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在法律的天平上——王立军案件庭审及案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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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成都2012年9月19日电(记者李斌 杨维汉)9月17日至18日,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依法开庭审理。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王立军自行委托的两位律师进行了辩护。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杨佳案简介

清华大学的某些学生不了解这个案子,“需要”艾未未给他们解释一下:

杨佳一个28岁的北京青年,没有在座的各位运气,没上过什么好大学的一个年轻人,他喜欢旅游,是个驴友背包客。他在山西和上海旅游过,但运气都不好,在山西的时候就被打过一次,打掉了几个门牙并有些脑震荡。他去上海旅游的时候租了一辆自行车,这个车没有牌照,这是特别小的一件事情,是世界上最小的一件事情,无非就是警察检查车辆牌照,而杨佳的看法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你不查就要查我的”,这孩子维权意识很强的一个人,检查的时候,杨佳在车上出示了一个租车单子,警察说我看不清楚你拿过来给我看,就这样两人就开始斗气,警察说看不清楚单子,杨佳说你看不见你还是警察吗?就这样僵持了40分钟围观了很多人,警察呼叫支援,把杨佳带到派出所调查,之后发生了什么就谁也说不清楚了,直到夜里两点他才被放出来。在被放出来之前,杨佳在派出所打过110,打过督察电话,还与他母亲通了200多元钱的长途。据杨佳说他在派出所被打了,在后来的一审二审警察都矢口否认打了杨佳,警察没有出庭,只是提供了一份文字证词。督察曾经对杨佳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么一点小事,你别闹了,这件事情不是我顶死你就是你顶死我。”对于杨佳来说,他不服受到了屈辱,他当时的精神状态我们是不了解的,放出来之后,由于杨佳不断投诉,上海警方说他们两次入京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之后,这件事情变成了一件特别复杂的事情。简单说吧,今年7月1日发生了一起案件,据警方公布的信息看,杨佳杀死了6个警察,用了5分钟冲上21楼,在9楼,11楼和21楼都进行了伤害。 6个警察被杀,5个警察被刺伤。有一段录像是用7秒钟杀了4个警察,这段录像是一个人带了一个面具,手握一把刀,鹰达牌的料理刀,媒体一直说的“剔骨刀 ”。一个细节是杨佳被抓后,上海警方找了一个精神病鉴定机构,这个机构是不具备完全合法资格的。这个机构只用了一个小时的谈话,就做出了杨佳没有精神病的鉴定。精神病鉴定是不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做出判断的,因为精神病是可能间歇性的发作的,这分钟看上去正常,下一分种就发作了。给杨佳聘请的律师也是上海公安指定的自己的律师,这就违背了法律的回避原则。这样使得这个案件由自行车的合法性上升到司法程序的合法性的问题。我最早关心是由于在7月3日的一个报道,里面有个字眼我不喜欢,说杨佳是一个孤僻的人,我写了博文说,不要碰他,一个孤僻的人是可以一直孤僻下去的。另一报道说杨佳是一个“无正当职业”的人,什么是正当职业什么是不正当职业。我这人也很无聊经常较真,但我觉得这里面有个妨碍公正的意思,因为无论任何人都是应该平等的享有公正的,这是一个社会存在的伦理基础。杨佳案出现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公检法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做了手脚去掩盖事实,按道理来说是不应该的,在一个逐步正在走向公民化的社会。无论国家也好司法也好都在谈论公正的问题,这是社会存在的最本质化的伦理,我认为是社会存在的一个基础。今天我说了很多大话啊,但是这些事情都是出现在我们周围,确实是和我们切身有关系的。杨佳母亲在杨佳案发后就消失了,大家很奇怪杨佳母亲到哪去了,由于杨佳母亲最清楚整个事情的经过和真相。就在前几天,杨佳母亲在北京的公安局下属的安康医院出现了,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说,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怎么能够把一个和案件有关的人员,在没有经过诊断的情况下,把人关进精神病院。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北京,我觉得这个事态太大。这不仅仅是杨佳的事而是每一个人的事。要把这件事情说清楚就太长、太复杂了。还有上海的两个律师的问题,一个叫谢有明,一个叫翟建,在法庭上都没有为杨佳尽力辩护,都回避了最重要的证人问题,关于那几个警察到底是否打过杨佳,律师都回避了。北大、人大,还有北师大的学者出来说“警察打没打过他与案件无关”,这里面问题就更大了,这样就成了这个事件的起因与这个事件的发生是无关的,那么是否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这个事件的结果也无关呢?这个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到现在的高院死刑复议,里面涉及的东西太多了,有公检法有律师,问题很多,是体制的问题。杨佳母亲依然被关在医院里家属也不让会面。整个事件大概是这样一个情况。

艾未未清华访谈全文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