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

王朔 :我的几个国庆节

1958年我出生时这个国家刚刚建立九年,比我晚一年出生的孩子很多都叫“国庆”或“十庆”。1959年的国庆我没有印象,只在后来看了不少那一年拍摄的电影,都是歌舞升平的那种,跟别的年份拍的片子不一样。文化大革命批判了这批电影,说这批电影表现了“资产阶级人性论”,证据是有的片子的女主角爱上了男主角,有的片子的女主角很爱自己的父亲。在当时那是不允许的,每个人都应该只爱毛主席,其他都叫“无缘无故的爱”。现在的官方说法,那是中国电影的“第一次高潮”。

1971年,我参加了国庆游行的儿童组字排练。按照计划,我和其他数万名儿童要共同组成那次游行的背景,当军队和彩车走过天安门观礼台时我们就一齐打开手中的彩色大纸本子顶在头上,向着天空拼出巨大的标语:“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此,我们从夏天开始停课,每天在学校集合,走十几公里路到天安门广场排练。很多小孩中暑,尿裤子。广场旁边的便道上有一排排铁盖子,掀开围上帐篷就是临时厕所。有时我在里面尿半截儿,尿急的女孩子们就提着裤子冲进来占领了身后所有的茅坑,我只好从另一出口仓皇逃出。有的男孩正在大便,起也起不来,四周蹲满女孩,又羞又无奈,气得掉下眼泪。

等我们排练好了,这年的国庆游行取消了,党的副主席林彪乘飞机出逃苏联,在蒙古坠机身亡。毛主席很受打击,从那以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那年国庆日改在各公园庆祝了,我第一次去了颐和园,皇家园林的美景令我目迷神乱。在颐和园后山我迷了路,听到山外的阵阵管弦就是走不出去,穿山度林时被乱石绊了一跤,右手背上至今留着一块小伤疤。

王朔:我看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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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和他的同时代作家比起来,起点不算高。在刘索拉写出她的《你别无选择》徐星写出《无主题变奏》莫言写出《透明的红萝》《红高梁》马原写出《冈底斯的诱惑》《虚构》的时候,他在写什么呢?在写《空中小姐》。这是什么东西?通俗言情故事而已,无论是立意、结构和贯穿其中的情调,都是对西格尔那要现靡七十年代的流行小说《爱情故事》的模仿。王朔那时的趣味相当于今天一个刚失恋的18岁女孩,自以为历尽风雨,有大款出钱让她做歌手,于是在自己的第一支单曲中哀怨地演唱那一段痛史。这痛史其实是一段感情游戏,一唱起来也知道这东西的无聊,于是拼命夸大感受,针尖大的窟窿透过一火车的眼泪,使这看上去多少像是一次心碎,赚回一些眼泪就觉得是个成功了。

后来被他当作资本,津津乐道说个不休,一遇批评便拿出来遮羞的所谓反英雄反文化颠覆主流话语记录大乱之后一代青年行状和心路历程云云,其实是当年刘索拉和徐星首创的写作风格和路数。王朔只是一个跟着哄的,或叫效颦者。我以为王朔在那时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他几乎没有什么独立的生活态度和观察角度,基本处在他人风格的影响之下,这在他第二部小说《浮出海面》中同样可以看得很清楚。这是雷马克《凯旋门》和《三伙伴》以及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的中国版。另一个左右着他的趣味,甚至直接成为他抄袭对象的是一个叫礼平的中国作家。礼平写的《晚霞消失的时候》是八十年代最好的情感小说,曾把王朔看得神魂颠倒,至少一顿饭没吃,一周夜不成寐。他的小说所达到的文字优美和情感撼人程度是王朔从来没在一篇小说中同时达到的。我不是说王朔在情节和语言上对礼平进行了抄袭,他抄袭的是美感,具体说是他笔下的女性人物。他在《浮出海面》中那个女孩子晶身上投注的是礼平在《晚霞消失的时候》中对那个叫南什么的女孩投注的同样目光和丝毫不变的感念。对那种清秀干净有书卷气的女孩子的迷恋从此成为王朔小说中的一个套路。他对女性的认识和欣赏再也没往前走一步,说穿了就是把女性一直当孩子年,这不是女性的幼稚面是他的幼稚和一相情愿。若说他和礼平在对待女性的态度上有什么区别的话,礼平笔下的女性还刻意强调她们的冰雪聪明,而王朔钟情的对象除了单纯就是起来越像傻大姐。我觉得王朔对知识女性有一种恐惧,也话这和他在街上长大的经历有关,像他这路人很容易接受“只有难看的姑娘才读书”的流行偏见,我们都知道这不是事实,这若是真的,那大学里的男生也太可怜了。人总是要找一点优越感才可以继续活下去,什么都不具备的人最后就进行性别歧视。

