、抄袭或者是署名权问题了;但不照着念,苏力院长每年也就那几句煽情,让你先占了,他还说什么?我只好旧话重提。

几年前,特别针对北大校园的学习生活,在迎新大会上,我说过,“发现你的热爱”。无论你是否发现了,此刻,针对你新的社会角色,我却想说一句不大中听的话:做你能做的,而不是想做的事。

不中听的一般是实话。找工作,说是双向自由选择,但都知道,你既没太大自由,也没很多选择;更大程度上是进入一个格式化的社会,是“求职”。社会一点也不“小资”;它最多也就听听,却不在乎你的感受和自尊,不会迁就你。你要与之兼容,而不是相反;你可能得在一个甚至是一系列未必热爱,更多出于功利而选定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干出业绩,然后才谈得上发展、开拓和创造自己。当然,也不必太多抱怨或感叹,这个世界上,古往今来,就没几个成年人干的都是自己想干的事。

因为,你们大了,已经有了更多可以统称为“社会的”责任。“老板”对你有要求,同事对你有期待,甚至就因为毕业的这所大学、这个法学院,你也有额外的压力。你得活的像样,更得活的正派,让父母欣慰,让(已有的将有的)妻子/丈夫和孩子幸福,顺带着也让亲友、同学和老师放心。这都是你的责任。当然,还可以,也应当谈谈“治国平天下”或“和谐社会”或“大国崛起”之类,只是“修身”和“齐家”是最起码的。如果连自己都撑不住,本职都干不好,还得那最多几十号关心你的人为你操心,还说什么社会贡献,谈什么人类关怀?记住,在社会、职业以及家庭中,责任永远高于热爱。

而且,我们绝大多数人对工作或职业也未必有什么具体的执着;即使有,是否真值得一生追求,也是问题;即使情愿,谁又能保证你恪守此刻的山盟海誓 ——你不也曾沉迷于金庸、“曼联”或王菲,甚或认为自己某方面才华不菲?还有,你喜欢,就真能干好?有什么根据说,此刻的热爱,甚或不热爱,不是“吾从众 ”,不是社会对你的塑造,或干脆就是一个机会主义的选择?我们绝大多数人其实也挺喜欢,至少不坚决拒绝职业或生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包括与之相伴的意外、风险、惊喜以及一些可以用来装点回忆录的小小——不敢太大——失败。很多时候,一个人此时此地的成功恰恰因为他彼时彼地的失败。

我们就是这样走过来的。我们的陈兴良老师就曾是千岛湖畔的一位民警,白天走家串户,深夜还抱着郭小川或浩然。而牟平姜格庄的大地也一定记得那本梦想署名“卫方”的《春苗》类剧本;甚至十多年前,我们的“老鹤”还曾勇敢下海,尽管几个月后又扑腾着水淋淋的翅膀上了岸。还有,我们的姜明安老师、王世洲老师、龚刃韧老师和孙晓宁老师,30年前都当过或当着军人;也许早早预知了贺老师的批评?复转军人没进法院,都进了法学院,而且是北大法学院。在一个30 年前不曾想到更谈不上热爱的职业中,如今,他们都创造了自己,也正塑造着你们和你们的未来。

听起来很有点传奇,这却是我们这代人的经历。不希望你们重复,也不可能重复;前方拐角等着的有你们的传奇。但它还是给你我一些启示:生活和职业,过去不是,今后也不会是个人爱好的光影投射;它是子弹划出的那条抛物线,无论是否连接了击发者和他心中的目标。这是我们所有人的命运:规划人生,却无法完成设计;向往未来,却只能始于现在。

我们只能向生活妥协!但妥协也可以是一种坚持。不仅我们每个人的追求和爱好都必定在社会中校订和丰满;更重要的是,成攻和失败,伟大和平凡,从来都不在起点,而只是基于结果的事后评价,甚至——改一改奥威尔的话——未必是你干的事,有可能是你赶上了什么事。评价标准是社会的,不是你个人的;跟自个儿比武,分不出高下。做你能做的事,因此,既不消极,也非无奈,它的另一意味就是超越,超越那个感性的自我。

时间过得真快!对法学硕士来说,有些书可能还没来得及打开,毕业已猛然站在你眼前,带着青春的欢乐、骄傲、活力以及些许伤感。这不是你的第一次,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你还会重复今天对时间的主观感受:向前看,光阴迢迢,望眼欲穿;事后才感叹,白驹过隙,人生苦短。而随着年龄增长,你还会发现日子是越过越快。

