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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hallenges beyond the “China Model”. By Feng Xiang

Copyright © 2011 by Feng Xiang
知识产权的终结
“The En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rnational Critical Thought
Vol. 2, No. 1, March 2012, 99-106

知识产权的终结
The En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hallenges beyond the “China Model”*
冯 象

Abstract: A new reef the luxury cruise ship “Rule of Law” has hit, called the unenforceabilit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instead of the often misnamed and misunderstood scapegoat, the “China model”, it is two global trends, the internet and outsourcing, that have led to the historical clashing and overcoming of the law. As a result, important revisions to our conception and use of the law and a new faith in universalism must be contemplated.

Key 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ule of law; internet; outsourcing; revisionism; universalism.

I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 demising. Or at least, that for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 as taught at our law schools and propagated by powerful state machines – a complex web of statutorily defined property and moral rights, entitled to official respect and protection in all “civilized nations”, according to a long list of treaties and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signed into effect by members of global trade communities such as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 has come to its end.

The fact is undeniable. Today, few people in good conscience can conduct normal business or enjoy a day of leisure without breaching a command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by, for example, running a computer program, choosing a branded handbag or sharing a song with friends on the internet. This is so not only in China and other emergent economies, but increasingly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developed markets in general, as amply documented by academic researchers and industry analysts. The situation of IPR in China, therefore, is essentially no different from elsewhere on this over-wired blue planet, though for various reasons, there is often more media attention paid to it, in China as well as in the west, than deeper economic and social problems, such as what triggered the “Occupy Wall Street” demonstrations.

A couple of months ago, I remember, the BBC reported a case in the city of Kunming, Yunnan Province, southwestern China, in which 22 fake Apple stores were shut down in a crackdown by the local industry and commerce administration. The tips came from a foreign tourist who discovered some alterations in the layout and “signature” features in one of those “Apple stores” (BBC news, 12 Aug 2011). Given the freewheeling business environment, however, we may reasonably expect that similar bootleg operations will soon mushroom to fill in the void, right there or in nearby towns. The consumer market demands that.

冯象:误译耶稣

《读书》去年六月号有篇文章挺好,《新约圣经:绝对神授还是历史产物》,介绍艾尔曼先生的《误引耶稣》(Misquoting Jesus, 2007)。艾氏在北卡大学教授《新约》及早期基督教有年,著述极勤,文风活泼,还常上电视,在美国圣经学界可算个公众人物。他的书若能准确地译为中文,对于学界和普通读者,都是一件功德。

不过文章有两处小疵,经文引述则涉及《圣经》汉译的一个老问题,似可略加检讨。当然瑕不掩瑜,再说一遍,这文章大体是不错的。

先说小疵。一本讨论经文传抄跟校勘的书,上了《纽约时报》畅销榜,而且连挂九周“售出三十八万册”,作者觉得“出人意料”,录了一句《华盛顿邮报》,称《误引耶稣》为“最不可能成为畅销书的畅销书”。其实“最不可能”云云,跟中译本把书名改作《制造耶稣》一样,是营销手法,上海人叫“摆噱头”。在美国,走出学界向老百姓和信众讲《新约》“误引耶稣”,那个效应,是毫不逊色于我们这边的写手言之凿凿,指毛主席诗词哪几首出自胡乔木之手的——要想不吸引眼球也难。此外,九十年代以来宗教全球复兴,圣经学、宗教研究在西方成了热门学科同传媒话题,也是《误引》得以畅销的市场条件。

文章末尾,谈到艾氏的思想经历,怎样由虔诚的福音派信徒成长为“不可知论者”(agnostic),给人的印象,仿佛他是因为钻研了版本校勘,发现经书的历史“本源”才“离经叛道”的。事实上,艾氏在别处多次声明,放弃基督教,跟在普林斯顿神学院接受现代圣经学知识与历史批判方法没关系。真正让他困惑、心生疑窦的,是所谓“约伯疑难”或“好人为什么受苦”的拷问。经过长久的思考和痛苦的内心斗争,他认为这道难题在一神教教义的框架内,不可能得到合理解决并升华为生活的慰藉;这才告别教会,转向了不可知论(参阅艾尔曼《上帝的难题》及《耶稣,被遮断》)。至于课堂作业要学生“横向读经”,就是找出福音书里的平行故事,比较语汇情节的异同,这办法古人早有记载,还列出一组组的“对观句段”(synoptic pericopes),发展了精微的神学解释。故此,承认部分经文为托名作品,或者由不同渊源(时代、地域、个人或社团)的片断或文本传统编辑而成,跟主张经书神授,奉为圣言或上帝之言,这两种立场虽然对立,却未必动摇得了信仰,是可以妥协而共存的。毕竟,信仰不靠(有时也不容)论理:人性孱弱,奥义无穷;宗派纷争,永无宁日。教义即人意亦即政治。传世抄本犹如历代译文,充满了消弭不了的歧义跟矛盾,原本是不足怪的。

