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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象:十有四而志于学

也许是命运,让我多年以后寻到了贝奥武甫,那蜜酒大厅里传唱的金环赐主和屠龙英雄,走上了学术之路。

一开始,我是准备当飞行员的。小学里,我一直跟随数学老师叶老师做航模,参加航模比赛,眼睛老望着蓝天。升到初一,春季招滑翔员,心想,机会来啦。赶紧报了名。体检特严,好像视力要求2.0以上(但我可以看清楚3.0),多数人第一轮就淘汰了。第二轮,到空军医院住院检查,头一天又刷掉大半。我和一位初三的老大哥坚持到了第三天,连睡觉姿势、做梦与否都记录了。之后,部队就来学校了解个人表现,家访与父母谈话。最开心的是,让我们录取者去宝山参观了雷锋中学(上海市滑翔学校)和丁家桥机场。伸出手去,摸一摸自己做过的米格机(歼五、歼六)实体模型的真身,近距离接触英姿飒爽的飞行员叔叔,那几天真像是孙悟空一个筋斗翻上了云端。可是不久,文革爆发了。

文革十年,有两个日子或两件事,我终生难忘。一是一九六六年六月三日,华东师大第一次全校批斗家父,当晚上海社科院造反派突袭抄家,抢了师大红卫兵的先手(后来他们两边又斗气似的轮番抄了好多遍)。第二,就是六七年十月“复课闹革命”;返校那天,第一堂课,是何桂芸老师的英语课。

我是一九六五年考上华东师大二附中的。那时何老师刚分配来校,任隔壁四班(体育特长生班)的班主任。她圆圆的脸,烫了发,穿一条素雅的连衣裙,以我们小孩的眼光看,仿佛一个漂亮的洋娃娃。有几个住校的调皮鬼(附中是全市招生,家远的同学皆住宿舍),就欺负她年轻没经验,上课老捣乱,以把她气哭了为能事。但是我喜欢何老师,因为她发音特别清楚。比如国际音标[æ],齿间距离多大?看着我,她说,把食指和中指叠起,这样,放牙齿中间。我们一学就会了。还有,她居然让我当了三班的英语课的课代表。我猜是因为我学过四年俄语。可是我太贪玩了,心思全在画画跟航模比赛上,没好好学。所以部队来家访的时候,问孩子有什么缺点,母亲说,别的还好,就是贪玩。不过,我的杭州二姨夫王承绪先生(中国比较教育的奠基人)见我喜欢翻他的外文书,问各种问题,教过我几句英语,所以入学就报了英语班。

冯象:《贝奥武甫》增订版缀言

《贝奥武甫》初版的译注,大约始于一九八七年秋,八九年春完成,次年元月定稿付梓。那段时间挺忙,一边作博士论文,一边翻译史诗,还给旅美学人办的《九州学刊》供稿,写一组论中世纪文学的书评。第一篇《他选择了上帝的光明》,评耶鲁英文系罗宾逊教授的新著(如今已是“贝学”经典)《贝奥武甫与同位文体》,日期作八七年九月,正是为译注做的准备。现在想想,年轻的时候,真是精力充沛。

一九九二年暑假回国调研探亲,在上海与同学聚会。有位淘古董的老友跟我说,他囤了二十本《贝奥武甫》。我问有何道理。他说,看版权页,这书只印了三千册,现在严重缺纸,不会重印了。将来市面上价钱肯定大涨。一晃三十年过去,想必老友的预言没错。

初版的装帧简朴大方,我蛮喜欢。还有一个属于个人偏好的理由:书是铅字排版的,笔画的粗细,字距跟标点的疏密,看上去比电脑排的舒服。这事可能多数读者不会留意,但我对色彩线条的细微变化比较敏感,小时候爱画画,养成的习惯。书刊何时全部变成电脑排版的,记不得了,网上说是一九九三年。前一阵子有则新闻,复旦还是哪一所大学,一老教授去世后藏书没地方搁,堆在弄堂口,让路人随意拿,然后就论斤卖了。我估计,再过三十年,存世的铅字版书籍,散落民间的就不多了。所以最后,这书的初版可能真有点收藏价值呢。