王朔:我看金庸

金庸的东西原来没看过,只知道那是一个住在香港写武侠的浙江人。按我过去傻傲傻傲的观念,港台作家的东西都是不入流的,他们的作品只有两大宗:言情和武侠,一个滥情幼稚,一个胡编乱造,都不叫个东西。尤其是武侠,本是旧小说一种,80年代新思潮风起云涌,人人惟恐不前卫,看那个有如穿缅裆裤戴瓜皮帽,自己先觉得跌份。那时我看人是有个尺子的,谁读琼瑶金庸谁就叫没品位,一概看不起。琼瑶是牢牢钉在低幼的刻度上,她的拥戴者一直没超出中学年龄,说起喜欢的话也是嫩声嫩气,也就是一帮歌迷捍卫自己的偶像。她是有后来者的,大陆港台大批小女人出道,把她那一套发扬光大。现在那些玩情调的女人说起琼瑶都撇嘴,全改张爱玲了。

金庸可不一样,读的人越来越多,评价越来越高,有好事者还拉下茅盾添上他,把他列为七大师之一,两方面发生了一些口角。像每个偏执自大的人一样,我也对发生在新闻纸上的评论不屑一顾,只重视周围小圈子朋友的判断,并不在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公众名声。他们中已然有了一些金庸爱好者。有一个人对我说:金庸小说的文字有一种速度感,这是他读其他作家作品感受不到的。有一个人讲:金庸的武侠对人物的塑造是有别于旧武侠的,像韦小宝、段誉这等人物在旧武侠中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近于现代小说中的“反英雄”。更多的人出差带着一套金庸,晚上睡不着就看,第二天眉飞色舞与同好聊个没完,言谈之中也带出一二武术招数,俨然两大高手切磋武学,遇到我们这种金庸盲便讪讪笑道:看个热闹,换换脑子。接着往往也要再三相劝:你也看看你也看看,没那么差。被人劝的次数多了,我也犹豫,要不就找来看看,万一好呢,也别错过去。第一次读金庸的书,书名字还真给忘了,很厚的一本书读了一天实在读不下去,不到一半撂下了。那些故事和人物今天我也想不起来了,只留下一个印象,情节重复,行文罗嗦,永远是见面就打架,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偏不说清楚,而且谁也干不掉谁,一到要出人命的时候,就从天下掉下来一个挡横儿的,全部人物都有一些胡乱的深仇大恨,整个故事情节就靠这个推动着。这有什么新鲜的?中国那些旧小说,不论是演义还是色情,都是这个路数,说到底就是个因果报应。初读金庸是一次很糟糕的体验,开始怀疑起那些原本觉得挺高挺有卤的朋友的眼光,这要是好东西,只能说他们是睁眼瞎了。有时不经意露出这怀疑,朋友反唇相讥:你才看半本,没有发言权。

王朔:我看老舍

前几天和朋友聊天,说到六大腕儿的作品,大家掰着指头叹息,他们的东西到今天还能看的真不多了,鲁迅的杂文和《故事新编》还能看;曹禺的三部话剧也能看;巴金的东西我说了一部《息园》,朋友说了一部小说改的电影《英雄儿女》;说到老舍,我们一齐说《茶馆》。朋友的态度没有我那么毫无保留,说《茶馆》只是第一幕好,后两幕也有点改走筋了。朋友比较欣赏老舍的两个说随笔不是随笔说小说不是小说的短文,一个是写坐火车,上来一个特讨厌的人,有事儿没事儿专门麻烦别人,一路不闲着;一个是写一家子去看电影,没出门先张罗,姥姥舅舅七大姑八大姨都招呼到了,到电影院电影已经开映了,还礼数不减,彼此大家都客气到了,全坐踏实了电影也放完了。我跟朋友说,我比较喜欢老舍写的一武侠短篇小说,写一耍大刀的,身怀绝技,隐于闹市,各种人登门拜师,有硬乞的,有软泡的,老头就是不露,结尾是在月色之下,老头一人在后院练了一圈,怀抱大刀,望着月亮自言自语:不传,就是不传![BOOKS@AMAZON]

