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求同:大数据智能时代,医改何处去?
一
这两年,医改新政频繁出台。比如2015年6月,开始实施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取消绝大多数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2016年7月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缩小政府对医疗服务的定价范围,目标是2020年,形成“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与此同时,人社部开启了公立医院去事业编制的人事改革,即建立医护人员的雇佣制,以吸引私人资本。回头看,这些新举措,无非是剥离政府对全民健康和医疗服务几十年来一直承担的义务,仅保留法律监管职能,放手让市场(读作资本)来安排、取舍医疗服务。
市场,教科书上说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有供给有需求,就有竞争和垄断。谁嬴谁输谁能垄断,只要不违法,就算合理公平,虽然立法几乎总是滞后,管不了强者通吃的现实。实际上,市场只遵循一条规则:赢利。其余都是可忽略的。但医疗服务不是这样,它一点也不价值中立,而是有一条伦理底线,就是维护促进患者和公众的健康福祉。这是医疗服务作为一项社会事业,老百姓认同的安全底线。也可以说,医疗为谁的问题,就是如何保障中国社会的安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么看,本轮市场化、资本化的医改同医疗服务的价值目标间的冲突,其可能引发的社会经济、伦理和政治危机,就显得格外刺眼了。
那么,这场医改是从哪儿来的呢?从主事者给药品定价改革列出的两条主要理由可见端倪:一、“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体制机制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为取消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创造了条件”,意谓开放药品价格,搞市场竞争/垄断,时机成熟了。二、声称实行药品限价的,“主要是社会医保体系尚不成熟的国家或没有实行单一社会医保体系的国家。而开放“市场交易价格”,通过“采购和价格行为等综合监管,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的,则是“社会医保体系相对成熟统一的国家和地区”。后者“已经逐渐成为主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