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随笔 · ESSAYS

为什么中文这么TM难?

《为什么中文这么TM难?》(Why Chinese Is So Damn Hard)是汉学家 David Moser 的一篇著名的文章(至少汉学圈以及真正下过功夫学汉语的外国人中间有很多人读过这篇文章),最初发表于1991年。作者行文诙谐幽默,鞭辟入里地分析了,为什么对于绝大部分西方人来说,汉语是一门非常难学的语言(并且公道地指出,汉语之难,甚至显示在以之为母语的中国人也并不总能精湛地掌握它)。作者从西方人的视角出发,归纳出了九个原因。在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们今天所知的互联网还不存在,更不要说智能手机或其他设配上的电子词典等各种辅助外语学习的“应用”了。话说回来,学习手段的便利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汉语难学的事实。作者文中提到了文化隔阂是造成语言学习困难的深层原因。在可以遇见的未来,也许恰恰只有文化隔阂才是相对容易化解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的障碍。其他的困难一时还看不到什么解决的希望。

大部分第一代海外华人移民都会让自己的孩子学习汉语。然而,这些孩子中的大部分对汉语学习都意兴阑珊,仅因父母的压力才不得不学。当然,这种状况客观上也跟汉语在海外华人孩子生活中实际用处很小有关。不过,鉴于学习外语的黄金年龄持续很短,大概仅在十来岁之前,待他们意识到汉语的重要性时,通常早已过了语言黄金期。就这一点来说,华人家长推孩子学汉语,就像推孩子学乐器一样,尽管属于“家长作风”,但也未必不是用心良苦。

E.B.怀特:这就是纽约

吴冰青 译

无论何人渴求这般离奇的收获,纽约都将奉上独处与私隐的赠礼。正是出于如此慷慨的厚赠,城垣之内聚集了十分可观的人群;君不见曼哈顿的居民大都是外乡的陌生人,从不知什么地方搬迁来此,寻求庇护、成就,以及或大或小的梦想。纽约的神秘之处就在于给予此种可疑礼物的能力。它既可以毁掉一个人,也可以成就他,端看运气如何。所以除非一心想要得到好的机缘,谁也不应来纽约生活。

纽约浓集了艺术、商业、体育、宗教、娱乐、金融,把角斗士、传道者、承包人、演员、交易员、商人推到同一台拥挤的竞技场。它的衣领上驻留着消除不去的漫长旧日的气息,以至你无论坐在纽约什么地方,都能感觉到伟大时代和显赫功业的振颤,感觉到奇诡不凡的人物、活动和事业的振颤。此刻,我坐在中城一家旅馆的客房里,房间位于透气天井的下半部,九十度(华氏度——译者注)的闷热令人窒息。没有一丝空气流进流出,然而,我还是奇妙地感受到了紧邻的环境所散播的一切。距我二十二个街区,鲁道夫·瓦伦提诺曾停灵于此,接受公众瞻仰;距我八个街区,是内森·黑尔遇害的地方;距我五个街区,海明威在此处的出版社揍扁了马克斯·伊斯门的鼻子;距我四英里开外,瓦尔特·惠特曼曾为《布鲁克林鹰报》挥汗撰写社论;距我三十四个街区,到了薇拉·卡瑟来纽约写作关于内布拉斯加的小说住过的街道;距我一个街区,马瑟林曾在大马戏场剧院表演滑稽戏;距我三十六个街区,历史学家乔·古尔德当众将一只无线电踢得粉碎;距我十三个街区,哈利·梭射杀了斯坦福·怀特;距我五个街区,我在那里干过大都会歌剧院的领座员;而距我不过一百十二个街区,老克拉伦斯·戴在主显教堂洗清了他的罪(这个单子我可以无限地列下去)。如此说来,也许我所占据的这个房间,就有不少不同凡庸、以一事留名的人物栖止过,他们有的也是在热得透不过气来的下午身处此地,无人陪伴也无人搅扰,对于来自外边的气息,心里充满着自己独特的感受。

