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圣经、普法及其他——冯象访谈录

简介(略)。二〇〇四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先后出版了冯先生的《政法笔记》和《创世记:传说与译注》两书,引起读书界广泛关注。九月间,冯先生来湘潭探亲,笔者专程到湖南科技大学与冯先生会面并做了以下的访谈。(向继东)

《圣经》与“普法”

向:先谈谈你今年出的这两本书吧。我记得,《创世记》里的故事在《万象》杂志连载时,好像题为《尘土亚当》?

冯:是的。但出书时考虑,作为书名,一个多卷本的开篇,为了跟后边各卷的篇章衔接,还是依照传统叫《创世记》的好。

向:你在前言中说,关于《圣经》的版本文字、历史和思想背景,拟另文讨论。这里能谈一点吗?还有,《圣经》早有中文译本,且被广泛接受,为什么还要重译呢?

冯:《圣经》对于现代中国人的意义,我在《政法笔记》和彭伦先生的采访里说过,这儿不重复了。希伯来语《圣经》的版本文字,包括中文旧译的一些问题,我准备抽空把译经的笔记整理一下,择要发表,稍加讨论。

中文旧译中流行较广的有“和合本”,可以简单谈谈。那是新教各派上世纪初妥协合作,在上海出版的。它用了一种生造的“白话”,念起来大舌头似的,大概是受了传教士的影响吧,我叫它“洋泾浜中文”。本来,经文拗口一点也无伤大雅,让信众和普通读者慢慢习惯就是了。但它运气不好,生不逢时;“五四”以后,现代汉语文学的发展即新文学运动走了另外一条道,和合本那个“白话”就留在死胡同里了。常有教友告诉我:读不懂。当然,我们现在用来思考、写作和讨论问题的汉语的词汇句法和节奏,它的丰富的表达力,还经过“红宝书”的熏陶和马列编译局的锤炼,就更不一样了。你读读香港、台湾的学术和翻译作品,马上就感到差距不是一点点,是一个时代。和合本另外一个缺点,是舛误太多,没有吸取当时西方已有的《圣经》研究成果。有些地方错得还蛮有趣,我给你举个例子:《创世记》开头,上帝在深渊大水之上造了光。然后说(1:6)——

拙译: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
和合本: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

“诸水”不通。原文复数(mayim)形容水势浩淼,并无诸水分流的意思;后者是陆地升出海面后的景象(1:9)。“空气”则是误译。按照古代近东闪族人的宇宙观(希伯来人属于其中说西北闪语的一支),天空是一座晶莹透亮的穹隆(raqia`),托起天河,罩住大地。河水透过穹隆的孔隙或窗口漏下,便是雨。所以苍穹为固体,像一只倒扣的碗,是上帝造来分开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的。古代译本,例如希腊语七十士本和拉丁语通行本,都是这么理解的(stereoma / firmamentum > 英语钦定本:firmament)。和合本怎么会误译为“空气”呢?我没有考证过。没准,参与译经的传教士们接受了现代科学观念,把经文“重译”了。

向:《圣经》和犹太教有很大的关系,是吗?

冯:论起源,希伯来语《圣经》(基督教称“旧约”)本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典籍和民族文化遗产。书中记载的人物事功和神迹,古人留下许多传说。其中有些对后世影响极大,从宗教思想、道德哲学到文学艺术、民间风俗——包括基督教在内——例如恶天使撒旦(上帝和子民的敌手)的故事。我就尝试着拿来“故事新编”了。

向:我觉得《创世记》和《政法笔记》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恐怕是对宏大的人类文化的追溯,而后者则是直面当下的急切关怀。

冯:没有办法,我们老三届“知青”伤亡惨重,“欠债”太多,不得不写。

向:我很喜欢《政法笔记》。读过你这本书,印象很深。从技术层面来看,你是一位随笔文字的高手,简洁的笔法,犹如史记;从思想层面看,你说的都是关于政法的问题,但文字穿透力极强,犀利而又不露锋芒,且都击中法律背后的要害。这样的书,学府里一般所谓的教授恐怕是很难写出来的。

冯:过奖了。法律其实跟文学差不多,只是文字拗口一些,道理浅白一点;两者都是教化或思想改造的利器。我在《木腿正义》和《政法笔记》里讨论过这个问题。政法实践对于(广义的)文学艺术的依赖、渗透和利用,在现代西方式法治意识形态建成,即支配大众想象力之前,向来不是秘密。问题的关键是,其实现代法治也是这么运作的,靠银屏故事、报屁股漫画、电脑游戏、武侠和言情小说等等来说事、论理、蒙人。美国也是法盲大国,它怎么治理?当然不靠律师法官,而是靠好莱坞“偶像产业”(包括色情文艺)和主流传媒“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么潜移默化、灌输教育出来的。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政法业者尤其政客、律师的名声那么糟糕,大众依然相信法治,至少相信没有更好的制度选择。但是,中国又有独特的国情:因为大众媒体和学界老在说“普法”,老百姓以为法律真是看不懂的什么“东东”了,认了“秋菊”的命,哈哈。学者的任务,便是揭示这场“普法”运动之下、之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