其余的就那么回事儿。我跟朋友说,想了想,又提了一回《骆驼祥子》,朋友勉强同意了,可我自己又放弃了,仔细想这本书现在放在我手里恐怕也不会再看了。知道老舍这名字之前,我已经读过他的作品,那是在初中,大家互相传阅一些翻得稀烂没头没尾的旧小说,十九世纪欧洲那些所谓批判现实主义名著和解放后十七年那些革命浪漫主义流行小说我都是那时候看的。有一天,我们院一孩子借给我一本没有封皮前后都缺了几十页的纸张发黄的小说,看它被翻得那个旧劲儿,我想当然以为这是本好看的书,上课的时候在底下看。刚读头几行感觉就很奇怪,那和我们通常看到的小说很不一样,既没有欧洲小说中颇费笔墨描写的伯爵夫人和开不完的上流社会的舞会,也没有革命作家笔下一定会出现战争、屠杀和坐监狱的场面,只是很老实地写一个旧社会三轮车工人的日常生活。我耐心地看了百十页,始终等不到激动人心的场面出现,就往后翻,翻到最后的残页,也没找到一段吸引我的情节。那时像《苦菜花》《迎春花》这样的革命战争题材的小说中都有一些性爱描写,《三家巷》《苦斗》和《青春之歌》几乎被我们当爱情小说阅读。托尔斯泰司汤达他们的小说就更别说了,描写性爱的那些章节都是书中翻得最旧的地方。

王朔:我看鲁迅

第一次听说鲁迅这名字是一谜语:山东消息——打一人名,忘了发表在哪儿,反正是一印刷纸,一大堆谜语,让小孩猜。大约八九岁的时候,我们院一爱看书的孩子跟我们一帮人吹:有一鲁迅,太牛逼了。他眉飞色舞地说:丫行于一条黑巷,一群狗冲丫叫,丫说:呸!你这势利的狗。我和一干听众大笑,当时我刚被304医院一只三条腿的狗追过,吓得不轻,这句话对我的心理有大抚慰。有那么几周,我们上下学,谁走在后面,前面的人就会回头笑骂:呸!你这势利的狗。

第一本鲁迅的书就是这孩子借给我看的,不是《野草》便是《热风》或是另一本,上面有骂狗这一段。我一向有一特异功能,无论什么书,拿来一翻,必先翻出涉嫌黄色那一段。鲁迅的书也不例外,一翻翻到一篇杂文,主要内容是摘抄当年一分流氓小报登载的社会新闻,说的是上海一妇人诉上法庭告其夫鸡奸,似乎引的是原始卷宗。我当时是一特别正经的人,就是那种对这类下流故事爱看,看完之后又奋起谴责的家伙。我对鲁迅文风的第一观感并不十分之好,如此文摘怎么能算他的东西?有一种人写文章专爱引用别人的话,当时是一时弊,现在还是一俗例,起先我把鲁迅也当成了这种人。

后来开始看鲁迅的小说,文化大革命焚书坑儒,可是没烧鲁迅的书,书店里除了毛泽东选集马恩列斯全集剩下的就是鲁迅全集赫然摆在那里。老实讲,当时很容易崇拜个谁,《艳阳天》我都觉得好,但是并没觉得鲁迅的小说写得好,可能是因为那时我只能欣赏戏剧性强和更带传奇性的作品,对人生疾苦一无所知,抱着这样自我娱乐的心态看书,鲁迅的小说就显得过于沉闷。相对于北京孩子活泼的口语,鲁迅那种二三十年代正处于发轫期尚未完全脱离文言文影响的白话文字也有些疙疙瘩瘩,读起来总有些含混,有些字现在也不那么用了,譬如把“的”一律写作 “底”,好像错别字似的,语气也变得夹生。这就是大师啊?记得我当时还挺纳闷。再后来,阅读的经验增加了,自己也写了二十年小说,对小说也不简单地用明白流畅情节生动当惟一标准了,我要说,鲁迅的小说写得确实不错,但不是都好,没有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都好,那是扯淡。而且,说鲁迅的小说代表中国小说的最高水平,那也不是事实。

