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by: 苏力

苏力:让我的失败为这个民族的成功奠基

很高兴应邀来参加第五届法理学博士论坛。宋方青老师要致个辞,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在学术上,我比较小农意识,只关心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北大法学院,自己的学生,以及个人的科研。我不大知道其他各校的博士生都关心什么问题,甚至因为时间有限也不大关心现在中国的法理学都在讨论什么,怎么讨论。我没参加过法理学年会或诸如此类的法理学术讨论会,自我逃避,因此也就自我放逐或边缘化了。

这些话并非离题万里。因为我认为,学术研究基本上是个人的事情,是个人的智力活动。扎堆干活,干农活还可以,有人气,情绪高,但就会有搭便车的可能。而一到工厂流水线上就要有分工了;而分工说白了,就是每个人首先把自己的那块事情干好。在学术上,除了工科的大规模项目和社会科学的对策性研究或社会调查必须协调行动外,我认为,基础理论研究,无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人文学科,基本都是个人性的,冷暖自知。安于自己的本分,恪守自己的追求,因此,我认为是理论法学研究的根本特点之一。甚至,外人的批评和赞扬都是无关的。

但安分守已并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人都有关切,也必须有关切。我也有。但目光不应盯着法律理论界,盯着法学人,盯着学术的主流或支流,中心或边缘;目光应盯着社会,盯着人。但也不是抽象的社会和人,我主要关切的是今天的中国社会和普通中国人,以及与此有关的某些历史(时间)和外国(空间)。集中——但不是仅仅——关注和研究中国的问题,中国人的问题,这不是眼光狭隘,而是我们只能如此。无论我们如何关心国际,如何关心全人类,其实都注定只能从我们周围的社会,周围的人开始。哪怕是想着讨论一般的法律,普世的法律,但也只能从本地的当代的法律问题开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我历来主张的研究进路。“法律思考不很容易跨出国界”,即使你追求或自以为是在“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想想说这句话的张载;或是想想那些追求永恒不变普遍适用的自然法学者们,例如西塞罗,就可以了。他们都只属于历史,从未进入永恒。永恒的概念不过是脆弱的人类个体从水银中提练的长生不老的仙丹。

苏力:患难与共,血脉相溶——在“清华法学八十年”纪念大会上的致辞

尊敬的王振民院长,
各位领导和来宾、老师们、同学们:

昨天下午5点,忙完了公务,查看电子邮件,查看了周到的王振民院长为我准备的今天大会的致辞。稿子很好,但难免公文化,不够真切。八十年才一回,哪能就这样放过了清华法学院,岂不便宜了王振民院长?!因此,我连夜自己准备了一份致辞,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听命于王振民院长,未经各兄弟法学院校授权而擅自代表他们,热烈祝贺清华大学的法学教育八十年。

清华1929年就设立了法学院,先后曾有一批著名学者如张奚若、钱端升、程树德、燕树棠等在清华法学院任教,为中华民族培养和输送了许多杰出的法律和法学人才,例如著名的法学家梅汝璈、陈体强、王铁崖、端木正等。毫无疑问,清华法学院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占有光辉的一页。因为全国高校院系调整,1952年清华中断了法学教育,直到40多年后,1995年才重建清华法律系,1999年再复建法学院。

法学教育中断40多年,我分享许多当代中国法律人的观点,这是清华的不幸,也是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的某种不幸。但我也认为,历史的中断,失去一段可能的辉煌,也未必是一个值得后来者太多凭吊感叹的事件。历史充满了这种诡诘莫测,不仅出现于往昔,也完全可能因种种变局而出现于未来。而且,一个法学院甚或一所大学的光荣,并不在于或主要不在于她的历史悠久。时间确实会使美酒浓郁醇厚,但时间也可能仅仅意味着年迈和败落,甚至衰亡。都说意大利波洛尼亚大学有历史上最悠久的持续的法学教育,但它在今天世界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中算不上一个十分重要的名字,也并非一股最朝气蓬勃、鲜活生动的力量;它在当代中国的著名,也许更多因为它是时下中国法学意识形态的一个符号。

一如既往,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当下和未来,因此最重要的事是行动和创造。事实上,对于今天参加这个大会的绝大多数人来说,历史上那个大名鼎鼎的清华法学院,是模糊的,更多是时空距离的创造;真正生动真切的其实是我们在过去14年间看到的这个新生的清华法学院。在14年里,特别是过去的10年间,在清华大学校方的全力支持下,在王叔文、王保树、王晨光、王振民——四“王”——主任/院长领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清华法学院已迅速崛起,成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一座重镇,其实力无论是北大还是人大法学院都不敢小觑。张明楷、崔建远、高鸿钧、张卫平、王亚新等一批中年学者在中国法学界十分耀眼,更有一批优秀的青年学者正在迅速成长。

不仅于此。清华法学院还创造了一个,在当代中国问题多多的社会环境和教育体制下,如何新建或重建法学院的模式;而这个模式如今正在上海交大等一些著名理工科大学得到有效复制。这就是,一所著名的理工科大学,凭借其雄厚的无形资产和相对雄厚的经济资产,在短期内,从全国各地吸引一批一流学者,便可能迅速获得相当程度的成功。清华法学院是第一个成功的范例,这就是清华法学院对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贡献。

这个模式的意义其实还相当实在。除了其他必要条件外,我认为,它告诉我们的最重要一点就是,法学教育同样需要大量投入,需要有形资产,也需要无形资产,首先得有钱,然后才可能有一流的学者,一流的校舍,一流的管理。也因此,清华法学院对当代中国几乎是白手起家、“过快”发展的法学教育无论如何都是一个重要提醒:尽管法学教育主要靠讲授,无需昂贵的仪器设备,但千万不能以为办法学只要找几位教师,给几间教室就可以了。

清华法学的快速发展还对整个中国法学教育提出挑战,促使法学人反思。这个挑战并不是又多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者;这其实应令人高兴。真正令人忐忑的是,尽管中国法学教育在过去30年里有了很大的成就,但就总体而言,水平并不高,积淀并不厚,进步还不够快,这才给清华法学院留下了可以迅速跨越的发展空间。而一旦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更应在各自岗位上不断努力,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坚实和有效发展,特别是面对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特别是面对中国在世界的迅速崛起。这是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必须面对,也只能面对的第一位的重任。

过去有一句老话:“同行是冤家”。但距离清华法学院空间距离最近的北大法律人并不这么看。这固然因为,或首先因为,清华法学院与北大法学院之间的历史渊源。在民族危亡之际,北大、清华和南开曾共同组建西南联大法商学院——我们曾患难与共!新中国建立后,1949年10月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决定将清华法律系并入北大,紧接着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则把整个清华法学院并入了北大——我们曾血脉相溶!而过去10多年来,两院之间的师生交往,无论是正式的,还是日常的,更是家常便饭。

但更重要原因在于我们的追求。在法学教育、科研和管理等各方面的更多竞争、挑战和激励将有益于北大,有益于清华,也有益于整个中国法学教育。我们愿意并会一如既往,同包括清华法学院在内的全国其他法学院更紧密合作。这并非因为某种抽象的北大精神——兼容并包,而是因为我们的事业不可能属于任何个人、学院或大学。我们的事业是共同的;这就是中国,是中国的法治,是中华民族的正在崛起和伟大复兴。

让我们为这个伟大的事业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2009年4月25日夜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楼

苏力: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问

论文摘要:通过对法律文本解释的几种方法的经验的和理论的分析,本文指出:尽管实践中的具体的法律解释总是存在、有用并有时获得成功(社会接受),但是法律解释无法构成一种抽象化的获得确定法律结论进而保证法律适用的方法。除了其他原因外,法律解释的这一难题从根本上是由于,1、司法活动是一种决定他人命运的实践,涉及到综合性的判断,而不是一种个人化的智识性的理解,法律解释在司法中的作用是为决策提供一些而不是全部正当理由;2、法律解释要求语言文字的表述,而语言文字并不总是能充分表现具体解释的思考、决断过程,后者涉及大量的无法交流或交流起来不经济的知识。 

“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圣·奥古斯丁[1] 

“当你……能够说出你所感觉到的东西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时候”。——塔西陀[2]

