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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象:“鲁迅的梦今天实现了”——读高音《舞台上的新中国》

高音常请我看戏,那是她的专业。舞台上下的活儿,从编剧舞美到念唱做打,她熟极了;好的丑的,谁跟谁学,都能说出个道道。要是写下来,该有多精彩,我想。终于,盼来了这本《舞台上的新中国》。书拿到手,不觉莞尔:封面这幅老版画,几个手捧小红书攥紧拳头唱歌的宣传队员,会不会刺痛一些评论家的心,引发几声哀怨?回她一个字:赞!

多少年了,大学教育甘愿给主流媒体跑龙套,依旧是“伤痕文学”的余绪。且不说文艺的萎靡,连城管打人、法官嫖妓、病人家属杀医生,都稀里糊涂记在早已“拜拜”了的那个“新中国”的账上。是不是教条主义作祟?而教条之培养能如此奏效,背后必有一种高明的政法策略。只是有一点尴尬:新时期的舞台,佳作实在不多,戏剧一如音乐美术,远不及新中国的成就。怪不怪所谓“体制”呢?如果还一味数落前三十年,那是在遮掩之后的什么,在蒙蔽谁的眼睛?

我想,这便是高音此书的一个贡献。她以严谨、平和又富于“同情之理解”的笔触,发掘梳理了诸多被人遗忘的历史细节,仿佛拉开大红帷幕的一角,让我们重温先行者的伟业,吸取牺牲与挫折的教训。合上书,再去剧院,那金碧辉煌里,满眼是重新包装的“旧”——旧故事旧人物旧思想旧风格,旧的雇佣关系的契约之下,艺术理想和专业精神的迷失。两相对照,官学的喋喋说教如过眼烟云。令人深思的,仍是那个老问题:红色何以经典?经典为什么走向了失败?

舞台上的新中国书里讲到解放初的新气象,引光未然一句话作讨论的切入点,我以为颇有见识:“鲁迅活着的时候曾经梦想……无产阶级自己会写文章,出现真正的普罗列塔尼亚的文学,鲁迅的梦今天实现了,工农兵自己写作剧本,已不是什么稀罕的事”(页35)。“稀罕”意谓原先没有,或者即使有,也只是受苦人无力的叹息、零星的抗议。而“鲁迅的梦”成真,乃是把文艺从精英阶级手里解放出来,将作者的才智与思想感情融入大众的革命,故而侧重集体创作。于是戏剧家的成败,往往系于他对集体创作的态度和利用,如老舍、曹禺先生。

冯象:国歌赋予自由

一、罢工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一,谭国成一早来到车间,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开动机器,却摁下了身旁一个红色的紧急事故按钮。顿时“蜂鸣大作”,生产线瘫痪,南海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人大罢工开始了(详见《亚洲周刊》2010.6.27;《小康》2011.8.8)。

跟以往许多“群体事件”不同,这一次,资方和企业工会的威胁利诱、殴打开除居然都不管用。农民工唱起了国歌,上QQ群互称同志——是的,他们恢复了“同志”这一官式称谓的本义——抱团坚持罢工,整整一十九天。他们的要求非常明确:重整工会,加薪八百元,不得报复。也许是因为斗争“有理有利有节”,惊动了“高层”,抑或只是赶巧,五月二十八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本田南海零部件厂工人因劳资纠纷停工》。观察家说,这是党的喉舌三十年来第一次大篇幅报道罢工,且立场中立,没指责“肇事者”,也不偏袒资方。媒体学界均大受鼓舞,纷纷呼吁,用法治取代粗暴的“维稳”,以免激化矛盾,“将党所依靠的工人群众推到党和政府的对面”(常凯,页88)。终于,国歌声中,僵局得以化解:一国企老总兼全国人大代表临危受命,做调解人,劳动法专家应邀提供咨询;工会认错,接受选举重组;资方让步,坐下谈判加薪。

这是三年前的事了。如今各地工潮此起彼伏,已成小康道路的常态,叫我想起一首老歌,“五月的鲜花,开遍了原野”。大概是躲不开的历史轮回吧,我们应当怎样看待?南海本田那边发一声吼,究竟是迫于什么?那“万众一心”的自觉,对于中国宪政的成长、政治伦理之重建,又意义何在?

