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

冯象:约伯福音(或好人为什么受苦)

 


 

光明

换作任何人,或任何神,这都是犯罪。

他怎会将天下第一的好人(tam),他的忠仆约伯,交在撒旦(satan)手里,任其伤害,以至家破人亡?为什么,仅仅因为那号称“敌手”(satan)的神子一句话,对忠仆的品行或信仰根基表示怀疑,就同意考验,把好人“无缘无故一再摧残”?(2:3, 9:17;以下凡《约伯记》章节,均不标篇名)

可是,他名为上帝,亦即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是背负着以色列的“飞鹰的翅膀”(《出埃及记》19:4),子民的磐石与救主——难道,大哉耶和华,圣言之父,你也会踢着石子,会失足?诚然我们知道,并且确信(《诗篇》36:5以下)——

你的慈爱托起诸天,
你的信实高于霄汉,
你的正义如巍巍神山,
你的判决如无底深渊……
啊,生命之源泉,在你,
藉你的明光我们看到光明!

 


 

知道

从前,约伯家充满了光明。他事无巨细都谨守圣法(torah):脚不离正道,手不沾秽污,心儿提防着眼睛诱惑(31:7),唯恐一时疏忽,让“蜷伏在门口垂涎窥伺”的罪钻了空子(《创世记》4:7)。他七个儿子皆已成家,不在父亲的屋檐下住。每逢各家宴饮,约伯总要派人叮嘱行洁净礼;自己则早早起来,替他们逐一献上全燔祭,说:就怕孩儿触了罪,心里没赞美上帝!(1:5)

待邻人,他更是仁爱的化身:“平时常劝人向善,教软弱的手变得坚强。[他]的话曾帮助跌倒的人重新站起,给疲惫的膝盖以力量”(4:3)。无论孤寡病残还是外邦旅客,都当作亲人接济照拂。所以有口皆碑,正义是约伯的“外袍与缠头”。即使被奴婢控告,他“也不会不讲公道”;哪怕是仇人遭殃,亦不幸灾乐祸:“决不让罪从口生,拿人家的性命诅咒”,他说(31:13, 30)。这耶和华的“光明之子”,天天车马盈门,高朋满座。去到城门口,听审案件或商议公事,“年轻人见[他]都要让道,皓首则起身恭迎;连头人也停止交谈,将手掩住嘴巴”。大家“屏息凝神”聆听约伯的智慧,盼他的指导和安慰,“如望甘霖”(29:7以下)。

冯象:果然“一个受攻讦的记号”——答香港周报记者

欢迎冯教授来访。我们希望就以下几个题目,同教授作一次书面访谈。首先,您怎样看《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特别为中国而言?

希伯来《圣经》、希腊语次经与《新约》的经典性,是早已为历史所确认了的。因此一般所谓《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实指圣书的新老译本;就中国或华人世界而言,便是如何建立中文译本的经典性的问题。旧译略有成就,尤其是(新教)白话和合本,从一九一九年在上海问世至今,对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基督教中国化做出了贡献。不幸的是,和合本生不逢时,没赶上新文学运动,到了上世纪下半叶,读来便像是吃夹生饭了——旧白话同未成熟的欧化句式的夹生。加之传教士学识浅陋,译事粗疏,遂留下无数舛误、病语病句。所以八十年代开始,圣经公会就组织人力预备修订。今年九月,终于推出了新旧约全书的修订版。此前,教会业已出版了几种和合本的简写跟改写本(如现代本、新译本、新汉语本),对和合本多有订正。如今这些“新译本”有了圣经公会修订版的背书,就大大削弱了和合本的权威与合法性。然而,“新译本”并未获得教民的认同;依旧是生涩的文句,难以用于礼拜祈祷,改错亦不准确;好些地方,添个“的”字“和”字什么的,反而把和合本的风格改掉了。例如,《马太福音》5:3,和合本作“虚心的人有福了”,明显误译,不通。新译本改作:“知道自己在属灵境界中是贫乏而且有需要的人是有福的”。竟把别人的诠释拿来,充当经文。这是目前中文(新教)“牧灵”译本所面临的一场潜在的危机。

有鉴于此,我以为,修订和合本或许应当缓行(详见拙文《和合本该不该修订》)。轻易抛开一部成熟的“牧灵”译本,很可能会影响到所有新教译本的效用,经典性更无从谈起了。

拙译的目标与“牧灵”译本迥异,不是竞争关系。但我欢迎“牧灵”译本不可避免的“大量借用”(详见下文)。此次和合本修订版《摩西五经》部分对和合本的一些匡正,看得出是参考了拙译及我对和合本舛误的考释的,虽然还有众多的误译跟语病尚未割舍。

宗教以外,从文学、语言学等学科的角度去翻译圣经,这进路能给宗教带来甚么益处?

冯象:谴责张达民

某某先生:

署名张达民(“环球圣经公会驻会学者”)的文章(之一,载香港《时代论坛》1204期,2010.9.26)刻意隐瞒事实,误导读者,纯属诽谤。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我已写了文章驳斥,不久会正式发表。您可把此信转给那挑衅者,公之于众。

1)法语圣城本(La Bible de Jerusalem)是我在拙译卷一《摩西五经》前言、附录及其他著作和文章中多次向读者推荐,并再三强调拙译研究参考的六种西方经典译本之一。

2)西方学界译经之惯例,译本不列参考书目,不论犹太社本(1985)、圣城本(1998)、新牛津第三版注释本(2001),皆是如此。因此三卷拙译的书目特意说明,是“针对普通读者同一般学界人士的兴趣需要,不求完备”,是为“初习圣经者”开列的。

3)《圣经》译注讲究“无一字无来历”,拙译力求如此;夹注简短,按学界惯例不列出处。NJB圣城本之英译,脚注全部译自圣城本。圣城本脚注只是拙译选择介绍(张文所谓“借用”)的无数圣经学资料和研究成果中的极小部分。

4)版权不延及作品的思想、看法、学说、术语专名、固定表达和古人(超过保护期)作品。圣城本/NJB的注释,如同任何现代译本,对其主张、阐述、引用、介绍、翻译之思想看法、古人文字等,均不享有专有权利或版权保护。此是法律常识。