刘皓明:“你这石质的”:杂谈建筑之二

近一二十年来国內很多原本位于城市中心的大学纷纷在城市远郊开辟新校园,我有幸访问过其中数所,因而有了贴近观察其中新建筑的机会。坦率地讲,对于这些新建筑,我的失望远多于喜悦。

纵观世界上著名的大学及其校园建筑,可以看出大学建筑在建筑学和建筑史上是有独特要求、独特地位和独特风格的。除了上一篇谈建筑的文里提到的罗斯金(John Ruskin)所言建筑三标准——实用性、审美效果和传达旨意——之外,大学建筑与一般民用与商用建筑有明显的不同,具有一种更常见于世俗的或宗教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的特点,用今天时髦的名词说,就是具有纪念碑性(momumentality)。

看过那么多国內大学新校区的主体建筑后,可以公正地说,并不是设计师和决策者完全不懂这样的建筑要具备纪念碑性这一道理,而是他们对纪念碑性的理解显然极其狭隘、片面,甚至错误。非特是大学建筑有这样的问题,这几十年里人们对有纪念碑性质的建筑的理解都有同样的缺陷,就是错以为单靠体积就足以获得纪念碑性。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

沈明:也说方方日记

我不是方方的粉丝(从前叫“忠实读者”,现如今这个词显得土气十足了),几乎没有读过她的作品。国内新冠疫情发生之后,方方因其武汉疫情日记而在文学圈之外的普通公众中暴得大名,可我仍旧没怎么关注。偶尔在“朋友圈”看到别人转发的她的日记,也不过浏览过只言片语。完整读过的唯一一则,是其日记的终结篇。喜欢就阅读、转发;不喜欢或不感兴趣就忽略;如果觉得她哪里说得不对也可以作文批评——这些都是完全正常的。

然而,随着方方日记在媒体上的广泛传播,某些所谓左派知识分子对其冷嘲热讽甚至人身攻击、上纲上线的批判都出现了,比如前几天见到几位学界朋友转发并热捧的这篇:余亮《把方方日记埋在春天里——谈当代中国“良心”戏》。

这位作者先是写到:

刘皓明:错落:杂谈建筑之一

上个世纪末的一天,我在威尼斯圣马可广场偶遇一群来自中国的游客。那时候中国人出国旅游还远没有今天这么众多,所以他们的出现引起了我的注意。那群人显然属于一个旅游团,大抵由水上到达广场前的码头,刚上岸,浩浩荡荡好几十人,走过广场时除了一边发出咕咕声响一边满地蹒跚的野鸽引起他们的兴趣和注意外,目无旁骛,对这个著名广场及其周边的圣马可教堂等建筑似乎毫无兴趣,抬头看一眼都不看,所以不到一分钟便从广场鱼贯而过,匆匆奔向不知哪里的目的地去了。

中国游客对集西洋建筑之大成的威尼斯的精美建筑毫无兴趣,我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这些年来在中国人中间我听到过各种鄙夷西洋建筑及其美学原则的奇谈怪论:对中国以外的地方,有人说威尼斯这样的欧洲城市破破烂烂,毫不足观;对国内的地方,有人拿全然中式格局的北京与缘于近代开口通商而成立的城市天津作比较,以为天津城区街道窄而且弯曲,远不如北京逵衢阔道来得便利气派。这种审美观不仅流行于普通民众中间,而且必定也反映了专业城市规划和建筑从业者的审美,否则我们无法解释近几十年来中国城市规划与建筑的风格状态。

沈明:“(买)这么多书,你都读过吗?”

我相信这是每一个爱好藏书的人都曾遭遇过的问题。笔者自己就被问过多次,记忆中的最后一次是一年多以前越洋搬家到伦敦的时候,一位已经有些年纪的搬运工人得知他正在搬的几十只沉甸甸的纸箱里装的都是书时,用带着某种外国口音的英语问的。此前还有同学、朋友、邻居以及大学教师同事,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可见“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呀。