王朔2002年版文集自序

这几本书都是十几年前或更早的时候写的,那时很自以为是,相信很多东西,不相信很多东西,欲望很强,以为已知的就是一切了。这些书里的人、情景和一些谈话是那时我经历过的,在生活中也不特别,仅仅因为我不知道更多的东西,才认为有趣,虚张声势地写下来。这些情景不在了,这些人也散了,活着的也未老先衰,我也不再那么说话和如此看待自己,所以有时我觉得自己失去了继续写作的能力。

年轻的时候认为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在前面,只要不停奔走就能看到,走过来了发现重要的都在身后发生了,已经过去了,再往前又是一片空白。对过去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也没有任何偶然,都是必须经过的,我不信一个人可以有两个以上的选择。

关于文学,我越来越确定这是个人的事。这个世界很单纯,人和人之间需要的其实不多,互相了解只能横生误会。公众是个陷阱,为别人活着即便出自真诚也在技术上做不到。没有比想在别人记忆中不朽更自欺的。几千年长算永恒吗?写作是一条狗,你不变心它就陪着你;也是一面镜,照着你自己,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不是为了几个钱,我是不在乎这几本书印不印的。这些文字当年我写完就没再看过,现在看,象另一个人写的,一个狡猾乐观的小子。我在盲目中写这些小说,用意是引起别人的兴趣,小说文体本来就是不老实,动机就是取巧,可见会有多少矫情、吹嘘和虚饰在里面。青年作家总是可疑的,也无非是揭疤、自渎,摆明反抗一切,高调入世,看似独立特行,骨子里却难逃代代相传的文人梦谈。

社会很容易被质疑,人群总是显得麻木且腐败,理想就那么清白吗?关于人之为人,我们知道多少?我承认,我的世界观、价值观都是因袭来的,在我甚至没有意识到时已经被植入,到需要和别人对峙时才发现我们来自同一源头。东西方关于人的理想生活又有多大差异呢?也无非是策略之争,由此及彼或由彼及此,当然策略导致结果。问题不在认同人类共有的自我肯定,问题在于这一切是确凿的吗?我们相信的和我们本来的是一回事吗?世世代代高唱的人类赞歌指的是我们吗?如果是,为什么我总是感到羞愧和一次次堕落而不是心安理得和渐次归位?为什么会有小说这样合法的精妙的被推崇的虚构,还有那么多人从中获得安慰?

文化太可怕了,像食物一样,不吃,死,吃了便被它塑造了。我怀疑其核心已编入遗传而不必再通过教育获得了。我觉得自己像在大海里游泳,无边浪涛挥之不尽,什么时候才能登上彼岸,有从树上刚下来的原始人那样一个澄明无邪的头脑。

关于这些书,个人认为是一个蒙昧时代的见证。活下去,活在自我虚构和自我陶醉中,这大概是一个写作者的宿命,明白也没用。

2001.12.17.

