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冯象:呐喊和思念——《我是阿尔法》弁言

此书是《以赛亚之歌》(北京三联,2017)上编的姊妹篇。那书研究《圣经》和宗教,这一本侧重法律。近年因为专注于解经译经,法学方面的文章写得少了。此番结集,重读一遍,觉得几个题目颇受益于一门课“知识产权与中国革命”的教学。不论知识产权、劳动法、宪法,还是大学教育、接班人伦理和人工智能,都是经过课堂讨论,得了学生反馈的。可见“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而“教学相长”,对于写作的重要了。

课以“中国革命”为名,听上去有点另类,仿佛招引删帖的一个敏感词,实际是有来历的。解放后,新清华的办学传统,叫作“双肩挑”“又红又专”,就是根据“祖国的需要”培养人才,不囿于训练工程师。一九九五年法学院重建以来,毕业生便有许多入职各级党政机关和国企,及报名到中西部下基层挂职锻炼的(据说人数为诸院系之首),表现优异的不在少数。但是出了校门当干部,不能只懂些法条学理,开口美国,闭口欧日,摆弄课本里的一套。那样办不成事,容易犯错,脱离群众,甚至挤进了“官场”也难以立足。反对教条主义官僚主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论联合政府》),原本是共产党闹革命的“法宝”,现在经常给“忘了”。

所以,回国服务之初,法学院让我招收知识产权专业的博士生,开必修课,就想到了这一历史视角。内容安排上,大致是一半的课时讲前沿问题,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另一半联系这些新技术新经济的挑战,反思二十世纪革命的经验教训,考察网络时代全球资本主义危机,探索人类理想社会的前路。因为博士生不多,课程遂隔年一讲,并向硕士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放,不限专业。要求是,选课同学须自己选题,与老师讨论,期末交一篇论文。

冯象:政法笔记·弁言

  有一年,香港大学法学院的老同事陈弘毅先生来访,问哈佛广场有哪几家书店可看。我推荐了号称“全美最佳学术书店”的哈佛书店(按:此书店实际与大学无任何隶属挂靠关系,只因店名起在大学申请“哈佛”商标、成立商标授权管理办公室之前,故得以免费继续使用“哈佛”二字,包括注册含金量极高的互联网域名:www.harvard.com)。陈先生进了书店即来到“Law”字下面,发现法学书籍仅占了一只书架,远少于周围其他科目(宗教、神话、哲学、政治)的陈列面积,甚为惊讶,问什么道理。我一下答不上来:实在是老主顾了,熟视无睹,竟从未留意过法学的这一“窘境”。上世纪八十年代,哈佛书店后门街角旮旯里还缩着一爿法律书店,窗口粘些“收购旧课本”的黄纸条。后来不知什么缘故关闭或迁走了,哈佛书店却也并不乘机扩展法学的面积。回到家里,又想了想,觉得事出有因,似可这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