 

一、问题的界定

近年来,法律解释在中国法学界和法律界均受到重视。[3]这表明中国司法开始更多注重司法技术以及相关的理论问题,注意对具体案件的考察分析,这代表了一种新的、建设性的制度发展。然而,任何法律解释,无论是个案研究还是对法律解释方法的研究,都必须注意到:当学者谈论法律解释时,解释总是个人——法官、律师或学者——的一种智识性的追求;而在现实生活中,除最简单的由单人审理的案件外,一切以文字或语言公布出来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在几乎所有的现代国家中,都不是单个人对法律条文理解、解释的结果。一些研究的结果已经隐含地或部分地表明,实践中的法律解释是一个制度的产物,即一个权力结构的产物,是一个集体活动的产物,而不是纯粹个人性的智识探讨的结果。[4]忽略了这一差别,任何关于法律解释的研究或对解释方法的追求都必然脱离实际。这实际上已经向目前的法律解释学研究提出了一个难题:个体化的解释方法如何可能为制度或为集体所用。这个问题并不能完全否弃法律解释的个体主义研究进路。人们可以辩解,制度是个人之间的互动的产物,个体的解释由此构成了制度化法律解释的基础;因此,从个体的解释入手仍然是研究法律解释的最佳进路。这种辩解是可能成立的,虽然辩解本身已经隐含了法律解释中智识性因素面对社会性因素的退却,因此,也就必然削减了研究者曾寄予作为方法的法律解释的重要性。然而,这一辩解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我们能够发现个体使用的正确可靠的解释方法。因此,对这一前提进行经验性和理论性的分析考察,就成为一种必要。

本文将对人们通常普遍接受的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略加归类,并逐一进行考察。必须注意,本文集中讨论的是对法律文本的解释。但是,司法中所说的法律解释并不限于对法律文本的解释,甚至主要不是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尽管哲学阐释学意义上的解释存在于任何人类活动之中,[5]因此必然存在与任何案件审理之中,但是,司法上所说的法律解释往往仅出现在疑难案件中,这时,法官或学者往往将这整个适用法律的过程或法律推理过程概括为“ 法律解释”,其中包括类比推理、“空隙立法”、裁剪事实、对概念术语的重新界定、甚至“造法”。难怪波斯纳要说,解释是一条变色龙。[6]正因为此,将法律文本或条文的解释和其他法律“解释”分割开来,本身就有问题;本文的这种聚焦则有可能强化这种人为的分割。尽管如此,作为一种论说的战术,本文不得不限定于讨论狭义上的“法律解释”,即法律文本的解释。这并非否弃我在此无法展开的论点,而是因为,法律解释已经习惯被人们理解为对法律文本或条文的解释。而且,从分析的便利来看,我也只能对广义的法律解释采取各个击破的战术;对法律文本的解释方法加以分析是这一努力的第一步。此外,虽然这里仅仅集中讨论法律文本的分析,其中所揭示的或隐含的道理却也可能适用于广义的法律解释,尽管不一定能照搬。当然,在分析过程中,我也不时有所跨越。我的研究将表明,尽管有各种法律文本的解释方法都有某些不错的道理,但人们仍然无法据之获得一种众口称是的关于法律文本或条文的“解释”,也无法构建成为一种“客观的”、统一有效的、程序化的并因此大致可以重复的、可以传授的作为方法的解释学。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建立作为一种方法的法律解释学的学理努力,可能不会有什么令法官、律师们满意的结果。在文章最后部分,我将从司法活动和司法解释所要求的特点从理论上简单地回答为什么会是这一结果。

苏力:重申的祝福——北大法学院2008级迎新致辞

各位2008级的新同学,大家好!

迎新会早该开了。前两天去日本开了个学术会,不去不好,就想就请守文书记致辞;他还是等我回来,让院长给新生说几句话。就这样耽搁了,实在对不起各位同学了。让我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热烈欢迎2008级新同学来到北大,走进或走近也许自少年时代以来你的那个期待——当然,回家过了个暑假,回来继续上学的同学除外。

一些同学,特别是本科同学,还可能期待一份专门的、属于你们的致辞,为了你们的校园生活开始。但这个场合该说的话,其实,每年迎新会上,我大都说过了。在一个网络时代,你们或许已经熟悉;但也许还值得你们看看,不为那些文字,而是引出这文字的那些问题本身;问题可能没什么变化,变化的只是受众,或修辞。

说起来,30年前,前后也没差几天,我,和你们今天一样,梦一般踏进这个校园。恍恍惚惚,懵懵懂懂,找不到北,光看见大;一年过去后,考法理,也就是我今天的研究方向,惭愧地告诉各位同学,我考了全班最差。

不是在这里忏悔,头发都花了,再吟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没意思,也很讽刺。我只是想和大家说说“期待”。人当然会有也应有期待,它其实是个人理想或愿景的一部分,是比较“小”、比较个人、很可能实现的那一部分;人活着也就是活在某种期待中,无论这个期待的社会评价。但期待常常作弄人;特别是那些把期待更多放在环境或他人而不是自己身上的人。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依赖,或会变成一种依赖,不仅高估了名校、名师、天时、地利乃至机遇等外部因素的作用,有时还隐含了对自己潜能和实力的高估。结果或者怨天尤人,或者得意猖狂,至于具体何时何种状态,则取决于一些偶然的因素。

不要以为进了北大自己就会如何如何,就能成为谁谁谁;我以前说过的,大意是,除了都属于北大这个专有名词之下,你我同陈独秀或胡适,鲁迅或毛泽东这些北大名人其实没什么关系;即使事先看来,有某一种有关你的未来成就的概率关系;但这种概率在统计学上公平分配,在现实中只能某人独占,而不管你觉得公平与否。其实这种概率在你没进北大也就存在,因为都是人,都是中国人;今天不过会让你感觉这种概率更高了一点。永远不要相信北大、清华乃至哈佛、剑桥本身有什么神奇,除非你自己努力,并且要贯穿于你在北大以及北大之后的一系列看得见和看不见的琐碎,甚至“无事”中。

朱苏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

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在北京开班。图为朱苏力讲授《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万云 摄

  ( 2008年6月17日 )

朱苏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对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和升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要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主要的是要理解中国国情,中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以及与之相伴的法治,同时必须同中国的伟大复兴和中国和平发展的历史使命联系起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确实成功借鉴和吸收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许多法治经验和教训,但这种借鉴很容易造成一种错觉,似乎简单甚至全盘照搬西方特别是美国的法治模式和理念,就能回答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问题。这种观念不但在中国法学界存在,而且在政法实践中也有一定影响。如果不加认真反思和比较,轻则中国法治实践脱离中国社会实际,社会效果不佳,也许法学学术水平上去了,但法治在社会实践中边缘化了;重则可能背离乃至有损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局,损害中国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基于历史和国情,比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观念,有助于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苏力:在许多感动之后——北大法学院2008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苏力

无论你何种心情,这一天还是来了;居然来了;或,终于来了。

但我不打算太多关注校园,因为过去半年来扎了堆的意外!二月,冰雪冻住了南中国。三月,拉萨的浓烟;全球华人呐喊:“做人不能太CNN”。四月,埃菲尔铁塔下,金晶抱着火炬,那感动了整个中国的羸弱但坚强的身姿。然后是五月和六月,撕裂大地和河流、也撕裂亿万中国人肝肠的特大地震,以及那些背着生者走出死亡、背着死者走出瓦砾的,比你更年轻的中国军人……

我们流了许多泪水,和中国一起;此刻的你,还会感动吗?

这注定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年。情感大起大落,一场最生动的毕业教育;你更多理解了自己,理解了中国,理解了这个相当复杂,不只有温情,还有险恶、有时还很残忍的世界/自然界。银杏树叶日见浓厚的那个早上,在排队献血的长长队伍中,我看到了你,和你的选择。你的身影告诉我,你的成长;然后,学位帽的流苏一闪,你走进了这个刚刚举行了110周年校庆的大讲堂……

代表北大法学院,我欣慰地也真诚地祝贺你们毕业!

