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

冯象:上帝的灵,在大水之上盘旋

岁末大雪。友人W君转来韩南教授一篇论文,谈英人麦都思(W. H. Medhurst, 1796-1857)来华传教,王昌桂、王韬父子协助译经之事。这题目,韩先生前些年在哥大讲过,故早有耳闻。现在译成中文,让中国同道评价,他一定很高兴了。记得八十年代中,韩先生接手主持哈佛燕京学社,开派对,跟他聊天。他轻声道,我们差点儿做了同行呢。原来他大学一开始念的是中世纪文学,后来兴趣转移,才学汉语,到北京进修。他是钱钟书先生夸过的功力深厚的“老派汉学家”——二十春秋,白驹过隙,他已荣休多时了。

英美传教士的汉译《圣经》,我原先不太留意,虽然早知其中舛错不少。这几年因为译经,才顺带考察了旧译的“病理机制”,写了一组文章,收在《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北京三联,2007)。论西学,那些传教士大抵算不上专家,中文则依靠助手(如王昌桂父子)润色。但马礼逊/米怜《神天圣书》(1823)以降,一百年间,为传扬上帝之言你追我赶,从“深浅文理”到蓝青官话,终于留下一部“国语和合本”《新旧约全书》(1919);居然二十世纪国人自己林林总总的译本,包括对和合本的修订(如新译本,1993),无一可与之比肩。这在世界各大民族的译经史上,恐怕是绝无仅有的。

更重要的是,和合本的语汇句式,连同误译漏译、病语病句,还渗透了之后几乎所有的白话旧译。然而,和合本的底本并非原文善本,而是传教士的母语英文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1611,修订版1885)。于是国人长期以来学习、引用、讨论的《圣经》,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钦定本落在中国的一道影子。钦定本对原文独具风格的处理,通过传教士的解读与“再创作”,便构成了《圣经》在中文世界流布而言说的基本语义框架和引申诠释的基础。

如此,欲读懂和合本等中文旧译,就必须研究钦定本。国内教会发行的《圣经》当中,有一种不错的和合本/钦定本汉英对照版,便是出于这一考虑。

但是,钦定本不容易读。一方面,它是“英语散文最崇高的纪念碑”,对于不谙莎士比亚时代至十七世纪文学的人,委实难免“七月流火”误读误译。另一方面,作为译本,以现代学术成果观之,它又白璧微瑕,译名译法有时不甚准确。主要因为它在学术及文学鹄的之外,还承担了一项政治妥协的重任,即结束自宗教改革先驱威克利夫(John Wyclif,约1330-1384)译经开始,持续了两个多世纪的教派纷争和流血冲突。英王詹姆士一世组织五十四位圣公会与清教徒学者合作译经,第一个目标,便是想借助新译本的权威来稳定国内局势,抵御罗马教会的干涉。钦定本的前言(史密斯主教撰)说得明白:译者无意另起炉灶,宁愿以修订者自居,力图博采众长而成就一精良之译本。所以原则上,以圣公会的主教本(1568)为基础,对照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经文,尽量直译;同时参照“英语圣经之父”廷代尔的《新约》(1525)和《摩西五经》(1530)等五种十六世纪英译,择善而从。不过译经班子的讨论记录表明,修订过程中还广泛参考了外语译本,尤其是译者们熟悉的拉丁语通行本,尽管那是国王与新教诸派的共同敌人即罗马教会的标准经文。因此,钦定本虽是新教译本,就遣词造句而言,还真有超越时代的“跨教派”的气度(包伯里克,页245)。

冯象 重译圣经 无关信仰

撰文/颜菁/摄影/小詹

冯象  插队云南:卷入“文革”的毛孩子

  冯象是“老三届”知青里的最后一拨,自称“卷入‘文革’的毛孩子”。说是初中毕业,其实只读过一年初中就跟在别人屁股后面“闹革命”了。1968年,在“知识青年去农村接受再教育”的号召下,他和同学们离开了学校,从上海来到云南的弥勒县插队。

  因为父母早已被打倒,去云南的决定是冯象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商量的。“那时候我冬天会生冻疮,周围人都说别去北方,受不了,听说云南的自然条件好一点。另外,我父母抗战时期在西南联大待过,又在云南生活过,连带我也觉得云南并不算太陌生的地方。”

  冯象感慨当时根本不觉得自己是毛孩子,自认为完全有能力对自己的将来做出选择。“所以说小孩不怕吃苦,长大怕苦了,我现在就能体会到我们的上一代在‘文革’中受的苦。你现在再把我送到农村去劳动改造,我根本不可能像15岁的时候那样能吃苦了。”

  尽管对云南一无所知,但还算幸运的是,冯象插队的地方比较富裕,劳动了两年后,他就到更边疆的村寨当了一名乡村老师。

  “那里是真正的边境,在越南、老挝和中国三个国家的交界上,当初叫六村,现在叫绿春。再翻一座山就出国了,比我早的老师还给分配一支枪,防土匪用的。”