冯象:《信与忘:约伯福音及其他》缀言

信与忘:约伯福音及其他

本书的面世,比预期早了五年。

二〇〇六年夏,《宽宽信箱》与《摩西五经》交稿,随即全力以赴投入《智慧书》和《新约》的译注,没有计划也无暇旁骛。故译经期间只写了零星的“孤文”,或者回国讲学时同报刊编辑、记者做几篇访谈。满以为结集成书,总归是十年以后的事了。

但〇九年秋开始,至清华服务,社会活动大增——当然也不无享受,如老友沈林的戏和夜半不散的“会饮”,似重温少年时代“亵渎的酣畅”(法国象征派诗人魏尔伦语)——出于职责跟友情,应邀在京、沪、杭、湘、港等地各大院校做了些讲演:关于法律和宗教信仰,关于职业伦理、政治伦理、革命与背叛,关于《圣经》同戏剧文学。然而,就始终挤不出时间,把那些其实在课上都讲过的东西一样样整理出来。据说网上有部分讲座的录音,皆未经授权,我没法负责。再者,我的习惯,是讲座不讲完稿了的文章或构想成熟、即将动笔的题目。所以还有一条免责的理由:将来成文发表,一定是完全不同的模样;而且即使其中某些论点论述和例证不变,文字表述因经过斟酌删削,也会比口语来得准确。

这样,少数修订成文的,加上若干“孤文”与访谈,计三十一篇,便是本书上编的内容。文章的背景无须赘言,都是一目了然的。唯有开头的长文《约伯福音》需要稍加说明,因下编《约伯记》译注是同它相配的。

冯象:学院的圣日——《政法笔记》增订版跋

他为第七日赐福,定为圣日,因为在这一天上帝完成了创世,休息了。——《创世记》2:3

第一日,晴

《政法笔记》增订版一楼会议室午餐,盒饭。小魏请给“论文博士”班开一讲座,因学员都是在职干部,只能周末听课。内容可别太理论化,啊,她说。题目定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若干问题”,谈谈违宪审查跟新法治(又名“形式法治”)中国特色的基本矛盾。J大学冠名教授评审材料寄到。

小高电话,今晚七点半国家大剧院普契尼《托斯卡》有票,约仁卿同往。说三位主角均为意大利当红的歌剧明星,Nicola Carbone饰Tosca,布景一流云云,热情推荐。遂提前晚餐。

《政法笔记》增订版书稿。

第二日,晴

继续改书稿。下午“论文博士”班讲违宪审查,三小时。学员十来个,不甚发言,仿佛还在部里开他们的会。课间聊天,却活跃了,好几个说去过美国这儿那儿,进修或是访问。

冯象:约伯福音(或好人为什么受苦)

 


 

光明

换作任何人,或任何神,这都是犯罪。

他怎会将天下第一的好人(tam),他的忠仆约伯,交在撒旦(satan)手里,任其伤害,以至家破人亡?为什么,仅仅因为那号称“敌手”(satan)的神子一句话,对忠仆的品行或信仰根基表示怀疑,就同意考验,把好人“无缘无故一再摧残”?(2:3, 9:17;以下凡《约伯记》章节,均不标篇名)

可是,他名为上帝,亦即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是背负着以色列的“飞鹰的翅膀”(《出埃及记》19:4),子民的磐石与救主——难道,大哉耶和华,圣言之父,你也会踢着石子,会失足?诚然我们知道,并且确信(《诗篇》36:5以下)——

你的慈爱托起诸天,
你的信实高于霄汉,
你的正义如巍巍神山,
你的判决如无底深渊……
啊,生命之源泉,在你,
藉你的明光我们看到光明!

 


 

知道

从前,约伯家充满了光明。他事无巨细都谨守圣法(torah):脚不离正道,手不沾秽污,心儿提防着眼睛诱惑(31:7),唯恐一时疏忽,让“蜷伏在门口垂涎窥伺”的罪钻了空子(《创世记》4:7)。他七个儿子皆已成家,不在父亲的屋檐下住。每逢各家宴饮,约伯总要派人叮嘱行洁净礼;自己则早早起来,替他们逐一献上全燔祭,说:就怕孩儿触了罪,心里没赞美上帝!(1:5)