冯象:译经典·写时代·忆师恩——《贝奥武甫》增订版代序

去年六月,译经收尾,圣录(kethuvim)的后半部分即五小卷、《但以理书》和后史(两记一志)终于完工。自二〇〇二年写《创世记》故事,开始译注摩西五经,屈指算来,恰好做了二十年。

本想趁热打铁,写一组文章,研究圣录诸篇的。内子道:还是先把《贝奥武甫》修订了吧,读者催问好久了。这个顺序也有道理,按照做学问先难后易的原则。记得钱默存先生有言,文字工作,编大部头教材简单,论文次之;注释稍难,但遇上拦路虎,尚可不注或作“待考”;最难的是翻译,连一个字都逃不过去。当然他说的是认真的翻译。

于是把《贝奥武甫》的几种新老注本翻出来,读了一遍,顺带温习了相关历史文献。觉得译文可修订处不少,有些表达和专名需要重新斟酌,注评部分则应大大扩充。这里面有一个缘故。八十年代,经外文所好友申慧辉介绍,同北京三联沈昌文先生联系出书的时候,国内出版业还很困难,纸张紧缺。从前著书也不兴添许多注释,跟现在不一样。所以我注评只写了一百一十五条,沈先生照单全收,已经打破惯例了。

古英语史诗《贝奥武甫》是英国文学的开山鼻祖,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的第一座丰碑,位列欧洲中世纪四大史诗之首(其余三部是《罗兰之歌》《尼伯龙之歌》《熙德之歌》),在英语世界,属于大学生中学生必读的经典。翻译经典,做好不容易;我的体会,是一辈子的事业。下面就说说这番事业的缘起和求学之路上的几位老师——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这些天因为重读他们的著作,就一幕幕又回来眼前——尤其是我的博士导师班生(Larry D. Benson)先生,那“一颗幽默、洒脱又不失虔敬的灵魂”(《先知书前言)。

黄灿然:不幸消息的通报者——布莱希特及其诗歌

布莱希特是一位伟大戏剧家,更准确地说,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戏剧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他像伟大小说家托马斯·哈代一样,首先是,以及更是一位伟大诗人,则是较少人知道的,但在文学界和诗歌界,却已是共识。诚如批评家乔治·斯坦纳所说的:“在他的歌谣、爱情抒情诗、讽刺诗、模拟田园诗、说教诗和政治诗如今汇集起来之后,很明显,布莱希特是那种非常罕见的伟大诗人现象,对他来说诗歌几乎是一种日常探访和呼吸……毫无疑问本世纪上半叶两位伟大的德语诗人是里尔克和布莱希特。”批评家克利夫·詹姆斯有相近的看法,他说:“对那些把艺术视为美妙的体育竞争的人来说,里尔克正与布莱希特争夺二十世纪最伟大德语诗人的头衔。对他们的标准看法是,布莱希特的诗歌艺术是奉献给社会革命的,而里尔克的诗歌艺术则是奉献给艺术的。”

布莱希特的伟大,是很晚近的事,因为他的诗全集直到 1967年即他死后十余年才出版,总共有约一千首诗,其中只有一百七十多首诗是他生前出版过的,包括十多首戏剧中的歌。而所谓生前出版过的,还包括实际上没正式发行过的《斯文堡诗抄》。最新的三十卷本布莱希特作品集则显示,其诗歌占了五卷,总共超过两千三百首。当然,目光敏锐者例如 W. H. 奥登,仅凭布莱希特已出版的少数诗歌,尤其是他的早期诗,就把布莱希特列为影响他的十多位诗人之一。本雅明也很早就看出布莱希特的天才,他认为“布莱希特是本世纪最自如的诗人”。汉娜·阿伦特则说:“布莱希特毫无疑问是德国当今最伟大的诗人,以及可能是德国当今最伟大的戏剧家。他是唯一可以跟卡夫卡和布洛赫在德语文学里、乔伊斯在英语文学里和普鲁斯特在法语文学里比肩的诗人。”当约翰·威利特主编的第一部较大规模的布莱希特诗歌英译本在 1976年出版时,奥登的好友、也是该诗集译者之一的斯蒂芬·斯彭德认为它是“本世纪重大的诗歌成就之一”,翻译过布莱希特戏剧《三毛钱歌剧》的苏格兰大诗人麦克迪尔米德则称它为“一部最重要和难以估量的诗集”。