  冯象说当时有一部越南电影《乡村女教师》,描写的内容跟他的生活一模一样。步行好几天走进大山里的一个小山寨,村里分他一间茅草房,一半用来睡觉,另一半当教室,中间钉上木板隔起来。孩子们由他按照年龄大小进行编排,村里的文化教育就全权交给了他。

  “当了老师就有一份口粮,知青种地不行,教书是受欢迎的。当地的少数民族最欢迎两种人:医生和老师,对这两种人特别尊敬。学生们帮我打柴挑水,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也给我端过来。他们有很多人现在都当了官,还经常邀请我回去看看。”

  自学外语:改变命运的军代表

  当了一年多的孩子王,一天,冯象接到当地军代表送来的口信,让他上公社一趟。“这位军代表是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专门监听境外的电台,听力特好。他知道我一直自学英语,说是要考考我。”

  原来自从尼克松访华后,学英语不再是“封资修”,因急需英语老师,云南省就办了一个英语教师训练班,军代表有意推荐冯象。冯象跟着马帮出大山接受了军代表的考试,不久就接到了参加培训的通知。“训练班在大理,由上海来的老师教,我就这样捞到了半年的学习机会。”

  读书时一直很调皮的冯象,下乡后百无聊赖开始看书。数理化自学起来很困难,他就专攻文科。由于小学学过俄语,中学又接触过一点英语,自己对外语也比较感兴趣,他自学起了英语和法语。

  家里人对冯象学外语多少有些提心吊胆,因为看的净是“封资修”的东西,生怕他闹出乱子。好在他身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没人管。

  “边疆地区能收到的电台特别多,当时我听的都算是‘敌台’,BBC什么的,还有苏修的电台,哪个波段、哪个时间是哪个国家的我熟极了。老乡以为我听的就是汉语,所以我的英语听力还没上大学就过关了,读大学时专业课免修。”

  每月冯象还把自己的翻译和作文寄给杭州的姨夫,请他批改。姨夫曾留学英国八年,是伦敦大学第一位中国硕士和第一位名誉博士,冯象用的英法文词典和外文原著都是他赠送的。

  半年的培训结束后,县中学的校长看中了冯象,将他从大山里调到县中,从此他成为一名正式教师。而那位给了他人生第一次重要机遇的军代表随部队开拔后,冯象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冯象:谁写了摩西五经?——《摩西五经》译序

希伯来语《圣经》的开头五记,犹太传统奉为上帝之法(torah,本义教导);“上帝口传,摩西手录”,所以名之为《摩西五经》。

摩西和佛祖、孔夫子、苏格拉底一样,是万世圣哲。但他又是勇敢的革命者和老练的政治家。经书上说,他发动奴隶起义,带领族人逃出埃及,流浪荒野,在西奈山立约教民,训练军事。几经挫折,最后走到约旦河东岸,击败当地土著,建立据点,获取给养,正准备渡河攻入迦南(巴勒斯坦古称),上帝却把他“召去”了:“耶和华的仆人依照耶和华的旨意,殁于摩押”(《申命记》34:5);壮志未酬,他没能踏上梦寐以求的“福地”。

摩西五经然而摩西不愧为耶和华的先知。临终,他做了三件事:一是立助手约书亚接班,当着会众的面移交权力,以确保政治路线的延续(《民数记》27:18以下)。二是循祖制,以族长身份祝福以色列十二支族并预言未来(《申命记》三十三章)。第三,最重要的,就是将上帝恩赐的圣法逐条传授给子民,命其起誓,世代遵行。训示完毕,“摩西将律法(torah)写下,交给祭司……及以色列众长老,嘱咐他们:每过七年,到了豁免年的住棚节,当以色列全体集合于上帝耶和华亲选的场所守节时,你要向他们大声宣读此法。所有族人,包括男丁妇孺和各城客籍,都要召集起来聆听”(同上,31:9以下)。“就这样,摩西将律法一字字(dibrey hattorah)写在书卷上了”(31:24)。

按上下文的逻辑,此处“律法”应指先知的遗训(debarim),即《申命记》的主要内容,而非全部五记。但是古人相信,圣书一字一笔皆蕴含无穷启示;在经师们看来,倘若“遗训”跟“五经”用了同一个“法”(torah)字指代,上帝的意思,便是要摩西手录《五经》,并且他确实那样做了。

于是《五经》归了摩西名下。基督教继承这一传统,也奉《五经》为摩西的“律法”(希腊语:nomos,如《约翰福音》1:45,《罗马书》10:5)。因为耶稣曾明确表示:“你们如果信摩西[之律],就必然信我,因为他写的就是我”(peri gar emou ekeinos egrapsen,《约翰福音》5:46;旧译不通:“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还说:莫以为我是来废除律法或先知的,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成全。阿门(amen,本义坚定,此处为语气词,表示强调;旧译“实在”)我告诉你们:即便天地灭了,这律法也不会少掉一点一画,定将全部实现。所以谁若违背这些诫命中哪怕最小的一条,还唆使人效法,他在天国就会被叫作“最小”;但如果好好遵行、教人信守,在天国他就要称为“伟大”(《马太福音》5:17以下)。

