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

读书笔记:作者人生际遇对历史书写的影响

Louis MenandRichard Cohen 的新书 Making History: The Storytellers Who Shaped the Past (Simon & Schuster, 2022):
网络版:The People Who Decide What Becomes History
印刷版:Gibbon’s Left Testicle. The New Yorker, April 18, 2022, pp. 63-65.

书评印刷版的标题《吉本的左侧睾丸》显然是标题党的作为(杂志目录页上印着的标题其实是“Historians and the writing of history”),颇有吸引眼球的功效;而网络版的标题则中规中矩,点明主题,因为所评之书是讲的是“讲故事的人”即历史书写者(或最广义上的历史学家)的。标题党归标题党,针对这样一本书,书评选择由吉本引入主题,再正当不过了。事实上也确实让我涨了一点知识,一是吉本的“悲催”人生,二是其人生对其历史写作的影响。二者合起来,正是书评文章和书本身的主题。

吉本的左侧睾丸到底怎么了?好奇的你这一问,就问到点子上了——

沈明:“路”vs.“网”:全球化与地方化的角力

研究全球化的文献已经汗牛充栋。宽泛地说,全球化与世界历史的近现代化过程大体是同步的。在这个意义上,几百年来,全球化是一个历久弥新的历史进程。尽管每一代人都感觉自己生逢全球化时代最前沿的历史时刻,但事实上,全球化并非一个线性进化过程:在某些非常重要的领域,例如就劳动力的跨国自由流动而言,二十一世纪的全球化程度还不及十九世纪。阻碍或者牵制全球化的因素显然既复杂多样又盘根错节,但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恐怕就是民族国家的主权及其治理对全球化的敌意了。通俗地讲,在全球化这一宏大的叙事层面上,地球村从来都是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故而全球化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建构出来的社会工程或者乌托邦,而只能是由种种利益驱动的政治经济博弈的动态过程。道理这样讲似乎有些抽象甚至空洞,我们不妨以不久前出版的一本书为例子,由国际贸易这一典型的全球化论题入手,看看从古老遥远的丝绸之路到——比如说——案头昨天报纸上还在热议的“一带一路”、“亚投行”这些上下几千年纵横几万里的“风马牛”,如何被全球化的理论勾连在一起,以及这种整合过程为什么必然充满了羁绊、分歧乃至冲突。

我们要讨论的书是阿努帕姆·钱德(Anupam Chander)的《电子丝绸之路》。钱德教授任教于美国戴维斯加州大学法学院,是一位网络法与国际贸易法专家。他这本书系耶鲁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书出自知名学术出版社,封底印有哈佛、耶鲁、哥伦比亚等精英法学院学者(以及美国参议员、WTO官员)的推荐语,不过其文体定位却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从全书的结构、行文以及特别是文献引证来看,应该说其性质更接近 journalism。话这样讲,并非基于某种所谓的学术自信或自大贬低洋人同行,因为至少“他们是不大敢一把剪刀、一瓶浆糊闯天下的”(借用冯象老师说法)。其实,指出学术味不够浓这一点,虽然算不得赞许但也并未意在贬低。我们知道,与国际商贸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研究多属实践性很强的部门法领域,对于这类论题来说,纯学术的、着力追求理论创新的“阳春白雪”型写作很可能只是富有“波西米亚”意味的自娱自乐。立足于严肃的实证材料的分析和研究——而非花拳绣腿或者屠龙术——应该成为法学研究的主流。这一点对当下中国来说格外值得强调,因为门派/语词之争变换了模样,在法学界代代转世生生不息,甚至可以化神奇为腐朽: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的战斗本身其实构成了(或者说延续了)政法法学。钱德教授这本书即便在纯学理层面上缺乏建树,但其务实的方法、扎实的材料、多学科视角及其提出的诸多问题与分析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国际商贸与互联网既是当今世界的重大政治经济学问题,也是重大的法律问题。我相信政治法律经济贸易等诸多相关专业的学者,以及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普通读者,都能从这本书中汲取有益的信息和洞见。以上简单介绍之余,应该说明,笔者的醉翁之意不在作为部门法的国际贸易法研究,而在提取该书宏旨,在一个较为抽象的层面上,即所谓“理论”层面上,略微探讨一下电子丝绸之路、互联网、世界贸易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尝试初步挖掘这种关系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学含义,特别是全球化和与之相反的力量“地方化”之间的张力与互动。可以说,这是形塑当代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的结构性力量和基础性动因之一。