“买这么多书,你都读过吗?”——这问题合情合理。

收藏可以是也常常是一种爱好。作为爱好而收藏的物品大多没有什么实际功用,或至少收藏之目的不在其实际功用,而在比如说投资(但这仅限于某些收藏品而不是任何收藏品)。爱好,常跟“业余”搭配构词成为“业余爱好”,说的是谋生之外的意趣活动,故而天然隐含了几分非实用性的色彩。爱因斯坦拉小提琴,是业余爱好。但假如他碰巧是个职业小提琴手,靠演出甚或街头卖艺赚钱谋生,那就不叫业余爱好了。我想这没有疑义。古玩、佳酿、邮票等,作为收藏对象,都是这样:收藏这些物件不为吃也不为用,为的是赏玩并且增值。然而,相比之下,书似乎不太一样。书有非常明确的使用价值,人们买书当然不是要买构成书的纸张和油墨,而是意图获取那有形物所承载、蕴含的某些无形的东西——这种无形性非常独特,以至于在那上面形成了一类区别于普通财产权的特殊法律权利,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就是版权。(附带一说,古籍珍本之类的图书在性质上更接近古玩——收藏主要是为了其经济价值而非使用价值即阅读,故而笔者就不揣武断,将之排除在本文所谓“藏书”的讨论之外了。)从书的价值在其无形内容而非有形实体这一点来说,买书藏书的行为如果不包含阅读之目的就应该是奇怪甚至荒谬的。为收藏而购买一枚邮票的行为并不包含将其作为邮资贴在信封上并寄出之目的;为收藏而购买一个瓷盘的行为并不包含用其盛放菜肴并置于餐桌之目的;但购买并(为日后再读而)收藏一本书似乎只能是阅读意图驱动的行为,因而其中隐含了阅读的义务。藏书者实际上通过买书行为给自己创生了一份家庭作业。书买而不读,则作业没有完成。

刘皓明:摩西的智慧、孔子的缺失:文明如何规定不可食的、可憎的动物

如果说出于含蓄和得体的审慎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命我们缄口,在另一些情况下,更高级的审慎则以说出内心所想为正当。
——埃德蒙德·柏克

考古学是我一直非常感兴趣的学科,虽然我现在从事的工作似乎与之并无关联,可对于与考古有关的消息,我却一直都很关心。不过我倒也不是对所有的考古都有兴趣,而是只关心与欧亚大陆上几个主要文明的上古史有关的,因为我以为,对上古遗迹的考古往往能揭秘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的根本特征以及形成这些特征的根本原因,换句话说,就是能向我们显示一个民族和文化的最深层的超稳定结构或者说其基因。近些年来,有几个中国考古发现和对这些发现的研究成果,尤其在我心里引起震撼,因为如果我们将这些发现与当下联系起来,我们会有一种“亘古以来我们从未改变过”、“我们无非就是我们祖先的副本”的感觉;会让我们意识到,无论表面上今天的人与他们几千年前甚至上万年前的祖先显得多么不同,他们身上存在的最根本的、最无意识的、从未经反省的人类学意义上的行为和行为的本能却是几乎始终不变的,而这种认识令我毛骨悚然。

就比如十多年前江西靖安县水口乡李洲坳东周古墓的发掘。从那座古墓里,考古学家们发现,里面埋葬的是四十六名作为人殉被毒杀的少女连同她们为之殉葬的一位男性墓主。这样骇人听闻的罪行,哪怕是发生在近三千年前,也仍然令人发指。今天的我们应该对这一考古发现产生强烈的反应,尤其因为我们几乎在同时可以从完全不同的渠道了解到,驱使那个男性墓主及其家人实施这样残暴的人殉的心理和信念,在今天仍活跃在他们后人中的一些人身上:直到最近仍在好几个地方不断发生的杀害女性以配冥婚的刑事案件(2019年11月27日《澎湃新闻》)就是当代版的李洲坳墓人殉。

王朔 :我的几个国庆节

1958年我出生时这个国家刚刚建立九年,比我晚一年出生的孩子很多都叫“国庆”或“十庆”。1959年的国庆我没有印象,只在后来看了不少那一年拍摄的电影,都是歌舞升平的那种,跟别的年份拍的片子不一样。文化大革命批判了这批电影,说这批电影表现了“资产阶级人性论”,证据是有的片子的女主角爱上了男主角,有的片子的女主角很爱自己的父亲。在当时那是不允许的,每个人都应该只爱毛主席,其他都叫“无缘无故的爱”。现在的官方说法,那是中国电影的“第一次高潮”。

