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经济危机与经济学的危机
经济危机与经济学的危机:从波斯纳的研究切入
Economic Crisis and Economics’s Crisis: A Critique Inspired by Richard Posner’s Studies
内容提要:作为一九三〇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的最严重经济衰退,始于二〇〇八年的经济危机事实上已经成为另一场经济萧条。这场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内在的系统风险,因此它标志着以自由市场竞争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制度遭遇了一次重大失败。除了担负经济监管职能的政府之外,经济学职业界对这场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过去三十年间的主流经济学特别是宏观经济学和金融理论研究在方法论上存在重大缺陷,有用的理论建树乏善可陈。经济学职业界在经济危机爆发前后的表现均令公众大失所望,凸显了这一学术领域所面临的危机。当下的经济危机和经济学危机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教训与启示。中国经济学界尤其应当警惕市场原教旨主义在认识论上的谬误和实践中的危害。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者必须约束意识形态前见,以实用主义的态度面对并致力于解决真实世界中的问题,并不断寻求新知,追求自我超越。
Abstract: As the most severe economic recession after the Great Depression, 2008 economic crisis has turned out to be another depression. The fundamental reason of the calamity is the internal systematic risks of capitalist economy; the crisis therefore symbolizes a remarkable failure of capitalism whose key feature is free market. In addition to governments in charge of economic regulation, economics profession must claim an inescapabl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bust. In past three or so decades, mainstream economics, particularly macroeconomics and financial theories, have demonstrated serious methodological flaws, hence little useful theoretical achievement. Economics profession disappointed the public very much by its both ex-ante and ex-post performance in regard of the crisis, which suggested economics profession’s own crisis. Current crises of economy and economics provide lessons and revelations for Chinese economy and economics studies. Chinese economists ought to pay alerted attention to epistemological fallacy of market fundamentalism and its harms to economy. Economists and other social scientists are expected to constrain their ideological preconceptions, and to pragmatically face and overcome problems in the real world, while marching toward new knowledge and self-transcendence.
载《北大法律评论》第13卷第1辑(2012)
我为什么不玩“职称游戏”:对话“拒评教授”谌洪果
(谌洪果按:本访谈载于《北京晚报》2012年5月7日第18版,感谢周明杰的采访,并感谢宋溪的素描。这是我更为系统全面的对为什么不参评教授的思考。由于版面所限,发表时有所删节,这里贴出的是完整版。)
高校进入职称评审季,丑闻接二连三。刚刚过去的周末,湖南曝出职称评委在宾馆“开房收钱”,后经查实通报被终止评审专家资格;上周,武汉大学也曾曝出疑似职称评审导致的教授打架事件;与此同时,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谌洪果公开在媒体上发文表态,详细阐述自己不参加教授评审的理由。网名为“御史在途”的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微博上评论说,“这方面的问题非常严重,条件再好的教师,不随俗也可能被潜规则。”
高校职称评审究竟水有多深?在公开表态不参评教授背后,到底有怎样的背景和考量?新闻观点对话了身处焦点之中的谌洪果——
新闻观点:为什么会作这种公开表态呢?
谌洪果:对于不再参评教授一事,我其实在四年前就已经做出了深思熟虑的抉择。武汉大学出的这个事件,只不过为我公开表达自己的看法提供了一个契机。
我并不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所作所为,大都出于职业的本分。我2006年博士毕业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很快就评上了副教授,当时与我同一批进校的好几个学术上很有活力的年轻人,4、5年之后都评上了教授。几年来,许多领导、朋友甚至我的学生都在不同场合都在询问我怎么还不评教授,对我极为关心,然而就我内心感受而言,我实在也被问烦了,所以就趁这个机会做个明确的表态吧。
新闻观点:您自认不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但是您的做法并不常见,而且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应,您这种行为难道不够标新立异吗?
谌洪果:我不认为这是标新立异,就我所知,在法学圈,有不少非常优秀的大学老师早已做出了这种选择,他们以实际行动不参与这个游戏,甚至有人比我更潇洒,连讲师也不参评,只要能给学生授课就行。我最多说出了他们的想法而已。产生这么大的反响,是我没有想到的。这两天我也在分析为什么会引起如此热烈的关注,我想大概有几个原因,一是社会公众对于当下许多教授的欺世盗名、名不副实颇有微词。在今天这个越来越开放和自由的时代,面对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人们发现许多所谓的教授专家发言违背常识,不讲逻辑,视野狭窄,让人大跌眼镜;二是中国高校建设表面轰轰烈烈,却始终难以产出一流学术成果,学术腐败问题被不断揭露,人们对此极为不满;三是大家对大学教育本身的失望。许多已经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大学教育的人,不幸地发现自己最为宝贵的四年青春年华,却在大学里虚度。没有遇到好老师,没有学到真本事。总之,我的这篇文章能够引发大学内外的共鸣,说明整个社会对于中国的大学教育和大学教师,还有很大的期待空间。 » 继续阅读 我为什么不玩“职称游戏”:对话“拒评教授”谌洪果 全文
冯象:《创世记:传说与译注》(修订版)
冯象:《创世记:传说与译注》(修订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4月。ISBN: 9787108038449
目录
前言
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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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
狸狸
该隐
美塔
方舟
宁录
奇迹
夏甲
举目
细雨
假如
以撒
雅各
石肩
犹大
高山
商城
七年
声音
利求同:互联网大脑,能阅读思考?
