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by: 沈明

为什么中文这么TM难?

《为什么中文这么TM难?》(Why Chinese Is So Damn Hard)是汉学家 David Moser 的一篇著名的文章(至少汉学圈以及真正下过功夫学汉语的外国人中间有很多人读过这篇文章),最初发表于1991年。作者行文诙谐幽默,鞭辟入里地分析了,为什么对于绝大部分西方人来说,汉语是一门非常难学的语言(并且公道地指出,汉语之难,甚至显示在以之为母语的中国人也并不总能精湛地掌握它)。作者从西方人的视角出发,归纳出了九个原因。在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们今天所知的互联网还不存在,更不要说智能手机或其他设配上的电子词典等各种辅助外语学习的“应用”了。话说回来,学习手段的便利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汉语难学的事实。作者文中提到了文化隔阂是造成语言学习困难的深层原因。在可以遇见的未来,也许恰恰只有文化隔阂才是相对容易化解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的障碍。其他的困难一时还看不到什么解决的希望。

大部分第一代海外华人移民都会让自己的孩子学习汉语。然而,这些孩子中的大部分对汉语学习都意兴阑珊,仅因父母的压力才不得不学。当然,这种状况客观上也跟汉语在海外华人孩子生活中实际用处很小有关。不过,鉴于学习外语的黄金年龄持续很短,大概仅在十来岁之前,待他们意识到汉语的重要性时,通常早已过了语言黄金期。就这一点来说,华人家长推孩子学汉语,就像推孩子学乐器一样,尽管属于“家长作风”,但也未必不是用心良苦。

读书笔记:有钱能使鬼推……床垫;或:床垫选购指南

网络版:Patricia Marx, How to Buy a New Mattress Without a Ph.D. in Chemistry
印刷版:Tossed and Turned. The New Yorker, June 27, 2022, pp. 16-21.

《纽约客》专栏作家 Patricia Marx 女士的幽默写作火候恰到好处。她的文章远非插科打诨,通常是正经地讲述或讨论一个话题,大体属于 journalism(“新闻写作”不是合适的翻译,因为中文的“新闻”一词含义过狭,远不能涵盖 journalism 的范围,“非虚构作品”差不多),因而完全经得起以严格著称的《纽约客》编辑部的事实核查;同时呢,文章常在这里或哪里经意或不经意地抖个包袱,令会意的读者莞尔。

这篇关于床垫选购和营销的文章就是这样。跟《三国演义》“以词起,以词结”好有一拼的是,此文是“以黑起,以黑结”的。文章开宗明义,点出了“床垫学”的水深火热:你若想听作者讨论如何购买新床垫,需要一个化学博士学位,外加一个材料工程的博士学位,要是再有个市场营销和扯淡的硕士学位就更好了——

读书笔记:作者人生际遇对历史书写的影响

Louis MenandRichard Cohen 的新书 Making History: The Storytellers Who Shaped the Past (Simon & Schuster, 2022):
网络版:The People Who Decide What Becomes History
印刷版:Gibbon’s Left Testicle. The New Yorker, April 18, 2022, pp. 63-65.

书评印刷版的标题《吉本的左侧睾丸》显然是标题党的作为(杂志目录页上印着的标题其实是“Historians and the writing of history”),颇有吸引眼球的功效;而网络版的标题则中规中矩,点明主题,因为所评之书是讲的是“讲故事的人”即历史书写者(或最广义上的历史学家)的。标题党归标题党,针对这样一本书,书评选择由吉本引入主题,再正当不过了。事实上也确实让我涨了一点知识,一是吉本的“悲催”人生,二是其人生对其历史写作的影响。二者合起来,正是书评文章和书本身的主题。

吉本的左侧睾丸到底怎么了?好奇的你这一问,就问到点子上了——

沈明:也说方方日记

我不是方方的粉丝(从前叫“忠实读者”,现如今这个词显得土气十足了),几乎没有读过她的作品。国内新冠疫情发生之后,方方因其武汉疫情日记而在文学圈之外的普通公众中暴得大名,可我仍旧没怎么关注。偶尔在“朋友圈”看到别人转发的她的日记,也不过浏览过只言片语。完整读过的唯一一则,是其日记的终结篇。喜欢就阅读、转发;不喜欢或不感兴趣就忽略;如果觉得她哪里说得不对也可以作文批评——这些都是完全正常的。

然而,随着方方日记在媒体上的广泛传播,某些所谓左派知识分子对其冷嘲热讽甚至人身攻击、上纲上线的批判都出现了,比如前几天见到几位学界朋友转发并热捧的这篇:余亮《把方方日记埋在春天里——谈当代中国“良心”戏》。

这位作者先是写到:

沈明:“(买)这么多书,你都读过吗?”

