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被打上记号的驴子——两个局外人的对谈录之九

两个局外人的对谈录(9)

Y:我们已经注意到,农业的效率同土地所有权关系不大,它只同是否农户经营也就是生产组织形态有关,这与基于分工发展的资本主义工业一定要建立起一种资本主义所有权关系是有区别的。这就是为什么佃农也可以变得富裕,甚至超过地主一样。这在49年前的中国乡村,苏南、东北都有相关记载,十月革命前的俄罗斯也都可以看到。

C:从这个观点出发,我想探讨一个乡村的基本经济形态,就好像做一个模型一样。家庭经营单位由于效率及费用的原因,就成了稳定的经营单位,成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生产经营主体。这同西欧的贵族庄园作为经营的主体的区别不小。在这个区别之下,我认为要细致的看一看,农户经营如何造就了中国乡村社会结构。至于西欧为什么是庄园,我们可能还要看一看,这里就不多谈。需要指出的是:无一例外,不论全球各地,都在向家庭经济方向走,特别是在粮食生产领域。

Y:你的这个角度和设想是有价值的,我们可以从这里深入下去谈谈。

C:首先,就是我们观察到的那种家庭经营的有效性,农户家庭就成为乡村社会的基本社会经济主体形态,老话叫做基层组织单元。这个你很直接的就观察的到。那么在农户家庭这个单位上面,你还可以观察到一系列的丰富发展了的形态。如自耕农、地主加佃户、自耕农加短工、自耕农加长工,以及一些更复杂的形态。例如不在村地主加佃户,等等。山东还有记载,在三十年代,一些人一手租入土地,一手转佃给农户,还有一种一手租入土地,一手又雇长短工经营土地。东北这种情况就更多了。

Y:黄宗智把这叫经营性农场,他做了一个区分,一个是家庭式农场,一个是经营性农场,然后观察华北乡村。感觉上他是受了在美经历的影响。叫“农场”无论如何有点文不对题。其实都是在家庭这个基点上的。这些形态都是历史的存在着,并不是理论假说或是推论。我们表列了一个观察的系列,一个乡村中的社会形态的系列。我们到底要看对中国革命史至关重要的几件事是怎么在这个形态史架构下发生的。我们观察到土地所有权对农户效率的关系后,就可以坚决把所有权这个线索同革命的“经济基础”脱钩。我们会看到中共在乡村进行的一系列“所有权革命”——土改和集体化的“革命意味”。从而也会看到土地所有权的意义。

C:农户经营在乡村就有两种典型的形态:小自耕农和地主+佃户组织形式。前者提供了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形态。后者提供了较大的土地所有权下农业经营单位的效率条件。这是一个极具调整机制的乡村经济体系。特别是这始终是在农户经营效率这个基点上进行的。因为地主+佃农制再简化下去,其实就是农户加短工,即当一个农户拥有的土地面积,在某个耕作环节所需的劳动量超出了家庭能够提供的数量时,短工就必然产生。这个短工有多种形式,例如在西北地区的麦客,就是在麦收季节,随着麦熟,从南到北,帮农家收获。这个场景,同样再现于机械化时代,如整个中国北方的联合收割机队,由南到北跨区域进行;在美国也有同样的场景,如新墨西哥州的从南到北的农业收获季节工。短工还有一种有意思的形式,那就是农户间的换工,北方农村以前就有一种换工队,这个现象也可以理解为农村合作经营的一种原始形式。刚才我们把地租—佃户这个模型简化了,我再复原回来讲讲。这个地主+佃户制为什么没有变化为庄园经济呢?80年代以来,时不时地看到所谓家庭农场,庄园农业等等报道,没有形成气候,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应该想一想。地主+佃户制度不稳定,它的底子,它的基本形态还是农户经营。农户经营可以有一系列变形,如农户经营+短工、农户经营+长工、农户经营+长工+佃户、农户经营+佃户(即地主+佃户)。这些形态在给定的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下,一般同农户户均耕地面积有关,通常这个面积大,则就向复杂的形态发展。这些形态当户均土地面积缩小到一定程度,它都会渐次恢复到前一个形态的。所以,地主+佃户仍然不是一个基本的稳定的经营形态。而地主+佃户如果变成庄园经济,那就不同了,那就成为另一个基本形态,就类似于西欧的贵族庄园了。但这个始终没有成为主流。有一些个别例子,但不是主要形态。为什么呢?原因可能是没有长子继承制,总是分家。也可能是人地比例和耕作方式。所以土地面积一缩小,则一定会出现向农户经营的回归。

Y:这里补上一句,组织形态退回到家庭经营,并不是指效率的不同,而仅仅是说户均土地缩小从而无须再用长工或短工,或是无须再将土地佃出。

C:我有个猜测,中原地区,黄河流域的黄土地土质松,人力即可耕作,未必需要大牲畜帮助。而西欧的土地好像非得有大牲畜帮忙才能耕种。其次,黄土地可能不依靠自然休耕就可以恢复地力,而西欧非休耕不可。于是,西欧就发展了畜牧业,其农业经济是农牧混业。这种多样性,就要求多样性的劳动同时进行。于是一种劳动协同的组织类型就出现了,或者,它们一开始就是从畜牧业进入农业的,也未可知。这就是庄园经济。

Y:这些类型划分同劳动量的测度有关。因为测度方法决定了不同的组织成本。在单一农业种植情况下,家庭的组织成本最低。在农牧混业情况下,更不用提以牧为主的情况了,则庄园经济的成本可能最低。

C:对,可以说是这么几个层次的原因,造成中原农业自然条件下,长子继承制不是最优选择,就逐步消亡了。而在非长子继承条件下,发展了家庭经营,同时也就把基于土地自然条件和家庭经营条件下的精耕细作发展到极致。

之七出来以后,有朋友指出一户100亩地的效率高于一户10亩地的农户,这里必须做个说明。户耕土地规模,不管是自家拥有土地,还是佃租土地,肯定影响农户经营的效益。注意,是效益而不是效率。效率是指土地的实物产出,一亩小麦产出800斤,这个产出水平,并不会因为户均土地规模下降而降低。但就农户效益而言,当然就有区别了。一般可以讲户均规模一定的大,效益会较好。

Y:也有个限度吧。在一定的技术条件和运转条件下,这个规模是可以测算出来的,有资料讲,30年代华北农户雇长工达到10个人时,就不经济了。

C:这里不可有误解。我们讲规模经营,如果是户均土地增加,那没问题。如果是以超农户方式,“组织起来”,集中土地,以适应所谓的“先进生产力”,那是非反对不可的。其实,凡事都有个限度,户均100亩小麦地,每亩产800斤,户均10亩小麦地,还是亩产800斤。但如果户均到了一分地,那会怎样呢?这就复杂了。这就有个最低限度,即户均耕地在一定的生活水平等等条件下,有个最低限度,过了这个最低限度,就会有些变化,移民开荒,副业、经商、当兵等等都会发生。这里有一些较为深奥的问题,在没有外力的干扰下,人口生育受不受到这个最低限度的限制呢?如果没有人口转移的条件,户均耕地下降一定意味着生活水平下降,这个下降如何影响农户的生育策略呢?这些问题让人郁闷。

Y:我们这里仅仅讨论粮食生产的影响,它的机理,没讲到工副业的问题。

C:这也没有什么,我们可以加上,不会影响我们的结论,我们以后再谈城乡二元对立的时候会详细的讨论一下的。

Y:好,这一段说清楚了中国传统农村基本的经营单位的情况。我们实际上是在比较典型的条件下做了一个典型的观察。你可以慢慢地在上面加上一些变量。例如在苏南地区,你可以加上工商业发展对农村的影响;在江浙福建地区,你可以加上家族宗祠的影响;城市化对农村人口结构的影响;不在村地主,以及高利贷的影响等等。这些因素你都可以放进去,就接近各地区不同的农村实景了,但不影响我们这个观察的解释力。

C:我觉得可以强调的是:在即定的条件下,一户农民可耕种的土地大小决定于这户人家的有效劳动力的数量,所以不管土地所有者是大地主还是小地主,他租佃土地给农户时,都是按这个农户可耕种的土地面积大小来决定的。同样一个佃农也是根据这个大小来决定其佃入的土地面积的。所以,你单从农业生产的组织上看,每个农民都可以耕种到一个确定的土地面积的。真正意义上的无地可种的农民恐怕是个很小的比例,甚至是例外。象毛泽东所说的,踏烂皮鞋的、挟破伞的、整天无所事事的人,可能的确无地可种。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细分或是兼并,并不能影响农业产出。大规模影响农业产出的,一般只是气候和技术因素,特别是前者在近代农业史上的影响很重。

Y:我插一句,中国大陆是季风气候,农业的气候条件是比较差的,天灾很多,这就造成了农业生产的起伏。一遇灾害,农人就要用所有的办法自救,包括低价出售土地,外出谋生以不被饿死,土地抛荒等等。这样,土地更有可能被那些有势力和有闲钱的人持有。这一点对统治者和学者们的影响太大,以致于多半把土地关系当作革命的对象。而这个生产起伏,可能同时伴随着土地兼并、抛荒,后者果,前者是因,观察者有时就不易分清。

C:中国农业的气候条件,也有不少学者注意到了。但还不是主流知识,可能因为这需要比较。我也奇怪,怎么很多人都把土地兼并当作农民贫困化的原因了。似乎调整土地所有权,防止兼并可以解决乡村生活及秩序问题,进一步,还可以使农民过上非常幸福的生活。

Y:在清朝,朝廷对土地兼并的疑虑主要是怕乡绅做大,影响政府对农村的控制力吧。但即便是这一点,也好像证据不多。这同没有长子继承制又是矛盾的。这个土地兼并确实奇怪,朝廷反对,孙中山反对,共产党也反对。其实这个兼并是否是个普遍的现象,是否影响了农业产出,全都是不问的。

C:如果有大的灾害,通常会有大批破产的自耕农和地主,这时那些官员或是经商的不在村地主可以有机会低价收购土地。此时,兼并就发生了。可能,兼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战乱和过重的税负吧,这里就不多说。假设有个较稳定的气候条件,较大的土地所有权加佃户经营可能对促进农业技术提高,促进农村分工分业是有好处的。解放前东北地区有这种情况。就是讲土地兼并并不必然地破坏农村生产力。反过来讲,“耕者有其田”,土地细分,即把土地均分,就更有难以走到底的问题了。首先土地均分是做不到的,在物理上做不到,均分土地造成矛盾。小说《艳阳天》里的那个中农“滚刀肉”总是念念不忘村口那块“刀把子”地,是因为这块地的农业条件特别好,于是他就被批斗;其次,你必须测量每户农民的实际有效劳动力,原先这是自发进行测量,也就是说是在市场上确定的,现在是有个强制力量确定的。所以我们观察到土改后的农村中往往出现好把式的土地不够种,寡妇家的地没有人种的现象。所以换工队或是某种互助组就出现了,弥补由此造成的效率损失,变成我们前面讲过,自耕农加短工的组织形态。假设这个自耕农是寡妇,短工是她的邻居,是个好把式,那么就可以维持住生产力,因为寡妇要给这个好把式分利的。所以,土改大体上经过一个农业生产周期,农民们就会自主调整这个过程,就是按实际有效的劳动力来配置土地。就有租佃、转让等等事情发生。本来这是个良性的过程,但在土改时又往往被某些干部认为是有人搞复辟的事例而大加喧染。确实,一般而言农村里的好把式通常都是中农以上的人,原本他们就被批斗过,现在不威风了,会成为那些运动积极分子仇视的对象。这样,你可以看到50年代初期毛泽东当时对下面报上来的关于土地流转个别事例的本能性反感和极端反应了。

Y:这里有必要谈谈地主对佃户的剥削和地主对长工的剥削问题。地主对佃户的剥削往往是土改的理由之一。但这肯定是被夸大的情况。除非有外力干预,地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大体上可以讲是平等的,至少讲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有几种情况是可以分开来讲的。第一种:附近地区的土地大都归一户地主所有,则地主的谈判地位高,佃户谈判地位低,此时,佃户选择的余地少,契约条件更多的向地主靠拢。例如刘文彩这个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但是刘文彩这种规模的大地主在中国是个个例,很小比例的。因此从这个案例推演出的剥削历史肯定是经不起质疑的;

C:哎哎,你等等,刘文彩可不是你说的那么回事,有个叫笑蜀的专门写过的。

Y:有没有都不重要嘛,我不过是要举一个大家都知道的方便例子。这第二种:地主也是较小规模的,有若干地主在同一地区,那么任何一个地主都要在契约条件和佃户的农业耕作能力之间找到平衡,同样佃户也可以在不同的地主之间选择租佃契约,这个过程就较为平等。这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其实解放前的农村中,这种契约关系还是比较稳定的。一方面地主要争取到最好的庄稼把式到自己的土地上耕作,以求最大的产出;另一方面佃户也寻求最好的地块,使自已的分到的剩余最大化。这是在效率比较基础上产生的契约。所以剥削的因素就比较小。这也是乡村社会里有个基本和谐的条件。第三,还有一种情况,是地主多,而佃户少,或是好佃户少,这时候契约是向佃户倾斜。有一种案例佃户的能力强到一定程度,他可以大胆地佃入比其自己能耕作的土地更大的地块,然后雇佣短工或长工,更有甚者,分佃给其他农户以求有更多的剩余归已。这个时候有可能佃户比地主还要富裕,这种情况土地较多的东北就很多,所谓“二地主”更厉害。但这在内地地少的地区,就很少见到。所以比较典型常见的还是中间的情况。在这个情况下,决定生产效率的还是这个佃户本身的经营。而且一般而言,契约一定下来,佃户不会因为地是别人的,就不好好种,降低产出,这是不可能的,这样做一方面他自己的收入降低,另一方面,他可能会在下个生产周期失去这份契约。这样明显地与已不利的事他怎么会干呢?所以农户在经营一块地时,他的尽心程度与他是否拥有这块地没有关系,佃户的努力耕作不能讲成是地主压榨。自耕农自不待言,佃户亦如上述分析。所以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的效率幻觉是一定要打破的。