预言当下是危险的。但我还是想说,多少年后,2008年不仅是你,更可能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具标志性的年份之一。不仅仅因为上述事件以及一个半月后的奥运,更因为你、我以及无数中国人在这一系列事件中的直觉、情感、思考和行动。一个利益和情感紧密交织的中国正在发生,穿越了生死于斯的村落、县乡甚或省市,也不再限于政界、商界或知识界人士。打湿中国的泪水,涌向汶川的志愿者和救灾物资,低垂的国旗和驻足的行人,以及舰、船、火车、汽车和工厂三分钟的悲鸣,重新锻造了我们每个人、这个国家以及每个个体与这个国家和世界的关系。

我看到了共和国;我看到了共同体。

这当然有,却不仅仅是人性和善良;更不因为所谓的“普世价值”。否则,死难更多的缅甸风灾为什么没有激起你我同等强烈的悲痛?奥运火炬传递为什么在各国会有如此不同的经历?以及为什么,尽管华人抗议,还是有许多美国人不知道、也没打算知道卡弗里先生究竟说了些什么?至少今天,民生与福利,民主和宪政,仍然、并只能以民族国家为边界展开。如果一个国家的民众对利益共同体缺乏认同,对共同的基本利害缺乏感知,他们就还只是法律定义上的而不是自觉的公民;所谓民主就不无可能导致战乱和分裂——想想10多年来版图一次次被切割的南斯拉夫以及今年2月间自行宣布独立的科索沃!而所谓宪政不仅可能成为一个地理国家的政治闹剧,更会是那里民众日常的生活悲剧——想想几年来爆炸声持续不断的阿富汗和伊拉克!

说这些也许boring的话,不仅仅因为你我是法律人。精神洗礼或情感升华固然重要,仅此却不足以应对当今世界,甚至不足以有效展开你个人的未来生活。需要更有穿透力地思考、感受和理解社会,智慧地洞悉幽暗的人性,看到那些也许恰恰因为情感强烈、我们才有意无意拒绝看和思考的东西,并行动。

是的,我们愤怒于某些西方媒体对中国的偏见或成见,但那非常的愤怒也暴露了我们曾有过非常不切实际的期待,而这本身就是偏见。为什么如此期待别人对自己“全面”、“客观”甚至“正确”的评价?其中难道没有一点深刻的不自信,甚或自卑?而创造者会以行动和作品创设标准!当然应当批评CNN或BBC或德国《镜报》不理解甚至妖魔化中国,但怎么可能期待他们同你我一样、甚至比你我更理解这个国家?更别说热爱了。而你我又真的理解我们自己,或他们?卡弗里先生的刻薄言辞确有种族歧视的嫌疑,但不无可能,他试图以“很黄很暴力”的语言争夺收视率;如果这一猜测不错,那么你我有理由分享的情感反应,在一定意义上,是不是又有点“很傻很天真”?即使他真的仇视中国,那也正常——你怎么可能期待世界上每个人都对中国友好?正如不可能期待每个人对你真诚一样——除非你准备上当受骗!《让世界充满爱》是期盼,恰恰因为这个世界还没有,也许永远都不会充满爱。仅仅歌声,改变不了世界!

我们关心别人的看法,会努力沟通,必要时也将抗争。但看法,和爱情、友谊、信任乃至你未来的事业一样,不可强求;强求会使一切变质。中国和中国人的世界形象,说到底,要靠你我的长期努力。相信世界绝大多数人的善良和判断力,但首先自信:我们正在创造一个强大的、更是伟大的中国!

还回到汶川地震。灾难使我们血脉相连,但要清醒意识到,这种心心相印未必,甚至就不会持久。钱钢的《唐山大地震》曾有过生动描述;涂尔干的《社会劳动的分工》则有过理性分析。情感是来得快,可能去得也快;和灾难不一样。而一旦生活回归常规,斤斤计较、勾心斗角甚或贪婪卑下,也会如野草重新占领它的领地。灾难考验个体的选择,但它不改良人性,因此谭千秋老师安息了,而我们的一位校友“范跑跑”老师则闹出了很多动静;灾难也不是长效的道德保洁剂,否则诺亚方舟的大洪水或肆虐的黑死病早该把人类带进天国了!事实上,这次地震同样没能挡住某些罪恶的手伸向死者的财物。

而我们如此动情,相当程度上应归功于发达的媒体,特别是电视。“触目惊心”,“触景生情”,人类更多是依赖图像感知世界和自我的生物。我们很容易震惊于如山的废墟、成片的特别是儿童和孩子的尸体,乃至废墟间小郎铮的一个敬礼就让多少人潸然泪下;否则,8.0级、特大地震、近10万人死亡和失踪,在我们心中几乎就是一些抽象的文字或数字。

不是苛求或批判,但也不是宽容,我只想暴露,你我在内,人类的一些弱点。永远不要低估这些至今没多少改变的人类弱点。

甚至,我想说,地震后的许多慷慨,尽管发自内心的善良,却不仅仅因为善良,至少部分地,因为我们的人民更富裕了,国家也更强大了。许多个人才可能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捐款,捐出的也不再是穿旧或退出街头风景的衣物;才有人能够自行驾车甚至“打的”千里迢迢去当志愿者。中国政府才可能一个多小时即启动了,并在几天内运送了,10多万军人武警进入灾区;震后一个月就制造和调运了上百万顶帐篷和十多万套活动房。是,富裕不等于善良,但极度贫困甚至会剥夺善良。一个强大的祖国不可能仅仅是情感的,她还必须拥有巨大的物质财富!其实,我们从来善良;但只是这一次,在整个世界面前,中华民族才得以展现令我们自身也震撼的强大的善良;而正是30年来的改革开放,为我们的人性在这一刻的饱满释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还算一个毕业致辞吗?冷酷说教中还夹带了“政治不正确”!但替代公式化毕业致辞的并非只是“柔软地想起这个校园”。面对今天的中国和世界,我们必须超越昨天和自己;我们拥抱,却不止步于感性和温情!
而且,我相信,无论如何,这都会是你心中最好的校园,留下了你的一段刻骨铭心;种种失意,哪怕是失望,时光打造,都会成为你回忆中的亲切。其实,记住这一点也就够了:贺岁之夜的广场上,这个大学的校长为你们,更为了你们,唱着“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给我希望……”

真的,我相信,即使流了许多泪水之后,今晚,“上元居”的散伙饭上,我仍会看见你盈盈的泪光!

2008年6月22日改定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楼

相关链接:苏力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

贺卫方老师:让胡适校长的精神活在我们心中——北大法学院2008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这大概是老贺离开北大法学院之前最后一次讲演)

苏力:戏仿的法律保护和限制——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切入

将光辉人物伟大历史事件放到日常生活中
——那就真相毕露妙趣横生了。
———王朔1

一、问题的界定

先是偶尔的调侃,然后是都市、校园里日益增多的各种戏说、搞笑和各种作品的“搞笑版”,当代中国的大众文化乃至美感也正经历着一场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相应的意义深远、时而争议纷纷的变化。

2006年初,一位普通观众观看了电影《无极》后,有“受骗上当的感受”,花费了5天制作了视频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放在自己的网页上,迅速在全国传播开来, 2引发了一场有关侵犯热映电影《无极》3著作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纠纷。一场诉讼正在酝酿。4相关讨论也从网络向其他平面媒体扩展,甚至惊动了国际媒体, 5甚至惊动了政府相关部门。6

法律争论自然难免。由于使用了《无极》以及其他作品中某些受著作权保护的材料,更由于《无极》作者7“引而不发,跃如也”的诉讼威慑策略,如今渐次习惯了依法治国的法律人自然首先,也应当,从现行《著作权法》的具体条文切入。结论趋向于肯定;至少 《,馒头》作者如何获得《无极》素材,这就是一个最软的“柿子”。8这是一种相对狭窄的、纯技术性的法律思路。