冯象(译注):新天新地(《启示录》20:11-21:8)

此段写末日审判及新耶路撒冷/天国降临。

审判,mishpat,究其根本,是人事的裁断或人世政治。上帝创世,施政之初,身为“大地的审判者”而“主持公道”,ya`aseh mishpat,创18:25,褒贬赏罚,也只在人世。从洪水方舟到焚灭所多玛,从以色列出埃及占迦南,到圣城倾覆,耶和华的居处化为废墟,“秽物立于圣地”,太24:15:每一次,圣法的公义都没有放过罪人。因为至高者说了,“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只待那天[仇敌]遭祸,末日匆匆,一下降临”,申32:35(《摩西之歌》)。这儿,末日,`athidoth,指的是预定之事、人的命运,并非世界终了,“天地过去”“大海不存”,启21:1。

历史地看,摩西的上帝虽然“不轻易发怒”,却也无须拖延判决。神的报应/复仇,naqam,基于团体责任,可以追究罪人的子孙,“直到三代四代”,而大爱更“泽被千代”,出20:5-6, 34:6-7(参《枯骨》导言)。救恩若此,子民便用不着(也想象不到)天堂地狱,只消“把欢愉交给耶和华之法”,“信赖[他]的慈爱”就行,诗1:2, 13:5。在那个世界,亡灵不论善恶,皆下阴间;“死者不会重生,幽影不会复起”,赛26:14,“即使苍天坍塌,也不会醒/不会打搅他的长眠”,伯14:12。

大卫王、所罗门之后,以色列分裂,君主贵族和祭司堕于腐败,国运衰落了。社会动荡,敌族入侵,乃至福地处处恶人当道,忠信者苦不堪言。摩西坚信的善恶报应,现在竟成了许多人的疑问。于是有众先知蒙召,领受圣言,谴责不忠,诅咒列国。苦灵人闻道而响应,末日论连同死者复活的信念,就慢慢发展起来,诚如以赛亚所言:

冯象(译注):镰刀(《启示录》14:1-20)

耶稣师徒和保罗都相信“天国已近”,盼着今世的末日。末日能有多么可怖,天国又如何降临?这就是《启示录》要说的了。

《启示录》是《新约》的大结局,也是四部福音之外,唯一一篇传达“上帝之言与耶稣基督的自证”,martyria,并为之作见证的,emartyresen,启1:1-2。若上溯希伯来《圣经》或基督教“旧约”,则此书所记,“刀剑饥荒与瘟疫”及末日审判,便是上帝自从“藏脸”,出离圣城,赛8:17,结10:18,头一次也是最后的露面,他的“再临”的永久的预演。这里,他还是“那亘古常在者”,“那今是、昔是且必来的一位”,1:4,但7:9,依旧充满了复仇的怒火。而作者公开宣布“得胜”——“愿有耳朵的都聆听”——那高踞宝座的旨意已定:召回所有因圣名而受苦牺牲的雅各子孙,“把尊严与荣耀/赠予以色列的遗民”,2:7, 3:21,赛4:2。

作者告诉我们,他名叫约翰,是道内一个“同患难、共天国而分享耶稣之坚忍的兄弟”,流落在爱琴海中一座小岛,1:9。故有学者推论,约翰是犹太人,来自耶路撒冷,或许认识或曾受教于圣城会众的领袖,耶稣的弟弟“义者”雅各。所以也认定人子为以色列的受膏者/弥赛亚/基督(佩格尔思,页55),笃信“主的再临已近”,特别强调“坚忍”有福,雅1:3-4, 5:7-11。

