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情怀 · HUMANITIES

冯象: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尊崇地纪念——《流星群》序

  这部小说遗稿,我本是无资格作序的。作者董易先生是先父的挚友,抗战期间曾在昆明西南联大一块儿求学,做地下工作。一九四一年一月皖南事变,白色恐怖降临,地下党疏散潜伏。作者离校,和几位同学一起到滇南“瘴疠之乡”开办中学,培育发展了当地第一批党员和进步力量。小说描述的便是这一时期联大师生和地下党的真实故事。书中那些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艰苦卓绝而满怀理想的生活和战斗、挫折与牺牲,都是作者生前常对我谈起的。现在,他同先父又相聚了;像从前一样,“煮酒论英雄”,他们愿意谁来写这篇序言?

体育的修辞

词与物是分离的;人们常常为“词”而激动。——“奥运圣火”到北京的活动又让我想起了这个话题。昨天下午,“圣火”经过清华园的时候,我恰好也路过那里,于是就见怪不怪地再一次亲历了激动的人群、旗帜和欢呼。

一九七〇年代出生的这代人,凡是学过英语的,大多都会念过《新概念英语》。《新概念英语》中有一篇 George Orwell 的(半个多世纪以前的)美文:“The Sporting Spirit”,我猜想有不少学过它的人未必真的记住了,或者至少没有 taking it seriously。借着首次光临华夏的“奥运圣火”的光芒,再复习一下这篇英语课文,大约是不无裨益的:

I am always amazed when I hear people saying that sport creates goodwill between the nations, and that if only the common peoples of the world could meet one another at football or cricket, they would have no inclination to meet on the battlefield. Even if one didn’t know from concrete examples (the 1936 Olympic Games, for instance) that international sporting contests lead to orgies of hatred, one could deduce it from general principles.

Nearly all the sports practised nowadays are competitive. You play to win, and the game has little meaning unless you do your utmost to win. On the village green, where you pick up sides and no feeling of local patriotism is involved, it is possible to play simply for the fun and exercise: but as soon as the question of prestige arises, as soon as you feel that you and some larger unit will be disgraced if you lose, the most savage combative instincts are aroused. Anyone who has played even in a school football match knows this. At the international level sport is frankly mimic warfare. But the significant thing is not the behaviour of the players but the attitude of the spectators; and, behind the spectators, of the nations who work themselves into furies over these absurd contests, and seriously believe–at any rate for short periods–that running, jumping and kicking a ball are tests of national virtue.

沈明:后现代历史学的洞见与启示——与葛兆光先生商榷

  葛兆光先生的《中国思想史》(两卷本)出版以后,得到了学界的普遍关注。因作者对“写法”的重视以及在思想史写作的方法论层面上的尝试性实践,[1] 其第一卷《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还荣膺首届“长江读书奖”的“专家著作奖”。2000年12月,该书第二卷《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出版,笔者特别注意到,书名中去掉了“世界”二字,这或许暗示了作者写作姿态(或者说是作者反复强调的“写法”)的某种变化,在第二卷导言《续思想史的写法》中,作者特辟一节专门讨论了“作为思想史研究资源的后现代历史学”,承接葛兆光先生的话题,本文拟对这“剪不断、理还乱”的“后现代”以及“历史学”提出几点商榷意见,当然文中也有若干“借题发挥”、陈言己见之处,请葛先生和读者诸君明察。

冯象:《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

第二版:三联书店2013年


冯象:《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3月。270页。定价28元。ISBN: 9787108017802.

目 录

  前言
  圣杯
  墨林与宁薇
  网址:伊莲
  药酒
  绿骑士
  摩帝纳拱门
  零隐私世界
  尾声:亚瑟之死及其他
  法兰西的玛丽
  蓝瓦爵士

  附录一:释名
  附录二:年表
  附录三:家系图

《玻璃岛·前言》(节选):