5)张文所指圣城本/NJB的“误译”,或认为拙译某处有误等等,欢迎争鸣。但禁止拙译或任何人参考借鉴前人的译法,且妄加罪名,于法于理,于学术自由、基督教精神,都是极端错误的,应受谴责。

冯象

2010年9月30日


编者附注:文中链接系编者所加。另外,读者或可参考阅读:冯象:《上帝什么性别》。

冯象译注:《新约》[The New Testament]

2019年修订版:

ISBN 9780190979744

修订版缀言:他的歌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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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試讀 [PDF]

譯經的目的,一是為中文讀者(包括信友和聖經學界)提供一個可靠的中文學術譯本,二是力求讓《聖經》立於中國文學之林,進入漢語主流文化。譯者馮象說的是聖經學,而非任何基督教宗派的神學或教義。傳教“牧靈”跟做學問,是完全不同的事業,沒有哪個譯家可以兼而得之。因此,這個譯本也許會影響到“牧靈”譯本的修訂和術語措辭,但不可能取代其中任何一種。在香港,正如在內地,有哪一個教會不在散發《聖經》,不積極宣道、參與社會建構和社會鬥爭呢?不如此,她就不能够撫慰苦靈,傳布福音,教人立信稱義。在此意義上,譯經,即使是“非教徒”的譯經,也不僅僅是 “文化保育”。聖法的教導、先知的呼喚、耶穌的受難復活的啓示,隨着宗教復興和中國社會行將展開的倫理重建,是會為越來越多的國人聆聽而認識的。一個日益多元化的容納不同信仰的社會,需要這樣一份“生命的糧”。(《約翰福音》6:35)

跟《摩西五經》《智慧書》修訂一樣,本《新約》修訂版,譯文主要是「微調」,進一步節儉文字,錘煉風格;讓經書的不同作者,及其筆下呈現的不同性格和思想立場,發出不同的聲音。《新約》從希臘文普通話(koine)迻譯為現代語言,包括漢譯,必然也是極易陷於「力不從心」的境地的。故而譯經人除了準確理解原文,能探求並領悟聖言的意境,還要耳朵對母語/目的語十分敏感,善於創造新的表達;否則就一定無力承接聖言的託付。修訂版按頁數估計,譯文的變動加上注文增刪,大約不下八九千處。


初版:

新约

《新约》[The New Testament],冯象译注。
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10年。
ISBN: 9780193958944.

目录 [PDF] 新书试读 [PDF] 作者访谈 [PDF]

福哉,苦灵的人——《新约》前言

相关链接:《摩西五经》、《智慧书》。

冯象:传译一份生命的粮——答冼丽婷

冯先生好。能否谈谈繙譯聖經,想達到甚麼目的?

译经的目的,我在《摩西五经》的前言及附录(彭伦先生的采访)里说了,一是为中文读者(包括信友和圣经学界)提供一个可靠的中文学术译本,二是如果可能,力求让《圣经》立于中国文学之林,即进入汉语主流文化。注意,我说的是“圣经学”,而非任何基督教宗派的神学或教义。后者在西方的历史和理论我做过些研究,算是老行当了吧。但传教“牧灵”跟做学问,是完全不同的事业,没有哪个译家可以兼而得之。因此,现实地看,我的译本也许会影响到“牧灵”译本的修订和术语措辞,但不可能取代其中任何一种。

你在繙譯新約上共用了多少時間?在舊約部份又用了多少時間?甚麼時候可以完成舊約全部繙譯,出版新約舊全書?

新约》用了两年,因为先已译了两卷希伯来语《圣经》(基督教称“旧约”,但西方学界为了尊重犹太人的宗教和民族感情,通常用这一“中性”的说法),参考资料跟术语译名都有了准备,所以进展颇顺利。之后还有两卷,即《历史书》和《先知书》。何时竣事,不太好说,因为俗务繁多。

原先的聖經有甚麼謬誤呢?請舉例子。

市面上流通的中文译本不少,但我想您指的是和合本(1919)。和合本是上世纪初在华新教诸派达成妥协,英美传教士在上海合作搞的译本,底本是英语钦定本(KJV)的修订本。但由于传教士西学功底浅,中文更不济,未免错误百出。别的不说,《圣经》开篇第一句话,很简单明了的经文,就栽了跟头,详见拙文《上帝的灵,在大水之上盘旋》(网上可阅)。天主教的思高本(1968)要准确得多,但风格不如和合本直白,也不如和合本在普通读者中间传播得广。听说,和合本的修订快完成了,希望至少一些明显的硬伤、妨碍理解经文教义的舛漏能得到改正。和合本我批评过几回,然而,就传教“牧灵”的长远目标而言,着眼于新教进一步中国化的努力,我觉得目前还没有更成熟的译本。这一点,我在即将出版的《新约》的前言里谈了。

斯蒂芬·哈里斯:《理解圣经》(Understanding the Bible)第8版

圣经教科书,最新版:

Stephen Harris, Understanding the Bible, 8th edition, McGraw-Hill 2010. ISBN-10: 0073407445; ISBN-13: 9780073407449.

Understanding the BibleOverview

This best-selling nonsectarian guide is designed for students undertaking their first systematic study of the Bible. Placing each 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Apocrypha, and the New Testament fully in it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ontext, Understanding the Bible acquaints readers with the content as well as the major themes of each biblical book, and familiarizes them with the goals and methods of important scholarship.

高峰枫:保罗的右耳

英国作家威尔逊(A. N. Wilson)多才多艺,而且多产。他不仅创作小说,还是知名的传记作家,所作《托尔斯泰传》和《C. S. 路易斯传》都是极负盛名的作品。威尔逊对基督教念念不忘,上世纪最后十年间,曾接连出版三部著作:《耶稣传》(Jesus: A Life, 1992),《保罗传》(Paul: The Mind of the Apostle, 1997),《上帝的葬礼》(God’s Funeral, 1999)。最后这一部书讨论的是欧洲十九世纪宗教的衰落,书名来自哈代于二十世纪初年所作的一首诗。前两部书则直探基督教历史本源,分别为创教两位核心人物作传。威尔逊写的虽然是畅销书,但是看他附在书后的参考文献,可知他对于专业学者的研究成果非常熟悉。能广泛涉猎新约研究的各家著述,又不掉书袋,将枯燥的学术问题讲得清楚、有趣,这可算是这两部传记的突出特点。