冯象(译注):基督赞(《歌罗西书》1:15-20)

传统上,《新约》的使徒书信,有十三篇(《罗马书》至《腓利门书》)列在保罗名下。十九世纪,现代圣经学在德国兴起。之后,学者经过多年的考证辨析,从中剔除了六通,归于保罗身后的托名之文,即三封“牧函”《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可能出于一人之手),加上《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后书》,合称“次保罗”或“伪保罗”,deutero-/pseudo-Pauline,书信(艾尔曼,页92以下)。

《歌罗西书》的宗教思想,有些说法颇似《以弗所书》;如认为,信徒受洗入道即可获救,摆脱律法上的罪罚(同上,页113):“你们既已藉着洗礼,与[基督]合葬,也就一同复起了”。因为上帝“让你们跟着他重生,宽恕了我们的累累罪行;还抹去了告我们负债的法规字据,将那废除了的钉在十字架上”,西2:12-14。而保罗虽然也说过“合葬”“复起”,众人的拯救在他看来,尚有待“主的日子”如“夜贼”来袭,太24:43-44,帖前5:2。所以“受洗入基督耶稣”,固然“是受洗入他的死”,但死者复起“走进新生”,却不可能仅凭一次洗礼,而须坚持寄望于迫近着的天国,亦即人子再临,罗6:1以下(《死已被胜利吞吃》导言)。

保罗书信,多是口述,罗16:22,林前16:21,迦6:11注;故长句不多,文字棱角粗砺,不事雕琢。这峻急的风格,“重而有力”,恰是传道者“以主为榜样,不顾重重磨难,怀着圣灵的喜悦迎接”福音的真实的见证,林后10:10,帖前1:6。

冯象(译注):他虽有上帝的形象(《腓立比书》2:6-11)

《腓立比书》属于保罗的“狱中书简”,因信里提到为宣讲福音而“戴锁链”,身陷“苦斗”之境地,腓1:7, 13, 30。但此诗一般认为不是他的原创,而是引用前人或时人做礼拜的颂歌。理由是:小诗自成一体,像独立作品;几个关键术语及阐发的观念,不见于学者确认的保罗书信:似乎耶稣降生之前,已具上帝的“形象”,morphe;而“等同于上帝”,isa theo,竟是一种可以(故而不容)“掠夺”的资格,harpagmos。与之相对,“出空”,kenosis,也是十分独特的说法,指圣子悬置神格,入女人子宫,结胎成肉。

另外,细读之下,这首基督颂的思想内容跟上下文亦不甚吻合。一章末二章起,保罗讲“灵的团契”,koinonia pneumatos,强调团契成员应以耶稣为榜样,互相关爱,彼此推崇,同心一意,不可谋私利损害他人,不要让“耶稣的仆人”即引领会众的使徒失望,2:1-5, 16。可是,对于这些“基督内”的“勉励”和“爱的慰辑”,小诗未置一词。相反,诗人所关切的与之衔接不上,做不成团契伦理的样板,只能看作借诗发挥(艾尔曼a,页254以下):人子“取一个奴隶形象”,“谦卑顺服”,上十字架受难而获上帝“高举”,赐名“超乎万名”,享三界万舌之礼赞。

论文字,此颂节奏流畅,立意崇高,颇有希伯来先知的神韵。新修订标准本(NRSV)在第8节后作一停顿,分为两阕,每阕三节,每节三行,也是一法,可凸显其结构的对称。上阕写耶稣降世入死,“死在了十字架上”,下阕赞基督升天复活,“荣耀归上帝天父”。拙译分三阕,每阕六行,则是将“形象”“模样”“受死”“名字”等关键词、译文的韵脚同对称的句结构错开,玩味另一层面的张力。

冯象(译注):死已被胜利吞吃(《哥林多前书》15:51-57)