冯象:脸红什么?——罗思维莎戏剧风格浅析

罗思维莎(Hrotsvitha,约935~1002)这个名字,该是读西方戏剧史的学生熟悉的。这位德国北部冈德斯海姆修道院的本笃派女尼,立志要用“同样的素材体裁”,跟那专写“淫妇奸行”的罗马喜剧诗人泰伦斯(公元前约190~159)争一高低。在她的自序里,“冈德斯海姆的雄声”(clamor validus Gandeshemensis)坦率地说:[1]

不过[争这口气]也常令我难堪,羞愧得脸红。因为这种题目逼迫我不得不花心力和笔墨,去写那些色鬼干的混帐事,以及他们那些本不该玷污了我们耳朵的恶毒的甜言蜜语。

这“恶毒的甜言蜜语”之类,照德朗克教授的看法,合着一个相反相成的道理:唯其下流卑劣、不堪入耳,方能显出救世主胜利之光荣,“特别是[剧终]当弱女子获救,原先雄赳赳的暴力却晕头转向、打倒在地的那一刻”。[2]

不用说,这个“相反相成”上了舞台便是戏,因为上帝的安排作为奇迹,总是出人意外。例如,“色迷心窍”的卡利马克潜入少女德鲁西安娜的大理石墓室,亲吻她未曾腐烂的尸体,当场被毒蛇咬死(Callimachus,第七场)。迫害督徒的罗马执政官杜尔西提,没来得及干坏事就失去了神志,把厨房里挂着的锅碗瓢盆当作被他关押起来的三位处女拥抱,搞了一头一屁股的油灰,让躲在门背后的她们吓一大跳(Dulcitius,第四场):

冯象:《摩西五经》修订版缀言

《摩西五经》初版是二〇〇五年春节过后脱稿的,一晃七年过去。其间于俗务之余译注了《智慧书》与《新约》,攒得些经验体会;“回头再看,就见出许多不足”(《创世记·修订版后记》),于是到了修订的时节。

译文的变动,粗粗算来,将近五千处。大多是进一步节俭文字、锤炼风格,但也有勘误、取别解或新说的。那初版的底本,原是八十年代中在哈佛念书时用的斯图加特旧版希伯来文传统本《圣经》(BHS, 1976),从《智慧书》开始,才换成第五版BHS(1997)。后者的注释,总体而言较旧版保守,反映了西方古典及中古语文研究的潮流。这次修订,生僻语词的校读,除开个别无善解多歧义的,一般就参照新版。

夹注,《摩西五经》不如《新约》详细,趁此机会增添两项内容:一是简要补充古代近东宗教、历史文化跟经文串解的知识;二是列出中文旧译一些有代表性的舛误——主要是和合本,因其流传较广,常被引用——方便读者对照查阅。

另有少数拗口的人名地名,做了减字换字或谐音意译。如《民数记》二十二章,善解城先知、比珥之子巴兰(Balaam,源自希腊语七十士本),据原文发音改作比兰(bil`am,谐音混乱,bela`);再如《创世纪》三十八章,犹大三个儿子取名厄尔、俄男、安儿(参较和合本:珥、俄南、示拉),是谐音意译,反讽暗示三人或因作恶而丧生,或未能尽到小叔娶寡嫂“替哥哥结子实”的义务,致使家庭不得安宁。

本书初版问世迄今,几乎每天收到各地读者和信友的电邮,“提问、商榷、谈心得或祝祷,于我都是极大的勉励”(《新约·前言》)。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这第二版也能给诸君送上一份“生命的粮”。昔日,见不足者有言:

如果译经是与圣者相遇,修订
便是“面对面同他交谈”
如摩西受嘱托:一次又一次
灵中狂喜,决口心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于清华园

《摩西五经》(修订版),冯象译注,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13。

冯象:“奥维德的书” ——读布朗微奇《大卫诗面面观》

木腿正义》下编之五

说到威尔士“诗仙”大卫·阿普规林,有句名言常被人引用,那就是 W.J. Gruffydd 为第十一版《大英百科全书》“威尔士文学”条写的:“若不是因为他的七音诗(cywyddau)绝对不留转译的余地,大卫保准会跻身于中世纪最伟大诗人的行列。”