God's Funeral要想了解耶稣,需先了解保罗。因为新约中的保罗书信,写作时间要早于福音书,是基督教文献中最早论及耶稣的。更重要的是,历史上的耶稣能演化成神学上的“基督”,保罗起了关键作用。新约当中有一部《使徒行传》,算得上是保罗最早的传记。保罗是犹太人,少时来到耶路撒冷,追随法利赛人。一开始,他对于奉耶稣为救世主的新兴教派极端敌视,下手不留情面。《使徒行传》中说他“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8:3),“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9:1),明显是逼迫早期信徒的急先锋。保罗后来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忽见大光,并听到有声音斥责他的所作所为。那声音又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保罗于是三日之内,目不能视物,不吃也不喝。这便是保罗皈依的经历,在《使徒行传》中记录了三次(第9章、22章和26章)。

高峰枫:赫胥黎与《圣经》

  自从严复编译出《天演论》,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一八二五 —— 一八九五)这个名字,在中国便尽人皆知。《天演论》起首一句“赫胥黎独处于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几下”,便使这位进化论斗士霍地跻身周秦诸子的行列了。赫胥黎于一八九五年谢世,五年之后,他的儿子列奥纳多·赫胥黎编辑整理了一部《赫胥黎生平与书信》(Life and Letters of Thomas Henry Huxley),分上下两卷于一九〇〇年在伦敦出版。这部千余页的大书详细记录了赫胥黎一生各阶段的大事,特别是刊出了他与亲友的大批通信,成为研究赫胥黎生平和思想的必读书。翻阅这部书时,首先让我感到惊奇的,是赫胥黎平日在与亲朋友好的通信中,纯熟地运用了不少《圣经》典故,而且用典极为贴切。我们所熟悉的那个赫胥黎,是进化论的斗士、宗教的大敌。在他的晚年,对于基督教的批评异常严厉。但是,《圣经》之于他,或许还有更加复杂的意义。因此,确有必要勾勒一下赫胥黎对于《圣经》的态度。

  赫胥黎在晚年撰写过一篇简短的《自述》,提到自己年幼时,对所在教区的牧师崇拜得五体投地。某周日,全家赴教堂作礼拜,只有年幼的赫胥黎留守家中。没想到他竟然在厨房里另辟一座讲坛,向家中女佣慷慨激昂地布起道来。他成年后那种好为人师、喜爱传道授业的秉性始见于此。像其他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一样,赫胥黎熟谙《圣经》,不少段落烂熟于胸,在其著作和书信中随心所欲地频频运用《圣经》典故。下面谨举三个例子,以见他对《圣经》的熟稔和喜爱。一八四五年,赫胥黎从医学院毕业,经人举荐,在海军部谋到助理医师的职位,二十一岁便随“响尾蛇号”科学考察船远赴大洋洲。在随后四年时间里,他写下大量家信。考察船出发不久,赫胥黎就给他的大姐写信报平安,信中自比《旧约》先知书中的约拿(Jonah)。约拿被人抛入海中,为大鱼吞噬,在鱼腹中栖身三日三夜(《约拿书》1 :17)。赫胥黎向家人诉苦,说自己居住的船舱空间狭小,十分逼仄,论到住宿条件,鱼腹中的约拿还要胜我一筹。四年远航结束后,赫胥黎回到伦敦,一心想投入科学研究。但他很快发现,献身学术根本无法糊口。他在给大姐的信中抱怨道:“靠科学研究来谋生实在是一个笑话……一位科学家可以赢得声誉,却无法赚来面包。”他接下来又说:“如今的科学家就如以扫(Esau)一般,为了一碗汤不得不出卖自己长子的名分。”以扫的典故出自《创世记》第二十五章,说的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有一对双胞胎儿子,长子以扫善打猎,次子雅各为人安静。一日,以扫又累又饿,恳求弟弟将红豆汤给自己充饥。雅各遂趁机迫使兄长将长子的名分卖给自己。这一时期,赫胥黎确曾考虑过放弃科学研究,在另一封信中他就抱怨说,银行职员的工资都要比大学教授优厚。直到晚年写《自述》,赫胥黎仍不忘拿《圣经》故事来打趣。他回忆自己当初在“响尾蛇号”上,将远航期间所作的科学发现写成文章,投寄给英国博物学协会的刊物,但稿件频频遭拒。赫胥黎就将自己被拒的稿子比做挪亚在方舟中放出的乌鸦。挪亚放乌鸦是为了测试洪水是否消退。但洪水漫漫,乌鸦无处栖身,只得返回方舟,正仿佛赫胥黎屡遭退稿的命运。等他所寄一篇长文被皇家协会采用后,赫胥黎打趣说“这就是我那只鸽子”。这是指洪水消退之后,挪亚最后放出鸽子,鸽子见到陆地,不复飞还,而赫胥黎的文章这一次也真正找到了“栖身之所”。赫胥黎对《圣经》典故信手拈来,皆有妙趣,可见《圣经》对他影响之深。

高峰枫:圣经正典的形成

  《新约正典的起源、发展和意义》,[美]布鲁斯·M. 麦慈格著,刘平、曹静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342页,35.00元。

  《圣经正典》,[英]F. F. 布鲁斯著,刘平、刘友古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342页,37.00元。

  与圣经相关的学问,经常会跨过经学的边界,扩张到其他的学科。比如文学批评界曾热烈讨论的“经典”(canonical works)和“经典化”(canonization)问题,都源自“圣经正典”这一概念。历代诗文当中,哪些篇章最终修成了正果、进了正史、被“封圣”,哪些作品被打压、被排挤、被“消声”,文学史上有多少定论可以推翻,还有几桩冤案有待昭雪,到底是哪些政治和文化力量在悄悄左右这种遴选过程,这些话题无不与圣经的结集、正典的封定息息相关。那么,什么是基督教所谓的“正典”?