我相信这是每一个爱好藏书的人都曾遭遇过的问题。笔者自己就被问过多次,记忆中的最后一次是一年多以前越洋搬家到伦敦的时候,一位已经有些年纪的搬运工人得知他正在搬的几十只沉甸甸的纸箱里装的都是书时,用带着某种外国口音的英语问的。此前还有同学、朋友、邻居以及大学教师同事,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可见“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呀。

“买这么多书,你都读过吗?”——这问题合情合理。

收藏可以是也常常是一种爱好。作为爱好而收藏的物品大多没有什么实际功用,或至少收藏之目的不在其实际功用,而在比如说投资(但这仅限于某些收藏品而不是任何收藏品)。爱好,常跟“业余”搭配构词成为“业余爱好”,说的是谋生之外的意趣活动,故而天然隐含了几分非实用性的色彩。爱因斯坦拉小提琴,是业余爱好。但假如他碰巧是个职业小提琴手,靠演出甚或街头卖艺赚钱谋生,那就不叫业余爱好了。我想这没有疑义。古玩、佳酿、邮票等,作为收藏对象,都是这样:收藏这些物件不为吃也不为用,为的是赏玩并且增值。然而,相比之下,书似乎不太一样。书有非常明确的使用价值,人们买书当然不是要买构成书的纸张和油墨,而是意图获取那有形物所承载、蕴含的某些无形的东西——这种无形性非常独特,以至于在那上面形成了一类区别于普通财产权的特殊法律权利,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就是版权。(附带一说,古籍珍本之类的图书在性质上更接近古玩——收藏主要是为了其经济价值而非使用价值即阅读,故而笔者就不揣武断,将之排除在本文所谓“藏书”的讨论之外了。)从书的价值在其无形内容而非有形实体这一点来说,买书藏书的行为如果不包含阅读之目的就应该是奇怪甚至荒谬的。为收藏而购买一枚邮票的行为并不包含将其作为邮资贴在信封上并寄出之目的;为收藏而购买一个瓷盘的行为并不包含用其盛放菜肴并置于餐桌之目的;但购买并(为日后再读而)收藏一本书似乎只能是阅读意图驱动的行为,因而其中隐含了阅读的义务。藏书者实际上通过买书行为给自己创生了一份家庭作业。书买而不读,则作业没有完成。

2019年度最佳图书

又到了年末,又是各种年度书单满天飞的季节。从前,我贴过好些年的《经济学家》年度最佳图书( 因为那时候,部分地出于教书的原因,部分地出于个人兴趣,对该刊几乎每期必读 。有兴趣瞥一眼老黄历的朋友,可以看: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后来,由于年龄增长,一度辗转于某大洋两岸,并且离开了讲台和学校等诸多原因,个人阅读品类也有变化,杂志看得不多了。

尽管各种年末书单的实际用途颇为可疑(除了图书促销等商业目的),喜欢读书或至少喜欢浏览报刊杂志书评版面的人还是不免要浏览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书、可能感兴趣的书被自己错过。以下是《经济学家》和《纽约客》选出的2019年度最佳图书(图书标题链接到 Amazon),希望至少对受阻于付费墙的朋友有点用处。——这两本杂志是我个人最熟悉的英文刊物。至于大西洋两岸最有影响的书评刊物《纽约书评》和《伦敦书评》,反倒没有年度书单,大概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在人人低头,屏幕主导一切“阅读”的时代,让我们尽量找机会,捧一本纸书,享受一点不受干扰的阅读时光吧。

Gary Saul Morson 谈俄国文学英译

“俄国文学英译”貌似挺大一个题目,这里其实只是摘抄几段 Gary Saul Morson 的文章,以为备忘。

Gary Saul Morson,西北大学斯拉夫语言文学系教授,在 Commentary 杂志二〇一〇年七、八月号上有一篇文章“The Pevearsion of Russian Literature”,不客气地批评了被媒体和评论家(包括 James Wood)热捧的 Richard Pevear & Larissa Volokhonsky 俄罗斯文学英译,称这一现象为“悲剧”。