“That’s capitalism for you.”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apitalism很多人(上至 Bill Gates,下至在下)喜欢阅读《经济学家》杂志,不是没有缘由的。比如这篇针对《剑桥资本主义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apitalism)的短评,开头结尾都写得有声有色:

ECONOMICS publishing has recently undergone a great democratisation. High-quality academic writing was once confined to a handful of journals, mostly accessible in academic libraries. The journals still exist, but mostly serve to influence university hiring decisions. Writing has overwhelmingly gone online, where ambitious academics release free working papers, plug them on Twitter, and watch the discussion unfold. Though this democratisation has critics, it has vastly expanded the audience for economics writing.

This, in turn, may prime the market for another throwback: the authoritative collection of essays. For readers whose interest has been piqued online, the anthology provides an appealing way to learn about a range of subjects.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apitalism” is an excellent example of the genre. …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apitalism is] a thoughtful account of capitalism. Rarely is economic history so accessible. Yet it is unclear who is meant to read it. University libraries will buy a copy, but the material is not especially rigorous by academic standards and is better suited to the ordinary reader. The price, however, is not. At £150, the work may not appeal to the casual economics readers who have benefited most from the online revolution. The publishers will have their reasons: large margins may be earned on limited sales to libraries and rich bankers. There is talk of a paperback version. But the upshot, for the moment at least, is that most readers will turn elsewhere for their economic history. That’s capitalism for you.

Capitalism through the ages: A grand tour

刘皓明:雅典与梭伦:评柯素芝《出世与神情:西王母在中世纪中国》

Suzanne Cahill, Transcendence and Divine Passion: The Queen Mother of the West in Medieval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到西安必登大雁塔。初唐时期留到今天的人造地面结构本来就屈指可数,而它们中间,恐怕没有哪个比大雁塔更人文荟萃了吧?要说能在长安这样的都市屹立一千三百多年而不倒,实在不是易事,因为就算能历尽乱世的兵燹劫掠而幸存,却保不齐躲得过“盛世”的拆迁;就连自然风景,不也早已因过度开发超限承载而疮痍满目、面目全非了吗?

登上大雁塔,自然要吟咏杜甫的名作《同诸公登慈恩寺塔》:

高标跨苍穹,烈风无时休,自非旷士怀,登兹翻百忧……

塔内确也未敢有失风雅,应景地悬挂着这首杜诗及其唱和之作的今人抄卷,只是那字写得实在比北京地下过街通道里立在地上的“收购药材墨盒”的牌子上的字好不了多少。在这种旅游热点,没有挂出像“和谐号”那样用电脑打的“书法作品”,就已经很不错了,不好奢望的。

大雁塔本名慈恩寺塔,慈恩寺是唐高宗为纪念其母长孙皇后、唐太宗之妻修建的,高僧玄奘曾在慈恩寺里奉勅译经。现存寺塔为武后时所重建,虽经后来历代修缮,却仍属为数极少的现存唐代地面结构中最著名的一个,是中古建筑史的活标本。这个凝聚了唐代政治、宗教、思想和物质文化的地面结构,尤其因杜甫《同诸公登慈恩寺塔》而成为唐代文学的一个坐标,这不仅是因为杜甫的诗写得好,还由于当年同杜甫一起登塔并唱和的“诸公”——高适、岑参、储光羲、薛据——的诗作也一一尚在。翻阅《文苑英华》,看到这首杜诗同其唱和之作被放在一起,读者仿佛能看到天宝十二年秋(西历753年)的某一天,这几位诗人在慈恩寺兴会的场景。因此除了文学价值之外,这组诗还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上个世纪末以来人文研究界时髦搞所谓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和公共空间,像杜甫高适岑参等人登慈恩寺塔的唱和之作,可以是这类研究的绝妙素材。