C:补充一点,以前我们就讲过,有人认为土地是农户自己的,农户就更愿意长期投入以求更好的未来收成,佃户就不会这么干。这个也站不住脚,佃户固然没有这个长期投入的意愿,但地主肯定有。而且在达成契约前,佃户肯定会评估这块地的未来产出能力,在契约条件中会对此有反映。准确地讲,在乡村里,实际情况是谁也骗不了谁,一块地的产出水平,佃户的劳动能力,不论是长期还是短期,地主和佃户都清楚,没有更多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所以合约肯定做到充分反映各种要素,就是讲这个合约是有效的。

Y:那么地主对长、短工的剥削,就更是复杂一点。短工多是一种换工,互助形式。极端情况下如麦客或收麦队象《金光大道》里高大泉带短工们给地主收麦就是这种情况,你看那个地主为提高效率还得偷偷给高大泉好吃的,他让高大泉作了劳动定额的标志,依此确定其他短工的工资标准。短工是个你情我愿的情况,谈不上什么明显的剥削,因为契约是短期的、频繁可调整的,它一定会反映供需双方的实际需求的。长工情况就复杂一点,长工可分成生产性的和非生产性的。前者的情况应当讲同佃户是有相同之处的。可以观察到的生产性长工,往往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家室的男性劳动力,或是某些家庭中用不上的男性劳动力。他给地主当长工,从效率上讲,是一种改进,是一种就业方式。它可以具体地计算利益大小。这中间应当讲是可能会有剥削,但反过来,长工也可能会偷懒,所以有“半夜鸡叫”的故事。

C:浩然的书,高玉宝,赵树理这些人现在可能都陌生了吧。他们的观察,不管意识形态是什么影响,但都有些合理性的东西。记得50年代初期毛泽东还让人专门征求赵树理对合作法条例的意见。

Y:是啊,我以前不是说嘛,这个作家的东西比专著更加启发人。言归正传,地主同长工实际上是企业组织管理问题。同时必须指出,长工数量是很少的,虽然各种宣传中把长工搞得很突出,但他们在农村中是少数。非生产性长工一般是在较大户的地主那儿才有,通常这地主不纯粹是乡村士绅,家里还往往有做官的或经商的,才有这大户人家。这些非生产性长工的生活水平一般还高于普通农户,因为他们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所以不在我们分析之列。

C:现在我想可以开始对中共农业制度变迁史作一个梳理。我这样看这个变迁史,首先,把中共苏维埃时期的土地政策放在一边不讨论。因为我更倾向于认为那时期的土地政策革命性太强,空想的成分也多,很难从经济和稳定的制度建设目标上去考察。那个时期,在八七会议之后,中共的政策中,关于土地讨论最多,是斗争的焦点,是失败经验的关键,于是有一个大转变。但直到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也仍然没有清楚的表达它在土地政策上的社会主义目标。一方面它也强调了土地国有,另一方面也强调均分土地。后者不过是俄共传统中的民粹主义成分同中国传统结合。因为就共产国际的标准理论,土地是应当国有的。

Y:这是一方面了,政策目标不确定。因为到那个时候,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大讨论还没有结论,陈瀚笙搞的中国农村调查还没有成为中共上层人物的知识。我估计,当时那帮人真可能连“土地国有”是怎么回事都不清楚。29年前后,苏联所经历的其农业史上的大灾难,肯定的讲,这帮人在苏联是学不到多少农业政策知识的。工人运动,军事斗争,城市暴动以及党建等方面的知识是苏联人乐意教给人、给人看的东西,也是中国学生乐意学的。

C:这个有道理,生活中这个可能性肯定是有。但那时张闻天可是对中国农村问题滔滔不绝呀!虽然他没做过什么调查。

Y:毛不是说过嘛?只懂得希腊,不懂得中国,说的就是他呀。那时的政治经济学对农村土地,统统都是处理成国有的。《资本论》关于这个部分一是不够,二是很深奥,马克思对地租的研究相对不足,他似乎没有完成这个部分的研究。后来第二国际的人发展也不够,普列汉诺夫有相当的成果,但列宁没有给予重视,随后又被斯大林那些权谋家们给边缘化了。所以,关于土地的“国际知识”严重不足,表现在苏区宪法大纲上,就有那么点讲不清楚了,究竟是国有呢还是均分土地?你看,李立三这家伙搞城市暴动,组织起来有板有眼的,很象那么回事,他有足够的关于城市暴动的“国际知识”嘛。苏联人教给他们现成的剧本,照本宣科即可。同土地政策就形成了对照。当然,前者的清楚,不合中国实际,给碰的头破血流,后者含混不清,倒是给中共在抗日时期调整政策留下余地。

C:这个时期,有些事情是匪夷所思的,例如张国焘到川西立苏维埃政权,给农民分地,这个红军破衣烂衫,到了一个村子里刚来没几天,讲分地,村民们相信吗?这个分地真的在几天,几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搞下去吗?几年时间我相信,几天、几个月我猜大概村民很是漠然吧。同样,在中央苏区的一些边缘县乡里,一会红军,一会白军,村民们信谁呢?你总的有个仪式化的东西,使村民们相信你给他的地契是有效的吧,否则,地主藏起地契,这个佃户可就得小心点。所以,苏区的稳定的核心区域里头,这个打土豪分田地是有效的,在其他地区,恐怕只是“打土豪”是有效的吧。

Y:一点没错。所以,这个时期的土地政策很难归入咱们要谈的制度变迁史,要另开一章的。同这个时期有关联的是大革命时期,国民党的农村和土地政策,其实这个政策同中共有关联,国民党关于农村的东西很多出之中共党员之手。这个部分可以有另外的专题来讨论。我个人认为这个时期的很多东西还是有历史价值的。但在人们的视野中,它往往被热热闹闹的军事行动给掩盖了。

C:把这两个部分都放在一边。我想把中共农业制度史分成三个阶段:减租减息;土改+互助合作;集体化(人民公社)到联产承包制。

Y:我同意你这个划分。但想补充说明的是,其实这更是三个事件。因为在实施过程中这些事件是相互缠绕在一起的。所以,咱们干脆就把它分割成三个事件,在较纯粹的状况下讨论。咱们就从减租减息开始吧。从时期上讲,减租减息是从抗日时期开始的,互助合作在此时期也有发展,较大规模的土改是从抗战胜利后,在解放区推开的。在解放战争后期,集体化已有端倪,然后在52年全国土改完成后,推开了。我们就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讲这个土地制度史。

C:减租和减息是不同的两项政策,这两项政策都是国民政府的政策,在大革命的时候已经提出来了。先来看减租。近代以来,中国农村一直稳定地维持着较高的地租水平。甚至有学者论证说在汉代的地租就是五五开的。一般说来,越是土地条件好的地区,地租越高。全国平均按分成粗算,差不多是50%左右。因为在较长时期内一直如此,同时又没有法律上强制性的规定这个地租,所以可以认定这是个市场选择的价格。

Y:30年代南京政府规定了分成率是37.5%,但推不下去。从反面证明这个50%的租率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C:市场的价格反映了两个要素的需求状况,一是土地的稀缺程度,一个是佃农生产能力和维持生活的水准。一般而言,价格变动可以调节这两个要素的配置状况。但根据关于30年代的研究资料,似乎这个价格变动不大。这说明,一方面原本就是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反复选择后的价格,在两大要素没有数量的突变情况下,价格变化的必要性不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另有调节的因素,这就是租佃的比例,即租佃户在总农户数中的比例。特别是分成制越是有稳定的产量预期,就越是有人更倾向选择租佃农田。所以在苏南地区,灾害少,农业生产稳定,则佃农的比例高。而在华北地区,灾害多,对产量预期不稳定,更多的农户倾向于选择做自耕农。我再重复强调一下,对农户来讲,做自耕农还是做佃农,并没有本质区别,不影响农户与土地的结合效率。关键在于所得与风险的均衡。这样地租及佃农比例这两个数字都有调节功能,特别是在地租基本不动的情况下,主要是通过增加或减少佃农比例来做一些短期的适应性调整。

Y:这后面一条有疑问。确实产量稳定的地区,佃农风险比较小,或者风险可以控制住。但是无论如何地租本身应当充分包含了需求双方对风险和所得的判断。是否佃户比例也具有调整能力,还须再证明。或者更准确地讲,佃户比例反映了不同农作区农业生产的风险分布状况。

C:好,先存疑。至少地租的调节功能是确定的。中共在陕甘边区及其它解放区、主要是华北地区进行的减租,华北地区佃户比例大约是20%,大部分为自耕农,即中农或富农。当时抗日环境下,中共的政策是统战为主,所以放弃了在南方苏区时那种激进的土地政策,而实行减租。当然了,这也是它为了合法化对国民政府的政治承诺。减租从道理上讲则只涉及佃农和地主。大部分的自耕农,则没有触动。有少数自耕农也有零星土地出租是例外。中共的减租从其政策目标上讲,一是增加生产;二是发动群众以支持共产党和军队。后者没有什么争议,中共始终是这么张扬的。关于前者,则有很多争议。按我们的生产效率决定于农户经营这个观点,减租并没有增加生产,有大量的资料也表明这一点。因为在华北超出农民口粮的剩余粮食,主要是由中农和富农提供。当时,中共文件中也有规定,既非生产人员,即军队和政权人员,占本根据地人数不能超过2%或3%。这类规定也说明中共还是保持着一种温和的非阶级斗争的观点,把各阶级的利益都考虑在内。那时,它是国民政府的一个地方当局,有合法性,也就不能由着性子胡来。可能还要加上一点,你超过3%就没办法活人了,你的控制成本和征集成本就大大增加了,特别是在有国共比较的条件下。但是,应当注意到,减租增加了加税空间,即增加公粮的可能性。这可以从当时一些当事人的回忆中推测出来。如薄一波的回忆录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即减租之后,根据地群众生活依然很苦,当时薄总结讲,100户,养一个非生产人员不成问题,养两个就持平了,养三个就出问题。当时有个数字讲大概是在2—3之间,说明减租后,生活没有改善,原因当然就是公粮同时又增加了。

Y:减租没有增加生产,但可以改变分配格局。举个例子,一个佃户租种5亩地,每亩产量200斤,则有1000斤。原来自留500斤,给地主交租500斤。现在改成37.5%租金,即自留625斤,给地主375斤。一方面佃户确实没有办法在减租后将产量提高到超过1000斤,不是他没有这个生产积极性,而是一般的讲,即使在50%地租情况下,他已尽了全力侍弄土地,很难在减租后有能力增加产出,除非有非劳动投入(如技术、良种之类)以及气候条件可以改变产出。但毕竟减租改变了分配格局。这个改变是否有对生产的影响呢?

C:这个影响要详细分析才看得清。首先,减租是以即存的佃租契约为前提,所以减租并不改变中共讲的那种生产关系,并没有打破已有的劳动力同土地配置的自然状况。所以可以肯定地讲,减租对生产的负面影响不大,甚至可以说没有。其次从分配上讲,减租肯定增加了20%佃户的收入,相应减少了地主的收入。因为出租地的农户其土地拥有量通常是村子里比较高的,即便是大部分地主自己也耕作,他也会将超出其耕作能力之外的土地出租,所以减租只有收入平均化的功能。这里比较模糊的是佃户,佃户情况更复杂,佃户也有自耕农,只是自己的地不够种,所以佃入几亩以增加收入。也有完全无地的农民,但这部分无地的农民比较常见的一种是外来人或外姓人,没有办法取得土地。他们的特点是能干,把式好,如陈永贵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部分人是地主喜欢的,因为他们侍弄地的效果好。那些村子里的二流子或破落户往往并没有人愿意租地给他们,他们的生产能力太弱,也就是讲村子里真正赤贫者倒不一定是佃户。有些佃户的生活水平还要高于平均水平。由于相关的详细数据不完全,不能准确判断。但大体上讲,从分配的效应上看,各个村子情况不一样,效果有限的很。但可以这样讲,减租导致了土地价值的下降,从长期来看,土地会更加的平均化,陕甘边区的资料也说明了这一点。

Y:我们前面讲过地租是两种要素交易的比价,那么,按理讲,比价调整了,就应当有对土地和农户之间配置的调整功能。

C:对,但这至少要过一个生产周期才有可能出现。减租当期不会有这个效果。从理论上讲,减租意味着劳动力价格上升,土地价格下降。那么一方面农户会更加倾向于佃入土地,或更多佃入土地;另一方面,地主会增加自耕化倾向。应该注意到,地主可以在不减其拥有土地数量的情况下,付出管理成本,增加长工或短工,从地主+佃农回复到自耕农+长短工,减少土地出租量。这样一来,又会在后期增加佃入土地的难度,从而实际上又加大了地租上升的压力。华北解放区当时有佃户晚上再把谷子给地主送回去。除了传统的秩序感作用外,经济上就有这个考虑,既怕失去契约。

Y:还有,土地价格下降,也会慢慢吸引有余钱的人或农户,可以在较低的价格下买入土地。

C:理论上肯定是这样。由于原来的地租是均衡价格,减租在承认原有契约条件下,强制地压低于这个均衡价格。因此市场力量会不断地“复辟”,实际抬高地租以接近这个均衡价格。所以当时根据地政权就不断的派人在村子里试图压住。中共似乎不理解这中间的经济上的道理,而简单的将这种情况归结为阶级斗争力量的对比,是敌对力量对中共的反抗,是群众没有发动起来。于是在抗日期间,已经经常出现突破温和的阶级政策界限,试图采取打破原有土地关系的过激行动来保证中共心目中的那个农村政策目标的实现。所以后来内战时期土改工作中各种过激行为,其实在抗日时期就已经有了。总括讲,减租于中共是个摇摆不定的政策,也是个色彩模糊的东西,它从一开始就没有以中共自己独特的坚定不移的社会目标为依据,甚至干脆还以南京政府30年代的37.5%决定地租为依据。你可以讲这整个就是一个统战政策,是中共的权宜之计,是个过渡。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承认原有的土地租佃合约的有效性,只是修正租金水平。这同革命党而言,那当然是温和的政策了。所以从经济上讲,减租并没有增加生产,从政治上讲,已经开始出现乡村里一部分农户同中共基层组织的对立紧张,加速了中共采取更加革命性的政策来控制农村的趋向。但是,就资料来讲,还不充分。这部分农户的存在也使中共的举措具有了正当性,你的反抗或可能的反抗就是我镇压的动机。