玻璃岛  这本小书讲的故事,取材于亚瑟王传奇和我的亲身经历。亚瑟王传奇是中古欧洲文学的瑰宝,在西方流传之广,大概仅次于《圣经》、莎士比亚。至今,各种新潮和通俗的文艺形式的改编再现,从好莱坞影视、百老汇歌舞到漫画书、木偶戏,仍层出不穷。传奇中的角色原型和情节母题,大都可追溯到古代凯尔特人的历史和神话。凯尔特人现在是欧洲的小民族,但在上古时代曾遍及欧洲大部,西至不列颠岛(今英国),东抵小亚细亚。他们的事功和风俗最早见于希腊史家的记述,希腊人称这些金发碧眼、肤色白皙、慷慨性急而多才多艺的“蛮族”为Keltoi;于是有了“凯尔特”这个名字。可是,罗马帝国的兴起和统治,日耳曼诸部的南下扩张,大大压缩了凯尔特人的领土。到了亚瑟王传奇的鼎盛期(十二、十三世纪),凯尔特人的家园就只剩下不列颠岛的西部(威尔士)和北端(苏格兰高地)、爱尔兰以及英吉利海峡对岸的法国西北一隅(不列塔尼)了。亚瑟是五、六世纪之交领导不列颠人抵抗侵略者的统帅。不难想见,他的英雄业绩和崇高理想,是如何深受百姓爱戴而传颂四方的(见《尾声》)。一个弱小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还能编织这样绚丽多彩的故事,确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奇迹。因为故事中的亚瑟当了不列颠的王,所以在中世纪,亚瑟王传奇也叫“不列颠演义”(matiere de Bretagne)。这几个字是法语,亦即法国人的说法。当时在欧洲,法国的宫廷时尚和文学,跟现在铺天盖地宣传的美国这个美国那个差不多,是人们急于效法的。法国宫廷诗人采用浪漫传奇(roman)的体裁,向王公贵族,尤其宫中那些热爱文艺的夫人小姐,歌颂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亚瑟王传奇便从此走出不列颠,跟“国际”接轨了(详见《法兰西的玛丽》)。

  亚瑟王传奇在中国一直没有好好研究介绍,这不奇怪。因为中国人接轨“国际”,断断续续,几经波折,需要学习引进的洋故事洋思想排着长队,太多了!如今赶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走红之后出版,也不算晚。我认识一位中国小姑娘,在附近一所有名的中学(布什总统的母校)念初二,精通亚瑟王故事,还喜欢拉丁语,四大本哈利·波特倒背如流。她告诉我,所谓“魔法石”,英国原版作“哲学家石”(也就是圆桌骑士寻找的玻璃岛圣杯在中世纪炼金术传统里的变相,见附录一《释名》,圣杯条)。可是出版商对美国人心存偏见,认定他们趣味肤浅,生怕封面印了“哲学家”三个字影响小说在美国的销路,就改称sorcerer stone (巫师石):美国相当一部分人口是信巫术的。中译本不明底细,竟以讹传讹错上加错,变出一块她说离了谱还不“酷”的“魔法石”来。

  这本小书一共讲九个故事,基本涵盖了亚瑟王传奇的主要人物和神话母题:亚瑟王与“地母”桂尼薇,湖夫人宁薇与“视者”墨林,“骑士冠”郎士洛与两位伊莲,加文爵士与绿骑士,哀生与金发玉色儿,圣杯与渔王,以及圆桌骑士为维护荣誉而分裂、决死的悲剧。就其运用阐发的西方文学典籍、凯尔特/希腊神话、历史和宗教文献而言,也可视为亚瑟王传奇在中国的第一次系统介绍。

  书名《玻璃岛》,威尔士语 ynis gutrin,典出凯尔特神话(见附录一《释名》,玻璃岛条)。还有一个道理:80年代初,有一次陪同外教去新疆旅游。一天,在暑气蒸腾的戈壁滩上欣然发现一座碧波环绕的小岛——海市蜃楼。我们的司机即形容小岛是玻璃造的,去到那里的人,无论多大本领、带几匹骆驼,没有一个活着回来。当然,凯尔特人的玻璃岛是出没在另一个自然和人文环境里的。关于它的传说,也就和那个难忘的司机朋友的故事不尽相似。古人说“海市”为蛟蜃之气所筑,蜃“状似蛇而大,有角,能呼气成楼台城郭之状”(《本草·鳞部》)。新世纪始于蛇年,我愿这本《玻璃岛》浮现在更多的读者面前。

冯象:“蜜与蜡”的回忆——悼念李赋宁先生

五月十日,李先生去了。十一日一天接的电邮,都是先生逝世的沉痛的消息。去年三月访问北京,到蓝旗营小楼拜访他,精神还挺好。谈起我的亚瑟王故事,马上就翻开大辞典似的,举出一串古法语、中古高地德语和拉丁语文献的素材例证,一个音节都不含糊,跟二十年前一模一样。师母说他每天散步锻炼,中西医结合,比前两年有进步。本想今年秋天再去探望的。现在,这期待突然落空了;“西山苍苍,永怀靡已”,这两天,先生的音容笑貌越发清晰亲切,仿佛时光倒流,又回到了求学的日子。

