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沈明:“(买)这么多书,你都读过吗?”

我相信这是每一个爱好藏书的人都曾遭遇过的问题。笔者自己就被问过多次,记忆中的最后一次是一年多以前越洋搬家到伦敦的时候,一位已经有些年纪的搬运工人得知他正在搬的几十只沉甸甸的纸箱里装的都是书时,用带着某种外国口音的英语问的。此前还有同学、朋友、邻居以及大学教师同事,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可见“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呀。

“买这么多书,你都读过吗?”——这问题合情合理。

收藏可以是也常常是一种爱好。作为爱好而收藏的物品大多没有什么实际功用,或至少收藏之目的不在其实际功用,而在比如说投资(但这仅限于某些收藏品而不是任何收藏品)。爱好,常跟“业余”搭配构词成为“业余爱好”,说的是谋生之外的意趣活动,故而天然隐含了几分非实用性的色彩。爱因斯坦拉小提琴,是业余爱好。但假如他碰巧是个职业小提琴手,靠演出甚或街头卖艺赚钱谋生,那就不叫业余爱好了。我想这没有疑义。古玩、佳酿、邮票等,作为收藏对象,都是这样:收藏这些物件不为吃也不为用,为的是赏玩并且增值。然而,相比之下,书似乎不太一样。书有非常明确的使用价值,人们买书当然不是要买构成书的纸张和油墨,而是意图获取那有形物所承载、蕴含的某些无形的东西——这种无形性非常独特,以至于在那上面形成了一类区别于普通财产权的特殊法律权利,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就是版权。(附带一说,古籍珍本之类的图书在性质上更接近古玩——收藏主要是为了其经济价值而非使用价值即阅读,故而笔者就不揣武断,将之排除在本文所谓“藏书”的讨论之外了。)从书的价值在其无形内容而非有形实体这一点来说,买书藏书的行为如果不包含阅读之目的就应该是奇怪甚至荒谬的。为收藏而购买一枚邮票的行为并不包含将其作为邮资贴在信封上并寄出之目的;为收藏而购买一个瓷盘的行为并不包含用其盛放菜肴并置于餐桌之目的;但购买并(为日后再读而)收藏一本书似乎只能是阅读意图驱动的行为,因而其中隐含了阅读的义务。藏书者实际上通过买书行为给自己创生了一份家庭作业。书买而不读,则作业没有完成。

伊塔洛·卡尔维诺:为什么要读经典?

黄灿然

让我们先提出一些定义。

一、经典作品是那些你经常听人家说“我正在重读……”而不是“我正在读……”的书。

至少对那些被视为“博学”的人是如此;它不适用于年轻人,因为他们处于这样一种年龄: 他们接触世界和接触成为世界的一部分的经典作品之所以重要,恰恰是因为这是他们的最初接触。

代表反复的“重”,放在动词“读”之前,对某些耻于承认未读过某部名著的人来说,可能代表着一种小小的虚伪。为了让他们放心,只要指出这点就够了,也即无论一个人在性格形成期阅读多么广泛,总还会有众多的重要作品未读。

Italo Calvino任何人如果读过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的全部作品,请举手。圣西门又如何?还有雷斯枢机主教?即使是十九世纪那些伟大的系列小说,通常也是提及多于读过。在法国,他们开始在学校读巴尔扎克,而从各种版本的销量来判断,人们显然在学生时代结束后还在继续读他。但是,如果在意大利对巴尔扎克的受欢迎程度作一次正式调查,他的排名恐怕会很低。狄更斯在意大利的崇拜者是一小撮精英,他们一见面就开始回忆各种人物和片断,仿佛在谈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米歇尔·布托多年前在美国教书时,人们老是向他问起左拉,令他烦不胜烦,因为他从未读过左拉,于是他下决心读整个《鲁贡玛卡家族》系列。他发现,它与他想像中的完全是两回事: 它竟是寓言般的、神话学式的系谱学和天体演化学,他后来曾在一篇精彩的文章中描述这个体系。