苏力:中国司法中的政党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毛泽东[1]

一、问题的界定和意义

《耶鲁法学杂志》2005年春季号刊登了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弗兰克·阿帕汉(Frank Upham)的一个长达44页的书评,[2]评论我的《送法下乡》。[3]在认真理解并给与了高度评价的同时,阿帕汉教授对他认为的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批评主要有两点,一是“不加批评地接受了单线进化版的现代化理论”;[4]但“最大的问题”则是在书中“看不见政治和政治权力”,[5]仔细读来其实是批评我没有展示并辨析中国共产党对法院工作的干预和影响,法院在涉及党的或有党的背景的机构、人员的案件中具体行动,以及基层法院在社会冲突中的一般角色等等。

高峰枫:保罗的右耳

英国作家威尔逊(A. N. Wilson)多才多艺,而且多产。他不仅创作小说,还是知名的传记作家,所作《托尔斯泰传》和《C. S. 路易斯传》都是极负盛名的作品。威尔逊对基督教念念不忘,上世纪最后十年间,曾接连出版三部著作:《耶稣传》(Jesus: A Life, 1992),《保罗传》(Paul: The Mind of the Apostle, 1997),《上帝的葬礼》(God’s Funeral, 1999)。最后这一部书讨论的是欧洲十九世纪宗教的衰落,书名来自哈代于二十世纪初年所作的一首诗。前两部书则直探基督教历史本源,分别为创教两位核心人物作传。威尔逊写的虽然是畅销书,但是看他附在书后的参考文献,可知他对于专业学者的研究成果非常熟悉。能广泛涉猎新约研究的各家著述,又不掉书袋,将枯燥的学术问题讲得清楚、有趣,这可算是这两部传记的突出特点。

God's Funeral要想了解耶稣,需先了解保罗。因为新约中的保罗书信,写作时间要早于福音书,是基督教文献中最早论及耶稣的。更重要的是,历史上的耶稣能演化成神学上的“基督”,保罗起了关键作用。新约当中有一部《使徒行传》,算得上是保罗最早的传记。保罗是犹太人,少时来到耶路撒冷,追随法利赛人。一开始,他对于奉耶稣为救世主的新兴教派极端敌视,下手不留情面。《使徒行传》中说他“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8:3),“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9:1),明显是逼迫早期信徒的急先锋。保罗后来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忽见大光,并听到有声音斥责他的所作所为。那声音又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保罗于是三日之内,目不能视物,不吃也不喝。这便是保罗皈依的经历,在《使徒行传》中记录了三次(第9章、22章和26章)。

赵鼎新:民主的限制

民主四讲》,王绍光著,三联书店2008年9月第一版,256页,21.00元。

  就我个人来说,如果这个世界中存在一个没有“修饰词”的民主国家,并且如果我有选择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去那个国家生活的。

  近三十年来,中国发表的有关民主的著述不少,但其中绝大多数都属于“处方”式的工作。这些著述的作者大多对西方民主的具体运作机制及存在条件不甚了了,许多人也没有足够丰富的西方生活经历,但都把西方在二十世纪的强盛和发展看作是民主的成果,并把中国社会在不同时期存在的各种问题看作缺乏民主的表现。“只有民主才能实现中国的经济发展”、“只有民主才能消除官员腐败”、“只有民主才能解决社会收入不平等”、“只有民主才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只有民主才能解决公共卫生和食品危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民主是个好东西”似乎成了一个不容争辩的铁理。