“摩西手录”的信念,一直到十七世纪,启蒙理性和现代科学兴起,才渐渐动摇了。据说第一个提出质疑的,是英国思想家霍布斯(1588-1679)。接着,荷兰犹太哲人斯宾诺莎(1632-1677)又发现不少问题(布鲁姆、罗森堡,页20)。为此(以及别的出格言论),俩人大大得罪了教会而饱受攻讦,成了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异端”、“背教罪人”。但欧洲学术从此跨越了神学的樊篱,能够理性地思索提问了。比如,经文为什么多处重复讲述同一事件,包括摩西本人的经历,情节却每每抵牾?一些赞誉先知的文字,如“摩西这人极为恭顺,世上没有人及得上他”(《民数记》12:3;“恭顺”,旧译皆误作“(为人)谦和”,详见拙著《宽宽信箱·哪怕摩西再世》,北京三联待出),分明是旁人或后人的评价;耶和华“极为恭顺”的忠仆,他怎么会自夸?结尾记载先知去世、安葬和族人举哀、拥戴约书亚的情形,假如也说是摩西的手笔,就太玄虚了。

冯象译注:《摩西五经》[Torah or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摩西五经》[Torah or the Five Books of Moses],冯象译注。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6年。ISBN: 9780195964899.

简体中文版:《摩西五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ISBN: 7108043688, 9787108043689。

目录 [PDF] 摩西五经

献辞  v
前言  ix
谁写了摩西五经?——译序  xv

创世记 Bereshith  1
出埃及记 Shemoth  103
利未记 Wayyiqrah  181
民数记 Bemidbar  233
申命记 Debarim  309

附录
神的灵与言啊,谁最能诱骗世人  383
圣经年表  391
参考书目  395

相关链接:《新约》、《智慧书》。

冯象:禁忌的分寸

宽侄:

这两天忙,没空上网,只看了看丹麦报纸漫画亵渎穆圣事件的发展。这一次美国媒体比较克制,没有像法、德、西班牙等国的同行那样高调转载,“捍卫言论自由”,反而大幅报道马丁·路德·金夫人的逝世及悼念活动,颇有转移公众注意力之功。大概因为历史教训(黑奴制、民权运动)和多元文化的社会现实,美国媒体在种族与宗教问题上的自我审查,要比英国和欧陆严格;对于可能挑动种族冲突,尤其冒犯宗教禁忌的言论,也多一些敏感。

禁忌(taboo),广而言之,是人类为维系家庭跟社会组织的秩序与界别,所形成的一些风俗习惯和伦理教义上的戒惧、忌讳。各个地区、行业、阶级和信仰派别,甚至不同场合,都会有不同的语言与行为禁忌;从社交礼仪、政治态度到饮食用药、红白喜事,无所不包。一般说,禁忌因意识而滋长,欲望因禁忌而敏锐。西方主流社会宗教禁忌的淡薄,是伴随着传统宗教即基督教的衰落而来的(按人口计,欧美增长最快的宗教为伊斯兰)。宗教禁忌的消解,意味着其他领域禁忌的发达;说话少了点忌讳,做事就多些戒条。比如现在美国大学的课堂上,可以展览色情创作,讨论性变态性虐待,看似无禁区。但课下师生二人(无论异性同性)办公室谈话不能关门,以免引起性意识亢进的人们不必要的猜疑。不仅师生,就连天主堂神甫和主日学校的孩子,单独一起祷告或做别的事情,也是犯忌:怕的是将来不知何时便会起诉的性侵犯官司。

我在《政法笔记》里谈过,色情文艺与资本全球化营销策略的紧密关系。性禁忌的挑逗,就每天吸引着巨额投资,做成商品广告,充斥我们的生活。雅典奥运会闭幕式,国人带去上演的超短旗袍琵琶舞,便是一例。那一台匠心制作风情万种的旅游招贴,跟希腊人凝视圣火的白袍女孩、圣洁的宗教感情的自然流露,真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同样,年复一年春节晚会,帅哥美眉搔首摆尾。直到残疾人艺术团的姑娘们“千手观音”慈光普照,多少观众心底压抑着的善愿,才一下冲决了商品社会的思想禁锢。

冯象:海枣与凤凰

宽侄:

临出门收到你的习作,恰好让我们在飞机上轮着读,比看好莱坞电影有劲,谢谢!伯母说个别论断的分寸把握似有瑕疵,提了意见,附上供参考。

文章之道,熟能生巧;但又不能太巧,流于雕琢或圆润甜腻(那是浮华时代的通病)。要注意保持并锤炼一种朴素自然甚至粗犷的风格。只有个性化的不驯服的文字才是有力量的,而力量是艺术丛林的基本法则,没有例外的角落。所以我不改你的文字,让你慢慢领悟。

