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凌:网络传播秩序、谣言与治理

网络杂谈之十九

思考网络传播秩序的框架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传播秩序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并成为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的一个指标。目前来看,尽管政府对治理网络传播秩序做出了相当的努力,但对包括微博在内的新媒体形式的监管仍显力不从心。这主要是因为微博用户众多,并持续增加,通过运营商一类的外界力量不能保证秩序从内而外形成。

当我们谈论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的时候,往往只关注讨论治理的框架和方式,容易忽视信息的总量。这好比当我们讨论规范交通道路秩序的时候,无法忽视公路上运行着的交通工具的数量,因为数量的增加很可能造成拥堵,在无法及时得到解决的时候便会进一步扩散和恶化。实际上影响交通状况有一些重要的内生和外生变量。首先,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物理上被区隔在不同的道路上,对于过马路的行人还有专门的斑马线与交通灯保障其安全;其次,全部机动车司机都要经过学习和训练,掌握交通法规,这确保了最基本的道路规范和共识;再次,政府可以采取发牌、拍卖、限购等措施,控制交通流量;第四,交通部门还可以和电信部门合作,通过追踪定位车辆及时疏导拥堵;最后,政府还会采取专项行动,整治某些带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例如电动摩托车。上述变量中,当其中一个或几个因技术、政策或经济原因而发生改变的时候,治理交通的思路就要发生改变。例如,当对私家车的需求不断高涨时,很难预期现有交通状况会立即发生实质变化、容纳新的需求,可行的方案要么是投资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把蛋糕做大),要么是通过价格等杠杆疏导不同人群的出行需求(重新分配蛋糕)。

胡凌:虚拟物品的财产化及其影响

网络杂谈之十八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虚拟物品的形态和数量不断增加,一些想象的法律问题逐渐成为现实。例如,一些老年互联网用户离开人世,就出现了数字遗产的讨论,尽管目前还没有到用户大规模自然死亡的时候。越来越多的讨论倾向于通过立法赋予这些虚拟物品以某种形式的财产权利,从而使普通用户获益。这种讨论和数年前关于赋予网络个人信息/隐私以某种财产权利的讨论类似,意在使用户获得更多控制权。然而,不少论证的缺陷在于,简单把虚拟物品的权属问题看成是一个可以通过法律解释解决的司法问题,只探讨用户应当拥有的是何种具体的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而忽视了确权背后的政治经济关系,特别是没有把作为虚拟物品创设者的互联网公司纳入讨论,从而使整个分析在完美的真空中进行,离开了问题发生的土壤。

本文试图从另一个角度揭示虚拟物品财产化的法律意义,即承认虚拟物品首先是新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互联网公司创设用以吸引用户,本质上是一种服务,用户的免费使用只是其商业模式的表现,并不意味着用户应当拥有相应的法定权利。本文还将论证,在收益高于成本的前提下,互联网公司才愿意承认一项针对虚拟物品的法定权利,这将意味着一整套针对用户和虚拟物品的虚拟管理机制,包括更精确地动态监控用户的状态,以及为虚拟物品配置保险等。随着海量数据和虚拟物品的生成,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将认识到,适当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扩展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权是明智的,这将有利于从后者身上获取更多价值。最后,目前政府对虚拟货币的消极态度也影响了建构虚拟物品财产权利体系的宏大设想。

胡凌:互联网与公共领域:财产与劳动的视角

网络杂谈之十七

一、引言

2013年9月9日两高在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认为“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没有给出任何解释。从该司法解释的内容来看,也只是使用通常的拟制方法,把互联网上的行为解释为可以适用物理空间规则,即网络论坛或其他服务因向公众开放,相当于“公共场所”,从而为适用寻衅滋事罪铺平道路。