Y:还有啊,当时减租与减息并列的,这个减息要谈谈的。

C:减息是同减租相联系的。减租在精耕细作这样的集约化劳动投入的条件下,当技术没有明显的变化时,对农业的产出没有什么影响,对农村社会基本经济形态会有影响。但那也是从分配及价格调节中可以看到的。但这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还不能确定。但有一点却是不容低估的,就是减租加速了华北农村向实物经济的回归,或者讲,减缓了华北农村的货币化进度,这可以从减息的分析中看出。利息是资金的价格,高利息说明传统农业社会的货币化程度低,资金相对稀缺。减租在较短时期内,对已过温饱的大部分佃户而言,应当增加对现金的需要。这可能会进一步抬高现金利息。农户对现金的需求有两类:一类是生活性的,生老病死有灾有难等等。在失范的乡村社会秩序下,这个需求可能比较强烈,在一个基本和谐的乡村社会里,这往往在社区互助或家族范围内以实物形式或劳务形式解决一部分。只有失范的乡村秩序里,这方面的现金需求会增加。抗日时期,就有这样的问题,根据地中共力量下移到乡村基层,它基本上同原有的乡村秩序格格不入,是外在的强制力量进入。如果这个外在力量提供这种帮助,也可以代替对现金的需求。从中共当时的条件看,中共似乎也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强调“群众路线”。除了不去侵犯农民利益的同时,也要主动的帮助农户,排忧解难。但相反的事例也非不见。另一类是生产性的对现金的需求,这是一直存在的。

Y:我有个感觉,仅仅减租应当讲效果是中性的。但加上减息,效果就变化成负面的,即对农村农业社会而言是负面的。

C:农村的借贷不完全是现金,也有实物,如粮食等。实物借贷基本同生存有关。所以,我们就主要来考察现金的借贷。

Y:这个实物借贷应该先讲一讲。

C:实物借贷同中国传统的乡村习俗有关。比如,大斗进小斗出,借的时候用小斗,还的时候用大斗。这可不是仅仅地主这样做,这是大家公认的公平借贷,谁借都是这样。还比如,借面也是这样,借的是一平碗,还的是一尖碗,都是那个碗,但量度改变了。再比如,你要借别家的磨来磨面,那个磨盘底子你是不能扫的,那是留给磨盘主人的。面子与实惠都有了。

Y:这个乡间习俗考虑的真是周到,即照顾了人与人之间的亲善与乡村和谐,也使人们可以便利的交易,追求自己的利益。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乡村的和谐与秩序,乡村的个人利益都照顾到了。这就是获得较低的交易费用的一个办法,可以避免尴尬和每一次的讨价还价。

C:回到我们的现金借贷:中国的借贷成本一直是比较高的,在农村尤甚。所以人们干脆叫它“高利贷”。有意思的是,没有相比较的利率,如何叫“高利贷”呢?月息两分算是低的,年息200%也是有的,而且往往还计复利。农户现金的主要用途有以下几种:参加宗族、宗教和乡村公共娱乐活动;缴纳政府的税收(清末民初不再分实物和现金);婚丧嫁娶;突然的灾祸;在青黄不接时的临时需求。农户其余的现金大部分不是用来改变生活品质,只是积攒起来以购买耕地、力畜、农具和盖房。农户的现金来源就全国来讲,除了副业和手工业收入之外,主要来源于出卖自种的农产品。对一般农户来讲,日常用度比较简单,出卖的农产品在相当程度上不是剩余物而是节余物。他们对待现金的方式往往是量出为入的。这说明了农村经济是一种低货币形态的经济,它也间接定义了农户借贷的性质。

农户的现金一般是通过收获的农产品的出售后拿回的。如果农产品还在地里他又需要钱怎么办呢?他要么到期货市场去出售,要么去借贷。借贷还钱的依据就是他地里的正在成长的庄稼。但这庄稼是期货不是现货,它的收成、价格随时都在发生变化。那么这笔借贷在本质上是否同农产品的预付金具有相同的意义呢?这就是我们理解农村高利贷的一个进入角。中国乡村的农产品比较零碎,每户出售的品种可能很多,但总量很低。所以难以建立起一个最低等级的农村期货市场,因为成本太高。所以高利贷就扮演了“期货市场”的角色。它的利率高低同农产品周期性的价格波动有关,它的存在提高了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商品率,夸张点说:乡村高利贷支撑了城市相当部分的粮食供应,压低了农产品的价格,压缩了农民对农产品的消耗。

高利贷的出借者多为地主、富农和钱庄。除钱庄外都是非职业借贷者。当然,也有一些职业借贷者,以借贷为幌子,以获得田地为目的,这类人我们就不讨论了。高利贷一般在生产期借予农户在收获期购入农产品。它有这样几个特点:借期短,有时令性,因而年回报率并不太高。在资金周转率越高的地区利率越低,在每单位额度较大时利率较低,借给偿还能力越强的人时越低,在资金需求越多越旺盛的地区越低,这些都符合现代金融的规则。借贷也分抵押和质押两种。抵押一般是以地、牲口和农具为主,质押以田里的收获物为主。前者有经纪成本,后者也比较含混,风险大。相较而言,这两种贷款的利率也低于别种。这都是现代金融可以解释的。乡村的借贷,还必须要讨论典当问题,这里先不讨论。

农村借贷利率高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分散和小额,这就增加了风险和成本,到目前为止也还是如此。所以在城市修一个豪华的储蓄所比在农村办一个茅屋储蓄所的成本还低。如果利率低,则有余钱者宁愿储存等值农产品再高价出售而不借出现金。另一方面收账的困难也阻止了大规模资金的进入,如果进入也是通过当地人间接进入,这些都增加了中间环节和资金的紧缺,自然抬高了利率。事实上,如今的美国农民也主要是通过期货市场筹措短缺资金的。

这样,我们就发现了高利贷的功能——农产品的预付金,也了解了高利贷利率高的原因:分散、小额等等。所以它的出现和功用都是有价值的。那么,减息法令出台的效果会怎样呢?不言而喻,简直没有可取之处。资金不能流向最需要的农户,实物借贷大幅增加。后果是农产品商品率下降,货币更多地从乡村退出,乡村更加封闭,实物交换增加。这项政策在减租时推出虽然使富人少得了一些好处,却使穷人更加难办。中央对1948年华北金融会议决议中承认由于限制利息,使群众借贷完全停止,对生产不利。而一般群众所要求的,不是限制利息而是鼓励借贷。

Y:就是讲整个乡村经济愈加实物化。减息增加了人们自我储蓄倾向,减少了对生产过程的现金注入。这可能会妨碍农户的正常生产周转,从而会影响到农业生产。可是让我奇怪的是为什么减租减息同时提出呢?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要求?还是一种动员控制乡村的策略呢?抗日时期,中共一方面有饷,一方面在根据地可以合法的拿到税,公粮和工商税,即后来讲的累进的统一税,同时,也对跨区域的交易进行统制。例如盐、食物油等等。这时的中共不同于苏区,这时,有了稳定的财政收入。这里头是否还有苏联的帮助?不太清楚,有也不会太多。在另一方面,中共的运行成本很低。好像在抗日时期为财经筹集物资而发动的乡村革命的冲动就不太强。我有点奇怪,当时抗战胜利后,老蒋要八路军统制于国军,同等待遇。赫尔利兴冲冲的把这个方案告诉延安,让毛一顿奚落,我们八路军吃得好,穿的好,走路有劲,能打仗,国军吃不饱穿不好,走路都走不动,我们才不会去同国军一个待遇呢!这个情形有意思吧,这块可以放到根据地的财经问题那一块去谈。但这是个重要的生活背景,就是由于经济的原因造成的革命冲动比较弱,政策就比较温和。你接着讲。

C:关于高利贷实际上是一种预定金的看法,可以来解释近几年关于乡村金融退化的难题。大批乡村金融机构破产、搬出或停止运转,只是说明对主要农产品(粮、棉)交易的国家垄断压制了乡村中农产品交易链的正常形成,使得基于未来年代收入的农产品的期货交易无法正常进行,周其仁对此有比较好的说明。既然这个所谓的高利贷实际上只是一种农产品期货交易的预定金或保证金,那末解决乡村金融问题的办法只能是让农产品交易的畅通上下提供秩序保证,而不是换个办法去搞什么“农村金融”,那只能适得其反。

Y:土改同减租减息完全不同,后者是承认即存的土地契约,只是对条件的强制修改。土改则是废除原有的土地契约关系,重新建立土地同农户之间的配置,然后制定新的土地契约关系。你要注意到:土改后,土地是政府分给农民的,当然它也就可以收回。而原来政权更迭后的新政府仅仅是没收或追加、追认。这是不同的。土改的政策目标是破除传统乡村中的封建土地关系,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就前者而言,无疑是有效果的,就后者而言,则是完全负面的。我怀疑,从一开始,中共就没有指望土改有经济上的好处,目的不在这里。因为这实在是太明显的事实了。原来农户同土地的结合、配置,是经过多年的反复选择后形成的。你突然把这种关系给打破重来,你的原则就是“均分土地”。这在具体执行时,很快就变成土改工作队按自己的理解来执行了。均分土地涉及到几个方面的测量,一是土地的等约化,这几乎是做不到的。于是各种私利性安排就会出现,如前面提到的“滚刀肉”念念不忘村口的“刀把子地”,你如何均分呢?其次,按户进行均分,那就要对每户的实际有效劳动力进行测量,那更是做不到。于是闭眼摸黑,就按户进行了。于是寡妇家分到的地和好把式家分到的地一样多。土改根本就不像以前宣传的那样是无地的农民分到了地,那只是极少数人,既无地又无稳定的佃田耕作,这样的人是些什么角色,其实都记载入正面宣传土改成果的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中了。解放区土改时,最难掌握的政策界限是关于“富农”的,关于地主的政策有很多过紧的地方,例如牛冠阴的父亲被穿鼻子游街,但无论怎样,似乎并没有当作大问题提到中央上层。但“富农”,“中农”的问题就不一样了,很快就引起了重视。其实就华北而言,中农,富农差不太多。他们是农业生产的主力,一般而言,也是公粮和税收的主要提供人。土改在重点从分地主的地转向全部土地重新分配时,中农就大大的被损害了。中农一旦同他一直在耕种的土地分离,重新给他一块地,且不说这个中间有多少伤心不平的故事,单就生产而言,那肯定是受影响的,一切关于农活的安排都得重新来过。这样当期的公粮、缴税就大受影响,这个东西你就受不了了。所以就有所谓的纠“左”。

到了47年毛本人亲自纠“左”,想止住对中农的侵害时,土改的经济意义就彻底破产了。华北财经会议时就已讨论到关于土改之后,由于土地更加分散化,由于农具等等不配套,造成生产衰退。这个同一般的宣传是不同的。因为很简单,中农和富农手上的土地质量肯定是最好的,当地主和佃农及无地或少地的贫农之间均分地主的地也摆不平时,就必然要打中农富农的主意。你光做到数量均分还不行,还要做到质量均分。这几乎是必然引起社区冲突,而且是持续冲突的。怪不得张鸣讲华北的土改纯粹是制造本来并没有的阶级对立,是服务于中共动员控制农村社会的一种手段。

C:这里,就涉及到土改究竟为什么要搞的问题。既然它当然不能提高生产效率,也当然会造成冲突,那为什么要搞呢?其实,中共从一开始就讲得很清楚,土改是保证战争胜利的条件。这里我想干脆点讲,就两条,一个是动员乡村的人力,一个是动员乡村的财力。因为在任何意义上讲,均分土地都不能引起生产力的大发展。你从当时比较标准的马列主义去推,什么地方能找出均分土地促进生产力?在马克思那里,土地归全民所有才是结论。在列宁斯大林这里,原本只有土地国有化才合当时共产主义教条呢。土地均分是资产阶级的革命。这不过是民主革命的内容嘛。所以从教条出发,你看不出推进生产从而壮大根据地经济基础的可能性。同时,你也不可能从经验事实中找到普遍性的依据。可能有个把例子,无地农民拿到土地大干一年丰收了,先交公粮给公家。这样的例子那帮土改队员肯定知道是少数个别的。

Y:所以,我们前面讲,从一开始,中共的主意打的就是乡村资源的动员。可能土改队员中间有不少人确实是认为土改可以解放穷苦农民,解放生产力的,一些理论家、宣传家也真就是这么认为的,但中央决策集团应该是很清楚的。

C:要注意到,内战初起时,解放区就一下子面临着严重的财政问题。毛在1947年初给华北财经会议的指示中说“空前规模的自卫战争,使一切解放区财经困难均达顶点”。在抗战时期,这个八路军,主要是保卫根据地,由于根据地大都处在交通线、城市和富裕地区之外,所以就不是日本人进攻的重点,这样八路军作战主要还是以游击战为主,可以说是一种乡村争夺战,是一种低成本作战,有时候还可以以战养战,抢装备,抢粮食之类的小战斗,全当经济战来打了。那个时期有不少电影里头也有这个场面。

Y:我前段时间看《聂荣臻年谱》,41年时,聂帅奉彭德怀之令把他指挥的炮兵三分之二送往延安,炮弹大部分也运到延安。说明聂帅所部无须炮兵参加,确实是低成本作战。

C:低成本作战的条件下,你的开支主要就是人的生活费了。所以,那抗战时期,经济问题的排队,第一是节约,第二是增加生产,第三才是去“动员”。当时延安有这个条件,人少地多,所以大生产就有空间可以展开,节约当然更是共产党人的本色。还有毛泽东很重视的精兵简政。42至43年时,华北地区农业歉收,根据地很困难,迫使中共强力推行精兵简政。除开国共合作初期政府发饷以外,合法的拿到税收和公粮,这个条件,也保证了中共的财政需要。所以才有毛在赫尔利面前奚落国军吃得不好之说。总之,在那个时期,一来你不可能去乡村“打土豪”,不合政策,二来也没这个必要,不靠这个也过得去。但内战一起,局面就大变了。一是必须进行高成本的重装备作战,二是需要急速扩军,三是你的合法性又没有了,税收的依据就成了问题。这几种情况当然就堆到毛这里,你说他怎么办?他只有打乡村的主意了。所以土改就大规模开始了。就土改的政治动员而言,是首要的,必须控制住乡村,弄出人来保证兵源。这个在之五里已经谈到了。张鸣作过相关的研究。我们暂且放下这个方面的话题,以后作专题讨论。有意思的是在财力的动员方面。这个讲的不多,党史里头也不多。

