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学术传统——《法律和社会科学》发刊词

法律和社会科学

过去的1/4个世纪里,放眼看来,实际是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已经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并且这些变化如今变得越来越明显。如果从历史上看,当代中国的变化可能是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最大的变化,这也就是李鸿章在130年前所说的,是“数千年来所未见之大变局”。也许李当年说这个话的时候人们会感到有点夸张,但历史变迁证明了李鸿章的眼光。

在这个巨变中,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中国学术的变迁。传统中国社会并非一个“停滞的帝国”,但基本上是一个农业社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都很缓慢,社会结构则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甚至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的可能。在这样的社会中,“三年无改父道”是正常的。处于巨变的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思想家们提出了各种主张,在经历了数百年的各类政治实践之后,到了汉武帝时期,才终于形成了表面“独尊儒术”其实儒法并用的学术和文化传统。

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史哲)可以说基本都是没有越出这种社会背景和学术传统,也大致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例如,看似学术的忠孝,从其社会功能来看,是传统“封建”制度的意识形态,是当时制度的一个构成部分,前者更多是作为政治的社会控制机制,后者主要是民间的社会控制之一,间接地也有政治治理的功能,维系了社会的正常运转。由于当时社会的经济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基本不变,因此,也必然形成一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学术传统。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不能说不可能产生近代意义上的那种社会科学的传统,至少很难兼容,因为社会需要不大,至少形成不了规模性的消费。这种情况其实在欧洲中世纪也如是,只不过当时的学术主流是经院哲学,是对圣经和其他经典文本的注释和阐释。

但是,在中国,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种状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社会的变化引发了学术传统的变化,最典型的是西学的引入,其中最突出的是社会科学的引入。作为经验研究的社会科学传统,应当说,主要是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在社会变迁中产生和发展起来了,其特点是试图发现社会运作的因果律,目的是预见、控制和改造社会,是知识的发现,而不再是对经典的解释。无怪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都是在这一时期进入中国的。

由此带来了中国学术传统的变迁,也带来了学术传统的某种程度的冲突,特别是对那些介于其间又同时理解这两个传统的一些学者。如果说当年的王国维说“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第一次流露出了传统知识分子在中国现代学术变迁中的困惑,那么到了五四运动之后,这种变化就格外明显。“不读中国书”至少在一部分知识分子中成为一种口号。这些口号是激进的,尽管之后长期作政治性解说的,但在这背后,应当承认,也确实反映出许多接触了新学或西学的中国学人已经感到传统学术不足以适应现代中国社会变迁的需要了。在这一层面上,这个激进的文化口号反映了两种知识类型的冲突,而这冲突又转而反映了这个社会需求的知识类型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尽管当时的大多数学人更熟悉传统中国的文化。在这个意义上看,五四运动之后的文化激进主义其实不是个别激进者的产物,而是反映了社会变迁对知识的需求改变。

其实,这种冲突在一些政治领导人那里也反映出来了。最突出的可能是毛泽东。例如,毛泽东个人非常喜欢旧体诗词,对新诗甚至称“给我三百大洋,我也不看”,但他一生都不提倡旧体诗,仅仅视为一种私人喜好。这其实是划分了文化的公私领域。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也许是毛看到了这一知识类型变迁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这一点其实在极左的文革中也能看到。例如,他的关于大学的一段很受重视但也忽视的讲话是,“大学还是要办的,……主要是理工科大学。”这个说法很有意思。人们可以批评毛泽东,说他重理轻文;同毛的文革做法联系起来,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统一政治意识形态的努力。这是一种政治的理解;但并非不能从文化上或学术传统上理解。一旦放在中国的社会变迁中来理解,并结合毛自己对传统文化的熟知和喜好,我想,毛完全有可能认为只有那些强调经验因果律的知识类型才是中国社会变迁、转型和发展最需要的。而这种知识最典型的是理工科的知识。事实上,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最受冲击的知识分子主要的是人文知识分子,就总体说来,理工知识分子受到的冲击远没有人文社科知识分子受到的那么大。