这一拟制和直觉相悖,也不符合惯常关于“公共场所”列举式立法方法。它实现了从“公共空间”到“公共场所”的概念跳跃,也隐约和另一个相似的概念“公共领域”联系起来。但前者始终是在空间意义上谈论互联网,即虚拟空间的实体化拟制,而后者则兼具实在空间和抽象的涵义。很多人可能仍然会同意网络空间属于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共领域”, 因为任何人都可以以低成本接入互联网,接触免费信息和服务,并更有能力进行言论和思想表达,组织公共讨论,并以低成本大规模传播。沿着这一思路,中国互联网帮助催生了得到技术赋权的数量庞大的网民,利用新媒体进行活动的民间组织,以及一个走向成熟的公民社会。尽管对公民维权和揭露腐败与社会不公作用巨大,这一在线公民社会远非完美:它的发展受到政府限制,会形成群体极化、影响公共沟通,带来数字鸿沟和新的不平等,充斥着网络暴力以及为各种利益驱使的网络推手,并进一步强化消费主义。可以说,目前中国的网络空间随着社会愈加复杂和信息大爆炸而进一步碎裂化。

冯象:葛流帕福音——电邮五通

(九三年十一月)

仁卿如晤:

今日感恩节,到港大已逾三月。昨晚备下学期课,读一案例,事涉圣杯传说,颇有趣。躺下忽然想到,拿它作小说如何,竟兴奋得睡不着了。起床草就两段,抄给你看,一笑。

话说英格兰南部格拉斯顿伯利(Glastonbury)地方,有一片古寺废墟。古寺的历史可上溯到罗马时代,创始人相传即那位收殓耶稣遗体的善人约瑟。约瑟从耶路撒冷来的时候,随身带了救世主用过的一只酒杯,就是他被捕前与十二门徒共进逾越节晚餐,举在手里说“这是我的血”,印证上帝与人立新约的圣杯。约瑟死后,圣杯就匿了踪影。据说,只有心中从未生过一丝淫念的处子,方能看见:“见杯者得与主同在,享永恒的福。”

一九二五年,当地一女子自称善与神灵沟通。她得知废墟的这段因缘,有心要揭开圣杯的奥秘,约了两个朋友一同做降神会。不料善人没有请来,女巫的灵魂却脱了躯壳,径直飞到耶稣一个弟子葛流帕的脚下。正待解释,圣人道:你不认识我,我却知道你。来得正是时候,你替我接着传道吧!女巫慌忙提笔记录。友人在旁,只见她双目紧闭,飞也似的写去,末了大叫一声,扔了笔倒在地下。把纸捡拢来看,一张张写的全是古体英文,题作《葛流帕福音》。三人惊诧不已。一友人征得女巫同意,把《福音》带回家去研读。心想:这是天上圣人传世的文字,我好好整理了加上注释出版,岂不功德无量?于是便动手干起来。没想到女巫不愿出版,两人因此争执不休。后来,女巫干脆一纸诉状递进法院,要求宣告自己为《福音》的唯一作者及版权所有人。案件呈交伦敦(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伊夫大人主审。大人听罢两造诉辩和证人证言,心里暗暗称奇。几番斟酌,挥笔写下一篇现在成了知识产权法经典的判决书,大意如下(Cummins v. Bond, [1927] 1 Ch 167;讨论合约的部分从略):

利求同:当世界穿上创新的“红舞鞋”

创新,在今天的语境,通常是指新思想新方法应用于实践,影响了社会发展或市场竞争(参见弗兰克留,页49)。一般说来,市场上的创新容易发生在产品、服务和技术的边缘交叉地带,如开发微信打破了手机市场巨头间的“均衡”。因此,对于创新,新的交叉关系,尤其是现有知识体系的边缘地带的探索、开发和利用,就成了关键。

这正是互联网大数据的长项。互联网已经覆盖了我们的生活,大数据的海量信息,加上聪明的算法,给创新提供了无尽的源泉。魔法般地,许多看似遥远、互不相干的事物和现象,一经串联,就显出了规律;从前被人们忽略或者接触不到的地方,突然可以放大观察了。大数据在信息和创新之间搭起一座桥,世界就变了样,简直焕然一新了。

