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

胡凌:数字时代隐私的终结?

网络杂谈之二十三

自信息技术和相关设备发明以来,就不断有人声称“隐私的终结”,例如照相机和摄像头便利了偷拍和监控、电报和电话则容易遭到窃听、计算机的出现导致“数据库国家”的出现,等等。本文试图延续这一话题,即在数字时代我们是否还能够拥有所谓隐私,并讨论相关的法律问题。本文的观点是:传统隐私及其观念正经历着重大转型,即从物理空间隐私转向信息隐私,隐私和其他个人数据的界限也变得模糊不清。其根源在于人们生活世界的数字化,周遭环境的默认状态是持续地搜集而非排斥信息。传统法律对此无能为力,只能在承认环境变化的基础上约束和限制对隐私和个人数据的使用。

本文将首先讨论现代隐私观念背后的多重基础:物理空间/架构的保护、从熟人社区到陌生人社区的转变、大规模搜集个人信息能力的匮乏;其次展示上述条件如何慢慢被信息技术打破和消解,使隐私具有了全新的商业和治理价值;第三部分将分析这一转变的法律基础,即通过契约同意个人数据的搜集和使用,以及带来的可能问题;最后简要讨论未来隐私保护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