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冯象(译注):死已被胜利吞吃(《哥林多前书》15:51-57)

保罗论传道,常说“凡信了的都要拯救,犹太人在先,希腊人随后”,罗1:16, 2:9-10。这先后顺序,今人觉得刺眼,“政治”很“不正确”,却是耶稣定的。人子给十二门徒分派任务,授其驱恶灵治百病的权能,道:外族的路你们莫走,撒玛利亚人的城别进。相反,应先去以色列家迷途的羊那里;边走,边宣讲天国已近,太10:5-7。

翅关使徒“修正”了主的“主义”,开辟“外族的路”。所到之处,那“信了的”往往是“希腊人”即外族居多,而子民对福音,或犹太教正统眼里的异端学说,却未必欢迎。于是传道者面临一个棘手而敏感的难题:外族入道,是否应遵从圣法,包括食物禁忌、守安息日、男子行割礼?若是严格地依从耶稣,摩西之律就“一点一画”也不能少,要“全部实现”,太5:18。这样一来,外族皈依的门槛便大大抬高,未免阻碍了会众发展。

保罗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多多赢取”的灵活策略,允许例外,区别对待——法国哲学家巴丢称之为“群众路线”:“律法外的”可以不学“律法下的”和“软弱的”,省却割礼等诫命,林前9:19-22。身份资格,亦无须因入道而改变。“人蒙召时已行过割礼,就不可再拉长包皮;若蒙召时还留着包皮,则不必割去”。“蒙召时身为奴隶?别在意……凡为奴而蒙召于主内的,都是主的自由人;同样,那自由人蒙召,也是做基督的仆人”,7:18-22。如此调和妥协,仿佛过于实用主义,不讲原则。但如果我们了解耶稣运动对末日的翘盼,以及保罗光大的普世救恩的信条,就不难体会他的坚强信念:“磨难生忍耐,忍耐生品格,品格生希望”——教父为何将他誉为“坚忍之典范”,罗5:3-4(《克雷蒙前书》5:7)。

是的,“天国已近”,今世大势已去,人子有言。所以田产奴婢家室亲情,皆不长久,信徒应专心事主,太10:37注(《刀剑》导言)。而妥协,正是为了坚持,迎接末日。

冯象(译注):爱之颂(《哥林多前书》13:1-13)

保罗,本名扫罗——此是以色列第一位国王之名,sha’ul,转写为希腊语,Saulos,却有“装模作样、娇气”的意思——生于小亚细亚(今土耳其)东南重镇翅关,Tarsos,徒9:11。“按肉身”,属以色列本雅明支族,原是精通律法的法利赛人,打压过被犹太教主流视为异端的基督的会众,腓3:5,林前15:9。《使徒行传》写耶京的侨民基督徒七执事之一司德万殉道,说暴民指控执事“诋毁摩西、亵渎上帝”,将他拽到城外,扔石头砸。“那些证人脱下外袍,放在一个名叫扫罗的青年脚边”。还说,杀司德万,“扫罗是赞同的”。后来他坐牢自辩,也承认“不仅亲自抓了大批圣徒下监,还投票判他们的死罪。而且在各处会堂屡屡用刑”,逼人背弃基督,徒7:58, 8:1, 26:10-11。足见其捍卫正统之“狂热执著”,真是到了“无可指摘”的地步,腓3:6。

此后不久,扫罗奉命去大马士革搜捕异端。将近大城,“突然天上射下光来,照得四下通明,他一下摔倒在地,只听一个声音在叫他:扫罗啊扫罗,你为何迫害我?主啊,他问,你是谁?答:我就是耶稣,你迫害的那一位”。迫害者失明了三天,不吃不喝,直到城里一名基督徒哈纳尼亚用手按他,才复明了,“充盈圣灵”——他便信了耶稣,徒9:3以下。

但扫罗蒙召,并不是抛下祖宗的信仰去皈依新神。他追随一个复活了的受膏者/基督,是为了解救同胞,绝非与之为敌,罗9:3-5。蒙召者自己的回忆,却刻意省略了细节,只说“在娘胎时已被拣选”,一如圣书上的先知,赛49:1,耶1:5;是天父降恩,将圣子“启示于我,让我向外族传他的福音”,迦1:15-16。强调的是自己称使徒的资格,及“福音内的权柄”,林前9:18。然而,他毕竟不是主耶稣亲选的门徒,“弃暗投明”入道前,曾迫害基督。仿佛是回应道内的指指点点、猜忌和骂詈,或争取“主的弟弟”雅各同彼得、约翰领导的圣城“母教会”的支持,保罗向会众讲过自己经历的一次异象:如何“在基督内”“升至三重天上”受教,“被提上乐园,听到了不可言说、不许人传的真言”,林后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