于是,我们迎来了一个喧嚣鼎沸的商品和服务的创新潮。网上新事多多,商家奇招不断;不久前,横空出世的打车软件就是其中一朵夺目的浪花。阿里巴巴率先推出“快的打车”软件, 腾讯的“嘀嘀打车”几乎同时上市,发红包争夺市场。智能手机用户接了红包,大呼方便,赞口不绝;的哥那一边,因为每一单搭载都有奖励,自然也喜笑颜开。一时间,大江南北, 竞争硝烟滚滚,市场热火朝天,谁说这不是创新的威力呢?可是,老人小孩打的,却变得困难了。有时候,例如下雨天,不用智能手机、没有打车软件的人,打的竟成了奢望。

创新不是件大好事吗?怎么会同消费者过不去?太不可思议了。其实并不奇怪,这就是创新——互联网时代创新的复杂性、多面性了。顾名思义,创新首先是新,是未知;因而其影响,一时和长远的利弊,往往是扑朔迷离、难以预料的。创新其实是风险的化身:不仅创新者要冒风险,不怕失败;接纳创新产品的市场、消费者,以及整个社会,也得做好失败的准备。主流经济学和管理学告诉我们,创新的目标是开拓市场、降低成本、击败对手,等等。这是取创新收益者即成功商家的视角。但这也意味着,创新的成功与否,不能没有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同。消费者因此在创新的竞技场上成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即商业和技术创新取悦的对象。

沈明:自我殖民与批评伦理——简评《北大的文明定位与自我背叛》

“燕京学堂”事件,自高峰枫发表《谁的“燕京学堂”?》一文(《上海书评》2014年5月25日)开始,受到传媒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日渐发酵,讨论逐步升温,加上北大部分教师学生两个月来网上网下的抗议活动,它已然成为高等教育界今年的一大热点事件。“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今天,文科学界两位重量级学者甘阳、刘小枫发表文章《北大的文明定位与自我背叛》(《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7月24日,以下简称“《北》文”),进一步以猛烈的火力批判了北大燕京学堂计划,以及由它所代表的英文至上乃至“去中国化”对中国“文明定位”的损害。料想此文必将进一步助推反对意见,使相关讨论走向深入。

《北》文批评力道十足,说了不少不客气(甚至意气用事)的话,读来颇有畅快之感。文章重申了作者多年来对中国大学改革的意见和批评,其中很多观点笔者都非常赞同。然而,掩卷反思,我想至少有两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进一步辨析商榷,求教于甘刘二位学长与读者诸君。

首先是树靶子问题,表现在《北》文提出的“英文北大”与“中文北大”的二元对立。这一对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定语言”)大概是二位作者的发明。不消说,在这样一篇时评文章中,读者不应咬文嚼字,追究此种概念的精确性,只要明白作者意在通过简捷直观的符号性表达批判中国大学教育和学术的自我殖民化,也就够了。但问题是,《北》文将“英文北大”与“中文北大”描述成几乎势不两立的状态,以过于简化的处理方式粗暴打发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作者称拟建的燕京学堂为“租界英文学堂”,大加鞭挞,提出中文必须取代英文成为北大的“法定语言”。与此同时,《北》文也意识到不能搞一刀切,因此爽快地赋予了理工科 “治外法权”,甚至慷慨到称理工科“全盘英文化”也“没有什么关系”的程度。于是,人们不禁要问,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就必须由中文作为大一统的“法定语言”吗?《北》文对燕京学堂 “英文中国学”的批判笔者基本上都赞同——“英文中国学”的荒谬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文章试图“以小见大”,将其论说对象从燕京学堂本身提升到中国文化与学术主体性及文明定位之高度的时候,就有以偏概全、大而化之的嫌疑了,因为它在强调中文之为“法定语言”的正当性的时候,似乎有意无意地将“中国学”等同于全部人文社会科学,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高峰枫:谁的“燕京学堂”?