互联网数码技术带来的方便,似乎是无穷无尽的。坐在北京家里,暖气热得全身发干,上网定了加湿器,立刻就送货上门。周末,同纽约的同学上Skype聊天,谈合作计划。前不久,朋友提起《圣经》里的海枣的种种用处,上网“谷歌”一把,果然,大长见识。有时我想,万一哪天互联网歇工一小时,这世界会怎么个绝望!
还有一个现象,邻居王老师说的:原先读书,一篇长文能一口气看完。现在变了,读上一两页就走神,情不自禁想干点别的:上网接接电邮,追踪微博新闻。他太太也说,女儿像长了三头六臂,做着作业,电脑要打开七八个视窗,飞信来回,一边还放音乐,玩手机,哦,还有YouTube视频,忙个不亦乐乎。说她,她还嘴硬:大家都这样,这叫multi-tasking,复合型人才,没听说过呀?
看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码技术在提供方便之时,也悄悄改变着我们。“洛杉矶时报/布隆伯调查”表明,现在每五个青少年中有三个说,喜欢同时做好几件事,而不喜欢集中精力做一件事(见《洛杉矶时报》2006.8.7)。与此相关,网民的荧屏阅读习惯,就像是蜻蜓点水,在文献间横向跳跃,注意力不断转移、停留不住。这现象已有专家在研究,还给它取了一个吓人的名称:“互联网注意力缺乏症”(IADD),担心人类的思维和创新能力会因此受妨碍。当然,也有乐观的一派,认为互联网只会使我们更加聪明,因为网上汇集了“海量”的知识信息,而信息的管理、检索和传播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便捷。但是,无论担心还是乐观,有一点是大家都意识到的:互联网正在重塑大脑功能,影响到人们的一部分认知行为,尤其是阅读、理解、学习和思考。那么,这些变化对人类社会的未来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 继续阅读 利求同:互联网大脑,能阅读思考? 全文
刘忠: 被识别的几率:非法取证程序性制裁的构成性前提
按:谢亚龙是否被刑讯逼供,众说纷纭。一篇旧文对此有一个详细分析。
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证据规定[1],在极高的被期待中颁布。细析条文,这两个规定是给办案人员提供了一个比较细致的办案指导守则、工作操作的引导指南,在对非法取证进行程序性制裁具有实质作用力的条款上,该规定并没有超出的制度增量,区别对待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言辞证据和书证、物证的证据能力这种做法,也仍是沿袭了两高对1997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各自所作司法解释中的规定。
消除以刑讯逼供为主要表现的非法取证,从1980年刑事诉讼法实施的30年中,最高司法机关的关注从未松懈过,学界也持续投入研究,但根本的改观并未显现。除刑事政策选择、基础性的社会控制力等社会存在制约等原因外,在纯粹的侦查技术维度,外部观察者对于非法取证,甚至是刑讯逼供这样严重并且易于留下证据的行为,均难以识别、确证,是非法取证无法消解的一个最大的支撑因素。
本文以既有的制度投入在排除非法取证这一问题上何以无效,作为制裁程序性违法的构成性前提的被识别机制在中国刑事诉讼实践中的建立障碍为分析线索,表达程序性制裁规则在排除非法取证这一局部问题上的逻辑弱点,以及构建排除非法取证的强识别机制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制度、实践中的复杂,以期望能对程序性制裁规则的制度实效获得延展性的认识。 » 继续阅读 刘忠: 被识别的几率:非法取证程序性制裁的构成性前提 全文
谷歌数字图书馆的文化战争
网络杂谈之十一
© 2011 HL
谷歌数字图书馆(Google Book Search Project)自2004年推出以来在美国国内和世界范围内都引起了较大争议。主要的法律争议在于,谷歌对图书的扫描以及向用户提供有限的内容搜索是否属于美国版权法上的合理使用。经济学家论证说,谷歌数字图书馆不仅对版权人图书未来的图书销售有利,也有利于公众以低成本获得更多的信息(比如那些已经丧失版权保护的古老作品),是一个双赢。况且,由于孤儿作品不断增加,加之版权保护期限不断延长,寻找真正的版权人并进行协商会花费高额费用。谷歌数字图书馆采取的选择退出制度(opt-out)将比选择加入(opt-in)对社会福利的增加更为有利。目前,谷歌已经就版权诉讼达成和解,并等待法院对修改后的和解协议进行包括价格垄断在内的司法审查。一旦通过审查,谷歌数字图书馆将把选择退出和加入两种模式混和起来,得到进一步发展,例如,它已经开始转变角色,成为电子书销售商。
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无边界特性,谷歌数字图书馆影响的不仅仅是本国版权人的利益,也引起了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警惕。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部分中国作家的作品进行扫描的做法与谷歌进行了几轮谈判,最终迫使其发布道歉声明。我不打算评论其中的法律问题,而是想从文化建设和创新的角度进行讨论,即一家全球性网络巨头的数字图书馆服务是否会影响到其它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创造;如果有影响,又该如何应对。我将从法国国家图书馆馆长让纳内的一本小册子谈起,讨论谷歌图书馆如何带来文化冲击。其次进一步分析文化冲击的目标是文化创新以及背后的一整套产业政策与生产机制。最后分析谷歌图书馆给中国带来的另类意义上的文化冲击:现代版权法观念遮蔽下的文化分享与象征交换。本文的发现是,两种挑战殊途同归,都需要对开放文化生产有某种制度上的保障和创新。
