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尔法

冯象:呐喊和思念——《我是阿尔法》弁言

此书是《以赛亚之歌》(北京三联,2017)上编的姊妹篇。那书研究《圣经》和宗教,这一本侧重法律。近年因为专注于解经译经,法学方面的文章写得少了。此番结集,重读一遍,觉得几个题目颇受益于一门课“知识产权与中国革命”的教学。不论知识产权、劳动法、宪法,还是大学教育、接班人伦理和人工智能,都是经过课堂讨论,得了学生反馈的。可见“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而“教学相长”,对于写作的重要了。

课以“中国革命”为名,听上去有点另类,仿佛招引删帖的一个敏感词,实际是有来历的。解放后,新清华的办学传统,叫作“双肩挑”“又红又专”,就是根据“祖国的需要”培养人才,不囿于训练工程师。一九九五年法学院重建以来,毕业生便有许多入职各级党政机关和国企,及报名到中西部下基层挂职锻炼的(据说人数为诸院系之首),表现优异的不在少数。但是出了校门当干部,不能只懂些法条学理,开口美国,闭口欧日,摆弄课本里的一套。那样办不成事,容易犯错,脱离群众,甚至挤进了“官场”也难以立足。反对教条主义官僚主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论联合政府》),原本是共产党闹革命的“法宝”,现在经常给“忘了”。

所以,回国服务之初,法学院让我招收知识产权专业的博士生,开必修课,就想到了这一历史视角。内容安排上,大致是一半的课时讲前沿问题,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另一半联系这些新技术新经济的挑战,反思二十世纪革命的经验教训,考察网络时代全球资本主义危机,探索人类理想社会的前路。因为博士生不多,课程遂隔年一讲,并向硕士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放,不限专业。要求是,选课同学须自己选题,与老师讨论,期末交一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