  “正典”一词(canon)本是希腊字,本意是“用作规尺的直杆”,随后便有尺度、标准、规矩等意思。早期基督教作家使用这个词,最初表示使徒传下来的核心教义信条,指基督教独有的教义最为简洁的表述(如后世的“信经”一般)。后来,canon一词的词义更趋具体,开始专指由教会认可的权威经书的目录,也就是指哪些核心典籍应当入圣经。“正典”就是一份标准的书目,凡是入了正典的书卷便是受了神的默示,沾了仙气,可入正殿;而被排除在正典之外的书便是凡人自造的,没有圣灵灌注,要被打入偏殿。不入正典的书被划归为次经(相当于“候补”),甚至被断为伪经。这些次经和伪经,在如今的文献学家看来,都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文献,但在古代教会眼中,却登不得台面,不能在教堂中当众诵读。

  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正典所包含的篇目也有差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奥古斯丁在公元四世纪末开始写《论基督教学养》(De doctrina christiana)一书。在书中第二卷,他给出一份清单,将当时北非教会所认可的圣经篇目一一开列出来。奥古斯丁的新约包含二十七卷书,和现今各教派的圣经无异。但是旧约他列出了四十四部书,和现在天主教旧约的四十六部微有不同,和新教旧约的三十九部相比,则多出了不少卷。有些书从始至终都列在正典中,可还有一些书的命运随时代变迁发生变化,有时进入正典,有时又饱受争议。这些都是圣经正典发展史所要研究的题目。  

冯象:马尿、理性与译经——答B君

这地方名叫啤酒屋,老派,聊天蛮好,是不是?你仔细看这儿的客人,那神情;年纪同我相仿,多半是来哈佛看孩子的。招待员,我们这一位,文文雅雅的是在校生。那边金色的大罐子,是蒸馏器。他们自产啤酒,待会儿你尝尝,要没过滤的,有劲。美国是这样的,懂啤酒的人,或者自个儿在地窖里酿,或者上山沟里水质好的小厂子拎,称作microbrew,小酿,跟超市里卖的“马尿”是两种文化。

不,“马尿”不是英语,是云南土话。我在乡下的时候,老百姓看我隔三差五往酒厂和商店跑,拎回来的有些瓶盖撬开还滋滋冒泡,拿过去呷一口——寨子里头他们打着什么分我什么;我搞到的名堂,酒啦火药啦(兄弟民族的生产工具),也给他们——啊呸,马尿!吐地上了。我说,是你赶马帮饥渴了接马尿喝过,晓得那滋味?

你别笑。话说回来,我的意思是,做学问、办案子,这世界上干什么事都有一个饮小酿还是接马尿的价值立场问题。

这一回“80后”算是露峥嵘了,老喇嘛走哪儿,抗议跟到哪儿。破天荒哪,他在西方是神圣,见他一面蒙一辈子的福。你们老师也跟我说,好感动。真的,比李登辉访问康奈尔那一次留学生反台独大联合,还要壮观。

国内民众自发的抵制活动,是否“非理性”“民粹主义”?操那份心干吗?仿佛老百姓上街,喊喊口号,会坏了谁家的秩序。他又没抢商店,没烧民房。

“理性”而大写,是现代法治的门面。法治的要义,叫形式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名程序正义。程序背后,一笔笔见不得人的交易,才是真正享受保护、百般补贴照顾的那个理性博弈者的世界。而老百姓的“非理性”,那博弈者眼里的“民粹”,便是民主政治的主要动力和一大特征。自古如此。不然,高贵的苏格拉底就不会像只牛虻似的去蜇民主,终于被民主的雅典判处死刑。

是的,民主和法治一样,也是以暴力为后盾,因暴力而强盛的。不懂这一点,就不懂雅典以降西方民主传统的生命力所在,包括今日的美国,她的充斥暴力的大众文化。民主与资产阶级法治这两样东西,因此是经常处于冲突之中而相互制约的。现代政治例如西方式代议制民主,按照那个市场经济学家的宝贝,中产阶级“经济人”(马克思讥为“英国人”)的阴郁性格来衡量利弊,不参与才是最理性的选择。因为,它的设计总是让多数人的参与成本很高而收益无从预计。换言之,民主之能够建立、成长、纠正自身的弊端,抵制受法律保护的形形色色的腐败,依靠的绝非法治的或市场经济的“理性”,而是老百姓根深蒂固的“非理性”,即他们动辄上街上访,抵制这个打倒那个,甚而置“自身利益”于不顾的不屈的精神。

有没有小写的“理性”?有啊,到处是它,躲都躲不及;就是日常生活中教我们屈服于现实的一套套托辞。

都说知堂老人(周作人)的文章高明,“童痴”冲淡,如一片苦茶。但那是铁屋子里蜷缩久了反以为悠闲,枯坐着品,这么习得的丁点文人趣味。放到“大先生”的文字一旁,在那刺向国民劣根性的思想的投枪面前,就显得过于精巧、小气又太讲理性,文如其人了。他的“寿则多辱”之叹,固然是社会与家庭悲剧;但一个新文学先锋,处于民族危亡的关头却患得患失,实在是不明智又怯懦之至。人的天性,本是健强好胜而不乏搏斗的意志的。“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这,才是不惧暴力、敢于反抗的自由人格。小民“顺生”、柔弱“守雌”之类的说辞,各个朝代都有,是驯服了的“理性”的自辩和自慰。法治化的今天,“理性”大纛高扬,则是这浮华时代颓唐风貌的一副扮相。

其实小民“顺生”当个良民,至多是一厢情愿。你想,鞭子握在别人手里,良民与否,怎么个讨生活,还得看主子脸色。

冯象:上帝什么性别

A君惠览:

香港已经大热了吧,这儿还留着早春的寒意,海滩上刚出现溜狗的人。昨天散步,望见一条吃水挺深的渔舟,就想起上次你们姊妹俩来吃龙虾的情景。今年的会,恐怕还是来不了,真是抱歉,一拖再拖。这几年因为译经,连欧洲也不去了。而你知道,那些大教堂、寺院、城堡和羊皮纸抄本,是我多少年的朋友!

谢谢发来《时代论坛》的《摩西五经》书评。那是教会的刊物,文章写得蛮认真,但错了几处,待会儿再谈。先说你给神学院老师出的那道有趣的难题:“上帝造人,取的是他自己的形象,男人女人,都依照他的模样”(《创世记》1:27)。那么,上帝该是什么性别,是男是女?