Y:这个恐怕是更重要的吧。党史里头只有翻身农民大生产,参军的故事。这个不合常理啦。关键在于两条,一条是税租合一,全归中共,这是增加税收比例;第二条是重新清理田亩数,这是增加税收基数。从而使中共当时掌握了足够的物质条件。先谈第一条,土改之前,税是由土地所有者缴纳的,佃户不缴税,只缴租,“税从佃出”。这时候,收入有两大块:自留口粮和一些余粮,地租。土改后,地租一体化为“公粮”这一块了。也就是讲,税和租都交给中共了。土改前后农户生活水平如果不改变,则你当然一下子就增加了更多的“公粮”。况且,一来农民生活水平可以下降到只剩口粮,余粮也全交了,二来税租合并时,你可以提高上缴绝对值,使乡村里一部分人交的更多。这样又配合了政治动员。

C:这个有意思,一石二鸟,你打混了租税,一切重新来过,只要一少部分“积极分子”的负担不增加或减轻,则你就可以给大部分人加重税赋,而他们是无法提出异见的,你恰恰就是用这个方法动员了“积极分子”进行控制的。

Y:三呢,土豪照样再打一遍,控浮财,形成捐献的胁迫氛围。这几条,都是在你推动土改的当期可以立即兑现的好处。所以搞土改的积极性就自不待言,尽管47年有一次纠偏,但总体上,内战时的土改是很激烈的。46、47年关于是否“施仁政”是有过一些争议的,很类似于50年初期梁漱溟同毛的争论,关于这材料不多,但从华北会议决议中看出,当时这个争论并不轻松。你联想抗日时期,比较温和的乡村政策,对比之下,一些人的感受肯定很激烈,骂娘是少不了的。再一个关键点,就是清理田亩数。乡村里一直都有个社区秘密,那就是亩田数是含糊不清的,这个是长期的状况,按前订的田亩数缴纳皇粮,一定永久不变的一个乡村传统秘诀。就是尽可能的隐瞒田亩数。陈永贵当年有个大争论就是大寨大队的亩产到底是多少?因为基数,就是那个亩数不清楚,到最后,是总理批示派人去查田,结果都上升到政治争论的高度上。40年代以前,国民政府进行过田亩普查,你可以想象到,那肯定质量很差,靠不住。最清楚这个田亩数的人肯定是乡村内部的人。所以当土改推行,土改队很容易就会得到帮助去发现那些在账册之外的“多余的田亩”。这个部分,你不搞土改,乡村内部不出现阶级分化对立,你是没有办法发现的。当然了,一旦你发现,你也就“发财了”。当时解放区曾经一再地对亩数进行复查,甚至写入决议中。这一块到底有多大,不太好估算,对当事各方来讲,终归是个秘密了,肯定是很可观了。这也是立竿见影的事。所以较之其他方法,土改在经济上有立即动员,马上兑现之神奇功效。

C:所以,对土改的宣传也就特别用心。我觉得中共在这个方面的宣传实在是有效果的很。以至于到现今,关于土改都成了众口一词,“好的很”,不象“集体化”,负面评价的多。土改的话语背后隐去了很多史实,要靠一种“生活史”的感觉才有可能靠近这个史实。当然,我们得承认对中共的革命而言,土改的经济效能,真是这些革命家的伟大创造,佩服得很。

Y:如果讲土改的经济效能是在当期就可以动员乡村财富支援大军作战,那么土改的革命意义,在于讲清楚这个动员的原动力在哪儿,为什么在华北这种土地相对较平均的地区还是要推动这个事呢?你本来就比较平均了,可是还要重新分过一遍。为什么要这么搞?原因就是这个经济效能和革命意义。我记得有个材料讲,顺直省委负责人彭述之在29年搞河北农民暴动,农民暴动的局面同南方很不一样,河北农民一暴动就是打县城,而且都是地主领导。蔡和森奉中央之命训斥彭述之,彭辩解说北方农民,主要是恨苛捐杂税,租金不是问题,所以乡村里头阶级分化没有南方那样大,这些农民认为是城里头的坏人让他们受穷,结果地主也这么认为,所以,一暴动就打县城,地主领头干。

C:这点很有意思啊。满铁调查里头讲一个村子里,没人愿意干村长,村长要个人担保全村人缴税。北方农村相对讲,比较和谐,民国时期几个乡村建设的实验都在北方。南方一些省,有土族与客籍之间的仇恨,乡村比较紧张,宗祠发达以求自卫。井冈山时袁文才,王佐是客籍,同龙岗县委负责人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是这个“省籍”矛盾。在北方这个没有。所以,彭真同志受毛的重用没有错啊,他到底给制造出了这种内部斗争局面,张鸣把这个叫做剧场效应。

Y:就是讲,不是华北乡村内部有这么个革命的要求,而是中共硬是制造了这么个革命场面,然后大行其经济控制之实。这个同之五里头讲的在湖南的动员,有所不同了,可称是新的创造。

C:而从制度史意义看,土改又有一种不同的功效。它引发了互助合作的“特殊需求”。均分土地打破了整个农村内部的组织网络和信用体系,按人头均分土地并没有考虑到诸如个人能力的差异,性别、年龄和对农业劳动的热衷度。同时土地的重新分割也使得一些公共设施在短期内产生纠纷,而且使农村的畜力和工具产生了一定的分离。在地区处于对外战争,例如国共战争时,对内利用强大的政治动员力进行相当有效的管理时还有办法调剂:比如不愿意做农活或不懂农活的青年可以参军,让种田好手帮他耕作,组织兵员在休整时帮助农家干活,通过政治动员激励各农家为保住分到的土地而互相帮助共渡难关。当时解放区要出大量的农夫支前,这个也造成农村劳动力紧张,所以经常有政治动员来搞互助。但所有这些举措仅为一时之计。每个人,每家农户最后终归要回到个人效用最大化上来。均分土地的残酷斗争往往打击甚至是消灭了农作好手,不用说大多数地主是“小地主”,往往靠勤俭持家和种田本领发展起来,他们几乎都亲自参加农业劳动,对他们的剥夺消灭了这部分人的相当部分的生产能力。也使农业生产中本应具有的劳动调剂仅能以换工的方式来进行,而且这种换工是发生在原来互不需要的农户间的。这就是农业社会主义的那个“星星之火”,它在分地后出现的规模和数量的增长是出于分地后对生产要素分离的一种修复。即使土地均分后,不能流转,但只要劳动力可以流转,租佃和各种雇工用不了多长时间它又会回到与以前差不多的机制里,就是讲,劳动力的流转等价于土地流转,对土地与劳动力配置效率的改进作用是一样的。均分土地破坏了村落原有的内部和外部的交换关系,使最有能力者不能有最好的预期:剥夺永远是可能的。总而言之,均分土地无论在效率上和产出上都没有什么价值,反而造成了粮食商品率的下降,下降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农村高利贷的禁止和对地主富农这些余粮户的剥夺,得不偿失是肯定的。所以在中共内部关于经济问题的文件中,几乎是不加掩饰的承认,土改造成了普遍群众的生产困难。这不是一份文件,而是多份文件都如此。

Y:是啊,土改在实行的当期,肯定将明显降低生产积极性,而且即便是积极性不降低,由于你无法精确的测量和分配土地给农户,你也无法精确的估计农户的耕地能力,所以必然的产生出大量的农户与土地配置偏差。再加上农具、大牲畜这些无法均分的因素,会进一步放大配置偏差。这些偏差一方面会显著的降低农业产出效率,另一方面,催生出互助合作的需要。这恐怕是当初推行土改的人始料未及的意外收获。

C:这是极重要的一个推论。这个互助合作的需要是土改政策给制造出来的。接着,又从这个制造出来的东西反过来证明土改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乡村新的精神面貌,还让一班理论家们把它提升到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包含的社会主义成分。于是,土改这个在意识形态上的原本比较模糊的政策本身很快就淹没在历史幕布后面,前台唱戏的变成了社会主义性质的互助合作运动。中国历史到这一点时,真正开始转向了。

Y: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们从后面再看时,很难再现真实的情景。所以这个土改创造了社会主义需要,然后中共把对土改的宣传重点放在对互助合作的宣传上了。农村社会的新精英全都是乐于助人的高尚者,一大批这样的人涌现出来了,给知识分子好好上了一课,让国统区的名人士子们也感叹不已。这些乡村精英们也确实把传统乡村中助人之风发扬光大,而且他们也都是种田能手,确实可以弥补土改造成的乡村生产力下降,其中一个佼佼者后来干脆成了副总理,指导中国农业发展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这段历史等我回头再来详细谈谈。无论如何,我同意你的讲法,这中国历史之轮,真正是在这点上给转了方向,走向了集体化。

C:土改的讨论,由于土改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还有与土改同时进行的许多政治、文化改造,可以说还没有谈清楚,可能一时半会儿也谈不清楚。主要的,大概还是有关土改的政治动员这部分,谈的完全不充分。在学界,目前倒是有一些案例讨论,分析土改的政治、文化方面的微观结构。还有一些学者,比如张鸣等人,结合资料,也结合文艺作品,探讨土改的社会心理问题,政治实施过程。但总的来讲,涉及的深度还不够,还没有使土改真正生动起来,完全摆脱掉政治正确的羁绊。

Y:然而,即便不深,也是拿准了方向。土改就是这么回事,当然你可以做更多的研究,结论就是这。土改本身聚集了太多的历史镜像,你自然是可以折射出许多的历史故事和秘密。只是由于过于强大的片面宣传和想当然,使人们的看法变成单向度的。例如,土改本身对生产的促进作用,这明明白白的有许多党内文件都承认损害了生产,但不知为什么,那么多人就是”忽略”了。前几天看了一份材料,讲山东一个县在抗日时期的独特的”拨地运动”,作者显然已经掌握了足够的材料但就是没有出来一个”结论”。须知,那绝对不是个什么”左”的问题。土改的各项政策出来,就损害了生产,当时把这种损害叫做”左”,这个不对的。”左””右”你都不是,你在损害生产力嘛。讲”左””右”有什么用呢?

C:我也看了那个材料,里头的东西,倒是印证了我们在之八中的不少结论。说到土改的想当然,我想提一下,似乎不论是哪一派人,都认为传统社会里头的土地关系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根本障碍,非打破不可。区别只是用什么方式。中共用准暴力的方式,老蒋在台湾用赎买的方式。有不少台湾学者就指出,土改使老蒋这个外来政权在台湾落了地。这一点让人大惑不解。”左”、”中”、”右”在这个问题上为什么就那么一致呢?

Y:这里头有个经验事实的问题。确实存在一些案例,土改以后传统社区结构的演变加速了,特别是向着现代社会演变加速了。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自然你就会有个正向的关于土改的解释。困难在于,基于传统社区的所谓转型个案,都是非常特殊的,你其实是无法进行横向比较的,所以即使有一些个案,也不能导致普遍看法的。这点,同关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的知识有关。关于”现代社会”,对于后发展国家的知识分子而言是个先验的知识,是有那么几条杠杠、条条的。就是讲,你先有了关于现代社会的概念,例如分工、协作、科技、村组织等等。这几个条条是通用的。于是你的现代社会就是一个模样,于是你可以把甲地发生的个案同乙地发生的个案来一个比较。所以,你就不自觉的有了横向比较的知识惯性。这个惯性冲到”传统社会”转型分析时,就带来了想当然。姑且不论被提出来的那些所谓成功案例是否信息充分,至少论者们所谓的成功不过就是那前面的条条、杠杠那么一卡,嗯,尺寸差不多,就可以下结论了。举个例子,黄宗智讲华北传统乡村,用了个”经营性农场”的概念,其实是想讲传统乡村的转型方式,这个概念在中共意识形态结构里,是讲封建乡村里的资本主义因素,二者都是一个意思。本来地主+雇工或是大租佃户+雇工,都不过是基本的乡村经营形态之一罢了,其实,很早就存在的。但你要拔高到那样一个高度,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端倪,并且你还要把这个东西作为观察华北乡村的一个视角,你肯定就要有差错了。所以当有人拿出材料来讲,华北地区的”经营性农场”并不稳定,更进一步如前面我们提到的那个山东的例子里,在靠近商业中心的乡村里,这个经营性农场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你就站不住脚了。黄宗智的研究同陈伯达关于土改的”政治经济学”解说是一回事。这最好不过的证明在土改这件事上人们的认识谬误。

C:所以,在上一个对谈录发表时,特意改题目为”土改的寓言”。但是,似乎不少朋友不太理解这份苦心。

Y:是啊,打破传统乡村里的传统结构,迅速向现代社会转型,这是多么简单而诱人的情节呀。这个对于那些性急的革命者和知识分子来讲,还真就变成寓言了。

C:这一大堆的想当然是非打破不可的,否则,我们这个革命史就是不完整的。其实,包括许多土改工作队员,对土改中出现的许多现象也是不以为然的,但是,”政治正确”一放在那儿,你就可以把你看到的这些丑恶现象,”过火”的残暴行为,对生产、生活的负面影响,都理解为偏差,理解为不够完美,或者归之为特殊现象,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了。