Morson 教授的观点很鲜明:Pevear-Volokhonsky 的诸多译本虽然畅销,但翻译质量或文学价值其实很低。P-V 夫妇的翻译不行,那么谁的行呢?简短的回答是 Constance Garnett。Morson 教授在1997年给友人的信中以感人的笔触写到:

I love Constance Garnett, and wish I had a framed picture of her on my wall, since I have often thought that what I do for a living is teach the Collected Works of Constance Garnett. She has a fine sense of English, and, especially, the sort of English that appears in British fiction of the realist period, which makes her ideal for translating the Russian masterpieces. Tolstoy and Dostoevsky were constantly reading and learning from Dickens, Trollope, George Eliot and others. Every time someone else redoes one of these works, reviewers say that the new version replaces Garnett; and then another version comes out, which, apparently, replaces Garnett again, and so on. She must have done something right. (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June 23, 2016, Page 4.)

当然,Garnett 的译本并非完美(纳博科夫甚至对其贬损有加,但纳博科夫对这类问题的看法恐难以为凭,他自己翻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就被爱德蒙·威尔逊批得体无完肤,以至于二人多年的友谊因此告终。见 David Remnick, “The Translation Wars,” The New Yorker, November 7, 2005 Issue),但经过后代学者修订之后,就更臻完善了。此外,也有一些后人的新译超过了 Garnett 译本,但数量似乎不多(在翻译领域,后来居上绝不是常态),Morson 教授提到了如下几种:

Over time, in the case of a few major works, better versions were produced. Ann Dunnigan’s translations of War and Peace, Chekhov’s plays and stories, and Ivan Goncharov’s tragicomic masterpiece Oblomov provide a more accurate rendering of the language and, perhaps, an even greater degree of literary grace than Garnett’s. Bernard Guilbert Guerney accomplished the impossible with a translation of Nikolai Gogol’s enormously difficult and complex Dead Souls, conveying the weirdness, linguistic inventiveness, and perfectly timed humor that had eluded everyone else, even Garnett. To be sure, Garnett and Guerney have their flaws, including some errors in meaning, but editing by judicious scholars has often corrected those mistakes. Ralph Matlaw thoughtfully revised the Garnett version of Dostoevsky’s Notes from Underground, and Elizabeth Allen did the same with many works in The Essential Turgenev. Susanne Fusso’s recasting of Guerney is the only Dead Souls worth reading.

他还谈到了合格翻译要求译者具备的条件:学养和经验(P-V译本的糟糕之处反证了这一点,具体文本例证见 Pevearsion 一文)——

Above all, translators need a thoroughgoing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k and a feel for the genre in which it is written. Garnett’s Victorianization of Tolstoy was not inappropriate; to produce an English version of Tolstoy, it really does help to know George Eliot and Anthony Trollope, both of whom Tolstoy loved. For Dostoevsky, familiarity with Dickens goes a long way, as Garnett surely knew. One cannot adequately translate a work one has not experienced with critical sensitivity, because it is that experience, not just the sequence of signs on a page, that one needs to convey.

顺带一说,《大师和玛格丽特》最流行的英译本也是P-V出品,看来同样要打入另册了。Morson 教授在其 Narrative and Freedom: The Shadows of Time 一书中引用的《大师和玛格丽特》,出自 Michael Glenny 译本

通过翻译阅读外国文学是大多数人的宿命。不论中文还是英文网站,网友七嘴八舌地议论自己对译文的见解,实在太常见了。一道菜的品质如何,你不需要是一个美食家就可以发表意见,但文学翻译这种事,除了通晓原文的学者或译者的意见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值得听的。

沈明:法学院的生意(一):美国法律教育困境的制度分析

内容提要:美国法律教育在法律全球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过去十余年来,其繁荣表象之下逐渐显露出种种困境,并在2008年以来的经济萧条中演化成危机。从宏观制度结构着眼,美国律师协会对法律教育机构的认证制度以垄断性的高标准推高了法律教育和法律服务的市场价格,维系了以法学教员为代表的法律职业群体的高额利润。即便美国司法部对美国律师协会的反垄断诉讼及制裁也未能实质性扭转不公平的法律教育市场竞争格局。过去一个世纪以来,塑造、掌控、维护着法律教育体制的法学教授群体的课时量负担不断下降,与此同时,薪酬却持续上涨到明显领先于法律职业总体水平的高度。课时量与薪酬的反向变化是推高法学院学费的直接原因。自19世纪后期现代法学院在美国大学中建立以来,其社会功能定位不断由职业教育向学术研究倾斜,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张力极大地扭曲了法律教育机构。法律交叉学科研究不但与司法实践日益隔膜,而且还使教学本身在法学院中愈加不受重视。其后果颇为严重:不但直接损害了学生的利益及教育市场公平,而且在间接意义上,因法律教育从业者以违背职业伦理的方式获取社会的转移支付而损害了社会正义。