上述例子表明,在一个人完全成年时首次读一部伟大作品,是一种极大的乐趣,这种乐趣跟青少年时代非常不同(至于是否有更大乐趣则很难说)。在青少年时代,每一次阅读就像每一次经验,都会增添独特的滋味和意义;而在成熟的年龄,一个人会欣赏(或者说应该欣赏)更多的细节、层次和含义。因此,我们不妨尝试以其他方式:

闲谈几句《读书》杂志的漫画

1. 那位因犯错误而离职的前任三联书店老板汪季贤先生作风其实很“民主”,你看,就在他还担任“总编辑”的2004年第5期《读书》杂志上就刊有一篇丁聪讽刺他的漫画:《猴年惊蛰节闻雷声》。糊涂到这般地步的领导也有其可爱之处。

2. 我很喜欢丁聪先生的漫画,还曾经买过他的好几本漫画集。他也是《读书》杂志创刊至今惟一出满全勤的作者:每一期上都有他的漫画。不过人不能和自然规律斗,年龄是不饶人的。明显可以看出来,近来他老人家画画明显力不从心了:立意和构思不说,单看那笔触和线条,就已经越来越粗糙了。到最新一期(第11期)的那副庆祝“神六”上天的《里程碑》,几近“惨不忍睹”。祝愿丁聪先生健康长寿。

3. 当初赵汀阳先生在《读书》上发表哲学漫画我就感觉很奇怪,没想到他后来竟和丁聪一样,成了该刊专栏漫画家。赵先生的画我是绝对不敢恭维的。在我看来那些东西既不漫画,也不哲学。用漫画来搞哲学,就算搞得好,还能好到哪里去!?我只是纳闷赵先生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勇气把他画的那些东西公之于众呢,而且还是一篇接一篇地?难道是主编喜欢?

冯象:通过写作,加入前人未竟的事业

彭伦

冯象先生的名字,想必读者并不陌生。近年来,无论《读书》杂志上的“政法笔记”专栏,还是《万象》杂志上的亚瑟王传奇和“尘土亚当”专栏,冯先生都以全新的视角与渊博的学养,自如出入法学、文学两大领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今年春,笔者经《万象》主持人陆灏介绍,有幸与冯先生有一面之缘,其时,他的新作《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尚未面世。春去秋来,最近,笔者再次见到了回沪小住的冯先生,终于得以与他就这本书与写作的话题有了以下的对话。

彭:从二〇〇〇年开始,您在《万象》杂志陆续刊发了以欧洲中世纪的亚瑟王传奇为主题的系列文章,今年又以《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为题结集出版,深受读者喜爱。先请您谈谈怎么会写这些古老的故事吧。

冯:很高兴又见面了。怎么会写《玻璃岛》的?专业兴趣使然吧。亚瑟王传奇当然很早就接触了,但大量阅读,还是上哈佛之后。我在书中提了一笔,我的老师波士夫人住在法国,常给我寄书,寄了不少古法语亚瑟王传奇。一九八七年到她家作客(即《圣杯》描写的那次),认识了她一位邻居威尔士老人琼斯先生。老先生听说我在写乔叟的论文,说:我们威尔士有个大诗人跟乔叟差不多同时,但比他棒,名叫大卫(Dafydd ap Gwilym),你知道吗?当场就背诵了长长一段大卫的诗,非常浑厚动听。后来才晓得,威尔士人有赛诗格斗、诗可杀人的传统,诗律和修辞在欧洲语言中怕是最繁复的。于是我就拜他为师,学起威尔士语来了。还写了一篇评论大卫诗的文章,发表在《九州学刊》,后收入文集《木腿正义》(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琼斯先生出身于北威尔士名门望族,祖上留下许多古书,是激进的民族主义者。他的故事,我以后有机会再讲。他教了我好些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在他和他的家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凯尔特民族三千年历史的深沉和绚丽,对民族英雄亚瑟和其他传奇人物也多了一层“近距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