我是一九八二年二月考进北大西语系读硕士的。李先生是系主任,但那一学年他在耶鲁讲学,所以入学后并未见到。回想起来真是幸运,赶上了“末班车”:老先生们多数还健在,虽然有几位已经不教课了。最先拜访的是德语专业的杨业治先生。杨先生是先父与先母在清华读书时的德语老师,《德汉词典》的主编,在海德堡大学念的希腊语,精通西洋诗律和音乐理论。用现在的话说,是“泰斗中的泰斗”了。那时我的兴趣在古典语文。拉丁语在云南已自学了一点,用一本上海福州路旧书店两角钱淘来的苏联教材(我小时候学过四年俄语,在乡下又补习了一阵,读普希金和契诃夫的短篇);在北大,老师是法国专家贝尔娜小姐。希腊语则刚开始自学。先父便写了信,让我带去找太老师求教。杨先生家和孟实(朱光潜)先生家一样,也是小洋楼,经过文革,有些破旧了,但很安静。杨先生慈祥而认真,看了信二话不说即进入正题,检查我的作业,一句句改正。不久,王府井外文书店“内部发行”他和罗念生先生推荐影印的 Liddel and Scott 《希英词典》(缩编本),又通知我进城去买。有一次,谈到中世纪艺术中的符号象征,我表示有兴趣。杨先生说,研究中世纪,先得过语言关。等李先生回来,你跟他学,他一定欢迎。我就记住了。

大约五六月间,李先生回来了,召集研究生开会。他和先父是清华十一级同学(一九三五年入学),初次见面,只问先父近况,非常客气。过了两天,又叫我去,让我谈谈学习,我就把学古典语言的计划汇报了。先生说,你有这个兴趣和基础,就跟我做中世纪这一段吧!果然被太老师言中了。接着,送我两本书:牛津版《乔叟研究目录》和 Henry Sweet 《古英语入门》。原来先生有个习惯,见到好书即买两本,一本自用,一本给学生。前些年读到汪曾祺先生回忆西南联大和沈从文先生的文章,说沈先生买书,常常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想到学生生活拮据,可供他们借阅,借了不还也从不介意。先贤爱护学子如此。这在李先生,在北大也是有口皆碑的。

这样,从第二个学期开始,就每周两晚,到蔚秀园先生家读古英语。方式是先把指定的课文(古英语《圣经》和编年史选段)一句句念出,分析语法,再译为现代英语。不明白处由先生讲解,参较中古高地德语、哥特语(代表东日尔曼语,十七世纪绝迹)和古冰岛语(主要文献为北欧萨迦,代表北日尔曼语)的同源词。再上溯至印欧语的第一次音变和第二次音变,前者即格林/威尔纳定律,是历史语言学家重建的使古日尔曼语“脱离”其他印欧语,如梵语、希腊语、拉丁语的一系列辅音音变;后者是区分高地德语(及其后裔现代标准德语)和西日尔曼诸语,包括英语的辅音音变。这些内容,后来先生在《英语史》(商务印书馆,1991)中有所阐述,但作为大学教材,大大简化了。

中古英语(即法国诺曼人入主英伦以后,十二世纪中叶到文艺复兴之前那三百多年的英语)方面,则阅读乔叟(代表伦敦方言)和各地方言文献,例如代表中部西北方言的头韵体长诗《加文爵士与绿骑士》(故事见拙著《玻璃岛·绿骑士》,北京三联,2003)。然后对照法国学者Fernand Mosse的经典《中古英语手册》,写读书报告与先生讨论。但重点放在乔叟。乔叟(约1343-1400)史称英诗之父,是中古英语文学的巅峰。因为在他以前,英语基本上只是下层百姓的土话,宫廷和司法语言是诺曼贵族讲的法语,教会和学术界则用拉丁语。乔叟的词汇,约有一半来自法语和拉丁语,修辞和诗律也深受法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文学的影响。但他的诗歌语言的基础和核心是伦敦方言;后来伦敦方言成长为英国的民族共同语,跟他的文学成就和崇高地位是分不开的。所以从历史语言的角度看,非常值得研究。乔叟也是先生早年留学耶鲁钻研过的题目。北平解放,清华请他回校执教,他觉得新中国百废待兴,便放下写到一半的博士论文,于一九五零年回国服务了。当然,回国后频繁的政治运动,再埋头于勉强贴个“人文主义”标签的乔叟,就明显地不合时宜了。五七年先生逃过反右一劫,据说是被北大党委书记江隆基保下的:西语系黄继忠老师划为右派,先生为之抱屈,对江书记“提了不恰当的意见”。江书记却实事求是,当众宣布:“李赋宁虽批评我,但他并不反党”(中华校园网载先生文《我与北大人》)。不过,此类事情我从不向先生打听,因为先父早有嘱咐:拜访老先生,规矩与老干部不同,只许谈学术,绝不问政治——怕我说话出格,惹出事来。