待邻人,他更是仁爱的化身:“平时常劝人向善,教软弱的手变得坚强。[他]的话曾帮助跌倒的人重新站起,给疲惫的膝盖以力量”(4:3)。无论孤寡病残还是外邦旅客,都当作亲人接济照拂。所以有口皆碑,正义是约伯的“外袍与缠头”。即使被奴婢控告,他“也不会不讲公道”;哪怕是仇人遭殃,亦不幸灾乐祸:“决不让罪从口生,拿人家的性命诅咒”,他说(31:13, 30)。这耶和华的“光明之子”,天天车马盈门,高朋满座。去到城门口,听审案件或商议公事,“年轻人见[他]都要让道,皓首则起身恭迎;连头人也停止交谈,将手掩住嘴巴”。大家“屏息凝神”聆听约伯的智慧,盼他的指导和安慰,“如望甘霖”(29:7以下)。

冯象:定格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六月——《创世记》修订版后记

后记也讲个故事。

暑假返美,又做一回陪审员。一桩交通事故案子,跟前几趟一样,仍是在撒冷市中心的县法院。律师质证、辩论结束,陪审团关起门来合议之前,法官照例给陪审团一通“指示”(instruction),如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民事举证责任标准。那是位老法官,富有经验,审判完全驾轻就熟了。听着他把一个个普通法术语用老百姓的话讲得明明白白,出于专业习惯,脑子里就开始追溯比较那些术语的诺曼法语和拉丁语词源。接着便意识到,这“人民法官”的话语策略同律师正好相反。律师办案,接待客户或者向证人取证,往往满口晦涩的行话,生怕人家没有被法律的奥秘与威严吓着。法官呢,虽说是“法律之化身”,一身黑袍,在庭上讲话却十分平易,不故作高深。陪审团和旁听席上的两造亲友与公众,跟着那循循善诱的口吻,一下就跨越了行话的栅栏。他简直是出色的翻译家呢。

经书上说,亚当的长子——夏娃“同耶和华一起”(’eth-YHWH)或“凭上帝佑助”(七十士本:dia tou theou)所生的“男人”(《创世记》4:1注),名叫该隐。该隐的儿女开创了牧、工、乐、妓四大行业,文明社会由此发端(同上,4:17以下)。那么,亚当子孙最初的翻译需求,该始于这四大行业的建立,即行话的生成与行业门槛维护,及随之而来的对语言障碍的克服(解释)吧。那可是远在宁录大王造通天塔,上帝“搅乱”子民语言之前的事情。换言之,人类虽然在巴别之野(今伊拉克)失去了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学会的“天堂语”,得来的却是远为复杂的“搅乱之语”的翻译知识,或由翻译而演进的理解、表达、分析、质疑与批判能力(详见《宽宽信箱·通天塔的教训》)——未必是坏事呢。推而论之,一切语言解释活动,都是翻译,远不止各民族语言间的转译沟通。因而,翻译必是永无止境、一场接一场的常新的斗争。

那案子我们陪审员怎样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如何判决,已淡忘了。只记得那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异象降临之际,这一点关于译事的忽发奇想;再有就是回家途中,坐在缓缓行驶的波士顿郊线列车上,闪过的另一个念头:尘土亚当的故事和译注,该修订了。

冯象:诉前服务好——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经验

诉前服务好:来到房山区法院调研,座谈“立案诉讼服务改革试点”,这是我第一个感受。好在哪儿呢?好在诉前,而非上法庭之后;好在服务——人民法院的宗旨,说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具体的做法,是建一个“民事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快速裁判一体化的复合立案程序”。法官们说,过去立案庭像是收发室,案件大量积压,“送达难、执行难、信访化解难”。现在变了,仿佛医院门诊部,挂号的先诊断一下,叫作“深度程序审查”,把可诉的跟不可诉的分开,防止恶意或虚假诉讼,平等保护被告的诉权;不适于法院解决的社会问题、敏感案件等,则疏导分流;合乎条件的便积极调解,为当事人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同时,针对案件性质,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整合各部门资源,推动“大调解”。这样,既能保证诉讼的质量,又可促进调解审判的效率与司法公正;对外维护人民法院的威信,对内则理顺案件流程,提升了法官业务和法院统筹管理的水平。

奇怪的是,这么个双赢的局面,却有学者颇不满意。当然他们也是好心,时时呼吁,表达忧思,怕法院丢了正事陷于杂务。什么是“正事”呢?在那些专家看来,就是坐堂听审,电视剧里洋人法官那个模样,一身黑袍,假发卷卷。他只管高深的法理、细致的剖析,叫两造律师一来一去,轮流考问证人,辩驳事实。除此以外,都算“杂务”,尤其是各种形式的调解。一句话,调解不可取,不是对抗式诉讼,也没有判决书,起不到“通过公开审判来宣传法律知识”的作用(郭小冬,页37)。