王朔:我看大众文化港台文化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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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我们提到香港经常说它是“文化沙漠”,这个说法在很长时间内使我们面对那个资本主义城市发达的经济和令人羡慕的生活水平多少能保持一点心理平衡。那个时候香港人的形象在眼里是喧闹和艳俗的。我在广州、汕头机场曾亲眼看到他们一飞机一飞机地到达,花花绿绿地下来,人人穿着喇叭裤,戴着金戒指和太阳镜,手提录音机和大包小包的尼龙衣服,都是准备赠送大陆亲友的,随机同到的还有他们托运的无数彩色电视机,而那时汕头除了党政军机关电影院路灯其他地方一律没电,这些电视机录音机第二天便都高价卖给了北方来的倒爷。他们似乎人人都是财主,住满广州汕头仅有的几座酒店和华侨旅行社,每人进出都带着一大堆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亲友团,一吃饭就开好几桌。我在电梯间经常听到他们认识不认识的互相大声抱怨国内亲戚的贪婪,国内酒店的服务差,有蚊子,想吃的东西吃不到。那时我还不太能分辨香港人和东南亚各国华侨的区别,现在想来那也不全是香港人,也有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等地的华人。随着他们的到来,城市中出现了餐厅中的伴宴演唱、的士、出售二手服装的摊贩市场和妓女,今天已成为我们生活方式或叫消费模式的那些商业活动在最初就是带着深深的香港烙印进来的。

那时我不知道这也叫文化,餐厅中的伴宴演唱会发展到卡拉OK,酒吧乐队;的士会造成广播电台专为有车一族播放流行音乐;摊贩市场除了卖衣服也卖流行杂志盗版光盘和盗版软件;妓女,直接造就了歌舞厅夜总会桑拿室洗头房洗脚屋这些新兴娱乐产业的繁荣,更重要的是为流行小报地摊刊物乃至时装影视剧提供了耸人听闻和缠绵伤感的永远话题。

当时我们的文化概念是不包括大众文化或叫消费文化的,也没有娱乐这个词,一提娱乐好像是下下棋,打打扑克,单位搞个舞会,自己跟自己找点乐。当时右派作家咸鱼翻身,争当“重放的鲜花”;知青作家头角峥嵘,排着队上场;谢晋的电影观众数以亿计;张暖忻郑洞天谢飞吴天明都是新人,每部戏都能轰动一时;随便一个作家或者导演随便一出手都能给人带来一个新观念和新感受。滕文骥在《生活的颤音》还是《苏醒》中让高飞和陈冲正经接了一个吻,便成了那年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真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热闹喧嚣得一塌糊涂。这还仅仅是开始,文学上“伤痕”“反思”“寻根”之后紧紧跟着“垮掉的”刘索拉徐星,莫言这样的“魔幻中国流”,马原这样的文体革命之父。在王蒙宣布“文学失去轰动效应”之后,还应声而起池莉方方刘震云等人领导的“新写实主义”,苏童余华格非孙甘露等人的“先锋文学”。那时兄弟的“痞子文学”八字还没一撇,正在家里急得团团转。

电影方面,吴天明高就西影厂厂长,钟惦斐给他指了方向:要搞中国自己的西部片。也就在张暖忻他们那拨“第四代”刚红透,一眨眼的工夫,“第五代”出手了,陈凯歌的《黄土地》和张军钊的《一个和八个》一下打破了中国人的欣赏习惯,接着是田壮壮的《盗马贼》、《猎场扎撒》犹如大耳贴子似的贴在中国观众的脸上,扇晕一个算一个。那时大伙也算是群情激愤,特别是田壮壮说了那句“我的电影是给下一世纪观众拍的”之后。有意识地和大众保持距离,就是不为人民服务,还给嚷嚷出来,田壮壮是连作家带导演中的头一个。这个架直到张艺谋拍出《红高粱》才算打完,第五代走出象牙塔,谢晋谢幕,中国观众又被带入了新一轮的狂欢。

王朔:不是我一个跳蚤在跳——《王朔自选集》自序

把《文集》囊括的一些作品挑出来巧立名目结成新集,本意是想节省读者一些精力,同时也让盗版的同志更方便一点。老《文集》收得全,全就不兔滥,好比一条鱼不洗不开膛就上了桌,让人出了全鱼价,一口没留神还添了恶心。这里这些就算鱼的中段了,一些鱼刺鱼骨头什么的也剔了。买过《文集》的人就别买了。家庭生活困难下岗的待业的靠希望工程救助的也算了,留着钱过日子吧。忙着做生意忙着翻两番的不敢耽误您时间。立志做学问理想超凡出圣的您也别掏这份钱,回头再惊着您。我希望我这书的买家是那些倒霉的、无聊的、每天没什么念想没什么指望的;最好是没被煽唬过,压根没看过我东西的人。这样我就不觉得对不住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