但对于还不那么习惯依法治国的民众(也包括一些法律人)来说,总有些,甚至总得有些,生活拒绝实在法的规训,否则生活还有什么意外和惊喜?历史岂非已为立法者或制定法所终结?网络上以各种激烈言词反映的网友观点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馒头》,9尽管未必能代表民意,却不可忽视。许多社会和文艺界人士,10即便是一些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的法律人,11也直觉感到,《馒头》争议不应当仅仅套用现行《著作权法》。更有学者敏锐指出了“‘馒头血案’的宪法视角”,12或是指出了《宪法》中关于保护、鼓励科学文化发展的相关条款,13或是试图重新解读《著作权法》第1条,扩展了法律分析的视野。但宪法上也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14因此很难令人信服地说表达自由权总是应当优先于财产权,或相反。15此外,目前中国宪法还没有司法化的制度条件。只是这都意味着法律人要有一种相对开阔的法律思路。

有一点值得关注,某网上调查显示,有85%以上的网民认为《无极》作者小题大做,16 似乎要求《无极》作者“高姿态”,不了了之。这种看似和气生财、也许与“和谐社会”一致的纠纷解决自然有其道理和好处,但当代中国公众也许会因此失去一个凝聚社会共识,澄清和发展相关法律,界定相关产权的机遇;当类似事件再次降临之际,我们会不会再次陷入这种民意投票似的纠纷解决?在这个意义上,网民的看法是有局限的。未雨绸缪要求法律人有一种长远的眼光,制度的视角;在但不限于有关知识产权法的传统中,充分考虑当代中国的社会语境,附着于但不限于《馒头》个案,比较全面的考察和推进我们的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和制度建设。这就是本文追求的思路。

目前,关于此纠纷的许多具体细节(包括是否真的会进入司法)还是雾里看花,匆忙表态或者是无的放矢,或者会乱箭伤人;但若是待尘埃落定,则可能当事后诸葛亮,或只有打扫战场的份。这种尴尬处境促使本文以《馒头》作代表,综合考虑其他类似或相关的事件和现象,基于现有的报道材料展开法理分析;尽管有偏好和判断,却力求公允展示这类纠纷中可能涉及的一般的利害关系,避免匆忙的判断。换言之,这是一篇法学论文,而不是一个法律的个案分析。

本文的结构如下:下一节分析《馒头》以及类似作品的娱乐性构成,指出这代表了一类相对新颖、数量日益增加、但没有相关法律明确涵盖、本文称之为戏仿或有戏仿因素的作品。第三节继续分析戏仿的另一主要特点:批评性,包括文艺批评和社会批评。鉴于这两个因素所具有的社会价值, 也鉴于相关制定法的缺失,第四节试图在平衡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一般政策层面上论证,中国社会必须,或通过修改立法或基于个案的司法解释,给予戏仿适度的法律保护。第五节更细致地论证与戏仿相关的一些更具体的关于“合理使用”的考量。基于当代中国实际,第六节集中讨论戏仿可能涉及的侵犯个人人格(名誉)和市场价值(声誉)的问题。第七节则进一步考察电影作为消费品的特殊性,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当代中国的文化、社会建设的视角提出法律制度回应戏仿的诸多意义。

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关于马伯利诉麦迪逊案的故事[1]

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民谣

在这个问题上,有时,一页历史的教训超过许多本书。

1801年3月3日夜,华盛顿,美国国务院灯火通明,一片忙乱。约翰·马歇尔,虽已就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一个多月却仍担任国务卿,正忙着给一些法官委任状加盖国务院的大印。[2]三天前国会通过法律创设了这些法官职位,昨日总统提名,今天白天参议院刚刚批准这些具体的法官人选。

作为这种废寝忘食和效率之背景的是这样一个事件:联邦党人在去年底的总统和国会选举中全面失败。从法律上看,午夜之后,亚当斯总统就将离任,马歇尔也将卸去国务卿之职;而他们的对头,共和党(此共和党非美国今天的共和党,而是今天的民主党之前身;这一变迁也许是本文论点的另一种补证)领袖杰弗逊将继任美国第三任总统。作为战略撤退部属中的一步,马歇尔必须赶在午夜前送出这些委任状。

总体战略部署从1800年末就开始了。由于行政权和立法权均已丧失,联邦党人唯一可能继续控制的阵地就是不受大选结果直接影响的司法领地。因此,当1800年年末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埃思沃斯(Oliver Ellsworth)因身体不佳辞职后,联邦党人看重的候选人杰伊也以“身体不佳”为由谢辞提名,亚当斯总统立刻提名他年轻力壮的(时年45岁)国务卿、坚定的联邦党人马歇尔出任首席大法官,得到了其控制的国会参院的认可。即将卸任的国会还采取了一系列动作,于1801年2月13日和27日先后通过了《巡回法院法》和《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对美国的联邦法院系统进行了重大调整。前一法令将联邦巡回法院的数量从3个增加到6个,并因此新设16名巡回法院法官;又在华盛顿这一对最高层政治可能有重大影响的特区增加了5个地区法院,每个地区也增设一名检察官和一名联邦执法官;最后,还将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法定数量从6名减少到5名。[3]后一法令则在人口稀少但邻近首都的各县设立了42名任期5年的治安法官,由于这一任期将跨越下一届总统的四年任期,因此杰弗逊总统除修改立法外无法替换。随后,一大批忠诚的联邦党人纷纷就任了新设官职;其中,治安法官人选是亚当斯离职前一天提名,离职当天参议院才批准的。但所有的委任状都必须于当天午夜前由国务院封玺之后送出。否则,这批没有“执照”的联邦党人法官将无法履行党赋予他们的固守阵地的职责。就这样,在这新老总统交接之夜,同时担任着国务卿和首席大法官的马歇尔日理万机,有条不紊地指挥着这一撤退,整整工作了一个通宵。委任状送达之事,他委托给了其弟,刚被任命为新设立的华盛顿特区法院法官的詹姆斯·马歇尔。

一切都已准备停当,一个意外却打乱了撤退中联邦党人的如意算盘——詹姆斯未能将全部法官委任状送出。当太阳再次升起时,有17份治安法官的委任状滞留在国务院内。新上任的杰弗逊总统对联邦党人的这些做法早就“义”愤填膺,得知消息后,立即指令他的国务卿麦迪逊拒绝送达这些已经签署封印的委任状,而是将之“如同办公室的废纸、垃圾一样处理了”。[4]与此同时,共和党人主导的新国会立即引入新法案,于1802年3月8日成功废除了《巡回法院法》,但没有撤销有关治安法官的《特区组织法》。为了防止马歇尔控制下的联邦最高法院挑战国会的这一行动,新国会进一步以法令形式迫使最高法院从1801年12月到1803年2月关闭了14个月。当最高法院再次开庭时,已经是1803年了。[5]

未能收到委任状的威廉·马伯利以及其他三位“亚当斯的午夜法官”万般无奈,他们依据1789年《法官法》第13款规定的联邦最高法院管辖权提出诉讼,要求最高法院向新任国务卿麦迪逊发出训令,命令他送达委任状。与此同时,联邦党人也在巡回法院针对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废除《巡回法院法》的行为提出了诉讼。两个案件都到了马歇尔大法官的手中。

苏力:为什么“朝朝暮暮”?

没有任何制度有可能建立在爱之上。——尼采[1]

在时下的城里人,特别是受过一些教育的人看来,结婚基本是,因此也应当是,男女双方个人感情上的事。男女相爱了,然后就结婚了;似乎是,基于性的爱情引发了个体的结合,也就引出了作为制度的婚姻。他们又从此反推,婚姻制度应当以爱情为基础。[2]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3],恩格斯的这句话,往往成为论战者一个屡试不爽的武器。

理想状态的个人婚姻当然是感情、性和婚姻的统一,这是许多爱恋中的男女梦寐以求的。但是,如果睁眼看一看,就可以发现,爱情和婚姻在现实生活中似乎总是不能统一。最极端但仍然流行的表述就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两者简直是不共戴天了。

