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高峰枫:六十年无教程

The Making of Americans《造就美国人:民主与学校》,[美] E. D. 赫施 著,耶鲁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第一版。

  美国普通民众缺乏基本国际常识,这方面的笑料不少。在 YouTube 上,如果你输入 Kellie Pickler 这个名字,会发现一段很流行的视频,点击率已接近四百万。凯莉是美国“超女”,2006年《美国偶像》第五季的第六名。在人气正旺的时候,她上了福克斯电视台一档娱乐节目《和小学生比智慧》(Are You Smarter Than A 5th Grader?)。凯莉抽到一道小学三年级水平的地理题——“布达佩斯是欧洲哪个国家的首都?”审题之后,美女顿时傻了眼。只见她摊开双手,困惑地瞪着大屏幕,说了一句很雷人的话:“我原先还以为‘欧洲’是一个国家呢。”现场观众大笑。无奈,美女只好求助于她的“救星”、小学生内森。答案揭晓:匈牙利(Hungary)。美女的眼睛瞪得更大,并作难以置信状,喃喃自语道:“肚子饿(Hungry)?怎么还有国家叫这名儿?我听说过‘火鸡国’(Turkey)、法国,还真没听说过‘饿肚国’。”观众笑翻。

  弗吉尼亚大学荣休教授赫施(E. D. Hirsch, Jr.)在他2009年的新著《造就美国人》(The Making of Americans: Democracy and Our Schools)中,也提到这个广为流传的段子。这位八十二岁的老先生不是要拿“无知美少女”来打趣,而是再次提醒他的同胞:美国的公共教育已经病入膏肓,再不出重拳,不下猛药,只会继续误人子弟。凯莉就是明证。

  赫施这个名字,对国内的外国文学界来说,并不陌生。上世纪八十年代,当詹明信和伊格尔顿的著作风靡校园时,我们就在各式《文学理论导读》有关解释学那一章,和他提前见过面了。这是因为赫施年轻时写过一本《解释的有效性》(Validity in Interpretation,1967年),对于新批评的所谓“意图谬误”或者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视界”,都有所矫正。

苏力:中国法律技能教育的制度分析

一.问题和研究视角

鉴于中国法律教育日益增长的职业导向,中国法学院的技能教育看来不令人满意。中国精英法学院的毕业生,即使在智力和潜能上毫不逊色,但在职业技能掌握上,虽然很难跨国比较而且也没有相关的实证研究,但在我看来,却很难同美国精英法学院毕业生相比。受到美国法学教育模式的启发,中国法学教育界长时间来一直有人呼吁强化职业教育和法律技能教育,[1]但呼吁不断本身就表明这方面没有实质性改善。但奇怪的是,中国的法律职业界似乎没有感到法学院毕业生缺乏法律技能,我几乎没有听到这种抱怨;多年从事法律实务之后,一些法学院毕业生也都成为中国的顶尖律师——尽管从事涉外法律实务的大多都在美国受过某种训练。因此,有两个问题需要追究,一,如果中国法学院的技能教育非常欠缺的话,那么什么因素阻碍了其发展;但更重要的是,什么因素令法律职业界没有强烈感受到法律技能教育的重要性和急迫性。这看起来是两个问题,其实是相互联系的,因为,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没有法律职业界的需求,这本身有可能是制约法律技能教育的最重要因素。

对这个问题已经有学者做出了某些初步的要素分析。[2]一个经常提及的因素是中国法学教育是本科教育。学生进校时年龄偏小,缺乏社会经验,不适于学习掌握职业教育所必须的技能;他们在高中期间接受的基本是灌输式的教育,是按照理科学习的方式传授和接受的,是概念的、命题的和定理的,只要求学生将一般定理和原则灵活演绎到具体问题,单一的学习思维模式直接影响学生不习惯面对法律职业教育必定遇到的结论的高度不确定。而且,中国学生在大学之前一般都受到家庭太多的保护,父母唯恐孩子“学坏”,管的很严,尽量让孩子少接触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少分心,只关注书本,尤其是实行一对父母一个孩子的政策之后,这都使得学生进入大学后,很难适应技能的学习,也不善于同社会上的各种人的交往和各类事的处理。针对这一点,在部分学者的推动下,以美国JD教育为摹本,中国政府推动了中国的法律专业硕士项目。[3]但这一项目虽已实践十多年了,却并没有导致法律毕业生在技能方面和职业倾向明显增强。[4]继续着这一思路,少数学者提出了更激进的主张:全面废除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完全采取美国模式。[5]但这种做法很可能只是通过消灭教育模式的竞争,没了对比,因此是掩盖,而不是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另一个不常明确提到,但实际上更为重要的因素是法学院的财政因素。技能教育往往必须以类似师徒制的方式进行,需要投入更多的师资,甚至更高的师资,需要长期的练习。这需要更多的人力和资金,更多的空间,需要对教师的再教育,甚至需要教师更强的个人能力,因为技能本身是缺乏知识的吸引力和智识的挑战性。鉴于中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的教育投资,显然法学院目前没有这样的财力和人力(说到底还是财力)来全面推进法律技能教育;由于当代中国法律职业起步较晚,也非常缺乏这样的教师。相应的对策是希望社会和法学教育界更多关注这个问题,政府和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或借助国外的支持来推动。这种呼吁有一定回应,但总体说来呼吁是既不生钱,也不生人,因此实际效果也不大。