其实,近年来人民法院回归调解或群众路线的传统,绝非停止法治建设,或者“开历史倒车”,如一些法学家指摘的。毋宁说,“大调解”复活“马青天那一套”,是“形势比人强”;是“诉讼爆炸”人少案多,法院不堪重负,给逼出来的。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体系,还是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的产物和思路,回应的是二三十年前的案件审理需要、人力资源与知识条件。那会儿还没有“小产权”,恶性的强拆、自焚、警民冲突事件很少,谁能想象“人肉搜索”侵犯公民包括少数贪官的隐私权?时代变了,变得太快;任务却越加繁重复杂,从文书送达、诉前调解、委托鉴定,到执行判决。司法程序上做些调整,不违背人民法院的宗旨,重拾社会主义的政法传统,来一点“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或者法官会同“五员一警”(人民陪审员、社区法庭协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监督员、公安片警)巡回办案,让“人民调解进立案庭”“人民法庭进社区”,逐步消除“草率结案、诉讼不公、涉诉信访”的现象,有什么不好的呢?立法方面,继去年颁布《人民调解法》,今年又加快了《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赶得可及时了。

冯象:京城有神仙

这事知道的人不多,但也不是新闻。三年前沈林就透露了,写一剧本,发给我看,题为《北京好人》,借用德国布莱希特《四川好人》那个名喻。

我这位“沈博”(在中戏大伙儿这么叫他)是艺术家性格:临开演一小时,突然一个电话:快来,小庄口儿九剧场,票在某某手里,演出结束请参加剧组座谈。就挂断了。Jesus,这可是北京的周五下班高峰时段,小庄口儿在城里还是城外,哪个方向?幸亏的哥是个老辣的,上高速抢道、下辅路钻胡同撞脖子绝不吝惜,居然掐着钟点赶到了。急急进剧院上楼,迎面一道门微敞着,飘出靡靡的乐音。入内坐了,舞台上已经摇出一队艳丽的短裙,合着节拍,大腿举举,煞是整齐。不想乐池里一声喊:停!都放下了。原来是彩排。忙起身退出,抬头看海报,噢,是“爱恋廿世纪”的《张爱玲》哪。

转身爬上三楼,才松了口气:还在排队入场,有几个像是熟面孔,门口招手的那位女生,正是某某。

那神仙乍看是三位,实为一体。戏台后方拉一面银幕,灯一黑,他便降世现身了。宝像采用泥塑,请搞舞美的新秀捏的,模样不陌生——虽然这年头太多人钻在钱眼儿里,早把那“三位一体”淡忘了:中山装,圆脸盘带一粒痣,脑后贴一圈龙门石窟的佛光,赤县神州普照——多慈祥。

他三位口中念念有词,落下云端,来北京查访好人。走到胡同口,碰见愁眉苦脸的下岗教师老王。那老实头真够老实,没想到毛遂自荐,却推举了隔壁的洗头妹,大名沈黛。于是一夜之间,沈姑娘喜蒙神仙恩顾,开起一爿杂货店。她也确是好人,刚添了只货架子,就开始对左邻右舍有求必应,在胡同里悄悄行善。谁知那帮人得着好处,反而生了坏心。有打她“富豪表哥”主意的(不然恁个洗头妹,哪来的做生意本钱?),有垂涎姑娘姿色的,成日价找她纠缠不休。这还没完,又闪出一个踉踉跄跄寻短见的青年,往细脖子套根绳儿。恰巧被姑娘撞见,救下安慰,他洒了两三滴泪,才慢慢启齿,说是留学生,录取在著名的某太平洋大学;面色好苍白,是叫学费加机票给愁的。洗头妹听得神思恍惚,那小白脸便乘势倒在好人胸口,一边花言巧语求爱,要认作夫妻,一边心里算计:这丫头绣花枕下面藏了几K票子?

冯象:Re: 致辞与山寨——序《走不出的风景》

B君如晤

我上周返美的。正赶上大雪,在纽约机场旅馆捱了一宿,不过把苏力老师给的书稿看了——论致辞与政治修辞的,课上讲过吧。请教两个问题,你们年轻人什么看法:

他在院长任上的毕业迎新致辞极受学生欢迎,当得上北大一块品牌,据说正版之外,还有山寨版。你或者别的同学是觉得他说的道理(思想)好,还是语言生动有趣,抑或别的原因(个性、场合、态度)?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苏力是不是一个例外?

谢谢,节日快乐。

又,山寨版何处可阅?
 