而且,认真想一下,就会发现,如果纯粹是两人之间的私事,那么无论是感情还是性,都无需婚姻这种法律的或习俗的认可。如果仅仅是情感,无论婚前的“求之不得,辗转反侧”,还是婚后的“恨不相逢未嫁时”,都无人谴责;反倒是常常得到人们的同情、欣赏甚至是赞美。这些古诗的流传,没有被“封建社会”封杀就是一个明证。即使是性行为,无论是婚前的还是婚外的,在任何社会都不少见,以至于大观园里“只有两个石头狮子是干净的”。当然,婚外(包括婚前)性行为往往受到社会谴责、干预和压制,但主要是因为这些行为可能殃及或波及他人(经济学上称之为“外在性”),例如“始乱终弃”,例如“夫妻反目”等等。如果没有其他外溢的后果(这一点很重要),我想没有哪个社会会以法律干预。事实上,这些问题在诸多国家的法律上都是“不告不理”的,并且只有利益相关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告了才受理。一个更明显的证据则是,如今,无论西方还是东方,同居都比以前更常见;[4]没有结婚这道法定或习俗的仪式和手续,并没有限制同居男女之间情感和性的交流和获得。既然婚姻可以与同居分离,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作为制度的婚姻是为了满足性、满足异性间感情的需要。

如果一定要较真,婚姻制度之建立,从一开始反倒更可能是,为了限制和规制人的性冲动和异性间的感情。即使是“婚姻自由”这条现代婚姻最基本原则,也不例外。首先,这条原则要求婚姻必须有男女双方的同意,这就是对情感行为的一种限制,一种规制。这一原则宣告社会拒绝承认基于单方性本能冲动或情感而强加于另一方的性关系之合法性,并坚决反对这种性关系(因此有强奸罪)。其次,婚姻自由原则还不独立存在,作为其背景和支撑的还有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纳的一夫一妻的原则。这两者相加,婚姻自由就意味着至少在制度和规范层面不允许多妻、多夫、重婚和婚外恋;即使有关当事人两情甚或是多情相悦,也不许可。当然,有人会论证一夫一妻制天然合理,是“真正的”婚姻,因为恩格斯说过“性爱按其本性来说是排他的”;[5]但恩格斯强调的只是一种应然,而不是“实然”,因此是一种看法。不仅至今一些阿拉伯国家仍采取多妻制;而且社会生物学的研究发现,至少有些人(男子中更为普遍一些,但不限于男子)有可能同时爱着(爱的方式、方面和程度则可能不同)几个人,只要有机会,没有其他后果,都愿意与之发生临时的甚或长期的性关系。克林顿未必是因为厌倦了希拉里才同莱温斯基或其他女子发生了“绯闻”吧?生活中常常出现“脚踩两只船”,或“挑花了眼”,乃至目前流传的“喜新不厌旧”的说法,也都表明,从生物性上看,至少有些人可能同时真心爱几个人。“老婆是别人的好”这句“话糙理不糙”的俗话,概括了相当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非你不娶,非你不嫁”,从来只是部分恋人(特别是初恋者)的誓言,真正付诸实践的人很少;实践了,也往往会被人们视为“一棵树上吊死”。但这种种性冲动,或基于性的感情,在一夫一妻制下的“婚姻自由”中都受到了限制和规制。只是我们常常忽视这些相当普遍的现象,习惯于把书本上的“应然”当作“自然”。于是,“自由”变成舌尖上的一个概念,我们很容易忘记了作为制度化的自由的另一面从来都是规训。[6]

也许有人会说,恰恰是有了这种规制或限制,才更好满足人们的性和情感的需要。也许如此。但是这个“人们”是谁?恐怕是希拉里(们),而不会是克林顿(们)吧?而且,从广泛流传并因此显示其颇得人心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以及“少年夫妻(性)老来伴(亲情)”的说法,都表明爱情、性与婚姻并不相等。性爱往往导向婚姻;但婚姻的成立,之所以成为一种“社会制度”,成为一种“文化”的组成部分,之所以得以维系,却不仅仅是性和爱情,也不仅仅是为了性和爱情。如果两情久长确实“岂在朝朝暮暮”(注意,说这话的秦观是个男子;一般而言,女子更希望终身相守),社会又为什么确立了朝暮相守的伴侣婚姻?看来秦观的问题值得深追下去。作为一种制度,婚姻势必有更重要的、至少也是与满足性需求同样重要的社会功能。

苏力:你听见阳光的碰撞——北大法学院2007级迎新致辞

苏力

暑假之初,电邮,一位美国教授问起“小资”和“愤青”的英译。其他特点除外,“小资什么都知道,但从不上街游行;愤青上街游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说,小资总体说来循规蹈矩。回信称,希望更多的人如此,因为他实在tired of处理作弊的学生。他没说具体,我也没问。但我想起早先一个报道,他的大学刚处理了一桩学术作弊:在一场take home的必修课考试中,30多名学生互相抄袭,最终9人开除、15人停课、10人重修。网上有帖子暗示,开除的,有8名中国学生;停课的,5名;重修的,6名。这位中国法教授,大概是参与处理了这一令人难堪、痛心但必须严肃处理的事件。  

不是告诫学术纪律,尽管有这个意思。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一向老实守规矩的中国学生,会不时发生这种令人震惊甚至骇人听闻的事情?去年,香港有位内地去的研究生,甚至试图贿赂老师。这当然有,但显然不仅仅是个人品行或知识问题;更深地,它反映了转型社会的规范和规范重建问题。近来沸沸扬扬的食品、药品问题,“纸包子”新闻等,其实也都与此有关。  

传统社会是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践中那却只是少数为官或预备从政者的事;普通人只顾得上齐家,责任和义务都止于熟人和所属社区;朋友相互帮忙,“两肋插刀”,似乎怎么做都不过分;你的利益增加了,社区的利益就增加了,无需考虑哪怕是邻村人,除了联姻外,他们不属于你想象或真实的利益共同体。但在现代社会,不论你多么怯生,目光所及几乎全是陌生人——看看身旁的同学,也看看我!也不论你何等多疑,也只能相信陌生人——看看你的手机或 iPod,身上的T桖,手中的矿泉水或“可乐”,还有这不知该说是脚下还是头上的理教大搂。不论是否愿意,你我的生活世界都由无数陌生人、其产品以及我们对他/它们的信任构成。一个跨越国界、遍及全球的利益共同体已经成型,还在扩展。  

这是一个空前深刻的变化,需要法治;但不仅是法治。许多曾经可以接受、习以为常或天经地义的做法,甚至某些传统美德,也必须完善、调整或改变,有的干脆必须放弃。学习上也如此。强调独立思考,“集思广益”甚或“助人为乐”因此受到限制。不再是“不让一个阶级兄弟掉队”,大学就是要考察、测度和比较个人能力,确保向天下陌生人推荐规格不同但让人放心的人才。“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一旦知识要面对社会,作弊就不仅关系个人,更会导致信息错误:不仅关于你自己,而且关于你与他人的比较能力以及你经手的种种产品。无数遍布世界各地的陌生人怎么保护自己?潜在的严肃社会后果逼出了严格的规矩。一旦触犯,就是一个记录;你就得像郑智化柔情歌唱的那样,“用一辈子去忘记”,哪怕你感到的只是严酷。  

有道德意味;但我不是说教,没说好坏,只分析后果。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并一定程度上仍然生活在熟人社会,耳濡目染,有的还很重;但要想在这个正逐步展开的现代社会中好好并放心活着,我们就必须形成、自觉并严守一些新的社会规范。许多人,不只是作弊被发现的同学,也包括那些没被发现、没机会作弊甚或一直守规矩的同学,包括我和许多成年人,还不仅在学习上,而是在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往往没有足够留心:深刻的社会变迁已设立了我们做人的新的责任底线,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素质要求。大学的功能,因此,不局限于传授和创造知识;它更是以陌生人的环境和只看标准的方式塑造着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格,以此履行它对全社会乃至人类的责任。  

因此,你们来北大就不只是读好书。我甚至不认为这会是你的头号任务,不仅因为你们每个人的智力和潜能;更重要的,知识并非一个人的社会贡献或个人幸福的第一素质。社会需要的杰出者、成功者,并不等于,也几乎从来不是,那个时代的成绩最优者、学位最高者甚或最博学者。想想也曾在这个校园待过的毛泽东。想想3个月前才获学位的“哈佛历史上最杰出辍学生”盖茨同学。  

尤其本科同学,一定要刹住把“大一”当“高四”的惯性,别盯着老师、教科书、考试或“保研”;更别以为搭上了时代或是北大这趟车,就上了保险。伟大时代一样有失意者,北大出身也难免有人还是找不到北光想着大。你的中国和世界也在你周围,在课堂、宿舍、食堂和志愿者活动中,在包括恋爱、社团甚至打扫卫生等日常琐细中,要以你们张扬个性的循规蹈矩或循规蹈矩的个性张扬,全面培养和增强自己的素质,积累你现代社会生活的资产和信用。前面提到的对所有陌生人的基本诚信,也是其中之一。  

