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沈明:经济危机与经济学的危机

经济危机与经济学的危机:从波斯纳的研究切入

Economic Crisis and Economics’s Crisis: A Critique Inspired by Richard Posner’s Studies

内容提要:作为一九三〇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的最严重经济衰退,始于二〇〇八年的经济危机事实上已经成为另一场经济萧条。这场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内在的系统风险,因此它标志着以自由市场竞争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制度遭遇了一次重大失败。除了担负经济监管职能的政府之外,经济学职业界对这场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过去三十年间的主流经济学特别是宏观经济学和金融理论研究在方法论上存在重大缺陷,有用的理论建树乏善可陈。经济学职业界在经济危机爆发前后的表现均令公众大失所望,凸显了这一学术领域所面临的危机。当下的经济危机和经济学危机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教训与启示。中国经济学界尤其应当警惕市场原教旨主义在认识论上的谬误和实践中的危害。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者必须约束意识形态前见,以实用主义的态度面对并致力于解决真实世界中的问题,并不断寻求新知,追求自我超越。

经济学的危机

Abstract: As the most severe economic recession after the Great Depression, 2008 economic crisis has turned out to be another depression. The fundamental reason of the calamity is the internal systematic risks of capitalist economy; the crisis therefore symbolizes a remarkable failure of capitalism whose key feature is free market. In addition to governments in charge of economic regulation, economics profession must claim an inescapabl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bust. In past three or so decades, mainstream economics, particularly macroeconomics and financial theories, have demonstrated serious methodological flaws, hence little useful theoretical achievement. Economics profession disappointed the public very much by its both ex-ante and ex-post performance in regard of the crisis, which suggested economics profession’s own crisis. Current crises of economy and economics provide lessons and revelations for Chinese economy and economics studies. Chinese economists ought to pay alerted attention to epistemological fallacy of market fundamentalism and its harms to economy. Economists and other social scientists are expected to constrain their ideological preconceptions, and to pragmatically face and overcome problems in the real world, while marching toward new knowledge and self-transcen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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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交叉学科研究的启示与风险:简评“海瑞定理”

……怎么开展(毋宁说重建)批评呢?我想可以从苏力教授“开刀”,首先批他。道理很简单:批判必须从名副其实的权威或真正“危险”的高度开始。况且不批苏力也不行,他是你们的老师。按照北大的光荣传统,他受聘在北大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当各位的批判对象。……不跟他较量一下,学生和学术怎么进步?——冯象

“海瑞定理”是苏力老师始于2006年的一项研究。就发表的文章来看,这项研究的缘起是,作者不同意历史学家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对海瑞《兴革条例》中一段文字的分析及其影响甚广的关于中国传统司法乃至整个封建社会的推论(“传统中国‘以熟读诗书的文人治理农民’,法律的解释和执行都以儒家伦理为圭臬,缺乏数目字的管理传统,因此中国没有发展起来现代的资本主义”)。苏力老师的研究,从同一段文字材料出发,经过精湛细致的分析,归纳并论证了两个“海瑞定理”,最终力求在这个问题上打通古今与中西,将海瑞、科斯、罗尔斯、卡拉布雷西和波斯纳的相关法政理论整合起来(见未刊稿)。中西学术对话的宏观视角与目标彰显了这一学术努力的非凡价值——当然——还有难度,因为这项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地之间远非坦途。

 

一、海瑞定理I

海瑞定理I的内容是:“始终如一地依法公正裁判会减少机会型(寻租型)诉讼”,其含义是“只有公正的司法才会真有效率”。关于定理I,首先值得讨论的是其条件中的案件范围和结论中的诉讼性质。为表述方便,我们不妨对中国古代社会中诉讼的类型作一个简单的二元划分,即简单案件和疑难案件。当然,在这个简单二元划分中,所谓“简单”和“疑难”都是宽泛意义上的。说“简单”,也不可能是一清二白——根据司法的一般原理,是非曲直极为清晰的纠纷,不太可能进入诉讼,尤其是在“无讼”的中国传统社会,尤其是在存在“申明亭”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明朝。根据海瑞提供的数字,既然“有60%—70%的案件可以查清,依法裁判。……有20%—30%的案件双方的证据和论证难分高下,无论判决何方胜诉,法理上都不为错;此外有大约10 %的案件……由于没有或缺乏证据,完全无法决断”,那么可以推知,定理I的条件所谓“依法公正裁判”指的是占总数60%—70%的案件,即相对来说较为简单的案件。因为——如李晟在发言中指出的——社会生活中的人们不具备“上帝”的全息视角,无法知道其余30%—40%的案件的裁判是否符合“依法公正”的标准。(这样一来,以与“始终如一地依法裁判”相对的“四六之说”的方法来处断这部分案件,就很可能是有效率的。进而可以看到,为海瑞所“坚决反对”的“四六之说”远非一无是处。)而结论中的机会型诉讼则主要应当属于疑难案件。理论上说,机会型诉讼不排除简单案件的可能,然而一旦简单案件变成机会型诉讼,就可能存在着客观或人为的认知障碍,或者法律适用上的疑难,因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归入疑难案件,尽管机会型诉讼大概只占疑难案件的一小部分。《关于海瑞定理I》谈到,海瑞提出通过纠纷预防和教化百姓来达到“息讼”的目的,“两个措施的实际效果只是为古代的‘司法’体制屏蔽或过滤了那些琐细的纠纷……以便官员集中关注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仍无法消解的、相对重大的或尚无指导性规则的社会纠纷,因此集中使用非常有限的司法资源……更有效率地履行司法的裁判责任。”(着重号为引者所加)定理I条件中的案件范围和结论中的诉讼性质由此亦可见一斑。这个问题廓清了讨论的场景,对于深入理解和辨析这一定理相当重要。

罗伯特·曼戈贝拉·昂格尔:《重新想象的自由贸易:劳动的世界分工与经济学方法》

社会思想译丛 ★ 新书讯

重新想象的自由贸易罗伯特·曼戈贝拉·昂格尔(Roberto Mangabeira Unger):《重新想象的自由贸易:劳动的世界分工与经济学方法》(Free Trade Reimagined: The World Division of Labor and the Method of Economics),高健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豆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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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从对自由贸易理论和实践的批评开始,但昂格尔并非在为贸易保护作辩护,而是对自由贸易论者和贸易保护主义者一贯的争论所立足的条件进行批驳和修正。他之所以涉足这场重要的论辩,是为了促使我们对那些用来解释经济活动的基本理论进行反思。他指出,我们可以采取一种不同于既有经济学方法的方法来理解当代经济现象,这种方法更现实,也更有助于揭示那些一直隐藏的变革的可能性。

昂格尔声称,对于全球化,我们不必局限于接受还是拒绝这两种选择,而可以开展一种截然不同的全球化。较之物和资金的流动,人和观念的流动要更为重要,而改革现有市场经济制度的自由与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商品交换的自由则是同等重要的。

本书谈论的不只是经济学,它还要求一种严谨的想象,以反抗今天的生活和思想中所特有的那种专制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