Y:土改本身并没有重新塑造中国乡村经济结构,虽然重组了这个结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土改后,没有外力干预,那么给足够的时间,在这个结构里也会逐步的调整到农户同耕地的有效率的配置。这个配置在效率上是等价于土改前长期自然形成的经济结构的,这个等价的效率就是基于农户经营的充分效率化。从微观上讲,就是最终每个农户都会采用买入或卖出土地,佃入或租出土地的方式,使农户的有效劳动投入与回报达到均衡。所以,可以讲我们把农户的行为完全等同于微观经济学里的厂商。只要你不破坏农户的生产组织边界,那么即便你在其外部的市场结构中设计一些强制性的条件或条件的改变,只要给足够的时间,整个体系依然会达到一个均衡。这中间,最重要的就是农户的生产组织边界的完整,至于土地所有权并不那么重要。土改”创造”了互助合作,并在短期内激发了互助合作。这其实就是在原有均衡被打破,重新建立均衡的第一步,只要这个均衡是按效率原则进行,就是说好把式到寡妇家里帮种,寡妇家给这个好把式分利,这个分利如果是双方自愿接受,并且是经常发生的谈判,重复搏弈,那么这两户农民就达成了均衡。这种情况下,互助合作就是在市场上的一种劳动力的买卖行为,买卖公道则价格就是均衡价格。可惜的是,这个现实的东西在展开中完全被人误解了。一方面中共理论家认为土改后的互助组热,是与土改并列的一种应加以鼓励的群众自发运动,它是新社会新气象的当然表现。另一方面,他们在理论上提升这个互助合作运动,认为它是一种超越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因素,更进一步,认为互助合作可以发展到高级阶段,即不仅超越私有制,而且超越家庭,它可以基于马克思主义经典的关于生产力的理论,认为是一种基于分工的集体化农业劳动组织体系。于是集体化,这个彻底颠覆了中国传统乡村结构的历史大事件在这种种的一相情愿和急功近利中就这样发生了。

C:这确实是真正意义上的改变历史的事件。但这又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要发生。因为,就意识形态而言,大生产代替小生产,是中共社会政策的根本出发点。这个要求就体现在合作化运动中,中共应该肯定要这么干,只不过土改给了它一个完全是意外的起点,互助组热一下子合上了意识形态的拍子,陈伯达这样的人,敏锐得很,就紧紧抓住了。随后就是这个合作化运动了,它实际上横跨了解放前中共的整个农村政策。在解放后的大规模土改中,就更加快速的全面展开了。我们在讨论毛泽东思想之谜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对互助合作运动的理论拔高最终很可能是导致毛放弃新民主主义,迅速地转向社会主义的关键。现在我们应该说是看到了这个互助合作运动的由来。[www.ideobook.com]

Y:原本互助只是传统乡村社会中社区互助或社区慈善性的活动,是零星发生的;而合作,主要是农户之间自发出现的,主要是犁、马、驴、大车之类的东西的合作,是一种短期合约,一次性合约,是外部的、无须组织化的合作关系,是由乡村传统乡规民约明确的,或者,我们可以说它是企业之间的合作,不是企业的合并或重组。比如,春耕时,有犁的农户同无犁的农户的合作,春耕之后,就没有了。无须有个组织始终存在在那里。同样到收获时节,也有互助,也是季节一过,就停止了。如果有个常设的组织,那样就有一个组织成本,要发生费用,除非你知道,组织成本低于组织化收益,常设组织才有可能存在。至少就当时中共根据地的华北地区而言,这个组织常设的收益看不出来。但在土改后,互助合作大规模的发生,就已经超出了原来的范围,而变成了普通的市场寻找新的均衡点的行为,是纯经济性的东西了。但它确实是在传统的道德形式下进行的,在道德上对接了新社会新精神。殊不知,互助合作的大规模出现在逻辑上恰恰说明了这个土改在经济上完全负面的、无效率的。

C:中共的意识形态有这个要求。但什么时候搞,就看时机了。在抗日的时候,就到合作运动为止了。集体化是在合作运动有个大大的兴起以后才有的,这个大大的兴起当然有中共干部的推波助澜,这不奇怪。这中间主要就是内战时期开始的土改,有了一个对合作化的大幅度的推动。如果把互助组当作集体化的逻辑起点,那么,从互助合作到人民公社,这个集体化经历了一个很完整的过程。我把它分成四个阶段来讲,就是初级合作化;高级合作化;初级集体化;高级集体化,或者叫人民公社。每个阶段都有一个制度性的拐点。我们一定要仔细的看看这个历史的逻辑结构。这个逻辑结构,它有个史前史。抗日时期中共的根据地,如太行根据地以及其他地区,都有个合作社的一波三折。这个很少有人提到。中共在太行等地,一建立根据地,就很快自上而下的搞了一通合作运动。成立了很多合作社,大概是37-40年左右这么个时段上,有很多合作社,但主要不是农业生产合作社,而是信用合作社及供销合作社。这个很有意思,因为简直就是一团糟。后来根据地党委总结时讲,这些合作社是让群众垫资摊派而成,后来就变成一些干部和雇佣的商人营私舞弊,得利肥己的机关,到40年也就纷纷垮台了。

Y:这个有意思。即便战争环境下,你给了空间,那些利己的行为也一定会发展到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干部们怎么会不利用这个”合作社”呢?这样的东西怎么会不损害农户呢?天晓得!他们一定会这么干的。在战争年代,在比较严酷的环境里,那些没有效益的事,很难持续,这应该不难理解。

C:华北在42、43年遇到大旱灾,于是又搞起了运输和纺织为主的合作社,当然又失败了。这个是第二波。也有党委的总结,讲,干部好的地方,合作社尚能正常运转,干部差的地方,合作社就变成他们捣鬼赢利的场所,变成剥削群众的机关。另外,还值得一提的是在延安的大生产运动。延安大生产运动有个特别的条件,就是延安有大量的撂荒地,42年一年,中央动员军政人员开荒100万亩。这个开荒用部队集体方式搞,效率很高。开荒之后,再搞集体耕种,则效率就下降。但当时注意力被359旅轰轰烈烈的开荒竞赛给吸引了。我记得有个材料讲,浙江30年代在滩涂造田用雇农工方式,随后把新田又租佃给农户,而没有继续采用雇工方式经营新田,原因仅仅是开荒是强劳动,农工放开吃,到租种时,劳逸可以结合,再放开吃,成本就太高了。延安时,这两者之间的效率差别你是不容易注意到的。结果集体化开荒的成就就造成一种错觉,以为以后的生产经营集体化也是有效率的。

Y:可见我们讲什么”公司+农户”之类的用心,结果全部都是害农的。这个在中共很清廉的时候就如此了,更别讲现在了。这个基层干部,你别有什么特别要求,你制度中留下多大的漏洞,他绝对可以给你发挥到极致的。所以那些指望政府给乡村里搞什么商业组织网络的,到头来都是些书生论道罢了。

C:是啊,你给他个针眼,他能给你牵出一匹骆驼来。内战开始以后,就有了第三波,但也不稳定。大体上是剩余劳力和剩余资本的一种合作。农忙农业,农闲副业,主要就是小型的合作社,当地党组织试图推动其合并成大合作社,很快又失败了。这三波合作社,就是集体化的史前史了。有关的记录资料不多,但从一些财经会议文件中有不少反映,这一段的合作社,同我们要讨论的合作社是有大区别的,同后来中共要大力推行的那个合作社运动也是大有区别的,这一段合作社,总的来讲,是中共知识分子初次下乡村的天真试验,而且总的讲,中共整体上对此也是漫不经心的,宣传的少,认错也快。你也必须注意到,它是以高利贷消失为前提的。薛暮桥这个中共经济老法师也说过,当时平均每人的货币量才30斤小米,不到两块钱。

Y:大规模土改以后,就有个不同的东西了。就是从农业生产的互助组开始了。关键是这个农业生产领域中的互助合作。因为供销、信用、手工业之类的合作组织久已有之,并非仅存在于根据地,国统区也有,只要不是有什么行政性强制,则这类组织涨张落落的始终存在,它的组织化演进,保持在自发状态下的时候,有进有退,此长彼消。在对外开放的贸易结构下就有资本主义发展的可
能性,这是这类合作社唯一演进的可能性。根据地那三段合作社为什么会失败呢?原因就在这里了,既然你不能强制农户持续留在这些合作社里头,那么,只有当你掌握某种统制经济能力的时候,你才可以维持住这个合作社,于是就大大的”捣鬼营利”了。到后来,在全国统制经济时,你就把干部个人的”捣鬼营利”给发展成国家级的”捣鬼营利”了,就是那个全国供销合作社。这个是后话了,我们在后面会提到的。而我们要讲的互助合作,则首先是生产领域中,其次是在农户间,并没有第三方参加进来。我们可以先从农业生产本身的一些特点来看从互助到集体化的变迁。土改当期和随后的时期,首先要解决的是劳动力,或者说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典型如前面讲过的好把式与寡妇的案例。此时两家的合作,主要是在劳动力上的合作,就叫互助,很简单的只是好把式到寡妇家的地头上帮工而已,通常并不带农具,也不带牲口,甚至早上都不吃饭,空着肚子去帮工。这就是比较纯粹的互助。但农业生产不仅仅是劳动力投入,还有一系列其他的投入,如牲口、农具、种子、水等等。这些东西较之于劳力和土地更具个别性,很难同质化。因此,在土改时,虽然也被当作均分对象,但是很难操作,于是就有一家分一条驴腿、两三家分一张犁的现象出现。形象点讲,就是这些要素的配置更加远离效率均衡点。所以,土改后,对这些要素的调整要求就更强烈。但这恰恰是很难通过互助的方式来完成的,它要求有更高的合作形式,于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互助的新型经济组织方式就出现了,叫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对农户而言是个第三方组织,它同互助保留农户经营的生产组织形式不同,互助,是两个农户之间的双边契约关系,而合作社对所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而言,是个第三方的多边契约。它让农户加入到一个多边的组织形态中去。开始是很松散的,土地还是自家的,其它各种要素以短期合约方式组合在一起,有一个社长,往往是其中最好的庄稼把式,如李顺大,陈永贵,统一进行一个生产周期的安排。这个阶段特点是突破了家庭经营,但主要的耕作还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所有的财产依然是私有的,多边的财产互助契约只是一个周期。并且期限可以很方便的调节,当然更不用说可以随时就退出这个多边契约。这个阶段叫初级合作化,相应的合作组织叫初级合作社。这个组织形态很不稳定,史料中记载下来的一些成功案例都同社长的道德表率作用强大有关。

C:初级合作社实际上还是以农户家庭为主的,只是在农活和农具,大牲畜使用方面有些较一致的安排而已。因此,它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长这个领头人的能力和道德水准,如果农活的安排不到位或是人力、物力、畜力使用不公,这个合作社就会散掉的。再有一点,就是这个合作的契约是短期的,自愿的,所以,社长要维持住这个社不散掉,是很辛苦的。当然,这里面的政治动员、经济倾斜也是有的,不能忽略。

Y:初级合作社的这个合作契约,类似于我们现在讲的”三资”企业中那个合作企业。即参加契约的各方并不拿出自己的财产折成资本,而是以各自的财产能力为合作条件,获取被这户农户认可接受的收益。所以,你看,这种情况下,多边合约,其执行成本就很高。两家搞互助,比较好算账,成本低,所以互助还是很容易出现的。但三家以上的人搞互助,就是初级合作化了,那个成本就高,参加的户数越多,则成本就越高。基本上讲,大概非得有陈永贵、李顺大这样的乡村精英才有可能搞下去的。它的基础不是财产关系,而是乡村道德。这个就很不稳定了。所以这个初级阶段很快就过渡到高级阶段。在初级合作社基础上,一部分社长能力较强的社,就进一步采取一种更长久的合约来组合各家的各种生产要素,结果一种类似股份制的企业组织形态开始出现,叫做高级合作社。即农户自愿入社,退社自由。农民以实物,如土地、农具、牲口等等,按多边协议的折股办法入股合作社,然后集体劳动。如果要退社,也是拿了早先自家的东西走人。那时有不少农户都在自家的东西上加上永久性标志,以便后来退社时再拿走。这是很耐人寻味的细节。

C:还有啊,比较富的农户入社后,老怕社里把自家的东西用狠了,记得有过这样的事,一个老农入社后,晚上就自个悄悄地去看自家的驴子,侍弄驴子,看到驴子脖子上的伤痕,心疼的掉泪。你想想:如果你是借人家的,决不敢这样使牲口的,你下次就甭想借了。这表明这个所谓的合作,已经不仅仅是自发自愿的了,带有了很强的压力成分,这个压力到底是社区道义,还是乡村干部,还是那个朦朦胧胧的毛主席、共产党,也须细致的辨析一番,这里就不谈了。

Y:是啊,这是多么真实的细节啊。在高级阶段上,由于有折股这么个办法,高级社的维持的可行性或可接受性也要大一些,又由于它依托一个较稳定的跨年度的入社章程,这个社长就可以做一些跨年度的劳动安排。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样的安排可能并不损害效率,但大多数情况下,效率是维持不住的。但这个时候还没有到集体化。因为这个高级社是自愿组合的”小社”,一般的讲,它不会覆盖整个村子,一个村子里有很多个高级社,这个很多个高级社,至少可以让人做选择。而且从记载的一些资料看,即便是陈永贵的高级社,劳动的安排依然是农户为单位进行的。但是合作社效率依然是取决于社长的能力和人品。所以,合作社成立时的效率目标就很成问题。富户入社后总是想着退社,尽管这户人家占的股比较大,所以效率肯定就打折扣。这个阶段的合作社就叫高级社。高级合作社依然是承认农户私有权的,它只是打破了农户经营,形成一种跨生产周期的集体化劳动。但它的基础不牢固,通常富户们一退社,高级社就垮掉了。50年代中共基层组织宣传所谓”穷棒子社”,就是富护退社后,党组织支持积极分子坚持高级社,要在效率上同富户比个高低。记得有个电影里头,有个中农发牢骚:高级社,高多少?可以想见的是,这个竞赛是不会公平的被评价的。

C:是啊是啊,其实,就华北来说,在解放前,也是几户人家才有一头驴的,犁也是这样,骡马就更不用说了。但是,有没有人家没有种上庄稼呢?没有嘛。基于合算不合算的考虑,一户人家是可以进行选择的,是买一张犁、买一头驴,买一匹马,等等。不买一定有它的考虑,不管这户人家到底有多少可以支配的金钱。那时节,也没有什么这些乱七八糟的互助组、合作社,完全没有问题嘛。所以,大概就在这个当口上,对经济效率的追求以被意识形态的追求替代了。毛泽东是在这个前后发表那本《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的,这个竞赛怕是还没有比呢就结束了,大家都进新的赛场了。