这观点最简单的证明,对于熟悉十四世纪英国文学的读者来说,莫过于拿大卫和乔叟相比。他们俩差不多是同代人(大卫的生卒年代,我们没有可靠的记载,但根据他诗里零星涉及的同时代人物、事件,可以肯定他的创作成熟于十四世纪五、六十年代,比乔叟早十多年);都是南方人,很早便有机会接触上层社会流行的法国文化;都站到本民族新文学的起跑线上,面对着北方旧传统行将瓦解的壮观:英格兰西北,是古老的头韵体诗歌的最后堡垒,《加文爵士与绿骑士》的家乡;威尔士北部,则是哺育了七个世纪“众王公的歌手”的古国奎纳泽(Gwynedd)故地——直到一二八二年英王爱德华一世占领威尔士,“末代王子”佘威林(Llywelyn)遇难,奎纳泽宫廷的歌声才沉默了。歌手们投奔地方贵族(uchelwyr)的庄园,诗歌日趋保守,着意用典而诘屈聱牙,号称“接班人”(Gogynfeirdd)时代。大卫和乔叟,都不是学究,因而绝少因循守旧的习气;学诗伊始,便大胆借用外国的思想和表达。查一查辞典,中世纪进入英语和威尔士语的法语词,有一大批归他们的功劳。

当然,这两种语言的历史大不相似。乔叟步入诗坛的时候,英语作为文学语言,刚从诺曼人征服英国的打击下喘过气来,尚在康复阶段;而威尔士的独立地位虽已一去不复返,威尔士语却并未遭受重创[1]。乔叟身上看不到《贝奥武甫》的影子;大卫却是从小听着塔列森(Taliesin)和阿涅林(Aneirin)的故事长大的[2]。从十四世纪欧洲文学的大形势看,两国同处西方边陲,文化交流上始终借多还少。法国宫廷诗人德尚(约1346-1406)称赞乔叟,是因为他把《玫瑰传奇》译介到英国,不愧为“大翻译家”;而英国迟至一七八九年才出版了第一部大卫诗选[3]。然而,他们都在本民族诗歌为新题材寻求新格律的时刻,起了关键作用。在英诗,是乔叟示范成功的五重音对句和“御制七行体”[4];在威尔士诗,则是在大卫手里完善的七音诗与谐音律(cynghanedd)[5]。他们用这些诗格写下的不朽之作,代表了本民族中古文学的最高成就。

冯象:哪怕摩西再世

宽侄:

谢谢发来照片,让我们重温欢聚的时光。

回国一趟,同事见面,都说晒黑了。“黑”是恭维,仿佛我在百慕大群岛度假来着。我们邻居,去年到云南旅游的胖太太爱琳倒是苗条了,一听伯母称赞,更是满脸笑容:I know,可不,我减了十八磅!没有,没练瑜珈术,练什么都不如送我那麦当劳儿子上大学!原来,那孩子平时每周要妈妈开车带去麦当劳几回,这学期他一走,“空巢妈妈”告别“垃圾餐”,人就瘦了一圈。

你看,如今“黑”皮肤成了休闲享受的标记,大众化的便宜快餐反而担了不健康的恶名:语义就这样产生于对话的场合。由此想到,上回谈翻译的“再造原意”,那“原意”也是由译者和读者,通过不同语境一次次“交谈”令其清晰而富有意味的。

下面答复你的好朋友的提问:翻译《圣经》是否集体合作较好?“信达雅”如何兼顾,还是应有别的标准?问题不小,可能会扯得远一点——但看得出,他是读了书,独立思考了才形成看法的;这一点,你得向他学习呢。

译经给常人的印象,大约总是某个教会委任集体班子的“项目”。可是纵观历史,钦定本除外,马丁·路德那样的独译才是成功的通例(见前信《海枣与凤凰》)。比如罗马教会的标准经文拉丁语通行本,便是圣杰罗姆(约347~420)的杰作。俄罗斯东正教的教会斯拉夫语译本,则来自 Gennadius 大主教的遗稿(1499),往前还可以追溯至斯拉夫字母的发明人圣徒西里尔(St. Cyril, ?~869)与其兄(St. Methodius, ?~884)的译经传道。而与路德几乎同步,廷代尔(William Tyndale,约1495-1536)立志“要让扶犁童子知晓的经文比[教士]还多”,以生动准确的口语,开现代英语译经之先河,在教会的火刑柱上赢了“英语圣经之父”的美誉(包伯里克,章二)。就连众译本之祖,希腊语七十士本,按照传说——而传说寄托了人们对译经的理想——也是七十二位以色列长老受埃及王托勒密二世(公元前282~246在位)请托,分头独力译出的(故事见《创世记·前言》)。

