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凌:网络实名制:赞成与反对(上)

网络杂谈之七

2011年底由国家推行、五大城市开始实施的微博实名制再次引发了关注,但是相关讨论仍然停留在表态站队阶段,和几年前没有多大进步,也没能增进网民对实名制效果与机制的理解,赞成与反对的声音都没能拿出严谨的实证结论说服对方,甚至是各说各话。目前的公共舆论倾向于对这一政策持怀疑态度,却无法阻止这一政策的实施。我们需要针锋相对的、理性的公共讨论,提升网民的公共意识,因为当我们需要认真对待这一政策的时候,却发现并没有多少实质论证来支撑不同的主张。由于基于后果的政策分析尚未成为公共辩论的主流,本文试图扩展这一论题的讨论范围,更多地关注这一政策实施的可能效果及其原因,并将赞成与反对的意见加以深化,以期引发更多的严肃分析研究。

先有感受,后有表达和论证;而且实际上如何未必能推导出应当如何。本文关于实名制效果的分析无法取代网民的个人感受和应然价值选择,因为后者需要更进一步研究社会如何对核心价值进行排序和选择。

笼统地说,作为一项互联网政策,实名制正从零星的网络服务沿着互联网的三个不同层面有计划地推进,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更加普及。目前的舆论一提到网络实名制,只想到博客和微博,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实名制在不同服务与应用中具有的积极意义,例如通过网络游戏的防沉迷系统保护未成年人;也没有多少人反对在开展网络交易时通过实名进行认证以确保交易安全;甚至都会赞同因此而带来的水军和僵尸粉丝的减少。因此在进一步讨论实名制之前,我们需要确定一致的主题和对象,传递信息的表达性质的网络服务无疑是重要的,但并不能代表互联网的全部。本文将更加细致地考察网络实名制的实施。

让我们从这类表达性质的服务开始。最初引起讨论的是博客实名制,因为作为Web2.0的最初形式,博客为交互讨论和信息转载提供了极大便利。同时,博客还被人们寄予深切希望,希望它绕过传统的出版媒介,成为真正的公共领域,展开对社会问题的公众讨论,并承担启蒙的重任。这一厚望很快被转移到微博上,中国互联网公司对美国同行的成功模仿使网民不用长篇大论即可表达观点,并广泛传播,形成舆论压力。不少地方的腐败与丑闻被通过微博公布、放大、引起谴责、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微博甚至被一家地方法院在一起普通的名誉侵权官司中同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拉上关系。由于政府严格的管理措施,微博实名制自然和内容审查和网民发言的风险联系在一起,因为这可能便利了地方政府的“跨省追捕”,迫使网民减少发帖和传播意愿。

毫无疑问,社交网络服务的兴起给政府管理提出了极大挑战。匿名的网络言论架构既便利了普通网民的言论,也便利了欺诈、诽谤和其他犯罪行为。需要深入研究的是,如果互联网信息服务从匿名转变到实名认证,是否会保持同样的舆论监督和言论自由程度,是否会同时降低网络违法行为发生的概率,净化网络环境?对前者而言,我们需要考虑惩罚的强度和被发现的概率,而这对于普通网民而言是模糊不清的,很难说“跨省追捕”之后所有网民的言论风险就极大地增加,甚至不可预知(这一印象本身是大众媒体带来的跨地域影响造成的)。更为常见的反而是由服务提供商设置关键词屏蔽信息,或者注销账号实施惩罚,通过这样身边的日常处理,普通网民会对言论风险和底线有一个真实的基本判断,由此生发出种种绕过过滤机制的语言创造。如果政府想要让这样的判断形成共识和规则,就需进一步明确风险的概率,引导公众行为。这个道理对网络犯罪同样适用,只有认清网络违法行为的约束条件,我们才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发挥威慑作用。因此最需要观察的便是实名制同网络行为变化之间的因果关系。

从规范的意义上讲,人们关心的是“匿名”言论的问题:匿名获取网络信息及发表意见是否属于应当得到保障和争取的基本宪法权利?在互联网时代,无论这种权利是否得到保障,信息技术服务的性质事实上决定了人们无法真正在虚拟空间中完全匿名行动,因为一切浏览和访问都会留下痕迹,因此这个问题应当进一步缩小范围,变成几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人们通过实名制被精确定位的概率有多大?搜集此类痕迹和信息的动力是什么?法律是否能够保障此类痕迹无法同现实中人的真实身份相互匹配?我将逐一讨论这些问题。

容易被忽视的是,实名制的效果可能随着不同的信息服务方式而发生改变,信息流通架构以及相应的网络模式起着重要的作用。需要认识到,无论是否通过实名认证,某一交互式信息服务最终形成的信息流通架构基本上不会发生实质改变。例如,微博、SNS、博客和论坛的架构很可能完全不一样。在一个微博服务商提供的微博生态圈中,少数知名人士获取大量普通用户的关注,他们的发言可以得到迅速转发并造成广泛影响;但是大部分普通用户并没有太多的关注者,甚至他们只安于阅读和转发,自身并不参与信息生产。所以整个微博生态圈的架构更接近于小世界网络,通过朋友、同事、家人建立起来的小关系网并不稳定,信息流动性大,平均节点分隔度低。这也是为什么微博服务商迟迟无法通过推广小圈子共享应用获利。但是SNS就可能完全不一样,中国人的交友更多地需要通过熟人引介,形成由内及外具有亲疏远近的关系圈(而非西方意义上的关系网)。通过SNS,每个人围绕自身展开不同领域的关系圈,而不太可能直接和某一陌生人建立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关系圈都相对独立而稳定,信息大多在较小圈子中流动。而不同的圈子只是靠它们之间的少数人联系起来,相对于每个圈子的联接强度而言,圈子之间的联系较弱。博客圈的架构类似于微博,但论坛BBS基本上不会形成交互式的信息传播。上述不同的网络模式是由它们的不同目的和架构设计决定的:微博就是要使用户有能力发出声音,并迅速传播,被他人看到和理解,一切阻碍该目的的代码设计都被减至最低,例如字数不能太多(因此只能发布事实或感慨,也让接受者不加思考),关注某人可以自动获取其内容更新(以免每次都要访问该人主页,或者得到许可才能阅读更新),塑造身份差异和粉丝文化,等等。博客就因为信息内容过多以及转发不畅而遭到冷落。SNS则是希望通过圈内好友推荐共享交流的方式打造小的生态环境,将线下圈子和线上无缝对接,所以其设计就需要更多地考虑不同圈子的隐私问题。