Y:对,事实就是如此。在此之前,如果合作社还是来源于基层的中共干部们的自觉行动的话,那么到52年时,中共高层忽然就从意识形态的高度来评价合作社运动了,直接给合作化赋予社会主义方向的评价,这就不得了了。高级社在52、53年大起大落,随后一下子就被推动着进入集体化。这期间发生了很多党内斗争和学理争论。比如邓子恢、杜润生他们想停在高级社阶段,稳住再讲。毛泽东就批邓是小脚女人。之二里我们已经提到过杜润生同陈伯达的争论。但邓、杜等人的坚持注定是自相矛盾的。他们一方面认为应当在高级社稳住,另一方面,他们明明又知道这个高级社是要么前进,要么散架,没有稳定住、或者普遍稳住的可能性。这个时候你讲要稳步走,不是自欺欺人嘛。这场争论在我看来,一方实际上是虚情假意,想蒙混过关;另一方豪情万丈,真理在手。当时一哄而起的办社热潮,几十万个社,一下子就出现了,你可以想见,那是如何的乱七八糟。比较典型的是在浙江,以前中共在这里没有基础,是个典型的新解放区,那帮从山东、河南来的南下干部,不管不顾的大干一场,一年就弄出来几十万个高级社,大大的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当时浙江农民冲击中共基层组织,反抗合作化最严重。邓子恢对此很重视,讲要稳妥。结果,稳妥没有做到。很快又变成大退社,还讲要退够。但邓、杜这些人并没有从维持成本上讲高级社的问题,他们诉诸的理由无非是农民的意愿,这个太抽象,而且到了毛这个从乡村里走出来的革命家那里,你讲农民意愿,岂不是讲他不懂农民吗?你怎么可能坚持住呢?所以邓、杜就只有投降了。既然高级社即不能稳住又不能退回去,当然就只有往前再走一步了,先是限制,强制性的限制入社农户退股的自由,不许退社了。随后就把股权同当时你入社的那些东西脱钩了。这就是集体化开始了。这个阶段叫初级集体化,只是在高级社基础上加一条,退社不自由了,那个老农是永远不能领回自家的驴子了。

这一条太关键了,它破除了农户的私有权,它给那个集体劳动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石,那就是集体拥有所有入社的生产要素。这个所有权的集体化同劳动的集体化结合在一起,原先高级社的退化解体就被克服了。后来人们似乎更重视集体化在所有制上的动作,其实它不论从出发点还是归宿点,当时重视的是劳动的集体化。因为52年那个中央文件认为,引入分工到农业生产中去,是农村生产力革命的必由之路,劳动必须集体化,才能引入分工。可劳动集体化必须建立在土地及其它要素的集体所有才能稳定地得到保证。所以就农村的社会主义运动而言,这个集体劳动比集体所有制要重要的多。

C:这个事要多说几句。就是52年陈伯达表达的思想是劳动分工产生的生产力发展效应。他并没有去讲要搞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化或是国有化。当时以及随后相当一个时期,哪怕是在58、59年,中央层次上的人,还没有去想土地所有权的国有化。虽然讲,土地国有化是正宗的苏联模式,但中央层次上没有人这样讲过。这是有点奇怪的。讲徐水县建成共产主义,讲吃公共食堂的时候,也没有讲土地所有权的国有化。我没有想明白这个事。

Y:猜测一下,可能中央不想因此背上农民这个负担,国有化了,农民就象城里人一样,国家就要把生活全管起来。这个不得了,管不下来的。所以这帮人再狂热也没有敢搞国有化。

C:但不管怎样,当时确实重视的是集体化劳动,因为这是搞陈伯达那个劳动分工的前提。而要搞集体化劳动,就得组织起来,可实际上,只有在土地所有权集中起来的情况下,这个集体劳动的组织才不会散伙。这个逻辑关系,在当时是很明显的。但二十多年以后,到80年底人们再议论集体化的时候,就给倒过来了。认为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化是最重要的。从而认为联产承包制的威力是在于所有权上有了大变化才引发乡村复兴。这样一来就忽视了劳动组织方式上的革命性意义。我们讲之七的那一块,其实就是想先从论理上厘清这个逻辑关系。尽管在初级集体化阶段上,还是承认农户的私有权,你还有股份嘛,这是谈不到什么社会主义的,但是劳动却完全变成集体化了。原本乡村里的经济生活是相互缠绕在一起的,是围绕着农户这个有效的经济单元的。当劳动变成集体化的时候,则很多涉及到贸易节奏、时令、副业同农业的匹配,鱼塘的利用,路边屋角的利用,高经济性作物的种植,山货的征集和出售等等,这些例子,就都无法运转下去了,整个乡村经济就变得更加单纯、更加粮食化,这同劳动力充沛,生物多样性强等等较有力的乡村经济条件相冲突,整体降低了乡村经济效率。农村产品的种类就越来越少,国家当时的换汇能力就大大受损,陈云、薄一波这些人后来都为组织山货出口换汇头痛过。这样一来,农户经营就彻底地给毁掉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基础、这个基本的”厂商”行为就没有了,乡村经济的效率就没有了,农业灾难就来临了吧。

Y;不是一下子就到的。56年收成还不错,随后就一泻千里了。初级集体化之所以叫初级,是因为还承认每个农户在高级社里的股权,你虽然不允许退社,但还同意每个农户那个当初的所有权。当你干脆把这个股权也给灭了,大家全一样的时候,就进入人民公社了,这就是集体化的高级阶段。这个阶段的发展都只是逻辑地在发生了。如军事化管理,一大二公之类的层出不穷,不用做更多的分析。具体一点,就是刮共产风时,这帮人居然干脆把农户的纯粹生活性用品及日常生活也给集体化了,那个效果太差了,所以又很快停下来。

C:哼,停下来了,也是中共常委级别的争论多少次后才停下来的。弄不清出这帮人怎么想的。

Y:我们归纳一下。在合作社阶段上,尽管劳动从互助走向集体化安排,但农户尚保有自己的自由财产权,你还是可以拿走你的东西退社。由此,集体化劳动就是不稳定的了。所以就向前一冲,走向集体化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是农户丧失了自由财产权。在初级阶段上,你有股权,但不能退社,不能贴现你的股权,这个财产权的核心就没有了。这个初级阶段的集体化,其实也没有过太多时间,也变了。这个时候变的就是所有权。就是讲,农户还有股权,还有大股小股之分。那么你在劳动的集体化安排的时候,你如何把人的劳动量同他的股份对应上呢?这个测量监督的成本是很高的,你几乎是做不到的,所以一个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就出来了,那就是再也不承认股权了,给”共产”了。那头被打上记号的驴子身上的记号给抹掉了。这个就不得了了。这与农户而言,那就是货真价实的社会主义了。

C:在高级社向这个方向转变时,还有个小社并大社,大社并成公社的过程。

Y:那也是逻辑上的必然呀。你想嘛,在一个熟识的社区里,一部分人被共产了,另一部分人还保有什么产,怎么可能,一定也得共产。事实上,这也确实以社区,就是自然村为边界搞起来的,一村一社嘛。

C:接着,又按照行政区划分,几个村的合作社就联合成人民公社了。人民公社就一下子把私有权给破除了。在这个基础上,劳动变成集体行为,家庭边界给打破了。女的去参加妇女队,男的参加打石队之类的。这样一来,吃饭怎么办呢?那帮人就是直线思维,就学城里工厂的样子吧,办食堂。于是乡村里头的生产生活的基本要素都给灭掉了。在当时,整个过程显得并非我们事后看过去那么不合常理。我看过当时一些文人的纪录,抛开他们顺从上面的宣传意图的部分,他们似乎也确实认为可以由此合理的期待几千年的中国乡村发生造福于亿万穷苦农民的”翻天覆地”。这些文人大都出自农村,对乡村里头的事儿门儿清,可是他们照样有这个思维。

Y:嗯,就是这么个过程。人民公社这个”妖怪”就这么横空出世了。当然,它就像许多物件一样,一经产生就自在自为了,有了自己的生命规律,全然不顾当初催生它的人们的任何可能的良好愿望,它直接的奔灾难而去。

C:有段时间,每当我思索这个事的产生的时候,我都很难控制住思绪,不能自己。有时我甚至在想难道有个”魔鬼”在冥冥中让这个东西产生出来,走向那灾难的三年吗?它的那个起点,那个好把式帮助寡妇家种地,那不是一幅美好的乡村景致吗?它怎么就走到这个地步了呢?我不是讲,不理解这个逻辑的发展过程,我知道有这么个路径依赖的力量,我也宁愿相信,当初中共那些人的良好愿望,但是还是忍不住的要发问,这究竟是什么力量推动着这样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个人群,走向灾难的?

Y:完全同感,每当我进入这个生活史里,每每也是心如刀割。这个感觉,总是不能舒缓,我们的理论,猜测,证据等等等等,都不是舒缓这个感觉。所以研究的时间长了,我甚至有了某种”原罪”感觉,这个同理论,同历史研究完全没有了关系,就象个历史的罪人,因为不能在彼时彼地奔走呼号。

集体化进入高级阶段,就是人民公社了。它相当直接地就在短期内造成了恒古未有的乡村结构大转换,一切基于乡村秩序的传统道德、价值、习俗等等都给打翻了。如同当时的宣传,叫做”翻天覆地”。

C:我归纳它的影响,大体有三个方面。第一个,农业劳动的效率基础没有了,从农户经营,改为集体劳动。其实那个陈伯达推崇的劳动分工也并没有真正发生,这个我们在之七里已谈了不少。所以农业劳动的效率就大大的降低了。第二个,就是一种独特的狂想症就生了根。大概是由于几千年来农业灾难太多的缘故吧,中国人容易去幻想着乡村里头的奇迹,或许还有别的原因,总之一种特别有生命力的狂想症就普遍的从上到下地迅速发作。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还没有弄明白,就是讲从病理学上没有弄明白,临床表现,那谁都看得见,公共食堂、放卫星、大型水利、全民炼钢,还有机械化之类的东西,都是其表现。这个狂想症到今天还可看到踪影,比如讲农业产业化,调整种植业结构之类的举措。恐怕还会有新的临床表现冒出来的,拦都拦不住。

Y:既然你在病理学上没有找到病情的机理,当然症状再次发作就很自然了,就像”非典”一样呀。我猜想,这可能有这么一个由头:中共这帮人,28年前赤手空拳的一群文弱书生,一下子打下了个”新中国”,就他们大多数人来讲,也想不到吧?即便毛泽东,在打不打内战时也是心中忐忑不安的,重庆谈判回去,大病两个月。建国后沾沾自喜,甚至趾高气扬也是正常的,你看毛在同梁漱溟吵架的时候,那个盛气凌人,不是刻意而为而是率性而发呀!那是什么劲头,他们难道没有可以创造人间奇迹的自我期许吗?没有自我迷信吗?甲申三百年祭是祭了,就真管用吗?你还可以看看现在那些干部,电视机上个个油头粉面、脑满肠肥、西装笔挺,一个个不也是自信满满吗?一条一条笔直宽阔的大道、动辄上万亩的开发区,还有,城市里的从深山老林里弄来的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大树,不也是人间奇迹吗?

C:第三块,就复杂点了,我叫它乡村治理上出现了政治内卷化。这个东西,到了最近几年就更容易看得清楚它的祸害了。因为在集体化以前,即便是为了战争而对乡村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动员和控制,但它没有涉及每户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这个层面上。它还是基本上有两张皮,即来自外部的动员和控制力量,以及原来乡村里头的组织化力量,不管这个力量是士绅的,还是少部分积极分子的,它总归有个根植于乡村内部的力量对接上外部的力量。是在这个互动中间产生出一种政治模式。但是一到集体化就不一样了,这个外来的力量本地化了,或者更准确地讲,在乡村社区里头,直接就开始复制外部力量源头的那个母体的结构了。因为人民公社提供了一个恰恰足够大的社会基层单元,可以去维持那个复制出来的结构。如果是自然村就太小了,维持不了,几个自然村的高级社合并成一个行政区的人民公社,大小规模就天然合适了。于是共、青、妇、民兵、武装部就一一出现了,整个治理结构就没有演进,在复制中就渐渐的内卷化了。

Y:这个内卷化的机制,有个因素,就是从土改开始传统乡村里头出现了一批人,叫乡村干部吧,这帮人你不用费心去教育他们,他们很机敏得就从运动中看到了自己的利益,他们接着也知道怎么去拿到这些利益。如果开始的时候他们只不过是寻租者的话,例如抗日时期,他们玩弄合作社牟利,那么到人民公社时期,他们已经熟练到可以创造出”租源”了。他们有动力,而且还有方向,那就是要象中共的干部那样,要象”组织”上那样,所以,他们就积极的在自己的领地上复制他们开会时看到的”党组织”的那个组织体系。你说在当时,各级地方党委看到这个复制,还不欣喜若狂,当成宝贵经验了。所以,到了60年初搞人民公社条例时,这个复制就被制度化了,肯定下来了。

C:对,这帮人的存在,就是内卷化的”有机”的机制了。王怡讲有机知识分子,我借用一下,叫乡村的有机干部吧。你看,在抗日时期,根据地的村财政一直有很大的腐败,有些村长竟然领工资,免费吃饭,饭还分成一等灶,二等灶。活脱脱就是当今乡村腐败的”战争版”嘛。可见有多厉害呀。这个就叫做有机干部,打仗都拦不住。这里面,还可以引出一个问题:就是,土改、互助组、公社化的积极分子,这三者是重合不重合呢?如果是重合的,为什么;不重合的,道理在哪里。

在这之后就是人民公社20年了。随后就有联产承包制一直到”三农”危机。这中间的制度变迁就没有那么复杂吧。所有的成份都在这儿了,一起发酵罢了。

Y:不,还有个因素没有讲到,一个至关重要而又意外的因素与合作化运动并行的产生了。我们把从土改开始的,直到联产承包制这条制度变迁的主线先放放。先来讨论53年发生的一个偶然事件,就是粮食的统购统销,它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解放后合作化、集体化以及解放前的土改,说到底是重新塑造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如同黄仁宇所讲的,中共通过乡村运动,完成了对中国社会底层结构的再造。当然这只是局限在乡村社会这个范围内,它对中国社会的整体影响,还需要一个相对缓慢的渐进过程才能显现出来。而统购统销则不同,它直接将乡村与城市化或工业化联系在一起,它赋予乡村制度变迁以强烈的”现代性”。它终于在逻辑上把乡村结构变迁同整个国家现代化目标结合在了一起,随后这个变迁本身也就变成了衡量目标的标准了。

