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撒

冯象:夺福

雅各夺福,说是命数,又不像。故事得从他母亲不育讲起。不育是圣祖夫人莎拉以降,以色列家的女人每每要忍受的“耻辱”(创30:23)。但利百加福气好,丈夫以撒爱她,为她向天父求子。终于,结婚第十九年,有喜了。不想腹中胎儿踢打不停,利百加做了一件之前没有哪个夏娃女儿敢做的事,就是去耶和华显现处祈问。神谕传下,却令她心头一颤(创25:23):

你一胎孕育了两个国家
肚里一对相争的民族;
一个要比另一个强大
老大要给老二为奴!

按:原文末句,werab ya`abod za`ir,可两读,如拉比注释,作倒装句“老二给老大为奴”,亦通。故而经文所述这一对孪生子迥异的相貌性格,以神谕观之,并无孰优孰劣的表示:以扫红肤多毛,又名红哥(’edom),终日游猎山野,父亲喜欢;雅各白皙好静(tom,本义完好),守着帐篷,是母亲的宝贝。大人不掩饰偏爱,孩子心里便存了芥蒂。

冯象:考验

《创世记》二十二章:此后忽一日,上帝决定考验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上帝说,带上你的儿子,你心爱的独生子以撒,去到摩利亚,将他做全燔祭献给我!

亚伯拉罕一生坎坷,在天父手里屡遭磨难。最后一次,当“考验”(nasah)化作圣言,唤着他的名字,hinneni,在这儿呢!他没有犹豫。他明白,此时此刻,若非绝对服从考验者的命令,便不足以证成耶和华的先知,不能无愧于子民圣祖之称号。

可是,如果说先知受苦乃神的考验,关乎人神关系的日常维护(详见《信与忘·约伯福音》),那就回避不了经师论辩的一个老问题:造物主无所不知,何须考验他的先知?不是吗,人心里在想什么,遇事会如何表现,都一清二楚摆在他眼前,只要他愿意(参约2:25):人算什么,至高者这般抬举(伯7:17-18)——

这么放心不下,
天天早上审察,
一刻不停地考验?

所以揆诸圣史,上帝一而再、再而三地考验先知,似乎只有两种可能:其一,那不是动真格,绝非不放心怕看错人,而是创世宏图的设计;目的在树楷模,让子民受教育。不过,成效未见得理想,时间久了,容易变成走形式:受考验的无须承担大的风险,只消表态积极教条正确,便可充当好人。结果非但无助于教化百姓,反而奖励了伪善,每每被恶人利用,败坏了以色列的风气——这一点国人是最有体会的。故天父将亲选赐福的“信约之友”召来审察(赛42:19),应该不是做做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