这是我生命的体验,每个人中年后都会感觉,尽管未必自觉。在此说明,只希望你们更珍惜时光,热爱生活。想做些什么事,一定抓紧;无论大事小事,无论工作、学习、创造还是爱,无论追求功名、享受人生还是两者兼得,也无论最后是世俗眼中的成功还是失败。具体生活永远在琐细平凡的当下,千万别把它抵押给关于自己的“愿景”或“理想图景”,vision这个词更多译作幻觉。

你可以持之以恒,也可以随遇而安;可以雄心(野心?)勃勃,也可以知足常乐;可以谨小慎微,也可以大胆奋进。只是,“莫等闲白了少年头”,当一个个未来变成“此刻”时,怅然和失落。

未来其实并不遥远;此刻不就是你曾经眺望过的一个未来?!

岁岁年年人不同,年年岁岁“话”相似。在这送别之际,代表北大法学院和全体师生,我祝贺你们每一个人毕业;更祝福你们每一个人,坦坦荡荡,走进社会,平平安安,走过未来!

2007年6月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搂

附:苏力: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

苏力: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2001-2010)

走不出的风景

20. 不可能的告别——北大法学院2010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19. 更是播种的季节——北大法学院2009级迎新致辞

18. 走出校园——北大法学院2009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17. 重申的祝福——北大法学院2008级迎新致辞

16. 在许多感动之后——北大法学院2008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15. 你听见阳光的碰撞——北大法学院2007级迎新致辞

14. 责任高于热爱——北大法学院2007届学生毕业欢送会致辞

13. 选择北大——北大法学院2006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12. 你柔软地想起了这个校园——北大法学院2006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11. 第一个梦想成真——北大法学院2005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10. 你得是有出息的孩子——北大法学院2005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09. 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北大法学院2004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08. 走不出的背景——北大法学院2004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07. 这一刻,你们是主角——北大法学院2003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06. 这一个大学生活的尾巴——北大法学院2003届本科生毕业典礼致辞

05. 发现你的热爱——北大法学院2002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04. 你们不再提问了——北大法学院2002届本科生毕业典礼致辞

03. 珍重自己——北大法学院2002届研究生毕业典礼致辞

02. 迎接挑战——北大法学院2001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01. 你我都如流水——北大法学院2001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诗:夐虹《记得》

你如果
如果你对我说过
一句一句
真纯的话
我早晨醒来
我便记得它

年少的岁月
简单的事
如果你说了
一句一句
浅浅深深
云飞雪落的话

*

关切是问
而有时
关切

不问

倘或一无消息
如沉船后静静的
海面,其实也是
静静的记得

*

倘或在夏季之末
秋季之初
写过一两次
隐晦的字
影射那偶然
像是偶然的
落雨
——也是记得

诗:Afterwards, by Thomas Hardy. 哈代《身后》

Afterwards

By Thomas Hardy (1840-1928)

When the Present has latched its postern behind my tremulous stay,
And the May month flaps its glad green leaves like wings,
Delicate-filmed as new-spun silk, will the neighbours say,
“He was a man who used to notice such things”?

If it be in the dusk when, like an eyelid’s soundless blink,
The dewfall-hawk comes crossing the shades to alight
Upon the wind-warped upland thorn, a gazer may think,
“To him this must have been a familiar sight.”

If I pass during some nocturnal blackness, mothy and warm,
When the hedgehog travels furtively over the lawn,
One may say, “He strove that such innocent creatures should come to no harm,
But he could do little for them; and now he is gone.”

If, when hearing that I have been stilled at last, they stand at the door,
Watching the full-starred heavens that winter sees,
Will this thought rise on those who will meet my face no more,
“He was one who had an eye for such mysteries”?

And will any say when my bell of quittance is heard in the gloom,
And a crossing breeze cuts a pause in its outrollings,
Till they rise again, as they were a new bell’s boom,
“He hears it not now, but used to notice such things”?

身 后

当我不安度过一生后,“今世”把门一锁,
五月又像新丝织成的纤巧的翅膀,
摆动起欢快的绿叶,邻居们会不会说:
“他这个人素来留意这样的景象”?