 
[三天后]

绝了哈哈,原来院长的“自主知识产权”还未撰写(并依法享有国际保护),山寨版即已上网,四处流传了。而且标题也蛮“感动中国”,是不是?也缠绕些欧化句式,有“力叔”味儿。再过四十年,白头校友回忆“一塌糊涂”(一塔湖图)的学习生活,接受记者或校史专家采访,这段佳话肯定有数不清的版本。

S君帮忙,拿我的问题找同学(校内外皆有)做了个小调查,回复都很率直,有见地:

——既不唱高调说空话,也不惺惺作态讨好学生,总之,苏力老师了解我们的生活,贴近我们的感情。

——很“个”的人,有些执拗。但他的话让我觉得新,可以信,美倒是其次的。

——我对老师了解不多,致辞具体讲了什么道理,记不清了。印象中他很会煽情,有点儿女性化,但不做作。配上他们说的“一张铮铮铁骨的脸”,非常独特。(女生语)

——好些话称得上“美”,甚至过于“柔软”,比如“细雨淋湿了未名湖”,但那只是作为通向某种真实的铺垫,某种未经雕琢和掩饰的“信”。这么看,应该说是“信言不美”的例外吧。

——国人的公共生活一直摆脱不了“假大空”话语,老百姓“审丑疲劳”久矣。苏力老师拒绝官样文章,不落俗套,就具备了打动人的力量。其原理可能近于那个口语词“不折腾”。当然,他有不少出色的修辞和精巧的表达,加上真诚,在教育官员中是罕见的,如果不是绝无仅有。

——回想起来,自己真正被打动,不是在毕业典礼上,而是后来读文字稿的时候。他口才在法学院来说不是最好,要念稿,还带点口音。相比之下,文字更能表现他的激情,“有嚼头”。不过在社会上走红,或许得益于“北大”、“院长”一类的标签效应?

——他有几句“信言”太鲠直了,像“这里是北大法学院”,那种近乎赤裸裸的精英意识的流露,得罪人也不奇怪啊。

——像网友说的,是发自肺腑的祝福,贴心。

——前些年有个外系老师,在课堂上说学生不用功,成天听刘德华。学生暴笑。因为刘是“大叔级”歌星,现在谁还迷他呀?苏力老师绝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他举过孙燕姿、蔡依林、周杰伦、张柏芝、阿娇等人的八卦新闻做例子,大家好惊讶:一位“五〇后”大教授,一向拒绝当“公共知识分子”,对“八〇后”“九〇后”热衷的时尚,居然那么熟悉!

——老师的致辞之所以受欢迎,我觉得除了文笔,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对商业/小资文化略微妥协,例如对青春的伤感抱认可和同情态度,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同时,他也温和地批评一些现象,在致辞中强调年轻一代要有责任感、使命感。小气跟大气这样结合,就抓住了同学们的心。我猜想,致辞本身在知识和学术上的作用,或许是有限的。但如果把这些文本和演讲看作大学里实践群众路线的一种尝试,他会不会觉得颇为得意呢?这也是我自己常感困惑的问题:学术与政治,可分吗?

——魅力在他的个性,而不是思想或语言。

冯象:黎明的左手

前贤译诗,所定的译名,往往比通行的新华社标准要好看中听。《鲁拜集》的“鲁拜”(ruba’i)又叫“柔巴依”,平声,飘逸着西域风情。作者 Omar Khayyam (1048~1131)是波斯哲人兼大数学家、天文学家,郭沫若译作莪默,如今恐怕只可唤作个奥马尔了。《鲁拜集》在英文世界的美名,得归功于诗人费慈杰罗(Edward Fitzgerald, 1809~1883)的“自由翻译”。费氏出身富裕人家,母亲是社交圈的美人,他却从小嗜读书而性格孤僻。在剑桥三一学院,他同丁尼生、萨克雷等三五个文学才子订交,毕业即隐退乡间,平日只喜欢跟本地渔民泛舟弄潮,终生未事任何职业。四十七岁才下决心结婚,新娘长他一岁。结果没过几天,就躲到朋友家,捧起一本书,不肯见新娘了。那本书便是《鲁拜集》,“莪默,给我送来了慰藉”,他说。

费氏译诗可谓苦心孤诣。稿成,只印了二百五十册,未署名,面世(1859)却受了冷遇。两年后——其时书店已作削价处理,从一先令降至一便士一册(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一个偶然的机会,被罗赛蒂、史文朋、勃朗宁、罗斯金等诗坛名流与批评家看到,大加褒扬,逃婚的书蠹才成了明星。不过,费氏的《鲁拜集》并非学者式严谨的翻译,也不按原文抄本的编排顺序,而是重新组织,大胆联想,甚而借题发挥,将自己对人生挫折的感怀,溶入原作的略带忧伤的享乐主义和对正统信条的怀疑精神。他认为,一首诗直译与否并不重要,但须是“活的”。“倘若不能留存原作的生命,就得注入译家自己次等的生命;宁要一只活麻雀,也强如老鹰标本”(引自 A.S. Byatt 序)。兹以开头的两阕为例,试译如下——“鲁拜体”格律为四短行押尾韵,aaba,似中国绝句,但作法上是末行发力,破题“如指甲抠心”(波斯诗人 Sa’ib 语):