这个追求,不高,但艰巨且必需;对你自身,也对整个社会。数年后,走进市场,走进社会,走向国际,不仅作为北大产品,更作为北大甚至中国的形象大使,你的胸襟气度,为人处世,言谈举止,规矩方圆,而不只是你的知识,同样推动深刻全面的社会转型,同样构成一个大国的软实力。  

而如果不理解你正进入一个现代社会生活的训练营,忽略了大学可能给予你的博杂教训,就会是你追随终身的一个遗憾;如果只记住了一些互联网上很容易检索的法条,背下了一堆翻译软件就可以完成的单词,即使你所有考试都是“优”,甚或不幸获得了硕士、博士,也还是北大教育的一个失败。  

开始了!再也不会有比这更饱满、丰润的经历了,你这一生!上万名男孩和女孩——你都能听见阳光的碰撞——合作、竞争、妥协、创造和分享,从陌生到熟悉,从忐忑到自信,还有终身受用的友谊,一夜反恻的无眠;当然,也还有你得当心却还是不可避免、可能击伤但不应击倒你的欺骗甚至被叛;还有那必不可少的失落、困惑和幻灭,以及只有青春才配享用,也只有青春才敢享用的失败。而这之后,会是,更应当是,未来岁月中你所有的应对自如和从容不迫!  

北大法学院,重复她的祝福和相信:在这里你将度过的,也许不是你最幸福,肯定不是你最灿烂,但必定是你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2007年9月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楼

附:苏力: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

苏力:责任高于热爱——北大法学院2007届学生毕业欢送会致辞

苏力

(2007年6月21日北大法学院毕业欢送会致辞)

又是合影留念,又是祝福叮咛,又是离愁别绪;只不过这是2007年的六月。

去年说是今后全校统一毕业典礼,法学院还是举行了今天的欢送会;名字变了,主题、情调和程序却都差不多。确实,一起待了好几年,哪能悄默声息地就走了?世界上好多事改头换面也要坚持不懈,这也算遵循先例,即所谓制度吧(对不起,一不小心,又给大家讲起了法理)。甚至听说,有同学大气磅礴地替我撰写了题为《光荣与梦想》的致辞,10天前就在未名BBS上“剧透”了;前天,一位英语国家的记者为此还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室,我不认领,还以为我矫情,一定要强加于我。谢谢这位同学的良苦用心。虽说如今倡导志愿者行动,但也不能如此深入普及吧?太多的事不可替代;你有权沉默,无权代理。而且,照着你的稿子念,看到帖子的同学会觉得忒没劲,且不说枪手、抄袭或者是署名权问题了;但不照着念,苏力院长每年也就那几句煽情,让你先占了,他还说什么?我只好旧话重提。

几年前,特别针对北大校园的学习生活,在迎新大会上,我说过,“发现你的热爱”。无论你是否发现了,此刻,针对你新的社会角色,我却想说一句不大中听的话:做你能做的,而不是想做的事。

不中听的一般是实话。找工作,说是双向自由选择,但都知道,你既没太大自由,也没很多选择;更大程度上是进入一个格式化的社会,是“求职”。社会一点也不“小资”;它最多也就听听,却不在乎你的感受和自尊,不会迁就你。你要与之兼容,而不是相反;你可能得在一个甚至是一系列未必热爱,更多出于功利而选定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干出业绩,然后才谈得上发展、开拓和创造自己。当然,也不必太多抱怨或感叹,这个世界上,古往今来,就没几个成年人干的都是自己想干的事。

因为,你们大了,已经有了更多可以统称为“社会的”责任。“老板”对你有要求,同事对你有期待,甚至就因为毕业的这所大学、这个法学院,你也有额外的压力。你得活的像样,更得活的正派,让父母欣慰,让(已有的将有的)妻子/丈夫和孩子幸福,顺带着也让亲友、同学和老师放心。这都是你的责任。当然,还可以,也应当谈谈“治国平天下”或“和谐社会”或“大国崛起”之类,只是“修身”和“齐家”是最起码的。如果连自己都撑不住,本职都干不好,还得那最多几十号关心你的人为你操心,还说什么社会贡献,谈什么人类关怀?记住,在社会、职业以及家庭中,责任永远高于热爱。

而且,我们绝大多数人对工作或职业也未必有什么具体的执着;即使有,是否真值得一生追求,也是问题;即使情愿,谁又能保证你恪守此刻的山盟海誓 ——你不也曾沉迷于金庸、“曼联”或王菲,甚或认为自己某方面才华不菲?还有,你喜欢,就真能干好?有什么根据说,此刻的热爱,甚或不热爱,不是“吾从众 ”,不是社会对你的塑造,或干脆就是一个机会主义的选择?我们绝大多数人其实也挺喜欢,至少不坚决拒绝职业或生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包括与之相伴的意外、风险、惊喜以及一些可以用来装点回忆录的小小——不敢太大——失败。很多时候,一个人此时此地的成功恰恰因为他彼时彼地的失败。

我们就是这样走过来的。我们的陈兴良老师就曾是千岛湖畔的一位民警,白天走家串户,深夜还抱着郭小川或浩然。而牟平姜格庄的大地也一定记得那本梦想署名“卫方”的《春苗》类剧本;甚至十多年前,我们的“老鹤”还曾勇敢下海,尽管几个月后又扑腾着水淋淋的翅膀上了岸。还有,我们的姜明安老师、王世洲老师、龚刃韧老师和孙晓宁老师,30年前都当过或当着军人;也许早早预知了贺老师的批评?复转军人没进法院,都进了法学院,而且是北大法学院。在一个30 年前不曾想到更谈不上热爱的职业中,如今,他们都创造了自己,也正塑造着你们和你们的未来。

听起来很有点传奇,这却是我们这代人的经历。不希望你们重复,也不可能重复;前方拐角等着的有你们的传奇。但它还是给你我一些启示:生活和职业,过去不是,今后也不会是个人爱好的光影投射;它是子弹划出的那条抛物线,无论是否连接了击发者和他心中的目标。这是我们所有人的命运:规划人生,却无法完成设计;向往未来,却只能始于现在。

我们只能向生活妥协!但妥协也可以是一种坚持。不仅我们每个人的追求和爱好都必定在社会中校订和丰满;更重要的是,成攻和失败,伟大和平凡,从来都不在起点,而只是基于结果的事后评价,甚至——改一改奥威尔的话——未必是你干的事,有可能是你赶上了什么事。评价标准是社会的,不是你个人的;跟自个儿比武,分不出高下。做你能做的事,因此,既不消极,也非无奈,它的另一意味就是超越,超越那个感性的自我。

时间过得真快!对法学硕士来说,有些书可能还没来得及打开,毕业已猛然站在你眼前,带着青春的欢乐、骄傲、活力以及些许伤感。这不是你的第一次,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你还会重复今天对时间的主观感受:向前看,光阴迢迢,望眼欲穿;事后才感叹,白驹过隙,人生苦短。而随着年龄增长,你还会发现日子是越过越快。

这是我生命的体验,每个人中年后都会感觉,尽管未必自觉。在此说明,只希望你们更珍惜时光,热爱生活。想做些什么事,一定抓紧;无论大事小事,无论工作、学习、创造还是爱,无论追求功名、享受人生还是两者兼得,也无论最后是世俗眼中的成功还是失败。具体生活永远在琐细平凡的当下,千万别把它抵押给关于自己的“愿景”或“理想图景”,vision这个词更多译作幻觉。

你可以持之以恒,也可以随遇而安;可以雄心(野心?)勃勃,也可以知足常乐;可以谨小慎微,也可以大胆奋进。只是,“莫等闲白了少年头”,当一个个未来变成“此刻”时,怅然和失落。

未来其实并不遥远;此刻不就是你曾经眺望过的一个未来?!