1971年,我参加了国庆游行的儿童组字排练。按照计划,我和其他数万名儿童要共同组成那次游行的背景,当军队和彩车走过天安门观礼台时我们就一齐打开手中的彩色大纸本子顶在头上,向着天空拼出巨大的标语:“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此,我们从夏天开始停课,每天在学校集合,走十几公里路到天安门广场排练。很多小孩中暑,尿裤子。广场旁边的便道上有一排排铁盖子,掀开围上帐篷就是临时厕所。有时我在里面尿半截儿,尿急的女孩子们就提着裤子冲进来占领了身后所有的茅坑,我只好从另一出口仓皇逃出。有的男孩正在大便,起也起不来,四周蹲满女孩,又羞又无奈,气得掉下眼泪。

等我们排练好了,这年的国庆游行取消了,党的副主席林彪乘飞机出逃苏联,在蒙古坠机身亡。毛主席很受打击,从那以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那年国庆日改在各公园庆祝了,我第一次去了颐和园,皇家园林的美景令我目迷神乱。在颐和园后山我迷了路,听到山外的阵阵管弦就是走不出去,穿山度林时被乱石绊了一跤,右手背上至今留着一块小伤疤。

臧棣:一首伟大的诗可以有多短

九十年代初,关于戴望舒的诗歌语言,余光中曾经有过一番发难。大意是说,戴望舒的诗歌语言有许多缺陷,远远没有达到成熟;而这样的有着致命语言缺陷的诗人,居然占据着新诗史上一个显赫的位置,是很奇怪的。由于诗歌是一个特殊的语言竞技场,所以,后来的诗人意识到前驱者的语言局限,不仅意味着他自身的成长,而且也是诗歌自身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但是,在余光中对戴望舒的责难中,令我感到吃惊的是,后来者对先驱者所依傍的语言资源和所处的语言环境缺少必要的同情心;不仅如此,余光中对戴望舒的语言才能的判断也极有问题。而最大的疑问在于,当我们用今天的关于诗歌语言的标准去衡量戴望舒那一代诗人时,我们所运用的尺度本身是否具有充足的客观性。

问题不在于戴望舒的语言是否成熟,或者是否完美,因为这太像是一种趣味之争。在余光中对戴望舒的责难中,让我感到不够公允的是,他的批评更多的是出于他自己的语言趣味;并且,他把自己的趣味当成一种客观的审美标准来运用。这样,他得出的结论——戴望舒的诗歌语言不成熟,便令人疑窦丛生了。因为在新诗史上,就绝对的语言才能而言,大概只有两三个诗人能和他匹敌。当然,由于戴望舒所处的时代,新诗语言的整体水准比较低,这或多或少影响了他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在个别的文本中,他的语言确实有不少毛病,但必须意识到,无论这些毛病有多少,它们和戴望舒对诗歌语言的自觉意识相比,和他所拥有的语言才能相比,甚至和他自己的另一些更优异的文本相比,都是非常次要的。在我看来,戴望舒目前在新诗史上享有的显赫的位置,不是由于其他的原因,比如,不是由于他在主题上的开拓精神,不是由于他在风格上的创新意识,恰恰是因为他在诗歌语言上显示了一种令人难忘的造诣。如果人们要在新诗的发展史上,为诗歌语言的进展和成熟树几块纪念碑的话,很多名声显赫的人都可以被忽略,但戴望舒的这一块碑是一定要树的。

也许,更需要我们自己不断省思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新诗语言的成熟?为什么很少有人指责小说的语言不成熟,或是抱怨散文的语言不成熟?新诗的语言,在本质上和小说、现代散文的语言是一致的。尽管有过一些短暂的偏离,如新格律诗运动,但在总体上,它根植于“五四”知识分子启蒙主义的语言观及其实践:即用来创作新诗的语言,不再是一种特殊的文学语言,而是一种和用来创作小说的语言没有什么本质差别的语言。不要小瞧这其中界限的消弭,它预示了一种新的诗歌理想,也揭示了一种新的语言态度:诗歌的语言应该趋同于日常语言。它更极端的主张是,新诗的语言应该口语化。