冯象:其志甚壮,其言甚哀

早就想写点什么,记念大舅斐云(赵万里)先生。去年至清华服务,大表哥赵深见示大舅遗稿《天宝遗事诸宫调》曲集遗文,睹物思人,感慨万端。

大舅是一九八〇年六月逝世的,一晃已三十年了。那时我在昆明上学,母亲赶去了北京,是父亲写信告知的。父亲的信,平常多是回复我提的文学方面的问题,或者因我要去访他的老友,叮嘱几句。那一次却写了一页大舅与北图(今国家图书馆),及古籍善本保护的事,是要我牢记的意思。后来,母亲依我的建议,写过几篇短文,其中有忆大舅和清华生活的。还编了一份大舅的年表,由大表哥修订,增补了内容,交我润色。课余,遂根据年表翻阅资料,钩稽故实,渐有收获。以下就二三事略作说明,求方家指正;枝枝蔓蔓,不及修剪,是些随手记下的片断。

提到清华(国学)研究院,有一幅导师与助教七人合影,大概是流传最广的历史记录了。前排三位导师,即王观堂、梁任公、赵元任,并讲师李济;后排三个助教,名字标作(左起):章昭煌、陆维钊、梁廷灿。这照片最初登在《清华年刊》(1925-26年卷),一九二六年夏出版。

清华研究院七人合影

幼和(戴家祥)先生晚年,常来家中与母亲聊天。某日,谈到清华研究院往事,说:那张照片的说明弄错了,陆维钊因祖父病故,未能就任助教, 后排中央站着的是斐云。不久我回国讲学,母亲嘱查一下,说看照片像是大舅,不似陆先生。陆先生是母亲在松江女中的老师,他年轻时的相貌神态,母亲是记得的。戴老当年是清华研究院的学生,从观堂习金文与甲骨文,故与大舅相熟;对老师的学术、投湖之背景和研究院史实,皆有探究。一九六〇年一月,清华大学迁观堂棺于福田公墓,八五年树碑,便是幼和先生撰的碑文(沙孟海书丹)。他的讲法应是可靠的。

查《王静安先生年谱》:乙丑(一九二五年)“七月,里北来受业于先生之门,先生命馆于其家。会研究院原聘助教陆君以事辞,主任吴先生命里承其乏,日为先生检阅书籍,及校录文稿”(《赵万里文集》卷一,页55;原载《国学论丛》一卷三期,1928)。这是大舅自己的记录,作于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追忆王国维》载海宁蒋复璁(慰堂)先生文章,也说,因研究院主任吴雨僧(宓)先生来自东南大学(南京高等师范),除了任公的助教由堂侄廷灿担任,其余助教皆东大毕业生。“分配给静安先生的助教是陆维钊君,陆君因病不能赶到,先请赵万里君代理,后来就由赵万里担任”(页119)。慰堂二三年北大哲学系毕业,其时在清华兼课,任讲师,住古月堂。观堂入居清华园后,他常去请益,曾协助研究院第一期招生,是知情人(参见下文)。但“陆君因病”不确,或属误记;陆先生“不能赶到”的缘由,不是本人染疾,而是祖父病逝。同书另有观堂的女长公子东明先生的回忆,与戴老相同:“父亲就任清华研究院,原已聘定平湖陆维昭(钊)先生为助教,当时陆先生因祖父丧未能履任,赵[万里]先生即由人推荐与父亲”(页412)。

冯象:果然“一个受攻讦的记号”——答香港周报记者

欢迎冯教授来访。我们希望就以下几个题目,同教授作一次书面访谈。首先,您怎样看《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特别为中国而言?