冯象:法学的历史批判——答《北大法律评论》

二〇〇八年您写了《法学三十年:重新出发》,文中提到中国法学“最大的挑战,不在体制内的腐败和控制(如买卖学位、竞贿评估、大小山头争夺资源),而是全球化即全球美国化的形势下,中国法学整体上的边缘化、殖民地化……主流法学在话语层面已广泛接受美国的影响,跨入了‘美国时代’”。时隔四年,回顾一下,中国法学的建树还是不少。比如,北大法学院强世功老师试图通过“不成文宪法”的概念来重构实践中的中国宪制;章永乐老师的专著《旧邦新造》,则是取政治学和法学双重视角,探讨晚清至民国的宪政史;山东大学田雷老师最近提交“八二宪法”纪念研讨会的论文,《 “差序格局”、反定型化与未完全理论化合意——中国宪政模式的一种叙述》,也是一种重构的努力。您如何看待学术界这些新的努力?

开了新风气呢。我们在课上讲过田老师分析的教科书迷思,叫作“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那迷思的根据是,中国的体制缺了违宪审查程序,宪法争议不能诉讼,宪法文本悬在虚空里了——类似《政法笔记》引的那句老百姓大白话:“它没宪法”。但是,“没宪法”不等于“无宪政”。田老师借用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等学说来讨论中国的宪政格局,是大胆的创见。我想强老师也是这个意思,除了几部宪法,我们还应当研究“中国特色”的宪制的方方面面,包括“不成文”的或法律本本之后、之上的宪政惯例。

当代中国语境下宪法文本的一个特点,也是传统宪法学上的难处,是脱离现实政治。“八二宪法”虽有几次修订,如添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私有产权保护和尊重人权的语言,但都是宣示性质,小心翼翼地跟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实践保持着安全距离。道理很简单,那些制度实践多数经不起违宪审查,哪怕是程序性的审查。而且,“违宪”一旦引入现实政治,即有违反《宪法》的哪一部分、哪一句话的争论:到底是背离了序言所规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道路,还是具体的、争议各方可作彼此牴牾的解释的条款文字?前些年,学界跟媒体关于《物权法》草案的激烈辩论,就是一次预演。差点把“不争论”的告诫撇一边去了。

历史地看,“八二宪法”可说是清末以降所有宪法文本中,最具宪政张力即潜能的一部宪法。由于建设中的法治(我称之为“形式法治”)必须以宪法为基础而获得并展示其合法性,“八二宪法”便成了中国体制“落后”(拿形式法治的原则来衡量)的一个表征。正是这巨大的张力,使得不时修宪有了政治动力,从而避免了现行《宪法》像之前的文本那样,完全为政治抛离。

冯象:小书的朋友——《玻璃岛》Ynis Gutrin*的话

小书的故事是这样的。小书其实跟大书一样,前身也是一沓书稿,但不是手写的——从前那种绿方格子、留着宽边的稿纸,“爬格子”誊一遍,可费工夫了——小书赶上了电脑和互联网时代,稿子是打印的。邮寄当天,文档发给出版社的编辑,她就可以直接在电脑上编辑、校对了。

过了半年多,小书印出来了。封面是英国诗人罗赛蒂(1828~1882)画的绿眼睛地母女儿(Kore),一头瀑布似的卷发,手持一只血红籽粒的石榴,让人联想她从冥府归来,新春还阳、万物更生的景象。除了九篇故事,书里还有几十幅漂亮的插图。有个杭州小朋友读了,虽然不全懂,却非常喜欢小阿忒讲故事救亚瑟王那一篇。又有点疑惑:那“零隐私世界”到来,会是怎样的情形?还需要念书考试不?他见勒口有作者的电邮地址,就写了一封电邮:尊敬的冯先生,我刚看完《玻璃岛》,有很多感想,您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呢?谢谢啦,不好意思打扰了!