2014年5月5日,北京大学宣布正式启动“北京大学燕京学堂”计划(Yenching Academy,Peking University)。根据北大的官方介绍,这是一个独立建制的教学科研实体机构。燕京学堂为住宿式学院,将开设一年制的“中国学”硕士项目,包括“哲学与宗教”、“历史与考古”、“语言、文学与文化”、“经济与管理”、“法律与制度”和“公共政策”六个方面的课程体系,主要以英文讲授。2015年9月,第一届学生即将入校,其中包括六十五名海外学生、三十五名中国大陆学生,所有人都将获得全额奖学金。教师的配置,是从北大现有教师中联合聘任三十人,从国内外招聘“杰出学者”二十人,并邀请“国际顶尖访问教授”二十人。

虽然目前公布的资料和数据都不多,但根据有限的报道,可大体获知这一新机构的办学宗旨和特色。我对于“燕京学堂”在命名、选址以及学科定位等方面都存有不少疑惑,特借《上海书评》一角,发表一点浅见,希望能将所牵涉的复杂问题辨析清楚。

北大与燕京

在北大发布的官方文稿中,对于这一机构的定位和宗旨有这样的阐释:燕京学堂“根植京师大学堂的中华文明底蕴,绵延北京大学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精神命脉,承接百年燕园孕育的博雅教育理念和国际化视野”。这一句大可斟酌。新文化运动恰恰以激烈反对传统文化而著称,这样的“精神命脉”是很难和传统文化的“底蕴”相协调的。而且,此机构的正式名称中有“燕京”字样,英文表述也启用传统的拼写(Yenching),再加上“百年燕园”的提法,凡稍知近代教育史的人,都自然会联想到著名的燕京大学

约翰·萨顿:《垄断的秘密:沉没成本与市场结构》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垄断的秘密:沉没成本与市场结构约翰·萨顿(John Sutton):《垄断的秘密:沉没成本与市场结构》(Sunk Costs and Market Structure: Price Competition, Advertising, and the Evolution of Concentration),艾佳慧、贾绅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ISBN: 9787301242353. @豆瓣 @小组

《垄断的秘密:沉没成本与市场结构》一书在近年来支配了产业组织文献的博弈理论模型与传统的结构/产品/绩效范式(由贝恩及其理论继承者发展而成)倡导的实证研究主题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

由于很多理论结果被证明其依赖于很难被测定的市场特征,一些观察者认为博弈论文献不能为构成20世纪50年代以来该主题的跨行业实证研
究提供理论基础。运用当前的博弈理论模型,约翰·萨顿重新检验了传统研究主题。他指出, 尽管许多结果具有“微妙”的性质,但在合理改变
模型设定时,存在一些被证明是相当稳健可靠的理论预测。因此,当我们在范围很大的跨行业间寻找统计规律性时,应当考虑这些结果。

萨顿收集了一个行业研究“矩阵”,包括6个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和美国)和食品饮料部门中的20个行业。为解释产业结构的演化,他结合理论、计量证据以及在细节上展示各不相同的结构演化模式以发现在复杂的产业结构演化中博弈论进路的长处和局限。

劳伦斯·鲍姆:《法官的裁判之道:以社会心理学视角探析》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法官的裁判之道:以社会心理学视角探析劳伦斯·鲍姆(Lawrence Baum):《法官的裁判之道:以社会心理学视角探析》(Judges and Their Audiences: A Perspective on Judicial Behavior),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ISBN: 9787301168004. @豆瓣 @小组

内容简介

是什么驱动着法官的决策过程?劳伦斯·鲍姆就这个关键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这一视角是基于法官对于获得重要受众的认同的利益(兴趣)。