传统的解释,造物主至大,超乎我们这个世界的时空,以至于不能用人类和自然界即“受造之物”的任何区别特征或分类法,例如眼耳口鼻和性别,来指认或定义。正统的犹太拉比连上帝的品性(神性)也很少讨论,因为那“奥秘之奥秘”不是人的理智和想象力可以把握的。耶和华至圣,为了和“异教邪神”划清界限,摩西十诫禁止塑造上帝的形象(《出埃及记》20:4)。根据这一诫命,犹太教和伊斯兰教都严禁塑造和叩拜偶像。但基督教在传布过程中对罗马帝国各民族的多神崇拜“陋习”有所妥协和利用,如把圣诞节定在罗马人祭祀的“太阳生日”,这项禁忌便松弛了。

所以你的难题,就经文而言,实际是问:人们通常对上帝的想象——画家笔下那位长髯飘拂、威严而仁慈的老者——是从何而来的?我想,这跟一些修辞性的称谓有关,例如称上帝为宇宙之“王”、子民之“父”、以色列的“丈夫”和“战士”。此外,以色列是古代近东的小民族,比起她的邻居,埃及、两河流域和小亚细亚的大帝国,文学发达得晚些。叙事元素和诗歌语汇,就有大量的借用,包括神话传说,特别是人格化的(anthropomorphic)神的形象与比喻。例如,用“右手”象征力量、胜利、拯救,便是古代近东文学的套喻。摩西举牧杖分芦海(七十士本:红海),以色列子民摆脱了法老追兵,这样歌唱耶和华:“你以右手降示荣耀,以大能之手,摧毁你的仇家……以你胸中怒火,焚敌如烧秕糠;以你微微鼻息,使急流垒起高墙”(《出埃及记》15:6)。这跟迦南(古巴勒斯坦)文献中雷神巴力(ba`al,本义主)的形象,实在相去不远。巴力是耶和华的死敌,这层对立关系,也容易让人产生上帝像是男性神的联想。

不过,《圣经》原文对上帝的“性别暗示”并没有一边倒。这是因为希伯来语名词分阴阳两性,“上帝”(’elohim)虽然是阳性复数,耶和华的其他许多名号和委婉称呼,却是阴性,要用“她”来指示(人称代词,名词、动词和介词的后缀等)。诸如造物主的圣灵(ruah),降世时祥云落处或“神在”(shekinah)、摩西领受的圣法(torah)、义人寻求的大智慧(hokmah),都是阴性名词。故而经文里上帝的神迹和训谕,是常在“她”的语境里论说的。《诗篇》反复咏唱的耶和华对子民始终不渝的慈爱(hesed)与信实(’emunah),就一阳一阴,恰好彰显那永世救恩之和谐。因此从原文研习《圣经》,和阅读缺乏语法性别(即人称只表示自然性别)的语言的译本,如英文和中文《圣经》,感觉是很不一样的,性别指称要细腻、丰富得多。

那位老师的解释忽略了语言和阅读经验分析,是不奇怪的。他站在“牧灵”的角度,关注的第一是信仰即宗派信条而非知识。然而,信不等于知,更不及义;这本是耶稣的教导(见《宽宽信箱·天国的讽喻》),但教会的神学家往往混淆。那篇书评即是一例。

拙译介绍了《摩西五经》文本的“片断汇编假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书评的作者表示不可信,我完全理解。他是旧神学的立场,犹如美国南方某些原教旨主义教派对达尔文进化论的态度。但是接着断言,那假说只是“个别学者”的看法,就踏出“牧灵”的园圃,撞了学术的硬墙。因为在西方,那假说是大学本科教材、圣经学参考书必定介绍的,学者著述更是汗牛充栋。学界公认的标准词典,《铁锚圣经大词典》的“Torah”(摩西五经)词条(卷六,页605-622),即明确支持“片断汇编假说”,并给出详细的证据。该词条的作者是《圣经》文本研究的权威傅利门(Richard Friedman)先生。可知假说决非过时的旧说,而是现代圣经学文本研究的起点。所以我说“迄今尚无更加合理而有说服力的替代理论”(译序《谁写了摩西五经》),这话不是我个人的意见,是学界的通说(参阅傅利门《圣经是谁写的》)。

而且,这假说不仅跨教派的学术译本介绍,如《新牛津注释版圣经》(2001),西方主流教会主持的学术译本也是认可的。例如罗马教会官方审定“学说无谬”(nihil obstat)的法语圣城本(La Bible de Jerusalem),在《摩西五经》的序言里就有公允的长篇讨论,并在经文注释中标出各个片断的起止衔接。圣城本一九五四年问世,经过两次全面修订,至一九九八年新版,已经译为英、西、意等多种西方语言,其学术地位之高、影响之巨,在现代西语译本中首屈一指。因此,书评作者对“文本片断假说”的不屑一顾,和西方教会译经的主流也是相悖的。

至于书评认为,拙译的插注列出希腊语七十士本的异文异读,而“遗忘”了死海古卷,有损“译本在校勘上的价值”,则是说外行话。

死海古卷出土于上世纪中叶,是圣经学领域开辟新纪元的考古发现。出土残卷的解读,对于我们了解公元前二世纪至耶稣时代(第一次犹太起义失败前)的犹太宗教思想和宗派组织,拉比犹太教与基督教兴起的历史背景,以及研究希伯来语《圣经》、伪经和异端文献,都有极高的价值。但是,残卷中《圣经》的篇章完整的不多,有些是亚兰语译本。因此对原文善本(传统本)的校勘,少数篇章除外(如《以赛亚书》、《诗篇》等),就远不如七十士本重要。这可以从拙译的底本,权威的斯图加特版希伯来语《圣经》(BHS)的校注中两者的悬殊比例看出。

译本做注,跟善本校勘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善本校勘的伟业,早有几代德国学者和以色列学者在做。有兴趣的读者,若想考察原文传世抄本和古译本中异文异读的全貌,应当研读他们的成果(BHS和希伯来大学《圣经》,HUB)。拙译的插注简短,通常不满一行。其涉及校勘处,只限于个别疑难语词的释义、笔误脱文的校补,并举出若干重要的异文异读,以使中文读者稍稍了解原文复杂的文本传统和各种可能的译法。《摩西五经》的古译本当中,七十士本不仅完整而且年代最早(公元前三世纪,出自埃及亚历山大城的犹太学者之手),在散居各地的犹太人中间曾广泛流传。更重要的是,希腊语《新约》的作者凡引用希伯来语《圣经》,皆用这个译本。七十士本因而成为基督教“旧约”的直接渊源,对教会教义产生深远的影响,至今仍是希腊东正教的正典。换言之,西文译经的伟大传统,乃是从七十士本发端的。故我以为,《圣经》汉译,为使读者明了《新约》语言和教义与希伯来语《圣经》的承继发展关系,七十士本中重要的异文异读,是首先需要指出并研究的。