“谢谢”一句,他原本忘了写,是找最要好的同学商量后补上的。冯先生回复说:我很想听听你的感想呢。书寄来美国太费时费钱了。这样吧,我下个月来杭州讲学,讲座安排在老杭大校园内法学楼。届时你记得带着书来,就可以签名了。

果然,讲座结束,跟学生合了影,院长说:冯兄,有两位小同学要见你。冯先生笑道:我正想找他呢,原来他是双数啊。两人过来,矮胖些的那个说:冯先生好,他是我最要好的同学,也请您签名。于是,两本书一块儿签了,还写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字。小朋友问:那么我们还要念书考试吗?冯先生答:要的。而且你读些什么,读过几遍,晚上关起门来做数学题的每一个步骤,老师和爸爸妈妈都有办法知道。到那时,人没有秘密可言。小朋友听了,吐了吐舌头,瞅着他最要好的同学;后者绷紧身子,严肃地向小书点点头。

冯象:罗嘎

那是四十年前的旧事。或者按哀牢山寨老人们的说法,是天书上写着的人的命数:某某,初中失学入“知识青年”之流,得下放劳动,至云南边疆一公社小学校教书。

草屋门外,一条干涸的水沟。水沟盘山似长虫蜿蜒,藏头处,壁立云霄一面峻岭,方圆一百二十里莽莽苍苍,猿啼鹿戏,主峰名曰黄连。那高峰半腰悬一座哈尼寨子,十来间竹楼,人称笆底(回音)。笆底生产队的队长叫亚伦,与《圣经》所载先知摩西的兄长同名。亚伦是狩猎的好手,常下来小学校,给我送些麂子野猪干巴之类,让我去酒厂帮他换“火水”喝。因此相熟了。

他有这么个故事,酒后透露的,未免语无伦次,过后他也忘了。幸好我留了一份记录——

那阵子我口袋挂两杆笔,背包里除了英文书还塞一沓信纸,负有收集整理各族群众活学活用伟大思想先进事迹的光荣任务——稍加润色,如下:

冯象:美极了,珍珠——译经散记

海风中一个低沉的声音,开始,我没有留意。

我在享受脚心里阴凉的细沙摩挲,看浪花推来的一粒粒贝壳,在夕照下变得金黄。远处,两个嬉戏的小女孩蹲下,惊喜地尖叫着……直至天色渐晦,金贝不见,礁岩化作嶙峋的黑影,如一座倾圮的寺院,那声音才伴着波涛的节拍,慢慢响了起来:En una noche oscura, con ansias, en amores inflamada…

这是谁的诗呢?我问,好像在哪儿读过。风,在礁岩下应答:

是一个昏黑的夜
心里焦灼,燃烧着爱情
啊,幸福又幸运的一刻!
出来了,没人看见。
我的小屋,终于安宁……

走开去的时候,我认出了圣者的名字;晚潮送来,他遗骨的芬芳。

天才的博尔赫斯说过,这诗节的末行,estando ya mi casa sosegada,如果脱离上下文,本是极平淡的一句:我的[小]屋终于安宁。但尾韵-ada之前“s”一连重复三次(casa sosegada),营造了一种宁谧而寂寥的气氛,是译文不易传达的。所以,他赞许苏格兰诗人Roy Campbell的英译的灵活处理:When all my house was hushed。认为“all”用得好,有空旷感;“hushed”收尾,形容“house”,两重读音节押头韵,则仿佛奏出了“沉寂的音乐”(《诗艺六讲》,页61)。

然而我听见的是,十字架底下,那永恒的死寂——他的名字。

冯象:青蛙约西——七十年代琐忆

从前,我有一哈尼学生,小学毕业参加工作干卡车司机的活。不幸遭逢意外,死了。入土方才四天,便托梦于我,讨酒喝。哈尼小伙儿的脾气,哪能不依呢?只是他来得太勤,“兹巴兹巴”(酒,酒)央求我,仿佛不好意思回自家寨子讨去。

死人讨酒,在哀牢山是寻常事;不是吗,人走魂灵在,照样得吃喝。可是进了大学,来到读书人中间,这话就成了奇闻。大伙儿老问:他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如何死了?