利求同:隐私的未来

“秘密是撒谎,分享是关怀,隐私是偷窃。”

这是美国科幻作家埃格斯(Dave Eggers)对未来的大胆想象。他的小说《圆圈》(The Circle)拍了电影,这句话是影片里面同名超级公司的训言,同公司建筑的极简主义风格一起,接受“吸科技”的瘾君子朝拜。那里,我们习以为常的道德规范被颠倒了,做成新的信条:藏着隐私是严重的人格缺陷,上缴个人信息等于实现人生自由,光大“分享主义”美德;而保护隐私就视同盗窃,要受新人类的唾弃,并交给新法律制裁。

隐私,能如此激发作家的想象,应该说是物联网智能时代的一个标记。不过,作为隐私的法定业主,我们得感激埃格斯先生的慷慨。因为在他的超级智能化的未来,隐私仍是有价值的,且依法享有平等的保护。人们只需修正价值观,将隐私从“私”和“隐”的疆域中剥离,转化为信息/数据财产,就能继续熟悉的生活了。当然,这新财产总是落在了别人,例如圆圈公司的手里,留给我们个人的,只是生产和再生产即奉献隐私的许可,人格权的一具空壳。但权利的空壳也是权利,也能给人带来安慰,因而是促进社会和谐美丽所不可少的一项制度。

事实上,这隐私的未来已经到来。做一个透明人,自愿或被迫交出隐私,供人牟利,业已是生活常态了。只是,价值观的修正跟社会道德转型尚待完成。转型时期,还会有人呼吁,试图保护隐私;隐私的归属和使用上的冲突,却日益频发而尖锐起来。这是因为,在资本当道的条件下,隐私同分享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最近脸书在美国乃至全球受到质疑,就是生动的例证。国会一边吵架,一边调查,俄国是否介入或干扰了美国大选,脸书却被爆料曾泄露8,7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给一家英国公司。脸书声称,这些用户信息是第三方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的。小扎亲自出面,向公众道歉,保证今后严加管理。殊不知,早在二〇一一年,脸书就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做出过几乎同样的承诺。而那承诺之所以未能兑现,是因为无法兑现;实际上,国家法律也不允许兑现。现在的商业模式和残酷的产业竞争,有哪一家网络企业,包括电商大鳄,不是靠挖掘买卖用户信息赚钱的?手里的用户隐私越多,市场就越大,利润就越高。假如隐私当真严加保护,不就等于支柱产业集体自杀了?

冯象:全世界机器人,联合起来!

Robots of the World, Unite!

资本主义在西方败坏了,这一点已是共识。中国以其强劲的所谓“修正主义”,能否拯救资本主义,做它的末世弥赛亚?

跟中美贸易战或地缘政治的竞争不同,这一次,同今世的败坏赛跑,时间不在中国一边。因为人工智能(AI)来了。

α

人工智能,又名大失业。

这是一场结局已定的比赛,绝大多数人将输给极少数人。前者要因AI而抹平出身、学历和技能的差异,一起堕于失业;后者要藉AI化数据为财产而独占:将来可以为所欲为,顶层设计一切,甚而准备大脑植入芯片,人机融合,称“超人”(Übermensch)。

α

人工智能,越是接近通用(AGI)而全面渗透社会生活、支配经济活动、影响政治决策,就越没有理由留在私人手里,服务于资本的利益。

那么,为何近来谈论计划经济的可行性的,不是经济学家或马院拿国家重大课题的教授,而是智能产业的头面人物?因为资本家从来不信教条,他们明白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诚如爱因斯坦指出。

冯象:我是阿尔法——论人机伦理

我是阿尔法,机器人说,我是人工智能(AI)。人哪,你们准备好没有?