岁岁年年人不同,年年岁岁“话”相似。在这送别之际,代表北大法学院和全体师生,我祝贺你们每一个人毕业;更祝福你们每一个人,坦坦荡荡,走进社会,平平安安,走过未来!

2007年6月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搂

附:苏力: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

苏力: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2001-2010)

走不出的风景

20. 不可能的告别——北大法学院2010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19. 更是播种的季节——北大法学院2009级迎新致辞

18. 走出校园——北大法学院2009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17. 重申的祝福——北大法学院2008级迎新致辞

16. 在许多感动之后——北大法学院2008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15. 你听见阳光的碰撞——北大法学院2007级迎新致辞

14. 责任高于热爱——北大法学院2007届学生毕业欢送会致辞

13. 选择北大——北大法学院2006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12. 你柔软地想起了这个校园——北大法学院2006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11. 第一个梦想成真——北大法学院2005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10. 你得是有出息的孩子——北大法学院2005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09. 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北大法学院2004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08. 走不出的背景——北大法学院2004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07. 这一刻,你们是主角——北大法学院2003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06. 这一个大学生活的尾巴——北大法学院2003届本科生毕业典礼致辞

05. 发现你的热爱——北大法学院2002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04. 你们不再提问了——北大法学院2002届本科生毕业典礼致辞

03. 珍重自己——北大法学院2002届研究生毕业典礼致辞

02. 迎接挑战——北大法学院2001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01. 你我都如流水——北大法学院2001届学生毕业典礼致辞

苏力: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学术传统——《法律和社会科学》发刊词

法律和社会科学

过去的1/4个世纪里,放眼看来,实际是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已经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并且这些变化如今变得越来越明显。如果从历史上看,当代中国的变化可能是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最大的变化,这也就是李鸿章在130年前所说的,是“数千年来所未见之大变局”。也许李当年说这个话的时候人们会感到有点夸张,但历史变迁证明了李鸿章的眼光。

在这个巨变中,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中国学术的变迁。传统中国社会并非一个“停滞的帝国”,但基本上是一个农业社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都很缓慢,社会结构则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甚至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的可能。在这样的社会中,“三年无改父道”是正常的。处于巨变的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思想家们提出了各种主张,在经历了数百年的各类政治实践之后,到了汉武帝时期,才终于形成了表面“独尊儒术”其实儒法并用的学术和文化传统。

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史哲)可以说基本都是没有越出这种社会背景和学术传统,也大致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例如,看似学术的忠孝,从其社会功能来看,是传统“封建”制度的意识形态,是当时制度的一个构成部分,前者更多是作为政治的社会控制机制,后者主要是民间的社会控制之一,间接地也有政治治理的功能,维系了社会的正常运转。由于当时社会的经济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基本不变,因此,也必然形成一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学术传统。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不能说不可能产生近代意义上的那种社会科学的传统,至少很难兼容,因为社会需要不大,至少形成不了规模性的消费。这种情况其实在欧洲中世纪也如是,只不过当时的学术主流是经院哲学,是对圣经和其他经典文本的注释和阐释。

但是,在中国,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种状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苏力:选择北大——北大法学院2006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苏力

两个月前,香港的大学到内地来招生,一时间媒体上沸沸扬扬;似乎中国最优秀的考生都将云集香港,北大、清华从此沦为二流甚至三流大学。而此刻,风流云散,秋高气爽,北大校园里有了你的、你们的身影…… 

我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们!欢迎你们加入北大法律人。 

其实,香港的大学在内地招生,对相关各方都是一件大好事。对香港来说,意味着它同内地的交流日益紧密。对中国的大学来说,意味着更大范围内的竞争,由此可能推动高教体制改革和高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注意,是中国,而不是内地;因为竞争是一种互动。近些年来,香港各大学对教员开始有学术发表的要求(而内地的许多高校早已如此),就是有力证据;香港大学法学院要把法学教育从英式的三年改为与四年,则是另一证据。 

而对于你们,则意味更为具体、真切。俗话说,“各庄的地道都有许多高招”,“青菜萝卜,各有所好”;人的偏好不同,社会的供给也应丰富多彩。既然 “情人眼里出西施”,我们当然希望你们每个人都找到自己心目中的“西施”。更多的选项意味着你们,以及未来的考生,在学业上有了更多的选择,更大的自由。 

你们选择了你的热爱,行使了这种自由。 

你能有这种自由,能做出这种选择,当然首先是因为你的努力,但并不仅仅是个人努力。你们当中许多人其实未必是你们县、你们中学甚或你们班学习最刻苦的同学;或多或少,还有其他一些因素,比方说,个人天分,临场发挥等等。 

这不是贬低你们,也不是想给你们泼点凉水;我只是想让你们更多关注和思考一下,构成你自由选择中的社会因素。父母的养育,老师的教诲,亲朋好友的帮助,还包括一些也许不如你幸运、没能选择北大、甚或根本没考上大学的同学的鼓励;这些说滥了的语词在你的心中其实是生动的,甚至是动人的。 

还有一个因素也许更重要,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发展、社会转型以及由此带来的法治的需求。 30年前的明天毛主席去世,当时中国内地只有两个大学保留着法律系;之前有几年全国甚至一名大学生也没招,更不说法律学生了。即使是28年前,我进燕园时,北大法律系在各省平均也只招两名学生!而今天,你甚至可以选择香港的大学,即使最终你没有选择。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看上去完全是个人的一个自由选择,背后也总有许多超越个人的社会因素。 

因此,选择一定隐含了某种责任。你也许是你们家庭的第一位大学生,你们中学的第一位北大学生,或者你们县的第一位北大法学院学生。睽睽众目,殷殷期待,谆谆嘱托。我相信,无论你是多么心高气傲、狂放不羁,也一定会感到某种压力。 

仅仅感受到这一点还不够,因为你选择了法律。法律其实是一个非常世俗、琐碎并因此才神圣起来的社会事业。它努力以制度化的但又细致入微的方式来化解各种社会纠纷,无论是杀人放火,还是家长里短;它努力协调同时也规范社会的生活,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经济发展;它追求实现公正与和谐,但这个公正与和谐不来自教科书的定义,而是由无数普通人长期的日常生活体现或界定的。这是一个只有前方,不会有到达的跋涉!选择法律就是选择更大的社会责任。 

也因此,选择不仅意味着获得,它必定还意味着某些放弃,包括与任何选择相伴的自觉的或下意识的放弃。不是讲“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吗——“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自由选择因此总有其“不自由”的一面。而且由于法律的社会实践性,无论你是否愿意,选择法律就意味着选择一种审慎的生活。不是胆小,不是保守,不是放逐想象或摒弃情感,审慎只因为对于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法律涉及利害关系,包括他人的身家性命,甚至会引出一系列事先很难想象并予以把握的重大社会后果。这就注定了,法律学习不只是,甚或主要不是一种智力的训练,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感和办事能力的培养。 

只是由于生命和精力的有限,更由于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远离某些个人喜爱的科目,必定会错过一些法律学习或实践必备的其他知识。这是任何自由选择都难以避免的一种宿命,此事古难全。但北大其实不是这些被称作教室和图书馆的楼房,法学也并非那些被称作教材或专著的书本。你的北大就是这里的生活世界,是你交往的每个人,是你的每个选择,是你即将经历的每一件生活琐事,包括成功,也包括失败。 

因此,千万不要因为某些知识贴着其他学科的标签,或者某些经历似乎同法律无关,就有意无意地回避、排斥或拒绝。学好法律,但不要拘泥于法律;因为生活并不仅仅有法律,也不仅仅是法律。 

也因为,今天的选择并没有,而且也不应规定你的未来;未来仍然是开放的。你还将面对无数的选择,不仅有专业和职业内的选择,而且包括选择其他专业和职业。发现你的热爱,不追随社会时尚,但也不必“从一而终”;在知识上,你应当“喜新厌旧”。 

这不是鼓励你见异思迁,随心所欲,更不是提倡自我中心或趣味主义。我已经说了,个人选择的实现在相当程度上是整个社会的建构;我们都有责任。我只是希望你们每个人都充分意识并努力开发自己的爱好和潜能,选择并创造自己。人不会有一劳永逸的选择,除了死亡。 