保罗论传道,常说“凡信了的都要拯救,犹太人在先,希腊人随后”,罗1:16, 2:9-10。这先后顺序,今人觉得刺眼,“政治”很“不正确”,却是耶稣定的。人子给十二门徒分派任务,授其驱恶灵治百病的权能,道:外族的路你们莫走,撒玛利亚人的城别进。相反,应先去以色列家迷途的羊那里;边走,边宣讲天国已近,太10:5-7。

翅关使徒“修正”了主的“主义”,开辟“外族的路”。所到之处,那“信了的”往往是“希腊人”即外族居多,而子民对福音,或犹太教正统眼里的异端学说,却未必欢迎。于是传道者面临一个棘手而敏感的难题:外族入道,是否应遵从圣法,包括食物禁忌、守安息日、男子行割礼?若是严格地依从耶稣,摩西之律就“一点一画”也不能少,要“全部实现”,太5:18。这样一来,外族皈依的门槛便大大抬高,未免阻碍了会众发展。

保罗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多多赢取”的灵活策略,允许例外,区别对待——法国哲学家巴丢称之为“群众路线”:“律法外的”可以不学“律法下的”和“软弱的”,省却割礼等诫命,林前9:19-22。身份资格,亦无须因入道而改变。“人蒙召时已行过割礼,就不可再拉长包皮;若蒙召时还留着包皮,则不必割去”。“蒙召时身为奴隶?别在意……凡为奴而蒙召于主内的,都是主的自由人;同样,那自由人蒙召,也是做基督的仆人”,7:18-22。如此调和妥协,仿佛过于实用主义,不讲原则。但如果我们了解耶稣运动对末日的翘盼,以及保罗光大的普世救恩的信条,就不难体会他的坚强信念:“磨难生忍耐,忍耐生品格,品格生希望”——教父为何将他誉为“坚忍之典范”,罗5:3-4(《克雷蒙前书》5:7)。

是的,“天国已近”,今世大势已去,人子有言。所以田产奴婢家室亲情,皆不长久,信徒应专心事主,太10:37注(《刀剑》导言)。而妥协,正是为了坚持,迎接末日。

冯象(译注):爱之颂(《哥林多前书》13:1-13)

保罗,本名扫罗——此是以色列第一位国王之名,sha’ul,转写为希腊语,Saulos,却有“装模作样、娇气”的意思——生于小亚细亚(今土耳其)东南重镇翅关,Tarsos,徒9:11。“按肉身”,属以色列本雅明支族,原是精通律法的法利赛人,打压过被犹太教主流视为异端的基督的会众,腓3:5,林前15:9。《使徒行传》写耶京的侨民基督徒七执事之一司德万殉道,说暴民指控执事“诋毁摩西、亵渎上帝”,将他拽到城外,扔石头砸。“那些证人脱下外袍,放在一个名叫扫罗的青年脚边”。还说,杀司德万,“扫罗是赞同的”。后来他坐牢自辩,也承认“不仅亲自抓了大批圣徒下监,还投票判他们的死罪。而且在各处会堂屡屡用刑”,逼人背弃基督,徒7:58, 8:1, 26:10-11。足见其捍卫正统之“狂热执著”,真是到了“无可指摘”的地步,腓3:6。

此后不久,扫罗奉命去大马士革搜捕异端。将近大城,“突然天上射下光来,照得四下通明,他一下摔倒在地,只听一个声音在叫他:扫罗啊扫罗,你为何迫害我?主啊,他问,你是谁?答:我就是耶稣,你迫害的那一位”。迫害者失明了三天,不吃不喝,直到城里一名基督徒哈纳尼亚用手按他,才复明了,“充盈圣灵”——他便信了耶稣,徒9:3以下。

