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民:醉心梦语(四十四)自焚式抗拆迁

自“钓鱼式执法”之后,又出现了“自焚式抗拆迁”。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时,在与执法人员对峙中,胡前妻唐福珍点燃了汽油,自焚身亡。这个事件自然引发了媒体和整个社会的激烈争论。

一.事后,当地官方承认执法有不当之处,毕竟死人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只要争议的一方涉及人命,无论对方多么有理,都在道德上处于劣势。因而,债权人害怕债务人以命还债,债务人害怕债券人绝食讨债,官府害怕百姓以死抗争,绝情人害怕痴情人悬梁自尽。普通民众不管是非曲直,总是同情死者及其家属。因而,无论涉及民众之间还是民众与官府之间的争纷,关键在于谁狠,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唐福珍自焚就是这种斗狠文化的产物。

二.胡的楼房属于违法建筑,但为何在建造时,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出面制止?莫非背后有什么交易?当然,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也许这是许多政府管理的常态。例如北京周边的小产权房,明明违法,但当地政府的管理部门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利用国家的土地为地方政府或村民谋利,是造福当地的善举,胳膊肘怎么能向外扭呢?然而,事情一久,就被视为理所当然,诸葛亮借用荆州后来也就不想还,没有登记的婚姻经过一定时间就成为事实婚姻,退下来的个别领导已经习惯了自己地位,因而继续喜欢出场露脸,并要排在领导人的前列。既然楼房建起来并使用了很长时间,胡和唐就自然把违法建筑视为合法建筑,因此,在许多问题上,时间成为关键因素,尽管房子涉及的是空间问题。

三.在许多拆迁中,听话的房主给仨瓜倆枣就忽悠走了,强硬的钉子户则会乘机很敲一把。百姓早就看透了,政府欺软怕硬,补偿费用也是看人下菜碟,会叫的孩子有奶吃,不叫的孩子没奶吃。这样说来,胡和唐狮子大开口,张口八百万,也就不足为奇,不要白不要。

四. 也许本案拆迁真的是出于公共目的,但是许多拆迁都是以“公共利益”的名号,为开发商腾空间、掠地盘,而当地政府官员可以从中大捞一笔。至于这背后的“房吃人”,毕竟比当年英国的“羊吃人”要隐蔽一些,历史终于进步了。对于拆迁和基建的公共性,政府很少说明,更不愿举行听证和论证,因而普通百姓对于各种“公共工程”或“开发项目”,多都是一头雾水,一旦涉及自己的利益,不管三七二十一,自然一概抵制和乘机漫天要价,俗话说,得不得(读“dei”上声),头一嘴。当然,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变得聪明了,一旦忽悠不了钉子户,就让开发商出面搞定。开发商出钱买通黑白两道,钉子户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五. 有人批评舆论缺乏理性,不顾“建筑违法”和“漫天要价”以及“暴力抗法”的事实,一面倒地袒护死者及其家属。实际上,要害不在于舆论这种偏袒,而在于为何形成了这种局面:凡是涉及政府的事件,舆论几乎不问青红皂白,一律把矛头指向政府?

六.民众和舆论的非理性固然不利于民主和法治的发展,但是,中国社会和政治的更大危机,在于民众对于政府及其官员的普遍不信任。上层也许没有意识到这种危机,或者虽有所察觉但选择的应对策略是,政治有病,经济吃药,类似前不久湖北咸宁出现的右腿骨折,左腿手术 。在任何社会,如果政府失信于民,就等于政治自毁,而这比个人自焚更可怕。

2009年12月11日

海伦民:醉心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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