至于论说或思维的精确,可以通过翻译来训练。不知你注意没有,现代汉语文学的主将多也是出色的译家,这恐怕不是巧合。

太平洋上空还看了一本《后现代圣经文选》。内有一篇讨论德国批评家本雅明(1892-1940)的翻译理论,讥讽“启蒙/现代主义”的立场是:意义像条鱼,翻译便是将它从这文本捕来放进那文本里去。而本雅明认为,文本的意义不可能一网打尽;毋宁说语言是原意之“真谛”的牢笼,翻译则是译文与原文两个文本间的对峙。通过字对字的冲击(直译)打破语句之墙,解放那被囚禁的“真谛”,将它再现于文本之间。所以伟大的翻译,例如马丁路德的译经,乃是一“再造原意”的历史事件,充满了“令人战栗的奥秘”(mysterium tremendum)。你看,说得多有诗意!由此想到,翻译可刺激想象训练思维——本雅明是认认真真译过诗的。

翻译视为“对峙”,等于说译文有独立于原文的价值,是文本呈现“真谛”于其中的那个意义世界的一扇门。换言之,翻译不仅使译文与原文对峙,而且还冲击了先前的一切译本,因为“真谛”的牢笼是原文与旧译一道看守的。于是,考证名物、辨析误译也可看作这场对峙的一翼了,如上回讲传教士母语不精,纸草变蒲草的闪失(见前信《传教士“七月流火”》)。我这儿再举一例,仍用《圣经》里常见的一种植物:海枣。

海枣(希伯来语:tamar,希腊语:phoinix)又名椰枣、波斯枣,是产于近东和北非的常绿大乔木。“羽状复叶丛生在茎端。浆果长椭圆形,形似枣子,可鲜食或作蜜饯……由茎浸出的液汁,可制砂糖或酿酒”(《辞海》海枣条)。经文中多有描述:如摩西率以色列子民出埃及,到叶林绿洲安营,那里有十二股清泉和七十株海枣(象征以色列十二支族、七十长老,《出埃及记》15:27)。又如以色列人渡约旦河攻占的迦南重镇耶利哥,多海枣,称海枣城(《申命记》34:3)。海枣还是以色列的诗意的象征(《以赛亚书》9:13),节庆与和平的标记,如住棚节子民折海枣枝、柳枝敬拜上帝(《利未记》23:40)。《新约》记载,耶稣骑驴入圣城,百姓手持海枣枝(ta baia ton phoinikon)向“以色列的王”欢呼(《约翰福音》12:13),更是脍炙人口的一幕。

可是,和合本等中文旧译把海枣一律误作“棕榈”或“棕树”。我查了一下,这洋相应也是肇始于传教士译经误读钦定本;不求甚解,把palm tree等同于中国南方常见的棕榈了。英语palm可泛指棕榈科(palmae)树木,包括棕榈、椰子、槟榔、油棕、海枣等。但钦定本说到palm,都是date palm的简称,即海枣(《牛津大词典》palm条)。棕榈另有希伯来名deqel,但不是《圣经》词汇。所以,这误译只能出自对钦定本而非原文的误读。

和上次一样,我给你讲一点历史语言学知识吧。海枣的拉丁学名叫phoenix dactylifera,源于希腊语,意为“结枣的腓尼基树”(以产地命名,犹如英语china,瓷器;希腊人称迦南/古巴勒斯坦一带为腓尼基,Phoinike)。希腊语“枣”(daktylos,本义手指,转指海枣),经由拉丁语(dactylus)传入欧洲中世纪俗语,英语“海枣”的词源便是(符号“>”表示语词演化方向):古普罗旺斯语datil > 古法语date > 英语date,海枣。

或许你注意到了,海枣那借自希腊语的学名像是英语的“凤凰”(phoenix)。不错,“凤凰”也来自希腊语,直译“腓尼基鸟”,与海枣是同一字。当早期基督徒听到福音书上说“海枣枝”和“以色列的王”的时候,在他们心里,是要把海枣与复生的凤凰,与腓尼基/迦南即以色列的福地,以及救世主的来临,他们的全部希望,都系在一起的。但他们绝不会想到棕榈。

上文提及马丁路德(1483-1546)。译经之初,他的希腊语和希伯来语造诣未深,困难不少;但他刻苦好学,天资极高。当时荷兰大学者伊拉斯谟(约1467-1536)刚校订了希腊语《新约》,并以拉丁文译注,路德从中获益良多,尽管伊氏是他最厌恶的论敌之一。当然,《新约》的内容他是烂熟于心的,仅用十一周就完成了德文初稿。但整部《圣经》前后持续了十二年,边学边译,修订达十一次之多,直至逝世。他除了钻研原文,还写信虚心求教,包括德语表达的问题。因为他长期在寺院生活,不熟悉百姓的生活语汇,而经文里有许多牧民、农家和商人的故事。天道酬勤,一五二二年九月他的《新约》问世,初版三千(一说五千)册立即售罄,当年十二月重印,尽管书价相当于一匹好马。路德译经的直接目的,是要揭露罗马教会的腐败,驳斥官方学说而重现经文的“真谛”。而上帝之言一旦从教士的专利变为芸芸信众自由意志的“拯救史”(Heilsgeschichte),宗教改革就此发轫,欧洲分裂,高地德语(现代标准德语)率同德意志民族意识巍然崛起:“再造原意”果然是“令人战栗”。