鲍姆认为,受众对法官的影响是无处不在的。这种影响来自于法官对于获得欢迎和尊重的利益(兴趣),而获取欢迎和尊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个核心性的动机。法官关心来自受众的尊重,这是因为他们喜欢尊重本身,而不仅仅是把尊重当成达到别的目的的手段。《法官的裁判之道——以社会心理学视角探析》使用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来论证,受众在相当大程度上塑造了法官们的选择。本书利用了有关司法决策过程的大量学术文献和实证研究证据,分析了几种类型的受众(包括公众、其他政府部门、法院同事、法律职业共同体以及法官在社会上的伙伴)的潜在和实际影响。

在有关司法行为的一些关键问题上,学者们意见不一,而本书提供了一种更深层次的理解,指出了司法行为在某些方面偏离了现存模型的假设,并且证明了这些模型有待进一步改进。

理查德·波斯纳:《资本主义民主的危机》

理查德·波斯纳文集 ★ 新书讯

资本主义民主的危机理查德·波斯纳:《资本主义民主的危机》(The Crisis of Capitalist Democracy),李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豆瓣 @小组

本书是波斯纳关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第二本著作。作为《资本主义的失败》的后续,《资本主义民主的危机》进一步深入到经济学的理论语境当中,不仅从现实层面对于奥巴马政府的危机应对政策做出了细致分析和犀利批评,还从理论层面讨论了金融危机的形成与发展所带来的启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改革措施,建议通过经济、法律、公共政策等多方面手段加强政府的金融监管,并展望了后危机时代的前景。波斯纳指出,金融危机不仅反映了投资者与公众面对泡沫时的盲动,更显示出政府放松监管背景下金融本身的危险性和当下经济学学术发展的误区,以及美国政治结构内在的低效、分裂与冲突,因而不仅是经济危机,更是资本主义民主的危机。

冯象:“鲁迅的梦今天实现了”——读高音《舞台上的新中国》

高音常请我看戏,那是她的专业。舞台上下的活儿,从编剧舞美到念唱做打,她熟极了;好的丑的,谁跟谁学,都能说出个道道。要是写下来,该有多精彩,我想。终于,盼来了这本《舞台上的新中国》。书拿到手,不觉莞尔:封面这幅老版画,几个手捧小红书攥紧拳头唱歌的宣传队员,会不会刺痛一些评论家的心,引发几声哀怨?回她一个字:赞!

多少年了,大学教育甘愿给主流媒体跑龙套,依旧是“伤痕文学”的余绪。且不说文艺的萎靡,连城管打人、法官嫖妓、病人家属杀医生,都稀里糊涂记在早已“拜拜”了的那个“新中国”的账上。是不是教条主义作祟?而教条之培养能如此奏效,背后必有一种高明的政法策略。只是有一点尴尬:新时期的舞台,佳作实在不多,戏剧一如音乐美术,远不及新中国的成就。怪不怪所谓“体制”呢?如果还一味数落前三十年,那是在遮掩之后的什么,在蒙蔽谁的眼睛?

我想,这便是高音此书的一个贡献。她以严谨、平和又富于“同情之理解”的笔触,发掘梳理了诸多被人遗忘的历史细节,仿佛拉开大红帷幕的一角,让我们重温先行者的伟业,吸取牺牲与挫折的教训。合上书,再去剧院,那金碧辉煌里,满眼是重新包装的“旧”——旧故事旧人物旧思想旧风格,旧的雇佣关系的契约之下,艺术理想和专业精神的迷失。两相对照,官学的喋喋说教如过眼烟云。令人深思的,仍是那个老问题:红色何以经典?经典为什么走向了失败?

舞台上的新中国书里讲到解放初的新气象,引光未然一句话作讨论的切入点,我以为颇有见识:“鲁迅活着的时候曾经梦想……无产阶级自己会写文章,出现真正的普罗列塔尼亚的文学,鲁迅的梦今天实现了,工农兵自己写作剧本,已不是什么稀罕的事”(页35)。“稀罕”意谓原先没有,或者即使有,也只是受苦人无力的叹息、零星的抗议。而“鲁迅的梦”成真,乃是把文艺从精英阶级手里解放出来,将作者的才智与思想感情融入大众的革命,故而侧重集体创作。于是戏剧家的成败,往往系于他对集体创作的态度和利用,如老舍、曹禺先生。

