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

冯象受聘清华大学首任“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

  2009年10月15日,清华大学在明理楼模拟法庭隆重举行“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签约暨聘任仪式。著名旅美法学家冯象博士受聘担任“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前检察长贾春旺、清华大学前党委书记、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长贺美英等出席签约仪式,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韩景阳,江苏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志华、梅汝璈先生之子梅小璈,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冯象,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出席并致辞。清华大学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清华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百余人参加仪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宏主持。

  仪式上,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黄建华、江苏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志华、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代表各方签字。韩景阳同志代表清华大学为冯象博士颁发“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聘书。

韩景阳代表清华大学为冯象颁发“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