PS.
我读的是已故马瑞思(Richard Marius)老师的《路德传》(1999)。马老师生前为哈佛的学生写作总教习兼剧院顾问,在英语系则讲授马克吐温和福克纳。永远打着领结,彬彬有礼,一派南方(田纳西州)绅士风度。他是希腊裔,早年曾钻研神学,当过浸礼会牧师。后来进耶鲁读文艺复兴史博士而激发了学术兴趣,生活因此转向,终于以两本探究伟人性格与信仰历程的传记《莫尔传》(1983)和《路德传》享誉学林。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原载《南方周末》2006.1.26

本文收于《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

圣经、普法及其他——冯象访谈录

简介(略)。二〇〇四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先后出版了冯先生的《政法笔记》和《创世记:传说与译注》两书,引起读书界广泛关注。九月间,冯先生来湘潭探亲,笔者专程到湖南科技大学与冯先生会面并做了以下的访谈。(向继东)

《圣经》与“普法”

向:先谈谈你今年出的这两本书吧。我记得,《创世记》里的故事在《万象》杂志连载时,好像题为《尘土亚当》?

冯:是的。但出书时考虑,作为书名,一个多卷本的开篇,为了跟后边各卷的篇章衔接,还是依照传统叫《创世记》的好。

向:你在前言中说,关于《圣经》的版本文字、历史和思想背景,拟另文讨论。这里能谈一点吗?还有,《圣经》早有中文译本,且被广泛接受,为什么还要重译呢?

冯:《圣经》对于现代中国人的意义,我在《政法笔记》和彭伦先生的采访里说过,这儿不重复了。希伯来语《圣经》的版本文字,包括中文旧译的一些问题,我准备抽空把译经的笔记整理一下,择要发表,稍加讨论。

中文旧译中流行较广的有“和合本”,可以简单谈谈。那是新教各派上世纪初妥协合作,在上海出版的。它用了一种生造的“白话”,念起来大舌头似的,大概是受了传教士的影响吧,我叫它“洋泾浜中文”。本来,经文拗口一点也无伤大雅,让信众和普通读者慢慢习惯就是了。但它运气不好,生不逢时;“五四”以后,现代汉语文学的发展即新文学运动走了另外一条道,和合本那个“白话”就留在死胡同里了。常有教友告诉我:读不懂。当然,我们现在用来思考、写作和讨论问题的汉语的词汇句法和节奏,它的丰富的表达力,还经过“红宝书”的熏陶和马列编译局的锤炼,就更不一样了。你读读香港、台湾的学术和翻译作品,马上就感到差距不是一点点,是一个时代。和合本另外一个缺点,是舛误太多,没有吸取当时西方已有的《圣经》研究成果。有些地方错得还蛮有趣,我给你举个例子:《创世记》开头,上帝在深渊大水之上造了光。然后说(1:6)——

拙译: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
和合本: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

“诸水”不通。原文复数(mayim)形容水势浩淼,并无诸水分流的意思;后者是陆地升出海面后的景象(1:9)。“空气”则是误译。按照古代近东闪族人的宇宙观(希伯来人属于其中说西北闪语的一支),天空是一座晶莹透亮的穹隆(raqia`),托起天河,罩住大地。河水透过穹隆的孔隙或窗口漏下,便是雨。所以苍穹为固体,像一只倒扣的碗,是上帝造来分开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的。古代译本,例如希腊语七十士本和拉丁语通行本,都是这么理解的(stereoma / firmamentum > 英语钦定本:firmament)。和合本怎么会误译为“空气”呢?我没有考证过。没准,参与译经的传教士们接受了现代科学观念,把经文“重译”了。

向:《圣经》和犹太教有很大的关系,是吗?

