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凌:认知资本主义如何重新定义“财产”(下)

网络杂谈之六

上一篇涉及到的主要是互联网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本身带来的经济争议,即新经济的某种特定的商业模式能够利用用户的社会关系、友情、互动交往的需要进行营利,其中必然出现的一种资本便是声誉和地位,这种地位通过某些外在表征显现出来(QQ号码位数、武器装备、站友级别),从而让拥有者获得更大范围内的满足与合作。而这些外在表征正是网络服务商对线下社群人与人互动模式的研究应用,那些塑造良好交往环境的网站更容易存活,从而持续获利。当代码化的外在表征成为稀缺资源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此种资源的交换、买卖、以及其他形式的异化了的获取(例如雇人代练打装备卖钱)。

互联网服务商和用户的认知在这里分道扬镳:前者坚称一切虚拟物品都是服务,可以单方面更改,并名义上禁止虚拟物品在游戏之外买卖,因为用户并不真的拥有这些本质上是代码的物品,他们只有有限的使用权;后者则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理所应当拥有对虚拟物品的某种权利(即便不是所有权),互联网公司有义务保护这种财产权利,并在用户遭受损失时加以赔偿。互联网公司确实在采取措施保护用户的虚拟物品,例如采取技术措施防止盗号和装备,以及求助地方政府采取特殊保护,但这并不等于承认用户的所有权,也并不保证遭受侵犯的物品一定能够恢复。

服务,而非提供所有权和虚拟财产,是未来互联网发展的正当性基础。这一主张将有助于打消一切我们关于传统物品的分类模式,教育大众。例如,当有人质疑发行Q币会冲击人民币金融市场秩序时,腾讯可以辩解说:Q币不过是一种服务,只要满足适当条件就能够自动由系统获取,并换取其他腾讯服务,和购物网站的点券积分差不多,不会大量发行以套取人民币。又例如,以付出劳动为由要求某种财产权利听起来似乎合理,但有什么不是劳动呢?在互联网上浏览、互动、娱乐都要付出相当的精力和时间,而这正是认知资本主义发家致富的秘密,没有人对每天浏览的信息声称拥有财产权利,因为这就是一种免费服务。劳动不是用户获取使用权的正当性理由,虚拟物品、货币和服务之间的界限在逐渐消失,最终都可以化约成符号与体验。因此,用“服务”来解释互联网企业和用户的关系再完美不过了,它不断地从一个领域飞快扩展到下一个:软件、音乐、图书、游戏、社交。另一方面,服务商深知人类大脑对金钱和声誉的敏感(及其演化生物学基础),因此一定要在形式上充分模拟物理世界中的观念以增强用户的黏性。

而且,技术架构同时也在帮助互联网企业实现这一目的。在互联网逐渐商业化的一段时间里,个人电脑是最主要的上网终端。我们的软件、游戏、音乐、电影、文件都可以存在硬盘中,既可以复制删除,更可以随意带走(而且它们真的有些许重量!)。我们会认为我们对这些文档拥有所有权(涉及个人信息的还会被看成隐私),不仅仅在于投入了(很少的)劳动,也在于我们拥有实际的控制力,这一点和传统财产十分相近。

当然,代码已经多少改变了电子文档的财产属性。Lawrence Lessig过去经常举的一个例子是:一本拥有物理实体的书可以用来打人、垫桌脚、当枕头、出借,但是一本电子书就不能如此使用,被DRM加密过的电子书要受到的限制就更多。不过至少还给人以可控财产的幻象。这是重塑“财产”的第一步。

第二步随着作为商业模式的在线网络服务被开发出来而得到推进。例如我们熟悉的作为服务的软件(SaaS),就使用户不必购买光盘安装,直接下载使用,并能随时联网更新。硬盘版游戏越来越被在线游戏取代。免费的音乐影视图书也纷纷转移到专门网站上去在线提供,用户不再需要下载到本地电脑中。分享的观念也改变了:P2P一类早期的分享文档实践正在被像Google plus那样的web2.0在线分享取代(当然,前提是信息内容免费)。在这个阶段,也许用户还可以下载电子文档,但却并不真的“拥有”。Amazon可以因为某本电子书内容违规而直接从你的kindle上删掉,即使你已经付过钱了;腾讯可以单方面宣称QQ同360的软件不兼容,即使你确信QQ是安装在自己的电脑上。“我的电脑我做主”,这种财产的迷思正在被新经济模式打破,我们逐渐丧失了对终端文档的实际占有和控制能力,一切不过是从中心源源不断地输出到终端的服务而已。

冲破财产迷思藩篱的最后一步是消灭终端,或者开发无处不在的终端,那就是云计算。当我们连多功能多任务的PC都不需要拥有的时候,就只要靠一个需要认证的号码即可登入一个个人化的互联网世界。你可以不断享用在线服务,它们都在云端运行,所谓个人账户不过是一种拟制,就像RSS订阅、LBS推荐一样,一切都可以直接在线推送给你,只有你喜欢的服务,没有属于你的财产。