但扫罗蒙召,并不是抛下祖宗的信仰去皈依新神。他追随一个复活了的受膏者/基督,是为了解救同胞,绝非与之为敌,罗9:3-5。蒙召者自己的回忆,却刻意省略了细节,只说“在娘胎时已被拣选”,一如圣书上的先知,赛49:1,耶1:5;是天父降恩,将圣子“启示于我,让我向外族传他的福音”,迦1:15-16。强调的是自己称使徒的资格,及“福音内的权柄”,林前9:18。然而,他毕竟不是主耶稣亲选的门徒,“弃暗投明”入道前,曾迫害基督。仿佛是回应道内的指指点点、猜忌和骂詈,或争取“主的弟弟”雅各同彼得、约翰领导的圣城“母教会”的支持,保罗向会众讲过自己经历的一次异象:如何“在基督内”“升至三重天上”受教,“被提上乐园,听到了不可言说、不许人传的真言”,林后12:2-4。

冯象(译注):世界的恨(《约翰福音》15:18-16:33)

学界通说,《约翰福音》较对观福音晚出。一个主要的理据,是作者阐发的父子合一的基督论,“父在我内,我在父中”,约10:38, 14:10-11,已经脱离耶稣运动的末日受膏者/弥赛亚信条,也远远超出了保罗关于“基督复起”的论述:耶稣“因从死者中复活”而“被确认为上帝儿子”,罗1:4,林前15:14。另一理由,则是文字风格不似加利利先知传布穷人福音的生动口语,而近于学堂或书斋里饱学之士的写作。那样成熟的拉比诗文承载基督之道,大约要等到世纪之交,经过三代人的传承发展,新宗教收获了相当的中上阶层的灵魂,条件才具备了。

据对观福音,最后的晚餐(正月十五逾越节晚餐)结束,耶稣率门徒出城下山,进油榨园,向上帝祈祷。作者文笔简洁,气氛紧张又充满了悲情。人子心里“蓦地哀伤焦躁起来”,向彼得他们说:我的灵悲痛已极,几如死了一般,可14:13-14,太26:37-38。讲了好久的荣耀之日,那准备上十字架的却突然失了第三天复活、升天“坐于大能者右手”的勇气,诗110:1,可14:62,太26:64。他甚至想逃避命运,哀求天父“为我把这一杯拿开”。“极度痛苦之中,他祈祷越加热切,汗珠如血,大滴大滴落在地上”,路22:42, 44。读到这儿,谁能不感动于基督的人性,这“太人性的”一刻?

可是轮到第四福音,故事就变了。晚餐提前一日(正月十四);吃完,一俟犹大受了饼离去,耶稣立刻宣布:人子已得了荣耀,他身上,上帝得了荣耀!13:31。随即为门徒颁布“新诫命”:你们要彼此关爱,agapate allelous,就像我爱着你们,13:36, 15:12, 17。然后长篇大论,申述会众伦理,讲解天父同自己合一却又有别的神秘学说。

冯象(译注):太初有言(《约翰福音》1:1-18)

新约》四部福音,《约翰》排在第四,渊源跟前三部迥异。后者的故事多处雷同,可对照阅览,习称“对观福音”。《约翰》成书较晚,在一世纪末二世纪初,内容与对观福音重合者仅三事,即第六章开头的五块饼吃饱会众、耶稣踏海、登舟回那鸿庄,kephar nahum,约6:1-25。驱邪灵的法术也不见了,治病仅剩三例:侍臣的儿子,4:46-53(参太8:5-13,路7:1-10,百夫长的孩儿/爱仆),以及恩屋池医瘫子、盲眼重光,5:2-9, 9:1以下。施神迹,则成了见证“圣言肉身”的荣耀,或显扬神性的征兆,semeion,呼应人子的种种宣示,从“生命的粮”“世界的光”到“复活在我”,6:35, 8:12, 11:25。为的是团结会众,令旁观者信服,例如十一章,好友拉匝儿的起死回生。同时也反衬出所谓“犹太人”,Ioudaioi,或犹大之民抗拒“真理”的顽固、徒劳无益。