冯象:法学三十年: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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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落幕,法学重生,不知不觉已逾“而立”。三十年于人生、于学术积累与变革,不算短了。今天我们来回顾和展望,我首先想到两点常见的误会,可以敲敲,做个引子。第一,是说法学是“经世致用”的,法学院应当偏重职业技能训练。因此就拿实务部门的一些指标来衡量,结果如何可想而知;课本上的概念定义学理分析,也仿佛仅仅是纸上谈兵、教条主义了。其实职业技能,例如博大精深的“关系学”,哪里是纸上谈得清楚的?所以叫作“实践理性”,要人去实践中摸索、掌握。再如律师接案子办案子的手段、法官“背对背”调解纠纷的分寸,只能让学生跟着实习,见识见识,谁会课堂传授?

第二,也是出于“经世致用”的迷思,好些人把法学看作替政府出主意、给立法者当幕僚之类的光荣业绩。但是,学问与官僚政治最好隔开一段距离。政治是摆弄人、与人斗的智慧,有人生来就会,不用学。还有的像拿破仑,雄才大略,一尊尊大炮做他立法的资本,《民法典》服从的“硬道理”。法学一旦“经世致用”,就跟法律这件“政治的晚礼服”闹混淆了——闹得神州大地法学院星罗棋布,硕博人口世界第一,作弊抄袭家常便饭,法治话语充斥媒体,终于成全新法治的一翼。这倒提醒了我们,若想总结三十年法学的得失教训,看清前进方向,不妨从新法治的基本策略入手,细加考察;或可推动中国法学反思并抵制受法律保护的学术/教育腐败,摆脱羁绊,重新出发。

下面我就抛砖引玉,分三题谈谈想法。

一、王元化先生的思考

王元化先生晚年,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曾与林毓生教授讨论,引一句诗概括:“世界不再令人着迷”,指的是“文明的物质化、庸俗化与异化”,并为之感到“深深的忧虑和悲观”。“文明”大约是委婉的讲法,实指现代资本主义。自从资本主义建成“消费社会”,它所固有的种种病症,如物欲横流、极端个人中心、好莱坞式的愚昧和低级趣味,就开始加速向全球输出。冷战一停,更是变本加厉。西方哲人多有阐述,并成为“西马”与后现代主义思潮进入人文社科各个领域的一大话题。因此就理论而言,似乎纯是西学上的问题。但是,王先生的出发点不同。他关注的,不是将那“文明”的百态或变态以中国为例,再添一段注释,而是异化背后的现实,转型中国同那“文明”接轨的困境:曲曲折折,好不容易一只脚踏进“文明”的边陲,却立即受到它许多伤害,究竟出路何在?

张鸣:高校大跃进的困局与危境

按说,现在的中国大学,至少从规模上,已经达到历史的顶峰,中国的在校大学生数量,已经从1998年的340万,达到2374余万,过几个月,相信还会有大幅度的增长。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8%陡然升为22%,平均每年增加20%,我们已经拥有世界最多的大学生,而且是在8年内创造的奇迹。同期的中国的GDP增长,平均不到10%,许多经济学家已经在叫过热,而飞速扩张的高等教育,已经不能用过热来形容,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高校大跃进。

凡是大跃进,必然蕴含着危机。1958年的在全民大跃进的同时,高教也跟着大跃进,那场跃进,就当时而言,危害也是相当大的,多招了一些工农兵学员,学生出面编了一些垃圾教材,正规大学有几个月不能正常上课,教学秩序遭到了很大的破坏,但是跟今天的大跃进相比,委实小巫见大巫,今天这场高校大跃进,虽然表面的繁荣还在维持,但已经蕴含了一场波及广泛,内容深刻的危机,到爆发之时,整个社会都会为此巨大的代价,造成无可估量的社会震动。