冯:论起源,希伯来语《圣经》(基督教称“旧约”)本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典籍和民族文化遗产。书中记载的人物事功和神迹,古人留下许多传说。其中有些对后世影响极大,从宗教思想、道德哲学到文学艺术、民间风俗——包括基督教在内——例如恶天使撒旦(上帝和子民的敌手)的故事。我就尝试着拿来“故事新编”了。

向:我觉得《创世记》和《政法笔记》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恐怕是对宏大的人类文化的追溯,而后者则是直面当下的急切关怀。

冯:没有办法,我们老三届“知青”伤亡惨重,“欠债”太多,不得不写。

向:我很喜欢《政法笔记》。读过你这本书,印象很深。从技术层面来看,你是一位随笔文字的高手,简洁的笔法,犹如史记;从思想层面看,你说的都是关于政法的问题,但文字穿透力极强,犀利而又不露锋芒,且都击中法律背后的要害。这样的书,学府里一般所谓的教授恐怕是很难写出来的。

冯:过奖了。法律其实跟文学差不多,只是文字拗口一些,道理浅白一点;两者都是教化或思想改造的利器。我在《木腿正义》和《政法笔记》里讨论过这个问题。政法实践对于(广义的)文学艺术的依赖、渗透和利用,在现代西方式法治意识形态建成,即支配大众想象力之前,向来不是秘密。问题的关键是,其实现代法治也是这么运作的,靠银屏故事、报屁股漫画、电脑游戏、武侠和言情小说等等来说事、论理、蒙人。美国也是法盲大国,它怎么治理?当然不靠律师法官,而是靠好莱坞“偶像产业”(包括色情文艺)和主流传媒“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么潜移默化、灌输教育出来的。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政法业者尤其政客、律师的名声那么糟糕,大众依然相信法治,至少相信没有更好的制度选择。但是,中国又有独特的国情:因为大众媒体和学界老在说“普法”,老百姓以为法律真是看不懂的什么“东东”了,认了“秋菊”的命,哈哈。学者的任务,便是揭示这场“普法”运动之下、之后的问题。

冯象:她身旁的丈夫

四、上帝保佑美国

十一月三日,晴。克里认输,说:上帝保佑美国。

昨晚没等着的消息。全国公共电台(NPR)的时评家一致认为,他输在“道德问题”(复数)。真够扭捏。其实就一件事,麻省最高法院那个从加拿大学来的“破天荒”判决:允许同性恋结婚,今年五月生效。共和党立刻拿它做了“波士顿民主党”的标签。克里的竞选班子却只知跟着主流媒体的“民调”数字跑,今天辩论伊拉克,明天调查反恐怖。丝毫没有察觉,对手“捍卫一男一女传统婚姻”的修宪主张,看似徒劳,已经触动了老百姓心底的大是大非“道德问题”。而且上帝佑助,这“问题”被共和党动员草根组织和“信仰团体”,印上了十一个州,包括本次大选最关键的俄(亥俄)州的选票!

内子道:你知道乔安怎么说来着?——乔安是“长脚”律师新聘的秘书,黑人穆斯林,跟克里的“副总统”搭档(也是律师)同乡——她对共和党的政策从来没有一句好话,仿佛民主党的铁票了。可是那天路上碰见,聊起大选和同性恋结婚,她就说:这事我得听从higher calling,看真主的旨意!

难怪那“副总统”搭档连家乡也没有守住。

匆匆吃了早饭,进书房查电邮,有一封俄州老同学描述“沦陷”经过的。他有个儿子我们见过,去年进大学,主修政治学。这次参加了克里助选团,没日没夜地干:“一听克里先生说‘上帝保佑美国’,大家都气哭了!没想到,他栽在传统道德宗教信仰上面”,输给了——

冯象:上帝说:光!就有了光

《译经博客》之一

一、博客

友人客居北京,姑名B君。B君好上网,常通报丑闻,惟“楼主”“潜水”“顶”“靠”一套网言虫语,读来不甚了了。近日忽建一网上日志,称“博客”,告知乃英文weblog之时髦译法,并求转贴文章。同意了。接着,昨天发生一桩奇事,把我这“网盲”带进了“博客”世界:

昨天十月卅一,星期日,夏季“阳光节能”时间结束,提前一点钟天黑。午后靠沙发上,随手拿一本闲书《古今符咒录》翻阅。读到瑞士名医兼炼金术士巴拉色苏(Paracelsus, 1493-1541)论《秘传智术》(De occulta philosophia),困意袭来,就放下了。醒来译经,至晚饭时分,与内子说起《符咒录》,却找遍房间各个角落也无踪影了。后来散步上街,见一群群白衣幽灵侏儒剑客,在南瓜灯前尖叫着要糖果吃,这才醒悟,是万圣之夕“鬼节”(Halloween):那《符咒录》不翼而飞,回它的作者和信众身边去了!回家继续译经。午夜就寝,掀开被单,吓一跳:书回来了,躺在大床正中。小心翼翼打开扉页,仍是我的签名。但出版社叫作“女巫年鉴社”,标识为一只黑蝙蝠,却是原先未注意的。还有一行小注:比亚兹莱(A. Beardsley, 1872-1898)设计。比氏颓废,天不假年,曾为王尔德法文圣经剧《莎乐美》插图,还画过亚瑟王。我的《玻璃岛》用了他几幅,算是“旧交”。

早晨,把书还给茶几,又有一个发现:原来它一向被厚厚一部《死海古卷》压着,昨天无意抽出,将它从上帝之言和圣人戒律下释放了。

然而它记得按时回来。是要我读完它?