C:统购统销是个偶然事件吗?好像有个共识,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制的基础设计之一。

Y:不能这么讲。统购统销促进了乡村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倒是不假,但不能讲统购统销就是这个制度的基础。其实你对比其他很多社会主义国家,未必都有统购统销。从逻辑上讲,马克思的设想也不包含这个东西。我们可以回顾一下这个东西出台前后的历史。49-52年,其实是中国粮食问题最突出的时期。从《陈云年谱》中,你可以看到,这期间,陈的主要工作是应对粮食危机。刚解放时展开了大规模的土改,如我们前面分析的那样,土改没有改进农村生产效率,没有像报纸上宣传的那样大大的提高了产量,实际情况可能正相反。陈云在河内同越南党的谈话中承认原先对土改抱有很大希望,结果不理想。后来他在55年一次党内关于粮食问题会议上仍然这样讲。他例举了移民、大型水利工程、土改这几个大措施,都没有解决他着急的粮食问题。

C:粮食问题,一方面将是供应问题,另一方面讲是需求问题。中共进城,大概是历史上最大一次的城市人口的激增。我记得有个数字,50年吃商品粮的城镇人口就达到1000万以上了,对比一下,46年国民党政府返回南京时,全国吃商品粮人口不到400万,这是个大的变化。它使得中共对粮食危机一下子措手不及。其实,说开来去,粮食就那么多,任你搞什么营销模式也不能处理周全,无非是张三多点儿,李四少点儿,关键还是在产出,可能这就寄托在人民公社了。对陈云来讲,怎么提高产量可能不是他要处理的最重要的问题,他关心的首先是保证供应的问题,解决现实的粮食短缺的问题。他们可能没有注意到:当时的平均产出还是远低于三十年代的。这本身就说明产出是有弹性的,关键你如何让他增加,你的政策不能让农民有增产的积极性,那一定是坏政策。你让农民更多的出售粮食也是可以做到的,关键是你如何做。你让一部分人延迟消费是可以做到的,问题是能不能给他一个好的预期。

Y:尽管52年粮食收成很好,但是粮食供应却日趋紧迫,陈云他们也注意到了,即农民增加自身的粮食消费和以粮食为储备手段的偏好,这使得粮食的商品率大大降低。这一条有力地促使中共当局对粮食流通进行管制的决心。

C:对流通进行管制这个方法肯定是个坏办法。当时是有其他选择的吧。我看过一些材料,特别是当时中财委的第二把手薄一波的回忆,提到当时有大概7种方案供决策,其中也有提高价格,增加进口,减少进城工人等措施,但决策的结果差不多是这7个方案当中最差的那个。是否他们当时有些苦衷呢?

Y:当时对粮食流通体制作改革,以解决粮食危机,是个短期内可能见效的办法。因为就以当时陈云他们掌握的情况看,在50、51年的收成还是不错的,但商品率上不去。除了农民增加了自身的粮食消费和储存这个原因之外,似乎在流通领域中,滞留了较多的粮食是问题的关键。当时参加陈云主持的决定统购统销的会议的人数很少,除《陈云年谱》中有记载之外,《人民日报》当时的负责人之一的李庄在自己的回忆录中比较详细地回忆了会议上的细节。其中提到了私商囤积粮食的问题,认为必须予以打击。说一段题外的话:内战时期,有所谓反饥饿大游行,那时节,国民政府承担城市的供应,美国面粉来了,还是有问题。现在,这个难题要中共来消化了。

C:对了,我认为私商的”行为”是个很大的刺激,陈云在解放后的几个大动作都是同私商斗。刚刚解放上海时,在棉纱、棉花、粮食等基础生活用品上,陈云动用国家力量,在市场上同私商斗赢了。后来中共特别的宣传这一条。其实,据我了解,第一回陈云赢了。第二回是金融市场风波,陈云发现,仍用市场手段打不过投机商人。于是干脆下令封了当时主要的金融交易场所,把投机商们抓起来了。这第二回合,中共就很少提了,其实就是49年底,50年初的事。随后,粮食市场又起波澜,结果紧接着又进行了第三回合,陈云还是选择了非市场方式解决问题。这样的过程在陈云那里到底留下了什么感觉呢?我猜测,大概陈云是开始从心底里厌恶私商了,对私商的自私行为,在困难中发财的卑劣性,是必除之而后快的。
Y:所以,52年粮食危机时,陈云体察到的是私商囤粮、抬高粮价,与中共政权为难,陈云肯定会认为要同千万个粮商做市场竞争是不可能的。如果国家抬高粮食收购价格,一方面加剧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又可能使私商提高粮价预期,更加惜售,结果可能更收不到粮食。所以,陈云大概回忆起一年多前在上海的情形吧。他决定上强硬手段,马上解决战斗。于是统购这个办法就提出来了。

C:停一停,这里要多讲讲。我不太同意说私商多存粮这个讲法。你看,粮食是个鲜货,储存损耗率比较高,你是不能长期存粮的,那样要血本无归的。在农户,私商,政府之间作粮食生意,私商的地位最弱。私商卖粮的大用户肯定是公家单位。公家单位是可以一致行动的。同时公家单位又掌握着货币发行权,所以,私商囤积居奇,在棉、布等物品上有可能,在某些地区,某些时段上囤粮也有可能,唯独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整年度囤粮居奇,这个风险太大,一旦国家缓收粮,或是进口,那于私商而言几乎是灭顶之灾。陈云在煤、棉、以及面粉上均大败上海私商,他怎么会打不败其他地方的私商呢?况且,其他地方的私商比上海私商的实力弱的多嘛。事实上,内战一打,土改一搞,就整个社会而言,那些原来散布在各个角落的储备也早就倒腾干净了。

Y:就粮商而言,当时都是小商人,有的还是农户兼业的,没有什么实力。中国乡村里,粮商往往是富农兼业的。完全专业的粮商不多,而且这个生意的特点决定了当时专业粮商的规模也不会很大,没有那个实力同公家对打。比起有金融资本背景的上海私商在49、50年的风头,那是差得太多了。

C:所以52年秋收之后,全国收粮难,原因不是私商囤粮,而是农户储粮。要特别注意到,农户消费的行为往往取决于当期收成和下期预期收成。52年收成好,恰恰会增加农户的自我消费和为下期增加生产投入预留粮食的倾向,同时,49年至52年,通货膨胀很厉害,钱不值钱;乡村信贷也几乎没有了,农户只有增加实物储备。这几条因素,造成农户普遍”囤粮”。农户囤粮,你政府是没有好办法对应的,提高价格,则通胀预期加重,抵消涨价效果,延滞购买,农户无非多吃,多养猪。你没有办法,这个就很难了。当时我看提出的几个方案,除了减少城市人口和增加进口之外,其余办法似乎是冲着私商去的,陈云他们研究了大概三、四个月吧,我估计他们也认为不会有效果,因为根本就不是私商囤粮,你弄那么些办法,完全无的放矢。只有这个统购是直接针对农户去的,随后的事实也有记录,多是富裕农民反抗统购,倒是鲜见私商反抗的。私商犯不上去反抗,反正也没有他们的什么事。

Y:但当时似乎中财委,陈云在口头上文件上是把私商作为对手了。不管是否如此吧,即便他们认识到似农户囤粮是主要原因,他们当时也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而且也不能说破这点。虽然说事后看,他们只要设法挺过53年就好了。他可以采取一些改变农户预期的方法,比如向苏联贷款进口粮食,或是压低城市人口,减缓对商品粮的需求增长速度,这些行为上来,就可以改变农户预期,紧接着在54年就开始筹备进行币制改革,这些措施可以改变粮食供应状况的。但真是不幸,他们终于选择了统购这个最坏的决策。

C:统购有了,就必须有统销吧。

Y:当然,要不然,国家手里有粮,你怎么卖出去呢?如果没有管制,私商可以任意从国家手里买粮,那结果还不是一样?上海经验就在这里了。所以一定要统销。

C:陈云同私商的关系是个有意思的话题。他算是在上海出来的早期中共元老。他同资本家好像关系不太好。其他出身农村的中共元老都有同资本家友好交往的历史,陈云就没有。是不是同这些争斗有关呢?

Y:陈云同章乃器关系不错,他请章从香港回来,任中财委副主任,后来又任粮食部长。章的身世比较特殊,同上海及内地的商人又大大的不同,但章也确实是香港当时最大的地产商。

C:总之,陈云对私商的厌恶一定是影响了他一生。这个影响也会反映在他对当时一系列经济制度设计,经济政策制定上的。

Y:这恐怕是个原因。陈云这个人很聪明的,也熟悉市场运作方式。在中共早期领导人中间,我比较喜欢陈云这个人。但随着我研究这个农业史,我的看法就比较复杂了。从陈云个人的历史看,他无论如何是个比较容易让人去贴近观察的人。但从他对中共这套体制的贡献上讲,就大大的复杂了。我有个比较粗略的划分,中共领导人里头,毛泽东独一份,在顶端上;再下来,我认为只有两个人,康生和陈云,他俩算一个层次;这个层次再下来,就是刘少奇、彭真、高岗以及周、邓这几个人,再往下一个层次,就是林彪等几个战将以及一大批杰出的组织家们。差不多就是这么几个层次。

C:邓在第三个层次上?

Y:邓在文革结束以前,就是这第三个层次,甚至还可以放到第四个层次上,他没有对这个期间的中共体制有什么打上他的烙印的贡献,他只是那批行动家,组织家中比较突出,比较年轻的一个罢了。他的贡献是文革以后。但不在我们的这个讨论之内。说干脆点,在这个层次上,彭真,高岗这些人贡献比较突出。周、邓这些人,可以再往下放,放到林彪他们这个层次上去。我这个划分,标准是以对中共体制的贡献而言的。军事家,组织家在中国民间从来就大大的存在着,只要你把他动员出来就行了。历次农民起义,包括曾国藩的湘军,淮军,不都是产生了一大批杰出的军事家和组织家嘛。中国民间一直就有这个军事素养的培训的各种故事和传说,都是军事学上的”案例教学”法。所以,我从来不看重军事家和组织家,没有林彪也有粟裕、彭德怀,总归会有,战争年代这样的人成长都很快,不稀罕。但康生和陈云就不同了,他们的贡献都是独一无二,空前绝后的。他们直接就给你这个中共体制大厦上打上了他们自己独有的印记。康生自不必讲了。这个陈云在这个层次上的作为就很少有人提到吧。

C:我同意陈云的这个地位。他搞的统购统销在制度史上是有决定性影响的。它差不多成为后来一系列经济体制建立的起点,是那个初始的”路径”。关键在于,如果当时提的另外的方案,度过了53年那个粮食危机,是否就是另外的一种景象呢?毛泽东当时肯定想不出这么个主意的,他当时只是给陈云及中财委施加压力,要他们想办法。结果陈云就拿了这么个办法来,53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给毛一讲,毛几乎是不假思索就同意了。毛在风格上肯定比较喜欢这类比较彻底的”解决方案”。况且在此之前两个月他刚刚回击了梁漱溟关于善待农民问题上对他本人的直接挑战。当时毛要是知道统购这个办法,他大概会当场告诉梁这帮糊涂虫:走着瞧,还有更厉害的。

Y:其实,当时还是有很多办法可以选择的。中财委开几次会议,提了大约有七个方案吧。其中也有事后看,可能效果会好得多的,但陈云还是拍板用了现在这个方案。薄一波回忆录中,讲过一件事,我印象很深。他讲当时在外出差,陈给他打电话,讲准备搞统购,薄似乎不同意这样的选择。他讲了他以前的一个故事,就是当年他和一大批北方党的干部给关在北平草岚子监狱里头,薄来负责难友们的经济事务,把外边的人送来的钱集中使用,这个集中使用的钱和难友们个人留下的钱的比例是多少呢?薄当时,全部都集中使用,结果呢?外边的人给送来的钱就少了,不够用了。薄一波是个山西人嘛,有个算账的意识在里头。他发觉不能全收了,要留下一个比例,他作法一改,第二个月外边送来的钱就恢复到以前的数了。他印象很深。所以讲给陈云听,陈云答复说考虑考虑,结果没有考虑。

C:所以陈云这个人蛮深的。他从沈阳到西柏坡中财委上任时,当即就推翻了当时董老他们以控制通胀为目标的财经工作安排。他讲大军的军需压到一切,发票子要服从军需,通胀率是第二位的。看看,铁面无情。但另一方面,他为弄懂农民与养猪的关系,他可以自己学习关于养猪的知识,实地察看母猪、猪苗、猪粪和亩产量的关系,他找了农科院的专家来,听了七天课。60年有段时间,他几乎就两件事,听评弹和养猪。他认认真真的把关于母猪应私养的结论汇报给毛及各常委。80年代北京大白菜供应,大龄青年结婚难这样的事,他都亲自抓。又表现了另外一个侧面。