就在说出他名字的那一刻,我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野草味儿。是他,我的约西,厚嘴唇、高颧骨、一头卷发,手掌心锉刀般粗砺的约西!没错,那个在竹门上刻一道记号,约我太阳落山去河滩捉知了的,除了他,还有谁?拿两只钢精饭盒,捡些小卵石装里面,使劲摇,越响越好。待知了成群飞来,就脱下衣服打——“扎啦扎啦”(吃呀吃呀),知了唱歌!是他说的。

你编造的吧,问的人不信。一边却围拢来,听我讲他的身世。

有的事情就是这样,瞎编一气也有人信,像所谓的“精神污染”。还有的事情却需要亲身经历了才好理解,例如饿肚子。一九七一年,哀牢山闹春旱,寨子一座接一座断了粮。恰逢公社小学校开学——当年在边疆,我们乡下老师是一人负责一处村寨,贯彻教育方针——千方百计动员回来五个辍学的娃子,还是通过生产队长做的思想工作;惟有约西是阿妈玛利主动报名,自个儿来的。那天的情形,我在外语系的英文写作课上描摹过:

冯象:知识产权或孔雀尾巴

与S君谈

冯老师,读了您的文章《知识产权的终结》,我有几点困惑,能否聊聊?您扯开去谈也行。现在好像不仅仅中国,世界各地甚至欧美发达国家,盗版和“山寨”产品都大行其道。这方面的报道和评论很多,一般认为是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不健全造成的,您同意吗?

恐怕不能这么说。如果知识产权法还叫“不健全”,世上恐怕没有健全的法律了。因为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都是美国推动,拿国际条约和双边/多边协定做框架,背后则是主导全球贸易的美国法标准;至少在“主要贸易伙伴”之间,法律规范、学理解释甚而条款用语的同质化程度,已经相当高了。

所以出了问题,业内人士都怪执法,还怪一个叫“体制”的东西。

中国就是这毛病,老批自己,跟着美国的调门批,坐实了人家的指控。说实话,知识产权乃至业已宣布建成的整个法律制度,是不是建国以来最健全的时候?谁不承认,即有肯定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无法无天”之嫌,那可是严重的偏离“政治正确”,呵呵。法律如此紧密地接轨国际(读作照搬美国),却仍然担了“不健全”的恶名,而且是官方宣传口径,这里头一定有什么不便明言的难处。

这话怎么讲?

“不健全”是委婉语。说白了,就是知识产权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不力,照顾不了它的首要服务对象即资本的利益,走到头了。乍一听,此话有点反常识。可是谁有那个能力,且受益于,抛弃知识产权——以及支撑它的形式化的“普世价值”法权意识形态,我称之为“形式法治”——除了资本,新世纪全球化的资本市场和资本竞争?

The En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hallenges beyond the “China Model”. By Feng Xiang

Copyright © 2011 by Feng Xiang
知识产权的终结
“The En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rnational Critical Thought
Vol. 2, No. 1, March 2012, 99-106

知识产权的终结
The En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hallenges beyond the “China Model”*
冯 象

Abstract: A new reef the luxury cruise ship “Rule of Law” has hit, called the unenforceabilit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instead of the often misnamed and misunderstood scapegoat, the “China model”, it is two global trends, the internet and outsourcing, that have led to the historical clashing and overcoming of the law. As a result, important revisions to our conception and use of the law and a new faith in universalism must be contemplated.

Key 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ule of law; internet; outsourcing; revisionism; universalism.

I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 demising. Or at least, that for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 as taught at our law schools and propagated by powerful state machines – a complex web of statutorily defined property and moral rights, entitled to official respect and protection in all “civilized nations”, according to a long list of treaties and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signed into effect by members of global trade communities such as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 has come to its end.

The fact is undeniable. Today, few people in good conscience can conduct normal business or enjoy a day of leisure without breaching a command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for example, running a computer program, choosing a branded handbag or sharing a song with friends on the internet. This is so not only in China and other emergent economies, but increasingly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developed markets in general, as amply documented by academic researchers and industry analysts. The situation of IPR in China, therefore, is essentially no different from elsewhere on this over-wired blue planet, though for various reasons, there is often more media attention paid to it, in China as well as in the west, than deeper economic and social problems, such as what triggered the “Occupy Wall Street” demonstrations.

A couple of months ago, I remember, the BBC reported a case in the city of Kunming, Yunnan Province, southwestern China, in which 22 fake Apple stores were shut down in a crackdown by the local industry and commerce administration. The tips came from a foreign tourist who discovered some alterations in the layout and “signature” features in one of those “Apple stores” (BBC news, 12 Aug 2011). Given the freewheeling business environment, however, we may reasonably expect that similar bootleg operations will soon mushroom to fill in the void, right there or in nearby towns. The consumer market demands that.