  王绍光先生的《民主四讲》与以往那些著作有很大的不同。《民主四讲》中虽然也有不少“处方”,但其核心则是描述和分析。《民主四讲》的第一章讲述希腊古典民主的起源与消亡,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降的古典哲人和大量近代哲人对民主政体的厌恶,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家对民主政体的恐慌,以及代议制民主在西方的形成和发展。第二章综述西方社会科学家关于代议制民主得以存在的条件的核心文献及其论点。第三章围绕代议制民主的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讲解其运作机制及其在发展中所形成的种种弊端。第四章则对代议制民主的实效进行评价,对代议制民主的得失进行反思和批判,并针对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民主四讲》展现了王绍光深厚的西学造诣及他对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深入了解,书中多处到位的点评也凸显了作者的多年积累和思考。《民主四讲》为中国读书阶层提供了一部了解西方民主的高质量入门教材,它走出了八十年代来盛行的“民主是个好东西”式的思维方式,表明了中国知识分子正在走出急功近利的启蒙而趋于成熟,这对今后中国政治的良性发展是一件好事情。我为王绍光《民主四讲》的出版叫好。  

民主四讲  《民主四讲》在学术上质量上乘,但书中的一些观点我却不尽赞同。为了深化对于民主和民主转型的认识,笔者在此抛砖引玉,提出以下分析供参考。

高峰枫:通识教育读本之“欠通”

古典诗文绎读《古典诗文绎读·西学卷·古代编》(上)、(下),刘小枫选编,李世祥、邱立波等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8月第一版,495页、493页,89.00元。

  华夏出版社近年来翻译出版了大量书刊,仿佛空投集束炸弹一样,密集轰炸了中国的西方古典学研究领域。最近掷出的是一枚重磅炸弹——厚厚两卷、篇幅接近千页的《古典诗文绎读·西学卷·古代编》(以下简称《绎读》)。该书上卷涵盖了亚里士多德之前共十一位古希腊经典作家,既有诗人和戏剧家(荷马、赫西俄德、三大悲剧作家等),也有史家和哲学家(如希罗多德、修希底德、柏拉图等)。下卷选择的作家范围更广,有西塞罗、恺撒、维吉尔这些古罗马诗文作者,有早期基督教神学家如奥古斯丁,还包括中世纪犹太哲人迈蒙尼德以及三部古代文献集(希伯来圣经、新约福音书、《一千零一夜》)。每位作家或文献集均配以两三篇“绎读”文章,这些文章除少数几篇出自中国学者之手,其余皆译自西方(主要是美国)古典学者的著述。

  这部以译文为主体的读本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编者并非要出版一部研究资料汇编,而是准备为青年学子提供一部研读西方古籍的“指南” 或者“导读”。在“弁言”中,编者雄心勃勃地写道:“《古典诗文绎读》打破现代化的学科分割,以可读性强的原典绎读开学养正,不仅为人文科学的本科生也为社会科学各专业本科生提供通识教育基础读本,亦可供理工农医学生休闲。”(上卷第2页)大哉斯言!但是大学本科生在读过《绎读》之后,果真能受到西方古典学的启蒙、果真能窥西学的门径吗?我看未必。《绎读》在很多方面都未达“通识教育基础读本”的要求,最显著的缺陷有三方面:一曰门户之见太深,二曰选编尺度不明,三曰学术规范不讲。

高峰枫:西塞罗的愤怒

《西塞罗全集》  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106 BC – 43 BC)是古罗马一代文宗,其著作涉及面极广,既有打官司的讼词,也有哲学、政治学和宗教领域的著述,更不要说彼得拉克在1345年发现的那几百封书信了。若对古罗马文史缺乏了解,对西塞罗雕琢、繁复的文风没有体会,那么翻译(translate)西塞罗很容易成为对他的“侵害”(transgress)。买到汉译本《西塞罗全集》第一卷《修辞学卷》时,我便替译者捏一把汗,待看了译文之后,我早已被惊出好几身的冷汗了。