明天大选。

自译经以来,B君等二三友人常来电邮探讨经文教义和译法。拙著/译《创世记》(江苏人民,2004)面世后,更有读者垂询关怀。教义跟投票选总统、赞成/反对同性恋结婚是一样的,关涉个人信念。我不是神学家,亦非时评家,不能“妄论”。译文则因为已走在“生命的中途”,如同“昏暗森林”里的但丁,正亟需指点启发,便回复谈了谈译文。然而提问就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多层层深入了。有些还是学术问题,比如古代近东的宗教习俗和《圣经》的版本文字,三言两语说不明白。遂心头一动,提笔草就一“译经博客”,供随时记载译事、留存感想,以与读者同道交流切磋。如下——

冯象:通过写作,加入前人未竟的事业

彭伦

冯象先生的名字,想必读者并不陌生。近年来,无论《读书》杂志上的“政法笔记”专栏,还是《万象》杂志上的亚瑟王传奇和“尘土亚当”专栏,冯先生都以全新的视角与渊博的学养,自如出入法学、文学两大领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今年春,笔者经《万象》主持人陆灏介绍,有幸与冯先生有一面之缘,其时,他的新作《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尚未面世。春去秋来,最近,笔者再次见到了回沪小住的冯先生,终于得以与他就这本书与写作的话题有了以下的对话。

彭:从二〇〇〇年开始,您在《万象》杂志陆续刊发了以欧洲中世纪的亚瑟王传奇为主题的系列文章,今年又以《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为题结集出版,深受读者喜爱。先请您谈谈怎么会写这些古老的故事吧。

冯:很高兴又见面了。怎么会写《玻璃岛》的?专业兴趣使然吧。亚瑟王传奇当然很早就接触了,但大量阅读,还是上哈佛之后。我在书中提了一笔,我的老师波士夫人住在法国,常给我寄书,寄了不少古法语亚瑟王传奇。一九八七年到她家作客(即《圣杯》描写的那次),认识了她一位邻居威尔士老人琼斯先生。老先生听说我在写乔叟的论文,说:我们威尔士有个大诗人跟乔叟差不多同时,但比他棒,名叫大卫(Dafydd ap Gwilym),你知道吗?当场就背诵了长长一段大卫的诗,非常浑厚动听。后来才晓得,威尔士人有赛诗格斗、诗可杀人的传统,诗律和修辞在欧洲语言中怕是最繁复的。于是我就拜他为师,学起威尔士语来了。还写了一篇评论大卫诗的文章,发表在《九州学刊》,后收入文集《木腿正义》(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琼斯先生出身于北威尔士名门望族,祖上留下许多古书,是激进的民族主义者。他的故事,我以后有机会再讲。他教了我好些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在他和他的家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凯尔特民族三千年历史的深沉和绚丽,对民族英雄亚瑟和其他传奇人物也多了一层“近距离”的了解。

冯象:不上书架的书

  我向来买书不多,大约是少年远行,长期居无定所的缘故。德国谚语:搬家三趟,如遭火烧。书最重,每次搬家都不得不“处理”一批。与其忍痛割爱,不如不买,我想。于是就越发依赖图书馆了。但是昨天数了数,家里居然摆了七只书架,而且插在那里的书好些还崭新的没画过杠杠,没插字条,没读过!真是惭愧。再检查一遍,书桌上下、沙发周围、茶几、窗台、厨房、厕所……处处是书的领地。这些没能上书架的书,却都是翻阅了的。这样看来,书架反而是为那些不常用或无须读的书设计的了。

  有个编辑朋友问,哪些书对我影响最大,希望谈谈,向读者推荐。我想,根据上述观察,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大小,与我“亲密接触”的程度,不妨以它离开书架的时间长短,跟我书桌上那两盏台灯的距离远近来定。所以我现在坐回书桌前面,就手边堆着的书一一看去,觉得可以举出四本来同读者谈谈体会,即《史记》、《共产党宣言》、《圣经》和《神曲》。

  《史记》

  中国古人的文章,最令我仰慕的要算太史公的“无韵之离骚”了(鲁迅语)。什么时候开始读,记不得了,大概在初中一年级,“文革”开始之前。因为“文革”爆发,先父即被“揪出”游斗隔离审查,上海社科院和华东师大的造反派轮番抄家,信件手稿通通抄走,书柜全部贴上封条,而那本《史记》选读是没有被没收或封存的。我上山下乡去云南的前一日,获准见父亲一面。红卫兵将他押回家来,在主席像下开批判会,要我同他划清界线。我未吭声。临走,父亲说了几句广阔天地好好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话。但当他听说我行囊里除了红宝书、赤脚医生手册之外,还有鲁迅、《史记》和英语词典,即面露欣慰之色。后来知道,他在“牛棚”里常默诵《报任安书》激励自己:“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我对太史公的偏爱就更深了,尤其钦佩他忍辱负重,发愤“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那种“倜傥非常”的人格。但那本选读,却早已不知被谁借走或遗失了。一九九八年返北大讲学,沈昌文先生陪同至国林风书店浏览,见新复刊的《中华活页文选》中有《报任安书》并《太史公自序》一辑,顿时往事一一来到眼前。回到上海,立即系围裙掸灰理书,从书架上取了一套父亲用过的上海文瑞楼版《百五十家评注史记》带来美国。从此又得以随时受教于太史公了。