因此,仅就译经而论,死海古卷的校注价值不能和七十士本相比。倒是残卷中不少异文与七十士本相近,颇可支持各国注家、译家对七十士本的重视。书评提到《出埃及记》1:5,“雅各膝下,子裔合计七十”,BHS的校注,便只列出七十士本的“七十五”,不提死海古卷的相同说法。我的插注也只引七十士本,因为,雅各“七十五”子裔,亦是《新约·使徒行传》7:14的说法。这层《新约》与七十士本的密切关系(见拙译《创世记》46:27注),我以为正是包括教友在内的中文读者需要知道的关于《圣经》文本的基础知识。

Martin Luther Title page of Martin Luther's transla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from Hebrew into German, 1534.

最后,谈谈书评结尾那个令你觉得“刺耳”的问题:译经(或解读《圣经》)可否是“教会的专利”。

其实,这问题我在彭伦先生的采访里已大致说清楚了(见《宽宽信箱·神的灵与言》)。历史地看,回答只能是“不”。马丁.路德译经,新教崛起,宗旨之一就是要把《圣经》从罗马教会的垄断(即拉丁语通行本)下解放出来。这个所谓的“专利”,早在近五百年前就被新教运动宣告无效了。之后,藉着启蒙运动的理性之光,现代圣经学诞生于德国,便不是历史的偶然。

但是,今天我们讲《圣经》不能等同于基督教,基督徒是“圣书之民”中的一支,并不仅仅是承认历史、尊重学术。二战以来,鉴于纳粹屠犹的惨痛记忆和世界各地愈演愈烈的宗教与种族冲突,西方主流教会都致力于促进宗教和解、消弭种族歧视。故而都尊重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对《圣经》的不同解读。犹太学者的《圣经》研究不必说了,在欧美大学早已是学术的中坚。伊斯兰教四部天经,穆圣传世的《古兰经》之外,还有《讨拉特》(tawrat,摩西五经)、《则逋尔》(zabur,大卫诗篇)、《引支勒》(injiil,耶稣福音或新约)。历代伊斯兰学者对天经的阐述,他们的学说,自然也是现代圣经学不可排斥的一个重要领域。

我给你讲一段逸闻。我在哈佛念书时,给两位导师当本科生“核心课”的助教,班生先生教乔叟,皮尔索先生讲“理查二世时代”。皮先生是英国人,自学成材,没拿过博士,口才超群,本科生里一大堆他的“粉丝”。理查二世朝(1377~1399)是英国中古文学的高峰,然而他第一堂课第一句话是这个:那时候,英国只是欧洲身边的“一池滞水”(backwater,喻闭塞);而欧洲,又是那从阿富汗到西班牙,横跨三洲的伊斯兰文明身边的“一池滞水”。教室里静得能听见迟到的同学喘气。接着他一转身,黑板上唰唰几个大字“宗教改革”“威克利夫”,便领我们一步步去了那个时代。威克利夫(John Wyclif,约1330~1384)是持唯实论的经院哲人,后世美称“宗教改革之启明星”,他反对的就是教会的《圣经》“专利”,他的战斗便是译经。“威克利夫本”(1380)是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英译《圣经》。为此他屡遭迫害,译本成为禁书,死后,遗体被挖出烧掉。就这样,开始了一场针对他的追随者的宗教迫害,连同以生命为代价(如廷代尔)的译经运动。面对如此血腥的历史教训,《圣经》在西方,当然不会是任何教会的“专利”了。因为如果是“专利”,即有哪一个教会,谁为正宗、谁是异端的严重问题,而一些地区的基督教教派之间有几百年的流血冲突,势如水火不能相容。理智的选择,便是拒绝并谴责这项只有中世纪教会才配享受的“专利”。

译经无关信仰。我这句话在中国听来仿佛激进,记者拿去做了采访记的标题;其实是西方学界和主流教会对译经的基本态度,是言论自由、宗教宽容、政教分离和公民教育世俗化等,现代社会奉行的宪法原则和民主价值的具体展现。
你觉得“教会的专利”刺耳,我想根本的原因在此。

解放后,中文译经的班子从上海、北京退居香港,原是不得已的安排。香港虽然宗教环境相对宽松,毕竟缺乏良好的西学训练与研究条件,师资、生源、图书、出版、学术传统和思想交锋,比起内地和台湾都差一截,跟西方的学术前沿更是隔膜。和合本修订至今,拿出来的“新译本”(1993),尚不及一百年前传教士的水平。随着内地逐步开放、富裕而人才竞争加剧,这落差还会越来越大。我有个未必实际的想法:拙译在香港出版,或可小小地刺激一下香港的圣经学及相关研究。现在教会的专家也不否认,和合本等旧译“舛误太多,无文学地位”,便是进步的开端。将来的目标,应是加入全国学界的争鸣,即以整个中文世界为读者做学问,把香港变为中国学术的重镇之一。

也许,你刚从北京交流回来,有些切身的感受,会说:可是内地的大学那么腐败!是的,反过来看,这正是香港的求学者的幸运。但是,学术进步通常只在少数人的努力,学术前沿总是由少数优秀分子代表。决不能因为内地大学和学界现时的腐败,就掉以轻心,失去这历史的机遇。

[下略]

二〇〇七年四月

冯象译注:《智慧书》[The Books of Wisdom]

《智慧书》[The Books of Wisdom],冯象译注。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8年。ISBN: 9780195498325.