作者的思想,颇具神秘主义和灵知派倾向,像是一个受了良好的希腊化教育的流散地犹太人基督徒,而非熟悉犹太教但皈依了基督的外族(“希腊人”)——传统上认作蔡伯之子约翰,绰号“霹雳子”,13:23注,可3:17,路9:54。然而其教义敌视子民,斥之为恶魔后裔,8:44,情绪之激烈,远胜“外族的使徒”保罗,或反映了(以弗所或别处的)原始教会“约翰社团”所面临的挑战,及相应的生存与宣传策略。
还有一点特色,就是第四福音的耶稣,施教很少讲讽喻,亦不显圣容,可9:2,太17:2,路9:29。自始至终未提天国/上帝的国,除了法利赛人尼哥蒂摩,Nikodemos,问重生一段,3:3-5。但尼氏不解“重生”,gennethe anothen,是因为希腊文有“生于上”的双关,喻受洗、悔改而获赦罪,参8:23, 19:11;那是希伯来语和亚兰语都没有的,因而不可能是加利利先知的原话。

冯象(译注):爱仇人(《路加福音》6:27-38)

耶稣的教导和讽喻,多是直白的散文。但路加下笔,时有诗意的修辞,且风格温婉,词汇丰富,eruditissimus(圣杰罗姆语),足可媲美《希伯来书》引经据典之庄严;一说他是《新约》作者里唯一的外族(“希腊人”)。

“爱仇人”一段,论者常引第一福音的记载,太5:38以下。后者针对经师和法利赛人的敌意,强调信徒行事“须达于完满”,否则“决计进不了天国”,太5:20, 48。而完满,teleioi,即超越“祖宗之法”的字句或狭义理解,追求圣法之灵/精神,着重内心对罪的防范。所以人子列举六项“反题”,antitheses,绝非取消律法,而是提出新解:由不可杀人到勿迁怒于兄弟;从不可奸淫到勿动淫念;从允许休妻到禁离异(不贞除外,尊重宗法社会对传宗接代的要求);从戒假誓到杜绝发誓(以免说话“出于大恶”);从复仇伦理(家族义务),创4:23,或同态报复律,lex talionis,出21:23-25,到不反抗恶人;从爱邻人恨仇人到爱仇人。这一切,都是为了“成全律法”,太5:17(《刀剑》导言)。

《路加》不言完满或成全律法,“爱仇人”紧接着“四福四祸”,即耶稣的穷人福音的纲领,路6:20-26。那么谁是基督会众的仇人呢?是拒绝福音的耶路撒冷祭司,抑或把耶稣钉上十字架的罗马士兵?还是那些“只看到兄弟眼中的木屑,自己眼里的大梁却从不在意”的假善人,6:41?可是大爱,agape,一旦施与仇人,人就没了仇敌;就同起义失败、失败了再起义的爱国者、奋锐党,以及跟人子一起受难的那两个“强盗”,lestes,一总划清了界线。难道要这样爱,才够得上那迟迟不来的普世救恩?

冯象(译注):我的心尊主为大(《路加福音》1:46-55)

耶稣降生的故事,不见于保罗书信及《马可福音》,或许当时(一世纪五六十年代)尚未流传。《约翰福音》虽然晚出,因将人子等同于圣言,“太初有言:那言与上帝同在,上帝就是那言”,约1:1,教义不同,故也不写降生。只有《马太》《路加》两部福音讲了这故事,情节却完全不同。

马太(我们姑且按传统这样称呼福音书的无名氏作者)说,玛丽亚圆房前已有身孕,未婚夫约瑟欲解除婚约,被天使劝阻。接着,有东方三智士前来献礼,拜新生儿为王。希律王闻报,大惊,下令屠杀伯利恒男婴,约瑟一家逃亡埃及。这些都是路加所不知的。据后者,天使加百列下凡,向玛丽亚预言圣灵感孕,其时圣母“还没同男人相认”,路1:34。场景,则从大卫王的家乡伯利恒转为加利利小村拿撒勒。之后约瑟夫妇同房与否,作者未作交代——他们完全可以“相认”而不干扰圣灵结胎。未婚夫在律法上的权利等同丈夫,故古叙利亚语译本及古拉丁本均以“他的妻”称玛丽亚,2:5,参太1:19,叫约瑟“她丈夫”——所以也有学者认为,单就第三福音而论,似不能排除耶稣是约瑟所生。至少,做父亲的从未生疑,亦无休妻的念头。路加所谓“圣灵覆体”“大能庇荫”,只是祝圣婴儿为“上帝的儿子”,即义人或圣者(维尔麦希a,页77):你诞下的必为圣者,必称上帝的儿子,1:35。犹太传统,义人,一如受膏的君王,如大卫,撒下7:14,赛42:1,诗2:7, 89:26,皆可称神的儿子、至高者之子(《死海古卷》4Q246, 2:1)。故而,作者后来又说,耶稣被上帝立为圣子,是通过受洗或复活,3:22,徒13:33。这应是基督会众最早的一种信条。