若是在黄昏,如眼睑无声地一眨那样,
暮天的苍鹰掠过高地的阴影
落在叫风吹斜的荆棘上,注视者会想:
“这准保是他熟悉的情景。”

我若死于一个飞蛾连翩、温暖漆黑的夜里,
当刺猬偷偷摸摸地穿过草地时,
有人会说:“他为保护这些小生命出过力,
但没做成什么;如今他已去世。”

人们传开我终于安息的消息后,
若倚门仰望冬夜布满星斗的天际,
愿从此见不到我的人心中浮现这样的念头:
“他这个人可洞悉那里的奥秘。”

当丧钟开始为我哀鸣,一阵轻风吹过,
哀音随之一顿,旋即继续轰鸣,
仿佛新的钟声又起,可有人会说:
“他听不见了,过去对这却总留心?”

(钱兆明 译)

学会阅读与思考——访赵晓力老师

赵晓力老师是学生眼中极具个性的老师,因为他渊博的学识,冷峻的作风,直言不讳的性格和对学生的严格要求。

4月的一个午后,记者与赵晓力老师进行了2个小时的交流。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当初高考报考志愿的时候是怎么选择法律这个专业的?是出于对法学的喜好吗?

赵晓力赵晓力(以下简称赵):这个未必是。你们学习法律的时候,法律已经很热了,你们都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的。89年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中学里学过相应课程的你是知道的,比如说,你知道物理系是干什么的,化学系是干什么的,中文系是干什么的——当然这里面有误解。许多文学青年认为中文系是作家班,进来之后才发现中文系不是培养作家而是研究作家和作品的,不免沮丧。我至今还记得当年南大中文系老生帖在树上的迎新标语:“黔无驴,有好事者车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

法律是中学里没有的课程。政治课上学过一点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那是针对“坏学生”的,能考上大学的都不是坏学生,是不是?我的印象中,我们南大89全班五十多个人,上大学前不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的占大多数。许多人第一志愿报的是中文、国际贸易之类,第一志愿没有录上才到了法律系。

我的第一志愿报的就是法律。我可能比其他人了解得多一点,当时《光明日报》有一个的系列访谈,访谈的对象是八十年代知识界的人物。通过这个访谈,我大概明白了大学里各个学科是干什么的。

我报志愿的时候,采用的是排除法。我当时大概知道别的学科需要什么。比如说学经济的话,数学要好一些,我的数学并不是最好的;学哲学的话,必须是天才,我不是天才。我对法律有些模模糊糊的了解,好像还知道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因此就选择了法律系。

记:您当时选择法律时,想过毕业以后的出路吗?

赵:没有。我相信当时99%的学生上大学的时候都不会去考虑毕业以后的事情。当时是国家包分配的。工作不是你考虑的事情,是国家考虑的事情。当时也没有你们现在体会到的专业之间的这么森严的壁垒,学法律也未必要干法律,上了法律系也并不意味着你所有的时间都要学法律。86年才通过《民法通则》,而且当时人们还在对中国经济改革需要民法还是经济法激烈争论,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繁琐的民法课,唯一在智力上有点吸引力的是刑法,它有个犯罪构成的理论。我记得是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法律才热起来,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嘛。

记:能不能谈谈您的大学生活?

诗:Song, by Christina Georgina Rossetti

Song

by Christina Georgina Rossetti (1830-1894)

When I am dead, my dearest,
Sing no sad songs for me;
Plant thou no roses at my head,
Nor shady cypress tree:
Be the green grass above me
With showers and dewdrops wet;
And if thou wilt, remember,
And if thou wilt, forget.

I shall not see the shadows,
I shall not feel the rain;
I shall not hear the nightingale
Sing on, as if in pain:
And dreaming through the twilight
That doth not rise nor set,
Haply I may remember,
And haply may forget.

可能很多人和我一样,最先是从罗大佑谱曲的徐志摩译作知道Rossetti这首诗的。《歌》是一首不错的歌,尽管罗大佑同志的嗓音实在不怎么样。(听说这首歌还有张艾嘉演唱的版本,可惜我没听到过。)近日又读到飞白的译本,论准确,似乎比徐译稍准一点,可就总体诗意和意境而言,比徐志摩的翻译可是差多了。信译不美,美译不信。

我死了的时候,亲爱的,
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须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零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我再不见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再听不见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倾吐悲啼,
在悠久的昏暮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
我也许,也许我记得你,
我也许,我也许忘记。
(徐志摩 译)

在我死后,亲爱的,
不要为我唱哀歌;
不要在我头边种蔷薇,
也不要栽翠柏。
让青草把我覆盖,
再洒上雨珠露滴;
你愿记得就记得,
你愿忘记就忘记。

我不再看到荫影,
我不再感到雨珠,
我不再听到夜莺
唱得如泣如诉。
我将在薄暮中做梦——
这薄暮不升也不降;
也许我将会记得,
也许我将会相忘。
(飞白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