  译者翻译所用底本,是“洛布古典丛书”(Loeb Classical Library)的英译本。他沿用英译本的做法,把Ad Herennium(译者翻作《论公共演讲的理论》)列为第一篇。译者在“内容提要”中说:“本书是否西塞罗本人的作品在西方学界一直存有争论,但主导性的意见仍视之为西塞罗的著作。”可是据我所知,“主导性的意见”刚好相反。据考证,Ad Herennium 约作于公元前一世纪初期,是现存拉丁文献中最早的关于修辞学的系统论著。在中世纪以前,这部书的抄本大多将西塞罗题为作者。但是自十五世纪开始,人文主义学者瓦拉(Lorenzo Valla,1407-1457)便开始质疑西塞罗是否真的是此书作者,并且当时已有其他学者将此书排除在西塞罗作品之外。这样一代代研究考证下来,只要您随便翻阅几部研究古罗马修辞学的著作,从英国学者Atkins的《古代文学批评》第二卷(1934年),到加拿大学者Grube的《希腊罗马批评家》(1965年),再到意大利学者Conte的《拉丁文学史》(英译本1994年)和美国学者George Kennedy的《古典修辞学史新编》(1994年),没有一位将这部书归在西塞罗名下。译者也许无暇翻阅这些基本参考书,可是就在他依据的“洛布古典丛书”英译本中,英译者Caplan在英译者序里明明说过“虽然以西塞罗为作者的观点仍不时出现,但近来所有的编校者均以此说为谬”,“此书作者问题不时引起学者讨论,但从未获得最终解决,也从未让所有人满意。我以为,最明智的做法,是将此书归于一佚名作家笔下……”译者只要认真看过这篇英译者序的前三页,我想他绝对不会说出“但主导性的意见仍视之为西塞罗的著作”这样不负责任的话来。  
  
  西方古典修辞学有很多基本术语。比如按照“演说”(oratory)的主题和功能,一般将“演说辞”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庭议”(deliberative),专门讨论军国大事,比如宣战、媾和、立法等等;第二类是“诉讼”(judicial或forensic),用于在法庭上控告他人,或者为当事人辩护。第三类是“赞咏”(epideictic),服务于讴歌君主和颂扬英烈。当西塞罗将这三个修辞学基本术语放在一起讨论时,译者尚能知其差别,勉强翻出大意。而一旦它们在文章中“落单”,译者一下子就双目迷离,辨认不出了。比如第150页,forensic单独出现了,身边没有 deliberative 和 epideictic “相伴”,译者忘记其义当为“诉讼”,三次将它译成“辩论性”。又如第170页,出现了一个 deliberative style,这本来是议论国事所应使用的文体,而译者却译作“演讲术的精致文风”,估计是将deliberative往deliberate(深思熟虑)的方向上理解去了。对修辞学基本术语不熟悉、不敏感,却勇于翻译古罗马修辞学巨擘的鸿文,正好比不懂悲剧和史诗的基本差别,就胆敢翻译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一样。

理查德·道金斯:后现代皇帝的新装

按:这是理查德·道金斯的一篇相当有趣的书评文章,原文:Richard Dawkins, “Postmodernism Disrobed”, Nature 394, 141-143 (09 Jul 1998). Review of Intellectual Impostures by Alan Sokal and Jean Bricmont. Profile Books 1998, £9.99. To be published in U.S.A. by Picador as Fashionable Nonsense. 本文由柯南翻译。
  
  假设你是一个胸无点墨的知识欺诈者,但是又有强烈的野心,想在学术生涯上取得成功,得到一小群虔诚的信徒,让全世界的学生把你的作品用荧光记号笔标出来。那么你会选择致力于哪种文风?当然,不能是清晰的那种,因为清晰的文风会暴露出你的无知。或许你会创作出类似于下面这段话的东西:

  我们很明显地看到,视作者的不同,在线性的表意联系或者原书写(archi-writing),以及这种多参考的、多维的机械催化剂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尺度的对称、横向性和它们的扩展的消极非论说的特征:所有这些维度让我们离开了排中律的逻辑,并且加强了我们对此前批评过的本体论二元论的拒绝。

  这是从心理分析学家费里克斯·瓜塔里(Félix Guattari)的作品中引用的一段,瓜塔里是被艾伦·索卡尔(Alan Sokal)和吉恩·布里克蒙(Jean Bricmont)在他们的杰作《知识欺诈》一书中揭露的许多时髦的法国“知识分子”中的一位。这本书此前在法国出版,现在出版了用英语完全重写和修订的版本。瓜塔里仍然继续着这种含含糊糊的风格,并且在索卡尔和布里克蒙看来,他创作出了“我们迄今为止遇到的包含了科学的、伪科学的和哲学术语的最天才的大杂烩。”瓜塔里亲密的合作者、已故的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在写作上也有类似的天才:

冯象:法文化三题——文化解释·兵家传统·法发神经

《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一九九四年)共收七篇论文。作者三篇:《法律的文化解释》,《法辩》,《礼法文化》;西方学者三篇:吉尔兹《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弗兰肯伯格《批判性比较:重新思考比较法》,安守廉《知识产权还是思想控制:对中国古代法的透视》;还有一篇作者综述的《格雷·多西及其“法文化”概念》。这本书中西合璧,第一个好处是一册在手方便我们的学习和研究,第二可以和另一本一流的论文集《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高道蕴、高鸿钧、贺卫方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四年)对照着读,相互发明。不过最重要的是第三,如果这本书提出的一系列方法论问题能够得到中国同道专文专著的回应、展开批评,则中国法律史和法文化研究“有福了”。

我想就“文化解释”这一术语作三题发挥,为作者倡导的法文化研究小小的鼓噪一下。

文化解释

法律的文化解释不是用法律解释文化的意思。文化是庞然大物,从法律摸文化如同瞎子摸象。法律加上一科,如法律人类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与经济学,也不见得好多少。所以毋宁说文化解释是提出一种做研究的立场和方法。用作者的话说,就是把法律当作“人生活于其中的人造世界的一个部分”。(页4)可以理解为法律不仅能解决问题,同时还制造问题,还免不了赋予“问题”以法律的意义,而我们所谓“文化”,正是由这样那样的“意义”构成的。对于法律来说,我们每个人不啻这“人造世界”中大大小小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法律虽然是“人造世界”的产物,实际上却又反过来支配造它的那个世界的想象和创造,规定并利用那个世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种种表现。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无非是有关某一特定“人造世界”的“地方性知识”(吉尔兹语)。或者换一个角度,用福柯的口气说,是疏导知识的地方性生产和流通的“节俭原则”(principle of thrift)之一。正是靠着法律和其他类似制度的实践,知识才得以划分并占有它的“本土”。这样看来,法律的文化解释倒是一场危险的游戏了。因为解释者除了那经过法律疏导、想象和构造出来的知识,并无其他手段可供想象和构造法律的文化性格。换言之,他除了一个解释者独有的立场或距离,一无所有。所有传统的和新造的概念,都是他的解释对象抛出的诱饵,为的是勾引他放弃解释者的立场,接近解释的对象。然后,解释的游戏便可以收场,解释者变了解释对象的影子。

指出以上两点(法律对知识生产的渗透和解释者的危险处境),我以为对于探讨法文化研究的方法论是极有必要的。惟有充分意识到解释对象对解释者的诱惑,相互间稍微疏忽即可发生的重合或模仿,才有可能建立文化解释的立场。文化解释因而不是我们熟悉的那种法制史或法律思想史式的描述和记载,而是对这些描述和记载的全部前提条件的调查。不是例如重新考证“体用之辩”的来龙去脉,也不是再一次登记近世某一主义或思潮向“德先生”所作的历史性抗争。文化解释乃是解释的解释,是追究各种解释背后的立场和态度,而不是取代别种解释;是质问例如为什么关于某次政治运动或权力斗争的某派解释能够最终获得“文化”的待遇,从而名正言顺地表述为法律的规定、概念或原理。

