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沈明:搜索引擎引发的版权危机

原载《法律和社会科学第六卷苏力主编,法律出版社 2010年。

一、问题及其意义
二、搜索引擎的法律属性与“安全港”立法
三、“安全港”法律在应用于搜索引擎时所存在的问题
四、中国的“安全港”立法及其与美国立法的比较
五、文字与图片搜索的版权问题
六、音乐文件搜索的版权问题
七、影视文件搜索的版权问题
八、搜索引擎网页快照的版权问题
九、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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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威胁退出中国

Google 声明(《华尔街日报》提供的中文版声明)可能退出中国的举动是值得尊重的,但此举的直接原因并非中国的网络审查(而是那些与C国政府具有呼之欲出之关联的网络攻击),而且就短期来说,Google 在或不在中国,对它而言区别不大(它的不少重要服务和旗下网站,如YouTubeBlogger,在中国被封锁,搜索服务也遭“阉割”)。Google 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务官 David Drummond 说得很清楚:它进入中国“was never really a financial move for us”,而且中国市场给它带来的商业利润“truly immaterial”。所以,有些网友把这事上升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之类的高度,就离谱了,这跟做不做恶也没啥关系。Google 是一家企业,请别强迫它背十字架,这对谁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