简体中文版:《智慧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ISBN: 978710805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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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智慧书献辞  v
前言  ix
唱一支锡安的歌——译序  xiii

约伯记 Iyyob  1
诗篇 Tehillim  95
箴言 Mishle  361
传道书 Qoheleth  443
雅歌 Shir hashirim  467

附录
释名  489
参考书目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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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摩西五经
新约》。

刘皓明:从字说到灵——对江弱水先生批评的答复

το γαρ γραμμα αποκτεινει, το δε πνευμα ζωοποιει.
因为那字是叫人死,灵是叫人活。
《林后》3.6

江弱水先生在《〈圣经〉、官话与“引车卖浆者流”》(《读书》2005.11:160-2)中对我为倪湛舸的诗集所作的序《圣书与中文新诗》(《读书》2005.4:80-85)提出指摘。其核心有二:一是说我的序中有史实错误,二是说我的出错,是想“蒙人”。江先生以“蒙人”这种恶语相加,我自不必降低到同样的水准与他理论;史实则有是非,而我却不以江的指正为是,不以我前文说的为非。

江先生对我史实方面的指摘可以概括为四条:

1.我序中应该引艾约瑟(J. Edkins)等十九世纪中叶翻译出版的蓝青官话本(即南京本)而不是和合本;
2.《约伯记》不是诗而我把它说成诗,并分行排印;
3.我把梁阿发当作艾约瑟的助手,犯了时代错误;
4.我引的和合本经文已经受了日文汉字借词的“污染”,故不能说明和合本语言的本土性。

下面就先逐项回答这四款指责。

圣经的版本 在那篇序中,我所引用的圣经文字,的确同于官话和合本。但我说像引文中那样的诗的语言“早在近半个世纪之前就已在汉语中产生”,并不错。首先,就和合本本身而言,和合本的正式颁布固然是在1919年,但是该本特别是新约部分的产生却远远早于这个时间:1897年就刊行过后来称作官话本的那个新约译本中的一些译文(《太》、《可》)。其次,就我所引用的旧约而言,在和合本的旧约出现之前,唯一的官话全本旧约是1874年出版的施约瑟(S.I.J. Schereschewsky)译本(京都美华书院版),这也正是我文中所指的译本(所以说在胡适徐志摩的白话诗出现“近半个世纪之前”)。

除了作为最早的官话旧约全译本这一事实外,施约瑟单独(不排除使用中国助手,详后)从希伯来文翻译的1874年版旧约,还具有当时其他译本所不具备的学术上的权威性和语言风格上的优点。因此无论作为最早的西方诗歌的白话翻译还是作为最早的受西方影响而产生的汉语自己的白话诗,其意义都是重大的。学术上的权威性这里不谈,语言上的优点则可以由这一事实来说明,就是后来的和合本旧约,在语言和译法上,同施译本十分接近。先以一段众所周知的散文经文为例,《创世纪》的开头(1.1-5),施约瑟是这样翻译的:

冯象:《智慧书》前言

前言其实是后记,依我的习惯。一本书写好,修改完毕,连同附录献辞参考书目,大功告成,可以交稿了;再回头想想,有什么需要向读者和友人交代、感谢的?一二三四,便是前言。今晚,正是这样一个愉快的回顾的时刻。

智慧书按常规,仿佛还缺一长文,讨论《智慧书》的历史背景同结构内容。然而,这五篇经文的渊源旨趣、思想关怀差异极大:《诗篇》是圣殿祭祀,子民礼拜,忏悔感恩的颂诗哀歌等等的总集,约有一半归在大卫王名下。《雅歌》虽然题为“属所罗门”,却更像民间情歌或婚礼上的唱和之曲,也有人认为取材于初民春祭的颂神诗。《约伯记》(传统上归摩西)、《箴言》与《传道书》(均托名所罗门),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智慧文学”,承接的是古埃及、苏美尔/巴比伦和迦南的悠长的智慧传统。但它们的风格、哲理与教义又各不相同,难以放一块儿讨论。倘若分别作文章探赜索隐,似乎又超出了本书的体例和目的。毕竟,译本不是论著,译者的主要任务并非立一家之言。相反,正因为译文不可避免是一番“再创作”,译者就要十分注意为读者留余地,而不应越俎代庖,替他读书下论断,尤其像《圣经》这样蕴含了无穷教导和启示的经典。这也是拙译的插注一般不涉及神学诠解,不追求微言大义的理由之一。

于是,想到一个化整为零的办法,原先用过(见拙著《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北京三联,2003)。就是作一份“释名”,为五篇经文和其中重要的人物神明、部族城镇、动物植物,以及相关圣经学术语,做一扼要的介绍。置于附录,供读者随时查阅,“链接”浏览。如此,“译序”即可聚焦一个题目,而不必面面俱到了。题目我选的是希伯来诗律,因为智慧书乃是《圣经》诗歌艺术的明珠,对西方文学影响至巨。原文格律修辞等语言手段作为思想的载体,对于译家,正是他的译文力图再现、转换而“再创作”的一个个文体元素;对于译本的读者,则是为完整准确地理解经文所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而《圣经》的中文旧译,无论文言白话,错漏最多、笔力最弱的部分,恰在诗体的章节。这里面,是有好些经验教训值得我们研究的。

智慧书五篇,传世抄本讹误较多,远不如摩西五经整齐。部分段落顺序衔接紊乱(如《约伯记》二十四至二十七章),断句训读,历代注家歧见纷纭。故拙译在底本德国斯图加特版传统本(BHS,1997)之外,参照引用的原文抄本(如死海古卷)和古译本(如希腊语七十士本、亚兰语译本、古叙利亚语译本、拉丁语通行本)的异文异读,也大大增加,详见各篇插注与释名。插注中,“原文”指BHS编者校订的经文善本,即圣彼得堡公共图书馆藏列宁格勒抄本(codex leningradensis);“另读”则指该抄本页边所录经师附注(masorah),或编者脚注列出的传统读法。

译文的体例,包括插注、原文的拉丁字母转写,一如《摩西五经》(牛津大学/香港,2006),此处不赘。仅说明三点,因为常有读者电邮问起。第一,经文原本不分章节(亦无现代标点),至欧洲文艺复兴,十六世纪中叶才开始划分,渐成定例。但这一套章节设计与经文的叙事、诗句的起止,往往并不吻合;不乏一句话断为二节,一首短诗横跨两章的情况。所以章节只是方便检索引证的一个系统,跟如何诵读或理解经文未必相关。这是读者须了解的。此外,传统本的分章与拉丁语通行本略有出入。因为英语钦定本的章节跟从通行本,而中文旧译如和合本又以钦定本为底本,故而凡通行本与传统本分章不一致处,插注中都标明了,俾便熟悉和合本章节的读者对照。

