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冯象(译注):爱仇人(《路加福音》6:27-38)

耶稣的教导和讽喻,多是直白的散文。但路加下笔,时有诗意的修辞,且风格温婉,词汇丰富,eruditissimus(圣杰罗姆语),足可媲美《希伯来书》引经据典之庄严;一说他是《新约》作者里唯一的外族(“希腊人”)。

“爱仇人”一段,论者常引第一福音的记载,太5:38以下。后者针对经师和法利赛人的敌意,强调信徒行事“须达于完满”,否则“决计进不了天国”,太5:20, 48。而完满,teleioi,即超越“祖宗之法”的字句或狭义理解,追求圣法之灵/精神,着重内心对罪的防范。所以人子列举六项“反题”,antitheses,绝非取消律法,而是提出新解:由不可杀人到勿迁怒于兄弟;从不可奸淫到勿动淫念;从允许休妻到禁离异(不贞除外,尊重宗法社会对传宗接代的要求);从戒假誓到杜绝发誓(以免说话“出于大恶”);从复仇伦理(家族义务),创4:23,或同态报复律,lex talionis,出21:23-25,到不反抗恶人;从爱邻人恨仇人到爱仇人。这一切,都是为了“成全律法”,太5:17(《刀剑》导言)。

《路加》不言完满或成全律法,“爱仇人”紧接着“四福四祸”,即耶稣的穷人福音的纲领,路6:20-26。那么谁是基督会众的仇人呢?是拒绝福音的耶路撒冷祭司,抑或把耶稣钉上十字架的罗马士兵?还是那些“只看到兄弟眼中的木屑,自己眼里的大梁却从不在意”的假善人,6:41?可是大爱,agape,一旦施与仇人,人就没了仇敌;就同起义失败、失败了再起义的爱国者、奋锐党,以及跟人子一起受难的那两个“强盗”,lestes,一总划清了界线。难道要这样爱,才够得上那迟迟不来的普世救恩?

冯象(译注):我的心尊主为大(《路加福音》1:46-55)

耶稣降生的故事,不见于保罗书信及《马可福音》,或许当时(一世纪五六十年代)尚未流传。《约翰福音》虽然晚出,因将人子等同于圣言,“太初有言:那言与上帝同在,上帝就是那言”,约1:1,教义不同,故也不写降生。只有《马太》《路加》两部福音讲了这故事,情节却完全不同。

马太(我们姑且按传统这样称呼福音书的无名氏作者)说,玛丽亚圆房前已有身孕,未婚夫约瑟欲解除婚约,被天使劝阻。接着,有东方三智士前来献礼,拜新生儿为王。希律王闻报,大惊,下令屠杀伯利恒男婴,约瑟一家逃亡埃及。这些都是路加所不知的。据后者,天使加百列下凡,向玛丽亚预言圣灵感孕,其时圣母“还没同男人相认”,路1:34。场景,则从大卫王的家乡伯利恒转为加利利小村拿撒勒。之后约瑟夫妇同房与否,作者未作交代——他们完全可以“相认”而不干扰圣灵结胎。未婚夫在律法上的权利等同丈夫,故古叙利亚语译本及古拉丁本均以“他的妻”称玛丽亚,2:5,参太1:19,叫约瑟“她丈夫”——所以也有学者认为,单就第三福音而论,似不能排除耶稣是约瑟所生。至少,做父亲的从未生疑,亦无休妻的念头。路加所谓“圣灵覆体”“大能庇荫”,只是祝圣婴儿为“上帝的儿子”,即义人或圣者(维尔麦希a,页77):你诞下的必为圣者,必称上帝的儿子,1:35。犹太传统,义人,一如受膏的君王,如大卫,撒下7:14,赛42:1,诗2:7, 89:26,皆可称神的儿子、至高者之子(《死海古卷》4Q246, 2:1)。故而,作者后来又说,耶稣被上帝立为圣子,是通过受洗或复活,3:22,徒13:33。这应是基督会众最早的一种信条。

“那首先降临的爱,举翼在她面前,唱着:万福玛丽亚,圣恩充盈”,Ave Maria, gratia plena(《神曲·天堂篇》32:94)。她瑟瑟地小声回复:甘当主的使女,愿你说的实现,1:38。于是,圣言变为极小而成肉,如神秘主义宗师埃克哈(Meister Eckhart, 1260~1328)所言:那诸天容纳不了的,躺进了玛丽亚的子宫。人子降世,做夏娃儿子,为一个受难的“时辰”长大,改变了人类历史(和纪年)。Ecce homo,看,就是这人,约19:5——如此,天父“画出”自己的模样,肉身造一尊神像,破了十诫之二(禁造偶像),出20:4。
以下便是玛丽亚怀孕后所唱,一支感恩之歌,由经书熟语巧妙织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