关键词:法学院 法律教育 社会功能 薪酬 课时量

沈明:“路”vs.“网”:全球化与地方化的角力

研究全球化的文献已经汗牛充栋。宽泛地说,全球化与世界历史的近现代化过程大体是同步的。在这个意义上,几百年来,全球化是一个历久弥新的历史进程。尽管每一代人都感觉自己生逢全球化时代最前沿的历史时刻,但事实上,全球化并非一个线性进化过程:在某些非常重要的领域,例如就劳动力的跨国自由流动而言,二十一世纪的全球化程度还不及十九世纪。阻碍或者牵制全球化的因素显然既复杂多样又盘根错节,但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恐怕就是民族国家的主权及其治理对全球化的敌意了。通俗地讲,在全球化这一宏大的叙事层面上,地球村从来都是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故而全球化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建构出来的社会工程或者乌托邦,而只能是由种种利益驱动的政治经济博弈的动态过程。道理这样讲似乎有些抽象甚至空洞,我们不妨以不久前出版的一本书为例子,由国际贸易这一典型的全球化论题入手,看看从古老遥远的丝绸之路到——比如说——案头昨天报纸上还在热议的“一带一路”、“亚投行”这些上下几千年纵横几万里的“风马牛”,如何被全球化的理论勾连在一起,以及这种整合过程为什么必然充满了羁绊、分歧乃至冲突。

我们要讨论的书是阿努帕姆·钱德(Anupam Chander)的《电子丝绸之路》。钱德教授任教于美国戴维斯加州大学法学院,是一位网络法与国际贸易法专家。他这本书系耶鲁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书出自知名学术出版社,封底印有哈佛、耶鲁、哥伦比亚等精英法学院学者(以及美国参议员、WTO官员)的推荐语,不过其文体定位却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从全书的结构、行文以及特别是文献引证来看,应该说其性质更接近 journalism。话这样讲,并非基于某种所谓的学术自信或自大贬低洋人同行,因为至少“他们是不大敢一把剪刀、一瓶浆糊闯天下的”(借用冯象老师说法)。其实,指出学术味不够浓这一点,虽然算不得赞许但也并未意在贬低。我们知道,与国际商贸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研究多属实践性很强的部门法领域,对于这类论题来说,纯学术的、着力追求理论创新的“阳春白雪”型写作很可能只是富有“波西米亚”意味的自娱自乐。立足于严肃的实证材料的分析和研究——而非花拳绣腿或者屠龙术——应该成为法学研究的主流。这一点对当下中国来说格外值得强调,因为门派/语词之争变换了模样,在法学界代代转世生生不息,甚至可以化神奇为腐朽: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的战斗本身其实构成了(或者说延续了)政法法学。钱德教授这本书即便在纯学理层面上缺乏建树,但其务实的方法、扎实的材料、多学科视角及其提出的诸多问题与分析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国际商贸与互联网既是当今世界的重大政治经济学问题,也是重大的法律问题。我相信政治法律经济贸易等诸多相关专业的学者,以及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普通读者,都能从这本书中汲取有益的信息和洞见。以上简单介绍之余,应该说明,笔者的醉翁之意不在作为部门法的国际贸易法研究,而在提取该书宏旨,在一个较为抽象的层面上,即所谓“理论”层面上,略微探讨一下电子丝绸之路、互联网、世界贸易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尝试初步挖掘这种关系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学含义,特别是全球化和与之相反的力量“地方化”之间的张力与互动。可以说,这是形塑当代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的结构性力量和基础性动因之一。

沈明:自我殖民与批评伦理——简评《北大的文明定位与自我背叛》

“燕京学堂”事件,自高峰枫发表《谁的“燕京学堂”?》一文(《上海书评》2014年5月25日)开始,受到传媒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日渐发酵,讨论逐步升温,加上北大部分教师学生两个月来网上网下的抗议活动,它已然成为高等教育界今年的一大热点事件。“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今天,文科学界两位重量级学者甘阳、刘小枫发表文章《北大的文明定位与自我背叛》(《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7月24日,以下简称“《北》文”),进一步以猛烈的火力批判了北大燕京学堂计划,以及由它所代表的英文至上乃至“去中国化”对中国“文明定位”的损害。料想此文必将进一步助推反对意见,使相关讨论走向深入。