李先生希望我接着做乔叟,对我而言是再好不过,因为早就对照方重先生的精彩译文读过原作(见拙著《政法笔记·不上书架的书》,江苏人民,2004),时代背景也不生疏。但是我好高骛远,想找个题目跟古典语文的学习结合起来。先生说,那也行,《坎特伯雷故事集》片断三巴斯妇(Wife of Bath)《开场白》里提到一本书,你可以从它入手,探讨乔诗中的拉丁语及有关文献的运用。我就乐了,没想到先生点了这么个题目;那段开场白是乔叟的神来之笔,大意如下:

织布能手巴斯妇家道殷实,四十岁上得了第五任丈夫,一个年方二十的“牛津学生”。新郎官文文雅雅,样样都好,只是不爱求欢。成天价手里捧一本书,名叫“Valerie and Theofraste”,读着读着就笑出声来。一天晚上,他坐在壁炉前又念将起来(古人很少默读)。巴斯妇尖起耳朵听,却是些夏娃害亚当、叁孙遭出卖、谁家淫妇往熟睡的老公脑袋上钉钉子、哪里的巫婆在情人的酒里搁毒药的故事,控诉的全是古往今来夏娃女儿们犯下的罪行。那巴斯妇是个风流泼辣货,女权先驱,一听这个,全明白了:原来小丈夫对她嘀咕的那些妇德训诫,什么“姑娘衣一脱,羞耻心全抛”(圣杰罗姆《反约维年书》1:48),“美女若不贞,金环挂猪鼻”(化自拉丁语通行本《旧约圣经·箴言》11:22),都是这里头看来的!不禁怒火中烧,将那“淫书”一把夺下撕了,再对准牛津学生的面颊一记,把他打个仰面朝天,跌在木炭灰里。新郎官爬起来,发疯一样,一拳将老婆打昏在地。从此巴斯妇聋了一只耳朵,小丈夫却晓得听话了(《开场白》525行以下)。

Valerie 和 Theofraste,是两篇中古拉丁语作品。前者全称《瓦雷里劝陆非奴不娶妻文》(Dissuasio Valerii ad Rufinum de non ducenda uxore),古人以为圣奥古斯丁所作,其实是亨利二世朝(1154–1189)一位通人马普(Walter Map)的手笔。马普是威尔士人,曾任牛津副主教,博闻强记,机智脱俗。传统上不少拉丁语醉酒歌归在他的名下,据说还写过一部拉丁语亚瑟王传奇,今存古法语译本,即“标准本”散文《湖中郎士洛爵士》。但现代学者能够确认的马普著作,只有一本掌故书《庭臣琐闻》(De nugis curialium)。《不娶妻文》即出于此。《庭臣琐闻》在中世纪并无名气,仅一部十四世纪羊皮纸抄本传世,到十六世纪才见著录。《不娶妻文》却流布甚广,乔叟笔下的牛津学生爱不释手,大概既是讽刺也是时代风貌的真实写照。Theofraste即亚里士多德的弟子、古希腊逍遥学派哲人提奥弗拉斯特(约公元前372-287)。中世纪有一篇《提氏论婚姻金书》(Aureolus liber Theophrasti de nuptiis),归于他的名下。《金书》与《不娶妻文》齐名,也是攻讦女性、鄙视婚姻的布道文章。巴斯妇在《开场白》里还列出小丈夫“淫书”中其他篇目的作者,诸如奥维德、特尔图良(二世纪教父)、圣杰罗姆(约342–420,教父、通行本《圣经》译者)等,都是古代关于贞操性爱与婚姻的权威。由此看来,牛津学生读的是一本讨论婚姻问题的名家“文选”。这也是中世纪书的常态:羊皮纸昂贵,誊写费时,最好一本书顶得上一部专题百科,有用的知识和道德教训一块儿收录其中。勤奋的学者,例如乔叟,会到各地的寺院图书馆去抄书(他自称拥有六十本这样的书,算是不小的私人收藏)。抄书也是寺院僧侣的一项收入,因为常有贵族和有钱人家出资请他们做书,题目自然取决于出资人的爱好和需要。寺院便成了中世纪文化知识,包括异教知识甚至一部分亵渎神圣的文字的保存者。这一艰巨而神秘的知识生产和流通过程,意大利符号学家艾柯先生在小说《玫瑰之名》里有生动细致的描写。