希伯来《圣经》、希腊语次经与《新约》的经典性,是早已为历史所确认了的。因此一般所谓《圣经》的文学和历史价值,实指圣书的新老译本;就中国或华人世界而言,便是如何建立中文译本的经典性的问题。旧译略有成就,尤其是(新教)白话和合本,从一九一九年在上海问世至今,对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基督教中国化做出了贡献。不幸的是,和合本生不逢时,没赶上新文学运动,到了上世纪下半叶,读来便像是吃夹生饭了——旧白话同未成熟的欧化句式的夹生。加之传教士学识浅陋,译事粗疏,遂留下无数舛误、病语病句。所以八十年代开始,圣经公会就组织人力预备修订。今年九月,终于推出了新旧约全书的修订版。此前,教会业已出版了几种和合本的简写跟改写本(如现代本、新译本、新汉语本),对和合本多有订正。如今这些“新译本”有了圣经公会修订版的背书,就大大削弱了和合本的权威与合法性。然而,“新译本”并未获得教民的认同;依旧是生涩的文句,难以用于礼拜祈祷,改错亦不准确;好些地方,添个“的”字“和”字什么的,反而把和合本的风格改掉了。例如,《马太福音》5:3,和合本作“虚心的人有福了”,明显误译,不通。新译本改作:“知道自己在属灵境界中是贫乏而且有需要的人是有福的”。竟把别人的诠释拿来,充当经文。这是目前中文(新教)“牧灵”译本所面临的一场潜在的危机。

有鉴于此,我以为,修订和合本或许应当缓行(详见拙文《和合本该不该修订》)。轻易抛开一部成熟的“牧灵”译本,很可能会影响到所有新教译本的效用,经典性更无从谈起了。

拙译的目标与“牧灵”译本迥异,不是竞争关系。但我欢迎“牧灵”译本不可避免的“大量借用”(详见下文)。此次和合本修订版《摩西五经》部分对和合本的一些匡正,看得出是参考了拙译及我对和合本舛误的考释的,虽然还有众多的误译跟语病尚未割舍。

宗教以外,从文学、语言学等学科的角度去翻译圣经,这进路能给宗教带来甚么益处?

冯象:下一站,renmin大学

从清华“打的”进城,堵在半道是常事。后来按友人建议,改乘地铁,时间就好掌握了。北京的地铁,我还是八十年代初大学生胸前戴校徽那时候的印象。如今整个儿鸟枪换炮,而且真便宜,两块钱,随便坐多远。站台够宽敞亮堂——不像纽约那地铁,高峰过后,暗地里耗子比人多,横冲直撞的——而且跟回到波士顿似的,好些乘客把头埋在书报里,要不就“煲”手机、填字谜,气氛蛮homey。当然,没考虑周全的地方也有,少数几个站,换车“贼”锻炼身体,跟着人流七拐八拐打地道战,足足走了一刻钟,有点和穿高跟鞋的女士们过不去。还有一样,英语报站名——我不否认,那是“国际大都市”必不可少的一项硬指标——做到了女生字正腔圆,不知是社科院语言所还是谁的人工合成,能跟香港地铁的伦敦腔媲美;可是站名中的一个,让人听了起鸡皮疙瘩:下一站,Renmin University。什么大学?

记得从前的译法,叫People’s University,人民(的)大学,全称中国人民大学。同“人民政府”“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医院”一个意思,名正言顺,一目了然。干吗要改呢?怕刺激了友邦人士,引起贵宾误解,还是自己心虚?倘若以为中文“人民”的含义要比英文或别的国际语言丰富,翻译不了,也是说不通的。这两个字其实是洋人的老传统,亦即主权在民的“民主”(democracy < 希腊语demokratia = 人民[掌]权)传统。人家西方民主国家,人民这个、人民那个的东西太多了。美国宪法开宗明义第一句话,怎么说的?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我们人民……依照十八世纪的正字习惯,那“人民”还得大写呢。先贤向西方学习的先进思想,民主是其中一条。国家机关及公立机构冠以“人民”二字,乃是宣告新社会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权威喉舌“人民日报”,这些名称,“人民”一律译作People’s。从来没听说,“人民”尤其是“中国人民”一旦挨着大学,就会产生哪样特殊意味,叫英文或任何外语表达不成,必须放弃标准译法。 也可能,是中国人民大学这所公立学府变了。出入校门的,早已不是人民干部与“又红又专”“把青春献给祖国”的积极分子。当家人放下身段,学了别处一些大学,滋养几个“高眉”(highbrow)精英,或者官场和市场的弄潮儿。这种人是连把“人民”挂嘴角上,装装样子都不愿意的。“人民”于是成了累赘,又不好意思对老外解释,便拿六个字母拼个音,刻上校徽,换了新名:renmin。

冯象:和合本该不该修订

中文《圣经》旧译,以和合本(1919)流播最广。本月,和合本出了新旧约合订的修订版,好些读者来电邮报知,也有问看法的。书我还没见到,不好评骘,但修订是否必要,我以为尚可斟酌。

和合本不仅佶屈聱牙,且舛误极多,已不是秘密。这一点,现在连“护经”的教会学者也承认。但是,从网上信友的反应来看,修订版似乎并不讨好。什么缘故呢?教民念惯了——将近一个世纪的习惯;尤其解放后大陆中断了译经,和合本几乎成了获准印行的唯一“官方”译本,因此在不少读者心目中,甚而变作了某种符号化“圣经”的代名词,不分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也不管教派(天主教、东正教、各宗新教)。可难题是,那错处连篇,留着还是改掉?