这本题为《当Google向欧洲挑战的时候——为奋起辩护》的小册子发表于2005年,正是谷歌策划推进其数字图书馆的时候。作者作为法国国家图书馆馆长,对本国和欧洲的文化怀有无比热爱之情。他担心的问题很明确:一旦谷歌数字图书馆将大量图书进行数字扫描,并提供搜索,将会对欧洲的既有文化产生重大冲击。第一,谷歌图书馆想要囊括的首先是英语作品,对于大量没有英语翻译的外文作品则不会优先考虑,这就使得英语文化通过无国界的网络传播占优。随着越来越多的欧洲人使用英语,欧洲文化将逐渐会被来自英语世界的力量主导。第二,即使谷歌扫描法语作品,也存在选择偏见的问题,一些重要的本国作品和涉及到重大历史的作品很可能由于小众市场的缘故得不到和其他大众畅销书平等的待遇。第三,与上一点相联系,谷歌搜索引擎本身会带来一些非客观的结果,搜索结果的主次排序会极大影响人们的认知和选择,一些重要的古老书籍很可能因为得不到足够数量的链接而排到后面,从而不利于文化传承。“书籍和图片领域可能受文化民粹倾向的冲击,让那些常识性的、没有争议的平庸的作品充塞市场。”(30页)最后,谷歌图书搜索会“导致发行书籍的主次排列受广告效益的支配,以最高地满足出资者的利益”,而“出资者大多是拍卖角逐获胜的大公司”,小书商出版的图书则很难得到优先认可。(31页) » 继续阅读 谷歌数字图书馆的文化战争 全文
一场迟到的争论,但未必是悲剧
网络杂谈之十
© 2011 HL
《著作权法》在过去十年中修订过两次,这十年正是中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期。在全球范围内,随着新经济的扩张,著作权的保护和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挑战之一就是信息技术便利了作品的传播和使用,也使盗版变得风行,这一点在中国也丝毫没有例外。按照立法者的构想,如果说前两次修法是被动地回应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那么这次则是要在信息经济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对《著作权法》作出“主动、全面的调整”。
纵观《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简称《草案》),立法者对体例编排、语言和内容都进行了较大调整,特别是将散见在行政法规中的一般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草案》引发的几个争论集中反映了立法者对《著作权法》功能和目标的探索,以及涉及到的主要利益之间的冲突。这些冲突往往被淡化为单纯的法律解释问题,以专业语言表述,也就无从让公众知悉其中的玄妙,体会和想象对利益群体的冲击。实际上,传统著作权人利益群体近些年越来越多地发出自主声音(例如卡拉OK收费问题,作家和百度的纠纷),这次争论不过是借助修法的另一次集中表达。在我看来,它恰好清楚地将围绕在著作权保护周围的利益群体揭示出来,让人们真正理解各方的立场和利益诉求。这些诉求都应当放在整个信息技术革命的大背景下理解,这也是本次修法的重要背景。
目前的争论由一些音乐界人士提出,他们担心像百度那样的互联网公司便利用户寻找和下载盗版音乐而不承担审查义务(第69条),也担心自己的歌曲在发行3个月后尚未盈利就可以被其他创作者使用(第46条),更担心有政府背景的著作权集体组织无法有效地代表其维护权利(第59-63条)。他们悲哀地看到,传统音乐发行方式正无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在互联网用户与日俱增的情况下,人们消费音乐的方式在改变。如果不能抓住互联网革命,控制传播渠道(包括正版作品分发系统和播放器终端),便利网民支付,就只能走向衰落。而这些又有赖于和他们不喜欢的互联网公司合作,因为后者更加了解网民的喜好和消费习惯,也有能力开发终端应用,把网络内容像水和电一样输送到千家万户。他们太看重保护内容生产市场,而忽视了互联网时代极为重要的传播市场。
影视界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它们也曾受害于早期的盗版视频网站,但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无力阻止互联网的前进。 电影尚能将人们从狭小的房间中拉出,靠现场效果和观众的心理需求来维持公映票房,但也不得不开始和视频网站合作,将热映的大片放在网上。而电视和广播的收视收听率逐渐下降,也加速了这类传统媒体向新经济靠拢的步伐。广电系统在“三网融合”政策下执着地维护自己的封闭网络,也是对这类危机的另一种回应。 » 继续阅读 一场迟到的争论,但未必是悲剧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