不管毛的意图究竟如何,毛的这种努力都不是成功的。毛去世之后,知识分子的春天来了;但就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而言,甚至一直持续到1980年代中后期,至少从社会关注程度上看,那个春天似乎更多是尽管不仅仅是人文知识分子的一个春天。70年代末80年代初,文学的滥觞是一个明证,文科大学生普遍看重文史哲专业,以及198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化的“文化热”则是另外一些明证。

这个春天不但没有持久,而且很可能是中国传统学术的最后一个春天了。到了1980年代中期,就业市场就开始影响一代大学生的高考专业选择,文史哲专业的热潮开始降落(尽管这一时期开始了“文化热”的讨论,但主要参加者还是先前的——尽管已经变迁了的——学术传统中的人)。就整体而言,这个知识类型的彻底转变发生在1990年代初期。最突出的象征就是有关人文精神之失落的讨论,这一讨论又主要集中在人文知识分子之中。这一次可以说是中国学界作为一个群体的人文知识分子,真正感到了社会变迁给传统的学术传统带来了威胁。狼真的来了。

如果从近代来看,可能没有哪一个时期,作家和诗人,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像如今1990年代中期以来这么在社会中被边缘化。1920-40年代的文人何等风光,无论是鲁迅、胡适、郭沫若,还是丁玲、巴金、胡风;其中许多人被当作了知识分子的楷模。相比之下,当时的社会科学知识人则比较边缘化。建国之后,在毛泽东时代,尽管受到政治的压制甚至迫害,实际上作家和学者的学术和社会地位都是很高的,颇受社会尊重。换一个角度看,即使是受到全社会的批判,但也表明或者是因为这种知识在社会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令人瞩目。这种尊重甚至延及今天被划出知识界而称之为演艺界或娱乐圈的人士,例如许多著名演员。即使在文革期间,这种格局也没有变化——当时的文学青年众多;文革后恢复高考后最先几届的学生中,考分最高的文科学生大都进入了文史哲系。这种格局,可能受到当时许多因素的影响,但表明即使在文革之后,民众还是认为文史哲是社会中更有前途的职业,因此具有相当大的市场召唤力。

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作家和传统的人文学者的社会位置明显下降。可能余秋雨除外,但在多大程度上那是因为他的学术,或者是因为他的其他社会活动,至少是一个疑问。而且新一代的人文知识分子的研究也发生了某些变化,其著作或多或少的都受到社会科学的影响。但是,印证作家和传统人文学者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下降的最强烈参照系,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力上升,以及社会科学学者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的上升。比较一下1980年代之前中国最有影响的广义的文科知识分子和1990年代之后的文科知识分子的变化,就可以看出这一点。1980年之前,中国社会中有影响的都是广义的文人学者,而如今基本上是社会科学家。从翻译也可以看出,1980年代之前,中国的广义的文科翻译基本以人文著作和文学作品为主,而1990年代之后基本以社会科学为主。

不能将这一变迁仅仅看成是学术流变,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的风水轮回。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转变与中国的社会转变无法分开,是社会需求带来了这一变化。也许我们可以说社会需求不理性,但是这么长期的不理性,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

而且更细致看一看,即使在社会科学内部也发生了一些学科之外的人看不出来的变化。例如在经济学中,经济史研究就明显衰落了,政治经济学也相对衰落了;更为技术化、更为实证、更为经验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发展起来了,还有更为实际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研究都发展起来了。法学和政治学的研究也都减少了宏大话语,学术史的关注降低了,学者们更多开始关心许多技术性或制度的细节问题,民主自由问题的讨论都开始有了更为具体的语境。这些问题固然有学术研究增加的原因,但我认为更主要是因为中国社会本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学者们都或多或少地遇到了这些问题,因此导致了这些社会科学学科的内部演变,尽管一般学科之外的人还无法感觉这些。还有社会学,人类学的研究、国际政治的研究也都有类似的变化。