而且,无论是选择了北大、清华或是港大,即便是哈佛、耶鲁,其实也只是选择了一个品牌,与买手机时选择海信或摩托罗拉没有根本的区别;品牌是对他人的、而不是对自己的担保,不能保证你的未来不是梦;否则,你的未来真会成了梦。真正的选择其实是对当下、对自我的超越。北大希望并要求你们不断超越自己;不仅因为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时代要求创新,要求每个人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而且因为,这种选择也是每个个体实现自由的现实、具体和实在的形式。而我们每个人的自我超越,又会在微不足道但实实在在的意义上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并为他人的更多自由选择创造可能。 

去年的“超女”后,社会上流行起一个英文缩写,PK,大致意思是“单挑”;而我们学校的英文缩写恰恰是PKU。PK you,或许这是北大给你下的一道战书?PK yourself,或许这是北大对你的另一种提示?因为,你选择了北大。 

我相信你们的选择,相信你们的PK。 

祝福你们!还是用一句老话:在这里,你将度过也许不是你最幸福,肯定不是你最灿烂,但必定是你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2006年9月 于北大科研楼

附:苏力: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

苏力:你柔软地想起了这个校园——北大法学院2006届学生毕业典礼

苏力

曾以为这段日子非常漫长,此刻都已打包存盘。四年前(也许是两年前、三年前甚或是十年前),夏末初秋,你怯生生走进了这个校园。时间像刚出屉的馒头,饱满且热气腾腾;“发现你的热爱”,每一天都在心灵中占了很多空间。后来,日子渐渐慵懒起来,周而复始,“同上”、“同上”——似乎是费孝通先生童年的日记;后来就变成了对寒假、暑假以及毕业的期盼。但此刻,时光又一次丰满起来,每件事都很细腻和缠绵;在今晚的“散伙宴会”上,或许是未来几天的一次开怀大笑后或独自发呆时,莫名的酸楚涌动着不期而至,终于,你一个大小伙子变得比女孩还脆弱,泪水扑簌而下,甚至相拥着,肆无忌惮地哭泣……。 

六月是最残忍的;一转身,校园硬生生地扯断了、拽下了一段你舍不下的青春。 

其实入学和毕业都只是人生的片刻。“天地不仁,视万物为刍狗”,想来,在天地的眼中这一刻也不会有什么特别。只是,与之相伴的微笑和泪水表明了我们人类不完全是,或者说注定无法成为,纯粹理性的动物。我们无法超越肉身,成为自己生活的无情旁观者。许多时刻、许多地方和许多人因我们获得了特别的意义 ——对于我们;我们为它或他或她而感动。 

我们是为自己感动:为我们的无知,为我们的年轻;为我们故意装出来的粗鲁和野蛮,为我们掩饰不住的温情与脆弱;为那个夜晚未名湖畔你野狼般的吼歌;为那个白天一教门前飘过你眼前一个倩影;为“非典”时被隔离的惊惶;为院庆100周年前夜的忙碌;为连战和李敖的造访北大;为杨利伟和神五、神六的穿云登天……。为那再也不会有的、只属于你的这个集体,为了那再也不会有的、只属于你的这个离别。为所有虚度的和没有虚度的时光感动,为我们是那么容易感动而感动;或者,什么都不为,就只是感动,因为我们自恋、敏感和矫情,因为我们率性和真诚。 

在这个因市场竞争而日益理性和匆忙的年代,说实话,我希望你们保持这样一份真性情。有所追求但不刻意,渴望成功但也接受平凡,无论是在学业上还是在事业上,无论是从政还是经商,无论是面对爱情还是面对功名。我在其他地方说过,不是一切努力都没有结果,但也不是一切努力都有结果;不是最努力的就一定最有结果,更不是努力就有一个确定的结果。不要把生活变成一项志在必得的竞赛,因为生活不是竞赛。

因此,不要总是拿自己同别人比,无论是昨天的同学还是明天的同事,除非你想把自己往死路上逼,把自己变成别人的影子,把生活变成自己的炼狱。每个人的天分和机会都有差别。你是戴昕,你是游艺,你是田田(请允许我这样称呼庄田田同学),你们都不是刘翔;而且,即使就是刘翔,你就真的愿意天天比赛—— 哪怕是奥运会?我们当然希望,也相信,你们有骄人的成就;但如果没有,只是做好了自己的事,问心无愧,那就足够好了,那就是有出息。不要仅仅生活在他人的期待中,或者被北大的牌子压得喘不过气来,也千万不要把“明天北大为我而自豪”太当真。什么地方规定了北大的毕业生就不能平凡、平庸甚或是失败?就不能比别人收入低,房子小,就必须有车?请记住你父母亲的话,一句老百姓的话,“平平安安就是福”。 

也因此,你们千万不要上了某些法学教科书的当,总觉得,或刻意寻找,社会或某个人欠了你什么,这里没有起点公平,那里没有结果公平。一不小心,你会把一生都用来挑剔抱怨了。生活从来就有许多偶然、意外,幸与不幸,以及许多你认为的不公平,无论是在事业上还是在情感上。但无论什么,都只能面对,那为什么不从容一些——人所谓的荣辱不惊?其实,你走进和毕业于北大法学院,虽不是纯属偶然,但也并非天经地义;其中就可能有一丝幸运,而你这一丝幸运的背后或许就有你的许多不知名同代人的失落、遗憾甚至不公平感。我当然不是在劝说你们听天由命;你们一定不会。我想告诉你们的只是,愤懑和抱怨都是沙漠,山野丛莽间的杜鹃才会让你懂得什么叫做怒放;当你抱怨时,你就是在毁灭你的当下,就正在失去创造和享受生活的这一刻。如果你看不清这一点,你就不会有幸福,也不配享受幸福。 

而我希望你们幸福。 

这是临别之际我对你们的真切希望,一个也许太平庸俗气的希望。只是也许。我并不认为庸俗,即使在这一有点庄严的场合和背景下。高谈阔论,宏大话语,你们已经听了很多,尤其是在北大,尤其是在北大法学院;但即使句句正确,连续的高亢单音也只是高分贝的噪声,会让人受不了,更会湮灭心灵的感悟和感受。因此,每年的毕业典礼上,我都没打算对你们重复什么正义或人权,勤奋刻苦或自强不息,而只是絮叨一些小道理,希望你们幸福。似乎不合时宜,但即使是“ 依法治国”,又有什么地方规定了毕业典礼上院长就只能说一番大道理,不能说一些悄悄话?只能豪情满怀,不能温情脉脉? 

而如果不是希望你们幸福,我们还能为什么工作?你们的父母又为什么辛劳?而如果不是首先希望你们幸福,我们又如何追求和拓展人类的幸福? 

我,以及北大法学院的老师们,都爱着你们;除了家人,也只可能首先爱你们。也许,在这个高歌人权和全球化的时代,我的这种情感、思想和表达都已经落伍,至少是不那么政治正确。但我并不因此惭愧和惶恐。作为生物的和社会的人,我们的感受、想象和爱其实都注定是地方性的、狭窄的,有时甚至是“自私” 的。“孩子是自己的好”是老百姓的俗话,而我们都是些俗人。但别忘了,耶稣基督对其信徒的要求也不过是“爱你的邻人”。我坚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才是我们真正可以实践地拓展我们的感受力、想象和关爱的实在出发点和可靠路径。 

首先爱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你的同胞,你的祖国;这其实不是一个要求,而更多是一个祝福——只有这里你才会发现你情感的归宿;否则,能有谁真正分享你的成功,或分担你的痛苦? 

无论此刻你是多么向往远方,憧憬未来,即将远走他乡,甚至飘洋过海,都请相信我,多少年过去后,你光洁的脸庞变得粗糙,纤细的腰身变得臃肿,在一个飘雪的薄暮,或是细雨的清晨,永远也不知道为什么,你柔软地想起的不会是图片或电影中的哈佛、耶鲁,不会是宇宙间某个遥远星球上陌生的高等生物,而只会是这个让你心疼过的校园,这个残忍的六月,这些相拥而泣的XDJM——也许还有你们的邓峰GG、郭雳GG……。 

祝福你们!北大法学院祝福你们! 

2006年6月23日 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楼

附:苏力:这里是北大法学院——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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