于是,我对巴斯妇小丈夫的“淫书”大感兴趣。当时听说牛津大学出版社新出一版《庭臣琐闻》,可是北大图书馆、北图和中科院图书馆都没有,连一九二四年的旧版本也没有。特尔图良、圣杰罗姆等教父的拉丁语原著倒是有一些,书中插的发黄的借书卡上往往只一个遒劲的签名:钱钟书。二手资料例如中世纪语文历史宗教等领域的学术期刊也少得可怜。写信去法国向我的老师波士夫人求助(见拙著《玻璃岛·圣杯》),她立刻买了一批书寄来,却是一套古法语传奇,也是乔叟借鉴引用的,但不属于牛津学生的“淫书”:应该是我的信没写清楚。只好报告李先生,题目太冷门,缺书,没法写论文。先生笑道,不错不错,我出那个题目是考考你。现在国内的条件,只够打一个基础;系统的训练和深入研究,你得出国留学。之后,根据我的兴趣和图书馆书刊资料,先生把论文方向定为乔叟的诗律研究;我选的题目,则是乔叟早年一首寓言体悼亡诗《公爵夫人书》的“四重音诗行的断续问题”。

一九八三年秋,哈佛燕京学社再度来华面试(前一年录取了张隆溪学长,再前一年则是赵一凡学长)。李先生和杨周翰先生、贝尔娜小姐做推荐人,我申请了哈佛和耶鲁的英语系,两处都中了。次年通过硕士论文答辩,提前半年毕业。李先生大概是希望我进耶鲁的,因为那是他的母校。但学社的奖学金优先给哈佛,而且“乔学”在哈佛有悠久的传统和最强的教授阵容,我就到了哈佛。

在哈佛,先生替我打好的古英语和乔学基础马上“见效”,让我得以跳过中古文学专业必修的英语史、古英语基础和乔叟讨论班(seminar),直接进入古英语史诗《贝奥武甫》的学习以及古典与中古语文的训练。而博士论文的选题也顺理成章,从乔叟的诗律转向全面的语言考据,即古法语《玫瑰传奇》之中古英语译本(格拉斯哥残卷)三片断中乔叟手笔的真伪问题。一九八七年过完大考(博士资格考试),即写信向先生汇报了论文选题,并提出翻译《贝奥武甫》。先生非常支持,叮嘱我翻译上的问题可向杨周翰先生请教(次年杨先生来美讲学,多有指导;见拙著《木腿正义》,中山大学,1999,页120),还写信给北京三联书店沈昌文先生大力推荐。译稿后来就由沈先生亲自编辑,于一九九二年出版(沈先生之谦虚认真,也让我十分感动:他把前言中感谢他的话删去了,封底也不印编辑姓名)。

这几年每逢同学聚会,常谈起在北大受教于李先生的两年。不是怀旧,而是有感于九十年代以来西学在中国的衰落;究其根源,则连着大学教育和学术的腐败。漫漫长夜降临之际,自然就格外怀念先生的学问风范。清华十一级外文系可谓人才济济,除了李先生,还有查良铮(穆旦)、王佐良、许国璋、周珏良等;杨周翰先生从北大毕业前也是他们的同班。如今那一代英杰都逝去了。李先生论英国诗人、批评家阿诺德(1822-1888),曾写过这么一段话:蜜蜂用蜜和蜡布满蜂房,给人类提供了最高贵的两样东西:甜蜜和光明。阿诺德就此发挥,解作“美和智”,其完满的结合即理想的文化。我想,先生留给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正是那“蜜与蜡”一般的“美和智”的教育与学术理想。正是因为那理想的“甜蜜和光明”,我们在黑暗中的前行和抵抗,才有了信心和希望。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五日于铁盆斋;载《文汇读书周报》(二〇〇四年五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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