一切都是服务,人们不再占有,公有领域就发生在云端,信息产品以零成本大规模复制分发,个人精神生活极大丰富,这是不是有点共产主义的味道?人们可以怀有这种理想,但还需要进一步辨识现实条件带来的某种假象和虚幻。首先,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的改善需要资本主义(无论是国家的还是私人的,商业的还是金融的)不断投资拉动发展,纯粹为了增长的目的而扩张,如果缺乏持续充足的资金遭遇危机,一些互联网巨头就很难维持,网络普遍服务也难以持续,可能出现“太大了不能倒”的局面,依靠公共机构救济。而且任何信息服务都是以满足其股东利益为导向,如果不赚钱,不能吸引大量用户,再有意思的服务也不会得到持续投入。

其次,和这些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政治权力和既定秩序不容受到互联网架构的挑战。尽管有人正努力创设像Wikileaks这样的网站挑战既得利益和权威,最终也可能被少数金融巨头通过停止金融服务轻易抹杀,金融业的全球化与电子银行的普及使得大多数资金的流向使用得以被有效监控。只有用Bitcoin一类的P2P虚拟货币才可以躲避政府和运营商的管制,这就又回到前述的架构问题:人们首先要有一个可控的终端才可以运行此类软件,但未来的趋势是减少消灭这类创生性终端,一切软件都要接受苹果公司那样的审查。更有人建议Bitcoin要利用政府强大的运算能力尽可能收归进来,不是为了防止冲击金融秩序(因为可产出的货币有限),而是为了防止其成为非法交易和反抗活动的资金来源。反过来,政治权威也可以为互联网巨头提供庇护,形成利益共生关系。我们熟悉的Google退出中国事件更多的是认知资本主义利益之间的碰撞,而非简单的民族国家和跨国企业的冲突。谁能控制互联网架构及其演变,谁就有权力定义互联网上的信息和内容。

第三,新经济的商业模式决定了,用户的认知和精力需要被认知资本主义企业获取使用,他们看上去能够享受更多的服务,更有能力做意想不到的事情,但很可能沉浸于消费文化中放弃思考自身的处境。用户的身体和脑力源源不断为这架巨型新经济机器增添养分和能源,几乎所有门户网站的用户使用协议都宣称:用户上传到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改网站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网络上大量的知识信息也在被像百度和视频网站那样的互联网企业占有,它们首先借助避风港规则抢占传统媒体的市场,当然也同时极大地扩展了市场。当法律受到相关利益的压力而愈加严格时,它们只好同传统媒体达成妥协,合作购买正版作品。但当正版费用太高时,又转向可以免费获取的用户创造内容,将它们变成私人服务(很多文档需要通过积分才可以下载),通过吸引大量用户之后从其他渠道获得高额交叉补贴。

简言之,互联网的三个层面正在被资本主义商业模式不断侵吞,这是自1990年代中期商业化之后不可避免出现的现象。这些现象提出的问题是:商业利益(及其背后的政治利益)导向的互联网服务如何能确保公共利益和用户自主?我们已经看到,用传统可控的财产观念类比互联网服务已经遭到巨大挫败,日趋成熟的用户协议正偷偷通过法律包装将新利益合法化。认知资本主义企业拥护稳健的法治,因为这意味着网民用户要广泛接受新利益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他们和企业之间的不平等关系。

那么在网络空间中有可能创造真正的公有领域吗?Creative Commons、开源软件运动都在尝试从内容层和代码层突破互联网私有的观念和实践,但它们的生存都面临着私人互联网公司的极大压力,甚至开源公共平台本身也被当成一种商业竞争策略。比如Google支持开源的Android系统,是为了增强同苹果微软的竞争力,但总体效果反而不如封闭的苹果iOS系统,因为前者的版本得不到统一,开发者过于分散,并且极大依附于手机制造商的权力,给应用服务开发者造成很大困难,也就吸引不到用户群。这个问题和一些Linux程序员曾经抱怨的开发问题如出一辙。

还有网民自身的问题,称呼他们中的大部分为消费者也许更合适,他们真的愿意拥有可控的个人电脑吗?在3Q大战愈演愈烈的时候,有谁不希望享受一站式服务呢?这样一切都省心了,既不用操心安全问题(以及无休止的杀毒、扫描、更新、重启),还可以得到更好的个人化服务。消费者的集体选择无法轻易被左右,其标准十分简单,那就是无处不在的良好服务。如果这就公意,那么推选出来的认知资本主义利维坦也将拥有不容置疑的合法性。(请想想沃尔玛在重庆重新开张之时,人们蜂拥购买的情景。)

如果说传统的财产观念根源在于自主和劳动(西方)或家庭共有(东方),那么新经济的到来将给那些意图普及西方私有财产观念和恢复中国传统观念的人敲响警钟,观念的普及远远不如普遍网络服务来的直接有效,这反过来将使人们惯于接受虚拟世界的新秩序。从财产到隐私到智力财产,甚至到我们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都正在被认知资本主义重新定义。

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时刻。

网络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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