刘忠:格、职、级与竞争上岗——法院内部秩序的深层结构

从1990年代初期启动审判方式改革,到颁布三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法院三大诉讼审判持续的进行制度革新。与表层结构朝向正当程序论的设计目标改动的同一时间序列内,在深层结构上,法院组织进行反方向运动。表层结构的意义受决定于深层结构[1],这一不同方向的运动,使法院审判改革只是表象上的纷繁,实际形态并未根本撼动。

这一深层结构的内涵是:在法院内部建立细密的层级体系,并通过竞争上岗制度,将这一静态的体系激活,成为控制等级(cybernetic hierarchy)[2],从而建立起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内部控制机制。

学界曾以“行政化”来表达这一结构之表象的片段。但“行政”一词,出自日语,在中国法律内是常用语,如行政庭、日常行政工作、司法行政装备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司法行政机关等。“法院行政化”所言之“行政”,词义因堕入上述词汇丛中,使得实际所指含混模糊。其意欲表达的所指,实际是在韦伯的官僚制(bureaucracy)[3]意义上展开。而至迟从延安时代[4]以来,尤其是1951年“三反”运动中“反官僚主义”[5]之后,官僚制之“官僚”一词,在中国词库内,不具有韦伯意义上的中性形象,而成为政治上极力避免的词汇,“官僚制”亦被置换为科层化、行政化等新表达。但这种置换,导致识者误读错解。

本文即对中国法院这一内控制秩序建立的历史和政治形成过程进行描述,分析其在当代中国法院内部支配实现的中枢作用,阐明为何在诸多影响法院审判程序的因素中,激活格、职、级体系的竞争上岗机制成为决定表层结构意义的深层结构,同时对因误读造成的并无效果的对策论进行延展评析。

刘忠:读解双规——侦查技术视域内的反贪非正式程序

1990年代中期以后,正当程序(due process)理论几乎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和诉讼法学研究提供了全部的想象空间。作为正当程序理论两个核心命题之一,以下判断,影响至深:真理就是从这一立场出发而获得解释的总体:正当/可接受性既不在于过程起点的规定性,也不在于过程最后所得出的结果,而只在于过程本身。[1] 但是,何为正当,由谁设计,以什么标准设计的程序为正当,在不同的持论下,始终难获得共同接受的界定。以实定法作为最低限的正当,这一愿景亦不断被诉讼实践否弃。在行动中的刑事诉讼实践内,有着“双规”、撤回起诉等非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实际担当着功能。

原本在1978年12月中央纪委成立和1979年初彭真主持《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时,已经确立了此后两者各自的性质分工:纪委负责违反党纪、政纪,检察院监督的范围是犯罪。[2] 1986年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又进行了重申和机构调整。[3] 但是在1997年前后,纪委和检察院在重大职务犯罪上的关系成为:纪委立案调查,查清事实,然后移送检察院,反贪局实际仅作为纪委的预审机构出现,检察院的独立发现重大案件、立案侦查的比例大幅下降。在两者关系形态中起决定性的节点之一是纪委的“双规”手段。

1993-1998年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张思卿曾说反贪侦查有十八般武艺,即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五种强制措施和传唤、讯问等十三种侦查手段。为何这些手段被弃之不用而转向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双规”手段,反贪侦查机关为何自我放弃自主性而选择依附,成为本文主题的提示性问题。

本文的分析、行文脉络是:作为反贪侦查对象的犯罪在自然属性上迥异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故意杀人、抢劫等普通刑事案件,这导致反贪侦查对于口供的极度倚赖,口供成为“证据之源”,而口供获取需要较长时间地限制嫌疑人人身自由以及屏蔽内外信息渗透。在1997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传统反贪侦查手段无效,检察院由此全面转向与纪委合作,依靠“双规”作为案件突破的保障性手段。此现象的原因是中国经济、社会的基础结构能力软弱和刑事法总体性的缺失所致。诉讼程序之外的刑事政策亦是检察院行为选择的重要的考量因素。反贪侦查形态是被制度和技术结构决定的次生产品。对正当程序理论过于僵硬解读而进行的齐一的侦查程序设计,必然对特殊类型案件形成管制,而管制会催生各种非正式程序,反而使得程序正当之设计目的落空。