假如我是用和合本的教会,倒有一个办法以不变应万变:一个字也不改。当然,这不是建议有关人士收回不“护经”的言论。那样做,是跟全世界的学术过不去;时代不同了,代价太高,不值得。我的意思是,为传道计,那档子病语病句和误译漏译,宁可别动。传道不是做学问,标准是不一样的,万勿混淆了。在学术界,大家是把《圣经》看作古代以色列人和西方宗教的圣书、律法、历史文献、文学经典等等,是从历史语言、考古、神话学、宗教学、哲学各个角度出发,来解经译经,衡量译文,评论得失的。那同教会“牧灵”传道对译本的要求,根本是两码事。“牧灵”是做老百姓的“灵魂”或思想意识工作,传道,则是传中国化、中文化了的某一派基督教;绝非原装进口一套域外的话语,如罗马时代巴勒斯坦的宗教运动跟行为规范。正像国人烧香念佛,谁会去核对梵文巴利文与藏文经卷,搞懂每一个概念?至于和合本的语句拗口,就更不可纠正了,因那拗口的文字系着教民的宗派认同与宗教感情,是历史形成的宝贵的“牧灵”资源。这是首要的理由。

其次,错处有几句不难改,比如耶稣的训示:“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和合本《马太福音》7:1,16:23)。是传教士语文不及格,把“评判”说成“论断”,“体贴”跟“体会”弄混了。还有的却需要费点心思,推翻重来,才能还基督之言的神韵:“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将要忧愁,然而你们的忧愁,要变为喜乐。妇人生产的时候,就忧愁,因为[她]的时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记念那苦楚,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和合本《约翰福音》16:20-21)。动词不对,意思全拧了;“实实在在的告诉”,不通,仿佛耶稣心虚,怕门徒生疑似的。参较拙译:

阿门,阿门,我告诉你们(amen amen lego hymin)……
你们要悲恸,但那悲恸
要变为欢愉!
女人临盆时多痛,
因为她的时辰到了;
然而诞下孩儿,她就忘了分娩的苦——
欢喜呀,人儿来了世上!

但是,此类舛误比比皆是,而有经验的译家都知道,替人改错要比自个儿重译艰巨得多。更要命的是,市面上已有好几种新教“牧灵”译本,号称“重译”,可实际上大同小异,只是和合本的修修补补,一段话换几个字,语汇表达照抄。结果造成一个困局:和合本在既定教义与风格框架内可作的修订,皆已被这些“新译本”抢了先。故而和合本改动越多,便越是向后来者看齐,即失去特色,终将面临被竞争者淘汰的命运。

冯象:小诗小注

A君惠览

谢谢支持。此番闹剧,他们策划已久,那“讨公道”的自己说了。面对不义攻讦,耶稣说应该“欢喜不尽”(《马太福音》5:12)。故而“同乐”一下。但拙诗只是温和的讽喻,算是文学尝试吧——新文学有讽喻的传统,从大先生到散宜生,绵延不绝。“文章信口雌黄易,运动椎心坦白难”,这样的旧体诗,不是“湘乡南皮之间”传统道德理想的坚守,而是走新路的坎坷和不驯服。没有几十年革命斗争的锤炼,没有加入最底层的人们的命运,是绝对写不出来的。

扯远了。既有读不懂的,不妨小诗小注,如下:

我动了谁的奶酪

标题,化自Spencer Johnson畅销书名《谁动了我的奶酪》。小诗与该书,内容风格皆不相类,但语词略有重复。如“奶酪”和“动”,诗中各出现四次(包括动词“蠕动”),“了”字达十三次之多,按“驻会学者”的标准,或已触犯“大量借用”之罪。

福音书

指拙译《新约·马太福音》,牛津大学·香港,2010。

某英文译本

指圣城本旧版的英译“新耶路撒冷圣经”(NJB,1985)。圣城本有三个版本(1955,1973,1998),前两版有英译(1966,1985)。NJB的脚注译自圣城本,《新约》部分虽有补充,但内容多涉及天主教教义,与拙译的夹注无关。“驻会”对圣城本/NJB的不满情绪或宗派立场,笔者完全理解。但本人并非天主教徒,无意也无资格传播宗教,或介入争纷。参考圣城本,如同研究别的经典译本和圣经学著作,纯粹是出于学术和文学翻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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