《北》文批评力道十足,说了不少不客气(甚至意气用事)的话,读来颇有畅快之感。文章重申了作者多年来对中国大学改革的意见和批评,其中很多观点笔者都非常赞同。然而,掩卷反思,我想至少有两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进一步辨析商榷,求教于甘刘二位学长与读者诸君。

首先是树靶子问题,表现在《北》文提出的“英文北大”与“中文北大”的二元对立。这一对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定语言”)大概是二位作者的发明。不消说,在这样一篇时评文章中,读者不应咬文嚼字,追究此种概念的精确性,只要明白作者意在通过简捷直观的符号性表达批判中国大学教育和学术的自我殖民化,也就够了。但问题是,《北》文将“英文北大”与“中文北大”描述成几乎势不两立的状态,以过于简化的处理方式粗暴打发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作者称拟建的燕京学堂为“租界英文学堂”,大加鞭挞,提出中文必须取代英文成为北大的“法定语言”。与此同时,《北》文也意识到不能搞一刀切,因此爽快地赋予了理工科 “治外法权”,甚至慷慨到称理工科“全盘英文化”也“没有什么关系”的程度。于是,人们不禁要问,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就必须由中文作为大一统的“法定语言”吗?《北》文对燕京学堂 “英文中国学”的批判笔者基本上都赞同——“英文中国学”的荒谬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文章试图“以小见大”,将其论说对象从燕京学堂本身提升到中国文化与学术主体性及文明定位之高度的时候,就有以偏概全、大而化之的嫌疑了,因为它在强调中文之为“法定语言”的正当性的时候,似乎有意无意地将“中国学”等同于全部人文社会科学,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沈明:经济危机与经济学的危机

经济危机与经济学的危机:从波斯纳的研究切入

Economic Crisis and Economics’s Crisis: A Critique Inspired by Richard Posner’s Studies

内容提要:作为一九三〇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的最严重经济衰退,始于二〇〇八年的经济危机事实上已经成为另一场经济萧条。这场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内在的系统风险,因此它标志着以自由市场竞争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制度遭遇了一次重大失败。除了担负经济监管职能的政府之外,经济学职业界对这场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过去三十年间的主流经济学特别是宏观经济学和金融理论研究在方法论上存在重大缺陷,有用的理论建树乏善可陈。经济学职业界在经济危机爆发前后的表现均令公众大失所望,凸显了这一学术领域所面临的危机。当下的经济危机和经济学危机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教训与启示。中国经济学界尤其应当警惕市场原教旨主义在认识论上的谬误和实践中的危害。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者必须约束意识形态前见,以实用主义的态度面对并致力于解决真实世界中的问题,并不断寻求新知,追求自我超越。

经济学的危机

Abstract: As the most severe economic recession after the Great Depression, 2008 economic crisis has turned out to be another depression. The fundamental reason of the calamity is the internal systematic risks of capitalist economy; the crisis therefore symbolizes a remarkable failure of capitalism whose key feature is free market. In addition to governments in charge of economic regulation, economics profession must claim an inescapabl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bust. In past three or so decades, mainstream economics, particularly macroeconomics and financial theories, have demonstrated serious methodological flaws, hence little useful theoretical achievement. Economics profession disappointed the public very much by its both ex-ante and ex-post performance in regard of the crisis, which suggested economics profession’s own crisis. Current crises of economy and economics provide lessons and revelations for Chinese economy and economics studies. Chinese economists ought to pay alerted attention to epistemological fallacy of market fundamentalism and its harms to economy. Economists and other social scientists are expected to constrain their ideological preconceptions, and to pragmatically face and overcome problems in the real world, while marching toward new knowledge and self-transcen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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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n Assange: History Will Win.