“那首先降临的爱,举翼在她面前,唱着:万福玛丽亚,圣恩充盈”,Ave Maria, gratia plena(《神曲·天堂篇》32:94)。她瑟瑟地小声回复:甘当主的使女,愿你说的实现,1:38。于是,圣言变为极小而成肉,如神秘主义宗师埃克哈(Meister Eckhart, 1260~1328)所言:那诸天容纳不了的,躺进了玛丽亚的子宫。人子降世,做夏娃儿子,为一个受难的“时辰”长大,改变了人类历史(和纪年)。Ecce homo,看,就是这人,约19:5——如此,天父“画出”自己的模样,肉身造一尊神像,破了十诫之二(禁造偶像),出20:4。
以下便是玛丽亚怀孕后所唱,一支感恩之歌,由经书熟语巧妙织就。

冯象(译注):刀剑(《马太福音》10:34-39)

“教会跟《圣经》不是一回事,《圣经》从来就是教会的愧疚”,德国思想家勃洛赫尝言(页9-10)。这“愧疚”,或换一角度,这经文孕育的道德思想,对信条教规和教派立场的逾越(“思考意味着逾越”,勃氏的墓志铭),便是为什么圣书可以永不过时,向所有人说话,为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读者理解,并帮助受苦人面对现实,反抗压迫,进而“创造历史”的一条主要理由。

此段“刀剑”福音便是一例,如何解读,历来让神学家头疼。即便现代学术译本,也往往语焉不详,如新牛津注释本/新修订标准本(第三版),只短短一句:耶稣在场,造成分裂。谁分裂?何以人子在场他们就分裂了?却不敢说。

基督降世,按《马太》的记载,不是来废除摩西之律同众先知的教导,而是要使之成全,太5:17。所以他一再强调谨守圣法,“一点一画”都不能少,包括孝敬父母、爱人如己,出20:12,利19:18。因为真正的绝对的“善”,ho agathos,只有一位,即天父——除了上帝,别无他善,太19:16以下。但既有博爱之诫命,乃至“爱仇人”,“若有人批你的右颊,你把左颊转过来也给他”,5:39, 44,为何又宣布骨肉为敌,家庭分裂,甚而要信徒摒弃爱父母儿女呢?

原来,人子福音跟后世教会一个最大的不同,在历史观、世界观。耶稣的口号,得自老师施洗约翰,“悔改吧,天国已近”,3:2, 4:17。他是站在圣史的终点之前,为我们“开眼通耳”布施救恩,而非教人安顿日常的家庭生活,或安慰成功人士,帮他享受“太平”。末日在即,大恶随时会攫取,这是加利利先知给忠信者的警告:快了,当假先知蜂起,一个个口称“我是基督”,受骗的将不在少数,24:5。届时,“兄弟会把兄弟交给死亡,父亲会交出孩子;儿女会起来与父母为敌,不惜将他们杀害。为了我的名字,你们会遭人人仇恨;只有那坚持到底的,才能获拯救”。所以他遣门徒传道,任务十分紧迫:阿门,我告诉你们,不待你们走完以色列的城镇,人子便要来到,10:21-23。阿门,我告诉你们,这儿站着的人当中,有人不必尝到死的滋味,即可见着人子降临他的天国,16:28,可9:1,路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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