冯象:误译耶稣

《读书》去年六月号有篇文章挺好,《新约圣经:绝对神授还是历史产物》,介绍艾尔曼先生的《误引耶稣》(Misquoting Jesus, 2007)。艾氏在北卡大学教授《新约》及早期基督教有年,著述极勤,文风活泼,还常上电视,在美国圣经学界可算个公众人物。他的书若能准确地译为中文,对于学界和普通读者,都是一件功德。

不过文章有两处小疵,经文引述则涉及《圣经》汉译的一个老问题,似可略加检讨。当然瑕不掩瑜,再说一遍,这文章大体是不错的。

先说小疵。一本讨论经文传抄跟校勘的书,上了《纽约时报》畅销榜,而且连挂九周“售出三十八万册”,作者觉得“出人意料”,录了一句《华盛顿邮报》,称《误引耶稣》为“最不可能成为畅销书的畅销书”。其实“最不可能”云云,跟中译本把书名改作《制造耶稣》一样,是营销手法,上海人叫“摆噱头”。在美国,走出学界向老百姓和信众讲《新约》“误引耶稣”,那个效应,是毫不逊色于我们这边的写手言之凿凿,指毛主席诗词哪几首出自胡乔木之手的——要想不吸引眼球也难。此外,九十年代以来宗教全球复兴,圣经学、宗教研究在西方成了热门学科同传媒话题,也是《误引》得以畅销的市场条件。

文章末尾,谈到艾氏的思想经历,怎样由虔诚的福音派信徒成长为“不可知论者”(agnostic),给人的印象,仿佛他是因为钻研了版本校勘,发现经书的历史“本源”才“离经叛道”的。事实上,艾氏在别处多次声明,放弃基督教,跟在普林斯顿神学院接受现代圣经学知识与历史批判方法没关系。真正让他困惑、心生疑窦的,是所谓“约伯疑难”或“好人为什么受苦”的拷问。经过长久的思考和痛苦的内心斗争,他认为这道难题在一神教教义的框架内,不可能得到合理解决并升华为生活的慰藉;这才告别教会,转向了不可知论(参阅艾尔曼《上帝的难题》及《耶稣,被遮断》)。至于课堂作业要学生“横向读经”,就是找出福音书里的平行故事,比较语汇情节的异同,这办法古人早有记载,还列出一组组的“对观句段”(synoptic pericopes),发展了精微的神学解释。故此,承认部分经文为托名作品,或者由不同渊源(时代、地域、个人或社团)的片断或文本传统编辑而成,跟主张经书神授,奉为圣言或上帝之言,这两种立场虽然对立,却未必动摇得了信仰,是可以妥协而共存的。毕竟,信仰不靠(有时也不容)论理:人性孱弱,奥义无穷;宗派纷争,永无宁日。教义即人意亦即政治。传世抄本犹如历代译文,充满了消弭不了的歧义跟矛盾,原本是不足怪的。

冯象:《信与忘:约伯福音及其他》缀言

信与忘:约伯福音及其他

本书的面世,比预期早了五年。

二〇〇六年夏,《宽宽信箱》与《摩西五经》交稿,随即全力以赴投入《智慧书》和《新约》的译注,没有计划也无暇旁骛。故译经期间只写了零星的“孤文”,或者回国讲学时同报刊编辑、记者做几篇访谈。满以为结集成书,总归是十年以后的事了。

但〇九年秋开始,至清华服务,社会活动大增——当然也不无享受,如老友沈林的戏和夜半不散的“会饮”,似重温少年时代“亵渎的酣畅”(法国象征派诗人魏尔伦语)——出于职责跟友情,应邀在京、沪、杭、湘、港等地各大院校做了些讲演:关于法律和宗教信仰,关于职业伦理、政治伦理、革命与背叛,关于《圣经》同戏剧文学。然而,就始终挤不出时间,把那些其实在课上都讲过的东西一样样整理出来。据说网上有部分讲座的录音,皆未经授权,我没法负责。再者,我的习惯,是讲座不讲完稿了的文章或构想成熟、即将动笔的题目。所以还有一条免责的理由:将来成文发表,一定是完全不同的模样;而且即使其中某些论点论述和例证不变,文字表述因经过斟酌删削,也会比口语来得准确。

这样,少数修订成文的,加上若干“孤文”与访谈,计三十一篇,便是本书上编的内容。文章的背景无须赘言,都是一目了然的。唯有开头的长文《约伯福音》需要稍加说明,因下编《约伯记》译注是同它相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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