甚至一些原先研究文史哲的学者也都或多或少地转向了或借助了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或开始谈论社会科学的问题。中国学术的总体正发生着一种知识类型的根本转变,不仅是从基本格局上看,而且在学科内部。

引发这些变化的最根本原因,是社会对社会科学的知识的需求大大增加了。首先是因为社会的根本性的变化,人们依赖传统的人文知识无法有效应对生活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已经大都不再可能仅仅依靠个人的修身养性或文史哲知识来对付,传统的人文知识在社会现实面前变得如此无力。其次是因为社会的急剧变化,那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知识品质已经有点跟不上趟,“与时俱进”的问题就出来了。第三是社会分工日益细化,那种笼而统之的知识传统也无法适应专业人士的需要,对实证的经验的知识需求更多了。第四,由于社会分工和分层的价值多元和共识破碎,人们也需要更多的为自己行为正当化的话语系统,而传统的大一统的人文学科知识很难为这些社会利益群体提供足够的话语和意识形态的正当性。这些都引发了社会科学的发展,也引发了传统人文科学相对于社会科学的无力和疲软。

因此,我认为,中国社会的文科目前处在一个自先秦以来最大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基本动力是中国社会的发展,引发了社会需求的变化,因为学术最终还是受学术市场特别是社会需求影响的。

这种变迁对中国学界提出了重大挑战。首先是必须更大力度地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这是毫无疑问的。其次人文学科也必须有适当的调整,不能仅仅重复传统,因为传统的文史哲其实都是有针对性的,往往是经世致用之学,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兵家,甚至道家,墨家,无论是先秦还是后世的学术。但我们往往不理解这一点,因为某种“学术”的遮蔽。必须强调这种转变也是可能的。但要注意的是,不能迎合时尚,用一些流行的术语来包装传统的人文研究,而必须有一个脱胎换骨的转变。第三,就是要实证,这一点传统的人文学科中有某些东西也是可以学的,但更要注意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统计分析和博弈论。不能总是从宏观上讨论,提一个大概念,提出一些新词,必须要有验证,必须要将宏观与微观,理论与经验或“史”与“论”结合起来。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会令我们许多人非常痛苦,感觉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但在我看来,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这不是否认学术对于学术个体的意义。我完全承认有这种意义。但是这种对于学术个体的意义其实最终还是要在社会中接受检验;学术兴衰并不是个人才华或追求所能决定,只要看看神学在近代的衰落就可以看出。因为从总体来看,作为特定类型知识的学术,最终说来不可能完全独立于人类之需要,如果它能存活下来或发展起来,一定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个层面上映射了人的某种需要,对于人们有某种功用,所有的知识类型都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并是相对于人才有价值。即使基督教神学也是如此。在这个意义上,仅仅对某个人有价值的东西无法为他人分享的只是一种维特根斯坦所说的私人语言,而私人语言不可能存在或者说说它存在不存在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

对于整个中国的学术发展来说,这种知识的转变和社会科学的兴起也才可能参与真正的世界性的学术竞争,因为这相对说来是具有更大的可比性的知识类型。而另一方面,这一点这也是中国文明重新崛起的需要和必然。

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编辑了《法律和社会科学》杂志。我们希望以此来加入中国学术的历史转型,来推动,更具体地,法学研究在知识类型上的历史转型。我们将努力推动法学的经验研究、实证研究,推动法学与其他诸多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以及推动以中国问题为中心的研究。

路是漫长的;但,该上路了!

2004年6月6日初稿,2006年2月21日定稿于北大法学院

《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5月版。

2 Comments

  1. 小田田 · 2009-11-24 Reply

    官网的信息更新不及时了,还没清平乐的博客快。

  2. 爱德布克 · 2009-11-27 Reply

    因为清平乐是我们的副总舵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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