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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8 23:45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它没宪法

或者

它有权保持沉默

IdeoBook @ 万象通讯 (Miscellaneous) | 1,130
本文链接 - http://www.ideobook.com/309/freedom-privacy-correspondence/
4 条评论

    前段时间上海告电信(醉翁之意在GFW)的案子试图援引法律中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但是也有些争论认为网站内容严格讲不属于通信。

    这下好了,通信自由真的没了。

    Comment No. 1 by @ 2007-7-19 10:56

    我们发的每一条短信和打的每一个电话都有人在看着听着。

    宪法?不就是一张纸吗?

    Comment No. 2 by aviva @ 2007-8-1 10:35

    宪法不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吗?

    Comment No. 3 by fairy @ 2008-2-23 20:46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Comment No. 4 by 狗甾队 @ 2008-3-1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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