高校的大跃进起于上世纪90年代后半。跟上世纪的大跃进不一样,这是一场完全由行政力量拉动的跃进,教育部是跃进的发动机和火车头。211和985工程的提出和施行,标志着高校大跃进的启动。所谓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工程在“九五”计划期间实行,在实行期间,1998年又推行了所谓的985工程,由于是在1998年5月提出的,所以叫985工程,这个工程在211的基础上,选择一部分大学,给予重点支持,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两批,前后38所高校入选。211工程的资金183亿,而985工程的资金仅第一期就达140亿。211和985工程,实际上就是用资金的高投入,在短时间内催生一批世界一流的大学,事实上就是大跃进。211和985启动后,地方上随即跟进,那些不能入选的高校,在地方财政的支持下,自筹资金,投入跃进高潮。与此同时,高校的合并也达到高峰,为了做大做强,各地高校开始盲目并校,有些地方,比如长春和杭州,几乎把全城高校全部合并,只剩下一所超级大学。长春当地民间流传一句话,当年吉大(吉林大学)在长春,今天长春在吉大。在合并浪潮中,一些地方的大专和中专学校,甚至非学历教育学校也乘机搭车合并,升级为本科。在跃进期间,为了弥补规模扩张造成的资金短缺,大学的学费开始猛涨,从每年几百元,涨到几千元,而随即到来的大规模扩招,使得学费收入相当可观,在此基础上,部分高校甚至开始大规模借贷,今天困扰人们的大学贷款债务问题,就是这期间形成的。

冯象:见不到起舞的苏格拉底

宽侄:

刚开学,就要上补习班?我们出国久了,你讲的“应试教育”的种种,听来都很新鲜呢。美国学生的考试和竞争压力也不小,尤其那些想上法学院、医学院的,给他一个“A-”都会来办公室抱怨;“B+”就仿佛不及格,要去看心理医生了。此外,高中阶段,华人孩子常在学校课程之外加考一些叫作 Advanced Placement 的大学课程,学习很紧。移民家庭底子薄,资源少,孩子缺乏哈佛招生办宣传的那种表现社会关怀、领导才干的“课外活动”机会,只好凭考分硬拼了。

国内大学真够乱的(报道你看了吧),居然培训认证风水师,美其名曰“建筑风水文化执行官”,令人绝倒。乍一看,像是教授跟风水师抢饭碗,还请来“美国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大学终身教授”讲课助阵:如今风水也是洋人的正宗。可是看看培训班的课表,“周易”“古天文学”“建筑风水与环境”,全是花架子;虽然也贴几个“八宅命理三合飞星”的签儿,比起江湖上的身手,还是小巫见大巫了。应该倒过来,请风水师给教授们办班才对。

冯象:法学院往何处去

自从文革结束,重建法学,转眼四分之一个世纪过去了。成就不可谓不大。不必一一列举,诸位今天坐在明理楼(清华法学院)这间教室里听课,学杂费是四分之一世纪前我进大学时无法想象的“天价”,即是证明。但是,法律教育在高速增长、成功竞争资源(生源师源、优惠政策、国家与社会资金等等)之时,也产生不少问题。比如学术腐败,网上经常揭露,教授学生都有份,形象受了影响。从前我给中国学生写推荐信,说他的学习能力、性格特长之类就行了。现在首先强调一条,该生道德操守如何。为什么?因为美国大学的招生办都知道,中国学生寄来的材料,推荐信有时候是自撰的,成绩单和学位证书也有假的。他们怕了。所以推荐人必须声明自己与申请人的关系,了解的程度,最好还举出实例,说明德智体的“德”怎么样,让人家放心,然后才评价其他方面。教育是一门基于信誉的产业,信誉受损,成本就涨,而且摊在每个受教育者的头上。

病根在哪儿呢?当然不怪学生,也不全怪法学院;是大学本身出了乱子。

关于大学改革,这两年讨论很多也很热闹,各种各样的方案,还请了专家论证。但我看根子就一条:大学无自治。大学自治即教授自治,主理大学事务,不做主管部门的小媳妇,直接对纳税人及其民意代表负责(就公立大学而言)。改革开放迄今,大学是一只死角。缺乏自治,学术独立便难有制度上的保障,大学极易沦为主管部门、校内外权势和钻营者各种名目下的牺牲,例如滥发文凭、盲目合并、挂靠公司、招引洋野鸡大学合作办班之类。这局面一天不变,中国的大学就没有重上正轨的希望。但是现实地看,这一条一时还实现不了:牵扯的既得利益太大。所以一切改革(不算那些借改革之名牟利分赃的腐败),无非两条出路:一是从外围入手,从容易做能够做的地方做起,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利益,逐步推动自治;二是继续“世界一流大学”的黄梁梦,邯郸学步照搬一些洋指标,聘请几个洋“大师”,直至无钱可烧,闹剧结束。实际上,中国人办大学是很有经验的。上世纪三十年代,先贤们就已经办成功了一批名副其实的一流大学,老清华即其中之一;抗战中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南迁昆明组建西南联大,是另一例。两代人之隔,现在同那时相比,差距多大?恰逢跑博士点的季节,你们到附近的宾馆饭店去转转,数一数就知道了。有多少支外地院校专程来北京“跑点”的队伍?他们准备“搞惦”多少关系、洒多少钱?所以我说,百年大学百年学术,今日最愧对先贤。

以上是我们这一节课的背景。下面我讲三个问题:法学院的定位、法学本科要不要办、写论文如何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