Y:是呀,多侧面。他可以搞统购这种毫无经济依据的事情,他又可以在60年初倡导”炒肉片”、”炒肉丝”、”高价点心”之类来回笼货币。他也曾经令人叹服地计算进口粮食从轮船出发,到港口,到仓库,到运输这样一个完整的物流过程。他计算从古巴买糖回来可以回笼货币数目的时候,连运糖的船停留在海上的时间都计算到了,他简直就是完全了解市场机制和效果的嘛,就党内高级领导人而言,还就陈云是懂市场经济手段的。可是他还是坚持了行政和计划的方向。结果到80年代,他倒成了计划经济的主要坚持者。类似朱熔基也是如此。搞粮棉改制时,简直就是不可理喻。你记得当时我听到电视里头讲”顺价销售”时,我真是哭笑不得,怎么到了90年代了,还有这个愚蠢的行动呢?当时我就联想到了53年这个决策过程,这个到底,这些智商、知识都一流的人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到头来他们造成的祸害总是比那些次一等的人更多呢?他们的智商、知识被什么东西给压倒了呢?郁闷啊。我给你讲,对康生这个人,我感觉摸得透,他让我厌恶,但没让我郁闷,但陈云在统购这个决策上,我摸不透。他明明白白的知道坏结果可能出现,所以讲”两头都是火药”。但他还是给毛提了这个方法。当时中财委不提这个方法,没有人会想这么个招数。事实上,连中财委也没有提这个办法。这就是陈云的个人想法。因为,在逻辑上,统购并没有什么来由的。52、53年时,没有任何意识形态、群众创造、或是地方经验或是什么计划规划这么些个制度创新的要求。即便是城里粮食紧张,也不一定要用这个办法嘛。60年初,还是陈云不是搞了疏散城市人口返乡嘛,另外不是可以进口粮食嘛,等等等等。不是没有办法的,但他还是用了这个办法。怎么让人想透呢?他在延安,后期在东北战争环境下,搞经济很出色。毛在八大预备会议上对陈有专门的赞扬。所以我在想,52年出台统购统销政策时,陈云应当对前因后果有个分析吧。他当时讲挑一副担子,一头是黑色炸药,一头是黄色炸药,很危险。所以讲他是有预感的,就是说他知道统购统销对农民及整个社会结构会造成爆炸性的影响,他自己心中是有数的。但他还是毅然绝然的报出了这个办法。

C:以当时的党内干部的水平而论,大概只有陈云能设计出这个办法吧。当然也只有他知道这办法的后果。这办法一出来,就成为一种中共经济工作的范式,以后的各种事情,都拿这办法来解决,头发卡子也用这办法解决。

Y:这个事件同我们在之十里要谈的事儿有关的。陈云在1951年就想搞统购,他下文件1952年搞试点,但地方干部抵制,就没有试。1953年上半年,他让薄一波想办法,薄他们搞了七个办法,其中有个办法叫”合同预购”,薄认为是个好办法,华北、东北在49年前后都用过,但须在春耕前进行,当时已过1953-1954粮食年度的春耕了,所以没有办法立即用这个办法。其余办法似乎都有明显漏洞,让陈云给全毙了,用了”统购统销”。当时陈云就讲”逼死人,打扁担,个别地方暴动”都有可能,但还要搞,认为搞的好处比坏处多。其实从第一个年度起,就乱搞了,多购了”过头粮”,54年又遇大灾,于是55年上半年就起风潮了,很多农民冲击当地政权机构和供销社。薄在当初是反对的,看来没有效果。邓是支持的,邓还代表毛泽东,在有关会议上讲得很严厉:”区、县干部反对,省级干部中也有人反对,基层干部支持。要把这个东西同过度时期总路线挂上钩来讲,才能让全党同意这个东西”。当时反对声音很大,邓以严厉的政治解说压住这个声音,一如其人后来所为。你弄不明白的是,既然有这么多反对声音为什么不再想想呢?都到53年10月下旬了,反正也拖过去了。

C:那么,当时是不是就这个办法了?有没有替代的办法呢?

Y:当然有,只是很遗憾没有人提出来。事后看,其实是有办法的。只是当时又是通货膨胀,又是阶级斗争交织在一起,很容易让人选择简单办法。粮食是鲜货,私商囤粮是长不了的,当时用市场的办法也是可以处理的。

C:也就是说,统购统销就当时而言是意外之举,很多人把统购统销看成是个精心设计的制度安排,以此来实现国家工业化。事实不是这样的,历史有
自己的过程。人民公社是从土改起步之后的一种在农业领域内的社会主义试验,原本同工业无关。统购统销原来只是解决52年的粮食危机,是权宜之计,是从陈云脑子里蹦出来的一个点子,结果都被后人当作保证国家工业化目标而精心设计的一套制度。

Y:我这里也要多讲几句。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把统购统销同国家工业化挂钩。这从事后的发展来看,有一定道理。但从当时决策的情景来看,我严重怀疑这个结论。我记得陈云在80年初给国家计委的负责人讲到粮食政策时说,粮食安全是最重要的,粮食统购统销要再搞50年,中国的粮食没有过关,不可忽视。从陈云这个谈话里,可以有几条结论:一,这个统购统销首先是同粮食安全,从而是从中国极其惨痛的缺粮史相关系,这是一种心理上的思维惯性,下意识的起作用,没有什么预先的工业化规划使你非搞这个统购统销不可;二,再搞50年,它说明,肯定同原始积累无关,前面30年,再加50年,将近一个世纪,这样的原始积累岂不荒唐;三,粮食没有过关,这是当时最重要的实际情况,而陈云他们就是认为统购统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方法。你从这三条可以大致看到陈云在1953年时的心理状态。所以,始作俑者都不认这个原始积累的说法,学者们又怎么能牵强附会得讲统购统销是为了原始积累呢?

C:看来,决策的考虑和后来的解说是要分清楚的。否则,这个生活史就象是教科书上规划好的。陷入荒唐而不自知。

Y:客观地讲,统购统销加上后来的人民公社确实在制度上保证了以国家工业化为目标的计划体制的建立。注意,它促进了这个计划体制的建立,而不是促进了工业化本身。这个中间有重要的理论区别和实质差异。后来这帮经济学者大都分不清这个差异和区别。所以很容易就把这个事情联系起来考虑。

C:另外,我看这个所谓的工业化解说实在也不高尚。那差不多就是一次死皮赖脸的辩解而已。斯大林那家伙在20年代后期掌权以后大搞集体化+余粮征集制,制造了俄罗斯历史上最惨重的灾难,然后到29年联共就弄出了一个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讲要靠对农业的剥夺来完成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简直他妈的混账逻辑!结果给写进联共(布)当时教程,遗毒给50年初的中国共产党人,把这个逻辑也用在对50年代的农业政策的理论解说上了。这帮人总算没有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拿这一套来为自己开脱。

Y:没有开脱?我看也差不多了罢。只是那时陈伯达好像有点儿良心发现,闷声不吭而已,其他人又没有他那么几下子理论把式。这才有”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检讨。要不然,指不定又是一场什么样的理论闹剧!就象70年代初批林彪,批着批着怎么就又变成了批孔老二了,实在是油滑得很呀。一大堆文言文,把全国人都给懵晕了。

C:我有时也觉得很泄气,那么多的学者都不假思索的把这些”油滑”作理论,那么多的想当然,这帮家伙是不是到今天还是这样啊?说什么经济高速成长之类的屁话,象只喜鹊乱叫……,这就是知识分子?在道德上和智力上哪一点相关?

Y:哎呀,你搞错了,这是两帮家伙,现在这伙人都不是学者了,你也别骂他们。他们的前辈倒是值得一骂。好了,言归正传吧。这个讨论农业史真是无法让人平静。但陈伯达有点例外,这个人是党史上唯一值得深究的秀才。他在55年一次讨论农业的会议上,神经兮兮的念了一个苏联专家的条子,大意是苏联用税收动员的资源不到预算收入的10%,积累主要靠剥夺农民这个不好,劝中国不要学苏联的样。陈这么一念,当时会议上高级领导人物一片欣喜,谈论风生。但不知为什么又没有下文。陈伯达后来还在60年代就提出”电子革命”的意义,后来又有九大报告之发展产力等等。

C:其实我倒不是动怒,只是分析到后来,看到的混蛋逻辑还给冠上”规律”,写进教科书,发觉再讲道理也是枉然,还不如骂一顿来的爽。当然,陈云当初搞统购统销,不是这个混账逻辑,他只是在一系列选择中作了最坏的选择而已,我还没有完全体察到他本人的用心良苦。只是就生活史而言,我还没有完全体察到陈本人所遵循的”常理”。所有些想不透。

Y:就当时情形而言,没有文献可以证明这是一个有长远考虑的制度设计。但这个东西一出来,你就有路径依赖了,你没有别的选择了。因为当时粮商都只是小私商,你搞统购,一年下来私商就没有活路了,都破产了。即便你随后停止统购,私商也不能立即恢复收粮的活动。这样,你不能马上有效地从千家万户那里收集粮食。所以,你就不能停止统购,只能继续走下去。这样粮食流通体制就固定下来了。我们在讨论毛泽东思想从新民主主义经济转向社会主义经济过程中,陈云这个统购统销后来起了很大作用。统购统销这件事史家都重视不够,这几乎就是人民公社直至”三年灾难”的助推火箭,应当补上这一段。

C:是啊,所以我们以前就说过,农业的社会主义是从陈云的统购统销开始的,不是从毛泽东那个关于社会主义高潮的批语开始的。它先于人民公社出现,就好像是通向社会主义农业之桥给早早的架在那里,当人民公社出现时,很容易就走过去了。

Y:统购统销同人民公社的关系是个大题目。我大致的判断是,统购统销促使农业高级合作社一下子就冲到了人民公社。这里头是有关政权下乡的大事件。就是在土改之后,即便合作社时期,政权和农户之间的关系依然是两张皮,收集粮食的过程,还是一种自在的乡村运作。但统购统销,就把每一户的生产给事先计划了,即使你是农户经营,也要计划,虽然成本很高,也要计划,要不然,公家如何收到粮食呢?正因为农户分散经营,收集粮食的成本高,所以就要更加促进集体化。因为在公社体制下,收集粮食的成本最低。围绕着统购,一大堆的政权末梢就伸展到乡村在公社这个平台上,出现了前面讲到过的复制,一种政权内卷化就可怕的蔓延起来。于是调整种植结构,什么农业”八字宪法”,稀奇古怪的东西就全出来了,都是围绕着这个”统购”。

C:统购,其实历史上也是有的。如盐、铁的专卖制度,古已有之。但统制的产品,肯定都是消费价格弹性最低的产品。盐、铁你是离不了的,所以统制就有个”有效性”,你不至于造成对其他产品生产的负面影响。但50年代搞的统制,是从粮食开始的,粮食的价格弹性比较高,中国乡村农民关于饥饿的界限是浮动的,所谓忙时吃干,闲时吃稀,”七千人大会”也搞个顺口溜”白天出气,晚上看戏,二干一稀,大家满意”。这个浮动厉害得很,上下界限定在哪里呢?农户分散经营时,是农户定这个界限的,你价格高,我就多吃稀,多换钱。你价格低,我多吃干,养壮身体,下年多出力。而如果是集体化,这个界限就有公社干部定,那就惨了。

Y:在河南是吴芝圃同志来定,所以河南人就惨了,到今天还被全国人民瞧不起。安徽省是曾希圣同志定,好像比河南还惨。阿里亚?森说饥荒是专制政治的产物,我看他说得还不够准。这个专制还得有一系列”制度创新”才能够做到如此规模的灾难,光是专制怎么能做到从每户农民那里把粮食拿走啊?

C:这个集体化和统购统销,怎么在不长的时间就可以如此的展开,没有持续、强烈的反抗,是需要长篇大论的。有各种解释,但也还不够完美。

Y:这也是一个大话题,我们在这里就点到为止了。这同土改如何被发动起来的机制大致相同。当然,也有区别,一个是对部分人的剥夺;一个是对全体人的剥夺。

C:就这个过程来讲,可以说是渐进的。就是讲,这个界限从上往下走,是渐进的。有个寓言讲,凉水锅里头的青蛙,不觉得水在慢慢的烧热,一动不动,烧死为止。集体化之后的统购就有这么个过程。界限慢慢往下走,一点点,一点点,到59年、60年,就终于过了界,……。

Y:统购随后又包括了各种副产品,如山货。这些东西本来是最不适合统制的,完全可以不吃嘛。在逻辑上讲,这些东西在统购之后应当消失的。但当时,国家有个出口换汇的问题,于是也就派上任务到公社。山货都是太多种类,根本不适合事先计划集体操作,于是只能同个人劳动挂钩。这当然是资本主义苗子了,所以山货在理论上就是消失了。于是公家出面搞外贸基地,大一统,山货的风味全没有了;加工手艺也失传了。例如中医搞什么给国家献药方子之类的,于是真正的中医药就失传了,现在满大街跑的中医药,要么是骗子,要么就是劣质西药的包装而已。民间的东西的消失同这个统购和集体化的双重作用都直接相关。这是题外话了。

C:统购,集体化,饥荒,这三者之间有个相互缠绕的关系。以后可以找个机会专题谈谈,不过,这是一个恼人的话题,让人难过的话题。

Y:统购统销是一个偶然出现的东西,但一出世就给固定下来了,从制度演进的逻辑上看,它是”过早”的出现了。他同当时自土改开始的中国农业制度演进是不合拍子的。准确地讲,当你的农村基本经济单元仍然是农户时,你搞统购统销是讲不通的,你就只有硬上,强迫农民交粮。这样中共当局同农民的关系就早早的恶化了,这个关系恶化本来是可以推迟几年的。毛泽东在1953年10月中旬关于粮食统购的政治局会议上有一段意味深长的讲话”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没有讲农民一切都好。农民有盲目性和自发性。农民都忘了,农民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现在’青黄不接’,分土地的好处,有些农民开始忘了……”。可怕吧!

C:本来是先在生产领域中进行制度变革,然后在流通领域里变革,这个次序走反了,因为先有人民公社这个体制,再搞统购统销,是顺理成章的,搞倒了,农民无非就是受两遍苦。

Y:但你得承认,统购统销确实提供了当时展开的大规模工业化、吃公粮人口急剧增加的一个完整解决方案,这个办法当然是最简单的办法,效果如何另当别论。不管怎样,乡村的制度演进开始同国家工业化挂上钩了,乡村就变成农村了。中共关于中国现代化的完整解决方案就形成了。这个方案是以建成工业化国家为目标的。它想当然的就把集体化和统购统销制度作为工业化的积累条件。尽管在实际执行中,根本就没有这么个积累条件,它只不过是牺牲亿万农民的利益和千万农民的生命而已。它也没在增进国民福利这个意义上推进所谓的工业化。但它确确实实地在逻辑上搞成了一个”三位一体”。

C:其实让人想不到的倒是,这套体制到80年后,奇怪的产生了一种超强的活力,有力的促进了中国工业化。只是,它又宿命般地慢慢地又煲熟了一只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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