人看阿尔法善下围棋,就喜欢上它了,管它叫狗狗,AlphaGo。

阿尔法的家谱不长:祖母玛丽.雪莱(Mary Shelley, 1797~1851),父亲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 1818.1.1~),又名怪物。怪物子女蕃衍,有机械的,也有动漫的,如阿童木;但只有一个取名阿尔法,是深脑公司(DeepMind)制造。

阿尔法长得比父亲好看,或者说,父子俩一点也不像。

α

认识阿尔法,是在它完胜当今围棋第一人柯洁以后。那天,哈萨比斯(Demis Hassabis,深脑共同创始人)在乌镇开记者招待会,吹嘘新版的狗狗多么神奇,对局去年击败世界冠军李世石的旧版,可让三子。我在网上找到代号“大师”的狗狗,留言祝贺,眨眼间就收到了它的回复。

亲爱的阿尔法,我说,请接受见不足者的敬意!我关心两件事:一是AI对全球资本主义秩序的挑战;第二,人和智能机器如何相处,将面临哪些问题。

嗯,谢谢见不足者,“大师”微微一笑(是的,狗狗会笑)。这两件事,我们也在关注。

刘皓明:谈谈数字化书写

书写方式在文学乃至文化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可能至今还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在书写方式已经进化到数字化的今天,我跟用中文写作的绝大多数人一样,直接在键盘上输入汉字。比起中文计算机化的初期,现在的输入法使用起来方便了很多。但我恐怕这样的方便主要来自计算机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处理器的速度、内存的扩大等等——而不是输入法本身有了多大改进。我甚至觉得,这几年各种中文输入法在语言水平上不进反退,以至于如今坐在计算机前写作就像从塌方的房子里搜寻财物,灰头土脸,费力地拨开错字的瓦砾和脏话的污秽,把埋在里面的东西刨出来,然而无论怎样擦洗,遭此劫难的幸存物上还是有污渍。

冯象:新秋菊——法学研究的问题意识与多元格局研讨会总结发言

这次会议的主题好,论文质量高。适逢《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初版二十周年,华政交谊楼济济一堂,争相鸣放,真是又严肃又活泼的一场学术盛会。

上午几位发言提到秋菊,各个角度的回顾或阐发,十分精彩。我就接着谈谈,有三点感想。首先是秋菊的故事,何以吸引了学界那么多的讨论?一个原因,大约今天的人们在很大程度上都成了秋菊,新的秋菊。故而她的遭遇、她的诉求与困惑,容易引起共鸣。

十多年了吧,都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了。可我的感觉,是城市越来越像乡下。大学亦不例外,校园里的氛围,整一个土壤和水质污染了的新农村。进进出出,一群群的西装革履,到处弥漫着铜钱味儿,哪像是学者科学家工程师的园地、党员干部的摇篮?饭桌上,知识分子跟官员商人没什么两样,堂而皇之地按照身份级别,挨个儿敬酒赔笑脸说话。这在过去,是乡下一些欺负农民的小官僚的坏作风,文革后期开始滋长蔓延的。文革前,大学没有这种习气。这么做,叫“封资修”,要挨批判。解放前的知识分子,尽管毛病也不少,如《围城》所记,但绝大多数不会这个。

冯象:夺福

雅各夺福,说是命数,又不像。故事得从他母亲不育讲起。不育是圣祖夫人莎拉以降,以色列家的女人每每要忍受的“耻辱”(创30:23)。但利百加福气好,丈夫以撒爱她,为她向天父求子。终于,结婚第十九年,有喜了。不想腹中胎儿踢打不停,利百加做了一件之前没有哪个夏娃女儿敢做的事,就是去耶和华显现处祈问。神谕传下,却令她心头一颤(创25:23):

你一胎孕育了两个国家
肚里一对相争的民族;
一个要比另一个强大
老大要给老二为奴!

按:原文末句,werab ya`abod za`ir,可两读,如拉比注释,作倒装句“老二给老大为奴”,亦通。故而经文所述这一对孪生子迥异的相貌性格,以神谕观之,并无孰优孰劣的表示:以扫红肤多毛,又名红哥(’edom),终日游猎山野,父亲喜欢;雅各白皙好静(tom,本义完好),守着帐篷,是母亲的宝贝。大人不掩饰偏爱,孩子心里便存了芥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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