阿桑奇说:“历史将会胜利。”只能这么期待,不然就万劫不复了。其实这对美国未必全然是一件坏事(波斯纳新近在《新共和》上发表的短文”Wikileaks and the Art of Shutting Up“就提到,泄密“maybe benefits”),因为政客从来不为人民服务,反而可能成为人民公敌。每当政客被钉到耻辱柱上,历史就取得了胜利。

可悲的是,历史经常取得这样的“胜利”。

《纽约时报》和《卫报》的专题网页:State’s SecretsThe US Embassy Cables

沈明:搜索引擎引发的版权危机

原载《法律和社会科学第六卷苏力主编,法律出版社 2010年。

一、问题及其意义
二、搜索引擎的法律属性与“安全港”立法
三、“安全港”法律在应用于搜索引擎时所存在的问题
四、中国的“安全港”立法及其与美国立法的比较
五、文字与图片搜索的版权问题
六、音乐文件搜索的版权问题
七、影视文件搜索的版权问题
八、搜索引擎网页快照的版权问题
九、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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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交叉学科研究的启示与风险:简评“海瑞定理”

……怎么开展(毋宁说重建)批评呢?我想可以从苏力教授“开刀”,首先批他。道理很简单:批判必须从名副其实的权威或真正“危险”的高度开始。况且不批苏力也不行,他是你们的老师。按照北大的光荣传统,他受聘在北大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当各位的批判对象。……不跟他较量一下,学生和学术怎么进步?——冯象

“海瑞定理”是苏力老师始于2006年的一项研究。就发表的文章来看,这项研究的缘起是,作者不同意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对海瑞《兴革条例》中一段文字的分析及其影响甚广的关于中国传统司法乃至整个封建社会的推论(“传统中国‘以熟读诗书的文人治理农民’,法律的解释和执行都以儒家伦理为圭臬,缺乏数目字的管理传统,因此中国没有发展起来现代的资本主义”)。苏力老师的研究,从同一段文字材料出发,经过精湛细致的分析,归纳并论证了两个“海瑞定理”,最终力求在这个问题上打通古今与中西,将海瑞、科斯、罗尔斯、卡拉布雷西和波斯纳的相关法政理论整合起来(见未刊稿)。中西学术对话的宏观视角与目标彰显了这一学术努力的非凡价值——当然——还有难度,因为这项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地之间远非坦途。

 

一、海瑞定理I

海瑞定理I的内容是:“始终如一地依法公正裁判会减少机会型(寻租型)诉讼”,其含义是“只有公正的司法才会真有效率”。关于定理I,首先值得讨论的是其条件中的案件范围和结论中的诉讼性质。为表述方便,我们不妨对中国古代社会中诉讼的类型作一个简单的二元划分,即简单案件和疑难案件。当然,在这个简单二元划分中,所谓“简单”和“疑难”都是宽泛意义上的。说“简单”,也不可能是一清二白——根据司法的一般原理,是非曲直极为清晰的纠纷,不太可能进入诉讼,尤其是在“无讼”的中国传统社会,尤其是在存在“申明亭”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明朝。根据海瑞提供的数字,既然“有60%—70%的案件可以查清,依法裁判。……有20%—30%的案件双方的证据和论证难分高下,无论判决何方胜诉,法理上都不为错;此外有大约10 %的案件……由于没有或缺乏证据,完全无法决断”,那么可以推知,定理I的条件所谓“依法公正裁判”指的是占总数60%—70%的案件,即相对来说较为简单的案件。因为——如李晟在发言中指出的——社会生活中的人们不具备“上帝”的全息视角,无法知道其余30%—40%的案件的裁判是否符合“依法公正”的标准。(这样一来,以与“始终如一地依法裁判”相对的“四六之说”的方法来处断这部分案件,就很可能是有效率的。进而可以看到,为海瑞所“坚决反对”的“四六之说”远非一无是处。)而结论中的机会型诉讼则主要应当属于疑难案件。理论上说,机会型诉讼不排除简单案件的可能,然而一旦简单案件变成机会型诉讼,就可能存在着客观或人为的认知障碍,或者法律适用上的疑难,因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归入疑难案件,尽管机会型诉讼大概只占疑难案件的一小部分。《关于海瑞定理I》谈到,海瑞提出通过纠纷预防和教化百姓来达到“息讼”的目的,“两个措施的实际效果只是为古代的‘司法’体制屏蔽或过滤了那些琐细的纠纷……以便官员集中关注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仍无法消解的、相对重大的或尚无指导性规则的社会纠纷,因此集中使用非常有限的司法资源……更有效率地履行司法的裁判责任。”(着重号为引者所加)定理I条件中的案件范围和结论中的诉讼性质由此亦可见一斑。这个问题廓清了讨论的场景,对于深入理解和辨析这一定理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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