  《共产党宣言》

  我在云南乡下自学英语和法语,每月将作业(翻译和作文)寄到杭州,请我的姨夫王承绪先生批改。姨夫曾留学英国八年,精通数门外语。他虽然戴着“反动学术权威”等好几顶“帽子”,但抄家批斗之余,尚能“改造使用”,做一点翻译工作,故可以当我的启蒙老师。我那时用的英法文词典和读的原著,都是他赠送的。我一头钻进外语里去,中文就受了影响,信也写成“洋腔洋调”的了(母亲语)。父亲在囹圄中得知,建议我对照中译本,学习(恩格斯亲自校对的)英文《共产党宣言》。一对照,就意识到了自己的语病,同时也十分佩服马列编译局的专家们。不过《共产党宣言》还给我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形象化的理论语言的感染力。或者说,理论作为信仰,其真正的成功和诗歌小说是一样的,也在于打动读者的情感、良知,进而支配他的想象力。“文革”后期,父亲的战友、同学和师长陆续“恢复工作”,我去各地拜访他们。在他们身上,我常能感受到马克思主义的信仰的力量,从而理解了他们:学生时代为什么奔赴延安、投身革命;为什么屡遭迫害,甚至家破人亡,仍然无悔;仍然愿意如果重头再来,还是走这条荆棘丛生的道路,一定还犯同样的“错误”。

  《圣经》

  我初学外语时,文学兴趣在十八十九世纪小说、法国象征派及英美现代诗。但稍稍深入,即看到《圣经》对西洋文艺的巨大影响,遂开始研读《圣经》,并对古典语言(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考进北大西语系读研究生后,专业定在中古文学;中世纪文献多与基督教有关,故《圣经》是必修的科目。从此各种版本的《圣经》高踞案头,几乎天天翻阅。中文《圣经》最早也是在父亲的书架上翻见的,出国后收集了几种,但从未仔细读过。直到入耶鲁法学院,有朋友在神学院学习,拿中文《圣经》来找我讨论,才发现内中舛错不少,包括误译漏译和语言风格上的问题。耶鲁的神学院和哈佛不同,是培养牧师的。中译本的理解使用,对于那位朋友便是很实际的问题。后来在香港工作期间,也有道内友人提出这个问题。《圣经》的原文是非常朴素、圣洁、雄健而热烈的,到了中译本里,却成了半文不白、诘屈聱牙的“洋泾浜中文”。这和《圣经》译本在西方各国的崇高的文学地位恰成对比。因此萌发了重新译注《圣经》的计划。《圣经》是人类有史以来流传最广读者最多的一部书,也是支配我们这个世界的强势文明的源头经典之一。我以为,读者从求知的立场出发,读一读应该大有益处。

  《神曲》

  有一阵子,我热衷于译诗,各种语言各个时期的诗,只要喜欢的都试一试。先父曾请上海外国语学院方重先生批阅。方先生是翻译大家,功力极深,往往改一两个字,一行诗就生动了。我对他翻译的陶渊明和“英诗之父”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和《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尤感兴趣。后来我的北大硕士论文和哈佛博士论文写的都是乔叟。乔叟早年到过意大利,深受但丁、薄迦丘、彼特拉克的影响;所以到哈佛不久,但丁和意大利语便排进了学习日程。过完大考,游历欧洲,特意追寻乔叟的足迹,访问了但丁故乡佛罗伦萨。但丁之吸引我,不仅因为他是“天堂大门为之打开两次”的伟大诗人(《神曲·天堂篇》15:30),还因为他的艺术风格与中国人的情趣气质和文学传统相距甚远,例如个人化的喻指象征、寓崇高于简朴的叙述以及对语词的复义/复调效果的追求。故而百读不厌。据报道,北大西语系田德望先生译注的《神曲》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田先生早年留学佛罗伦萨研习但丁,晚年不顾癌症缠身,倾十七年心血铸成此伟业。功德无量,实在是知识界一大福音。

  美国商学宗师奥地利人杜拉克(Peter Drucker)博士今年九十四岁。神态举止看似八十,开会听他作主题报告,敏锐通达恍若盛年,方悟得“人生四十才开始”这句话什么意思。会上有人问他可有长寿秘诀,他顿了顿,道:读书。我每五年把莎士比亚全集从头至尾重读一遍。会场上鸦雀无声,接着就一片赞叹。

  我希望每三年,将《神曲》重读一遍。

  二〇〇三年四月于铁盆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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