实名制认证最多因为用户的种种担心而降低上述服务的使用频率,却不会改变其网络模式。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一家饭店需要实名入场券才能入内,估计会赶跑不少食客,但是那些能够接受认证的食客照样可以进去点菜,而不会改变人们的总体偏好:总有一些招牌菜要比其他菜更加受欢迎。因此在评估实名制的效果时,需要考虑实名制是否在某一特定的网络模式下对信息传播造成了影响。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极大依赖于该信息产生意义的语境和意图接受的对象,微博与SNS充分地考虑到这一点。例如在微博上,能够造成广泛影响的更多的是那些中心节点,即知名人士,而他们实际上已经公开自己的身份,愿意以自己的言论影响公众舆论,并承担由此而来的风险和责任。实名认证对他们而言几乎没有影响,甚至可以保护他们不被恶意假冒。而对于沉默的大多数,他们只愿意关注和转发,自己并不发言,实名制对他们也没有太大影响。小世界的网络架构表明,在互联网时代即使人人有能力发言,也并不意味着所有人的声音都能被平等地听到。要想管理微博上的信息流通,需要通过数据挖掘找到最具影响力的信息节点,评估其影响力,盲目地对所有人进行实名认证,不仅成本巨大,而且未必有好效果。而SNS上信息跨圈子的传播强度较弱,要找到大量圈子之间的联结者也较为费力,这就是为什么SNS上的信息并不会在生态圈内传播太远,对这类服务进行强制实名认证也就意义不大。重要的是,因为圈子的熟人性质,SNS的商业模式就是推广鼓励前台实名,以增进线下的交往。如果实名认证的最终目的是保证网络世界的秩序,那么经由熟人之间的交往和信任就足以确保这类目标,无需国家介入。

因此你会发现,网络实名制在中国被赋予双重任务:一是事后可以增加寻找责任人的概率。实际上在缺乏实名认证的情况下,如果出现重大事件或犯罪行为,政府同样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找到责任人,但因为能力和资源有限,不可能一一查清定位。危险在于个人言行可能被悄悄纳入某一个数字档案,比传统的个人档案更加详细精确,从而无形中影响网民的工作和生活。如果这个效果被广泛宣传,得到普遍认知,那么将极大影响网络言论:就对惩罚强度的理性算计而言,人们看重的更多是对未来的影响,而不是一次单独的惩罚。如果这一判断成立(还需要对现实中是否满足上述条件进行实证研究),实名制认证会起到限制网络言论的作用,可能会造成新注册用户的减少以及用户活跃程度的降低。二是事前促成用户自我约束,减少谣言、网络暴力及非法内容传播。要做到这一点更加困难,不仅每一种信息服务都面临不同的生态环境,而且想要大量用户通过在线互动形成默认规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实际上现实中的秩序和规范会有意无意复制到虚拟世界中,例如在BBS上版主和老用户往往主导着某一版面的秩序,网站开发者创设的用户等级(头衔、加星、QQ号码位数)有助于确立不同的身份,树立规范。实名制认证与此种秩序的形成无关,它只能约束个体,却无法约束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只能减少互动个体的数量,却无法改变互动的模式,以及由此形成的信息网络模式。

这不是说实名制对秩序的形成毫无用处。我们需要理解并区分单纯的基础身份信息和作为不同领域身份标识的信息,这一点很关键。前者由国家创设,主要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安全;后者则是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我们在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社会身份,按照不同的社会规范行动,受其约束。目前表达性质的网络实名制实践(更多体现在SNS上)往往倾向于后者,即为人们提供不同领域真实身份的交往平台,但舆论往往不加区分地将其与前者混淆,即提供一个入口基础身份认证。前者类似于一张入场券,不带有任何社会身份信息,一旦用户进入虚拟世界,开始使用不同领域的服务,后者就会起作用。在信息技术时代,认证普遍存在,即使用户不表明基础身份(即所谓的“匿名”使用),信息技术仍然有能力将用户的各种在线行为与痕迹加以搜集、聚合、整理、加工,从而形成数字档案。实名认证不过是将数字档案同现实中的真人匹配起来。在我看来,这样的档案更值得警惕,它可以被人以任何目的搜集,从人肉搜索到商业搜集到政治档案,尽管动机各有不同。一个良好的实名认证体系应当辨识上述两种实名制的不同功能,防止它们结合在一起,前者只能为安全目的设置于互联网入口,而后者将成为塑造网络秩序的重要因素,由信息服务商根据不同情况自行设计,由用户进行选择和互动,政府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不能任意替代,一刀切地强制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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