第二,同样,译本里散文的段落,诗歌分行划阕,加标题,也是现代译经的惯例,非原文即古代抄本的原样。为的是便利阅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译家根据自己的理解判断而做的文体选择(详见译序)。

第三、希伯来经文中以色列子民的唯一神(‘elohim),汉译有“天主”“上帝”之分野。原是十九世纪传教士不智而搭的藩篱,不仅加剧了教派对立,还阻碍经文合一运动,实为历史的遗憾。而在他们自己的拉丁语和母语译本里,却只有一个诸派共尊的大写的名:Deus-Dio-Dieu-Gott-God。我是“非教徒”、“无党派”的“统战对象”,对于这译名的分歧并无任何偏向。可是译经只能采取其一,没法兼顾;若自创新名,又不符合约定俗成的原则,徒增混乱,委屈读者。而简单直译作“神”也不好,易与异教神或泛指的神祇混淆。所以就随汉语学界的大流,用了“上帝”。读者若愿意,读作“天主”也行,音节相当,应无大碍。

《摩西五经》问世以来,蒙读者包括许多教友的厚爱,来信鼓励或提出意见建议,还有专家学者著文评论,在此一并深表谢忱。现在《智慧书》将要付梓,最大的希望,便是继续领受读者诸君的指教——网络时代的写作,有个前人想象不到的好处:能够几乎是即时地获得反馈,隔着十二三个时区。

译经,在智慧的“传道人”(qoheleth)看来,恐怕也是太阳下无休止的一种“辛劳”,或上帝派给人子的“苦活”(《传道书》1:13)。然而人生幸福,却在那份“苦活”日积月累的所得,可以同无数人分享。这一点,我常得益于内子的提醒。我在西文典籍和学术话语里沉浸久了,容易忘记中文世界的读者的知识需求、阅读心理或可能有的困难。她的批阅、提问,总是站在普通读者的立场上,要求修改或解答,让我对学院派的玄谈和上不了口的“文绉绉”辞藻,时刻保持着警惕。

我以这本书纪念卢兄,我的哈尼阿哥。“伐木丁丁,鸟鸣嘤嘤”:每当我乘着经文诗句的翅膀,飞入希伯来智慧的明光,我就离他的大森林近了一程;就又一次回返往日,坐于他的火塘,端起新米的纯酿,聆听一颗超越民族疆界和宗教信仰的宽仁之心的吟咏。而且我知道,从他祖宗的圣山,他能望见,四面八方汇拢到我笔下,这一片漫漫黑地里“渴求天光”的众灵。

二〇〇八年一月于麻省新伯利港铁盆斋

《智慧书》冯象译注,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8年5月。

冯象:唱一支锡安的歌——《智慧书》译序

希伯来经文《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与《雅歌》五篇,习称“智慧书”,又名“诗体书”。这后一个名称常引起读者的不解:翻开例如中文世界流行较广的和合本《圣经》(1919),那里面的诗体书,遣词造句、情感表达之生硬苍白,哪像是诗?而且还一句黏一句,不分行——现代人心目中的诗,分行书写大概是第一要素,既指示韵律、朗诵节奏,又是一种视觉之美。

智慧书其实,和合本虽然舛误极多,格式却没错,是模仿其底本英语钦定本(1611,修订版1885),而钦定本依循的是古代抄本的通例。诗不分行,原是古人的习惯;竹简丝绢、泥版纸草和鞣制的牛羊皮等书写材料,都不便宜,分行就太浪费了。所以在英美,据专家报告,那些念着钦定本长大的读者,也闹不清哪儿是诗,哪儿不是。当然,有几首是经文注明了的,不会搞错,如《出埃及记》十五章,摩西率子民越芦海(七十士本:红海),摆脱法老追兵之后,向耶和华感恩的“凯旋之歌”;又如《申命记》三十二章,摩西传授律法已毕,为会众“高声吟诵”的“摩西之歌”。还有《诗篇》和《雅歌》,传统上一直用于唱诗礼拜,题记还标出曲牌或伴奏乐器,也是无疑问的。其余的篇章,就要读者凭自己的阅读经验来判断了。比如《约伯记》,楔子源自民间传说,标准的散文句式。但是第三章,因家破人亡而痛不欲生、沉默了七天七夜的约伯终于启齿,那一连串诅咒、哀号、质疑,排比句一泻千里,分明是诗的倾诉(3:3以下)——

愿我出生的那一天灭亡,
连同报喜“怀了男胎”的那一夜!
愿那一天葬入幽冥,
上帝在上,永不看顾,
叫它照不见光亮。
愿它被冥冥的死影索回,
为沉沉乌云覆盖,
因白日蚀去而惊惶!

现在的西文译本,诗体部分大多分行了,并且在引言或脚注里说明。中文译本如联合圣经公会的现代本(1979)和新译本(实为和合本的修订本,1993)也是如此。然而,读者若仔细比较,就会发现译本之间颇不吻合,仿佛译者对诗体与散文的分野、诗行的长短、朗诵节奏等问题,各说各话,处处抵牾。怎么回事呢?读经须学习解经,而解经要进于译经才算得完满。一段经文,我们每个读者于熟读之际,都会在心里,往往还在口上,把它“译”为自己的思想。可是如果那思想的精确表述,离不开我们对其所取的文体形式包括修辞音韵的理解把握,那么,笼罩着经文诗歌的疑云就必须驱散。否则,解经便难以达于译经。

这片疑云,叫作希伯来诗律。

古人解经关注微言大义。串解经文,寓言比附,是连一词一音的异同跟近似都不肯放过的,却极少论及诗律(除了零星的猜测,套用希腊或拉丁诗律)。大约圣经诗律的知识,很早就逸亡了。直到十八世纪中叶,才有英国教士提出,经文诗句常呈现一种上下平行的对应关系,可做探讨诗律的起点。但响应者寥寥。二十世纪下半叶,近东考古和古文献整理日新月异,受文学理论同古代近东语言比较诗学的刺激,西方圣经学界才开始深入研究希伯来诗律,渐次形成几点共识(《犹太大百科》卷七,“希伯来诗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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