“双规”等非正式程序内的刑事司法行为的发生,其引起和被引起的制度与技术结构复杂,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几个语词的衍生能全部概括。转换以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的立场进行昂扬批评的姿态,而以司法是一种细腻的手艺的理路,仔细地辨析其工艺中的一招一式的展开,社会性地研究社会事实[4],对“双规”问题进行拆解分析,是回应正当程序理论何以无法践行的有意义解读。

利求同谈美国的全民医保计划

2014年1月1日,美国《患者保护和平价医疗法案》即医改法案将正式实施,美国原来的医保计划的困境在哪里,这次医改会引发什么样的变化,这次涉及全体美国人的改革,命运究竟如何?利求同女士曾多年在美国的电讯、保险和人力资源大公司从事知识管理与竞争信息咨询工作,她认为,这次医改法案最核心目标的有三点:一是让所有的人都加入医保,二是提高医疗质量,三是降低医疗服务的费用。

美国即将启动全民医保。能简单介绍一下这部最新医保改革法案吗。奥巴马强力推行的这一法案,其核心是什么?

利求同:二〇一〇年三月,国会通过了《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以下简称《平价法》),奥巴马总统当月二十三号签字生效。这就是令美国两党和利益集团争战不休的“奥巴马医改”(Obamacare)的主要成果。这《平价医疗法》的核心目标有三个:一是全民医保,二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是降低费用。

基于《平价法》,明年元旦起,美国将正式启动全民医疗保险,按计划逐步实施,至二〇一九年全部完成。这在美国,实在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几代美国人奋斗的结果。美国的医疗服务,一直是以医学发达、资源充足而骄傲的。但是问题也很大:服务分布不均,费用居高不下且不断攀升,财政不堪重负,老百姓和企业叫苦连天;还有大量人口没有医保。据联邦人口局(Census Bureau)的统计数据,二〇〇九年,无医保者高达五千多万,占总人口的16.7%,简直不像这个世界的唯一超级大国了。

所以长期以来,迫于民怨,两党都一致认为医改势在必行。但如何改,却是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毕竟牵扯到不同阶层地域、不同产业、不同组织的不同利益。之前,克林顿政府企图大改,由希拉里主导,因为起步失当,得罪了既得利益,不久就偃旗息鼓。小布什总统任上,也尝试过改革医疗信息系统,没有动真格。但民怨蓄久了,就“倒逼改革”,跟中国是一样的情形。于是奥巴马在第一次总统竞选中向选民许愿医改,实现全民医保。上任第二年,就做起来,最后《平价法》得以通过,为全民医保铺平了道路。显然,这是老百姓大力支持的结果。针对现有医疗体系的三大问题:服务覆盖面不全、医护质量需优化及高费用,《平价法》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有些新举措尤其引人注目,如:强制个人购买医保;全职员工50名以上的企业必须给员工提供医保;向高收入者征收较高的医疗税;规定最低医保计划的基本保项;以及建立联邦/州政府的网上医保交易所(Exchanges),开辟网上医保市场,帮助民众选购保险公司提供的达标医保计划,等等。《平价法》试图在原有的公民自愿和市场机制中,注入集体互助精神。它保留了原系统中所有的子系统—— 包括雇主计划,老年人计划、低收入者计划,以及开放市场上的计划——, 加上新建的政府医保交易所,集合成一个全民医保体系。《平价法》连同配套的相关条例,涉及面之广、规定之琐细,可谓空前。有国会议员数了数,说这套法规目前已经长达20,202页,而条例解释还远未完善!“奥巴马医改”牵动的利益之错综复杂,于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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