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福

冯象(译注):九福(《马太福音》5:3-12)

耶稣钉十字架受难,通说在公元30年。之后不久,大概门徒就开始收集他的教导,演绎他的行事。先是口耳相传,然后形诸文字,渐渐地,随着一门新宗教的兴起,便有了林林总总的福音书。

传世的福音书,无论正统异端,都是后人托名。耶稣的门徒是巴勒斯坦北部加利利人,说亚兰语加利利方言——也许犹大除外,有学者推测他来自南方,狂热爱国,曾加入匕首党,sicarii,刺杀投靠罗马的“合作者”——他们出身卑微,打鱼种地卖劳力,还有当税吏和娼妓的,可2:15,太21:31,路7:37。一群“没有念过书的小民”,anthropoi agrammatoi,徒4:13,似乎不可能通晓希腊语,研习修辞跟七十士本(希伯来《圣经》的希腊文译本),作出一部福音书来(艾尔曼,页71-77)。耶稣“述而不作”,一说也是文盲,在经师祭司的眼里。经书仅有一处记他写字,《约翰福音》的“淫妇”片断:“耶稣弯下身去,用指头在地上写”,约8:6。但那故事,早期抄本与教父、古译本皆不载,是后人补入的。而《路加福音》所说,耶稣十二岁上圣殿同经师论辩,传道伊始,入拿撒勒小村的“会堂”诵经,路2:46, 4:16-19,则属虔敬传说,pia fraus。难怪众乡亲诧异:“不就是个木匠么?玛丽亚的儿子”,他“受赐的是什么智慧”?可6:2-3,太13:54-55。“这人没上过学,怎么识字的”?听他布道的犹太人问,约7:15。答案只能是神迹,即人子“身怀圣灵之奇能”,路4:14。

《新约》存四部福音,《马可》《马太》《路加》与《约翰》,分别作于基督受难后四十至八十年间(见《摩西五经》圣经年表)。许多语录和故事,当可追溯至“加利利先知”生前,虽然圣书本非“客观中立”的历史考证,描写亦不无“怨怒之情”,ira et studio(塔西陀语)。其希腊文也算不上典雅的范例——假如《新约》是圣言降世,尼采说,上帝就没学好希腊文——然而拙朴有力,且不乏修辞,作者应是受过教育的,绝非底层百姓。若是源头在第一代门徒,则有一个从亚兰语移译或用希腊文改写、编辑加工的过程,以满足各地会众,ekklesia,的不同需求。古人受口传文化影响,著书立传,既凭记忆也可发挥,“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创作对话;因而所述耶稣的性格形象各异。传统说法,《马可》讲苦难,归罗马,作者为大门徒彼得的助手,徒12:12注;《马太》重训诲,归大马士革;《路加》表慰藉,归安提阿,作者系医生,使徒保罗的“同工”,西4:14注;《约翰》神秘崇高,归以弗所。这些风格与情节的明显分歧,正反映了原始教会不同社团作为“基督身子”的各样经验感受(韦尔斯,页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