在这一点上,文化解释对于国人来说并不是什么新奇的舶来品。它其实很像为我们政治生活把关的那道手续——政审。政审的目的,不是要搞清楚政审对象关于某项政策、某个口号和观点具备什么样的知识;政审调查的是他的立场和态度。因为所谓“知识”不过是调查者成批生产、成批解释、再强加于调查对象(让他学习掌握)的东西;态度、立场才真正关系到对象和调查者之间,对抗性或非对抗性的政治距离及其克服。同理,在文化解释的危险游戏中,关键不是问“什么是法”这样经典的法理学问题,而是问“什么态度”、“什么立场”——某时某地某个群体对于它奉之为法的那些制度和实践,采取了什么态度;那态度何以成为可能,又如何影响了“人造世界”的“本土”性格,等等。

只不过有一点和政审不同,文化解释者拷问的,到头来却是他自己的态度和立场。这点不同,使我常常想起在耶鲁法学院写过的一个题目和法理学课堂上的一场争论。

谌洪果:我是谁?——《法学方法论》第二章读后

谌洪果*

  由陈爱娥翻译的这本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1]是该书的“学生版”,相对全文版来说,少了对十九世纪初到一战结束德国法律理论和方法论历史进行批判性阅读的前四章。但即便如此,要想把本书读完,体会其谨严透彻的分析及深邃的法律思想,的确还得花上许多的耐心和认真的思考。该书共分七章,第一章介绍利益法学和评价法学,是为作者后面的论述奠定理论的起点,第二章总述法学的一般特征,它围绕规范的言说和思考方式以及法学在方法论意义上可能具有的知识贡献和反思意识进行了透彻阐发。第三章至第六章分述法条理论、案件事实及法律判断、法律解释、法官续造法律的方法,具体而微,在详细阐说法学方法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同时,构筑起自己法学方法论的理论大厦;第七章在前几章的基础上,又转入探讨法学中的概念体系,强调法学乃是以伦理原则为主导的内部体系和以逻辑体系为主体的外部体系相结合的开放的、价值导向的思考方式。

  本书作者所追求的是一种比较完整和成熟的有关法律方法论领域的理论体系。其中既有主观的思想建构的色彩,又不乏作者从自身“民法家学”的法律经验得出的言传身教和智慧结晶。也许有人会反感在法律这种务实领域中的宏大体系构想,但理论的提升对于梳理混乱的生活世界既然实属必要,我们就不必先就为这种鸿篇巨制吓倒,而是要仔细了解作者到底说了些什么有意义的甚至是有用的东西,它是否给我们带来了知识的增长以及意料之外的智慧上的惊奇。当然前提是你对这个问题本身感兴趣。而要真正进入作者的思路、理解作者的理论努力,认真领会本书第二章“导论:法学的一般特征”的论述,最为关键。本章实际不止是导论,它毋宁是以高度凝炼的方式,阐明了作者所要表达的基本思想,特别是他对于法学本身的认识和法律人借助法学方法如何对自己做一个反思性的定位的问题意识。这样,作者就超越了纯粹“常规科学”的技术性言说,而转入更广阔的政治和社会视野,更注重对于现实的各种新的法律问题的回答,更注重法学、法律及法律人的生存状态和自我反省的问题——即“我是谁?”的问题,以此作为衡量法律职业对于人类发展的作用及局限的起点。这种深意,包括他的答案所具有的欠缺和硬伤,恰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法律人,在阅读这类“经典”的时候最应该留意和吸收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