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皓明:“你这石质的”:杂谈建筑之二
近一二十年来国內很多原本位于城市中心的大学纷纷在城市远郊开辟新校园,我有幸访问过其中数所,因而有了贴近观察其中新建筑的机会。坦率地讲,对于这些新建筑,我的失望远多于喜悦。
纵观世界上著名的大学及其校园建筑,可以看出大学建筑在建筑学和建筑史上是有独特要求、独特地位和独特风格的。除了上一篇谈建筑的文里提到的罗斯金(John Ruskin)所言建筑三标准——实用性、审美效果和传达旨意——之外,大学建筑与一般民用与商用建筑有明显的不同,具有一种更常见于世俗的或宗教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的特点,用今天时髦的名词说,就是具有纪念碑性(momumentality)。
看过那么多国內大学新校区的主体建筑后,可以公正地说,并不是设计师和决策者完全不懂这样的建筑要具备纪念碑性这一道理,而是他们对纪念碑性的理解显然极其狭隘、片面,甚至错误。非特是大学建筑有这样的问题,这几十年里人们对有纪念碑性质的建筑的理解都有同样的缺陷,就是错以为单靠体积就足以获得纪念碑性。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